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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本报记者万静

近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支付宝(微博)用户“被捐款事件”,再次让中国数亿网络用户对网络支付安全环境产生担忧。

工信部今天公布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披露,身份盗用、交易诈骗、网络钓鱼等各种网上安全事件的频发,与蓬勃发展的网络应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国有近1.28亿互联网用户遭遇过上述安全事件影响,初步估计损失超过150亿元,严重打击网络用户的信心,阻碍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

为此,工信部表示,将根据信息化发展对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网络身份认证管理政策。

“被捐款”事件再敲警钟

近日,支付宝就用户因密码被盗等原因导致的“被捐款”事件作出回应。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与相关机构沟通决定,将全额退还此类非出自本人意愿的打款。同时,支付宝方面梳理并发布了若干安全支付须知,其中包括合理使用数字证书、支付盾、宝令等安全产品,呼吁用户提高安全意识。

这次“被捐款”事件早在今年8月就初露端倪,一位网友曾发布截图称,他两个月没有使用过支付宝,一次无意间登录发现其支付宝账号曾在自己未登录时捐给了某绿化基金会一毛钱。随后不少有相似经历的网友跟帖响应,直至9月底,此类事件已发生多起,“被捐款”的数额从一角到几元、几十元不等。

据了解,这类“捐款”疑是由木马、钓鱼网站等恶意攻击,导致的账户密码泄露。支付盾与用户的支付宝账户成对应绑定关系,申请使用后只有在电脑上插入与支付宝账户相匹配的支付盾才能对资金进行支付、转账等操作,否则只能进行查询。支付盾内设置微型智能卡处理器,与用户身份认证、账户安全息息相关的数字证书便蕴含在其中。

支付宝“被捐款”事件被媒体踢爆后,业内人士普遍对电子支付系统中的电子签名认证安全现状表示忧虑。知名网络法律专家王春晖认为,社会要求构建可信网络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而这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认证标准体系。

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待解

据工信部披露,截至2010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突破4.5亿,网络购物用户数量1.61亿,电子商务交易额4.5万亿元。据预测,“十二五”期间,网络应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将进一步普及深化,到2015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电子认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社保、医疗、保险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将逐步深化电子认证的应用,电子病历、电子保单等更多业务将得到广泛开展。随着社会对电子认证服务的认可程度进一步提高,网络购物用户数量将迅速增长,网上交易活动开展更为频繁,在线招投标、电子合同签订与电子订购等业务将蓬勃发展。

但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也蕴涵着很多由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滞后所引发的问题。多年致力于研究电子商务法律研究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永华说,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双方通过电子形式(email;传真;电话;或者网络电子表格等等)来签订的。电子商务进行的是无纸贸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与传统合同相比有很大的变化,这涉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问题,必然产生很多问题。

比如,电子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属于不见面,双方都通过网络虚拟平台进行运作,其信用仅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密码认证的虚拟性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多样性

导致合同的信用体系存在较大疑问,对大额和长期的商务合作开展不利。

再有,电子发票在我国只是存在理论上的构想,很多电子商务合同特别是小额交易没有发票,这种合同一旦产生问题,纠纷的解决就是个难题。这其中就包括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认证服务的法律关系等诸多难题。此外,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怎样进行规范管理,其权利义务有哪,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些问题均没有在现有的相关电子认证服务法律文件中得到明确规范。

同时,数字签字代替了传统合同生效的签字盖章方式,数字签名本身的效力产生就存在疑问,并且其存在易复制性和仿照性,不易辨别性,一旦被复制和仿用,产生的合同纠纷解决就十分复杂。

加强电子认证法律规范建设

电子认证服务通过保障网络身份真实、网络行为可溯和数据电文可靠,为维护权益、追究责任、履行义务提供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持,是构建可信网络空间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与快速发展,电子认证服务对构建可信网络空间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为此,工信部在《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表示,到“十二五”末期,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依托合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覆盖全国,网点覆盖所有省份、延伸到中东部地区80%的城镇和西部地区60%的城市,有效数字证书数量超过1亿张,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在国家网络信任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明显加强。

面对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滞后问题,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将根据信息化发展对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网络身份认证管理政策。研究制定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可靠性认定规则,为电子取证、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提供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推动电子签名法与票据法、合同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促进电子认证服务在电子商务纠纷解决中的具体应用。鼓励采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发展。

