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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制造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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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套污水处理设备(含化验设备)的技术、工艺规范标准

环保设备管理制度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GZ/LG**.**-201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确保***环保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行和管理。本制度规定了环保设备管理职 责、管理内容以及环保设备设施相关的维护保养、维修管理、报废处理及更新等要求。 1.2适用范围:适用于***。 2引用 2.1引用文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发布)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2001年10月27日发布)2.2引用标准 2.2.1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2.2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2.3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2.4GB 8959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 2.2.5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3职责 3.1生产制造部 3.1.1负责***范围内环保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本***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及设备参数的管理更新。 3.1.3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维修及预算经费的管理工作。 3.1.4负责对环保设备配件的采购,以及易损件的备件做库存。 3.1.5负责环保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及含环保设备的大修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实施工 作。 3.1.6负责组织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3.2安全部 3.2.1负责建立和完善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管理制度,并监督各单位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相 关的制度的执行情况。 3.2.2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环保设备管理人员和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及培训。 3.2.3负责组织对环保设备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 3.2.4负责审核环保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并指导新增环保设备的选型和效果验收。 3.2.5参加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3.2.6负责编制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记录。 3.2.7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封存、报废处理的评定工作。 3.3各分厂 3.3.1负责贯彻执行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3.3.2各单位应指定环保设备设施责任人进行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环保设施操作 人员必须了解有关环保设备的技术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情况记

设备与材料的区分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为进一步明确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界限,现将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 (一)通用设备: 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为材料。 (二)专用设备: 1.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煤、干燥剂、催化剂等)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均为材料。 (三)热力设备 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等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启闭架为材料。 4.随锅炉炉墙砌时埋置的铸铁块、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预埋件、挂钩等均为材料。(四)自控装置及仪表 1.成套供应的盘、箱、柜、屏(包括保温箱的已经安装就位的仪表、元件等)及随主机配套供应的仪表均为设备。 2.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量、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送器及调节阀、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等均为设备。 3.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为材料。

铸铁检查井盖》检验标准

《铸铁检查井盖》检验标准(C J/T3012-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3012-93 铸铁检查井盖 Cast iron manhole top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术语 (1) 4、产品瑾和标记示例 (2) 5、承载等级 (2) 6、技术要求 (3) 7、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 (4) 8、检验规则 (5) 9、标志及证明书 (6) 附加说明 (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铁检查井盖的承载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2、引用标准 GB 9439 灰铸铁件 GB 1348 球墨铸铁件 GB 6414-86 铸件尺寸公差 3、术语 3.1检查井 通往地下设施(如自来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消火栓、阀门、环境卫生等)的出入口。 3.2检查井盖 检查井盖部的封闭物。由支座和井盖组成。 检查井盖中固定于检查井井口的部分。用于安放井盖。 检查井盖中未固定部分。其功能是封闭检查井口,需要时能够开启。 3.3嵌入深度 支座支承面至支座顶面的高度。 3.4缝宽 支座与井盖之间的间隙 3.5支座支承面 支承井盖的支座平面。 3.6井盖接触面 井盖与支座支承面相接触的平面。 3.7检查井盖净宽D(mm) 支座孔口的最大内切圆直径。 3.8试验荷载(井盖压力试验机) 在测试检查井盖承载能力时规定施加的荷载。 4、产品型号和标记示例 ×宽(mm),设计号四部分组成: 4.2标记示例 JG-D-600 5、承载等级 检查井盖按其承载能力不同分为重型与轻型两个等级(见表1)。 表 1

