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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通论11,12,15,17,18

通论(十一)
1、词类活用:在古代汉语中,某词属于某一词类还是比较固定的,各类词在句中的职务也有一定的分工。这种情况,古今是相同的。但是在上古汉语里,有些词临时改变词性,如名词用如动词、形容词用如动词,名词作状语,动词作状语等等情况。如“秦师遂东”。由于仿古的关系,在后世古文家的作品里,还常常可以见到词类活用的情况。
2、名词用如动词
鉴别某一名词是不是用如动词,由上下文决定。就一般情况说,代词前的名词用如动词(“肘之”“面之”);副词特别是否定副词后面的名词用如动词(“遂东”“不君”);能愿动词后面的名词也用如动词(“能水”“欲刃”);肯定了宾语以后,则宾语前面的名词用如动词(“脯鄂侯”“手剑”)。
3、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使动用法
使动用法不是由兼语式改造过来的,但它是以动宾式的结构表达了兼语式的内容。比兼语式的句法精炼。
A、动词的使动用法
a、不及物动词常常有使动用法:
1)不及物动词后面带有宾语。如:“亡郑”“归楚公子”“行之”“鸣鼓”“进之”“退之”“则修文德以来之”
2)有时虽不带宾语,但从上下文意思来看,仍是使动用法!如: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来”是使远人来)
b、及物动词用如使动比较少见:
要判断是纯粹的及物动词还是使动用法,非从上下文观察不可。因为两者的区别不在形式上,只在意义上。
如: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食”为使动,后面省略了宾语“之”)胜之(纯及物)=败之(使动)
武丁朝诸侯(使动)-孟子将朝王(纯及物)欲因此时降武(使动)-涉间不降楚(纯及物)
B、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形容词常常用如使动。如:“正其衣冠”“尊长安君之位”“远庖厨”“固国”“劳其筋骨”(注意分清是形容词使动还是动词使动)
C、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偶然也用如使动。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如: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生死”的“生”字是不及物动词用如使动,“使死者复生”;“肉骨”的“肉”是名词用如使动,“使白骨生肉”) 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国”是名词用如使动,“使异姓立国”)
4、形容词、名词的意动用法
A、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使动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而意动是主观上认为他具有这种性质或状态。它后面的成分就是它的宾语。如:以贤勇知。 “左右以君贱之也”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值得注意的两点:
a、一般说来,代词前的形

容词一定用如使动或意动(“苦其心志”使动,“贱之”意动);肯定了宾语之后,就可知宾语前的形容词用如动词(“危士臣”使动,“贤勇知”意动)。
b、同一个形容词是使动还是意动,要靠上下文来分辨。如:“左右以君贱之也”是意动,而“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是使动。

B、名词的意动用法
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如: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5、名词用作状语
A、普通名词用作状语:
a、表示比喻。修辞的意味非常浓厚。如:豕人立而啼。(像人似的站着啼哭)
b、表示对待人的态度。如:虏使其民(把人民当作俘虏(奴隶)来使用)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我得兄事之。
c、表示处所或工具。可以加上介词去理解,但不宜认为是省略了介词。如:“野死”“隅坐”“廷叱之”(处所),“车裂”“剑斩之”(工具)
B、一般来说,凡动词(谓语)前面的名词在意思上不能认为是作主语的,就应该认为是用作状语。
C、名词性词组也可用作状语,和单个名词大略相同。如:乐岁终身饱。我何面目见之!
D、时间名词用作状语:
a、表示时间修饰。常见。
b、“岁”“月”“日”常用作状语,所表示的意义和平时的意义有所不同,不是单纯的时间修饰。
1)“岁”“月”“日”放在具有行动性的动词前面,有每年每月每天的意思,表示行动的频数或经常。如: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
2)“日”放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前面,当“一天一天”讲,表示情况的逐渐发展。如:田单兵日益多,乘胜,燕日败亡。
3)“日”用在句首主语的前面,当“往日”讲,用来追溯过去。如:日起请夫环,执政弗义,弗敢复也。(“起”,韩起自称。“弗敢复”,不敢复求环。)
6、动词用作状语
A、一般只限于不及物动词。如:杀其二人,生得一人。争割地而赂秦。
B、用作状语之后,用“而”字(或“以”字)和动词谓语连接。如:夜缒而出。子路拱而立。 箕踞以骂。
C、动宾词组作状语。表示行为的方式或者时间。有时加“而”字(或“以”字),有时不加。如:恃辇而行。 挟太山以超北海。(以上表示方式)故君父至尊亲,送其终也,有时而既。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以上表示时间)
D、注意:动词(或动宾词组)作状语,在词序上和连动式一样,意思上和连动式不同。前者有主有次,后者不分主次。必须加以区别。
通论(十二)
1、代词大致可分为三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
2、人称代词
A、第一人称:“吾”“我”“予”(余)
a、“我”“予”

