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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证件管理办法

重要证件管理办法
重要证件管理办法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076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要证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重要程度及工作需要,下列证件应由集团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并由总裁办机要室负责妥善保管:

1、集团各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

2、集团总部、和骏及下属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原件;

3、集团各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以集团名义获取的各类荣誉证书、资格证书、捐资助学证书、奖章、奖杯、奖牌原件、复印件等。

第二条集团各单位取得上述证件后,应及时到总裁办机要室进行归档,并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归档手续。

第三条总裁办机要室应对集团重要证件建立详细目录清单,将原件存放于保险柜中安善保管,并准备复印件供日常查阅。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领)用证件复印件的,集团各部门须在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总裁审批;各子公司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借(领)用证件原件的,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第五条各单位对有明确借用期限的证件,应按期归还;若因工作原因需要续借的,应及时到总裁办机要室办理续借手续。

第六条各单位对长期借用的证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专门台帐,每季度与总裁办机要室进行核对,以确保重要证件完好无损。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之间严禁相互转借证件,须持该证件原件一同到总裁办机要室办理借用变更手续。

第八条集团重要证件字号、权号等内容发生变更时,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总裁办机要室进行相应变更,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申报手续。

第九条总裁办机要室应严格按照集团《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并加强对证件外借后的跟踪控制,对有明确借用期限的证件,应到期及时催还;对长期借用的证件,应每季度与使用部门进行逐一核对,

第十条对不按规定将证件原件、复印件存档的,或违反规定进行转借、逾期不还的单位或个人,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对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200-2000元罚款,以确保集团重要证件管理严密有序,杜绝企业经营风险。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总裁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川蓝集发(2002)076号文同时废止。集团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加强证件管理,并制定各自管理细则。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重要证件管理办法

报:总裁

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审计总监

发: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拟稿:邓伟审核:张志成总裁办公室印制(此件24份)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内部证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内部证件的监督和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根据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内部员工证件管理。 三、内部证件使用采取统一标准,杜绝各自为政,哄抬物价。 四、现有员工所有外挂证件必须限期转回公司;未外挂证件必须提供给集团内公司使用。 五、招聘项目部人员,有建造师证书并能挂靠公司者优先考虑录用。 六、各建筑公司要优化证件管理,特别是要清理不能到场、不好使用的外部建造师,减少证件使用成本。 七、各公司要逐步实现人员证件归位,并逐步实现证件的本公司化、本项目化。 第二条管理职责(整条增加) 一、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内部员工证件管理有关办法; (二)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培训、考试报名信息; (三)收集及更新员工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合格信息,并落实相关待遇; (四)归集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的职业资格现状及取证计划; (五)负责督导相关单位组织职称证评审/认定; (六)督导及协助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展开本业务系统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 教育等工作。 (七)集团内部跨单位证件划断、调配管理工作。

二、证件使用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的职业资格队伍建设,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计划; (二)落实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上岗证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教育、增项注 册、 年检等工作; (三)本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相关事宜和保管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印章; (四)职业资格、职称、上岗证等各类员工证件建档保管、借调、使用调配管理; (五)外部租借职业资格、职称等证书的管理、调配及优化; (六)相关证件费用的发放。 第三条公司证件类型及用途 一、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一)工程类上岗证(从业资格证): ⒈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工程报建及工地检查的: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 员、材料员、资料员); ⒉主要用于公司经营、企业资质、公司备案及工地安全检查:安全员A证(企业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建造师配套使用)的安全资 格,C证(专职安全员):用于项目施工工地报建。 (二)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建造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三)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财经类(助理会计师及助理经济师、会计师及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高级经济师等)。 (四)广州市小型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 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在建项目所涉及到 的持证和指模录入。 第四条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使用费支付办法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学习深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证书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如建筑行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造价员“九大员”证书及会计员、统计员、电工等。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如: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一二级建筑师、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结构师、给水排水工程师、监理师、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师、会计师、统计师等。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负责考证书的日常保管、协调使用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已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原件必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及统筹使用;公司员工持有的证书,必须

