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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作物品种试验是品种审定、推广和结构调整的最主要依据。为了提高品种试验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使试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广东省农业厅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品种试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区域试验对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病性、抗逆性、光温敏感性和品质等农艺性状进行鉴定。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

生产试验在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病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同时总结栽培技术要点。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时间为一个生产周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级品种试验由省种子管理机构组织。

省种子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指定相关科研、教学、推广或管理等单位具体主持经省种子管理机构指定的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

第五条品种试验由有区域代表性、具备试验条件、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承担。

品种试验承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试验,并采取措施改善试验条件,提高试验质量;

(二)指定具有农学或相近专业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文化水平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试验工作,并保持试验人员相对稳定;

(三)对参试品种作出公正、准确、科学的评价,按时完成试验总结报告,并对试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市、县种子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省级品种试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试验设置

第七条品种试验点应根据农业生态条件、生产条件、耕作

制度等因素设置。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试验点根据不同作物设定。试验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试验田应当选择地势平坦,地力中上、均匀,前茬作物一致,排灌方便,无畜禽干扰,交通便利的田块。

第九条区域试验田间设计采用随机区组排列,3次重复。小区长方形,长边与肥力变化最大的方向平行,统一小区面积和种植规格。同组试验须安排在同一田块进行,具体按附录1

执行。

生产试验采用大区随机排列。大区面积为0.5亩,不设重复。同组试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田块进行,如品种太多,可安排在相邻且地力相当的两块以上田种植,但每块田均需设置对照品种。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试验田四周均应设4行以上的保护行。保护行品种采用同品种延伸。

第十条抗病性、抗逆性、光温敏感性鉴定和品质检测单位由省种子管理机构指定,并统一提供测试所需样品。

第四章参试品种

第十一条参加试验的同类型作物品种按生育期分组,每组设一个对照品种。对照品种由省品审委确定并保持相对稳定。

对照品种种子由省种子管理机构指定单位提供。

第十二条区域试验每组为5~12个品种(含对照品种)。各试验点不得自行增、减试验品种。

经第一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表现优良的品种安排第二个生产周期复试,同时进行生产试验。

第十三条申请品种试验的条件和提交材料,分别按《广东省农业厅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登记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申请品种试验截止时间,早造(春季)为上年10月30日,晚造(秋季)为当年4月30日。

第十四条受理试验的品种,其申请者应当无偿提供试验用种子。

提供试验用种子应无包衣、无检疫性病虫害,达到国家原种或一级良种标准。包装袋有明显的内、外标签。外标签及邮件包裹单上注明品种名称,内标签注明申请单位、作物种类、试验组别、种子净度、纯度、发芽率、水分等内容。

凡种子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数量不足,或未及时供种者,视为自动放弃试验。

第五章试验操作及田间管理

第十五条品种试验承担单位应当认真做好播种前各项准备,详细掌握试验目的和要求,绘制田间种植图。收到试验种子后及时核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等,并进行种子发芽试验,发现问题及时与供种单位联系,同时报告试验主持单位和省种子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试验地的田间操作质量应当均匀一致。同一重复的同项工作应当在一天内完成。

第十七条品种试验田间操作由专人负责。

区域试验田间操作要求如下:

(一)整地的时间、深浅和匀细度力求一致。

(二)种子在浸种催芽前应进行消毒处理。播种密度均匀,深浅一致。播种后要复查,发现错误及时改正并注明。

(三)移植密度均匀、一致,移植后应及早进行查苗、补苗。

(四)肥水管理标准一致;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分区定量,用量准确,施用均匀。

(五)及时中耕、除草、整枝,不得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六)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防虫不防病;防止鼠、鸟、禽、畜等危害;试验中遇到自然灾害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适时收获,保证收获质量。

(八)干产量测定要将收获物充分晾晒,达到规定含水量,切忌曝晒。

生产试验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其它操作按当地生产水平进行。

第十八条试验的调查和记载应由专人负责,调查记载标准按附录2执行。同一重复、同一项目的同次记载应一天内完成。记载资料作为品种档案应当妥善保存。区域试验产量进行生物统计分析。

