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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_程锋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_程锋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_程锋

第28卷 第2期

2014年2月Vol.28 No.2Feb.,2014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s 收稿日期:2013-04-27

修稿日期:2013-07-08

基金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资源监测调查工程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项目。

第一作者:程锋(1975-),女,江苏南通人,博士,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评价与规划。E-mail: caucf@https://www.docsj.com/doc/156247613.html,

通讯作者:郧文聚(1963-),男,河南南阳人,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整理、土地评价与规划。E-mail: yunwenju@https://www.docsj.com/doc/156247613.html,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程 锋1,2,王洪波1,2,郧文聚1,2

(1.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北京 100035;2. 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35)

摘要:研究目的:系统介绍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的背景、主要过程、技术方法、评定结果及成果应用。研

究方法:归纳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研究结果:全国耕地划分为15个等别,平均质量等别为9.80等,质量

水平总体偏低。研究结论:该项工作第一次全面查清了中国耕地质量等别及其分布状况,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

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关键词:土地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土地调查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14)02-0075-08

Study on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in China

CHENG Feng 1,2, WANG Hong-bo 1,2, YUN Wen-ju 1,2

(1.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of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Beijing 100035, China;

2.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Land Qualit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Beijing 100035, China )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e paper is to systematically describe the background, main processes, technical methods, assessment results, and application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n quality grade of cultivated land in China. Methods employed are inductive analysis,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The paper summarizes that the cultivated land can be categorized into 15 quality grades in China. The average quality grade is 9.8, which shows the quality generally is low.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research provides a first-time work on the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and its distribution in China. It also provides necessary supports for achieving a management mode of quantity and quality-oriented simultaneously.

Key words: land assessment;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land investigation

1 背景

耕地是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内外均对查清其面积、评价并划分等级给予高度重视。德DOI:10.13708/https://www.docsj.com/doc/156247613.html,11-2640.2014.02.010

76 中国土地科学 2014年2月 第2期国1934年颁布土地评价法,以中部易北河畔的土地为标准宗地,对标准剖面进行比较描述,采用打分累加评定的方法,进行全国土地评定;英国于1931年始用7年时间完成土地利用潜力分级,全国分7级;美国于1961年采用划分土地利用可能性(即潜力)等级的方法,在全国实行8级分类[1];加拿大土地生产能力等级划分为7级。中国早在夏商时代,由于赋税需要,就开始对耕地进行质量评价和等级划分;20世纪50年代为征收农业税,全国开展查田定产;20世纪70年代,引进世界粮农组织(FAO)编著的《土地评价纲要》的评价方法[2];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编绘《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对全国土地进行生产力评级[3];与此同时,土壤、农业经济、地理等方面的学者、专家,也从各自的领域开展土地质量评价、土地经济评价研究[4-8]。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科学院、国家土地管理局、北京农业大学等单位先后开展了两次土地承载力研究[9-11],把农作物生产潜力计算和土壤质地相结合推算粮食产量。以往这些工作大多是研究性的,而且其成果是区域可比的,没能在全国形成一个统一体系。

中国系统的土地评价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大致分两大系统:一是农业部门开展的以服务农业生产为目的的土地评价工作。1981年,农牧渔业部、农业区划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提出了对土壤的生产能力进行分级,并制订了8级土地分级标准;1995年,中国农科院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所以县级为单位对耕地进行了分区评价,并给出了每个县级单位的耕地质量指数[12];1996年,农业部颁布了行业标准《全国耕作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把全国划分为7个耕地类型区、10个耕地地力等级[13]。二是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的以资源管理为目的的土地评价工作。1984年,原农牧渔业部土地管理局在部署全国土地资源详查的同时,在全国组织了13个县开展土地资源评价试点,拟定了《县级土地评价技术规程(试行草案)》[14];198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研究,1989年理论框架和技术思路基本形成[15],并拟定了《农用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在全国组织7个试点县开展分等定级。但总体上由于技术方法、工作经费、技术队伍等问题,耕地分等定级工作一直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6]。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后,抓住开展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机遇,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纳入了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从统一技术方法、分省组织实施,到全国汇总工作的完成,历时10年。1998年,在试点基础上,对《农用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讨论稿)》,2003年正式颁布了《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17];2001—2006年,分年度分批部署开展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2008年底省级工作全面完成,建立了全国统一可比的1∶50万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全国成果报告、图件、数据库、数据表册、影像资料和标准样地实物等一系列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是一项系统性、技术性、创新性很强的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大批专家学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归纳总结,为继续深化和完善这项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18-26]。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是继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了土地数量和权属后,国家统一组织的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进行的第一次全面调查与评定,形成的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填补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研究的空白。这项工作是国土资源领域完成的一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对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实现土地资源由数量管理为主向数量质量并重管理转变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2 方法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各省(区、市)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国家负责编制技术规程,统一技术路线和方法,确定基础参数,汇总形成全国统一可比的耕地质量等别体系;各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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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锋等: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市)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确定省级分等指标体系和相关参数,组织实施分等工作;各县(市、区)负

责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补充调查,以及数据整理和计算等。

2.1 技术方法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的技术方法体系是在充分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和先进技术,总结国内外土地评价成果和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建立了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可比、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壤普查成果相衔接的农用地分等体系;综合运用了土地潜力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评价、土地经济评价

的理论和方法,设计了包括光温(气候)生产潜力、理论产量、产量比、标准粮产量、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指