(余)用作主语、宾语、定语。
b、“吾”用作主语、定语,一般不用作宾语。但在否定句里,代词宾语提前,可以用“吾”。如:吾日三省吾身。我胜若,若不吾胜。
B、第二人称:“女”(汝)“尔”“若”“而”“乃”
“而”“乃”不能用作宾语。一般也不用作主语。常用作定语。如:必欲烹而翁/乃翁。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主语)
C、第三人称:“其”“之”
a、“其”只作定语,“之”只作宾语。
b、要注意:“其”不能用作主语。当“其”代替的是名词加“之”字时,从语法结构上看,“其”也必须认为是定语,不能认为是主语,因为这种“其”字只能和后面的成分合成一个词组作整个句子的主语或宾语,而不是“其”字本身能用作主语。如: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隐牛之无罪而就死地)
c、上古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或者用名词做主语,或者省略主语。如:孔子下,欲与之言。(接舆)趋而辟之,(孔子)不得与之言。
d、“之”“其”可以灵活运用:有时是说话人本人自称,有时是指称对话人。如:谏而不入,而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前一个“之”是指对方,后一个“之”是自称) 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而,与。其上,你们的上司)
e、有时,“其”字是指示代词,“那”、“那样的”。如“其人”“其道”“其地”“其民”。
D、复数
a、上古汉语里,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并不像后代用“我等”“汝等”“彼等”。
b、“吾侪”“若属”,等于说“我们这一班人”,“你们这一班人”。
E、谦称与尊称
a、谦称代替了第一人称,尊称代替了第二人称。都是名词(或形容词用如名词),不是代词。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却又表示了“我”或“你”。
b、谦称有:寡人、不榖、臣、小人、老妇、仆、愚
c、尊称有:君、大王、王、陛下、子、先生、足下
d、自称其名也是一种谦称,称人之字也是一种尊称。
F、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用得少些,有两个原因:
a、古代汉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而且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
b、谦称和尊称代替了人称代词。
3、指示代词
A、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有:“是”“此”“斯”“兹”“彼”等。
B、就一般说,“是”“此”“斯”“兹”是近称,表示“这”“这个”“这里”等;“彼”是远称,表示“那”“那个”“那里”。
a、“是”和“此”是同义词,常常可以互换。
b、“是”“此”“彼”可以指人,略等于说“这人”“那人”。如:尔何曾比予于是!此谁也

?问子西。曰:“彼哉!彼哉!”
c、“彼”发展成为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但没有丧失它的指示性。由于“彼”表示远指,所以常常带着轻视的意味。不是正式的人称代词。
d、“是”“此”等字可以用作主语、定语、宾语。“是”字用作宾语有时可以放在动词的前面。如“寡人是征”“寡人是问”(不是复指!!)
C、先秦时代,“之”字也用作指示代词,等于说“此”或“彼”。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于归:出嫁)之二虫又何知?
D、“夫”(fú)是一个指示性很轻的指示代词,有时不必译出。
a、如:小子何莫学夫诗?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b、一个比较复杂的结构作宾语时,“夫”放在动词和宾语的中间,还是指示代词。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E、“然”和“尔”是指示代词,经常用作谓语。
a、“然”略等于“这样”“那样”“这么”“那么”。如:河东凶亦然。其谁曰不然?
b、单说“然”字,是应答之词,表示“是的”、“正是这样”。如:王曰:“然。”
c、“尔”的用途没有“然”普遍。也表示“这样”、“那样”。如: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F、无定代词“或”
a、通常指人,而且只用作主语。译为“有人”。如:如或知尔,则何以哉?或问乎曾西曰:“……”
b、“或”字前面出现先行词,“或”指代其中的某些人或某一个人。如:唐人或相与谋。(有些唐国人在一起商议。)宋人或得玉。(有一个宋国人)
c、常常用两个以上的“或”字,前后相应,以表示列举。既可以指人(“有人”),又可以指物(“有的”)。注意:这种用法的“或”字并不是表示选择的连词,不能译为“或者”。如: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
4、两个特别的指示代词“者”“所”:
A、“者”
a、“者”通常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词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的人”“……的事物”。
b、用在主谓结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如: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
c、用在数词后面表示几种人,几件事情,或者几样东西。如:于斯三者何先?
d、“者”字词组有时可以译作“……的”,但“者”与现代汉语的“的”的性质和用法并不完全相同:
1)“勇者”固然可以译作“勇敢的”,但现代还可以说“勇敢的人”,而古代却不能说“勇者人”。
2)现代能说“谁的”、“我的”、“木头的”之类,古代的“者”字没有这种用法。
3)“者”字可以用在数词后面表示几种人,几件事情

