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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依据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程等,具体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

(2)安全生产委员会、水利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

办法等;

(3)水利部职能部门制定的相关水利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4)水利安全生产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水利安全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我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督、各专业部门分类指导和专业管理。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水利部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对水利生产各项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008年9月,水利部在新的“三定”方案中增设了安全监督司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管

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综合监督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同时设立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

管理局7个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实行监督

管理。截至目前,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陆续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督职能部门,其余都明确了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处室,充实了人员,初步形成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使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纳入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

网的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政

策、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牵头负

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并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

(4)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5)指导、监督水利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职责

水利部安全生产监督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拟订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查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2)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5)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监督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6)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承担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指导水利行业稽查工作;

(8)组织开展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9)组织或参与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并按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职责

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对水利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安全职责:

(1)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下级机关和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水利安全意识;

(3)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及管理能力;

(4)鼓励和支持水利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5)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水利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

作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落实会议决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加强重点地区、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

(7)建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9)加强对水利工程、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保障水利工程、水电工程安全,限期消除险情;

(10)加强防洪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做好重要河流、湖泊的防洪规划,防御、减轻洪涝灾害,提高防御洪水能力,保证汛期防洪安全;

(11)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开展水库大坝的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对水库大坝安全进行定

期检查,特别是汛期、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的安全检查.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是在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中,代表机关履行职责,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人员.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2)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要求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

有冒险作业或违章指挥的,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发现有威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

(4)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5)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6)对不符合保障水利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当责令立即停

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水利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

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水利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身职责。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如下:

(1)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

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并配备具有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能力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建立隐患排查、预防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会议作出的决定要

认真落实.对事故隐患要制订排除和整改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行业管理部门;

(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进行维护、

保养;

(7)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运输、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设施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2)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

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3)水库大坝管理单位要建立水库大坝监控制度,科学地进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危险辨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

(14)水库大坝管理单位要对水库大坝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特别是汛期、暴风、暴雨、

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的安全检查。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积极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

002-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依据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程等,具体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 (2)安全生产委员会、水利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 办法等; (3)水利部职能部门制定的相关水利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4)水利安全生产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水利安全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我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督、各专业部门分类指导和专业管理。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水利部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对水利生产各项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008年9月,水利部在新的“三定”方案中增设了安全监督司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管 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综合监督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同时设立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 管理局7个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实行监督 管理。截至目前,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陆续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督职能部门,其余都明确了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处室,充实了人员,初步形成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使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纳入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 网的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政 策、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水利 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维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利管理机构都肩负着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首先,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间的协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的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进行。 其次,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和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再次,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的应急准备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如洪水、地震等,水利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另外,水利部门还要加强对水利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水利从业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利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最后,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水

利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创新,水利部门要加大科研投入,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进行水利工程安全相关的研究和创新,提高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中肩负着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保障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一、背景介绍 水利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是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专业人员,他们有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二、职责介绍 1. 安全生产管理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需要指导和协助水利单位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制 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同时,他们还要负责审核和监督水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需要负责对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他们还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水利工程的安全评估和检验验收,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3. 安全技术服务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需要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为水利单位提供安全生产 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同时,他们还要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利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此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还要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4.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如若发生安全事故,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需要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和 报告事故情况。同时,他们还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鉴定工作,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三、职责落实 为了落实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 系统规范 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制 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政策保障 加大对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更多的权力和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3. 专业培训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其完成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总结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是水利工程安全的守护者,他们需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维护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需要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政策保障,加强专业培训,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进展,我国水利行业的投资与建设也在不 断加速。在长期的实践中,随着水利建设的进一步推动,对水利部 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保障水利建设的顺当进行。 一、水利部负责协调全国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订立相关 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开展安全技术讨论和技术改造工作,提高 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1.协调全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的紧要保障。为切实做好全国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订立 出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强对各级水利部门的 监管,加强对各类事故的管理,提高对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 的应对本领。 2.订立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是水利部门进行规范 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要依据。同时,针对行业进展的新变化, 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促进工作标准化、流 程化、因情制宜,确保水利行业各项工作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3.开展安全技术讨论和技术改造工作 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制度和管理的配套措施之外, 更需要科技手段的支持。水利部门要积极推动安全技术应用开发,