同时,要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电子签名技术检测与认证服务监督。健全电子认证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连续性、风险保障、运营管理等有关管理类规范。重点针对金融领域网站钓鱼、身份假冒和信息窃取等用户重大关切的网络安全问题,组织制定《可靠电子签名指南》,明确对不同格式数据电文进行签名的程序、流程和认定标准。加快制定数字证书分级分类管理、操作规范等应用支撑类标准。研究制定电子签名设备、系统检测等技术类标准,推动制定电子签名行业应用标准。培育和发展专业化机构,对含可靠电子签名模块相关系统和产品进行检测,对认证服务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27号令)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27号令)

信部发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来源:政策法规司】【字体: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7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9月22日公布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4年5月4日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公告书之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公告书之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 【篇一: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车辆公告管理规 定】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 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公安部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 近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车身结构强度不高、乘员保护设施不完善、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等方面问题;部分卧铺客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大型货车及挂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违规运输问题,违法改装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问题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要求 有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应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

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Ⅱ、Ⅲ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 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的规定,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自2012年3月1日起,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在生产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二、规范和加强《公告》管理 (一)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在对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样车进行检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对大中型客车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车辆抗侧倾稳定性、座椅及固定件安装强度的试验,必须通过实车试验进行,不得采用计算方法替代。对在检验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产品检验授权。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卧铺客车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公布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受理卧铺客车新产品申报《公告》。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企业应暂停生产、销售卧铺客车产品,工业和信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合同书 (20 年版)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 中美证字〔20 〕号 委托单位(甲方): XXX有限公司(盖章) 认证机构(乙方): 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盖章) 法律责任: 认证机构对证书和报告及铭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要求暂停或撤销引起的责任。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合同书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20 〕号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认证机构: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双方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合同类型 ?初次审核□续证审核□复评审核□转换审核□其它 2 合同范围 2.1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索引: 2.1.1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杜绝虚假资料;广大企业老板对广告宣传、招标投标使用虚假资料意识增强;各地“信用监督官亮剑招投标市场”,依法调查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行为,净化投标市场、维护国家利益。新《广告法》明确规定:①.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②.禁止医药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同时还要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③.在朋友圈发虚假广告,从事虚假宣传、不失宣传、垮大宣传等,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1.2 2014年5月1日新修订《商标法》正式实施。继“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名优产品”、“消费者满意品牌”等叫停之后,5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标”标识也被明确禁止用在商品包装上或广告宣传、展览上。驰名商标退出广告市场,为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进入消费指引扫清路障,亿万消费者对 E-315:900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的期待! 2.1.3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对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背诚信行为。 2.1.4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明确指出了“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信部令27号】

(三)资格要求; (四)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项目的技术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八)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所有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并能够指导评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当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 第十五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