定作物等国家级参数体系;多层次的分等成果能满足成果应用的多目标需求[27]。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基本方法是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耕作制度,在测算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形成覆

盖全国的、连续的“土地质量背景值曲面”的基础上,分区域选取土壤、地形、土地利用等因素,通过测算土地自然质量分、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进行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状况和投入产出水平的逐级订正,按照

乘积法计算全国可比的分等指数,以此划分耕地质量等别(图1)。

(1)按光、温条件计算各有关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运用宏观的气候指标计算出全国渐变的、各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以此形成全国可比的、宏观的土地本底差异,即土地光温生产潜力的“差异曲面”。

(2)按地块的条件评定各有关作物的理论产量。在基本气候一致的区域或相同地形地貌区内,按照各地块的

水分、土壤、地貌等指标的优劣,用因数指数加权平均法、几何平均法或标准样地指数计算土地自然质量分[28],

各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经土地自然质量分修订为各作物的理论产量,突显因不同土壤条件造成的土地差异,以反映气候和土壤条件叠加后的土地评价结果。

(3)按标准耕作制度计算总理论产量,评定土地自然等。按标准耕作制度[29],

确定当地的各指定作物,并以大宗粮食作物(即基准作物)为基准,通过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比较,形成各作物与基准作物的产量比。将各指定

作物的理论产量按照产量比统一换算为标准粮产量,加总后得到各地块的理论标准粮总量,其差异即可划分土地的自然等。

(4)根据土地利用水平进行修正,评定土地利用等。分区域(或单元)进行土地利用的水平测定,以不同区域间土地社会平均利用水平上的相对差异构建土地利用系数[30]。按土地利用系数将土地的理论标准粮总产量修订为土地的实际标准粮总产量,体现相同土地潜力但因利用水平不同造成的土地质量差异,据此划分土地的利用等。

(5)根据土地投入产出水平进行修正,评定土地经济等。分村、组(或区域单元)进行土地投入产出水平测 ?喋??喌??⒈ 喋α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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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技术路线

Fig.1 Technical route of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78 中国土地科学 2014年2月 第2期定,以不同区域间土地社会平均投入产出水平方面的相对差异构建土地经济系数[31]。用土地经济系数修订土地的质量等级,以体现相同土地质量但因经济效益的不同造成的土地综合差异,以此划分土地的经济等。

2.2 工作过程

为实现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统一可比,此次调查与评定工作采用自上而下逐级控制与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开展工作的同时,国家层面首先制定全国耕地等别控制大纲,由国家技术组专家和地方专家依据各地多年的生产力水平及资源利用状况等,综合确定各省(区、市)耕地等别范围,作为各省(区、市)等级评定的总体控制和检验依据。具体实施上,以县为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大量样点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测算、评定,再通过逐级平衡汇总,形成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结果。

(1)县级调查与评定。各县通过收集整理地貌、土壤、水文、农业气候、农田基本建设、作物产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进行样点土地利用条件、作物产量等补充调查,在划分指标区和分等单元,确定指标区分等因素和权重,以及查找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的基础上,计算各分等单元耕地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土地利用系数及利用等指数、土地经济系数及经济等指数,并按照等间距法划分耕地质量等别,从而建立各县耕地质量等别序列。

(2)省级平衡汇总。以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确定的各二级区的气候、地形、土壤、土地利用等情况,首先对二级区内的各县耕地质量等别进行平衡调整,在此基础上对二级区之间的各县耕地质量等别进行平衡、调整和汇总,并进行验证分析。通过省级平衡汇总,实现省域内耕地质量等别的统一可比。

(3)国家级平衡汇总。国家级汇总工作以各省(区、市)成果为基础,依据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控制大纲,在各省(区、市)耕地质量等别高低序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计算各省(区、市)耕地质量等别与实际标准粮产量的相关关系,确定平衡转换的相关参数,对省级单元逐个进行调整,建立每个单元省级等别和国家级等别的对应关系,形成统一可比的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序列[32-33]。

2.3 质量检验

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过程中,采用过程控制、实地检验、统计检验、对比分析、软件程序检验、专家评议与行政审议相结合等检验方法,确保成果符合实际。

(1)过程控制。通过基础资料审查、分等单元检验、自然质量分检验、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比较分析、耕地质量等别指数检查、耕地质量等别划分检验等,确保成果质量。

(2)实地检验。从外业补充调查资料、路线勘查和实地抽样等方面进行检验。

(3)统计检验。据统计,此次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共调查1000多万个单元,村级调查样点600多万个,涵盖2608个县级单位。各县、市和省均进行了以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的等别指数和实际标准粮的相关分析,对于相关分析不理想的区域,在相关技术环节上重新调查、计算,以保证最终成果的真实、准确。

(4)对比分析。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与第二次土壤普查、农业区划等成果的对比,以及与实验田、高产田的比照,分析检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结果与实际的符合程度。

(5)软件程序检验。借助相关软件,从图形、属性、拓扑关系等几个方面对数据进行检查,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6)专家评议与行政审议相结合。采用县级自查自检、省级论证、国家预检和验收的形式进行。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技术方法体系,以国家参数控制、地块和村组调查、定量计算、统计检验为基本特征,与国内外已有的土地评价方法如美国的土地生产潜力评价、FAO的土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等相比,一是评价因素更综合,不仅考虑了土壤方面的因素,还从更宏观的角度考虑了气候条件,从人的利用角度考虑了田块的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土地利用水平等,综合反映耕地的生产能力;二是全面实