针对行业的不同领域,加强技术创新和改造,提高技术水平,以最早进的技术手段保障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 4.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深入推动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除了科技手段的支持之外,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都是特别紧要的方面。水利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本领和素养,做到岗位明确、职责到位、层层把关,确保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 二、水利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适时处理和公开事故处理结果。 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个相对系统、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水利部门要依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重点检查各单位的防灾减灾、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和管控管理水平。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针对所发觉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在安全检查和评估的基础上,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教育宣扬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适时处理和整改,推动标准化管理、智能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长期有效的保障。 3.建立健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 防备安全事故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但在事故发生时,适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也是特别紧要的工作。水利部门要建立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背景及目的 为了加强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水利部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维护国家重洪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提升水利部整体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水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职责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及水利部的工作实际,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范围涵盖以下内容: 2.1 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订立水利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 •组织编制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加强水利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水利部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引导水利部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跟踪监控水利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推动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的使用,提高水利部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协调水利部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合作与沟通。 2.2 事故防范和处理 •开展水利部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评估和风险分析; •确定重洪水利工程事故的防范措施,并跟踪督促落实; •组织订立水利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演练; •协调处理水利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整改看法; •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总结和共享,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本领。 2.3 考核评估 •建立水利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订立评估标准和指标; •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工作风险; •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单位进行奖惩和整改引导; •汇总、分析和报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提出改进看法和措施;

水利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领域安全生产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工作和措施。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复杂性,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在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相关部门应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工作流程和安全控制措施。 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相关部门应组织水利工程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使其具备防范和应对事故的能力。 3.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

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5. 加强事故应急和救援能力:相关部门应组织水利工程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6. 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7. 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8. 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从而借鉴教训,提升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9. 加强协同合作:相关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效能。 10. 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应重视水利工程对 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水利服务。 以上是水利领域安全生产的一些职责和义务,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上职责履行,落实好各项安全控制措施,加强安

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是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专门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 制定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和执法的工作制度、规章和标准,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 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和审批,依法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4. 进行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监督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确保安全生产; 5. 制定水利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加强水利设施设备的监管和管理; 6. 负责水利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 负责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执法监察职责: 1. 对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设备、水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察,保障水利安全; 2.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合规;

3.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维护水利安全生产秩序; 4. 负责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查处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 5. 监督和指导水利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水利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 6. 对水利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 加大对水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8. 负责监督水利重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 三、信息化建设职责: 1. 负责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执法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2. 建设和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 3.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4. 指导和培训执法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5. 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建设和管理水利安全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 四、协调合作职责: 1. 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

水利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行业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重要的保障。为了确保水利建设和运行的安全,水利各级部门拥有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本文将从中央、省级和地方三个层面来讨论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首先,中央水利各级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的职责。中央水利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管体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推动搭建安全生产监察、评估和预警系统。中央水利部门还应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和维修的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同时,中央水利部门还应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整个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其次,省级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安全监督、应急管理和技术指导。省级水利部门应加强对本省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省级水利部门还应组织编制和完善本省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水利安全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另外,省级水利部门还应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省的水利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最后,地方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体现在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修方面。地方水利部门应加强对所辖的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组织和实施水

利工程的定期和不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水利工程的维修和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对水利工程的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和统计,形成台账,为安全管理和维修提供依据。 除了以上职责,水利各级部门还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共同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水利各级部门还要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提高整个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总的来说,水利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非常重要。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保障水利工程的稳定运行,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同层次的水利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努力,提高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一、前言 水利安全生产是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中的一项紧要内容。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安全和稳定,需要加强 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我们要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积极 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推动水利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进展。 二、职责概述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帮助相关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 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引导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4.组织开展水利事故调查和总结工作,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 改进建议,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三、职责认真解析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作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我们需要对水利工程中存在 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适时发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实在工作包括: (1)对水利工程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不安全源,找出 特别不安全部位,适时发觉和除去安全隐患。

