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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98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当施工时发现设备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第1.0.5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第1.0.6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第1.0.7条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工程验收时,应以记录为依据。

第1.0.8条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地脚螺栓与垫铁

第一节地脚螺栓

第2.1.1条地脚螺栓地脚螺栓在预留孔里应垂直,无倾斜。

第2.1.2条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第2.1.3条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的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

1/3~2/3。

第二节垫铁

第2.2.1条当设备的负荷由垫铁组承受时,垫铁组的位臵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

二、垫铁组在能放稳和不影响灌浆的情况下,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三、相邻两组垫铁的距离宜为500~1000mm。

四、每一组垫铁的面积,应根据设备负荷,按下式计算:

A≧C (Q1+Q2) ×102 R

式中:A——垫铁面积(mm2);

Q1——由于设备的重量加在该垫铁组上的压力(N);

Q2——由于地脚螺栓拧紧所分布在该垫铁组上的压力(N),可取螺栓的许可抗拉力;

R——基础或地坪混泥土的单位面积强度(Mpa),可取混泥土设计强度; C——安全系数,宜取1.5~3。

五、设备底座有接缝处的两侧应各垫一组垫铁。

第2.2.2条使用斜垫铁或平垫铁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且调平后灌浆前用定位焊焊牢,勾头成对斜垫铁能用灌浆层固定牢的可不焊。

二、承受重负荷或有较强连续振动的设备,宜用平垫铁。

第2.2.3 条每一组垫铁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放臵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且不宜小于2mm,并应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焊牢,铸铁垫铁可不焊。

第2.2.4条每一垫铁组应放臵整齐平稳,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

铁均应压紧,并应用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对高速运转的设备,当采用0.05mm 塞尺检查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之间的间隙时,在垫铁同一断面处以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长度或宽度的1/3。

第2.2.5条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第2.2.6条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设备调平后,其垫铁均应与金属结构用定位焊焊牢。

第三章装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3.1.1条装配前应了解设备的结构、装配技术要求。对需要装配的零、部件配合尺寸、相关精度、配合面应进行复查和清洗处理,并应按照标记及装配顺序进行装配。

第3.1.2条当进行清洗处理时,应按具体情况及清洗处理方法先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

第3.1.3条设备及零、部件表面当有锈蚀时,应进行除锈处理。

第3.1.4条设备零、部件经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干燥处理,并应采取防返锈措施。

第3.1.5条设备组装时,一般固定接合面组装后,应用0.05mm塞尺检查,插入深度应小于20mm,移动长度应小于检查长度的1/10;重要的固定接合面紧固后,用0.04mm塞尺检查,不得插入;特别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紧固前后均不得插入。

第3.1.6条带有内腔的设备或部件在密闭前,应仔细检查和清理,其内部不得有任何异物。

第3.1.7条对安装后不易拆卸、检查、修理的油箱或水箱,装配前应做渗

漏检查、

第二节螺栓、键、定位销装配

第3.2.1条装配螺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紧固时,宜采用呆扳手,不得使用打击法和超过螺栓许用应力。

二、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的接触应紧密,对接触面积和接触间隙有特殊要求的,尚应按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三、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应按装配规定的预紧力进行预紧,可选用机械、液压拉伸法和加热法;钢制螺栓加热温度不得超过400℃.

四、螺栓与螺母拧紧后,螺栓应露出螺母2~4个螺距;沉头螺钉紧固后,钉头应埋入机件内,不得外露。

五、有锁紧要求的,拧紧后应按其技术要求规定锁紧;用双螺帽锁紧时,薄螺母应装在厚螺母之上;每个螺母下面不得用2个相同的垫圈。

第3.2.2条不锈钢、铜、铝等材质的螺栓装配时,应在螺纹部份涂抹润滑剂。第3.2.3条现场配制的各种类型的键,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通用技术文件》规定的尺寸精度。键用材料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588N/mm2。

第3.2.4条键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键的表面应无裂纹、浮锈、凹痕、条痕及毛刺,键和键槽的表面粗糙度、平面度和尺寸在装配前均应检验,

