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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峡江县砚溪烟业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峡江县砚溪烟业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欠。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在每年年终结算后,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发放。

旅行社内部员工管理制度

旅行社内部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社员 代表 大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议事规则制度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盈余分配制度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学习培训制度 、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 代表 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 代表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目录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 财务公开制度 (3) 财务管理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 (6) 社员管理制度 (6)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10) 议事决策记录制度 (11)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12)

晨融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

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合作社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制度。 1.实行财务人员理财和社员理财相结合,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财 务收支情况,原则上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一年四次。 2.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策情况,盈余分配 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大额支出经由社员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然后经理事会集体研究 决定。 4.财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 均纳入合作社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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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管理制度-(1)1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 合作社管理制度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附1:入社人员申请表 附2:退社社员申请表 附3:社员登记花名册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 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各项管理制度 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二0一二年八月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各项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根据《》,结合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经全体社员大会研究通过,特制定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取的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标准。 四、讨论、决定出售农产品价格,讨论决定购进农业投入品,销售农产品的合同条款。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决定本社每股金额、每个社员认购的最多股金数额,交纳会费的办法。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大型农机具、征租土地,建设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社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到下列情形可临时召开。 1、理事会提议。 2、监事会提议。 3、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 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须将会议内容、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社员(代表),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三、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开会设签到薄。 四、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否则决议无效。

培训制度 一、理事会负责组织对社员开展生产技术、合作理念、方针政策、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 二、每次召开培训会,理事会应提前一天将培训内容、具体时间通知社员。 三、合作社组织的各类培训,社员必须积极参加,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制度,若有事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理事会成员请假。 四、社会员参加培训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迟到或提前退场,不能影响其他社员听讲。 五、凡无故不参加培训会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违反会场纪律五次以上者,理事会有权取消其社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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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管理制度大全1 xxx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度,决定有关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决议;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查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4、审查批准产业发展、业务发展计划及重大生产经营项目; 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6、讨论决定社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股金额度、个人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听取理事长或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 代表)

出席方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十。享有附 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代表)。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社员(代表)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建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社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 四、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五、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xxx合作社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本社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理事4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

农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村合作社规章制度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

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

供销社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和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机关工作制度 本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主任负责制。 1、主任主持全面工作,负责检查、监督、综合、协调、总结、部署全系统工作,分管股室工作。 4、各股长、主任负责本股(室)的全面工作,抓好本股(室)的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加强股(室)之间的团结协作,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5、股、室工作人员在股长、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本股、室的分工和本职位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 1、为保证我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决定每周二上午为集体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需要组织学习的另行通知。 2、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容以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治理论、上级文件、材料为主,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3、学习由单位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主要采取集中学习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学习由股、室负责组织。 4、坚持实事的思想路线,提倡个人自学,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 5、遵守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习纪律,除特殊情况外,应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三、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1、为防止个人独断专行,领导班子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议事的原则。 2、召开党委会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过半才能举行;讨论股、室、基层社领导任免、干部

农民专业合作各项规章制度

**** 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 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互助性合作经 济组织,按照“集体决策、民主理财”的原则,做好合作社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合理组织各项财务活动,正确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加强对合作社内 部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 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备;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合作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股金。 股金分为法人股金、个人股金等。 法人股金指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其他组织,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 投入合作社形成的股金。 个人股金指社员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合作社形成的股金。 第八条每个社员应当认购股金。社员之间可以自愿联合认购股金。 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当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 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资产、劳务、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作价出资。 社员出资超过股金份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第九条社员认购的股金,社员除退社外,不得随意抽走。社员退社时,按每股股 金的账面价值或者按评估价值确定返还股金,具体采用何种形式由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约 定。 社员未经合作社同意不得转让持有的股金。社员不得用其股金为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国家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组织、个人赠与合作社的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除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用于社员的分配。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 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其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 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 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生产管理制度 一、统一制定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生产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可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成员采购、供应所需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成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本社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因采购农资质量问题造成的成员生产损失,采购人员负有责任。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积极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生产管理人员分区域、分产业、分产品负责制,统一对成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范文Word . 负责人负责赔偿。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合作社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使用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成员产品。 2、积极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或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等稳定畅通销售成员产品 3、合作社应优先收购成员产品,严格按规定的质量标准等级确定价格,对待成员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成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履约守信,不贪小利。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4、合作社要依据市场行情,及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要求,组织成员及时采收、整理、分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合作社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书面报告。合作社应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会计报表,向登记机关、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并按时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二)合作社应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合作社应按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报送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合作社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进行审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附送财务状况说明书,按规定时间报农业部。 (三)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如下,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的格式及编制说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进行规定。 资产负债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年月日 会农社01表 编制单位:单位:元 资产行 次 年初数年末数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行 次 年初数年末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长期资产: 1 5 6 10 11 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款项 应付工资 应付盈余返还 应付剩余盈余 30 31 32 33 35 36

