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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_问题与建议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_问题与建议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_问题与建议

在我国,社会组织的主体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也曾被统称为民间组织、民间

非营利组织。现代政治学、社会学认为,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共同构成当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是构成和谐社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议

文/孙伟林

第三,加强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的维权机制建设,提高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的质量。

政府应加强对三方协调的领导,吸纳工商联、个体和私企协会进入企业代表的组织,提高其代表的广泛性。与此同时,完善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关于职工权益的事项。在部署工作、检查监督、考核评估等环节形成联动机制。应通过制度安排,赋予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种决策听证的权利,完善政府决策程序。

第四,强化劳动保护立法和劳动执法,解决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和有法不依的问题。

我国劳动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劳动立法在很多重要领域仍然是空白,如《就业促进法》、《劳动关系调整法》等劳动领域不可缺少的法律至今没有出台。二是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往往可操作性较差。三是有法不依,致使劳动违法成为普通现象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当前,除了要进一步加大立法力度,还特别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法律规定上加大对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劳动执法,切实解决劳动监察机构力量不够、难以应付日益增多的劳动违法案件的问题。应在制度安排上支持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利益问题的调查处理,赋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权,直接参与侵犯职工权益案件的处理。

第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解决基层工会工作过分薄弱的问题。

强有力的企业工会,是推动企业尊重员工、公正对待员工的最重要的力量。构建互利合作的劳动关系,前

提条件就是工会必须成为与资方对等的、代表劳方利益的主体。工会不一定采取与资方对抗的办法来维护职工利益,但工会必须强大到足以使资方不得不把其当作“合作”的对象。

为此,一是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把基层工会组建纳入党建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考核评估体系之中。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上级工会指导下的企业工会负责人由职工直接选举的办法。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工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维护力度,对阻挠工会开展工作、对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四是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的行政救助和司法救助制度。

第六,广泛宣传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和重大贡献,在全社会树立互利合作的和谐劳动关系理念。

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开设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专题栏目,不断提高各级党政对党的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厂企业、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推动社科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加强对新时期工运理论与应用实践的研究和教育。要让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决策层认识到,不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会有企业的健康成长,更不会有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柳可白等:《当代工人阶级地位与作用》,中国工人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工运研究所郭跃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个重大问题》)

(作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笔谈

Penconversations

会的三大力量之一。最近几十年来,社会组织在世界各国迅速崛起,蓬勃发展,很多学者把这一现象称作“社团革命”,认为其对21世纪的意义,如同民族国家的兴起对20世纪的意义一样重大。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第52届联合国大会上把“社团的发展”列为影响当今世界的第五大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社会组织放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高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论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改革,全方位、多层次开放的新阶段。建设和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逐步提高,群众有序参与、有效覆盖城乡、门类齐全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

一是社会组织一直保持着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08年底,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41.3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97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24个万,基金会1597个。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有20万个,还有许多未登记和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如基层计生协会、老年人协会等,超过100万个。目前,登记的社会组织仍在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加,其中多数是基层社会组织。

二是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初步建立,领导班子建设日渐加强,从业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广泛执行,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不断加强,逐步涌现出一批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高的社会组织。

三是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2008年度,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76万人,兼职工作人员超过500万人,注册的志愿者超过2500万人,形成固定资产总值888亿元,收入合计1001亿元,各类费用支出合计1028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376亿元。综合实力的增强,明显提升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据统计,“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类社会组织累计募集款物356亿元,动员志愿者500多万人次,为灾区人民战胜灾害、重建家园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支持,成为抗震救灾的生力军。

四是社会组织整体影响力日益增强。社会组织涉及和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各类社会组织各显所长,发动社会捐赠,组织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工作,甚至直接参与第一线的抗震抢险和灾后重建任务。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志愿者用自己的杰出表现感动了世界,北京志愿者协会还被授予“联合国卓越志愿服务组织奖”。这充分展现了社会组织多年来的长足发展和可喜变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社会组织在我国之所以快速发展,主要是源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社会环境不断优化;也得益于党和政府适应形势变化,不断认识和把握社会组织发展规律,主动调整政策,制度环境不断改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个条例为核心的法规框架,管理工作初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基本建立了适应国情的社会组织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归口登记,双重管理,分级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培育扶持措施逐渐丰富,在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人事政策、内部治理、社会评估等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有力地提高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我国社会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

我国社会组织尽管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影响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法制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

笔谈Penconversations

理解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问题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的重大意义、客观趋势以及功能作用认识不到位。

