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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单选、多选、简答)一.宪法的定义一般而言,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通过控制、保障和规范国家权力(手段),来保障人权(目的)的国家根本法。二.宪法的特征(一)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法理学内容)(二)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简答)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2)通过或批准宪法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一般法律。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修改宪法的机关: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修改提议: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法律上“以上”、“以下”都包含本数)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三.宪法的本质属性(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二)宪法是民主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多选、简答)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俄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因此,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三)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1234

2020年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详解(2)

2020年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详解(2) 一、如何理解传统宪法分类? 答:在对宪法实行分类时,能够基于不同的标准。分类标准的不同,必然导致分类结果的不同。西方国家法学家通常以宪法的形式特 征作为分类标准,把宪法分为: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 宪法。这是英国法学家布赖斯于1884年首次从宪法的表现形式上对宪 法所作的分类。所谓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所 表现出来的宪法。所以成文宪法又称为“文书形式的宪法”。成文宪 法一般以单一的法律文件(宪法典)表现(如美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但也有以几个法律文件形式表现的。例如,法国1875年宪法即包括1875年2月至7月所陆续颁布的三个法律文件,即:《公共机关的组 织法》、《参议院的组织法》和《公共机关的关系法》。奥地利和瑞 典王国宪法也是由几个宪法文件组成的。所谓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 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一般将英国宪法作 为不成文宪法的例子。另需注意的是,不能将不成文宪法理解为绝对 没有书面形式,如实际上英国宪法也仅仅一部分表现为宪法惯例、习 惯和判例等,另一部分则表现为堵如《权利法案》等法律文件的形式。 (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 性宪法。 这是布赖斯于1901年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所谓刚性宪法,是指制 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刚性宪法又可分为三种 情况:(1)制定和修改宪法必须召开专门的制宪会议,普通立法机关 (议会)无权制定或修改宪法;(2)普通立法机关虽有权制定或修改宪法,但需得到其他机关的批准,或须经过全民公决的特别程序;(3)普通立

《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版考研笔记

1、《生命因爱动听》(life is a miracle ) 2、关于社工的电视剧:罗家良主演的《边缘故事》讲的是香港青少年外展社工的故事! 3、《如何对你说》 4、《流氓社工》 5、《癫佬正传》 6、《坎大哈》Kandahar 7、《童党2001》 8、《死囚168小时》【DVD】(英文名称:Dead Man Walking)9、《天使爱美丽》 10、《甘地传》 11、《光猪六壮士》 12、《飞越疯人院》 13、《女人四十》14、小孩不笨(电影版)【VCD】(英文名称:I NOT STUPID)15、四月四日鬼故Si yu si ri (1997) 16、《洗澡》-------------------- 反思出社工在其中的作用!17、《阿甘正传》18、《阳光灿烂的日子》19、《发条橙》20、《十七岁的单车》21、《重塑青春》-----向您推荐团体社会工作的影片;22、上小组工作必须要看的:一部据说美国马里兰大学社工系必看的电影《空难遗梦》里面有很的小组工作的场景。23、还有我们社工系学生必看的《刮痧》,是拿来 反思社工本土化问题的。24、《28天》一一关于团体治疗酗酒的片子;25、无线剧集:《谈判专家》某程度都和社工专业有关;26、有关社会工作矫治------------- << 肖申克的救赎>> 27、刘烨演的< 那山那人那狗>28、《性工作者十日谈》29、《可爱的社工》30、关于同性恋的片子《喜宴》31、关于同性恋的片子《暹罗之恋二十四》32、关于同性恋的片子《断背山》33、关于同性恋的片子、艾滋病敏感题材的电影《费城故事》 (The Philadelphia Story )34、《心灵捕手》、或《骄阳似我》; 如果可以的话,我推荐你看下社工题材的影视作品,如《流氓社工》《可爱的社工》等。 35、《吮拇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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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主要知识点:宪法的定义、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本质、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国美国法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宪法的基本原则、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及协定宪法、宪法关系的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的作用、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一、简答题1.简述宪法的特征?2.简述宪法的本质?3.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4.简述英国宪法的特点?5.简述美国宪法的特点?6.简述法国宪法的特点?7.简述中国宪法的内容和特点?8.简述我国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9.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10.简述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别?11.简述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区别?12.简述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及协定宪法的区别?13.简述宪法的作用?14.简

述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1234

一、如何理解传统宪法分类? ???答:在对宪法进行分类时,可以基于不同的标准。分类标准的不 ???同,必然导致分类结果的不同。西方国家法学家通常以宪法的形式特征作为分???