,或者几样东西。“的”字没有这种用法。
B、语气词“者”
a、用在判断句的主语后面表示提顿。
b、常常用在“有”字的宾语后面,和“有”字及其宾语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作下文的主语(“有”字的宾语只是下文概念上的主语)。如:有颜回者好学。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
c、在时间词“今”“昔”等字的后面也常常用“者”。如:“古者苍颉之作书也” “曩者辱赐书”(报任安书)
有时不用“者”字;有时换用“也”字。如:“今吾子又死焉” “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
d、常常用在假设分句或结果分句的后面表示停顿。如: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假设)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因果)
C、“所”
a、通常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和动词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字指代的一般是行为的对象。这种“所”字词组有时可以译作“(所)……的”,但“所”与现代汉语的“的”的性质和用法不相同。如“所憎”“所不为”“所大欲”
b、“所”字和动词结合以后组成的词组带有名词性,所以能够被定语所修饰(通常用介词“之”字为介)。如:“君之所知”“须臾之所学”
c、同b,“其”字代替一个名词加“之”,故也能做“所”字词组的定语。如:“其所憎”“其所爱”
d、还可以在动词后面再加名词,举出人或事物的名称。如: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有“之”)所善荆卿可使也。(无“之”)
e、“所”常常用在介词“从”“以”“为”“与”等字的前面,和介词及其后面的动词(或动宾词组)组成的词组也带有名词性。“所”字指代介词所介绍的对象,它们所表示的是:
1)行为发生的处所。如:是吾剑之所从坠。
2)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手段和方式方法。如: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3)产生某种行为的原因。如: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为起大事。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矣(“者”称代,“所”指示)
4)与行为有关的人物。如: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者”称代,“所”指示)
f、“所”本来也可以直接用在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或动宾词组的前面,指代上述与行为有关的各个方面,并不需要介词。这也是“所”的基本用法。如: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处所)诺,恣君之所使之!(方式方法)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原因)
g、上述e和f两种用法,e是

在f之后才出现的,但并没有完全代替f。在同一篇作品里可以同时见到两种用法。
h、“所”字还可以用在某些带有形容性的词语的前面,指代描述的对象。这样组成的词组也带有名词性。如: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
i、“有所……”“无所……”“何所……”。
1)“有所……”“无所……”是动宾词组,“所”字词组作动词“有”或“无”的宾语。如:“未有所决”“皆有所养”“有所取者”
2)“何所……”是主谓倒装的疑问句式,“所”字词组作主语,“何”字作谓语。这种说法在意思上带有周遍性。如“何所不容”就是“无所不容”。
D、注意和及物动词结合以后“所”和“者”的异同:
a、例如,“所见”指代“见”的对象,“见者”指代行为的主动者。
b、但是,“所……者”这样的词组,仍带有名词性,“者”指代行为的对象,“所”起着指示行为对象的作用。如:视吾家所寡有者。
通论(十四)
1、句首句中语气词
语气词不一定在句尾;有些虚词,在句首或句中,同样能起表示语气的作用。
A、“夫”(fú)
a、“夫”用于句首,表示要发议论。从指示代词“夫”发展而来,已变成纯粹的语气词,不能再解作“这个”“那个”。
b、“且夫”“故夫”“今夫”略等于说“且”“故”“今”,增加了“夫”字,也是表示要发议论。
c、“若夫”等于“至于”。如:此虽免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彼且恶乎待哉?
B、“其”
a、用于句首或句中,表示委婉的语气。
1)在陈述句或疑问句里,表示“大概”“恐怕”。如:吾其还也。其是之谓乎?其我之谓矣!
2)在祈使句里,就简单地表示委婉语气,略等于现代的句末语气词“吧”“啊”所表示的委婉语气。如:君其问诸水滨。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您可别废弃了先君的事业啊!)
b、可以加重反问的语气。往往用在疑问代词的前面。如:一之谓甚,其可再乎?(无疑问代词)其谁曰不然?其何以行之哉!
C、“惟”(唯、维)
a、“惟”用在句子的开头,是古人所谓的发语词。在记叙文中,往往用在全文的开始,引出年月日。如: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祀,年)
b、“唯”用作句首语气词时,有时表示希望。如: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唯荆卿留意焉。
c、“唯”用在句首可以帮助判断语气。如: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
d、“惟”“维”用于句中,帮助判断语气。如: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厥土惟白壤。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
D、除上述之外,还有许多句首句中语气词。如“繄”


