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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防设备信息价 定稿

陕西人防设备信息价 定稿
陕西人防设备信息价 定稿

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

(2014第一期)共 7 页

备注:1、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07FJ03系列图集中所涉及的钢质门,可参照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8同型号

钢质门价格。

2、凡选用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8,

并且高度超过2500mm的大型人防门或非标门,在同型号同宽度人防

门指导价的基础上,价格上浮10%。

3、运费: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为信息价的4%;绕城高速以外,每超百公里增加信息价的1%。

4、安装费: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为信息价的6%;关中、陕南地区为信息价的8%;陕北地区为信息价的10%。

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4年8月25日

https://www.docsj.com/doc/0c15376951.html,/tzgg/show.asp?id=4574西安人防办

陕防定字[2014]04号

陕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2014年陕西省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信息价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为了维护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确保全省人防工程的整体防护质量,陕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 在2011年发布的《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的基础上、经反复调研、测算、修订,编制了2014年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

该信息价的编制,是依据国家人防办颁布的《人民防空工程(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91号)、《人防工程预算定额》(99)、国家人防《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8)、建设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07FJ0 3系列》图集、《陕西省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2014年第2期)、《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西安市劳动时间标准资料汇编》等。

该信息价经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现准予颁布并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

《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2014年第一期)

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4年8月25日

抄送: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

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4年8月25日印发

附录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收费信息价编制依据

附录一: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虽检测收费信息价 编制依据、检验成本构成及收费标准计算公式确定 1. 收费标准编制依据 1.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人防(2009) 324 号 《关丁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四川省物价局、四川 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川价非( 1992) 151号 《关丁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4〕28号 1.2行业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 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1.3其他资料 200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当年人平■年收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丁对质监部门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及附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2. 检测成本构成确定 2.1计算公式的确定 2.1.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非(1992) 151号文(以下简称151 号文)计算成本公式: 检验成本=(材料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x (1+15%) 其中: 材料费=消耗材料的费用+低值易耗品的分摊费用; 水电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 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一残值)/使用年限; 管理费=(材料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15%; 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和奖金费用。 经本公司专业人员对收费项目按此公式反复验算,结果表明按此公式计算已不适用当前制定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实际项目检测检验收费标准的具体情况。 2.1.2部分检测检验成本构成项目分析如下: 人工费用:当前咨询行业人工费已大大超过1992年该文颁布时的人工费水平,据调查当前检验机构人工费用已占项目收费额的30%— 50%,显然15%的管 理费是不能满足检验成本中人工费用水平的,管理费中的人工费应另立单项计算。 税金:当前各种应纳税费已占相关行业收入的10%,咨询行业一般按营业收入的8.8%计算安排。151号文中没有包含税金部分,为漏项,应另立单项计算。 水电费:因为大多数项目是现场检测,水电费实际上是被检测单位承担,少量检测项目在检测机构进行,为便于计算简化而纳入管理费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费:目前国家无统一的折旧标准。在检测检验机构的设备大部分是电器、仪器。电子设备等,这些设备精度要求较高、技术更新较快,所以折旧年限较短,残值低。用固定资产折旧费来作为基础计算不能真实反应检测检验成本,应以设备使用费来计算。 管理费:根据当前咨询行业经营条件和管理要求, 一般以检测检验项目主要

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第一期)-2

陕西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 (2011第一期) 共 7 页一钢质门指导价格(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8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指导价(元) 1 钢结构活门槛单扇 防护密闭门GHFM0820(6)8512 2 GHFM0920(6)10350 3 GHFM1020(6)11085 4 GHFM1220(6)13166 5 GHFM1320(6)13607 6 GHFM1520(6)15972 7 GHFM2020(6)22670 8 GHFM0820(5)11022 9 GHFM0920(5)12366 10 GHFM1020(5)13710 11 GHFM1220(5)16399 12 GHFM1320(5)17743 13 GHFM1520(5)20431 14 GHFM2020(5)27152 15 钢结构活门槛双扇 防护密闭门GHSFM2020(6)39184 16 GHSFM2525(6)48980 17 GHSFM3025(6)59679 18 GHSFM4025(6)79077 19 GHSFM5025(6)98475 20 GHSFM6025(6)117873 21 GHSFM7025(6)137271 22 GHSFM2525(5)52371 23 GHSFM3025(5)62940 24 GHSFM4025(5)85077 25 GHSFM5025(5)107214 26 GHSFM6025(5)128351 27 GHSFM7025(5)149488 28 GFM0716(6)6804 29 GFM0820(6)8315 30 GFM0920(6)10185 31 GFM1020(6)10691 32 GFM1220(6)12940