?类标准,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这是英国法学家布赖斯于1884年首次从宪法的表现形式上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所谓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宪法。所以成文宪法又称为“文书形式的宪法”。成文宪法一般以单一的法律文件(宪法典)表现(如美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但也有以几个法律文件形式表现的。例如,法国1875年宪法即包括1875年2月至7月所陆续颁布的三个法律文件,即:《公共机关的组织法》、《参议院的组织法》和《公共机关的关系法》。奥地利和瑞典王国宪法也是由几个宪法文件组成的。所谓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一般将英国宪法作为不成文宪法的例子。另需注意的

《宪法学》第二章 课堂笔记

吉大《宪法学》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课堂笔记 ◆主要知识点掌握程度 重点掌握宪法产生的条件、宪法发展的趋势、新中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了解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情况、旧中国的立宪情况。 ◆知识点整理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1、经济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思想条件 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出现,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4、法律条件 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二)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 1、英国宪法的产生 (1)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2)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妥协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特点。 (3)英国没有形成统一的完整的、书面的宪法典。 2、美国宪法的产生 (1)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成文宪法的先驱。 (2)美国宪法确认了人民主权和有限政府的原则,权利分立与制衡原则,联邦与州分权原则,文职人员控制军队的原则。 3、法国宪法的产生 1789年法国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法国国民议会于1791年制定的法国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也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确立的却是君主立宪制,它以人权宣言作为它的序言。 法国现行宪法是1958年宪法。从1791年宪法到1958年宪法,法国共制定了15部宪法,法国因此也获得了“宪政实验室”的美名。法国宪法的发展是和其激进的暴力式的革命过程有关。 (三)宪法的发展 1、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 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经历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两个发展时期。 自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至19世纪末,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上升时期。资本主义各国仿效英美法等过的模式制定了宪法。普遍确认了“人民主权”、“天赋人权”、“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原则。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先后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在这一阶段,反映了垄断资产阶级的要求,维护国家集权,扩大行政权力,削弱议会作用。 2、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1918年《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3、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1)宪法类型上的发展趋势 社会主义宪法必然会取代资本主义宪法。 (2)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宪法笔记

宪法学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研究对象:宪法现象(本国宪法、外国宪法、比较宪法学) 范围:基本理论、宪政制度、宪法规范、宪法实践 二、宪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19世纪传入 三、研究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分析、比较分析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第一节宪法定义 一、宪法定义多样性的原因 1、词源 2、各国宪政观念和制宪历史的区别 3、各国政治环境的差异也导致对宪法认识的不同 4、特殊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逻辑方法 二、中外学者关于宪法定义的表述 1、看作是分配、限制权力的规范 2、作为规定国家体制和机构的职能 3、直接视为政治规范 4、我国学者从逻辑意义上的阶级角度分析认为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 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三、合理的宪法定义 宪法是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国家和公民以及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基本社会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第二节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的内容最重要(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1、涉及面广泛 2、从原则、宏观上调整(普通法律从具体、微观上调整) 二、宪法的效力最高 1、高于一切普通法律(立法依据和基础,不得相抵触否则无效) 2、高于任何组织和个人(根本行为准则) 三、宪法的创制程序最严格 1、特殊的修宪提起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2、特殊的制宪和修宪机关:不同于一般立法权(主权行为/职能行为) 制宪或修宪机关的绝对多数通过:全国人大2/3以上多数通过3、特殊的通过和批准程序{ 全民公决 4、特殊的内容和时间限制