第六章试验总结

第十九条品种试验承担单位应当于作物收获后2个月内将本生产周期的试验总结报告及相关记载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省种子管理机构、试验主持单位和所在地级以上市种子管理机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品种试验总结报告包括参试品种、试验方法、栽培方式、管理措施、产量、熟期、抗病性、抗逆性、品质、品种评述等内容,以及土壤、前茬、特殊天气等情况。品种评述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品种种性,并重点说明其优缺点。生产试验还应当总结品种栽培技术要点。

第二十条品种试验主持单位应当在作物收获后3个月内完成试验材料的整理、汇总和总结工作,提出品种处理意见,报省种子管理机构。省种子管理机构审查后及时通知申请者。

第二十一条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影响试验正常进行的,品种试验承担单位应当在事后2天内报告省种子管理机构和试验主持单位,并在15天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试验误差过大或缺2个以上小区数据的,该试验组别的试验数据不列入汇总。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省品审委每三年组织一次品种试验工作总结,表彰品种试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四条试验承担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从事品种试验工作的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品种试验申请者弄虚作假或者干预品种试验、影响试验公正性的,其新品种两年内不得参加省区试,并通报

批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下列品种试验可以缩短试验周期、减少试验点数和重复次数,但试验点数不少于5个点:

(一)省未统一组织试验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特殊用途品种、特殊类型品种的多点比较试验。

(二)原申请者对其审定通过品种进行个别性状改良的品种的验证试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品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1 (规范性附录)

附录2

(规范性附录)

农作物品种试验调查记载标准

一、水稻

(一)生育期

1、播种期:实际播种日期(月/日,下同)。

2、移植期:实际移植日期,并注明秧苗期(天),行株距,每科苗数,亩基本苗(回青后调查)。

3、始穗期、齐穗期:分别指有10%和80%的稻穗顶露出剑叶叶鞘时的日期。

4、成熟期:早造常规稻90%以上,杂交稻85%以上实粒黄熟的日期;晚造常规稻95%以上,杂交稻90%以上实粒黄熟的日期。要求成熟期收割。

5、全生育期:指播种到成熟的天数。

(二)形态特征

1、叶片形态和颜色:分蘖盛期观察(作原始记录,不上报)。

(1)叶色:分浓、中、淡三级。

(2)叶姿:根据叶片生长情况分直、中、弯三级。

(3)剑叶长度:分长、中、短三级。大于35厘米为长;25~35厘米为中;小于25厘米为短。

(4)剑叶宽度:分宽、中、窄三级。早造2厘米以上,晚造1.5厘米以上为宽;早造1.5-2厘米,晚造1.2-1.5厘米为中;早造1.5厘米以下,晚造1.2厘米下为窄。

(5)剑叶角度:剑叶基部与穗颈基部形成的角度,分大、中、小三

级。大于45度为大;小于30度为小;介于两者之间为中。

2、科高:乳熟期调查,随机取样10科,测量自土面至最高穗尖(不连芒) 的高度,分三级。110厘米以上为高秆;90~110厘米为中秆;90厘米以下矮秆。

3、茎集散:分蘖盛期目测,分集、中、散三级。斜出15度以下为集;45度以上为散;介于两者之间为中。

4、穗长:同一重复内取样,每品种5科,测量每穗穗颈节至穗顶(不连芒)的长度,取平均数。

5、抽穗整齐度:始穗至齐穗时间,常规稻不超过5天为整齐,杂交稻不超过7天为整齐。

6、熟色:根据水稻成熟期的茎叶转色情况、剑叶枯萎程度及谷粒色泽,分好、中、差三级。

7、谷色:指谷粒完熟时的颖壳的颜色。

(三)生物学特性

1、最高苗数:包括主茎在内的每亩最高总苗数。在分蘖高峰前后调查,区试每小区连续调查10科生长正常植株,两次重复。生产试验每品种5点取样,每点5科,共调查25科。调查结果折算成每亩最高总苗数。

