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9月是第41个全国“质量月”。按照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质办〔2018〕45号)和亳州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亳质发〔2018〕9号)精神,现将全县“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紧紧围绕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加强从生
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有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广泛开展以质量品牌标杆示范、质量品牌组织示范、质量品牌人物示范、质量品牌教育示范、质量品牌文化示范为主要内容的“五大示范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质量强县、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利辛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和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宣传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单位,曝光一批百姓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和重大市场违法案件,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开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宣贯,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县创建和质量品牌升级“五大示范行动”专题宣传,通过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培训班和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安徽省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加强质量基础知识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的质量和诚信意识,使质量首先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
的全过程监管。选取重点行业和单位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许可、企业主体责任等质量安全知识,结合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质量安全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人民群众把好安全关。针对百姓关切的“身边质量”,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突出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消费市场等重点区域,突出食品药品等重点消费品,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大涉农产品监管和整治力度,组织秋粮收购计量器具检定和农资产品质量督查活动,确保农民权益和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深入开展“五大示范行动”,组织质量标杆企业观摩会和示范经验交流会,培育建立一批能够真正体现标杆引领作用的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教育实践基地。鼓励企业从研发设计、制造生产、销售使用等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着手,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质量提升。广泛开展各类各层次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消费者需求专访调研活动,围绕广大消费者关心的质量指标,有针对性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提高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树立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意识,推进标准、计量、检验检
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要素融合,开展“一站式”公共服务,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团体标准制定,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借鉴或运用ISO9001、HACCP、GMP等质量认证方式,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推进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用质量管理理念和工具、方法,精简流程,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满意度,全面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支撑。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质量月”活动是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实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他们的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广泛参与。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平台。要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要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全行业的诚信水平和质量竞争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提高新闻媒体、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确保实效。要把维护质量安全摆在首位,创新形式和理念,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开展一系列接地气的质量活动。要坚持典型引路,瞄准地方和行业发展战略,在质量品牌升级标杆示范上不断求突破、求拓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小企业各种各类质量品牌升级短板,在解决质量技术问题上有更多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实实在在的成果。通过质量月活动,达到显著提升地方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水平、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质量问题的目的。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要求,坚持简朴、高效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要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请于2018年10月8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质量与认证监管股。
联系人:朱春宇王瑞翔;电话:8810071 邮箱:819919700@https://www.docsj.com/doc/1b13373019.html,
附件:1.201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计划表
2.2018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3.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一标志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2018年亳州市“质量月”活动计划表
附件2
2018年“质量月”活动口号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
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
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
质量提升人人有责
坚持质量第一迈向质量时代
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
大力提升质量增强消费信心
筑牢质量强国梦迈向质量新征程
为中国质量拼搏为质量中国加油
深化供给结构改革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夯实国家质量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凝聚质量共识共铸兴业之器共筑强国之基
附件3
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一标志
亳州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