二、普通平键、导向键、薄形键和半圆键。两个侧面与键应紧密接触,与轮毂键槽底面不接触。

三、普通楔键和勾头楔键的上、下面应与轴和轮毂的键槽底面紧密接触。

四、切向键的两两斜面间以及键的侧面与轴和轮毂键槽的工作面间,均应紧密接触。

第 3.2.5条装配时,轴键槽及轮毂键槽轴心线的对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形状和位臵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的对称度公差7~9级选取。

第3.2.6条销的装配应符和下列要求:

一、检查销的形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有关连接机件及其几何精度经调整符合要求后。

三、装配销时不宜使销承受载荷,根据销的性质,宜选择相应的方法装入;销孔的位臵应正确。

四、对定位精度要求高的销和销孔,装配前检查其接触面积,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宜采用其总接触面积的50﹪~75 ﹪。

五、装配中,当发现销和销孔不符合要求时,应铰孔,另配新销;对定位精度要求高的,应在设备的几何精度符合要求或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第三节联轴器装配

第3.3.1条凸缘联轴器装配时,两个半连联轴端面应紧密接触,两轴心的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3mm。

第3.3.2条弹性套柱销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第 3.3.3 条弹性柱销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第3.3.4条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第3.3.5条齿式联轴器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齿式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二、联轴器的内、外齿的啮合应良好,并在油浴内工作,其中小扭矩、低转速的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锂基润滑脂)的ZL-4润滑脂。大扭矩、高转速的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齿轮油)的HL-20HL-30润滑油,并不得有漏油现象。

第3.3.6条滑块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滑块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第3.3.7条蛇形弹簧联轴器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蛇形弹簧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第3.3.8条梅花形弹性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第3.3.9 条滚子链联轴器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滚子链联轴器装配时允许偏差

二、联轴器的滚子应按要求加注润滑油。

第3.3.10条轮胎式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轮胎式联轴器装配允许偏差

第3.3.11条十字轴式联轴器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半圆滑块与叉头的虎口面或扁头平面的接触应均匀,接触面积应大于60﹪。

二、在半圆滑块与扁头之间所测的总间隙s值,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当联轴器可逆转时,间隙应取小值。

第3.3.12条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和两轴线倾斜的测量方法: 1、用塞尺直接测量;2、用塞尺和专用工具测量;3、用百分表和专用工具测量。

第3.3.13条当测量联轴器端面间隙时,应使两轴窜动到端面间隙为最小尺寸的位臵。

第四节离合器、制动器装配

第 3.4.1条瓦块式制动器装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各销轴应在装配前清洗洁净,油孔应畅通;装配后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二、同一制动轮的两闸瓦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mm。

三、闸座各销轴轴线与主轴轴线的铅垂面间的水平距离允许偏差为±1mm。

四、闸座各销轴轴线与主轴轴线水平面的垂直距离允许偏差为±1mm。

五、闸瓦铆钉应低于闸皮表面2mm;制动梁与挡绳板不应相碰,其间隙指应小于5mm。

六、松开闸瓦时,制动器的闸瓦间隙应均匀,且不应大于2mm。

七、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接触应良好、平稳;各闸瓦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与制动轮接触不得小于80﹪。

八、油压或气压制动时,达到额定压力后,在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196Mpa. 第五节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

第3.5.1条装配前应测量孔和轴的配合部位尺寸及进入端倒角角度与尺寸。根据实测的平均值,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选择装配方法。

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方法

第3.5.2 条在常温下装配时应将配合面清洗洁净,并涂一薄层不含二硫化钼添加剂的润滑油;装入时用力应均匀,不得直接打击装配件。

第3.5.3条用液压充油法装配配合件时,应先按技术要求检查配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当无规定时,其粗糙度应在Ra1.6~0.8um之间。对油沟、棱边应刮修倒园。

第3.5.4条过盈连结的装配宜采用温差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热包容件时,加热应均匀,不得产生局部过热。未经热处理的装配件,加热温度应小于400℃;经过热处理的装配件,加热温度应小于回火温度。第3.5.5 条温差法装配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检查装配件的相互位臵及相对尺寸。加热或冷却均不得使其温度变化过快;并应采取防止火灾及人员被灼伤或冻伤的措施。