2、有效穗数:凡抽穗后结实10粒以上的称有效穗(螟害白穗及穗颈瘟病株应作为有效穗),收割前调查。区试每小区固定调查10科,两次重复;生产试验每品种调查20科。调查结果折算成亩有效穗数。

3、成穗率:成穗率(%)=(每亩有效穗数/每亩最高总苗数)×100

4、每穗粒数:同一重复内取样,每品种5科,调查每穗总粒数、结实粒数(充实程度1/3以上的谷粒,含落粒)。

5、结实率:结实率(%)= (结实粒数/总粒数)×100

6、落粒性:手轻搓稻穗,分三级。不落粒或少落粒为难;部分落粒

为中;落粒较多或田间落粒为易。(作原始记录,不上报)

7、千粒重:去除空、秕谷,晒至含水率低于13.5%,随机数谷粒1000粒,三次重复,分别称重,取其相近两次的平均数,以克表示。

8、着粒密度:(作原始记录,不上报)。着粒密度=(平均每穗粒数/平均穗长(厘米))×100

9、实际产量:小区晒干风净后的实际产量,折算亩产,以公斤表示。

10、日产量:实际产量除以全生育期。

(四)抗逆性

1、耐寒性:早造苗期在寒潮过后,观察植株叶色变化,叶片凋萎程度,烂秧、死秧情况,分三级。生长正常,苗色不变为强;苗呈黄至白色为中;苗呈褐色至死亡为弱。晚造孕穗期至抽穗扬花期遇低温冷害后,调查结实率降低和减产程度,按结实率降低幅度,将品种耐寒性分为1~5级:1级为强,结实率降低5个百分点以内;2级为中强,结实率降低5~10个百分点;3级为中,结实率降低10~20个百分点;4级为中弱,结实率降低20~30个百分点;5级为弱,结实率降低30个百分点以上。

2、抗倒性:记载倒伏原因,倒伏时间(注明发育阶段),倒伏面积(目测倒伏面积占试验区面积百分率)。倒伏程度分三级:茎秆直立或基本直立(倾斜度不超过15度者)为直;茎秆倾斜度大于15度但小于45度为斜;茎秆倾斜度大于45度为倒。

3、田间抗病性:分别在苗期,本田苗峰期,乳熟期调查白叶枯病、纹枯病、叶瘟、穗颈瘟等病害。病情分级标准见表1-1,抗性评价标准见表1-2:

(五)指定的测试机构测定项目:稻米品质分析定级,稻瘟病、白叶枯病等主要病害抗性鉴定,晚造品种耐寒性鉴定等。

表1-2、水稻主要病害田间抗性评价标准

二、普通玉米

(一)生育期

1、播种期:播种当天的日期(月/日,下同)。

2、出苗期:全区有50%的幼芽出土达2厘米高时的日期。

3、苗势:幼苗健壮程度,分强、中、弱三级。

4、抽雄期:小区50%以上的植株雄穗顶端露出顶叶的日期。

5、散粉期:小区50%以上的雄穗主轴散粉的日期。

6、抽丝期:小区50%以上的雌穗己抽出花丝的日期。

7、成熟期:90%以上籽粒出现成熟黑层的日期。

8、全生育期:从出苗到成熟日的总天数。

(二)植株性状

1、芽鞘色:展开2叶前,目测幼苗第一叶鞘颜色,分绿、浅紫、紫、深紫等色。

2、株形:抽雄后目测,分平展、半紧凑、紧凑型记载。

3、株高:乳熟期连续取小区内生育正常的10株,测量由地表到雄穗顶端的长度,取平均值,以厘米表示。

4、穗位:植株从地表到果穗柄着生节的高度,调查上述10株,取平均值,以厘米表示。

5、保绿度:目测成熟后茎叶呈绿色的百分率。

6、空秆率:果穗结实20粒以下的秆为空秆,以%表示。

7、双穗株率:成熟期调查有双穗(第二穗结实20粒以上)的株数,以%表示。

(三)果穗性状

1、穗长:连续取10个正常穗,测定从穗基部到顶端的长度,取平均值,以厘米表示。

2、穗粗:将上述10个果穗头尾相间排成一行,测果穗直径,取平

均值,以厘米表示。

3、秃顶:上述10个果穗,测其秃尖长度,取其平均值,以厘米表示。

4、穗行数:上述10个果穗中部的籽粒行数,取其平均值。

5、粒型:分硬粒型、半硬粒型、半马齿型、马齿型四种。

6、粒色:分黄、白、红、黄白。

7、穗粒重:上述10个果穗脱粒,求其平均数,以克表示。

8、千粒重:随机取1000粒籽粒称重,重复取样3次,取相近两个数的平均数,以克表示。

9、出籽率:上述10个果穗的干籽粒重/干果穗重×100%,以%表示。

10、产量:全小区果穗脱粒晒干称其重量,记载小区产量的同时,折算成亩产量,以公斤表示。每小区缺株数超过10%的,本小区作报废处理。

(四)抗逆性

1、倒伏率(根倒):倒伏倾斜度大于45度者为倒伏指标,以%表示。

2、倒折率(茎折):果穗以下部位折断的植株占全区株数的百分比,蜡熟期调查。

3、田间抗病性:主要调查大、小斑病,茎腐病,矮花叶病,纹枯病。病情分级标准见表2-1,抗性评价标准见表2-2。

(五)指定的测试机构测定项目:品质分析(淀粉、脂肪、蛋白质、赖氨酸等物质含量),大、小斑病、纹枯病及其它主要病害抗性鉴定等。

附表2-1 玉米主要病害田间病情分级标准

附表2-2 玉米主要病害田间抗性评价标准

三、甜、糯玉米

(一)生育期

1、播种期:指播种的日期(月/日,下同)。

2、出苗期:全区有50%的幼芽出土达2厘米高时的日期。

3、苗势:幼苗健壮程度,分强、中、弱三级。

4、抽雄期:全区50%植株的雄穗顶端露出顶叶的日期。

5、散粉期:全区有50%植株雄穗主枝开始散粉的日期。

6、吐丝期:全区有50%的植株雌穗花丝抽出苞叶3厘米的日期。

7、鲜果穗采收适期:甜玉米在吐丝后18~21天,糯玉米吐丝后20~23天采收并记载。

8、全生育期:从出苗到鲜果穗采收适期的总天数。

(二)植株性状

1、芽鞘色:展开2叶前,目测幼苗第一叶鞘颜色,分绿、浅紫、紫、深紫等色。

2、株高:在乳熟期选有代表性的植株10株,从地面量至雄穗顶端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粤农(品审办)〔2010〕2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品种审定会议纪要的通知 省品审委委员及有关单位: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十四次品种审定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对提交审定、登记的72个品种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审议决定了品种审定相关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品种审定会议纪要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10年5月2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三十四次品种审定会议,会议对提交审定、登记的72个品种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审议决定了品种审定相关事项。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蔡汉雄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现纪要如下: 1.会议审定通过品种66个,其中水稻品种25个,玉米品种18个,花生品种1个,马铃薯品种1个,甘薯品种2个,蔬菜品种7个,果树品种4个,花卉品种8个;登记品种1个(详见公告)。 2.会议决定对省甜玉米品种区域试验进行调整。由两年秋植试验改为春植初试、下一年秋植复试,抗病性鉴定在春季进行。 3.会议决定更换省水稻、玉米品种试验部分对照品种。具体是:水稻早造中早熟组对照品种中9优207更换为华优665,早造中迟熟组杂交水稻的对照品种粤香占更换为天优122;甜玉米对照品种由新美夏珍更换为粤甜16号。对照品种种子原则上由品种选育单位提供。 4.对水稻品种区域试验部分熟组中生育期偏长品种的处理,会议作如下决定:早造中早熟组、中迟熟组初试品种比对照品种迟熟不得超过3天,晚造中熟组初试品种比对照品种迟熟不得超—2—

