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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范围A

知识产权法范围A
知识产权法范围A

知识产权法范围A

知产

知识产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特征:①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或独占性,其基本含义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②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客体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出期限后,该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③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④知识产权的无体性,知识产权以无形的智力成果为客体。⑤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

知识产权范围: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特征

①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人身权可以是永久性的;

②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不受年龄的限制或者经营范围的限制;

③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不仅包括因智力成果及其专有权活动而享有知识产权权利和承担知识产权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而且还包括对知识产权权利加以确认、管理和保护其行使的国家有关机关,以及在知识产权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组织机构与成员等;

④本国国民为各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核心主体;

⑤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可以同样享有本国国民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并承担与之相适应的义务。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特征(TRIPS)

①首次提出知识产权实施权

②规定了对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

③明确知识产权执法措施

④要求成员国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序

商业秘密的特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①具有秘密性,即该信息作为整体或作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并非通常从事有关该信息工作之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

②具有商业价值;

③采取了保密措施—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采取了合理措施。

对著作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合法行为。

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标准:在特殊情况下作出;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没有无理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国标准: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不得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①个人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适当引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包括在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中适当引

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使用;

④对时事性文章的使用,作者声明除外;

⑤对公众集会讲话的使用,作者声明除外;

⑥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以及通过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⑦国家机关公务性使用;

⑧图书馆等对馆藏作品的特定复制和传播,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可以在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复制本馆收藏作品;(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

⑨免费表演,仅指现场表演,不包括机械表演,且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与义演不同;

⑩对室外艺术品的复制,主要是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等无接触方式;

11制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本:注意是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表的作品,对外国的要经许可;

(发展战略)欧盟知识产权法发展简况

欧盟知识产权法发展简况 欧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发展并非是一帆风顺的。成员国国内法中在知识产权权保护方面存在的诸多差异是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而当中除了法律本身的协调之外,还关系到各国的经济利益与各自的立场。带动新经济的知识产权是欧洲各国重要的经济驱动力,因此在改革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进程中所体现出的谨慎也是必要的。欧盟知识产权法一体化进程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体化的一个窗口和缩影,他们获得的经验与当中存在的问题或许能够为我国在面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世界一体化时提供一些新的参考。 欧盟内部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上的差异,对实现商品及服务的自由流通、以及对作为欧洲共同市场基柱的自由竞争来说,都可能造成障碍性的影响。比如,一个对仿造行为有严厉制裁规范的成员国当事人,可能对另一个制裁规范较松散的成员国当事人轻而易举地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而面对这种诉讼,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常常出现非常尴尬的局面。 一、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相关的国际条约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许多国际条约进行调整。国际层面上,世界知识产权协会(WIP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负责着大量协议与契约的移植。第一个国际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产生于1883年。自此之后,很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也相继签订。例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罗马公约)。199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后期,由WTO成员国共同签署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对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举足轻重