(2)对水利工程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 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发觉水利工程中的安全问题,适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适 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2.帮助相关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 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水利工程不同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需要多方面的作用: (1)对于水利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进行全方位的安全评估,提出合理的项目设计方案。 (2)对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合理的防范措施,加强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该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3)适时发觉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设定相应的预警机制, 实行有效的防备措施,加强以防备为主的管理。 3.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引导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水利工程是一项多而杂的工程,为了保证正常的运行和维护, 提高水利工程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很紧要。对于员工的安全 生产培训和技术引导工作,我们应当有针对性的进行: (1)对于水利工程进行认真的安全学问讲解,培育员工安全保 护的意识,自发遵守操作规程,削减遇险率。 (2)教授员工操作工具的安全使用方法,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水利 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职责 近年来,水利工程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水利安全隐患。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个从事水利工作的人员都有着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首先,水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水利管理部门是水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规范,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水利管理部门还要做好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其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外,水利工程运维人员也有着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运维人员要定期检查水利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事故。同时,运维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预防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此外,运维人员还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

全隐患。 最后,广大水利从业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水利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水利从业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水利从业人员还要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总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个从事水利工作的人员都应当肩负起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水利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运维人员要做好设备运行和环境监测工作,水利从业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局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加强对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本系统重大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4、组织开展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组织召开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分析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重大的全局性的安全生产综合性材料、报表、安全信息等的审查、签发和上报工作;

7、负责对本系统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时,指挥、组织实施现场抢险和事故调查,协调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分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水务系统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县水务系统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联合全县水务系统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安全生产活动及工作; 3、抓好全县水务系统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搜检工作,针对安全隐患采取有用治理和防范措施; 5、本系统在建项目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组织人员参加抢险和事故调查,与有关部门共同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三)分管除在建工程外,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局带领职责:

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26号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水利工程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水利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其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首先,要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其次,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此外,还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定,使其与时俱进,适应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二、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是整个工程的起点,也是安全风险最高的阶段。因此,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营管理 水利工程的运营阶段是工程安全管理的长期任务。在水利工程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对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工程运行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预警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对工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还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措施和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水利工程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

水利水电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xx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xx项目部 xx年xx月xx日

签发:批准:拟稿:

宁杭客运专线第五分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一、方针、目标和指标 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关注环境预防污染 全员参与杜绝违章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生产性人生死亡、重伤事故; 2、不发生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5、不发生火工材料流失事件(事故); 6、不发生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7、不发生导致铁路既有线、等级以上公路中断事件、事故; 8、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传染事故; 9、不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水土保持事故(事件); 10、轻伤人数控制在施工总人数的2‰以内。 二、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有针对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支持监督其实施; 2、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部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8、依据工程特点,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9、负责组织项目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11、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 (二)主管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 4、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定期对监控效果进行分析,针对存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工程局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根据工程局生产安全现状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而制定。各单位应依据本规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以及由工程局所属各单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各种独资单位、合资单位和多种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活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工程局安全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安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局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工程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一支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

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度,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工程局遵循“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关注健康,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已任。 第三章安全保证管理原则 第八条工程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所属各单位加强对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必须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综合素质。营造“珍惜生命、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安全生产氛围,从根本上提高工程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工程局内部涉及众多生产经营领域,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有长远规划,也要有近期目标;要抓好重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又要兼顾一般,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频率。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应放在在建项目和生产车间。 第十一条安全工作的第一要素是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学习、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工程局生产安全的根本保证。 第十二条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在安全工作中主观能动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

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司局职责 ★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对部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部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部领导和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的秘书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并指导水利系统相关工作。负责部召开的综合性的全国性会议、部务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部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部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宣传工作。组织部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部网站及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组织草拟部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负责部值班工作,组织部重要接待工作,承担部印章的管理,归口部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计划司 组织编制全国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审查、审批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中央投资水利基建项目、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司 拟订水利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性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草案,指导起草专项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承办水利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中的协调、审查和审议有关工作。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利立法工作。负责水利法律、行政法规适用问题的答复工作和部规章的解释、备案、清理,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和立法协调工作。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中央有关部门牵头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规的执法检查。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部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拟订水权制度建设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部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流域管理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承办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诉讼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资源司 水资源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职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职权 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机构的职责、职权 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治理体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治理职责、公众监督、社区组织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治理部门、有关部门、公民、工会、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依照法律给予的权力(权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 目前,我国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治理与专项监督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体制,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部门专门多。这些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从不同方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政府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是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各有关部门的统称,具体包括两类政府部门,一类是《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四条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

治理的部门”。另一类是《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有关部门”。法律所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治理的要紧职权之一,是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从4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2)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觉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赶忙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3)对差不多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觉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4)规范行政许可的专门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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