第六节滑动轴承装配

第3.6.1条轴瓦的合金层与瓦壳的结合应牢固紧密,不得有分层、脱壳现象。合金层表面和两半轴瓦的中分面应光滑、平整及无裂纹、气孔、重皮、夹渣和碰伤等缺陷。

第3.6.2条厚壁轴瓦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上、下轴瓦瓦背与相关轴承孔应接触良好,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检验接触要求;当无规定时,其接触要求应符合表3.6.2-1的规定:

上下轴瓦瓦背与相关轴承孔的接触要求表3.6.2-1

二、上、下轴瓦的接合面应接触良好。未拧紧螺钉时,应采用0.05mm塞尺从外侧检查接合面。其塞入深度不得大于接合面宽度的1/3。

三、动压轴承的顶间隙可按与滑动速度关系曲线(图3.6.2-2)进行调整或按表3.6.2-3、表3.6.2-4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单侧间隙应为顶间隙的1/2~1/3。

五、上、下轴瓦内孔与相关轴颈的接触应符合表3.6.2-5的要求。

六、配制的瓦口垫片应与瓦口面的形状相同,其宽度应小于瓦口1~2mm;其长度应小于瓦口面1mm;垫片应平整无棱刺。瓦口两侧垫片的厚度应一致;垫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轴颈相接触。

轴承间隙(公称)直径的1/10000)mm

第3.6.3条薄壁轴瓦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轴瓦与轴颈的配合间隙及接触状况应由机械加工精度保证,其接触面一般不允许刮研。检查薄壁轴瓦顶间隙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无规定时宜符合表3.6.3的规定。

瓦背与轴承座应紧密地均匀贴合,用着色法检查。轴瓦内径小于180mm的,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85﹪;内径大于或等于180mm的,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70﹪。

二.装配后,在中分面处采用0.02mm的塞尺检查,不得塞入。

第3.6.4条轴颈与轴瓦的侧间隙可用塞尺检查;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可用压铅法检查。铅丝直径不宜超过顶间隙的3倍。

第七节滚动轴承的装配

第3.7.1条装配滚动轴承前,应测量轴承的配合尺寸。按轴承的防锈方式选择适当的方法清洗干净;轴承应无损伤,无锈蚀、转动应灵活及无异常声响。第3.7.2条采用温差法装配滚动轴承时,轴承被加热温度不得高于100℃;被冷却温度不得低于—80 ℃。

第 3.7.3条轴承外圈与轴承座或箱体孔的配合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于剖分式轴承座或开式箱体,剖分接合面应无间隙;轴承外圈与轴承座在对称中心线的120°范围内与轴承盖在对称中心线90°范围内应均匀接触,并应采用0.03mm塞尺

检查,塞入长度应小于外圈长度的1/3。轴承外圈与轴承座或开式箱体的半圆孔间不得有夹帮现象。

第3.7.4条轴承与轴肩或轴承座挡肩应紧靠;圆锥滚子轴承和向心推力球轴承与轴肩的间隙不得大于0.05mm,与其他轴承的间隙不得大于0.1mm。轴承盖和垫圈必须平整,并应均匀的紧贴在轴承端盖上。当设备技术文件有规定时,可按规定留出间隙。

第3.7.5条装配轴两端用径向间隙不可调的、且轴的轴向位移是以两端盖限定的向心球轴承时,应留出间隙。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留出间隙

可取0.2mm~0.4mm。温差、中心距大另计算。

第3.7.6条单列圆锥滚子轴承、向心推力球轴承、双列推力球轴承的轴向游隙应按表3.7.6-1调整;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在装配时,均应检查其轴向游隙。并应符合表3.7.6-2的要求。

第 3.7.7条向心轴承、滚针轴承、螺旋滚子轴承装配后应转动灵活。当采用润滑脂的轴承时,装配后在轴承空腔内应加注65﹪-80﹪空腔容积的清洁润滑油脂,但稀油润滑的轴承,不得加注润滑脂。

第 3.7.8条单列向心球轴承、向心推力圆锥滚子轴承、向心推力球轴承装在轴颈上和轴承座内的轴向预紧程度(轴向预过盈量),应按轴承标准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节传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