等级标志设置场合 重型重(Z)机动车行驶、停放的道路、场地 轻型轻(Q)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绿地,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的道路、场地 6、技术要求 6.1原材料 a灰口铸铁。 b球墨铸铁 6.2检查井盖的形状宜为圆形,也可以是方形或矩形。 6.3井盖与支座间的缝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检查井盖净宽JK(mm)缝宽a=(a1+a2)(mm) ≥600 8 +2 (-4) <600 6 ±2 6.4支座支承面的宽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检查井盖净宽JK(mm)支座支承面宽度b(mm) ≥600 ≥20 <600 ≥15 6.5井盖的嵌入深度。重型检查井盖应不小于40mm,轻型检查井盖应不于30mm。 6.6井盖表面应有凸起高度应不小于3mm。 6.7井盖与支座表面应铸造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以及有影响检查井盖使用性能的冷隔、缩松等缺陷。不得补焊。 6.8井盖与支座装配结构尺寸应符合GB6414的要求。其公差等级应不低于GB6414-86 CT10的规定并保证井盖与支座互换性。 6.9井盖接触面与支座支承面应进行机加工,保证井盖与支座接触平稳。 6.10检查井盖的承载能力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检查井盖等级试验荷载(kN)允许残留变形(mm) 重型360 1/300?D 轻型210 1/500?D 6.11井盖与支座间宜采用镀锌链条联接或其它形式的锁定装置。 7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 检查井盖应按成套产品(成套的井盖与支座)进行承载能力试验。 7.1试验荷载与允许残留变形应符合表4的规定。 7.2加载设备(井盖压力试验机) ±3%。 a刚性垫块 刚性垫块尺寸应为直径356mm、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上下表面平整。 b橡胶垫片 7.3试验程序 以1-3kN/s速度加载,加载到2/3试验荷载,然后卸载。此过程重复进行5次。 第一次加载前与第5次加载后的变形之差为残留变形,其值不允许超过表4中的规定。 8、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8.1批量与抽样 按批量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取样。 产品以同一规格、同一种类、同一原材料在相似条件下生产的检查井盖构成批量。 一批为100套检查井盖,不足100套进也作为一批。 8.2出厂检验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高质量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的环境监测仪器是指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生物、环境放射性和环境噪声等领域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所使用的专用仪器。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环境监测仪器制造。 (二)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三)企业应具备研发、设计、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且与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规模相适应。 (四)企业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

构,应能够出具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相关材料,下同)。 (五)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公众形象和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无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企业近三年利润率平均值不低于6%。在线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制造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七)企业的环境监测仪器销售收入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二、技术创新能力 (八)企业应具有独立研发和创新能力,建有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在技术研发方面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 (九)企业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十)企业近三年每年用于研发投入的费用占企业销

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的分类

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1. 通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 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的设备。 2. 通用设备范围:各种泵类、压缩机、空分设备、冷冻设备、鼓风机、风机、抽油机;各种起 重机、运输机、电梯、运输车辆、包装成型机械、称量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铸造机械; 机修、电修、仪修设备;破碎机、离心机等其他机械及其配套电机和全部附属零部件等。 3. 非标准设备范围:各种分离、脱水、除油、过滤器;收发球器、缓冲、沉降罐、热交换器、 冷凝器、加热器;各种加热炉和联合装置等。 4. 属于设备的范围还包括: 1) 随设备主体一起供货的配件、备件和梯子、平台、栏杆及阀门、法兰、管材管件。 2) 属于化验分析仪器、计量器、仪表及其台、柜、架等。 3) 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 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等。 4) 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一次性填充用油(透平油、变压器油、润滑油等)。 5) 用于生活区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6) 对制造厂以散装或分片、分段供货的塔、器,罐、柜、空分装置等专用设备,除需要的现 场拼接、组装、焊接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外。还应将设备费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列入安装费内,具体划分:(1)散装或分片到货设备按30%列入安装费;(2)分段设备按10%列入安装费。 7) 所有电动阀,气动阀、滑阀,及直径大于等于300毫米的其它阀和所有引进阀门一律为设 备。 5. 属于材料范围: 1) 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 2) 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支 架、零部件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3) 以成品、半成品供货的各种材质的管材、管件、阀门(除列入设备栏)法兰、紧固件及现 场制作安装的支架、金属构件、预埋件。 4) 设备内由施工企业现场加工的衬里材料、填料(玻璃钢、塑料、橡校板、瓷板、铝板、石