第三节宪法的本质 一、有关的几种理论 1、神意说 2、共同意志说 3、阶级意志说 二、资本主义宪法本质的揭示 1、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 2、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意志 3、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是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对社会主义宪法本质认识的发展 我国宪法本质是全体公民共同意志的集中反映 第四节宪法的分类 一、传统分类 1、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不成文) 2、适应性程度(刚性/柔性) 3、制定主体 (钦定、民定、协定) 二、马克思主义分类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三、其他分类 1、形式方面(现代/古典、长/短、单一文件/复式文件、有序言/无序言、有标题/无标题) 2、实质方面:实施效果:规范性、名义性、标签性 创制来源:原始、派生 第二章宪法和宪政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与宪政的概述 一、宪政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以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为基本内容并体现法治精神的宪法在国家的实际生活中充 分实施所形成的现实的民主政治体制 2、特征:(1)优良的宪法是宪政实现的前提条件 (2)宪法至上是宪政实现的基本途径 (3)权力受到限制,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4)人权得到保障是宪政的核心 (5)稳定的民主政治是宪政的保障 二、宪法与宪政的关系—理想与现实、规范与实践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有效实施的一种状态 第二节西方宪法与宪政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宪政形成的历史条件 1、社会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经济基础 2、政治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政治基础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43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43 (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7,分数:14.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关于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解析:解析: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一切其他权利存在的基础,并不是广义的人身自由权,而是有其自己的含义的一项权利。生命权的含义一般认为包括:防御权、享受生命权、保护请求权。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3.关于国家机构的特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国家机构的权力运作和职责都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B.国家机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会一直存在下去√ C.国家机构是一种国家组织,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 D.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的设置、职权划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不同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组成完整严密的整体,保证国家基本职能的实现 解析:解析:国家机构总是与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和运行有关,这也就决定了国家机构不同于普通的社会组织。国家机构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阶级性。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使命而设立的政治组织,国家机构的权力运作和职责都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因此A选项正确。 (2)历史性。国家机构是一定历史范畴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因此B选项认为国家机构长期存在的观点是错误的。 (3)特殊的强制性。国家机构是一种国家组织,拥有特殊的强制力,即以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暴力。因此,国家机构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C选项正确。 (4)组织性。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的设置、职权划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不同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组成完整严密的整体,保证国家基本职权的实现。 (5)协调性。国家机构根据宪法划分职权,国家权力按照行使职权的性质和范围的不同而分工行使;同时各个国家机关之间又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共同为实现宪法规定的目标而运行。 4.我国实行地域代表制与( )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代表机关组成方式。 (分数:2.00) A.职业代表制√ B.行业代表制 C.性别代表制 D.年龄代表制 解析:解析: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这表明,我国实行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的代表机关组成方式。因此本题选择A。 5.在我国,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定期限为( ) (分数:2.00) A.3年 B.4年 C.5年√

《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版考研笔记

《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版考研笔记 目录 第一章什么是社会工作 (1) 第一节社会工作的缘起与发展 (1) 第二节社会工作的领域 (2) 第三节社会工作的内涵与类型 (2) 第四节社会工作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2) 第二章社会工作的功能 (3) 第一节社会工作者及其角色 (3) 第二节社会工作的功能 (3) 第三节社会工作功能的实现 (4) 第四节我国体制转变中的社会工作 (4) 第三章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 (4) 第一节价值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4) 第二节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 (5) 第三节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的建构 (5) 第四章社会工作理论 (6) 第一节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 (6) 第二节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和逻辑结构 (6) 第三节西方社会工作理论流派与归类 (6) 第一章什么是社会工作 第一节社会工作的缘起与发展 一、西方社会工作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一)资产阶级革命及人道主义的张扬 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发端于西方社会,崇尚个人的价值,鼓吹人道主义为社会工作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二)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 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带来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也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 二、西方社会工作的产生 (一)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 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引发的社会问题有两种解决思路:改良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 (二)社会工作的产生 英国1601年的济贫法、德国的救济制度、英美的慈善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社会工作的形成。 三、社会工作的发展 (一)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发展 芮奇蒙德的《社会诊断》是社会工作学科化的重要标志,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是相继成熟的三种基本的社会工作方法。 (二)社会工作目标模式的变化