第3.8.1条皮革带和橡胶布带的接头采用螺栓或胶合方法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皮革带的两端应削成斜面;橡胶布带的两端应按相应的帘子布层剖割成阶梯状,接头长度宜为带宽度的1~2倍。

二、胶合剂的材质与皮带的材质应具有相同的弹性。

三、接头应牢固;接头处增加的厚度不应超过皮带厚度的5﹪。

四、橡胶布带胶合剂的硫化温度和硫化时间及常温胶接,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胶合剂的要求。

五、采用胶带螺栓或胶合接头时,应顺着皮带运转方向搭接。

第3.8.2条传动皮带需要预拉时,预拉力宜为工作拉力的1.5~2倍;预拉

持续时间宜为24h。

第3.8.3条每对皮带轮或链轮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轮的轮宽中央平面应在一平面上。其偏移三角皮带轮或链轮不应超过1mm,平皮带轮不应超过1.5mm.

二、两轴的平行度不应超过0.5/1000。

三、偏移和平行度的检查,宜以轮的边缘为基准。

第3.8.4条链轮与链条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装配前应清洗洁净。

二、主动轮与被动轮的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得大于两链轮中心距的2/1000。

三、链条工作边拉紧时,非工作边的驰垂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且链条与水平线夹角小于60°时,可按两链轮中心距的1﹪~4.5 ﹪调整。第九节密封件装配

第3.9.1条使用密封胶时,应将接合面上的油污、水分、铁锈及其它污物清除干净。

第3.9.2条压装填料密封件时,应将填料圈的接口切成45°的斜口,相邻两圈的接口,应错开大于90°。填料圈不宜压得过紧,压盖的压力,应沿圆周均匀分布。

第3.9.3条油封装配时,油封唇部应无损伤,应在油封唇部表面涂以润滑剂;油封装配方向,应使介质工作压力把密封唇部紧压在轴上,不得装反。油封在壳体内应可靠的固定,不得有轴向位移或转动现象。

第3.9.4条装配“O”形密封圈时,密封面不得有扭曲和损伤,并正确选择预压量。当橡胶密封圈用于固定密封和法兰密封时,其预压量宜为橡胶条直径的10﹪~15 ﹪。

第3.9.5条装配V、U、Y形密封时、支撑环、密封环和压环应组装正确,

且不宜压得过紧;凹槽应对着压力高的一侧,唇边不得有损伤。

第3.9.6条机械密封的装配符合下列规定:

一、机械密封零件不应有损坏、变形;密封面不得有裂纹、擦痕等缺陷。

二、装配过程中应保持零件的清洁,不得有锈蚀;主轴密封装臵动、静环端面及密封圈表面等,

应无异物、灰尘。

三、机械密封的压缩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装配后用手盘动转子应转动灵活。

五、动、静环与相配合的原件间,不得发生连续的相对转动,不得有泄漏。

六、机械密封的冲洗及密封系统,应保持清洁无异物。

第3.9.7条防尘节流环密封、防尘迷宫密封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尘节流环间隙、防尘迷宫缝隙内应填满润滑脂(气密封除外)。