过4天,否则不予复试。 5.会议决定对玉米品种抗病性鉴定为高感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试验阶段鉴定为高感纹枯病或小斑病的玉米品种,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把关淘汰,不再提交到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6.会议决定对甜、糯玉米品种试验品质评价指标作修订(详见附件)。 —3—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2020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新版全文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地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设计要点的批准文件;

工程材料检验试验计划专项方案

某项目 材料检验试验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工程项目部编制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3) 三、检验试验管理 (4) 四、检验试验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施工图。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66-2015)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008) 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9、《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1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1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9、其他现行规范、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市某小区,位于河北省某市某地,由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河北博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某市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主要有地上住宅,地下一层车库组成。

广东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及对策

本科生毕业论文 广东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及对策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ports of Guangdong Province and Countermeasures 所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所在班级 申请学位经济学学士 副指导教师职称 答辩时间2011年 6 月 4 日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 I I 1 引言. (1)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1) 2 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基本情况与趋势 (2) 2.1 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2) 2.2 中国农产品出口趋势 (3) 3 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现状 (3) 3.1 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分析 (3) 3.2 农产品出口结构特点 (4) 3.3 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结构 (5) 3.4 农产品出口的地区分布 (5) 4 广东省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5) 4.1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出口大宗优势品种少 (5) 4.2 出口市场集中,贸易风险大 (6) 4.3 农产品质量差,卫生检疫问题严重 (6) 4.4 绿色壁垒制约农产品的出口 (6) 4.5 人民币汇率变动,农产品进出口逆差增大 (7) 5 提升广东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7) 5.1 加强政府对农产品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7) 5.2 积极开拓出口市场,推进市场多元化 (8) 5.3 提高农产品质量,走绿色生态农业的道路 (8) 5.4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确保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安全要求 (9) 5.5 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产业化经营 (9) 5.6 加强农业减灾工作,设立风险基金支持农产品出口 (9) 5.7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依靠科技发展农产品 (10) 6 结束语 (10) 鸣谢 (12) 参考文献 (13)

工程试验送检及检测方案

xxxxx工程 试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Xxx工程位于xxx,由新桥和旧桥组成,人民新桥位于人民旧桥的东侧,修建于1992年,结构形式为刚架拱桥,刚架拱净跨径32m,桥梁全长52m,净宽7m,拱圈高度3.2m。人民新桥上部结构刚架拱桥横桥向由4片拱肋组成,拱肋间距为2.86m,拱肋宽0.35m。依据图纸设计要求,主要针对新桥采取如下措施; 1、拆除重建上部结构部分弦杆与斜撑;拆除重做人民新桥全桥桥面铺装及两侧桥头搭板,拆除微弯板,重新浇筑整体式桥面板; 2、保留原拱片,在原拱肋间新增三片拱片;对原拱片拱脚上缘、实腹段及部分拱脚下缘粘贴钢板,更换拱片支座;新建弦杆部分横隔板,对保留横隔板进行增大截面加固; 3、对主拱圈及桥面破损、开裂、露筋部位进行局部修补; 4、拆除重做新旧桥两侧人行道及栏杆;拆除新旧桥绿化带,重新设置中央分隔带等内容。 二、试验室管理制度 1、原材料的报验:现场试验检验人员应及时按取样规则进行取样送检,实验室填写《来样/报告发放登记表》,如需进行平行检验