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勘察设计团队人员; (四)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六)技术支持与保障; (七)投标价格; (八)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十七条监理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和业绩; (三)主要监理人员及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大纲;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标价格。 第十八条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施工设备及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本报记者万静 近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支付宝(微博)用户“被捐款事件”,再次让中国数亿网络用户对网络支付安全环境产生担忧。 工信部今天公布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披露,身份盗用、交易诈骗、网络钓鱼等各种网上安全事件的频发,与蓬勃发展的网络应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国有近1.28亿互联网用户遭遇过上述安全事件影响,初步估计损失超过150亿元,严重打击网络用户的信心,阻碍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 为此,工信部表示,将根据信息化发展对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网络身份认证管理政策。 “被捐款”事件再敲警钟 近日,支付宝就用户因密码被盗等原因导致的“被捐款”事件作出回应。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与相关机构沟通决定,将全额退还此类非出自本人意愿的打款。同时,支付宝方面梳理并发布了若干安全支付须知,其中包括合理使用数字证书、支付盾、宝令等安全产品,呼吁用户提高安全意识。 这次“被捐款”事件早在今年8月就初露端倪,一位网友曾发布截图称,他两个月没有使用过支付宝,一次无意间登录发现其支付宝账号曾在自己未登录时捐给了某绿化基金会一毛钱。随后不少有相似经历的网友跟帖响应,直至9月底,此类事件已发生多起,“被捐款”的数额从一角到几元、几十元不等。 据了解,这类“捐款”疑是由木马、钓鱼网站等恶意攻击,导致的账户密码泄露。支付盾与用户的支付宝账户成对应绑定关系,申请使用后只有在电脑上插入与支付宝账户相匹配的支付盾才能对资金进行支付、转账等操作,否则只能进行查询。支付盾内设置微型智能卡处理器,与用户身份认证、账户安全息息相关的数字证书便蕴含在其中。 支付宝“被捐款”事件被媒体踢爆后,业内人士普遍对电子支付系统中的电子签名认证安全现状表示忧虑。知名网络法律专家王春晖认为,社会要求构建可信网络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而这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认证标准体系。 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待解 据工信部披露,截至2010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突破4.5亿,网络购物用户数量1.61亿,电子商务交易额4.5万亿元。据预测,“十二五”期间,网络应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将进一步普及深化,到2015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电子认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社保、医疗、保险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将逐步深化电子认证的应用,电子病历、电子保单等更多业务将得到广泛开展。随着社会对电子认证服务的认可程度进一步提高,网络购物用户数量将迅速增长,网上交易活动开展更为频繁,在线招投标、电子合同签订与电子订购等业务将蓬勃发展。 但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也蕴涵着很多由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滞后所引发的问题。多年致力于研究电子商务法律研究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永华说,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双方通过电子形式(email;传真;电话;或者网络电子表格等等)来签订的。电子商务进行的是无纸贸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与传统合同相比有很大的变化,这涉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问题,必然产生很多问题。 比如,电子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属于不见面,双方都通过网络虚拟平台进行运作,其信用仅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密码认证的虚拟性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多样性

工信部5号-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七)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信部五大举措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241342326.html, 工信部五大举措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作者: 来源:《通信产业报》2016年第10期 通信产业网讯据央视“3·15”晚会报道,个别互联网广告营销公司、恶意程序开发者和增值电信企业(具有基础企业代收费通道)三者合作,通过在手机软件中植入插件推广恶意程序,诱导用户点击安装并扣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报道高度重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迅即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启动应用商店联动处置机制,责成百度手机助手、豌豆荚、天翼空间、乐商店、应用宝、木蚂蚁、安智市场等主要应用商店立即将晚会曝光的相关恶意程序全部下架。二是责令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对报道所涉增值电信业务立即关停下线,经核查确属违规的,坚决清退。三是将报道所涉两家互联网广告营销公司纳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数据库,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对央视后续相关报道进行跟踪核查。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全面筛查,一经发现违规应用软件,即刻进行下架处理,依法依规做出处罚,并在2016年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中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是集中整治增值业务不明扣费。在2016年电信行业行风纠风工作中,继续将不明扣费作为治理重点,督促基础、增值电信企业资费收费公开透明,业务宣传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增值业务订制二次确认。 三是加强代收费行为管理。责令提供应用内代收费的基础电信企业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发现合作伙伴涉嫌恶意扣费的,立即关停下线,经核查确属违规的坚决清退;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并经用户确认。 四是加强对移动应用软件监管。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推进预置应用软件信息明示和可卸载管理;对申请进网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操作系统和预置应用软件加强安全检测和事后抽查;开展对涉及收费的手机应用软件的检测和取证,加大对违规移动应用商店和应用软件的处罚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恶意扣费行为;对移动应用软件实施实名登记、监测跟踪、违规处置、信息披露的全流程监管,从源头杜绝恶意扣费软件传播。 五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对手机应用软件开展定期检测,形成发现、取证、处置、曝光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技术手段建设,加强对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情况的全方位动态监测;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对违法违规移动应用软件采取“一键举报、百店下架”等处置措施。(布轩)