宪法学笔记大全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定义 古代中外典籍和立法中所称的宪法,均指一般的法律和典章制度,且多含刑法之意,或者是指法律的公布。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国家政权后产生的,是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法律特征 1.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重大的问题。包括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两层含义:(1)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其效力最高。(2)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严格的程序是为了确保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以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宪法的实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表现,也可以说宪法是现实政治的反映。 1.从宪法产生的过程来看,它以阶级斗争为先导,经过了阶级斗争之后由取得胜利并掌握政权的阶级来制定。 2.从宪法的内容来看,它是阶级斗争胜利成果的记载和总结。 3.从宪法的发展变化来看,它是随着各个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四、宪法的分类 1.宪法的形式分类 (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按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2.宪法的实质分类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运用阶级分析的分法对宪法所作的科学分类,即以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宪法分为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 一、宪法规范的含义 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层意思:(1)既然由同家制定或确认,那就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施行;(2)所谓基本社会关系则是指国家生活中涉及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社会关系;(3)作为行为规则,它既然明确指示人们应当怎样做或者不能怎样做,那么宪法主体便负有服从和遵守的义务。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1.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宪法学笔记(1)完整篇.doc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词源(不用看)二宪法的特征:(1)根本法:1.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最高法律效力两方面的含义:A.是制定普通法法律的依据;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的法律更加严格:A.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B.通过或批准宪法修正案的程序更加严格。〈注意〉提议的主体(两个)全国人大常委,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代表修改的主体(一个)全国人大(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略)(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略)三宪法的本质(讲了三点)(1)本质在于它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2)在政治力量对比中,阶级力量的对比居于首要地位(3)宪法的定义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及其发展一近代意义

宪法的产生(一)近代意义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3点)(1)经济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2)政治条件:资产国家政权的建立(3)思想原因:自由平等人权(二)早期主要资本主义宪法(1)英国最早制定宪法,也是最早实行不成文宪法(2)英国宪法包括两部分:宪法性法律(成文部分)和宪法惯例,判例(不成文部分)(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4)欧洲大陆国家第一部宪法是法国1791年制定的宪法(5)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二我国现行宪法:四部宪法颁布的时间:1954,1975,1978,1982(记)(1)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2)三次修正:1.1988年修改的两个方面(看)2.1993年第二条和第五条(看)3.1999年第二和第五条重要三宪法的分类:(一)宪法分类的意义(不用看)(二)分类:(1)