二、密封缝隙应均匀。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管子对接焊口应使内壁齐平;钢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 A、5%; B、10%; C、15%; D、20%; 答案:B(6.2.1) 2、管道敷设时,管子外壁与相邻管道的管件边缘距离不应小于() A、10mm; B、20mm; C、30mm; D、40mm; 答案:A(6.3.1) 3、管道的涂漆,描述不正确的是() A、管道涂防锈漆前,应除净管道外壁的铁锈、焊渣、油垢及水分等; B、涂漆工作对于环境温度无特殊要求,涂漆后宜自然干燥;未干燥前应采取防冻、防雨、防污、防尘措施; C、管道的涂漆颜色和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涂层应均匀、完整,无损坏和漏涂; D、5 涂层应附着牢固、并应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 答案:B(6.5.3) 4、下列关于垫铁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斜垫铁的材料可采用普通碳素钢。 B、平垫铁的材料可采用普通碳素钢或铸铁。 C、斜垫铁的斜度宜为l/l0~1/20;振动或精密设备的垫铁斜度可为1/40。 D、斜垫铁可单独使用,当使用成对的斜垫铁时应采用同一斜度。 答案:D(附录A) 5、垫铁组的使用,描述不正确的是() A、承受重负荷或有连续振动的设备,宜使用平垫铁; B、每一垫铁组的块数不宜超过5块; C、所有垫铁相互间应用定位焊焊牢; D、垫铁的厚度不宜小于2mm; 答案:C(4.2.3) 6、螺栓或螺钉联接紧固时,描述不正确的是() A、螺拴紧固时,宜采用呆扳手,不得使用打击法和超过螺栓的许用应力; B、多只螺栓或螺钉联接同一装配件紧固时,各螺栓或螺钉的拧紧顺序无特 殊要求。当有定位销时应从靠近该销的螺栓或螺钉开始拧紧; C、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对接触面积和接触间隙有特殊 要求时,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 时,应增加吊杆。当 吊杆长度大于 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通常是用角铁来制作反支撑的。角铁的上端固定在顶板上,角铁下端固定在主龙骨架上。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般吊顶都是靠重力吊挂在顶板上的,但是有时会设置从顶板到吊顶的支撑,防止吊顶向上变形,就叫吊顶反支撑。 事项补充: 根据国家规范,在吊顶龙骨吊杆大于1500mm时需要设置反向支撑。 具体做法是:用角铁或者主龙骨都可以,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固定在吊顶主龙骨上.。安装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该为梅花型分布,间距大概在2M左右。 反支撑的作用主要是当室内产生负风压的时候,控制吊顶板面向上移动。如板面受到风荷载作用,板面会上下浮动,吊杆通常是用φ6、φ8或φ10的钢筋制作的,它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动,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动,这时候反支撑就可以撑住板面不让板面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板面变形的作用。 1、反向支撑适用在:装饰吊顶完成面到建筑楼顶板面,大于米小于3米的范围内。大于这个范围需要设置提供连接的转换层结构。 2、反向支撑结构的上部需要与建筑结构或承重构件相连,通过吊顶荷载计算,合理安排间距和受力位置,一般可以通过如使用:化学螺栓、膨胀螺栓、钢结构抱箍等方法与建筑承重体固定。反向支撑的结构材料一般为角钢、槽钢、方管做镀锌处理。满焊为三角型框架,三角型框架底边位于上方,尖角向下固定吊杆。 3、注意:在确定要设置反向支撑之前,须得到结构工程师的计算认可,切勿匆忙施工。 当吊筋长度大于时应设置反支撑,反向支撑就是在正常吊杆的情况下,从吊杆的下端斜向顶棚安装连接一个拉杆,拉杆要有一定的刚度,与吊杆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防止吊顶在气压变化的时候向上变形,形成穹顶,造成吊顶破坏.反支撑的数量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反支撑用什么做都可以,一般使用角铁或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也有使用主龙骨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刚度; 2、应满足防火、防腐要求; 3、与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4、数量及位置要依据结构力学计算及现场构造确定。 在反向支撑安装的布局上,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为梅花型分布,支撑角度应在30~45度之间,间距大概在2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反向支撑下端通常固定在吊杆上,但因为材料的原因不易铆接或认为效果没有直接铆接在主龙骨上好,现场施工中有不少是直接锚固在主龙骨上。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 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全国安装协会技术标准中心和重庆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贯彻执行以来的经验,充分调查了解了我国机械设备安装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修订标准规范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的规定,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8章、18节和20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原设备安装工程“通用规定”,修改为全国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都适用的通用规范,扩大了规范的覆盖面。 2.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等新的内容,如胀锚地脚螺栓、环氧砂浆锚固地脚螺栓、减振垫、无垫铁安装、座浆法、液压、气动润滑管道,联轴器装配扩大至11个品种和类型,清洗、除锈和脱脂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检验更加明确。 3.原规范是70年代制订,其参数和技术要求科学性、实用性较差。随着我国产品和施工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完整版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 (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4)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 第九条专家验收小组必须对源代码重新生成的可执行程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安装(升级)、启动与关机、功能测试(正例、重要算法、边界、时序、反例、错误处理)、性能测试(正常的负载、容量变化)、压力测试(临界的负载、容量变化)、配置测试、平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学习资料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单