79程锋等: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现定量化,所有评价因素都用参数表征,每个参数都有特定的计算公式,每个评价单元的评价结果都以指数形式体现;三是调查评价精度高,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耕地图斑所代表的地块为评价单元,全国共划分657万个评价单元;四是评价结果可比性强,按照所设计的评价方法体系和工作程序,形成的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可比的。

3 结果

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其中以7—13等耕地为主,面积均大于10000×103 hm2,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78.10%(表1)。需要说明的是,该结果是全国耕地利用等评定结果,因为利用等最能反映耕地实际产能状况,国土资源部在2009年对外公布的也是该结果。

表1 中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比例结构

Tab.1 Areas proportion of cultivated land with different grade in China

等别面积(103 hm2)比例(%)

1167.900.13

2299.810.24

3995.930.80

41873.93 1.50

54279.15 3.42

68907.737.12

712136.259.70

812186.379.74

912895.2110.31

1016679.5113.33

1117538.1614.02

1216247.7312.98

1310026.658.01

146468.56 5.17

154412.17 3.53

合计125115.06100.00

采用等别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80等,等别总体偏低。与平均质量等别相比,高于平均质量等别的1—9等地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42.95%,低于平均质量等别的10—15等地占57.05%。

将全国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其中,优等地面积为3337.56×103 hm2,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2.67%;高等地37509.49×103 hm2,占29.98%;中等地63360.62×103 hm2,占50.64%;低等地20907.39×103 hm2,占16.71%。

中国耕地分布地域差异显著,集中分布在东南部湿润区和半湿润季风区。依据《农用地分等规程》,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划分的12个一级区来看,总体最优的前三位是长江中下游区、华南区、江南区,平均质量等别依次为6.37等、7.07等和8.18等;总体最差的后三位是黄土高原区、青藏高原区和内蒙古高原及长城沿线区,平均质量等别依次为11.84等、12.17等和13.39等。

从优、高、中、低等地在全国的分布来看(图2,封三),优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广东、湖南3省,总面积为3027.4 ×103 hm2,占全国优等地总面积的90.71%;高等地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苏、山东、四川、安徽、广西、湖北、

80 中国土地科学 2014年2月 第2期广东、江西、河北、湖南、浙江12个省(区),总面积为34034.7×103 hm2,占全国高等地总面积的90.74%;中等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云南、吉林、辽宁、新疆、四川、安徽、贵州、山东、河北、山西11个省(区),总面积为47499.5 ×103 hm2,占全国中等地总面积的74.97%;低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甘肃、山西、黑龙江、河北、陕西、贵州7个省(区),总面积为18694.4×103 hm2,占全国低等地总面积的89.42%。

为揭示中国耕地质量等级在空间上的变化规律,以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为基础,借用地理学上“样带”的概念,确定了“两纵两横一斜”等5条样带,分别是东部平原样带、西部高原盆地样带、北方旱地样带、南方水田样带和东南沿海至西北内陆样带(图2)。运用面积加权法,计算了样带上每个县级单位的耕地平均等别。样带上,一县一点,把这些点连起来,得到了样带的耕地等别变化折线。从5条折线可以看出,中国耕地从南到北,随着纬度的升高,等别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从东到西,随着经度的降低,等别总体上也呈下降趋势;从西北到东南,等别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4 应用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凡涉及耕地质量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都可以应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目前,该成果已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支撑[34-35]。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该成果还将在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服务。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一是应用于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为基础,将高等别、集中连片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低等别耕地逐步调出基本农田,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有所提高,从而促进基本农田的优质集中连片分布。二是应用于建设用地布局安排,为严格保护高等级耕地,对于建设项目选址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形成占用不同等级耕地的比选方案,如果必须占用高等级耕地的,需进行论证。

(2)在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中的应用。一是应用于基本农田集中区和整备区的保护与建设,依据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将基本农田分布相对集中、高等别基本农田比例相对较大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实施重点保护;将整理潜力较大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资金投入,引导零星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集中连片、高标准生产基地。二是应用于耕地补贴标准的确定,为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补贴标准可按照耕地质量等别来确定。

(3)在耕地占补平衡中的应用。一是应用于补充耕地等级考核,按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开展新增耕地等级评定工作,并在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增加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等级状况的考核。二是推动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折算,总结试行工作经验,探索推行按等折算的范围、方法及有关管理政策,如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应按照耕地的等级来确定;建设用地审批报件中应该增加占用和补充耕地的等级等,为全面实施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奠定基础。

(4)在土地整治中的应用。一是应用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应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结合资源潜力状况,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明确各区域土地整治方向。二是应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朝着按等设计、按等实施、按等考核的方向努力,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前后耕地的质量等级、产能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确保土地整治实施的效果。三是应用于土地整治权属调整,以耕地质量等级为主要依据,建立统一标准,为实现土地权属的公平调整,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效益服务。

81程锋等: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5 讨论

虽然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所以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一是持续时间长,分期分批开展,造成各省(区、市)成果时点不统一;二是早期开展工作省份成果现势性差,对成果应用造成极大影响;三是大部门省份成果比例尺较小,不便于成果的应用。因此,在“十二五”时期将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一是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组织开展更新调查,完成数量质量调查一体化;二是研究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动态监测体系,对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变化实施全面监测,形成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报告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果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等领域的应用,为实现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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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美景)