社会工作概论笔记整理

社会工作: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社会工作的构成要素:社会工作者,受助者,社会工作价值观,助人活动。 其过程结构:把社会工作看做是社会行动,是社会工作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帮助他人的活动。在助人活动中,社会工作者作为行动者,依自己的助人价值观去设计和实施助人活动,并积极吸引受助者主动参与这一行动过程,通过相互配合与协调,从而达到助人目的。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是主体,他设计并引导助人过程的进行。但由于社会工作者要考虑到受助者的需要和接受服务的能力来开展服务,所以不能把受助者视为纯粹被动的、只是行为的对象和客体。受助者也是行动的主体,他将自己的意识、目的、对社会工作者行动者的理解带入接收服务的过程,并直接影响着这一过程,因此,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的互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互为行动主体和客体。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的主体及特征:主体是实际社会工作,特点是:1工作人员是政府干部、公务员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干部,基本上属于国家行政干部;2他们利用正式的组织架构,按照政策及本部门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3他们的工作以服务工作为主,同时也是管理工作,4它是行政性与半专业性的。 为什么说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是行政性、半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在典型的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政府几乎控制了全部社会资源,同时也承担了全部责任。专业社会福利机构没有发育,社会成员在比较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中生活,其所遇的困难也大多在这种组织体系内解决。在这种体制下,政府依靠其行政体系解决社会成员所遇到的问题,所需服务由相应部门提供,所需资源由政府拨付。有困难的人以一种权利意识工作组织即向政府提出帮助的要求,政府则通过各种正式组织解决这些问题。 其表现:国家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城市居民的福利服务纳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并由国家拨付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资金。2政府机关、企企事业单位依赖国家的统一政策对有困难的成员提供各种资助。3在提供福利服务和帮助的过程中,行政部门与工会、共青团及妇联等群体团体一起通过行政程序并借助于思想工作对有困难的成员进行帮扶。4这些福利服务及解困工作被当做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而列入工作议程。5执行服务及解困工作任务的是国家干部,他们有本行业的经验,特别是对思想工作的经验,而缺乏社会工作专业训练。 怎样构建符合我国社会工作要求的价值体系:借鉴与创新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批评与继承、综合与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工作实践的价值理念和当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文化价值观念,主要包括社会价值、专业价值、操作守则。社会价值是整个社会大社会所崇尚的基本价值,它们是由占统治地位的文化价值观念所决定的;社会所崇尚的基本价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的;即使是在同一个历史时代,不同群体的人对什么是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也有可能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专业价值包括敬业、接纳、自决、个别化、尊敬人。专业伦理包括:社会工作者的行为举止、社会工作者对当事人的伦理责任;对同事的伦理责任;对雇主和雇佣组织的伦理责任;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伦理责任;对社会的伦理责任,操作守则是价值理念在各个层面上的应用,表现为社会工作的各种原则和技术。 分析转型时期我国社会提供模式的特点:1不同模式并存,政府通过企事业单位继续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责任,通过政策解决重大社会问题,2不同专业水平的服务并存,3本土性社会工作的倚重,4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 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新教伦理(人要为自己的成功或失败负责;人性基本上是罪恶的,可以通过一种意志克服;人的主要目的通过艰苦劳动实现物质繁荣;社会的主要目的是维持是物质繁荣成为可能的法律和秩序;不成功或越轨的人不应受到帮助,虽然应该做出有限的努力,以便恢复或激发这些失意者为了他们自己更加努力工作);人道主义(实质:反对神学,提倡人学,反对神权提倡人权,反对神性提倡人性,反对愚昧提倡理性;反对迷信提倡科学,反对神道提倡人道。基斯—鲁卡斯的HPU:社会的目的是实现人的物质和情感需要;如果人的需要被满足,人就会获得善良、成熟、正义或生产的状态,社会的大部分问题都会被解决;阻碍人获得这种状态的是个人无法控制的外部环境;任何社会最终会达到完美的境界);社会福利观念(从直接的关照扩大到社会化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为人的现实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经历了哪些发展阶段:1调查阶段:关注的是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很少对工作的本质过程与方式进行思考,2精神分析学阶段:采用一定的科学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3精神分析学派与功能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上)【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笔记和典型题详解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 1.1 复习笔记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的语称 (1)中国古代宪法的含义 a.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如《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b.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如《周礼?秋官?小司寇》中有“宪,刑禁”。 (2)西方宪法的含义 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是指有关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类似当今的组织法。 2.宪法的界定 (1)实质意义的宪法 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①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 ②实质意义的宪法,其范围往往较为广泛,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包括成文宪法、威斯敏斯特模式的宪法性文件、独立于宪法文件本身之外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宪法判例以及因历史或传统而形成的宪法惯例。 (2)形式意义的宪法 形式意义的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

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3.宪法的形式特征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 ①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宪法起草委员会等。我国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也曾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 ②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草案及修正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①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4.宪法的实质特征 (1)宪法的实质特征 主要表现在,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内容上涉及国家重要机关的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等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实质内容 ①对基本人权的保障 关于公民权利保障的更深层次的认识是,应当处理好多数主义和弱势主义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公民权利理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定,公民权利就是保证多数人能够享有和少数人相当的权利,然而在民主观念已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保护少数派尤其是易受歧视的弱势群

2016法律硕士考研备考分析:宪法学重难点全面精讲(三)