铸铁检查井盖检验标准

《铸铁检查井盖》检验标准(CJ/T3012-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3012-93 铸铁检查井盖 Cast iron manhole top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术语 (1) 4、产品瑾和标记示例 (2) 5、承载等级 (2) 6、技术要求 (3) 7、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 (4) 8、检验规则 (5) 9、标志及证明书 (6) 附加说明 (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铁检查井盖的承载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2、引用标准 GB 9439 灰铸铁件 GB 1348 球墨铸铁件 GB 6414-86 铸件尺寸公差 3、术语 3.1检查井 通往地下设施(如自来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消火栓、阀门、环境卫生等)的出入口。 3.2检查井盖 检查井盖部的封闭物。由支座和井盖组成。 检查井盖中固定于检查井井口的部分。用于安放井盖。 检查井盖中未固定部分。其功能是封闭检查井口,需要时能够开启。 3.3嵌入深度 支座支承面至支座顶面的高度。 3.4缝宽 支座与井盖之间的间隙 3.5支座支承面 支承井盖的支座平面。 3.6井盖接触面 井盖与支座支承面相接触的平面。 3.7检查井盖净宽D(mm) 支座孔口的最大内切圆直径。 3.8试验荷载(井盖压力试验机) 在测试检查井盖承载能力时规定施加的荷载。 4、产品型号和标记示例 ×宽(mm),设计号四部分组成: 4.2标记示例 JG-D-600

5、承载等级 检查井盖按其承载能力不同分为重型与轻型两个等级(见表1)。 表 1 等级标志设置场合 重型重(Z)机动车行驶、停放的道路、场地 轻型轻(Q)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绿地,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的道路、场地 6、技术要求 6.1原材料 a灰口铸铁。 b球墨铸铁 6.2检查井盖的形状宜为圆形,也可以是方形或矩形。 6.3井盖与支座间的缝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检查井盖净宽JK(mm)缝宽a=(a1+a2)(mm) ≥600 8 +2 (-4) <600 6 ±2 6.4支座支承面的宽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检查井盖净宽JK(mm)支座支承面宽度b(mm) ≥600 ≥20 <600 ≥15 6.5井盖的嵌入深度。重型检查井盖应不小于40mm,轻型检查井盖应不于30mm。 6.6井盖表面应有凸起高度应不小于3mm。 6.7井盖与支座表面应铸造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以及有影响检查井盖使用性能的冷隔、缩松等缺陷。不得补焊。 6.8井盖与支座装配结构尺寸应符合GB6414的要求。其公差等级应不低于GB6414-86 CT10的规定并保证井盖与支座互换性。 6.9井盖接触面与支座支承面应进行机加工,保证井盖与支座接触平稳。 6.10检查井盖的承载能力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检查井盖等级试验荷载(kN)允许残留变形(mm) 重型360 1/300?D 轻型210 1/500?D 6.11井盖与支座间宜采用镀锌链条联接或其它形式的锁定装置。 7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 检查井盖应按成套产品(成套的井盖与支座)进行承载能力试验。 7.1试验荷载与允许残留变形应符合表4的规定。 7.2加载设备(井盖压力试验机) ±3%。 a刚性垫块 刚性垫块尺寸应为直径356mm、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上下表面平整。 b橡胶垫片 7.3试验程序 以1-3kN/s速度加载,加载到2/3试验荷载,然后卸载。此过程重复进行5次。 第一次加载前与第5次加载后的变形之差为残留变形,其值不允许超过表4中的规定。

环保设备防腐规范标准[详]

1.概述 1.1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环保工程项目碳钢、铸钢、低合金钢制造的定型设备(如减速机、泵、阀门、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气控制柜等)、非定型设备(如净水器、溶药投药箱、反应罐、溶气装置等)、管道、设备附属钢结构(包括斜梯、平台、栏杆等的防腐)生产过程中的涂漆质量控制。 2.引用标准 HG/T20679-90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 HGJ229-91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3.防腐范围 3.1公司所生产的环保设备、管道、设备附属等钢结构都必须按本规范进行防腐。 3.2通常所有定型设备(外购设备)在制造厂已涂好底漆和面漆,不作为防腐设计的范围。但应根据用户的工程项目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向定型设备的制造厂商提出特殊的防腐要求。 3.3所有塑料、橡胶、玻璃钢(含外覆玻璃钢)、陶瓷及其它耐腐蚀材料制作的设备和管道均不需涂漆。 4.职责 4.1设计所对设备提出的防腐要求负责。 4.2工程部和工程队对防腐的全面实施负责。 4.4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涂漆的环境、工艺材料、技术条件和人员的要求实施控制和监督负责。