(上接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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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美景)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10.4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分析 依据GB/T28407-2012、GB/T28405-2012和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项目区整治前现状耕地等级12等地28.69hm2、11等地21.19hm2、10等地62.48 hm2、9等地38.35hm2;8等地67.65 hm2。综合上述描述,经加权平均法计算,项目区的耕地利用等级为9等,通过本项目整理及各工程的实施,预计将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由9等地提升为8等地。 参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向斜平顶低山区耕地质量至少提高一个等级,因此本项目耕地质量达到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中的耕地质量要求。 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表 9.5耕地质量等别计算 9.5.1 确定评定因素分级分值 参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标准,建立评定因素增量值与耕地产能增加值之间的关系模型,以整理前因素分值为基准,以因素增加值为依据,分别确定水田和旱地分值。

表9.5.1 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评价因素分级分值表 9.5.2 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计算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内容,计算评定因素的增量值和分值,再根据下式计算土地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 A=A1+ A2+ A3 +A4B=B1+B2C=C1+C2 Y= (A+B+C)/3 式中:A为评价单元土地平整工程综合评定系数;B为评价单元灌溉与排水工程综合评定系数;C为评价单元田间道路工程综合评定系数;Y为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 计算得出:水田的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Y=0.20

旱地的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Y=0.23 9.5.3 整治后耕地提升1等各评价因素增量值最低标准 根据各等别耕地质量提升的限制因素,根据上表确定出了各等别耕地提升1等各评价因素增加值所要达到的最低标准,可视为土地整治工程规划设计的参考标准。 9.5.3 整治后耕地提升1等各评价因素增加值推荐最低标准

关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公报

关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公报 2012年底,农业部组织完成了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以全国18.26亿亩耕地(二调前国土数据)为基数,以耕地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从立地条件、耕层理化性状、土壤管理、障碍因素和土壤剖面性状等方面综合评价耕地地力,在此基础上,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划分。现将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1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一定基础,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到2020年,按照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高1个等级测算,可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00亿斤以上。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5.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图1 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图 按照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将我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内蒙古及长江沿线、黄淮海、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甘新、青藏区等九个区。各区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分述如下: (一)东北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除朝阳外)三省及内蒙古东北部大兴安岭区,总耕地面积3.34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8.3%。 图2 东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_程锋

第28卷 第2期 2014年2月Vol.28 No.2Feb.,2014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s 收稿日期:2013-04-27 修稿日期:2013-07-08 基金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资源监测调查工程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项目。 第一作者:程锋(1975-),女,江苏南通人,博士,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评价与规划。E-mail: caucf@https://www.docsj.com/doc/156247613.html, 通讯作者:郧文聚(1963-),男,河南南阳人,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整理、土地评价与规划。E-mail: yunwenju@https://www.docsj.com/doc/156247613.html, 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程 锋1,2,王洪波1,2,郧文聚1,2 (1.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北京 100035;2. 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35) 摘要:研究目的:系统介绍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的背景、主要过程、技术方法、评定结果及成果应用。研 究方法:归纳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研究结果:全国耕地划分为15个等别,平均质量等别为9.80等,质量 水平总体偏低。研究结论:该项工作第一次全面查清了中国耕地质量等别及其分布状况,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 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关键词:土地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土地调查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14)02-0075-08 Study on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in China CHENG Feng 1,2, WANG Hong-bo 1,2, YUN Wen-ju 1,2 (1.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of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Beijing 100035, China; 2.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Land Qualit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Beijing 100035, China )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e paper is to systematically describe the background, main processes, technical methods, assessment results, and application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n quality grade of cultivated land in China. Methods employed are inductive analysis,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The paper summarizes that the cultivated land can be categorized into 15 quality grades in China. The average quality grade is 9.8, which shows the quality generally is low.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research provides a first-time work on the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and its distribution in China. It also provides necessary supports for achieving a management mode of quantity and quality-oriented simultaneously. Key words: land assessment;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land investigation 1 背景 耕地是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内外均对查清其面积、评价并划分等级给予高度重视。德DOI:10.13708/https://www.docsj.com/doc/156247613.html,11-2640.2014.02.010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分析 依据GB/T28407-2012、GB/T28405-2012和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项目区整治前现状耕地等级12等地、11等地、10等地 hm2、9等地;8等地 hm2。综合上述描述,经加权平均法计算,项目区的耕地利用等级为9等,通过本项目整理及各工程的实施,预计将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由9等地提升为8等地。 参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向斜平顶低山区耕地质量至少提高一个等级,因此本项目耕地质量达到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中的耕地质量要求。 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表

耕地质量等别计算 9.5.1 确定评定因素分级分值 参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标准,建立评定因素增量值与耕地产能增加值之间的关系模型,以整理前因素分值为基准,以因素增加值为依据,分别确定水田和旱地分值。 表9.5.1 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评价因素分级分值表

9.5.2 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计算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内容,计算评定因素的增量值和分值,再根据下式计算土地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 A=A1+ A2+ A3 +A4 B=B1+B2 C=C1+C2 Y= (A+B+C)/3 式中:A为评价单元土地平整工程综合评定系数;B为评价单元灌溉与排水工程综合评定系数;C为评价单元田间道路工程综合评定系数;Y为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 计算得出:水田的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Y= 旱地的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Y= 9.5.3 整治后耕地提升1等各评价因素增量值最低标准 根据各等别耕地质量提升的限制因素,根据上表确定出了各等别耕地提升1等各评价因素增加值所要达到的最低标准,可视为土地整治工程规划设计的参考标准。 9.5.3 整治后耕地提升1等各评价因素增加值推荐最低标准 整治土地平整工程 (△X) 灌溉与排水工程(△X) 田间道路工程 (△X) 整治 后耕