2、词头、词尾不是一个词,只是词的构成部分,本身没有词汇意义,只表示词性。有些词头也不专门表示一种词性,在这种情况下就真正是有音无义了。
3、词头。除“有”字外,这些词头一般只用于诗歌,散文中很少用到。
A、“有”
a、用于专名的前面。常见的有上古时代的朝代名、国名、部族名等。如:“有夏”“有殷”“有虞”“有扈”,鲧纳有莘氏女,生禹。
b、又用于某些名词的前面。如“有政”“有帝”。
c、又用于某些形容词的前面。如: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忡忡) 有洸有溃。(洸洸溃溃)
d、一种特别的用途(不是词头!):嵌入数目字的中间,表示整数和零数的关系。如: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朞,一周年)
B、“其”:一般用于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的前面。如:北风其凉,雨雪其雱。(雨雪:降雪。雱,雪盛的样子)八月其穫,十月陨萚。
C、“言”:放在动词的前面。如:言告师氏,言告言归。
D、“于”:放在动词的前面。如:君子于役,不知其期。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E、“薄”:放在动词的前面。
F、此外还有一些词头如“载”“诞”“式”等字。
4、词尾。这些词尾加在形容词的后面,能增加形象化的色彩。甚至本来不是形容词的,也变为形容词的性质。如“欣然”的“欣”本是动词。
A、“然”:“然”字是一个指示代词,表示“这样”、“那样”。当“然”放在形容词后面的时候,指示性就减轻了,变了词尾的性质。
B、“乎”“焉”“如”“尔”等字,用作词尾时,作用和“然”字相等。如“焕乎”“惄焉”“恂恂如”“率尔”。
通论(十五)
1、用韵是构成诗歌格律的主要手段之一。汉族人民的诗歌从一开始就是有韵的。要彻底了解诗歌的内容,必须了解它的格律,了解它怎样用韵。
2、韵母和韵的区别:
A、韵母:指一个音节中除声母以外其他音素的总和,包括韵头、主要元音和韵尾。
B、韵:只指主要元音和韵尾(如果有韵尾的话)。
C、韵例和韵部都是韵的问题,而不是韵母的问题。
3、诗韵: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
4、韵脚: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汉语诗韵一般放在句尾,习惯上叫做韵脚。
5、韵例:关于用韵的格律:什么地方用韵,什么地方不用韵,和怎样用韵。
6、《诗经》的韵例:
A、从韵在句中的位置来看,句尾韵是最普遍的形式。
《诗经》里有不少的诗句以代词或