附录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收费信息价编制依据精品资料

附录一: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收费信息价编制依据、检验成本构成及收费标准计算公式确定 1. 收费标准编制依据 1.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人防(2009)324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川价非(1992)151号 《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4〕28号 1.2行业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1.3其他资料 200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当年人平年收入)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质监部门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及附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2. 检测成本构成确定 2.1计算公式的确定 2.1.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非(1992)151号文(以下简称151号文)计算成本公式: 检验成本=(材料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1+15%) 其中: 材料费=消耗材料的费用+低值易耗品的分摊费用; 水电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 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残值)/使用年限; 管理费=(材料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15%; 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和奖金费用。 经本公司专业人员对收费项目按此公式反复验算,结果表明按此公式计算已不适用当前制定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实际项目检测检验收费标准的具体情况。 2.1.2部分检测检验成本构成项目分析如下: 人工费用:当前咨询行业人工费已大大超过1992年该文颁布时的人工费水平,据调查当前检验机构人工费用已占项目收费额的30%—50%,显然15%的管理费是不能满足检验成本中人工费用水平的,管理费中的人工费应另立单项计算。 税金:当前各种应纳税费已占相关行业收入的10%,咨询行业一般按营业收入的8.8%计算安排。151号文中没有包含税金部分,为漏项,应另立单项计算。 水电费:因为大多数项目是现场检测,水电费实际上是被检测单位承担,少量检测项目在检测机构进行,为便于计算简化而纳入管理费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费:目前国家无统一的折旧标准。在检测检验机构的设备大部分是电器、仪器。电子设备等,这些设备精度要求较高、技术更新较快,所以折旧年限较短,残值低。用固定资产折旧费来作为基础计算不能真实反应检测检验成本,应以设备使用费来计算。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指导价(含全部费用)

人防工程设备指导价 序号防护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单位价格(元)备注 1 钢筋混凝土单扇防护密闭门HFM0716(5) 樘5110 2 HFM0820(6) 樘5740 3 HFM0820(5) 樘5920 4 HFM0920(6) 樘6100 5 HFM0920(5) 樘6280 6 HFM1020(6) 樘6450 7 HFM1020(5) 樘6920 8 HFM1220(6) 樘6880 9 HFM1220(5) 樘7460 10 HFM1320(6) 樘7320 11 HFM1320(5) 樘7800 12 HFM1520(6) 樘7850 13 HFM1520(5) 樘8300 14 HFM2020(6) 樘10170 15 HFM2020(5) 樘10990 16 钢筋混凝土活门槛单扇防护密闭门HHFM0820(6) 樘6490 17 HHFM0820(5) 樘6780 18 HHFM0920(6) 樘6960 19 HHFM0920(5) 樘7140 20 HHFM1020(6) 樘7210 21 HHFM1020(5) 樘7490 22 HHFM1220(6) 樘8410 23 HHFM1220(5) 樘8650 24 HHFM1320(6) 樘8830 25 HHFM1320(5) 樘9210 26 HHFM1520(6) 樘9680 27 HHFM1520(5) 樘10630 28 HHFM2020(6) 樘11400 29 HHFM2020(5) 樘12080 30 钢筋混凝土单扇密闭门HM0716 樘4040 31 HM0820 樘4770 32 HM0920 樘5190 33 HM1020 樘5550 34 HM1220 樘5990 35 HM1320 樘6300 36 HM1520 樘6900 37 HM2020 樘8530 38 钢筋混凝土活门槛单扇密闭门HHM0820 樘5930 39 HHM0920 樘6390 40 HHM1020 樘7160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2

浅谈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信息价的编制与管理 罗显云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长期以来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信息价基本上是由人防行政管理部门或人防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和发布,加之社会上对人防工程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了解不多,使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价格在人们的眼中既神秘,又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销售等管理也必将逐步市场化,因此,调整和改变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的编制和发布机制也日显重要。 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的编制概况 为确保防工程防护设备的质量,提高人防工程建设水平,促进人防工程健康发展,国家人防办根据全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下发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91号),各地根据国家人防办的精神相继制定并发布了人防工程价格指导价或信息价,云南省也根据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结合我省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的情况并参照相关省市的做法,于2006年制定并公布了第一份《云南省人民防空特种防护设备统一指导价格》。2011年在

2006年指导价的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2011年第三季度云南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格该价格》,该版增加了一些设备价格,如电控防护设备等。人防工程指导价或信息价的制定与发布对规范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价格、维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次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市场各主体在工程造价方面仍然依赖政府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的时期对稳定市场价格、制止无序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受条件限制,编制指导价并未严格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定额进行编制,而是采用防护设备厂的平均销售价格来编制的,同时编制部门未制定根据市场情况、人工费调整、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及时进行调整的机制,因此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偏差。 二、现行防护设备信息价的弊端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商品价格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但无论是政府定价还是政府指导价均须纳入政府价格目录管理,未纳入政府价格目录的商品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而现行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管理模式基本上属于由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防造价管理部门编制和发布的价格,有的地区还设定了浮动的上下限值,如果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违

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摘要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的市场秩序,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指人防工程防护武器破坏效应的各种孔口防护设备,包括: (一)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指门扇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 (二)钢结构防护设备(指钢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 (三)阀门; (四)防电磁脉冲设备和设施; (五)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防化设备是指人防工程用于避免和减轻核、化、生武器毁伤的各种设备,包括:滤

毒通风设备、核化报警、监测、控制设备。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管全国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管理工作,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全国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 (二)指导各地开展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制定和发布工作; (三)对各地上报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进行整理、分析。 第六条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管理工作,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省级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管理办法; (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销售合同管理,做好销售合同的备案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制定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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