4.5施工队从事防腐工艺过程的各类人员对涂漆质量负责。 4.6质检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并对施涂后的质量检验负责。 5.大气对钢质件表面腐蚀程度的分类 5.1大气中腐蚀物质可分为腐蚀性气体、酸雾、颗粒物(包括盐、气溶胶、粉尘等),滴溅液体等。它们对钢质件的腐蚀程度可分为强腐蚀、中等腐蚀、弱腐蚀三类。分别见表1、表2、表3、表4。 注:表中作用量“较多”系指酸雾经常或周期性出现,且可能在金属表面发生凝洁。“少量”系指酸雾量少且易扩散,不能在金属表面发生凝洁。

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附件1: 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一、设备的一般概念 设备分为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两大类: 1.通用设备 通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通用设备的范围包括各种泵类、压缩机、空分设备、冷冻设备、鼓风机、风机、抽油机:各种起重机、运输机、电梯、运输车辆、包装成型机械、称量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铸造机械、机修、电修、仪修设备;破碎机、离心机等其他机械及其配套电机和全部附属零部件等。 2.非标设备 非标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制造图纸,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范围包括各种分离、脱水、除油、过滤器;收发球器、缓冲、沉降罐、热交换器、冷凝器、加热器;各种加热炉和联合装置等。 3.属于设备的范围还包括 (1)随设备主体一起供货的配件、备件和梯子、平台、栏杆及阀门、法兰、管材管件。 (2)属于化验分析仪器、计量器、仪表及其台、柜、架等。 (3)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球光砂、触媒、干燥剂等。 (4)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一次性填充用油(透平油、变压

器油、润滑油等)。 (5)用于生活区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6)对制造厂以散装或成片、分段供货的塔、器、管、柜、空分装置等专用设备,除需要的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外,还应该将设备费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列入安装费内,具体划分:(1)散装或分片到货设备按30%列入安装费:(2)分段设备按10%列入安装费。 (7)所有电动阀、气动阀、滑阀。及直径大于等于300毫米的其它阀和所有引进阀门一律为设备。 二、材料的一般概念 属于材料范围; (1)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 (2)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的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 梯子、栏杆、支架、零部件及其它工艺金属构件。 (3)以成品、半成品供货的各种材质的管材、管件、阀门(除列入设备栏)法兰、 紧固件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金属构件、预埋件。 (4)设备内由施工企业现场加工的衬里材料、填料(玻璃钢、塑料、橡胶板、瓷 板、铝板、石墨板、铸石板等)。 (5)设备或管道由施工企业现场或所属预制厂预制的各种绝热,防腐、保温、刷 油用材料。 三、热力设备与材料 成套或散装供货的锅炉及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等为设备。

铸铁件通用检验标准

目的: 规范公司对铸铁件的检查验收。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铸铁件。 ※本标准是铸件的通用标准,铸件有特殊要求时,参见相关铸件分类验收标准。 3 验收标准: 铸铁件材质检验标准: 3.1.1球墨铸铁件材质检验标准: 球墨铸件材质验收标准应符合GB1348或EN1563:1997球墨铸铁的标准,以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延伸率)、球化率和渗碳体含量为验收依据,硬度、其它金相组织及化学成份做为参考。

灰铸件材质验收标准应符合GB9439或EN 1561:1997灰铸铁件的标准,以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和硬度为验收依据,金相组织及化学成份做为参考。 3.1.3.1机械性能检查:机械性能测试的试棒,每班次每种牌号至少浇一组,有新产品时增加一组,每组浇三根,若铸件进行退火处理,必须连同试棒(试块)一同进行热处理(若是渗碳体超标需热处理的件,按热处理后铸件本体的金相组织来验收)。机械性能试验:二根用于生产厂测试性能(第一根合格则该批次合格,余下试棒留存(留有生产日期、包次标识),在工厂存放,存放期三年;若第一根试棒不合格,测试剩余二根,若第二根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全部报废;若第二根合格,应加试第三根,合格则判定该炉产品合格,若第三根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全部报废)。材质检测报告存根(原始记录)保留11年。 常规灰铸铁试棒见下图:

常规球墨铸铁试棒见下图: 其余

其余 ASTM536标准(美标)试棒见下图 3.1.3.2金相组织检查:球铁铸件从每包铁水的最后一型附铸金相试块或铸件本体进行检验,依次往前直到合格(或本包铁水所浇铸件检验完)为止。附铸试块应能代表本体。试块不好,破件进行检验。对于灰铸铁件每炉铁水至少分析一件附铸试块或本体废件。若金相有问题,加倍抽查。金相本体试块应按天分类以月为单位保存,保持期6个月。检验报告保留11年。 3.1.3.3化学成份检查:每天必须分析每炉铁水(炉前)及至少两炉铸件(炉后)的化学成分。炉前主要化验碳、硅和硫;炉后碳、硅、锰、硫、磷、稀土、镁(灰铸铁件无稀土、镁两元素)全部化验。每天第一炉熔清后必须检测C、Si、Mn、S,之后C、Si每炉化验检测。化学成分记录要求齐全,归档存放保留11年。 铸件尺寸精度 3.2.1 铸件尺寸符合图纸要求,未注尺寸公差采用CT9公差,具体数值见下表:

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范本_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废”治理、综合利用以及与生产装置连接的环保设施和装置(以下统称环保设施)的管理。 (一)环保设施的范围 1、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的处理设施及设备。 (1)废水处理装置、中水回用装置。 (2)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 (3)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 (4)噪音防治设施。 2、综合利用设施。 (1)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综合利用装置及该装置的废物处理设施。 (2)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废渣中的有用物质生产产品的装置。 (3)废油、废热、废水回收设施。 3、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所增加的生产装置和设备。 二、职责 1、验收合格投运的环保设施,转入生产单位固定资产体系,由所在部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环保设施台帐;每月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技术部。

2、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3、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设施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施台帐。 4、污水站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技术部,并留存一份。 5、车间和电仪车间负责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施的长周期稳定运行。 三、管理内容 (一)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运行管理 1、环保设施所属部门要执行技术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3、环保设施所属单位要建立设备、装置运行、处理效果、操作记录等管理和统计台帐。并前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安全环保部。 5、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应制定环保设施故障时的紧急应急措施。环保设施需要停运时,环保设施所属部门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并及时向调度、技术部及主管领导电话报告,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完善手续。 6、环保设施需要拆除、闲置,由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报告技术部,由技术部向地方环境保护局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 7、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施,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综合考核,造成严重损失或污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环保设施检修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GB/T50531-2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87号 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31-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九月三日 网站统计前言 本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会同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共同完成。本标准是在国家有关设备材料划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和各行业有关设备材料划分的规定制订的。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设备材料划分分类。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以便今后修改。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参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中国石油总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 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陈东薛长立张德清张红娜席小刚舒宇 周尚洁张琼刘维陈友林卢立明赵曙平刘梅 主要审查人员: 霞李自林沈维春 网站统计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设备与材料合理划分,规范建设项目的工程计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在工程计价活动中设备材料的划分,以及设备材料费用的归类和计算。 1.0.3 设备材料划分是建设工程计价的基础,在编制工程造价有关文件时,应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对属于设备范畴的相关费用应列入设备购置费,对属于材料范畴的相关费用应按专业分类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 1.0.4 各专业部门或行业可依据本标准,在不违反本标准设备材料划分原则和分类的前提下,对专业工程的设备材料划分进行具体的分类规定。 1.0.5 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涉及设备材料划分时,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网站统计2 术语 2.0.1 设备 equipment 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成套装置等。 2.0.2 建筑设备 building services

铸造件通用检验标准 -

铸造件通用 检验标准 前言 铸造件的检验,以图纸为依据,如本标准与图纸不符,以图纸为检验标准。为了使检验工作走向标准化,加强中间过程质量控制,特制定本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压铸件及机加工的检验、验收。 2.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发布时,这些引用标准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标准将进行修定,因此,鼓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尽可能采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4054—83 金属涂覆层外观分级 GB/T 9286—88 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GB/T 6739—9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1733—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6742—93 漆膜弯曲试验(园柱轴) GB/T1732-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1771—9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污性能的测定