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

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关于“定期对全国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的要求,按照2016年工作部署安排〔国土资厅发〔2016〕7号〕,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8〕》,国土资源部组织对2018年度内由于土地利用变化及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进行评价,形成了基于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成果。 现将要紧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一〕全国耕地质量等别结构 截至2018年末,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定面积为13462.40万公顷〔20.19亿亩〕,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其中,7-13等耕地每等的面积均大于1000万公顷,7-13等耕地总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78.37%〔见表1〕。 采纳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与平均等别相比,高于平均等别的1-9等耕地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39.89%,低于平均等别的10-15等耕地占60.11%〔见表1〕。 表1全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比例 等 面积比例% 万公顷万亩 1 44.33 664.88 0.33 2 59.27 888.98 0.44 3 114.08 1711.15 0.85 4 172.24 2583.58 1.28 5 366.41 5496.10 2.72 6 886.55 13298.29 6.59 7 1142.73 17140.97 8.49 8 1183.88 17758.21 8.79 9 1400.19 21002.91 10.40 10 1773.99 26609.86 13.18 11 2032.52 30487.73 15.10 12 1890.79 28361.90 14.04 13 1126.75 16901.20 8.37 14 766.91 11503.60 5.70 15 501.77 7526.60 3.73 合计13462.40 201935.95 100.00 注:数据合计数由于单位或小数位取舍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将全国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其中,优等地面积为389.91万公顷〔5848.58万亩〕,占

耕地质量评价方法

耕地地力评价方法与应用 1 相关概念 1.1土壤质量(健康) 土壤在生态系统的范围内,维持生物的生产力、保护环境质量以及促进动植物健康的能力,土壤具有不同等级的质量,这是与土壤的各种形成因素以及土壤耕作引起的动态变化有关的一种固有的土壤属性。它是土壤的许多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质,以及形成这些性质的一些重要过程的综合体。简言之,即“土壤运行能力”。单一的土壤性质无法定量表达土壤质量状况,土壤质量评价工作是根据已知的土壤外部性质对土壤的内在属性进行量化表达。常用评价方法是指数和评分法,简称指数法。 1.2 耕地地力 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本身特性、自然背景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2 耕地地力评价方法 2.1 耕地地力评价方法 耕地地力评价大体可分为以产量为依据的耕地当前生产能力评价和以自然要素为主的生产潜力评价。本次耕地地力评价是指耕地用于一定生产方式下,在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作用下所表现出来的潜在生产能力。 生产潜力评价又可分为以气候要素为主的潜力评价和以土壤要素为主的潜力评价。在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内(县域),气

候要素相对一致,耕地地力评价可以根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土壤理化性状、农田基础设施等要素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综合特征,揭示耕地潜在生物生产力的高低。 耕地地力评价结果表达方法一:指数法 IFI= b1X1+b2X2+……+bnXn 式中: IFI=耕地地力指数; Xi=耕地自然属性(参评因素); bi=该属性对耕地地力的贡献率(层次分析方法或专家直接评估求得)。 耕地地力评价结果表达方法二:回归模型法 Y=b0+b1X1+b2X2+……+bnXn 式中:Y=单位面积产量; Xi=耕地自然属性(参评因素); bi=该属性对耕地地力的贡献率(解多元回归方程求得)。 2.2 评价内容 耕地地力评价实质是评价立地条件、土壤理化性状、障碍因素等要素对作物生长限制的强弱。由于影响耕地地力的因子间普遍存在着相关性,甚至信息彼此重叠,因此进行耕地地力评价时没有必要将所有因子都考虑进去。筛选能全面反映当地耕地地力的主导评价因子并计算出各评价因子的权重是着手耕地地力评价的关键环节。 2.3 评价因子确定原则

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方法(1)

P198,(一)耕地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构中“耕地等级监测”内容自2014年之后已经改变,不再是文中所述内容。 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自2011年开始国家级试点,2013年后扩大了工作试点范围,同时技术路线也在不断调整中。直至2015年,确定了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技术方法,在耕地质量等级渐变耕地上全面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主要内容:通过抽样监测渐变耕地,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等级渐变类型分布范围内耕地等级变化情况,分析耕地等级和产能变化趋势及变化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耕地质量分等体系的修改、完善意见。 程序与技术方法如下: 1、建立省域耕地等级渐变类型集 在充分考虑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资源空间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土地利用变化及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初步提出并建立省域耕地等级渐变类型集,并结合县级质量渐变耕地等级监测工作的具体实践逐步更新完善。 2、确定耕地等级渐变主导因素 依据各期耕地等级数据,全面分析区域内耕地资源本底分布情况,揭示区域耕地质量分布及变化特征,结合农业气象资料、土地利用规划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和农业调查等资料,结合初步建立的耕地等级渐变类型,初步确定区域内耕地等级渐变主导因素。 3、确定耕地等级渐变类型分布范围 结合县级农用地分等更新工作和耕地等级渐变主导因素,确定耕