2016法律硕士考研备考分析:宪法学重难点全面精讲(三) 一、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答:1.宪法典 宪法典是实行成文宪法制国家主要的宪法规范渊源。世界上绝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都将其宪法内容以宪法典的形式规定下来,这是宪法规范最基本的表现形式。1787年,美国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开创了以宪法典为其规范内容基本表现形式的先例,并对其后各国的宪政运动及成文宪法的制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存于其中,但在形式上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一般认为,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国家最主要的宪法规范的渊源,如英国即是。此外,在有成文宪法典的国家,往往也颁布一些宪法性法律,作为对宪法典的补充,宪法性法律虽然不像宪法典那样内容广泛,有的只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问题,但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延伸和具体化。在我国,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法以及涉及公民宪法权利的法律,一般被视为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习惯和传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宪法惯例一般不会被破坏。宪法惯例在英国的宪政体制运作中尤显重要。 在成文宪法制国家,宪法惯例也是存在且必不可少的。这是由于宪法的各项规定比较原则和概括,而且一般不能应时而变,而当把这些原则性和概括性的条款适用于复杂而变动的政治生活时,就需要宪法惯例来调节。可以说,宪法惯例是使宪法具有适应性的手段之一。在我国,政协的全体会议在全国人大会议之前先行召开,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等,也是多年形成的惯例。 4.宪法解释 所谓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形式,也是宪法规范渊源的一种。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关,各国情况并不一致,大体分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由议会解释宪法 在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种形式是由法院解释宪法。 第三种形式是由特定机关解释宪法。 5.宪法判例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两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考研真题专业课真题汇总答案整理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考研复习必备资料-育明考研考博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考研招生报考统计(育明考博辅导中心) 专业院系招生人数初试科目复试科目 社会工作硕士社会发展与公 共政策学院 2015年45人 2016年4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1、外语听说 2、原学习成绩及社会实 践情况 3、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社会学院 2015年20人 2016年20人 育明考研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考研的报录比平均在15:1左右(竞争较激烈) 2、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不分研究方向,上表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 3、复试总分300分,外语听说100分,原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情况100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100分,及格180分; 4、初试公共课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育明教育针对北师大社会工作硕士士考研开设的辅导课程有:专业课课程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每年专业课课程班的平均通过率都在80%以上。根植育明学校从2006年开始积累的深厚高校资源,整合利用历届育明优秀学员的成功经验与高分资料,为每一位学员构建考研成功的基础保障(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考研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二、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考研复试分数线(育明考博辅导中心) 年份政治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总分 2014年50分50分90分90分330分 2015年50分50分90分90分340分 2016年50分50分90分90分360分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考研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三、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考研专业课参考书(育明考博辅导中心) 专业书名作者出版社 社会工作硕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中国社会出版社

法硕辅导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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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辅导:中国宪法学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基本法、母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加之宪法条文本身晦涩难懂,更增添了这门学科的神秘性。不过依据2014年法律硕士大纲分析,中国宪法学的考试内容其实仍然比较简单,除了第一章和第二章以外,剩下的章节全部都是关于国家机构的划分和职能、公民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这些内容均能够从我国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 究竟如何高效复习宪法笔者建议在阅读分析的基础上多翻看和记忆宪法及其相关法律的相关法条。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哪些属于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根据历年真题和多年辅导经验,笔者认为主要包括1982年《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立法法》、《选举法》等法律。其次,应当翻看和记忆法律条文笔者认为应采取比较方法来记忆法律条文。例如,笔者经常在面授班提示同学在掌握宪法条文时要注意多比较。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主席、军事委员会主席等属于我国中央国家机构,但它们之间仍存在隶属关系。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常设机构,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主席(含副主席)、军事委员会主席均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国务院及其组成人员均是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大决定。这种横向比较有助于学生加深印象,若是学生们能够联系实际则可能印象更深。如每年全国人大只在每年三月开一次会,而剩下的事均是常设机构来处理,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除了存在全国人大,还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原因。再次,复习宪法条文需要格外细致和小心。宪法既然属于一国根本大法,这就意味着宪法条文的表述都是经过反复推敲而最终确定的。宪法条文表述的精确性也可以通过修宪的难度看出来。这就要求同学们在对待宪法条文。 论法理学在法硕考试中的重要地位 法理学是一门理论学科,主要是就法律的产生、本质、作用、特征、发展、实施等涉及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基本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的学科。而在我国当前国情下,法理学还被赋予了特殊地位,即中国法理学还应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 法理学不仅在各种法律考试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中亦是如此。一般来说,衡量法学学者学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就是其发表的学术文章的质量,而高质量的学术文章必定出自于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的作者。在法治实践中,不论是律师,还是法官、检察官均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应付瞬息万变的社会。而律师、法官、检察官存在的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将梳理、归纳和总结过的事实还原至法律并得出相应的结论。所以,学好法理学对于每个法律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虽然法理学的知识体系非常清晰,但这些知识点普遍晦涩难懂,考生们深感复习不易。到底如何高效复习法理学呢笔者认为在对这门课进行复习时,应把握时间、速度和频率等关键词。所谓复习时间,即法理学的复习宜早不宜迟。往年很多考生均是复习末期如十一月、十二月翻看法理学,殊不知时间已晚。法理学的复习应当尽量提前,如头一年寒假和每年的春季学期。在复习初