的意义。协议涵括了贸易的诸多方面,尤其是药品的专利授予。从此,WTO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就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且与WIPO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这些由所有或部分成员国签署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国内法律规范在某些领域内的统一。在以上所提及的这些条约和协定中,部分或全部欧盟成员国均以各自的名义加入了。与此同时,欧洲共同体又以自己的名义加入了其中的某些条约,如TRIPS等协议。但是,这对于完善欧盟内部市场而言这些还远远不够。为此,欧共体委员会(EG-Kommission)决定力争实现各国国内法在不同领域中的协调化(Harmonisierung),尤其是实现有效且更加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针对这些差异,委员会分别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做出了调整。 二、针对成员国知识产权法差异而推行的措施 (一)商标方面 委员会首先将精力集中到建立共同体商标(Gemeinschaftsmark)与调整国内商标法上。第一项措施服务于国内法律规范的协调化。委员会为此颁布了一个准则(Richtlinie),统一了国内法中商标登记的前提要件,以及随商标所赋予的具体权力。 第二项措施是完善关于共同体商标的相关配套条例。当中包含了于1993年12月20日颁布的共同体商标条例。与该条例相配合的是执行条例、上诉程序条例及一个有关费用的条例。这一系列配套条例的完成,标志着共同体商标在实体保护和程序保护方面有了相对完整的体系。2004年2月通过的一个新条例,使共同体商标保护系统的功能得到了增强和优化(尤其在有关旧商标的检索以及共同体商标权利人定义方面)。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4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卷 ( 课程代码00226)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l709 年由英国议会通过的 A .《垄断法规》 B .《安娜法令》 C .《版权法令》 D. 《作者权法》 2.下列概念中,与著作权主体具有相同内涵和外延的是 A .著作权人 B. 作者 C .自然人 D. 法人和其他组织 3.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的是 A .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B .法人和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C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 D .法人 4.张某于2010 年6 月1 日创作完成长篇小说《阳光》,一直没有发表。2012 年3 月2 日,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的同事于2012 年4 月1 日将该小说以张某的名义发表,张某的继 承人认为张某的同事侵犯了张某的 A .姓名权 B .署名权 C .肖像权 D .发表权 5.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 A .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B. 经合作者同意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C .未经合作者同意不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D .经过出版社批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6·TYU各选项中,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的是 A·录音制品 B .科幻片《星际迷航》 C .由邓小平生平图片构成的幻灯片 D .电视剧剧本 7.某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的署名权属于 A·该教师 B .该教师所在的学校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上传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近几十年来,美国根据国家利益和企业竞争的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不断地进行修改与完善,扩大了保护范围,加强了保护力度。目前,美国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美国主要的知识产权法规包括: 在专利法方面,1996年美国国会修改了《专利法》,1999年又颁布了《美国发明人保护法》,确立了专利先发明制度和1年的宽限期保护制度以及早期公开制度。2011年9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美国发明法案》,修改了美国现行专利法。此次美国专利法 改革提案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即:(1)实体方面:将先发明制改为先申请制、取消现有技术的地域限制、调整宽限期的适用范围、调整最佳实施方式的公开要求、取消在国外完成的发明作为现有技术的限制、调整关于先用权的规定。(2)修改专利授权后的重审程序:取消双方再审程序,设立授权后重审程序和双方重审程序。(3)修改专利申请授权程序:调整发明人宣誓或声明的有关要求、允许发明人的受让人提交专利申请,以及允许第三方在专利审查期间提交现有技术等。(4)美国商标与专利局被赋予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和设立卫星局。(5)优先审查及对小型实体的扶持措施:对国家有重要意义的专利要有限审查;对小型实体的收费应适当减免。(6)专利诉讼及其管辖争议较大,此次修改未太多涉及,只是涉及了故意侵权的判定条件,错误标识的处罚,取消各州法院对专利、植物品种保护或版权的法律诉讼的管辖权,赋予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专利或植物保护的上诉的独有管辖权等。 在商标法方面,早在1870年美国就制定了联邦商标法,现行商标法是颁布于1946 年的兰哈姆法,规定了商标使用在先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商标法律的保护。如果能够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商标即使没有注册,只要处于使用状态同样可获得法律保护。此外,美国商品的外形、声音、颜色、味觉均可申请注册商标,并分成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书商标和集体标志4大类。对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不但要赔偿有形损失,而且还要赔偿无形资产损失。1996年,美国开始实施《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对著名商标又进行了更为 严格的保护,规定了著名商标的保护和使用的原则,以及混淆、抵毁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解决了与互联网域名有关的商标淡化问题。

关于知识产权的发言稿篇

2017关于知识产权的发言稿2篇 【篇一】 我们知道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了报道事实新闻;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下列图形和文字不得用作商标: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 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同" 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明商品的

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 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 有效。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注册适用先原则,即不管实际使用在先与否,商标专有使用权只授予先注册者;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则适用先使用原则,即授予最先使用者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 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