地等级渐变类型分布范围。耕地等级渐变类型分布范围可以包含主导因素一致耕地等级不同的农用地分等单元。 4、选取耕地等级渐变监测单元 (1)数量要求。耕地等级渐变类型分布范围内的各等级上都至少有一个监测单元,优先选择农用地分等中布设的标准样地。 (2)代表性要求。监测单元要分布在该类型分布范围该等级的典型部位上,要远离城市、道路。 5、调查、评价与分析质量变化信息 对各监测单元耕地等级渐变的主导因素进行长期监测,并对其引起的耕地等级渐变做出定量评价。评价监测主导因素变化对耕地等级的影响。结合区域内各耕地等级类型等级的升降和面积的消长,对区域耕地质量平均等级和耕地产能变化做出评价。 6、成果应用 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成果可应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土地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质量建设、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等方面。

农业部令 2016年第2号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农业部令 2016年第2号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已经2016年5月3日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 2016年6月21日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第三条农业部指导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农业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地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具体工作。 第四条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的能力

建设,对从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并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的管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农业部审核批准。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业部负责发布全国耕地质量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信息。 第二章调查 第八条耕地质量调查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和应急调查。 第九条耕地质量普查是以摸清耕地质量状况为目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对全国耕地自下而上逐级实施现状调查、采样测试、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验收的全面调查。 第十条耕地质量普查由农业部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耕地质量专项调查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特定区域耕

四川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流程、调查内容、区域划分、检测项目及方法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流程 图A.1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流程图。 图A.1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流程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 表B.1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时需填写内容。 表A.1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 填表说明: 1.带*号数据项为区域补充性指标仅青藏区各县填报。 2.经纬度:根据GPS定位填写,以度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3.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土壤分类命名采用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修正稿(GB17296)进行填写,表格上记载的土壤名称应与土壤图一致。 4.地貌类型:填写大地貌类型,山地、盆地、丘陵、平原、高原。 5.地形部位:指中小地貌单元,填写山间盆地、宽谷盆地、平原低阶、平原中阶、平原高阶、丘陵上部、丘陵中部、丘陵下部、山地坡上、山地坡中、山地坡下。 6.海拔高度:采用GPS定位仪现场测定填写,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7.田面坡度:实际测定田块内田面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度数。 8.耕层质地:填砂土、砂壤、轻壤、中壤、重壤、黏土。 9.质地构型:按1m土体内不同质地土层排列组合形式填写,分为薄层型、松散型、紧实型、夹层型、上紧下松型、上松下紧型、海绵型。 10.生物多样性:通过现场调查土壤动物或检测土壤微生物状况综合判断,分为丰富、一般、不丰富。 11.农田林网化程度:农田四周的林带保护面积与农田总面积之比,填高、中、低。 12.盐渍化程度:根据耕层含盐量与盐化类型统一测算,填轻度、中度、重度、无。 13.盐化类型:填氯化物盐、硫酸盐、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盐、氯化物盐硫酸盐、氯化物盐碳酸盐、碳酸盐氯化物盐。 14.障碍因素:填盐碱、瘠薄、酸化、渍潜、障碍层次、无等。

耕地评定质量报告

**************村土地整理项目 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国土资源局 质量评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编制日期:2017年11月

报告编制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负责人:***** 报告编制人员: 估价师姓名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签字***** ***** ***** ***** 报告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4) 二、项目区地理位置、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4) 2.1地理位置 (4) 2.2地形地貌 (5) 2.3气候 (5) 2.4水资源状况 (5) 2.5土壤 (5) 2.6农作物种植情况 (6) 2.7社会经济条件 (6) 2.8光照条件 (6) 2.9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 (7) 2.10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 (7) 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概况 (9) 四、质量等级评定的意义、原则及依据 (9) 4.1质量等级评定的意义 (9) 4.2质量等级评定的原则 (9) 4.3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依据 (10) 五、土地利用等别评定 (11) 5.1评价单元划分 (11) 5.1.1.单元划分原则 (11) 5.1.2 单元划分方法 (12) 5.1.3 单元划分结果 (12) 5.2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评定 (12) 5.2.1评定方法技术路线 (12) 5.2.2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因素 (13) 5.2.3项目区补充调查 (15) 5.2.4参评因素体系构建及权重确定 (16) 5.2.4.1 因素体系构建 (16) 5.2.4.2因素权重确定 (16) 5.2.5因素分值量化及自然质量分值计算 (17) 5.2.5.1因素质量分值量化 (17) 5.2.5.2项目区分等因素分值及权重的确定 (19) 5.2.5.3 自然质量分值计算 (20) 5.2.5.4计算自然质量等指数 (20) 5.2.6确定土地利用系数与土地经济系数 (22) 5.2.7自治区级利用等指数与经济等指数的确定 (22) 5.2.8计算自治区级经济等指数 (23) 5.2.9自治区等指数转换国家等指数 (23) 5.2.10.评定结果 (25) 六、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合理性分析 (26) 七、附件 (26) 7.1附表 (26) 7.2附图 (26) 7.3资质 (27)

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1 项目概述 1.1 工作背景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人口增加、全球变化、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等原因,而引起的土地利用、耕地减少和人地矛盾等问题将更加突出。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土地管理工作,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是一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战略举措。中共中央【1997】11号又件明确指出:“各地要大力总结和推广土地整理的经验,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搞好土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也将土地开发整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到议事日程。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1 年至2006 年.中央30%分成累计近300 亿元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已全部用于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在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收益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土地整理广泛开展,土地整理后不同利用方式下的土地质量重估工作也不断加强。土地整理项目决策是否正确、规划设计是否合理、预期目的和收益能否实现,都需要通过土地整理后土地质量重估进行评价。