第二,法律体系有待完善。社会组织的立法层次低,内容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目前社会组织的法规和规章主要以程序性规范为主,实体性规范明显不足,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政策规定。

第三,管理体制需不断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在强化社会组织准入条件的同时,也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登记“门槛”过高,大量社会需要的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二是政社不分,社会组织行政色彩严重。另外,监管方面,也存在监督力量薄弱、监管乏力的问题。

第四,社会组织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能力建设亟须加强。一些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不落实,财务管理不透明。一些社会组织政社不分,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负责人现象严重。

第五,涉外社会组织管理问题突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对外交往的扩大,境外社会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日益增多。但除涉外基金会外,涉外社团、涉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尚无法可依。如何趋利避害,加强引导和管理,妥善应对,已成为当前社会组织管理中一项紧迫任务。

三、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组织的阶段性特点和本质特征,积极探索适合社会组织发展的管理思路,把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与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发展重点。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扶持慈善公益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

3.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政策,解决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建立社会组织财税支持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等培育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建设。

4.改进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紧修订和出台社团、民非条例。探索改进双重管理体制,促进管理体制逐步由重入口登记向准入和日常管理并重转变,由重行政控制向依法发展方向转变。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查处的主体、程序、监督、处罚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文书,加强执法力量。

5.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提高服务社会能力。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完善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在办公、人、财、物方面实现脱钩,减少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保障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及独立性。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应有作用。

6.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要加快制定并完善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尽快把在国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必须加以防范,坚决打击,以维护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7.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当前,登记管理力量薄弱,监管乏力,仍是制约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登记管理机关的自身建设,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必须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采取措施,有效解决登记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职干部、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问题。

(作者: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服务中心主任)(本栏责任编辑刘爽)

笔谈

Penconversations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点 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点、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点简介 按照“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消除盲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立足行业组织特点,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独立的党建领域来抓。建立由组织部牵头,民政局具体负责,司法、劳动人事等1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协助指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这一领域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行业党组织体系,创建“协会+党支部”的党建模式。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规模较小、同一领域、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社会组织,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 三是落实党建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实际,采取“内部选育、外部选派、社会招聘”等方式,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热爱党务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同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在开展党建工作方面,由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立的时间不长,新社会组织自身又存在着结构松散,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大多数单位的党组织在机构建设、运转方式和发挥作用上,目前还不能较好地适应党的工作需要。 一是有的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尚未认识到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社会组织组织机构过于松散,流动性大,党员组织关系难以把握,特别是党员基础性资料变化大,给党建工作带来不确定性。 三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复杂,缺乏相应的培训制度,使得社会组织党的负责人参加党的业务工作学习、培训和交流,了解党建工作新内容、新要求、新方法和新思路的机会不多。而社会组织党的负责人则反映不能及时看到党的文件,不能及时听到党的声音,参加不了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意见建议?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党的工作在新社会组织领域中的延伸和拓展。 一是要深入研究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实践中出现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一是社会组织建设制度环境逐渐完善。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架构的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批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框架的社会组织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社会组织作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要求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是社会组织发展步伐逐步加快。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社会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发展缓慢,类别单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3.9万多个,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20万多个。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初步健全和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新型政社关系实践取得新进展,转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新探索,基金会的管理方式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监管不断改进,年度检查、财务审计、信息公开和社会评估等规范措施稳步推进,行政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四是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日益彰显。社会组织涉及和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是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初步建立,领导班子建设日渐加强,从业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广泛执行,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不断加强,逐步涌现出一批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高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组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速度很快,迄今为止已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体系,并日益显示出强大的社会管理功能,但总体上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还有差距。

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 (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和《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政社互动。 结合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新型的政社关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体系。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可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的,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行使和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将事业单位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 (二)突出重点。 根据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及其功能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我市社会组织近期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以及非公募基金会。 (三)培育发展。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步伐,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空间;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降低登记门槛;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创新财政扶持社会组织的方式;构建社会组织

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为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四)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形成市、区、街道联动的监管体系,监督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规范运作,明确社会组织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责任。 (五)分步实施。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整体谋划,按照分类、分批、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推进。 二、目标与措施 (一)构建明晰的责任体系。 工作目标: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和社会组织责任。 具体措施: 1.市、区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对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对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负责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2.市、区相关部门是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应的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应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通过提出建议、发布信息、制定导向性政策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通过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协助登记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的清算事宜。业务主管单位除履行上述