BUSINESS REVIEW 商业经济评论 经济导刊84 2011 / 01 在国家大力倡导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关键时刻,《物权法》却姗姗迟来,而知识产权法仍止步于单行法的“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概括性的总则性规范。知识产权法独立的财产法地位及其调整对象的战略性和开放性,要求知识产权立法不能止步于单行法,还应制定体系的、抽象的知识产权基本法,以实现对知识产权单行法的指导和补充。 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必要性 其一,知识产权法已从一种科技法上升为调整知识财产的创造、利用、传播等一系列事宜的独立的财产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也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从简单商品生产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中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国更是纷纷通过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方式将推进知识产权的保 护上升为国家战略。与此战略态势相比,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立法仍是根据不同知识财产形态进行单行立法,并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补充,缺乏基础的、统一的、共通性的一般规定。此种立法现状一则与同为财产法的物权法之厚重理论体系不可同语;二则也不利于在更高的理论层次上对各单行知识产权法进行解释和适用。 其二,知识产权是一类开放型的动态权 利束。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以及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必然会有各类新型的或传统的、非常规的知识财产需要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知识产权法作为财产法和支配法,又要贯彻类似于同样作为财产法和支配法要遵循的权利种类和权利内容法定的原则。如此一来,仅有单行的具体知识产权法何以应对各种新型或传统的、非常规的知识财产对权利救济的需求?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只适用于竞争环境下,对当事人的这种 “身份”的限制条件,更加之理论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究竟属于公法性质抑或属于私法性质仍存在争议,这多种因素使其不可能承受新型知识财产或传统的、非常规的知识财产对权利救济的需求的重任。唯有制定抽象的、概括的知识产权基本法,才能在符合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补充现有知识产权单行法的漏洞,并实现对新增知识财产或传统知识财产的有效保护。 知识产权法体系化以及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可行性 目前世界范围内尚未出台正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基本法或知识产权法典。2002年通过的《日本知识产权基本法》虽有其名,但主要内容却是规范政府行为,促使政府能够致力于推动和引导知识产权的发展。因而其在性质上是公法,显然与公认的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性质不相一致。1992年通过的《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开创了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立法先例,似乎也可认为是更高层次上的知识产权法立法例。然而此法典却仅仅是对各类具体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简单汇编,而没有系统地对知识产权法一般问题进行体系化的梳理。因此,难称其为基本法一般意义上的法典。比此更早的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率先在其民法典中专章规定了 各类具体知识产权。但仅是列举性地规定了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体系化,基本法,知识财产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 文 | 李军政

《知识产权法》网课慕课作业题答案

第一节 1.以下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1/1分) 正确答案: A、经营权 2.单选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1/1分) 正确答案: 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 3.单选关于知识产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1分)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不属于民事权利 答案解析: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是在传统物权、债权、人身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事权利,与传统民事权利相比,有许多突出的特点。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4.单选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1/1分) 正确答案: A、工业产权和版权 答案解析:

无 5.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时间性的知识产权是( ) (1/1分) 正确答案: A、商号权 答案解析: 6.多选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 (1/1分)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案解析: Explanation 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有性);(2)知识产权的效力受到地域的限制(地域性);(3)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保护(时间性) 7.多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1/1分) 正确答案:

A、客体的无形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答案解析: 8.多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 (1/1分) 正确答案: 著作权 商号权 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答案解析: 9.多选下列哪些属于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1/1分) 正确答案: 《集成电路xx设计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xx民法通则》 《xx商标法》 答案解析: 10.多选我国已经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 )。

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认识和思考

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认识和思考 【摘要】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生产关系也越来越发达,先进的生产关系必然会推动人类文明的前进。所以,作为仅次于民法的三级法律知识产权法也越来越被现在人所需要。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体系中的财产法的一部分。所以,作为下位法的知识产权法应该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知识产权法的始终,知识产权法所制管理的手段,统治和社会定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关系均不得与知识产权法相违背。 【关键词】知识产权;正义性;价值体现;传统知识;WIPO 知识产权人的权利随着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而在不断 的扩张,社会公众的信息自由范围也同时逐渐扩大,从而出现了知识产权垄断权与社会公众可以自由、有限地接近、使用知识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导致了双方利益的矛盾冲突。知识产权法时刻关注知识产权中私益与公益之间的矛盾冲突,私益需要有力保护,公益更是立法之本,协调两者之间的权利范围是每个社会秩序所要面临的任务。构建利益平衡机制是解决知识产权公私益矛盾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相应地,使两者之间达到一个恰当适度的理想状态。

一、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价值 (一)知识产权法的一般法律价值 知识产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通过确立对知识产权侵权制裁的法律机制,在知识产品的市场流转、应用和传播领域确保了公平竞争秩序。 (二)知识产权法专项法律体现的价值 从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项法律而论:专利法是保障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的法律。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是对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的一种合法垄断,这种合法垄断却为技术领域市场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二、知识产权法的社会价值 (一)自由 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就法的本质而言,法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法典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而不是用来限制、践踏人们自由的,如果法律限制了自由,也就是对人性的践踏。 (二)公平正义 知识产权法本身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功能――“知识产权法在其诞生之日起,就有禁止不正当利用和不诚实牟利的作用,反映在商业上就突出表现为禁止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法的目的旨在赋予并保护权利人的独占权,帮助