或见证试验的应及时通知监理部进行取样; 2、试验室根据《来样/报告发放登记表》的内容,按照试验规程的要求,及时检测及时填写检测报告,并及时将检测报告及时反馈给物资部门。试验室保存电子版本和一份原件,并根据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提交检测报告。如遇检验材料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物资部门,物资部门及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封闭、标识; 3、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是检测工程材料及产品参数特性的真实反映,任何人不得更改、删除。原始记录应力求完整,包括数据、曲线、图表、计算及导出数据; 4、检测报告格式报告填写应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5、对工程中的检测试验过程负责协调、检查、管理; 6、参与现场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对关键检测项目的实施进行监控。 三、试验检测项目、及检测频率 1.原材料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同完整版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 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计量数量质量(%)单价(元)金额(元 单位)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

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1 【实施日期】2015.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12号) 《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4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 2015年4月1日 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水量的调度管理,发挥东江流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水量的调度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东江水量调度应当遵循重要断面流量控制、用水总量控制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调度。 东江水量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要,并合理安排农业、工业、航运和生态环境等用水需求。 东江流域内的水库、水利枢纽、水电站的发电用水及其调度运行应当服从防洪要求和供水需要。 第四条东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水量调度计划是实施东江水量调度的依据。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东江水量调度工作。 东江流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涉及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的水量分配、向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和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以下简称三大水库)、东江干流水利枢纽、闸坝、水电站以及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其他取水工程的水量调度工作。 东江流域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东江的水量调度工作。

专项检测试验方案

泸州向林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叙永县龙洞水库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 专项试验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龙洞水库位于泸州市叙永县分水镇熊家湾村,距叙永县城56km,距分水镇1.5km。从泸州市经G76纳黔高速约100km可到达叙永县,从叙永县经“叙威路”至分水镇,分水镇与坝址之间有硬化水泥乡村公路,路面宽约3m,工程对外交通比较方便。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生态环境用水的小(二)型水利工程。 龙洞沟为倒流河右岸一级支流,位于四川叙永县与云南威信县交界处,流域地处四川境内,发源于海拔1700m左右的小豆地、作坊处。河流基本由北向南流,在桐麻坝附近汇入倒流河,龙洞沟全长约15.5km,地面流域面积为43.0km2。龙洞沟流域以北与永宁河支流黄坭河分水,东、西面均为几乎流向平行的且同为倒流河的无名支沟分界,南与倒流河干流相连。流域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05°13′~105°17′、北纬27°43′~27°55′之间,流域大致呈南北向的长叶形,水系呈羽状分布。 水库工程枢纽区包括粘土心墙堆石坝、右岸泄洪(导流)隧洞和左岸取水隧洞等主要建筑物。 1.2工程设计标准和施工范围 1、粘土心墙堆石坝