GB 5267—85 螺纹紧固件电镀层 GB 2792—81 压敏胶带180°剥离强度测定方法 GB5935—8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孔隙率测试方法 GB6463—86 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厚度测量方法评述GB10125-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5270-86 金属覆盖层结合力及脆性测试 GB/T1182-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3.目的 3.1确保压铸件判定的统一标准; 3.2指引QC检验,将所有检验动作标准化。 4.定义 磨花/磨痕:产品表面由于摩擦而造成的擦花痕 刮伤/划伤:产品表面由于与尖硬物摩擦而造成的刮痕/划痕。 刀痕:因用锉刀或机加工时刀具所留下的痕迹 砂带痕:因用砂带打磨所留下的痕迹 拉模伤:顺着出模方向遗留在铸件表面上的拉伤痕迹。 凹陷:平滑表面上凹瘪的部分或者成型过程中填充不完整的部位 压伤:切边模冲压或机加工时挤压所留下的痕迹 碰伤:产品表面,边角受碰撞引起的变形痕迹

灰球铸铁铸件检验标准 完成版

液压铸铁铸件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灰铸铁和球墨铸铁铸造的液压铸铁件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缸和液压阀等液压元件的铸造承压壳体或结构件的铸件。 本标准使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中铸造的灰铸铁件,使用其他铸型铸造的灰铸铁件也可以参考使用。 2.术语和定义 GB/T 5611确立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铸件的主要壁厚 relevant wall thickness 铸件的主要壁厚是指用以确定铸件材料力学性能的铸件断面厚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2)石墨球化处理 graphite spheroidizing treatment 在铁液中加入球化剂,使铁液凝固过程析出的碳形成以球状石墨形态为主的工艺过程。 3.灰球铸铁件 3.1 灰铸铁件 3.1.1 灰铸铁牌号 本标准的材料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 5612的规定。 本标准中,单铸试棒是以直径Φ30mm的单铸试棒加工的标准试样所测得的最小抗拉强度。附铸试棒(块)是根据铸件的实际壁厚,选择相应的截面尺寸与铸件一同冷却的附铸试棒(块)加工的标准拉伸试样。本体试样为取自铸件本体材料制成的标准拉伸试样。标准拉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按GB/T 9439-2010的规定。本公司常用的HT200、HT250、HT300及HT350灰铸铁件的力学性能及金相组织见表1。 3.1.2 灰铸铁件的化学成分 若需方的技术条件中包含化学成分的验收要求时,按需方规定执行。 若需方对化学成分没有要求时,化学成分由供方自行确定,化学成分不作为铸件的验收依据。但化学成分的选取必须保证铸件材料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力学性能和金相组织的要求。 化学成分的检测频次和数量,供需双方商定或由供方自行确定。 3.1.3 灰铸铁的力学性能 在单铸试棒上还是在铸件本体或附铸试棒上测定力学性能,以抗拉强度还是以硬度作为性能验收指标,均必须在订货协议或需方技术要求中明确规定。铸件的力学性能验收指标应在订货协议中明确规定。 本标准规定的力学性能指标和金相组织是铸件验收的主要指标。 3.1.3.1 抗拉强度 1)单铸试棒的抗拉强度 本标准依据直径Φ30mm单铸试棒加工的标准拉伸试样所测得的最小抗拉强度值,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常用的HT200、HT250、HT300及HT350四个等级的铸铁件抗拉强度,各等级的最小抗拉强度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2)附铸试棒(块)的抗拉强度 附铸试棒的抗拉强度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3)铸件本体试样的抗拉强度