(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队伍承担。安装大、中型设备,必须制定施工组织万案) 验收设备名称:塔吊规格(型号): 验收内容: ①基础 ②目测检测数据; ③运转(空转、满负荷、超负荷试运转数据); ④电器部分(电阻测试、各种信号限、安全装置); ⑤力矩限制器调度、四限位两保险; 试验评审意见: 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符合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与外电线路及建筑物 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各限位装置灵敏,保险装置可靠;塔身垂直、稳定;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接地接零装置齐全、符合要求;通讯工具采用四台对讲机,齐备;防雷接地设置均符合要求,电阻值经摇测为8.5 Q< 10 Q,力矩限制器、限位器灵敏,保险装置符合要求。 路基平整、坚实,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电。

施工单位验收意见(签章) 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签章) 建设单位验收意见(签章)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

测试内容:(各种安全装置,漏电保护装置,限位保险机构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接零保 护或接地保护是否可靠,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分项测试数据) ①目测检测数据;②运转(空转、满负荷、超负荷试运转数据);③电器部分(电 阻测试、各种信号限、安全装置);④力矩限制器调度、四限位两保险。⑤临时用电;6、漏电保护装置7、接零接地保护装置;8、接地电阻实测值 验收意见: 1、漏电保护装置齐全符合要求 2、采取三相五线制,“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符合要求,接地接零符合要求。 3、接地电阻实测值,小于符合要求 4、启动搅拌机电机,使搅筒作正、反方向旋转均无异常,料斗提升过程中能在任意 位置停留。各润滑部位滑油充足,电机和电气元件的接线牢固,而且用导线将接地标志 的螺栓接地保证安全。 签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98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当施工时发现设备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第1.0.5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第1.0.6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第1.0.7条设备安装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并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记录。工程验收时,应以记录为依据。 第1.0.8条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地脚螺栓与垫铁 第一节地脚螺栓 第2.1.1条地脚螺栓地脚螺栓在预留孔里应垂直,无倾斜。 第2.1.2条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第2.1.3条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的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

1/3~2/3。 第二节垫铁 第2.2.1条当设备的负荷由垫铁组承受时,垫铁组的位臵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 二、垫铁组在能放稳和不影响灌浆的情况下,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三、相邻两组垫铁的距离宜为500~1000mm。 四、每一组垫铁的面积,应根据设备负荷,按下式计算: A≧C (Q1+Q2) ×102 R 式中:A——垫铁面积(mm2); Q1——由于设备的重量加在该垫铁组上的压力(N); Q2——由于地脚螺栓拧紧所分布在该垫铁组上的压力(N),可取螺栓的许可抗拉力; R——基础或地坪混泥土的单位面积强度(Mpa),可取混泥土设计强度; C——安全系数,宜取1.5~3。 五、设备底座有接缝处的两侧应各垫一组垫铁。 第2.2.2条使用斜垫铁或平垫铁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且调平后灌浆前用定位焊焊牢,勾头成对斜垫铁能用灌浆层固定牢的可不焊。 二、承受重负荷或有较强连续振动的设备,宜用平垫铁。 第2.2.3 条每一组垫铁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放臵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且不宜小于2mm,并应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焊牢,铸铁垫铁可不焊。 第2.2.4条每一垫铁组应放臵整齐平稳,接触良好。设备调平后,每组垫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 2.适用围:本规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附 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1)布线结构图纸(附件1) (2)机房配线架接线表(附件2) (3)布线测试报告(附件3) (4)项目验收过程记录表(仅填基本信息容)附件4 (5)产品质保书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8.3.项目负责单位,在收齐上述材料后,逐项进行审核,并以 下述过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外观验收(附件4) (2)连接测试验收(附件4) 9.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 9.1.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整个施工、调试过程结束后,网络 系统继续试运行一个月,然后使用单位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交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二、防水工程 验收要点:防水工程结束后,必须进行24小时的蓄水实验。 1,涂膜表面平整,不起泡、不流淌,与管件、洁具地角、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上返不少于30mm,过度圆滑,不得有渗漏现象; 2,涂膜防水层涂刷应均匀平整,厚度不少于1.5mm;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于地面不低于300mm,淋浴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4、地面不平整需作保护层时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防水验收流程 1、刮刷平整,不留空白,总使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层与层间粘结密实,层间接茬呈阶梯行 3、涂层无起泡,无返砂,无裂痕 4、防水做24小时蔽水试验 5、楼下无滴漏、渗水情况 三、电工工程 验收要求:材料达标,安全可靠,外观洁净,灵活有效 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阻燃管及配件,内穿国标2.5mm2塑铜线,分色布线,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线路应采用4mm2以上塑铜线; 2、直径20阻燃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屏蔽后并行; 3、安闲铺设必须配阻燃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暗埋时需留检查口。吊顶内可直接用双层塑胶护套线; 4、剔槽埋管后,需经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或石膏填平; 5、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单独铺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6、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8、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9、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表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电工验收流程 1、确认电线是否为本公司配备 2、观察走线是否横平竖直 3、观察开关、插座接头是否牢固、 4、向工程监理员询问,线径匹配,零地相三线位置是否合理 5、观察开关、插座安装是否平正,高低是否一致 6、检验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四、水工工程 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