本工程挡水建筑物采用粘土心墙堆石坝,坝轴线布置成直线。正常蓄水位1283.00m,死水位1258.00m,设计洪水位1283.00m,校核洪水位为1284.16m。 大坝坝顶高程1286.00m,防浪墙顶高程1287.20,坝顶宽6.0m,坝轴线长114.00m,最大坝高63.0m。上游坝坡坡比1:1.8,1258.50m 高程处设一级马道,采用干砌块石护坡。下游坝坡坡比1:1.8,高程1255.00m处设一级马道,上下游马道宽度均为2.0m。 坝体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上游堆石料区、上游渡料区、上游反滤料区、粘土心墙料区、下游反滤料区、下游过渡料区及下游堆石料区。 心墙防渗体位于坝体中央,心墙轴线与坝轴线重合,心墙顶高程1284.50m,心墙顶宽3.0m,两侧坡比1:0.25。心墙底部设C25砼基座,粘土心墙上游侧外设反滤料,水平厚度1.0m,上游反滤层上游侧设过渡料,过渡层水平厚度3.0m,外侧填筑坡比1:0.25。下游反滤料区共设2层,水平厚度1.0m和2.0m,外侧填筑坡比1:0.25。反滤层下游侧设过渡料,水平厚度3.0m。外侧填筑坡比1:0.25。坝壳堆石料采用弱风化及新鲜的白云岩。 2、泄洪(导流、放空)隧洞 本工程导流隧洞结合泄洪、放空隧洞布置在枢纽右岸。 导流隧洞进口布置在大坝轴线上游右岸约193m,泄洪隧洞进口布置在导流洞进口下游约40m处。泄洪隧洞穿过右岸山体,由进口明渠段、进口检修闸门竖井段、闸后有压隧洞段、出口闸室段和消力池段组成。其中,导流隧洞与泄洪隧洞在桩号泄0+061.70(导0+130.00m)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作物品种试验是品种审定、推广和结构调整的最主要依据。为了提高品种试验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使试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广东省农业厅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品种试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区域试验对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病性、抗逆性、光温敏感性和品质等农艺性状进行鉴定。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 生产试验在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病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同时总结栽培技术要点。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时间为一个生产周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级品种试验由省种子管理机构组织。 省种子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指定相关科研、教学、推广或管理等单位具体主持经省种子管理机构指定的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 第五条品种试验由有区域代表性、具备试验条件、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承担。 品种试验承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试验,并采取措施改善试验条件,提高试验质量; (二)指定具有农学或相近专业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文化水平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试验工作,并保持试验人员相对稳定; (三)对参试品种作出公正、准确、科学的评价,按时完成试验总结报告,并对试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市、县种子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省级品种试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试验设置 第七条品种试验点应根据农业生态条件、生产条件、耕作

制度等因素设置。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试验点根据不同作物设定。试验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试验田应当选择地势平坦,地力中上、均匀,前茬作物一致,排灌方便,无畜禽干扰,交通便利的田块。 第九条区域试验田间设计采用随机区组排列,3次重复。小区长方形,长边与肥力变化最大的方向平行,统一小区面积和种植规格。同组试验须安排在同一田块进行,具体按附录1 执行。 生产试验采用大区随机排列。大区面积为0.5亩,不设重复。同组试验原则上安排在同一田块进行,如品种太多,可安排在相邻且地力相当的两块以上田种植,但每块田均需设置对照品种。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试验田四周均应设4行以上的保护行。保护行品种采用同品种延伸。 第十条抗病性、抗逆性、光温敏感性鉴定和品质检测单位由省种子管理机构指定,并统一提供测试所需样品。 第四章参试品种 第十一条参加试验的同类型作物品种按生育期分组,每组设一个对照品种。对照品种由省品审委确定并保持相对稳定。

广东省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粮食产量,稻谷产量,糖蔗产量,水果产量,蔬菜产量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现状及发 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 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广州花都区主要农作物产量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广州花都区粮食产量指标分析 (3) 一、广州花都区粮食产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粮食产量现状统计 (3) 三、广州花都区粮食产量占全省粮食产量比重统计 (3) 四、广州花都区粮食产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州花都区粮食产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粮食产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粮食产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州花都区粮食产量同全省粮食产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州花都区稻谷产量指标分析 (7) 一、广州花都区稻谷产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稻谷产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州花都区稻谷产量占全省稻谷产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州花都区稻谷产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州花都区稻谷产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稻谷产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工程试验及检验批划分专项方案(完成)

建设单位:湖州祥生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永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诸暨市祥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检验批划分及工程检验检测 专项方案 编制人:杨德军职称(职务)工程师 审核人:王志光职称(职务)工程师 审批人:陈国清 编制单位:诸暨市祥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专项方案审批表

建设单位:湖州祥生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永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市政配套设计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景观绿化设计单位:浙江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核工业湖州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诸暨祥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质量监督机构: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 (一)、编制说明 为了加强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的试验管理,针对本工程的情况,特编制此方案,本方案包括市政道路、市政排水管道工程试验总体安排,主要试验方法,以及保证措施等,指导本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编制原则 (1)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附录B表B.0.1划分的分项工程内容的基础上,按各专业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具体划分; (2)根据施工总工期及准备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财力等条件参照专业规范对