宪法学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笔记

第二章 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1)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思想条件:宪政实践必须由宪政思想指导,没有宪政思想就不会有宪政实践。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4)法律条件:法律部门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二、宪法的产生过程 英国,美国,法国。 三、宪法的发展 (一)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 早期(美国):反映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需要和在自由竞争状态下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后期(《魏玛宪法》):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所能允许的范围内规定了公民相应的权利和自由,表现出一定的进步性和民主性。 (二)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1918年7月《苏俄宪法》宣布国家政权属于劳动人民,实现无产阶级和贫农专政。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中国的宪法的意义:。

(三)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1.宪法类型上: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宪法必然去带资本主义宪法。 2.宪法形式上:成文法将逐渐取代不成文法。 3.宪法内容上:(1)重视人权,扩大公民权利。 (2)重视宪法实施保障,维护宪法权威。 (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节旧中国的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宪政问题的提出 1905~清政府派出五位大臣出国考察各国的宪政 1906~下令预备立宪 1908.9~《钦定宪法大纲》 1911.11.3~《重大信条》(《十九信条》) 注:主要内容 二、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宪法 1912.1.1~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 1912.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注:主要内容(1)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2)赋予了人民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历史地位: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它以根本 法

宪法学读书笔记

宪法学读书笔记

柏拉图VS孔子 ——由二人看中西政治思想 张翰书先生所著《比较中西政治思想》一书,从历史角度切入,逐步分析政治制度、民主法治、理想国家、政治分工、社会契约等各项课题,章与章之间相互独立而又连成一体。坦白说来,这使我顿觉迷茫,不知从何下笔。但细读之,发现关于柏拉图与孔子二人的政治思想占了书本内容的一半,正如同此二人撑起了中西政治思想的半壁江山——故借此二人为引子,浅谈一下读此书的心得体会。 先从二人眼中的理想政治说起。关于柏拉图的政治思想,首先是他的人治的理论。“柏氏在他有关政治思想的第一部著作《理想国》中,首先提出政治权威必须与哲学智识相结合的理想,所以他理想的政治是哲学家做国王。有这样的哲君主持国政时,就应该由他运用智识,随机应变去做,而无拘无束的。”《理想国》是讲专尚人治,而不用法治理论。柏拉图在其第二部著作《政治家》中就此观点再加发挥:“有这样真正的政治家出现时,就应该听他自由运用卓越智识,处理国政,而不要拿法律来拘束他……以普遍、简单的法则来拘束纷繁复杂、变化多端的国政之处理,是不合理也不可能的。”但此时柏拉图的意见稍有改变,即认为在真正的政治家不可得时,法治可以作为次一等的善政来施行。其次是他的法治的理论。有趣的是,柏氏在其第三部著作《法律篇》

中,观点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深感理想的贤哲政治不易实施。于是主张国家要制定一部法典,以使实际政治达到最好的境地。”在该书中,柏拉图提出了一句关于法治的名言:“依法以统治自愿被统治的人民,而不是强迫的统治。”小结一下:柏拉图先主张人治,后主张法治。 再看孔子的政治思想。孔子主张以德性为中心。“大原则是德性可以指导政治,政治的好坏决定于德行的程度。君主或领导人自身行为之德性程度是政治好坏的决定性因素。”显然,孔子的观念偏重于人治,认为理想的统治者可得时,就应该听他以身作则,多发挥德政的作用,自然可以国泰民安。至于“政刑”,只是辅助作用,必要时才使用。 以下是我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柏孔二人都对理想陈义甚高,但促其理想实现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然而,孔子始终抱持“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追求并不切合实际的“德政”,望求出现理想的统治者来实现最好的“人治”,迄未改弦更张;而柏拉图则以年龄的增长,经验的加多,益以屡经挫败,乃渐感其理想之难以实现,而逐步修正,改变自己的主张,从力主人治到主张推行法治。那么,这二人之选择变或不变的原因何在?我觉得有两点。一是他们的自身性格使然。孔子偏内敛,性格偏执、倔强,故抱着“人治”、“德政”的主张“知其不可而为之”;而柏拉图性格柔和,又精通哲学,易根据情况做出理性的思考,故逐步修正其主张。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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