注册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单位。 第六条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员工已持证但未提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按300元/月处以罚款,若超过3个月仍未提交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不予转正。 第七条各部门、员工如需使用证书的,需填写《员工专业证书使用申请表》进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字领用。 第八条关于员工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报考费用、奖励问题。 (一)公司员工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年审(含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若员工在该证件年审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则本次年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并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 (二)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生活空余时间学习深造,提高自身修养和专业素质。凡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准入证书,每证奖励1000元。凡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职称等级证书,初级每证奖励1000元、中级每证奖励2000元、高级每证奖励5000元。 员工备考期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备考时间。 员工新获取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参加培训和报考的费用(含报名费、基本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予以凭票报销(每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证书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 由公司出资由员工考取获得的、公司出资进行延期审核以及持有人享受公司奖励、津贴的证书、 二、证书的日常管理 1、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基层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保管,其他证书由持证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2、公司员工新考取获得证书的办理以及证书的延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专人办理,并进行统一登记、原件扫描保存、建立证书信息台帐并按期公布证书的使用情况。 3、由公司出资员工考取获得证书,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证书持有人要按要求参加后续教育,确保证书能按时复审,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 4、证书管理员要严格审查证书借用情况,严格保守证书信息,禁止证书信息外泄。证书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活动,不能用于个人及与公司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三、证书的使用、借用管理 1、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所持证书有优先使用权,使用本单位员工证书的手续如下: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使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使用期一个月以内由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批;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报单位书记审批。 ④审批同意后,经办人领用证书,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公司领导特批使用的证书,也需有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作为凭证。 2、借用其他单位员工持有的证书,要征得证书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借用手续如下: ①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借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属实后上报书记; ④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做最后审批; ⑤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领取证书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一、申请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相应岗位《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一寸蓝底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由身份证发证公安机关或属地政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调研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3、《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需原大小的清晰黑白或彩色正背双面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配发网络发布平台使用密码并颁发证书,期限壹年。 4、相关申请材料寄至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农业部农研中心院西配楼205室,邮编:100810。 二、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按本办法第一项规定,填报内容完整,相关资质材料齐全,认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经申请人、推荐人、审批人签字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方可开通网络平台、颁发相应证件并在中心官网公示。 2、证件年审 证件到期或遗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续办补办相应证件,经审核符合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即审核通过。续办证件时,需把原工作证及2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一起送交或邮寄到总部,相关手续同初次办证程序一样。未交回原证件续办新证、丢失或损毁原证件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补证换证执行后,再执行续办程序。到期未续办做下线处理。 3、补证换证 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需补办证件,需由本人亲笔写并提交《证件丢失或损毁书面说明》,另附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与原证件照片不同),调研证补证工本费300员,其他证件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相关证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和高效使用,防止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二、证件的使用 1、证件的范围公司各项资信证书: 《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社会保障登记证》、《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安装证》、《安防证》等。 公司各项个人证书:《职称证》、《建造师证》、《消防施工员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九大员证》等。 2. 证件的保管公司各项资信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和个人证书均由项 目管理中心档案室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和《证件借用登记表》。 确需长期借用公司资信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证件借用审批表》,经公司经营副总批准,并承担管理、使用、归还的责任和义务。 3.证件借用程序各单位或个人借用公司资信证书和个人证书须填写《证 件外借登记簿》经经营副总批准后,由专人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办理借用手续。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书,还需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经办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 并按规定使用、保管好证件及资料。 各类证书的借用期限原则为:长沙市内2天:长、望、 济、宁四县3天;省内地区和省外交通便利的地区5天;其

它地区8天。按期归还,押金如数退还,逾期末归还的交滞纳金每本每天20元(从押金中扣除)。证照损坏严重的将押金全部扣除,如有遗失,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借证人全部承担。 中标项目如需压证,须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批准;所压证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科技部协助办理解锁手续。 4.证件使用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为了规范各项证件和资料的管理、使用,经常性借证单 位需一次性交纳固定押金3000元至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 个人借证需交纳200 —1000兀至相关部室。 所有证件的借用必须按时归还,如需延期必须经相关部 室批准。如未经批准拖延归还的,每延迟一天罚款20元/本,直接从押金中扣除。如固定押金累计扣除超过3000元后, 责任单位需在10内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办理续交手续。 逾期10天未归还或不按时归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暂停 其1个月借用资格。 5、证件的转借 证件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借的,转借双方应报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备案后方可实行。擅自转借证件造成损失 的,由原登记单位或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各单位或个人在证件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变更均需及时报相关部室备案,否则由使用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三、其他要求 以上证件只限本企业使用,不得遗失、伪造、涂改、出租、转让、买卖、和损坏,若借证单位或个人保管不妥造成遗失损坏的,对责任单位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 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