知识产权法论文

知识产权法论文

在很早之前,我们由于年龄和阅历的不足,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是非常的浅显和不足,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利和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这个学期的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我们对于知识产权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这对于今后的人生有很大的帮助,不仅能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更能明辨是非,防患于未然。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国内的立法渊源包括以下五点: ⒈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⒉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⒊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⒋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体系图

一、知产总框架 权利客体 权利主体 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一般框架权利内容和权利范围 权利限制 权利救济

(一)《著作权法》1、著作权法框架体系 1、思想、表达二分法: 权利客体——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著作权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2、独创性: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且体现 作者个性特征的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作品(分类) 权利主体——著作权人(区分与作者) 职务作品 法人作品 著作权归属判断委托作品 合作作品 视听作品 演绎作品 权利内容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性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 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 权—自然人作品:终生加50年;法人或组织作品:50年。 邻接权:出版者权:版式设计权 表演者权: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录制权、 复制、发行录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广播组织权:转播权、录制权 权利限制合理使用——无须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 法定许可——无须许可,但要支付报酬 权利救济——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没有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情形, 实施著作权人的专有权。 2、著作权法重难点提示: (1)特殊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判断规则 (2)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规定的情形辨析,每种情形需要很细致地掌握各情形的适用条件,否则做题时容易混乱,导致做错题。 (3)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个作品上可能有多项权利,或者说衍伸出多种权利,有各自的权利主体,常见的就是某作品既是著作权的客体,又是邻接权的客体,而著作权人、出版者、录制者、表演者、广播组织者各自享有的权利种类是不同的,需要仔细记忆,以免混乱。3、著作权法重点法条 权利客体:第3、5条; 权利主体:第9、11、12、13、14、15、16、 17、18条,第36、37、38、40、41、42、 45、46条 权利内容:第10条 权利保护期:第20、21条,第36、39、42、 45条 权利限制:第22、23、40、43、44条 权利救济:第49、50、51条

知识产权法答案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 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 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 ,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职能的组织证 明某种产品或者服务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等特定品质 的标志。 5、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 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阀线圈、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 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 念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 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第一: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目前基本上国际上都是以这两个协议所界定的范围为知识产权的范围。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4.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条)。 答:(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 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官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 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 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4)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队对完善 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案例(40分)

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

全国200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 B.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C.知识产权法属于刑法的范畴 D.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2.根据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权的取得方式为() A.自然取得B.使用取得 C.登记取得D.登记取得或者使用取得 3.下列哪个国际公约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 A.巴黎公约B.TRIPs协议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D.世界版权公约 4.下列选项,属于原产地名称的是() A.皮尔卡丹西装B.法国制造 C.百事可乐D.香槟酒 5.《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开始生效的日期是() A.1993年6月1日B.1997年10月1日 C.1999年3月1日D.2001年10月1日 6.在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中,最先规定保护驰名商标的是() A.伯尔尼公约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D.巴黎公约 7.根据我国1999年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的构成是() A.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D.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8.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的哪一类作品?() A.音乐作品B.美术作品 C.电视剧D.文字作品 9.某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通过录放设备播放音乐CD盘,以营造良好的购物气氛,依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商场应当() A.经该录音制品的制作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选择题