语气词(常用的有“之”“我”“矣”“也”“只”“思”“止”“兮”“猗”)收尾,韵往往在代词或语气词的前面,可以看做句中韵,也有人看做变相的句尾韵。语气词一般是不能看做韵脚的,但也有少数例外。
B、从一章中所用的韵数来看,可以分为一韵到底的和换韵的两类。(换韵:不一韵到底,中途变换成不同的韵押韵的押韵方式。)交韵不算换韵。
C、从韵脚相互的距离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a、句句押韵。
b、隔句押韵。一般是奇句不押韵,偶句押韵。这是《诗经》里最常见的押韵方式。此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押韵方式:首句入韵,第三句以下才是奇句不押韵。
c、交韵。奇句和奇句押韵,偶句和偶句押韵。
D、a、《诗经》用韵的格式是多样的,因为它是民歌或者模拟民歌的诗体;民歌是随口唱的,随口用韵,随时转韵,也就是所谓“天籁”。格式多样化,这是《诗经》用韵特点的一个方面;
b、《诗经》用韵最主要的格式却是两种,这两种押韵的格式成了后代诗歌押韵的准绳:
1)隔句押韵的句尾韵;
2)首句入韵而后隔句押韵的句尾韵。
7、韵部:指押韵字的归类,互相押韵的字原则上就属同一个韵部。一般地说,同一谐声偏旁也就同属一个韵部,但是后起的形声字就不一定能够由此类推。
8、古韵:
A、语音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上古的语音和现代的语音差别是很大的。明代陈第就懂得了这个道理。清代以来,研究音韵的学者们就按照《诗经》用韵的实际情况概括出《诗经》时代的韵部来,叫做“古韵”。他们所谓“古韵”指的是上古时代(主要指先秦)的韵部。
B、清人通过归纳《诗经》的用韵,发觉同《广韵》的出入很大,于是打破唐韵的拘束,该合的合,该分的分,逐步建立了《诗经》的韵部系统。清代的古音学家在古韵的分部方面做的工作: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江有诰《诗经韵读》、王念孙《诗经群经楚辞韵谱》,都是查考和了解《诗经》用韵较好的参考书。
C、现在综合各家的意见,把先秦古韵分为三十部。每一部举一个代表字作为韵目(参见附录三)。《诗经》的押韵基本上与这三十部相合。古韵三十部具有很大的普遍性:不但适用于《诗经》,而且适用于同时代的其他诗歌韵文。先秦的文献,不但诗歌押韵,连散文也有押韵的。如《周易》《老子》。
9、合韵:邻近的韵互相通押。大约是两种情况:
A、非入声韵和入声韵通押;
B、韵母近似通押。
10、叶韵:语音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诗经》的韵脚到了后代念起来就不和谐了。六朝时的人为了说明《诗经》押韵和

谐,认为某字该改读某音,这就是所谓“叶韵”,或称“叶句”(叶xié,同“协”,和谐之意)。
11、叶音法:一种应该否定的注音法。古人认为诗人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押韵和谐。照这样字音随着上下文变化,所规定的“叶音”是随意而不规则的。这种错误,在于他们没有看到语言发展的事实,不知道古今的语音并不相同。清代古音学兴起后,叶音说早已受到彻底批判。我们朗诵古代诗歌韵文时,完全可以按照现代普通话的读音来朗诵。
通论(十六)
1、双声: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如现代汉语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双声;“威望”在先秦反而不是双声;“栗烈”古今都是双声。
2、叠韵:两个字的韵相同(韵头不同也算叠韵),如现代汉语中“光芒”;“芣苢”在上古是叠韵;“知识”在上古却不是;“辗转”古今都是。
3、三十六字母:按传统说法,有所谓三十六字母,字母实际上就是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这三十六字母大致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而上古的声母系统,据初步研究共有三十二个,被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半舌、半齿。(参见附录四)
4、双声叠韵和上古汉语的构词法有密切的关系。上古汉语里的双音词很少,而其中,除了叠音词(如“夭夭”)之外,不少双音词的两个音节有双声叠韵的关系。这些双声叠韵词大都用来描绘声色形状,古书注解常常用貌字来解释。古人称之为“连绵字”。连绵字也有不属于双声叠韵的,但绝大多数属于双声叠韵。
5、双声叠韵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A、形容词性的连绵字:
a、双声:觱发、缤纷、容与、憔悴、滑稽、便嬖
b、叠韵:虺隤、窈纠、觳觫
c、双声兼叠韵:辗转
B、名词性的连绵字:
a、双声:蟋蟀、蝃蝀、伊威
b、叠韵:芣苢、仓庚、鎡基
C、AB是纯粹的双音词。此外,还有一些经常用在一起的同义词或近义词也往往有双声叠韵的关系(有的非常接近连绵字,有的只能算两个词):
a、双声:玄黄、洒埽、亲戚、妻妾、肯綮
b、叠韵:涕泗、刚强
D、利用连绵字和双声叠韵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达到回环反复的效果。
6、注意:双声叠韵的分析是和语音系统的描写相联系的。前人对上古声母和韵部的分合,看法不尽相同,因此在具体分析某些字是否双声叠韵时,看法也就不完全一致。
7、古音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两个字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由于声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来代替乙字。如“蚤起”,蚤通早