Java工程师认证工信部考试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 中级JAVA软件工程师考试 学校: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注意: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闭卷考试,请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严禁作弊,作弊者立即停止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到时间收卷,延迟交卷按作弊处理。 多项选择会在题目后提示多选,没有提示说明默认是单选,并将选择题答案填入最后的答题卡中。 一、选择题 (共20题,每题2分, 共40分) 1)以下代码编译报错的是 D A. double a = 129; a = 129; C. short a = 129; a = 129; 2)以下是JAVA基本数据类型的是(多选)AC A. int B. String C. double D. Boolean 基本数据类型short,boolean,开 头大写为引用数据类型。除Integer为int的改写 3)下面不是JAVA关键字的是BC A. break B. string C. retrun D. throw return 4)以下哪个异常类型描述的是引用未初始化 A A. NullPointerException B. ClassCastException 类型转换异常 C. NumberFormatException 数据不匹配 D. 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下标越界

5)执行下面程序,输出的结果是B 1,public class Test{ 2,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3, int a = 5; 4, double b = 8; 5, a = a++ + b; int型不够装入double型 6, } 8, } A.第4行编译报错 B.第5行编译报错 C.编译成功,输出13 D.编译成功,输出14 6)在 Java API 文档中哪些节是包含在class 文档内的(多选)ABC A、class的描述以及相关内容 B、成员变量列表 C、类的层次结构图 D、父类的方法列表 7)关于被保护访问控制符protected修饰的成员变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 A、能被同一包内的类访问,也能被同一包内的子类访问 B、只可以被两种类访问和引用:该类本身、该类的所有子类 C、可以被三种类所引用:该类本身、与它在同一个包中的其他类、在所有继承该类的子类 D、能被同一包内的类访问,也能被其它包内的子类访问 编译报错 B. LiLei hello C. LiLeihello D. 无任何输出

工信部企业划型规定2011年300号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国工信部 5G的进展

中国5G的进展 2017.6.29

中国的5G 发展规划 ?优先开展5G 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积极推动5G 发展,在2020年实现商用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支持5G 标准研究和技术试验,推进5G 频谱规划,启动5G 商用 ? 设置“5G 研发和产业推进工程”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依托重大专项,支持5G技术产业创新 863 5G 先期研究重大项目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 2015年2016年 ?5G国际标准推进 ?5G基站器件(模数/数模转换器、高频功 放、高频滤波器) ?5G无线技术(连续广域覆盖、低功耗大连 接、高频段通信、超密集组网、新型多址 ) ?5G网络与业务(接入网架构、室内定位、 自动驾驶) ?5G网络架构 ?5G国际标准评估环境 ?下一代WLAN ?毫米波通信关键技术 ?5G候选频段分析与评估 ?低时延高可靠 2017年 ?5G无线技术(概念样机、终端芯片原型 平台、多接入融合组网、接入与回传一体 化、高低频融合组网) ?5G网络与业务(网络切片、移动性管理 、边缘计算、前传及回传接口、接入网虚 拟化、安全、ICN) ?5G关键设备、模块及平台(信道模拟器 、终端模拟器、终端功放、测试系统、知 识产权、广电与移动融合等)

5G 频谱进展 ?2017年6月5日, 工信部对5G频谱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在满足以下条件下,3.3- 3.6GHz和 4.8- 5.0GHz用于IMT-2020业务频段: ? 3.3-3.4GHz原则上用于室内,但在与无线定位业务没有干扰的条件下可用于室外 ? 3.4-3.6GHz的IMT-2020 系统不应对固定卫星系统和卫星遥测形成干扰 ?4990-5000MHz, IMT-2020 系统不应对无线天文业务形成干扰 ?2017年6月8日, 工信部对5G毫米波频段征集意见,包括24.75-27.5GHz, 37-42.5GHz等频段。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

工信部《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大纲 - 给工信部

《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 认证教学大纲

《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 认证教学大纲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 通信工程勘察与设计技能是通信勘察设计工程师、通信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工程督导、资料员、网络维护工程师等岗位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通过《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培训认证考试,培养学员具备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技能,为学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学员求职和升职加薪的重要手段。 一、发证和培训机构 《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授权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培训和考试。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CAD设计软件研发与推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广州市重点软件企业、国际CAD联盟ITC在中国大陆的首位核心成员,目前在全球已拥有18万多用户。 二、培训参考教材 1.《中望CAD2010标准教程》,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管理与实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 监中心编著,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2011年3月 3.《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信息化部发布,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2009年3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YD/T-5015-2007 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分五个模块进行: ●模块一中望CAD软件基本操作 ●模块二电信工程制图规范及工程识图 ●模块三通信工程勘察 ●模块四通信工程制图 ●模块五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 (二)每个模块具体的培训内容见下表:

工信部等四部门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工信部等四部门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信部27号令(7月1日施行)

信部发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来源:政策法规司】【字体: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7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9月22日公布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4年5月4日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招标人邀请招标的,应当向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方可被认定为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 第七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外,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自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起2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见附录一)。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工信部再制造产品认证通过企业汇总

工信部再制造产品认证通过企业名录 1.国机重工(常州)机械再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2.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3.常州汉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5.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6.贵州永安电机有限公司 7.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8. 六安市微特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10. 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

1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 泰安大地强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13.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4. 湖北华博三六电机有限公司 15. 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6. 哈尔滨电机厂(昆明)有限责任公司17. 陕西天元智能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8. 大连华锐重工特种备件制造有限公司 19.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1.卡特彼勒再制造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22.武汉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 23.洛阳瑞成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25.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6.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7.青岛迈劲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8.荆州裕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9.天津光电久远科技有限公司 30.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1.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广东省东莞电机有限公司 33.西安泰富西玛电机有限公司 34.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重庆第二机床厂有限责任公司

36.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7.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8.南京田中机电再制造有限公司 39.洛阳瑞成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40.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41.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 (再制造事业部) 42.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43.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44.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5.山东能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46.松原大多油田配套产业有限公司 47.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48.富美科技有限公司 49.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50.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51.河北新四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52.江苏环球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53.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54.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55.文登奥文电机有限公司 56.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河南豫通电机股份公司

国家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简介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简介 一、综合简介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简称“电子五所”),又名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创建于1955年,是中国第一个专业从事可靠性研究的权威机构。实验室总部现处于广州市天河区,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科研生产用房面积过10万平方米;拥有各类试验、分析测试和计量等仪器设备7000多台(套);现有职工近3000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70%。 电子五所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受部的委托和授权,为部的行业管理和地方政府提供技术支撑,代表中国进行国际技术交流、标准和法规的制订;作为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军事工业和武器装备质量可靠性领域唯一的基础性研究所,为国防科工局、总装、总参、各军兵种等国防军工单位提供专业支持;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为电子信息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电子五所具有多项认证、检测资质和授权,拥有良好的国际合作互认关系,可在世界范围内开展认证、检测业务;目前服务产品范围从材料、元器件到整机设备、从硬件到软件直至复杂大系统;业务范围涵盖:体系认证、产品检验、元器件检测、失效分析与DPA、工艺与材料、环保技术、可靠性与环境试验、软件测评、信息安全、质量与可靠性、仪器设备与工具软件、计量校准、标准与政策研究与技术培训。 二、服务网络 电子五所已拥有覆盖全国的的服务网络体系,在北京、广州、苏州、重庆、宁波、佛山、香港、南京、孝感、芜湖、威海、泰州建有实验室和技术支持中心,在广州、海南(万宁、榆林)、拉萨、西沙群岛建有不同条件特点的试验站,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设有有办事处。

三、客户群体 电子五所秉承“科学公正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凭着专业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在长期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的过程中赢得了广大企业的信赖,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技术服务依托单位,如IBM、PANASONIC(松下)、TOSHIBA(东芝)、HITACKI(日立)、SANYO(三洋)、SHARP(夏普)、SEMENS(西门子)、 LG、PHILIPS(飞利浦)、THOMSON (汤姆逊)、SAMSUNG(三星)、HONDA(本田)、NOKIA(诺基亚)、VETEK(伟易达)、NORTEL(北电)、JDS UNIPHASE(捷迪讯)、FLEXTRONICS (伟创力)、FUJITSU(富士通)、EMERSON(艾默生)、TEDA(台达)、BENQ(明基)、美的、华为、中兴、海尔、TCL、创维、长虹、康佳、步步高等。每年服务客户超过17000家,年发出的证书、报告超过40万份。 四、为什么选择五所 电子五所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从事企业能力提升指导;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CMMI、卓越绩效管理、品牌管理等领域都具备相应的技术人才基础和多年的成功经验,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中,将充分发挥十几年在企业战略、运营、信息技术及管理体系贯标积累的经验,为企业提供实质、增值的贯标服务。我们的优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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