知识产权法2 1.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 D ) A.思想内容 B.创作构思 C.创作题材 D.表达形式 3.下列选项中,属于作品构成要件的是( C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独创性 D.可欣赏性 4.下列作品中,可以被认为是文字作品的是(B ) A.戏剧作品 B.用盲文创作的小说 C.计算机软件 D.地图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D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图形作品) D.法院的判决书 14.《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下列关于外国人作品的保护的陈述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CD ) A.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 B.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C.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计算 D.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此处的“发表”可以用任何一种形式发表,如复制、展览等 15.甲在创作武侠小说《神腿》的过程中,乙提供了咨询意见。小说创作完成后,由出版社丙出版。该书的著作权应归属于( A ) A.甲 B.甲和乙C.丙 D.甲和丙 16.某厂技术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机床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张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A ) A.归张某享有,与该厂无关 B.该书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张某享有,但该厂在两年内可以使用 C.该书著作权由张某享有,该厂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D.该书是职务作品,但未经张某同意,该厂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17.甲经乙许可,将乙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丙获得该剧本手稿后,未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将该电影剧本改编成电视剧本并予以发表。现应如何看待丙的行为?( C )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未侵犯乙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未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同时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乙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18.作家A完成了一部反映希望工程的纪实文学作品,作家B经A同意将其改编为电视剧本,电视剧制作中心经B同意将其拍摄成电视剧,电视台为制作希望工程宣传节目,从电视剧中取出若干片断,电视台应当(AB D ) A.向作家AD.支付报酬 B.向作家B支付报酬 C.向电视剧导演支付报酬 D.向电视剧制片人支付报酬 E. 向电视剧演员支付报酬 19.张三和李四合作创作《民族音乐赏》一书,下列主体中属于著作权人的是(c )

知识产权法概论部分(无答案)

知识产权法概论部分 判断题: 难度:容易 1.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特征。 2.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的特征。 3.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4.知识产权的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属于有形财产权。 5.智力成果是人们脑力劳动成果中具有创造因素的那部分,由知识产权法律加以保护。 难度:中等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无形智力成果。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 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4.知识产权的权能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5.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交换关系。 6. 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国内法、强行法。 7.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反对不正当竞争和促进社会发展。 8.著作权人不得将同一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同时授予两个以上的表演团体。 9.我国公民甲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中国、日本分别取得了专利权,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甲放弃了在中国的专利权,他在日本的专利权同时消灭。 10.美国和日本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公民甲的一项发明创造在日本获得了专利权,则他在美国当然获得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11.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难度:困难 1.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当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时,知识产权即归于消灭,知识产权的客体也随之灭失。 3.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静止不变的,即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它也保持着一定的稳定性。 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原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最低限度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优先权原则。 单选题: 难度:容易 1.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A 智力成果 B 书 C 汽车 D 房屋 2.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 A 知识产权由特定人享有,未经其许可任何他人不得行使 B 知识产权由国家专有,是公权力 C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都具有可以复制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的特性 D 知识产权是法定的 3.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包括() A 可复制性 B 独占性 C 排他性 D 垄断性 4.以下不是我国民法体系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新

一、专利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宿问题 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宿发生争议。 分析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那些渠道解决? 1、该业余发明人不属于甲公司的员工,其发明就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而应当认定为委托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第八条、《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归属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两项权利归受托人,即乙所有,委托人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因此,无论是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本身还是附属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应归乙所有。 2、该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案例二关于侵犯专利权的具体问题 请问:如果甲的技术特征为ABCD四项,申请到专利;乙的技术特征为ABCDE五项,也申请到专利,那么,乙是否侵犯甲的专利权?他们之间的权利是什么关系? 1.乙如果不经甲同意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2.乙可以与甲协商要求甲许可其实施甲的专利,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乙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实施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若获批准,乙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但必须向甲支付费用。 3.如乙获得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则甲也可以申请实施乙的专利,应当也被许可,同样也需支付费用。 案例三专利权案例分析 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的专利权?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A方申请专利的,B方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有证据证明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开始研制或开发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可以在A方申请专利成功之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自行生产载有与A方所申请之专利相同专利的产品,但是仅限于在原有开发研究范围内继续生产。 二、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侵犯《读者》注册商标案 非法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尤其是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信誉推销商品(服务),牟取不当利益,是制售者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动机,也是这类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但在不同的商标侵权行为中,非法利用他人商标信誉的方式不同,有的直截了当,有的隐蔽曲折。出版界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较为巧妙含蓄,对消费者更有欺骗性,因为商标侵权人虽然法制观念不强,但文化素质较高,法律知识较多,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即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其假借别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表现为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有的甚至不在自己使用的商标上做文章,而只是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但不管其形式如何千变万化,其实质仍然是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来达到牟取不当利益的目的,从而也不可避免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出版界在杂志上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作为侵权人的海南出版社假借《读者》杂志社在杂