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公司员工资格证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证书管理要求 1、及时地、完整地按规定收集、接收员工资格 证件; 2、员工证件的保管无差错、无丢失; 3、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需使用的员工证件; 4、建立员工证件扫描件图文库,提供给公司相 关部门或人员共享; 5、证件管理台帐完整、准确、帐物相符,证件 交接严谨,凭证保存完整,借出证件及时收回。 二、员工证书管理的基本规定 1、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将执业注

册(资格)证书原件交公司保管。无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保管其职称证书;无职称证书的,保管其毕业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作为员工获得相应岗位工作的必要条件,公司已经在员工工资中予以考虑,本职工作的执业资格证书无证书津贴。 3、新员工执业注册(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转入公司,试用期顺延至提交有效转注手续日;员工执业资格证在约定期内未转注入公司的按无执业注册(资格)人员薪酬标准下调薪酬或解聘。 4、业务部门借出证件压证的由借证部门负责收 回。 5、合同期未满离职的,所持执业资格证书不得转至其他单位。

6、非在职员工的非公司资质条件要求的证件公司不予保管。 三、员工证书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员工证件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 2、负责员工证件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解决。 (二)人事专员职责 1、接收、保管员工证件及执业印章(不含明确 需发给员工本人使用的执业印章); 2、扫描员工证件并发送给员工资质培训专员; 3、员工证件的借用、收回、发放、退还,监理 员、省监理工程师、造价员、招标从业人员执业印章、胸卡的发放; 4、建立证件管理台帐,保管证件交接凭证;

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司使用、员工晋升的需要,特制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证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证书的分类: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四)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岗位证书。 第三条 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就业、聘任、任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 职称、资格证书、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的保管 (1)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试验工程师的证书原件由经营公司统一保管、使用;基层单位保管复印件并建立台账; (2)高级技师、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的证书原件由基层单位保管建立相应台账; (3)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由基层单位保管并建立相应台账。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学考证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市政、路桥、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一级建造师证、造价工程师证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二)对于取得正高级职称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人,取得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其他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三)对于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第六条 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 (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 (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

(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 (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九条经供电局批准,我局员工可参加国家承认的一、二级建造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目的】 为激励员工继续学习,提升自我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与 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此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实用范围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正式员工。

【证书的定义及分类】 学历证书: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的相关证书,员工在职期 间参加的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教育,不包括脱产进行的学历教 育。 专业技术及职业资格证书:是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常见证件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等。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常见证件如:客户服务管理师、维修电工等。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其他资格证书: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颁发的资格证书。 【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参加考证培训的员工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2、申请学历继续教育获取的证书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

历教育,且须为不脱产教育培训; 3、申请参加资格证书认证及必须与公司的业务相关(详见附件:证书 清单),且培训时间为业余时间。 二、申报流程 1、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日常实务呈批表》,并附承 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所在职能部 门或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必须申请获批后方可参加学历、考证培训。未经批准参加在职 学历教育或考证培训的员工不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 任何学习费用。员工因参加学习/考试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有请假手续的按 事假处理,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申请人考试通过后,持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与费用 报销手续,签订《培训合同》。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保存于人力资源部,

员工证件管理制度

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书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公司各专业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劳动合同期内各类个人证书实行统一管理。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书是指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包括证书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证书的管理。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是员工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分类保管员工的各类证书。 3.1.2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帐,进行有效管理。 3.1.3负责建立证书管理的维护信息,并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1.4负责员工取证、复审的培训管理。 4.证书管理 4.1证书的考试或评审 4.1.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资格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等职称)。