评定土地等级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农用地分等定级是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别、级别。本项目的工作对象主要为因实施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三个方面)新增加和质量提升的耕地。实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目的为:量化土地整治项目的 实施对提高农用地粮食生产能力方面的贡献,确定新增耕地和质量提升耕地的等别;调整经过优化设计、工程施工后、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改善的原有耕地的等别,为耕地占补平衡等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1.2 项目所在县域概况 1.3 工作任务和目标 (1)项目任务 ①制定项目区基本农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落实基本农田整理指标;

耕地质量分等

江苏省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 农用地质量分等因素及其分级 有效图层厚度(cm) 有效土层厚度是指土壤层和松散的母质层之和,共分为5个等级。有效土层厚度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a)1级,有效土层厚度≥150cm; b)2级,有效土层厚度100cm~150cm; c)3级,有效土层厚度60cm~100cm; d)4级,有效土层厚度30cm~60cm; e)5级,有效土层厚度<30cm。 表层土壤质地 表层土壤质地一般指耕层土壤的质地。质地分为沙土、壤土、粘土和砾质土4个级别: a)1级,壤土; b)2级,粘土; c)3级,砂土; d)4级,砾质土,即按体积计,直径大于3mm~1mm的砾石等粗碎屑含量大于10%; 坡面结构是指土壤坡面中不同质地的土层的排列次序,包括:

a) 均质质地坡面构型:即指从土表到100cm深度土壤质地基本均一,或其他质地 的土层的连续厚度<15cm,或这些土层的累加厚度<40cm;分为通体壤、通体砂、通体粘,以及通体砾4种类型; b) 夹层质地坡面结构:即指从土表20cm~30cm至60cm~70cm深度内,夹有厚度 15cm~30cm的与上下层土壤质地明显不同的质地土层;续分为:砂/粘/砂、粘/砂/粘、壤/粘/壤、壤/砂/壤4种类型; c)体(垫)层质地剖面构型:即指从土表20cm~30㎝以下出现厚度>40cm的不同质地的土层;续分为:砂/粘/粘、粘/砂/砂、壤/粘/粘、壤/砂/砂4种类型。 盐渍化程度 土壤盐渍化程度分为:无,轻度盐化,中度盐化,重度盐化4个区间,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a)1级,无盐化:土壤无盐化,作物没有因盐渍化引起的缺苗断垄现象,表层土 壤含盐量<%(易溶盐以苏打为主)或<02%(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b)2级,轻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的作物缺苗2~3成,表层土壤含盐量%~%(易 溶盐以苏打为主)或02%~%(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c) 3级,中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的作物缺苗3~5成,表层土壤含盐量%~%(易 溶盐以苏打为主)或04%~%(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d) 4级,重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的作物缺苗≥5成,表层土壤含盐量≥%(易溶 盐以苏打为主)或≥%(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土壤有机质含量分为6个级别,分级界限下含上不含: a) 1级,土壤有机质含量≥40 g/kg; b) 2级,土壤有机质含量40 g/kg~30 g/kg; c) 3级,土壤有机质含量30 g/kg~20 g/kg; d) 4级,土壤有机质含量20 g/kg~10 g/kg; e) 5级,土壤有机质含量10 g/kg~6 g/kg; f) 6级,土壤有机质含量<6 g/kg; 土壤pH值按照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程度分为6个等级,分级界限上含下不含: a) 1级,土壤pH值~; b) 2级,土壤有机质含量~,~; c) 3级,土壤有机质含量~,~; d) 4级,土壤有机质含量~;

农业部令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农业部令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已经2016年5月3日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2016年6月21日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第三条农业部指导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农业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地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具体工作。 第四条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对从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并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的管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农业部审核批准。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业部负责发布全国耕地质量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信息。 第二章调查 第八条耕地质量调查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和应急调查。 第九条耕地质量普查是以摸清耕地质量状况为目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对全国耕地自下而上逐级实施现状调查、采样测试、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验收的全面调查。 第十条耕地质量普查由农业部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耕地质量专项调查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调查、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和新增耕地质量调查。 第十二条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是为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而实施的调查。

2017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市本级)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汴财谈()号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市本级)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市本级)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谈()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约万元 开封市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评价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或房地产专业高级职称和土地估价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 、省外单位投标,须有经河南省内工商管理机构注册的分支机构,方便后续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室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注: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注册会员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没有完成的供应商,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开封市包公湖南路号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江苏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

江苏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 技术承担单位 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第一部分招标说明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招标项目概况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江苏省各市、县(市、区)级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征招。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人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4)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人资格要求、能够承担江苏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江苏省各市、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将由各地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从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中自主选择确定。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江苏省内注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省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或资质之一:○1具有江苏省一

级土地评估资信等级○2具有甲级土地规划资质○3具有一类矿产资源规划资质。以上资质条件均需取得一年以上。 (3)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各项指数测算、成果报告编制、成果图件编制、成果表格编制、基础资料汇编、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服务。 (4)具有从事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基础、实力和业绩,了解土地管理领域的业务、技术; (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2.1 工作任务 明确江苏省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的对象、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思路及成果要求;充分进行资料收集和调查,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江苏省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技术方案》及省内工作要求,针对各地耕地自然质量状况、耕地利用状况、耕地投入产出状况等开展实地调查;合理确定评价区域指标体系和参数体系;科学测算各评价单元自然等、利用等及经济等;按要求编制完成报告、图件、