检验批的划分原则进行划分; (3)有利于结构的整体性;各施工段的工程量应尽量大致相等;各施工段均应有一定的工作面,能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且能充分发挥劳动效率。 (三)、编制依据 (1)、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招标文件; (2)、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3)、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 (4)、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经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9)、《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10)、国家及省、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1)、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指导; (12)、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情况 (一)、工程概况 (1)、位置 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位于仁皇山分区北片,奥体公园西北角,西邻德清路,北为同心路。 (2)、工程自然条件 工程所在地区属中纬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16°C。每年一月份气温最低,日均3.2℃,极端最低温度-11.1℃。七月份气温最高,日均28.2℃,高温极值41.5℃,年平均温差25℃,无霜期250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1124.1mm。每年5-10月降水较为集中,多年平均为697.4mm,为年均降雨量的62.1%。年均水面蒸发量884.8mm,陆地蒸发量797.5mm。其中8、9月份蒸发量最大,分别为年蒸发量的14%和16%。 (3)、工程特点: 湖州市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景观工程为悅山湖花园一期市政及环境配套工程,道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775 (合同范本系列)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 同详细版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详细版 提示语:本合同文件适合使用于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200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1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的,永久或者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淡水或者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水区。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红树林等植物资源。 第四条湿地保护管理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各级林业、农业、水、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确保湿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做到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充分兼顾湿地保护等生态用水的需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护湿地资源。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点湿地评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对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湿地资源变化情况,建立湿地管理档案制度和湿地保护管理的信息交流制度。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湿地登记、确权、发证等工作,为湿地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通报和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于每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保护湿地的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社区教育和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或者非法转让湿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有检举或者控告的权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保护湿地。 第十三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工程材料检验试验计划专项方案定稿版

工程材料检验试验计划 专项方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某项目 材料检验试验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工程项目部编制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检验试验管理 (3) 四、检验试验计划 (4)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施工图。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66-2015)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008) 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9、《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1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1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9、其他现行规范、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市某小区,位于河北省某市某地,由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河北博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某市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主要有地上住宅,地下一层车库组成。

(广东省农业产业化信网)广东省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广东省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42家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 广东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丰收糖业有限公司 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新华海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翼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锦丰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长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 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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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91家 广州市(15家) 1、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国家重点、花卉种植) 2、广州从玉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重点、蔬菜种植加工) 3、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重点、家禽养 殖加工) 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重点、饲料加工) 5、广州市畜牧总公司(畜禽养殖) 6、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加工) 7、广州江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 8、广州市从化顺昌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 9、广州市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 10、广州市百兴畜牧饲料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加工) 11、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花卉种植) 12、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 13、广州市恒发水产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 14、从化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花卉种植) 15、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 深圳市(11家)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 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确保东江供水安全,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以下简称水库库区)的水资源保护活动。 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标本兼治的原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东江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水库库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库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确保水库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对库区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库区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库库区水环境质量状况,查处库区水污染事件。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库区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对水库库区矿产资源开发实施监督管理。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库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资源保护。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库区的渔业生产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禽畜养殖生产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禽畜养殖等造成的水污染。 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工程的管理,维护水库大坝和电站的安全运行,并协同做好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东江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协同水库库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

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 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

最新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完整版)

广东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

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_______ 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交货地点为_________ 。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_____(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本文是关于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流域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治水害,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活动。 流域水资源是指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水资源规划、配置、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流域水资源规划 第五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 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流域内的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第六条流域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本省的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应当服从相关江河流域的国家综合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流域综合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区域综合规划由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区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由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编制流域、区域规划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条流域、区域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需要修改时,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建设水工程,应当符合相关流域的综合规划,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应当报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对其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流域管理机构未签署意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第三章流域水量分配和调度 第十二条流域水量分配应当依据流域规划、流域水资源现状和供需情况,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质水量双控制的原则,保障流域内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航运和生态环境用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利益,统筹流域外的调水。 第十三条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并征求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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