2019年度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2019年度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社会组织是公共关系的主体,它是公共关系的三大构成要素。公共关系学所称的社会组织是狭义的。它是人们为了有效地达到特定目标按照一定的宗旨、制度、系统建立起来的共同活动集体。 2019年度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以行业协会改革和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为龙头,带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配合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要在坚持政会分开、政商分开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和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对现有行

业协会进行整合,对重点行业协会进行充实规范,对分散弱小的协会进行合并重组,明确各自职能,理顺相互关系,加强行业协会的能力建设。注重在行业协会中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针对行业协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保证行业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事关解决三农、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始终抓住不放,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意见,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规范发展、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召开全市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进农村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交流学习活动,农村经济协会要认真学习行业协会的管理经验,搞好制度和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全省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执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_问题与建议

在我国,社会组织的主体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也曾被统称为民间组织、民间 非营利组织。现代政治学、社会学认为,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共同构成当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是构成和谐社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议 文/孙伟林 第三,加强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的维权机制建设,提高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的质量。 政府应加强对三方协调的领导,吸纳工商联、个体和私企协会进入企业代表的组织,提高其代表的广泛性。与此同时,完善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关于职工权益的事项。在部署工作、检查监督、考核评估等环节形成联动机制。应通过制度安排,赋予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种决策听证的权利,完善政府决策程序。 第四,强化劳动保护立法和劳动执法,解决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和有法不依的问题。 我国劳动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劳动立法在很多重要领域仍然是空白,如《就业促进法》、《劳动关系调整法》等劳动领域不可缺少的法律至今没有出台。二是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往往可操作性较差。三是有法不依,致使劳动违法成为普通现象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当前,除了要进一步加大立法力度,还特别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法律规定上加大对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劳动执法,切实解决劳动监察机构力量不够、难以应付日益增多的劳动违法案件的问题。应在制度安排上支持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利益问题的调查处理,赋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权,直接参与侵犯职工权益案件的处理。 第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解决基层工会工作过分薄弱的问题。 强有力的企业工会,是推动企业尊重员工、公正对待员工的最重要的力量。构建互利合作的劳动关系,前 提条件就是工会必须成为与资方对等的、代表劳方利益的主体。工会不一定采取与资方对抗的办法来维护职工利益,但工会必须强大到足以使资方不得不把其当作“合作”的对象。 为此,一是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把基层工会组建纳入党建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考核评估体系之中。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上级工会指导下的企业工会负责人由职工直接选举的办法。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工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维护力度,对阻挠工会开展工作、对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四是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的行政救助和司法救助制度。 第六,广泛宣传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和重大贡献,在全社会树立互利合作的和谐劳动关系理念。 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开设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专题栏目,不断提高各级党政对党的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厂企业、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推动社科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加强对新时期工运理论与应用实践的研究和教育。要让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决策层认识到,不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会有企业的健康成长,更不会有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柳可白等:《当代工人阶级地位与作用》,中国工人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工运研究所郭跃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个重大问题》) (作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笔谈 Penconversations

关于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行政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共同选择,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管理社会事务的伙伴关系。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专门就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做出部署,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依托和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将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向社会进行分离和转移,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自我调节功能,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渠道,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对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依托和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将凡是适合市场、女性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女性社会组织承担,可以使政府的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行政责任变为民事责任,也有利于加快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公共服务市场不完善等问题,构建形成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是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习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志愿性等特点,是最贴近公众、扎根于人民群众中的群众组织。依托和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可以更好承担起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女性社会组织所联系的妇女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国梦”贡献半边天的力量;可以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女性社会组织四元互动、多元融合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是推动妇联组织改革创新的需要。面对党对夯实基层政权的新要求,面对社会已经进入“自组织”时代的新形势,妇联组织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依托和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机制灵活、反应迅速、选择性强的独特作用,在女性社会组织最具活力、最擅长的领域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变“群众工作群团做”为“群众工作群众做”;有利于延长妇联工作手臂、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推动妇女工作向社会末梢、最具个性化特点的人群覆盖和延伸;有利于妇联组织加快转型升级,主动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四化”倾向,推进妇联组织为核心、女性社会组织为有效补充的多组织社会协同的“枢纽型”组织建设,构建形成妇联组织社会化工作格局。 二、明确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推动女性社会组织发展,要树立开放包容的工作理念,以更加开放、更加合作的姿态,敞开怀抱接纳女性社会组织、充分信任依赖女性社会组织,共同面对公共议题、解决公共问题。要树立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把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与党的中心工作融合、与区域经济发展融合、与基层民主政治改革融合、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在推动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满足和维护妇女群众的需求利益。要树立互助共赢的工作理念,坚持“谁为妇女儿童服务,我就为谁服务”的原则,加大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团结凝聚,支持和服务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增强与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络和工作渗透,实现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与城市繁荣富强、妇女事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坚持以高端定位为引领。要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建成“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社会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县社会组织发展调查与思考 我县的社会组织工作在重庆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 县政府的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以“服务大众、促进和谐”为主题,坚持培育发展与监 督管理并举的方针,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依法登记、分类规范、 加强服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我县社会组织现状 (一)发展态势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较为迅速,截止到20__年底,共 有民间组织XXX个,其中社团组织XXX个,民办非企业单位XXX个。具体分布如下表: 表格略 (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在我县的XXX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有XXX个,占XX%。自全县开展创先争优以来,我县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也相应的 成立了领导班子,按照“一讲两评三公示”的要求,积极推动创 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为提高党员的党性,积极采取外出学习、 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提高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如巴川中学积 极打造教师“健康工程”——实行“四个一”:每个工作日10:20全体党员集中到操场做一次课间操,每周分工会小组开展一次