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摘选)

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摘选) 2019年,农业农村部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组织完成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评价以全国20.23亿亩耕地为基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选取了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表1),平均等级为4.76等,较2014年提升了0.35个等级。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 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9.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81%。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4.44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95%。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二、不同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按照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兼顾土壤类型、农业生产条件、行政区划等因素,将我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内蒙古及长城沿线、黄淮海、黄土高原、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甘新、青藏等九个区,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区划图》。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分述如下: (一)东北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全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共划分为兴安岭林区、松嫩-三江平原农业区、长白山地林农区、辽宁平原丘陵农林区等4个二级区。总耕地面积4.49亿亩,平均等级为3.59等。 东北区耕地质量等级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2.34亿亩,占东北区耕地总面积的52.01%。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松辽平原、三江平原、大兴安岭两侧高平原和长白山地林农区的部分盆地中,以黑土、草甸土、暗棕壤和黑钙土为主,没有明显的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 1.80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40.08%。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松辽平原、建三江平原、大兴安岭东侧高平原,长白山地、辽西低山丘陵和辽东山地周边的中下部,以暗棕壤、草甸土、黑钙土为主。这部分耕地立地条件较好,基础地力中等,灌排能力基本满足,部分耕地存在盐渍化、潜育化、障碍层次和瘠薄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0.35亿亩,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7.90%。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三江平原地势较低处,小兴安岭至黑龙江延伸地带,长白山、辽西低山丘陵和辽东山地的坡中坡上,以草甸土、暗棕壤、黑钙土和风沙土为主。这部分耕地立地条件较差,基础地力较低,土壤结构松散,农田基础设施缺乏,灌溉条件不足,存在盐碱、瘠薄、潜育化、障碍层次、酸化等障碍因素,并伴有风蚀和水蚀危害。这部分耕地要注重推广少耕免耕技术,减少对耕层的扰动,降低风蚀水蚀风险,

耕地质量等级

它是指耕地的质量,包括耕地对农作物的适应性,生物生产力(农田生产力)的大小,使用后耕地的经济效益以及耕地环境是否受到污染。 基本介绍 耕地是否适合农作物,是指适宜农作物的种类和程度; 耕地生产力是指耕地用于农作物种植后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的物质生产力水平(kg / HA)。 经济效益是指耕地材料生产的市场交换产生的收入(元/亩); 从环境的角度看,耕地质量是指耕地是否被污染物污染和污染程度。 由于耕地适宜性和生物生产力的含义相同,因此经济利益基于生物生产力。因此,耕地的质量可以概括为耕地的物质生产力与耕地环境质量的总和。 层次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的调查和评估,中国耕地质量等级为15个,一级为最好,第15级为最差。

根据耕地1-4、5-8、9-12和13-15等级,中国耕地可分为优势土地,高等级土地,中型土地和低等级土地。 中国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12月24日发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估结果》,中国耕地的质量等级普遍较低。 调查显示,中国耕地质量的平均等级为9.80,通常较低。优良土地,高地,中地和低地在中国耕地评估总面积中的比例分别为2.67%,29.98%,50.64%和16.71%。在调查评价的总面积中,比平均等级低10-15级的耕地占比超过57%,而在中国产能超过1000公斤/亩的耕地中,只有6.09%。中国耕地质量明显较低。 根据国家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和评估归类的12个国家一级标准耕作制度区域,耕地质量最好的前三名地区是长江中下游,华南和华南南部。长江最后三个总体质量最差的地区是黄土高原,青海西藏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长城地区。

吉林2016年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吉林市2016年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吉林市2015年年底耕地面积152574.84公顷,其中水田38864.70公顷;水浇地916.77公顷;旱地112793.38公顷。吉林市初步确定酸化型、肥力提升型和肥力衰退型一共3个耕地质量等别渐变类型,共布设16个监测单元,全市等别渐变耕地面积共152574.84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00.0%。 其中:酸化型主要分布在大绥河镇、搜登站镇、孤店子镇、桦皮厂镇、左家镇、两家子乡,监测渐变耕地总面积69496.01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5.55%。其中8等281.34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0.18%;9等17057.28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1.18%;10等22582.1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4.8%;11等29329.54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9.23%;12等245.70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0.16%。 其中:肥力提升型主要分布在乌拉街镇、大口钦镇、缸窑镇、江密峰镇、江北乡和土城子乡,监测渐变耕地总面积37522.18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4.59%。其中8等311.8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0.2%;9等18969.77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2.43%;10等13657.51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95%;11等2530.58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66%;12等2052.4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35%。 其中:肥力衰退型主要分布在九站街道、承德街道、东城街道、越北镇、旺起镇、小白山乡、江南乡、前二道乡、欢喜乡、金珠乡等乡镇,监测渐变耕地总面积45556.6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9.86%。其中8等1382.49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0.91%;9等16345.27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0.71%;10等8116.23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32%;11等11838.32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76%;12等7874.35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16%。(一)监测单元情况 本次监测吉林市耕地等别监测评价在耕地等别渐变类型分布范围内各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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