4.1.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4.2证书注册、年检 4.2.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 4.2.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书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4.3在职员工证书管理 4.3.1凡是通过包含由公司出资的取证培训员工所取得的证书,该证书原件由人资部统一登记保管,员工个人允许保留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人资部盖受控发放章标识,再次复印无效,领取复印件时应填写领取台账。 4.3.2员工证书的原件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丢失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 (2)赔偿因无法提供证书原件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3.3各部门需要向相关方面出示相关员工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时,

公司资质证照管理制度

四川0000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1.0目的 1.1各类证照是公司进行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公司的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服务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2.0定义 政府机关及其他部门颁发给公司的各类营业执照、登记证、许可证、资质证、荣誉证、产权证等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照”。 3.0分类 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 3.1基础证照是指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照。 3.2专业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交安事业一级二级资质、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公路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二级资质、二级建造师(市政或公路)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Q1Q2等。 3.3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0管理原则 公司证照原则上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行政集中统一保管,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各项目相关的资质证照可由其项目部指定人员保管,其他的资质证照全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集中保管。 5.0职责划分 5.1由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所有资质证照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5.1.1负责对公司的资质证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培训; 5.1.2负责监管公司各类证照的申报、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1.3负责建立公司资质证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建立公司所有资质证照台账明细; 5.1.4负责公司部分资质证照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2各项目部负责其相关业务职责内的资质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其业务相关的资质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工作。 5.4各类资质证照的责任部门为资质证照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办理有关证照申办、年审、变更和注销工作;资质证照的保管部门为证照管理一般责任人,要及时提醒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资质证照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5.5各类证照的具体职责划分参照《资质证照分类明细台账》 5.5.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登记证书、货运代理备案登记证书、投资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安许证、荣誉证、国家级、保险、资质等的申办、年审、变更工作。 5.5.2财务部负责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的申办、年审、变更工作。 5.5.3质检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HSE管理体系审核证书、体系内审员证书的申办、年审、变更工作。

公司证书管理制度

XXXXX公司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服务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书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书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检查及协助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证书的管理工作。 第二节证书种类 第三条证书种类包括基础证书、资信证书及其他证书三类: (一)基础证书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书。 (二)资信证书是指公司业务方面经常用到的,一般由资信管理部管理的证书,证书包括但不限于: 1、资质证书:如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非资质证书:如信用等级证、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 3、荣誉证书: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对公司和个人颁发的荣誉证书; 4、由公司保管的个人证书:如建造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师(员)等注册类证书及证章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安装专业上岗证(五大员证书)、系统集成工程师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职称证等; 5、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三)其他证书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和各分公司经营中获得的难以计入基础证书、资信证书类的其他证书类,如奖杯、奖状、牌匾等。 第三节证书办理 第四条办理部门 (一)公司及子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均由行政管理中心行政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及驻外管理部统筹办理; (二)公司及子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筹办理; (三)分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行政管理中心驻外管理部统筹办理; (四)公司专业证书及获奖证书均由行政管理中心资质发展部统筹办理; (五)公司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由总裁办、行政管理中心统筹办理。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 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

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公司公章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所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照及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1.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代码证、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外 汇管理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新药证书、GMP认证证书等证照原件 及其申办原始资料。 2.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联合年检报 告等。 3.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投资项目合同书、公司成立合同书、章程、同事会任命文件等。 4.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指定要求专管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设机要员1名,全权负责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其职责如下: 1.建立证照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照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失。 3.负责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4.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四、证照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法: 1.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时,应先出具书面 申请,写明是由几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主管副总 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到机要员处办理相应手续,该主管副总经理 如不在海口,可由其授权的其它负责人办理审批业务,但办理时,必须 电话请示其同意。 2.机要员仅凭主管领导审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它 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 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款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五、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 由机要员承担补办费及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照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 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公司证照管理规定试行