XXX米跑,每月一次户外活动(远足、登山等),每期组织一次趣味运动会。一年来,共攥写心得体会XXX篇,发展规划XXX个,帮助就业XXX人,帮扶贫困学生XXX个,化解劳资矛盾XXX个。 (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情况 ***同志在十*大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民合作组织,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措施,也是农民表达利益的渠道、推动村民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实现了村民和市场经济的接轨。一年来,我县培育了2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农民带来了XXX万元的经济收益。虽然我县的农村专业协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在培育上还是有一定问题的。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培育程度发展较慢;规范程度不高,没有形成利益分享、风险公担机制;规模小,能力也比较差,难于低于风险的侵袭。 二、社会组织的运行特点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组织的运行特点 社会组织并不是组织成员及物资设备的简单集合和组合,它是组织成员为了实现同一目标而协同努力的集体。因此我县的社会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社会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1、考核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实现薪酬的精准化分配,激发职工积极履职、力争上游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重绩效比贡献的文化氛围,全面促进本社会组织的优质高效运营和科学化管理,结合本社会组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考核原则 1)本社会组织发展与职工进步的同步原则; 2)定性定量与过程结果的互补原则; 3)适度区分与凸显优秀的结合原则; 4)注重牵引与自我驱动的导向原则。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主管及以下的所有在岗职工(包含正式职工、劳务派遣工、聘用职工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社会组织设置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作为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理事长 副组长:分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成员: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本社会组织职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发布、修订进行审议核准; (2)对职工绩效考核体系在各部门的落地、运行进行监察督导; (3)对各部门职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问责。 2、本社会组织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1)考核办公室组成 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主管 成员:人力资源部及各部与考核相关的人员 2)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部门实施办法进行审核、备案; (2)对各部门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 (3)对职工绩效考核中的申诉进行受理、协调、仲裁; (4)负责统计汇总各部门上报的考核结果,并应用于本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中。 3、各部门负责组织职工的绩效考核在本部门的落地实施工作。 1)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设立内部的考核实施小组,作为落地实施的组织机构。

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 2011 〕 n 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紧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方向要积极、步骤要稳妥”的要求,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走出规范发展的路子,促进我省新的社会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循序渐进,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坚持去行政化、去垄断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民间化、自治化;坚持宽进严管,引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在发展中加强规范。 (三)总体目标。到2015 年,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数量稳步增长。社会组织数量每年增长1 。%以上,到2015 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 万个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 个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每万人8 个以上,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发展格局。质量显著提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服务功能

更加完善。到2015 年,8 。%以上的社会组织具备现代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作用明显发挥。到2015 年,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承担政府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能够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多样化的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促进社会慈善、扶贫救助、经济服务、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社会信用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服务更加健全。社会组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逐步实现专业服务标准化,社会服务多样化,推进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社会服务层次全面提升。监管逐步规范。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到2015 年,基本形成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党建保障有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创新、服务领先的社会组织党建模式。 二、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一)管理体制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外,2012 年7 月1 日起,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进程。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审查登记。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 (二)分类登记办法改革。 1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