。古音通假是古书里字形分歧的现象之一,需要从上古语音的角度加以说明。
8、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
A、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如“攴”写作“剥”。
B、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同音或近音字来表示。
a、后来一直沿用,并没有为假借义再造字,也没有为表示本义的那个词造字。如:本义是一种锯类工具的“我”,借用来表示第一人称代词。
b、为了文字表达的精确,后来为假借义造了后起的区别字,形成古今字。如:“避、闢、僻”都是后起的区别字,不是本字,其意义原本借用本义是“法”的“辟”,不能说“辟假借为避”等。
c、后来没有为假借义造字,而是为本义所表示的词造了字,也形成古今字。如:“孰”字本义造了“熟”,“衰”字本义造了“蓑”字。同理,不能说“熟”是“孰”的本字等。
C、注意:被误认为是假借的情况:为一个字的引申义造的后起区别字和这个字之间,根本没有假借的关系!如:“坐”引申为“座位”后造了“座”,决不能认为“坐”假借为“座”。
9、假借字的形式比较自由,往往只要同音或音近就行;但也要根据习惯,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期,写法还是相当一致的。
10、假借字的原则,也是所谓古音通假的原则:必须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声音十分相近的字。
11、对待古音通假。清代学者王引之说:“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
12、运用古音通假。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等人,摆脱字形的束缚,从声音上去寻求古义。把古代汉语当做有声的语言来处理,而不是仅仅当做文字来处理,对前人更科学,把训诂学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通论(十七)、(十八)
1、注解古书开始于汉代。(白文:不附注解的文章。)著名的注解家有:毛亨、孔安国、马融、郑玄等。郑玄对先秦的经书都曾作过注解。
2、疏:到了唐代,由于时代的变迁,前人的注解已经不再容易理解,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这种注解一般叫做“疏”,也叫“正义”。《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就是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唐代孔颖达等正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有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
3、《十三经》:《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十三经注疏》多为汉朝人或魏晋人做的注,唐宋人做的疏。
4、集注:一部重要的古代作品,注解的人常常很多,后

来就有人把各家的注选集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注解,成为集注或集解。例如何晏注《论语》,就是集解。
5、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A、释词。
B、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
C、释词并串解。前两种方式的同时使用。
D、通释全章大意。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确,帮助读者对全章的大意有一个总的了解。《孟子章句》就是采用既释字句也释全章大意的办法,每章之后的“章指”是通释全章正文的大意的。
6、常见注解术语:
A、曰、为、谓之。被释词放于其后。不仅用来释义,还用来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略等于现代的“叫做”。
B、谓。被释词放于其前。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与“谓之”不同。
C、貌。用于动词或形容词后。被释词往往是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形容词。略等于“……的样子”。
D、犹。释者与被释者往往是同义或近义的关系。略等于“等于说”。
上面六个术语都单纯用于释义。
E、之言、之为言。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之外,释者与被释者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
F、读为、读曰。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后面是本字,前面是假借字。
G、读若、读如。一般是用来注音;有时也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
7、古书注解的发展:
A、注解古书的范围有所扩展。唐人除了为先秦经书做注疏工作外,也为汉以下的其他古书做注解。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唐代李善注和五臣注萧统《文选》。这些注解,有的是以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为主,有的是以词语的出处和典故的来源的考证为主。有的在考核史实之中增补了许多后代难得的史料,如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宋代朱熹不受汉代学者的束缚,直接从正义入手。有《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
清代对古书字句的解释要求非常严格。
B、注解的任务:
a、注明出典。如李善《文选》注。
b、划分段落,诠释大意,从而帮助读者分析和鉴赏作品。
c、阐明哲学思想。如郭象注和成玄英疏《庄子》。
C、注音。早期的注解一般用直音法或“读若”“读如”等术语注音,后来反切逐渐被运用。
a、“如字”。通常是告诉读者,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
b、一个字的下面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读法不同,往往讲法不同。
c、一字异读。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

。有时候声调不同,不仅是词义上而且是词性上的转变,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利用四声来区别词义和词性,这是汉语的特点之一。汉魏学者看到了这个特点,并体现于古书注音。
8、清代学者做的贡献:
A、为古书作注解和考证工作。对古书字句的解释要求非常严格,做出了许多成绩。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论语正义》、焦循《孟子正义》、王先谦《庄子集解》、郭庆藩《庄子集释》。有些也不免过于琐细,实用价值不大。
B、作了许多古籍校勘的工作。如阮元为《十三经注疏》所作的《校勘记》。
C、利用读书札记的形式,对古书的词句诠释和文字校订提出自己的看法,常有精辟见解。如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等等。
9、校勘学上常用的两个术语:
A、衍文:简称“衍”,也叫“衍字”。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如“‘汉水以为池’,‘水’字衍”。
B、脱文:简称“脱”(有时作“敚”或“夺”),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如“孔世家云:‘颀然而长。’”“‘孔’下脱‘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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