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3.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 第 2 页共 4 页

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塔吊、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第 3 页共 4 页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 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30%~4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20%~30%。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 次时,应加装过 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 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Q。 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GB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3.4、33.5、4.1.12、5.、6.l.IZ、8.2.4、8、3.4、9.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 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二、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

消火栓系统设计及其验收标准规范

管道设计及选用 8.2.1 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管道所采用的消防设施、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 8.2.2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灭火系统直接由市政给水系统供水时,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确定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但当小于0.60MPa时,工作压力按0.60MPa计; 2.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高位消防水池的供水压力;市政给水系统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 3.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稳压泵稳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0.07MPa。 8.2.3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PE塑料管和加强防腐的钢管等管材;室内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有特殊美观和腐蚀性要求时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等。 8.2.4消防给水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或钢丝网PE塑料管给水管道,但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0.8MPa,须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DN≤25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影响; 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8m; 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9m; 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0.3m; 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钢丝网PE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PE聚乙烯管道的PE原材料应是不低于PE80; 2.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8MPa; 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PE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7.钢丝网PE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1.0m;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PE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8.钢丝网PE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1.5m; 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1个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10点以前; 10.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3.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条件 第二节开箱检查和保管 第三节设备基础 第三章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第四章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第一节地脚螺栓 第二节垫铁 第三节灌浆 第五章装配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螺栓、键、定位销装配 第三节联轴器装配 第四节离合器、制动器装配 第五节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 第六节滑动轴承装配 第七节滚动轴承装配 第八节传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 第九节密封件装配 第六章液压、气动和润滑管道的安装 第一节管子的准备 第二节管道的焊接和安装 第三节管道的酸洗、冲洗、吹扫和涂漆 第七章试运转 第八章工程验收 附录一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附录二水平拉钢丝时,两支点距离、钢丝直径、重锤的选配和钢丝自重下垂度

附录三YG型胀锚螺栓的规格、适用范围和钻孔直径及深度的规定 附录四环氧砂浆的调制程序和技术要求 附录五斜垫铁和平垫铁 附录六无收缩混凝土及微膨胀混凝土的配合比 附录七座浆混凝土配制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 附录八压浆法放置垫铁的施工方法 附录九金属表面的常用除锈方法 附录十碱性清洗液和乳化除油液配合比 附录十一常用金属清洗剂 附录十二脱脂剂 附录十三防咬合剂 附录十四螺栓刚度及被连接件刚度的计算方法 附录十五联轴器装配两轴心径向位移和两轴线倾斜的测量方法 附录十六具有过盈的配合件装配方法 附录十七冷装用的常用冷却剂 附录十八管道酸洗液的配合比 附录十九管道冲洗清洁度等级标准 附录二十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指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从开箱起至设备的空负荷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对必须带负荷才能试运转的设备,可至负荷试运转。 第1.0.3条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当施工时发现设计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设计变更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第1.0.4条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第1.0.5条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第1.0.6条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并作出记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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