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深圳社区为例

内容摘要 伴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以灵活的体制和多功能的服务形式在承接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整合社区资源、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发展中仍面临诸多问题。本文以全国社区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深圳为例,首先对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概述,目前深圳市有社区社会组织3000多家,在深圳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后分析了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指出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立法滞后、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监管亟需完善、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缺乏协同机制、新型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缺位、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的理念、方法滞后。最后文章针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简化登记程序,出台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制体系,规范监管体系,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框架,同时,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方法,推行“四位一体”管理体制。 关键词:社区社会,发展,城市社区建设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1) (二)研究的意义 (1) (三)相关文献综述 (1) (四)论文研究的方法及内容 (2) 二、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3) (一)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基本情况 (3) (二)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4) 三、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4) (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 (4) (二)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立法滞后 (5) (三)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监管亟需完善 (5) (四)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缺乏协同机制 (5) (五)新型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缺位 (6) (六)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的理念、方法滞后 (6) 四、推动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 (6) (一)简化登记程序 (6) (二)出台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制体系 (7) (三)规范监管体系 (7) (四)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7)

政策评估-某区关于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

政策评估-案例 几年前,为促进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发展,某地方政府出台了《培育与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意见》。《意见》规定的主要政策包括:(1)降低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标准,如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从3万降到1万等;(2)开办费补贴,凡经民政局批准新成立的社会团体,一次性补助3万元;(3)办公场所租赁费补贴,有困难的社会团体可申请,经批准每年可获得3万元补贴;(4)专职工作人员工资补贴,有困难的社会团体可申请,经批准每年可获得3—5万元补贴;(5)公益性活动项目补贴,社会团体开展公益性活动如需资助,经申报,获批后可获5—20万元的补贴。配合《意见》实施,区政府每年安排预算1000万,由社会团体管理局负责落实。 《意见》实施几年后,区政府研究室委托某高校一研究团队,针对该项政策开展评估工作。 思考题: 1、请对该政策评估的类型等进行分析。 2、该政策评估工作面临的有利不利条件有哪些? 3、为推动该评估工作科学开展,你有何建议? 附:*区关于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试行) 为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现根据*委办[2007]17号和*府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就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以公益性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促进社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使社会组织真正承担起政府转移的只能,成为构建和谐**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需求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社会需要、群众需求,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贴近群众、类型齐全、各具特色、公信力高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政府推动的原则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政策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运作机制,通过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降低等级门槛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三)市场运作的原则 通过政府引导、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运作机制的建立,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公益性社会组织来承担,推动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建立。 (四)监督管理的原则 政府部门要对政府扶持和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凡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一经查出将立即停拨资金直至追回已经拨付资金,并追究责任。 三、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政策扶持,社会组织自身努力,力争到2012年,有80%的社会组织具备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服务性职能的能力;有40%以上的社会组织具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技术

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的问题与建议

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的问题与建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了为老服务“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总体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第13项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也提到了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由此,街道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作为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在为老服务领域中,承担着大量繁重工作。 另一方面,在“决定”第4项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中明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可见,街道作为基层管理机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公共服务和事务性管理,是改革的趋势。 从2012年起,我所在的挂职街道提出了用3-5年的时间,积极探索以项目化工作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框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助老、助学、助困、助残”等民生问题,以承接项目的模式,开展专业化服务。这与国家法律和党的社会治理方略相一致。 鉴于由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化工作,既是街道在政府职能

转变理念下的有益尝试,也是基层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途径,更是对基层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挑战,为此,笔者拟结合挂职期间参与街道民生工作的实践,在对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领域项目化工作的实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完善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化工作的制度规范的角度,谈些体会与思考。 一、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领域项目化工作的实践 据了解,该街道现有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共32家。其中,属于民政系统的有8家,由街道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者由街道聘用事业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7家,只有宝善公益事务服务所1家是由社会人员自发组成,由街道于2012年底从杨浦区引入。 2012年,街道民生项目化工作有16项。其中,涉及为老服务的有5项,均由职能科室承担。2013年,为老项目有两类10项,包括心灵慰籍类和生活照顾服务类,由上述民政系统的8家民非组织分别承担。其中,由宝善公益事务服务所承接的项目化工作主要是“银手杖”和“左邻右里调和”两项。 如上所述,为老服务领域中涉及的社会组织,其负责人大多是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或者聘用的事业人员。这一现状的形成有各种原因,包括历史形成、约定俗成或是上级部门拨款成立等等。由这些社会组织承担的项目化工作,本身缺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docsj.com/doc/1217857059.html,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