XX公司证照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类证照管理,确保公司各类证照的有效性和不断升级,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公司各类证照作出明确的分类,并将证照的获取展示、保管使用、年审复核、升级等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仅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二章证照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本公司现有证照情况及之后证照扩展要求,按以下情况分为三大类: 一、第一类证照,为公司企业所有证件,包括各类权证、企业资质证和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 1.权证类,即由政府职能部门核准或颁发的权属证明,包括国土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及企业有价证券。 2.资质类,即企业资质类证明等,包括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件:如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安全阀校验维修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分级机构资格许可、三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证

书、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电气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资格证及中石化颁发的维修保运资格证等。

3.经营类:即各类经营许可及金融许可类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机动车辆准行(许)证、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购置税完税证明及由金融部门(单位)颁发的各类有效证件如贷款卡等。 4.其它类:企业所获的各类荣誉证、牌、匾,由社会团体颁发的相关证照如会员证、理事证等。 二、第二类证照:为中石化和政府部门颁发的个人技术职称证、工人等级证及各类国证:包括造价师证、会计师证、建造师证、安全工程师证等。 三、第三类证照:即由各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个人上岗资格证:包括安全员证、预算员证、焊工证、起重工证、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理化试验人员资格证、质保师证、带压堵漏人员资格证、安全阀维修校验人员资格证、电工证(含普通电工证、电工入网作业证、电工电气试验证)、仪表工检定证(含可燃气体报警器人员检定证、有毒有害气体人员检定证、压力表人员检定证)、会计证及建筑部门颁发的七大员八大证(含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劳务员、质检员、材料员、实验员)。 四、第四类证照:即员工个人自行参加各类培训考试所获但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管理内容不符合或暂不需求的证件,如管理师证、计算机操作员证等。

企业职业证书管理办法

职(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证件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事业部和子公司。 三、证书类别 本办法所指的“资格证书”指员工岗位“任职资格”所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指如下类别: 1、通过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鉴定证书,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建设部、财务部(详见附表一); 2、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并在集团注册的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详见附表二) 3、通过各类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详见附表三) 四、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各类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员工面试或入职时登记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证书并妥善保存原件。 2、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账,对证书使用、借出、离职归还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3、负责员工证书期限信息登记,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在公司年度培训时及时向持证员工管理单位提供证件有效期限准确信息。 五、证书管理细则 (一)证书的取得 1、新员工入职时需主动至人事部门登记本人所持有证件,并将原件交

由人事部保管供公司使用,员工个人保留证书复印件。 2、人力资源部定期发布各类考试报名信息,公司鼓励在职员工定期关注各类考试或职称评审信息并考取相关证书。 3、员工在职期间参加考试取得相关证书产生的考试和取证费用,员工可申请在公司报销,员工所获证书由公司保管,待员工离职时随档案一同发放,涉及违约金的,以签署的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4、因公司各类工作需要,须及时联络其他中介机构或熟人介绍挂靠的证书。 (二)证书使用 1、集团及各单位因办理相关资质需要使用内部员工相关证书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各单位需要借咨询公司资质证书的由各单位自行洽谈,集团人力资源部可进行协助,相关费用统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及备案。 2、员工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须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在职员工需借用证书原件的需先收取押金200元,并按期归还。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丢失的,借用人需承担用于补证的全部费用。因员工借用证书或私自借用在外注册等原因导致公司需用而无法使用者,由员工个人外借证书满足公司需要,产生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拒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解聘岗位职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登记保管并使用员工证书的按照公司标准给予员工一定补贴。 5、公司所保管员工证书仅为公司资质评审或升级的合法之用,不可为其他非法用途,切实保护员工的利益;资格证书的持有人有义务协助集团及时办理证书注册登记、资质升级、年检等事宜。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办法

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行为,根据主管部门及行业 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分公司在职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包括: (一)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登高架设、压接、爆破、机动绞磨、牵张设备操作、电工、爆破(含 押运、保管)等;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 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且成绩合格; (四)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试(考

核)合格后取证上岗。(详见附表一) 第六条各单位(部室)有特种作业人员送培需求的,应做好计划,年底填写下一年《培训需求调查表》(附表二)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送外培训人员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统一保管证件。 第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周期按国家或上级的规定执行。人力资源部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由并送相关部门办理复审。个人提交复审资料包括: (一)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表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至各单位)(二)本工种知识考试。(详见公司OA主页人力资源专栏特种证复审试题库)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理复审、换证,接收或取消证件后,应及时更新《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操作人所在单位(部室)和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凡在工作现场发现无证上岗的人员,公司有关检查部门可以勒令其离岗。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部注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的。