对外投资 农业资产: 牲畜(禽)资产 林木资产 农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合计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资产合计13 15 16 17 20 21 22 25 27 28 29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股金 专项基金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盈余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50 51 54 补充资料: 项目金额 无法收回、尚未批准核销的应收款项 盘亏、毁损和报废、尚未批准核销的存货 无法收回、尚未批准核销的对外投资 死亡毁损、尚未批准核销的农业资产 盘亏、毁损和报废、尚未批准核销的固定资产 毁损和报废、尚未批准核销的在建工程 注销和无效、尚未批准核销的无形资产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并加以书面说明。 3.本表“年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机耕、机播、植保、机收植保农业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机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三)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四)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五)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收入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二)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1通用.doc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1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取的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标准。 四、讨论、决定出售农产品价格,讨论决定购进农业投入品,销售农产品的合同条款。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决定本社每股金额、每个社员认购的最多股金数额,交纳会费的办法。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大型农机具、征租土地,建设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社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到下列情形可临时召开。 1、理事会提议。 2、监事会提议。 3、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 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须将会议内容、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社员(代表),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三、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开会设签到薄。 四、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否则决议无效。 培训制度 一、理事会负责组织对社员开展生产技术、合作理念、方针政策、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 二、每次召开培训会,理事会应提前一天将培训内容、具体时间通知社员。 三、合作社组织的各类培训,社员必须积极参加,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制度,若有事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理事会成员请假。 四、社会员参加培训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迟到或提前退场,不能影响其他社员听讲。

旅行社内部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旅行社内部员工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841旅行社内部员工管理制度 Internal employee management system for travel agenc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管理是一个企业管理的基础,有一个好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让整个公司进行正常的运行操作,为了方便大家,本站整理了旅行社内部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XXXXX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三条理事会由 XX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XX 名,理事XX 名。理事会社员由社员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因工作变动,理事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所缺理事会成员需由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第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职责: 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决议;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大会审议;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大会审议;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或解聘须报请监事会批准执行;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

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长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部分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六条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七条理事会社员必须经常深入社员中,调查研究,了解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解决;理事会要虚心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 接受社员及监事会监督。 第八条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主要职责: 主持社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条本制度已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茶叶合作社规章制度汇总

********茶叶专业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帐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 三、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三、组织拟订并执行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五、主管合作社财务工作,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六、组织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参与合作社对外各项经济往来。 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茶叶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帐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 三、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三、组织拟订并执行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五、主管合作社财务工作,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六、组织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参与合作社对外各项经济往来。 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监事长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五)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自主确定经营形式、分配形式,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组织形式和用工办法; (六)其他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七条 供销合作社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

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三)接受并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委托的任务; (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五)依法缴纳税金; (六)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八条 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和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 第十九条 供销合作社应当在城乡建立综合性经营服务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经营服务机构的设置,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建设和社员的需要,通盘规划,合理布局,行业配套,协调发展。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方便群众购销、便于领导和管理、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设置综合商场、综合门店、专业公司、专业门店、饮食服务、加工、修理、仓储、运输和其他生产经营服务机构;在人口较集中的村落可设置供销分社或站;在行政村兴办综合服务站或委托社员办代购代销店,同农民联办商店等。

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可以根据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设置专业公司,在城市和集镇建立批发市场、贸易中心、商场、连锁商店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服务机构。 第二十条 供销合作社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投资举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的企业集团、综合商社、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境外企业。 第二十一条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不受城乡分工、行业分工、商品分工、经营层次和经营品种的限制。对于国家实行专卖、专营的商品和其他业务,只要供销合作社具备相应条件,都可以委托其经营或代营。 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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