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社会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会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xx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座现代化、崭新的新城拔地而起。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鼓楼街道办事处成立四年来,围绕加强城市管理,突出服务主题,不断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确立了“一个保障,三个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即: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三大体系建设,使街道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推进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发挥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为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辖区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鼓楼街道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一是社区社会组织保持了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XX年3月,辖区社会组织总量已近300个,其中社会团体2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

个。二是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如社区居民文体组织,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挖掘、培养特长人员923名,全街道县级文体品牌队伍发展到38支。三是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整体影响力日益增强。社会组织在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汶川特大地震、XX奥运会中,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广泛关注。 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要求,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XX年,鼓楼街道围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以社区商管协会建设为试点,开始了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探索和实践。 1、辖区基本情况和问题:鼓楼街道地处县城中心区,辖区面积13.06平方公里。下辖24个社区居委会,设有基层党总支11个,党支部52个,党员2365名。辖区实住居民43164户,125297口人,有驻区行政事业单位169个,中小学校11所,二、三产业活动单位4598个,从业人员25333

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精)

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已成为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业务内容包括社区养老、再就业、城乡环境、托幼、体育健身、生活帮扶等,从邻里和谐相处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到下岗再就业的关乎民生的大事,在整合社区资源、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丰富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拓宽社区建设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积极贡献。一、健全机制,提供政策支持从居民需求出发,制定培育机制。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社区牵头、居民参与”为工作方针,以居民需求为起点,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以登记备案为手段,紧密结合社区的特点,按照“需求的全面性调查、服务的个性化标准、资源的信息化管理”机制,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三个摸清”,即通过调查研究,要摸清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数量、类型、分布等具体情况;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和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摸清群众的需求;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影响和制约本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需求的全面性调查、服务的个性化标准、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的工作原则,理清工作思路,将社区内的居民急需的服务项目、可为民服务的人员、可利用的服务设施进行梳理,分类建档,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奠定基础。强化功能入手,健全保障机制。要制定《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对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工作步骤、工作目标等提出具体要求,让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有理有据。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艰难的问题,我们在尽力扶持的同时,要把政策用好、用实、用出效果,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一些资金运转较为困难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扶持,对一些社区的腰鼓队、秧歌队、健身队、老年大学,积极与相关部门及等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备案、后登记,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办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民间组织,要纳入登记管理;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可根据社区公益事业发展需要,自下而上,经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镇)、区民政部门逐级核准备案。还可动员驻区企业出资为社区社会组织举办各类有益活动,如举办文艺晚会和文体比赛活动等。部门、街道和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奠定政治和经济基础。二、着力引导,搭建发展平台 1、积极组织引导,营造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本着吸引、培育、发展的理念,积极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通过有计划地安排社会组织参加各种广场活动,专题晚会,在宣传社会组织的同时,充分展示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价值;通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情系灾区群众”、“为残疾人献爱心”等爱心救助系列活动,展示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可度。 2、发挥示范作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在个别社区中,我们发展和培育一到两个社区社会组织,精心指导,让其在组织管理、活动开展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在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

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提案

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33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编办,财政部办理提案人:台盟中央 主题词:民间组织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社会组织的规模以及在公共领域的活跃程度,被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公民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目前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各类社会组织在慈善救助、社会服务、公共管理等诸多领域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是,社会组织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规模小、实力弱,发展不均衡。目前国内社会组织的数量和实力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和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而言是相当不足的,且区域发展不平衡,极大地制约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二是行政色彩依然浓厚。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多由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主办,虽然前些年经过形式上的“脱钩”改革,但不少社会团体的行政化倾向依然严重。与此同时,大多数草根社会组织却因找不到“婆婆”而处于生存艰难或地位尴尬的境况。三是登记备案环节门槛过高等问题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使其成为公民自主、理性、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的组织化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公民社会三方良性互动、多元共治的机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建议: 一、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一是从法律层次规范社会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设立条件、审批程序、运行机制等,使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加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制定《行业协会法》、《慈善法》等单项法律法规,待条件与时机成熟时制定出台《社会组织法》,实现政府对社会组织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二是成立国家层面的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筹、指导、规划社会组织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是从国家和省市层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重点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专业化的公益支持机构,通过公益支持机构的孵化、引导、后续支持及综合服务,推动民间公益组织的繁荣发展。 二、进一步构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政策体系。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具体任务,如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农村生产技术服务职能、社会慈善和社会公益等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更多地交给社会组织,以实现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充分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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