知识产权法体系完整梳理

知识产权法体系完整梳理(主页君整理了一天的成果哦,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帮助^_^)来源:法学考研与司法考试资源共享的日志引入——6H lWHAT 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什么 WHY 为什么要有知识产权?和我们什么关系? WHO 谁拥有知识产权?谁和它有关? HOW 创造、运用、管理、保护? WHERE 知识产权的地域范围? WHEN 知识产权的期限 知识产权的概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IP/IPR 知识产权/智慧财产 最早正式用于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973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代表团首次出席WIPO的会议,回国后的报告中首次译为“知识产权”,沿用至今。 定义:自然人或法人对通过智力劳动所创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世界知识产权所划的范围(1967年): 版权; 邻接权; 发明专利权及发明权; 发现权; 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权; 商标商号权; 反不正当竞争权; 一切其他智力活动产生的权利。

?世界贸易组织所划的范围(1994年): 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第一部分著作权 一、著作权概念 大陆法系:作者权(著作权) 英美法系:版权 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法令》 定义: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中国著作权的主要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2、鼓励作品传播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 4、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二、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独创性/以某种法定的形式表达出来/可复制性 保护表达、不保护创意。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作品的分类)

知识产权法50道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50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编号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一)著作权相关 1.作家甲于2000年2月写成《光荣的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 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甲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光荣的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B )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2.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 的情况?( B )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3.甲写了一篇长篇小说,题为《中午》。某地方电视台未经甲许可,也未向甲 支付报酬,将该作品改编成题为《晚上》的情景喜剧。那么该电视台未侵犯甲的哪种权利?( B ) A、发表权 B、著作权 C、改编权 D、获得报酬权 4.甲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企业管理研究项目,并在工作期间,利用参与该研究 项目的便利,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6000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 A )

A、应全部归甲所在单位 B、归甲所有,但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归甲所有,由甲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D、归甲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甲 5.一部作者身份不明的文学作品,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 护期为下列哪一选项所述时间?( D ) A、50年,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B、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月1日 C、50年,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 6.甲计划将乙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D ) A、甲无需取得乙的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B、甲可以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 C、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无需支付报酬 D、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 7.甲公司以招标方法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形象标识设计。最后,甲公司负责产 品生产的职工乙的设计稿被选用作为企业形象标识。乙设计的标识属于( A )。 A、受公司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B、为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职务作品 C、由公司主持并代表公司意志创作的法人作品 D、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8.王某对世界人口达到70亿一事颇有感慨,挥笔写下一篇杂感和一篇学术论 文,并于2011年11月1日分别将两篇作品向某报社和某法学期刊寄出。

《知识产权法》作业-答案

成绩: 知识产权法 形 成 性 考 核 册 专业: 学号: 姓名: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请按照顺序打印,并左侧装订)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法: 2、 商品装潢: 3、 商品商标: 4、证明商标: 5、 注册商标: 二、 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2. 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 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4. 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条)。 三、案例(40分)某公司新生产一种环保型纯天然矿泉水。经试销顾客反响很好,销售业绩不断上升,为防止他人假冒并树立市场形象,取得信誉,公司决定申请商标注册。公司想起名注册商标为“神怡”,但又怕别人利用法律侵害其商标权益,如何注册也不清楚。如果你作为商标代理人将提出哪些建议,并提供注册咨询服务。 要求:写一篇咨询意见书(包括怎样注册、程序是什么、如何防止权益被侵害、可采取哪些方案。)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 王某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有几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为1990年4分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日向中国专利局额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

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新型专利申请。问:如何处理?为什么? (将你的观点发表在https://www.docsj.com/doc/0d14722981.html,/知识产权法课程论坛教学活动论坛)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 课堂讨论:组织学生分别代表原告和被告进行辩论 故宫博物院为组织活动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从院藏文物中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说明文字。活动后由紫禁城出版社和香港商务印书馆分别出版。 1999年某出版社出版了有天津某大学教授编写的《宋清瓷器图录》一书,均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销售,共计销售1万册,每册定价49元,成本20万元,出版社获利9万元。 2001年故宫博物院向法院起诉,高出版社侵权。称其非法使用原告图片790张,抄袭文字图片说明,侵犯了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取得报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并称其对社会出租图片资料每张版权费400元,加工制作费400元,其作品系珍贵文物,故要求按每张800元乘2倍赔偿。 要求: 1. 你作为故宫博物院代理人写一份代理意见。 2. 你作为出版社律师写一份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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