公司有效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荣誉、证书、证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件类使用的行为,便于对外经营和各项业务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种有效证件的管理,有效规避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处、项目部。 第一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条公司行政办公室门对所有证照原件实行统一保管,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保证证件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二章证件及其他的类型 第三条证件的种类和名称: 一、公司主要经营证件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社保登记证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 5、公司介绍信 二、公司主要荣誉证书 三、个人荣誉证书及岗位证书 第一章证照的使用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将证照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载明事项,经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核、经理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未经公司经理室批准批准,各证照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其保管的证照交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证照复印件的,保管人必须在证照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证照复印件的有效期。 第二章证照的检验、续期和变更 第十二条证照的检验、续期,应当由证照保管部门依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证照的变更,应有证照保管部门依据公司的相关决议,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责任 第十四条:证照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证照,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裁办公室或证照保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证照,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违纪当事人予以赔偿,并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惩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公司新获得的证照和证书,办理部门或接收部门须及时携带原件在运营管理部进行登记,运营管理部对复印件、扫描件进行备案。 第四章收集与保管 第四条行政部统一对公司证件进行收集保管,原件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在取得相关证件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行政部办理证件交接手续。其他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公司员工资格证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证书管理要求 1、及时地、完整地按规定收集、接收员工资格证件; 2、员工证件的保管无差错、无丢失; 3、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需使用的员工证件; 4、建立员工证件扫描件图文库,提供给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共享; 5、证件管理台帐完整、准确、帐物相符,证件交接严谨,凭证保存完整,借出证件及时 收回。 二、员工证书管理的基本规定 1、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将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交公司保管。无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保管其职称证书;无职称证书的,保管其毕业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作为员工获得相应岗位工作的必要条件,公司已经在员工工资中予以考虑,本职工作的执业资格证书无证书津贴。 3、新员工执业注册(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转入公司,试用期顺延至提交有效转注手续日;员工执业资格证在约定期内未转注入公司的按无执业注册(资格)人员薪酬标准下调薪酬或解聘。 4、业务部门借出证件压证的由借证部门负责收回。 5、合同期未满离职的,所持执业资格证书不得转至其他单位。 6、非在职员工的非公司资质条件要求的证件公司不予保管。 三、员工证书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员工证件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 2、负责员工证件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解决。 (二)人事专员职责 1、接收、保管员工证件及执业印章(不含明确需发给员工本人使用的执业印章); 2、扫描员工证件并发送给员工资质培训专员; 3、员工证件的借用、收回、发放、退还,监理员、省监理工程师、造价员、招标从业人

员执业印章、胸卡的发放; 4、建立证件管理台帐,保管证件交接凭证; 5、每月中旬进行一次员工证件帐物核对。 (三)员工资质培训专员职责 1、员工取得新的资格证件、执业印章、胸牌的领取和移交; 2、为公司资质统一提供所需员工证件; 3、建立和维护员工证件扫描件图文库(取回新证扫描后再移交人事专员),提供相关部门 及人员共享; 4、建立押出证件台帐,督促押出证件收回; 5、督促执业资格证书未转入公司的在职员工转入注册。 四、资格证书类别 本办法所指的“资格证书”为员工岗位“任职资格”所要求的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类别如下: (一)通过国家规定的各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或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证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仅指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 (二)公司资质满足条件的或影响从事本职工作的各类执业注册(资格)注册证书。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投资)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招标师、造价员(带中级职称)、招标从业人员资格(带中级职称)、项目管理从业人员资格、涉密资格证书、评标专家。 (三)其它与本岗位专业相关、公司需要的各类证书,如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投资项目管理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员、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评审专家。 五、员工证件管理流程 (一)员工资格证件的收集与员工证件图文库 1、员工(含兼职)的各类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均需收集到公司保管(评标专家证书除外)。 2、人事专员在办理员工(含兼职)入职时收取其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无执业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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