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讨论稿) 为了防止设备材料订货漏项或重复订货,现对材料与设备的划分原则予以明确。其中设备由东方特钢订货,材料由施工单位订货。 本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原则以原冶金部1992年颁发的(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依据,并补充明确如下: 1. 各类溜槽、安全罩,各种管道及支(吊)架,各类支柱、平台、护栏、梯子、通廊及预埋件等属材料。 2. 直径Dg在200mm及以下的分(集)气(汽、水或其它公辅介质)包属材料。 3. 通风除尘、排烟的烟囱、风口、风帽、支(吊)架、各种风管及其附件、配件属材料。 4. 料仓、渣沟内衬板属材料。 5. 水池、沟槽的闸板、提升机构属设备;闸板框架属材料。 6. 不随整机供货的工艺钢结构属材料。 7. 直径Dg在300mm及以上的手动阀门、公称压力在2.5MPa及以上阀门、电动阀、液压阀、气动阀门、合金钢阀门(不分口径)均属设备。除设备本体阀门外,Dg在300mm以下,压力2.5MPa以下的手动阀门属材料。 8. 低压管件、各种栓类、三通、四通、弯头、大小头、堵头以及管道上阀门的各种法兰、各种连接螺栓及垫片属材料。设备上的配套成对法兰、螺栓螺母、成对垫片等紧固件由设备订货成对供应。管道中的弹簧吊架、氧气管道中的Y型三通阻火管(不含铜质)属材料。 9. 除软水系统外,直径在DN300 mm以下的各种伸缩节、橡胶

补偿器属材料;不论口径大小的不锈钢波纹管补偿器均属设备。各类干湿式排水器、各种百页风口、各种消音弯头、1.0MPa以下的压力表阀属材料。 10. 凡在设备图中出现的设备底座、设备基础螺栓和设备各部分连接件均属设备。在设备安装图和土建施工图中出现的设备基础螺栓、底座及其它紧固连接件属材料。不随标准设备成套供应的以及非标准设备图纸规定数量以外的各种标准连接件、垫圈、弹簧属材料。 11. 液压系统站内管件属设备;站外以设备本体进、出口管网的第一个法兰或阀门为界,站外配管中标准管件(含厂标),即各类管道、管接头、弯管、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均属材料。 12. 集中润滑系统的给油器、压差开关、过滤器均属设备;配管中标准管件(含厂标),即各类管道、管接头、弯管、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均属材料。 13. 设备本体需灌注的油脂、化学药品、填充料以及变压器用油、油开关用油、玻璃钢冷却塔填料属设备;安装清洗介质属材料。 14. 各种标准、非标准交直流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盘(箱)、操作台、信号屏属设备;拉线箱、端子箱、分线箱、插销箱、非标照明盘(箱)、各种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属设备。0.5KVA照明变压器、灯具、电扇、插座、按钮、接线盒等线路器材属材料。 各种容量的电机、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自动开关、电阻器、电抗器、静电电容器、接触器、启动器、整流器、万能开关、按钮、热元件、继电器、限位开关、电工仪表属设备。避雷针、500V以下闸刀开关、保险器、电铃、信号灯、小型开关、各种电阻、电容元件、端子板属材料。 15. 高低压电缆、通讯电缆、同轴电缆、光纤电缆、电线、电

铸铁件检验标准

铸铁件检验标准 一、检验项目、装配尺寸、性能、外观颜色包装。 二、检验方式:实配、测量。 三、抽样设计及允收水准 3.1依照一般检查水平:Ⅰ级进行抽样。 3.2、每批从四点以上分散随机抽样。 3.3严重缺陷[CR]AQL=0,主要缺陷[MA] AQL=,次要缺陷[MI] AQL= 四、检验内容: 4.1 尺寸: 4.4.1 烤板、烤网类一般检验长度与宽度尺寸,除特殊要求外,公差一般为±1.5mm。 4.4.2 炉头类除了检验长度与宽度尺寸外,依照相应进料检验标准对其它重要装配尺寸进行检验。 4.4.3 其它不便检测之装配尺寸可利用检具或实配件进行检验。 4.2 外观、亮度及颜色: 4.2.1铸铁烤漆件 a. 刮边平直,无披锋、利边及尖角,无裂纹,无气孔起皮,浇铸不足、冷隔、沙粒、蚀料 等铸造缺陷。所有孔洞<3mm x 1mm(深),且在100mmx200mm范围内不超过3处。 烤板烤网变形量:面≤ mm ,边≤2mm ,四脚(四角)≤2mm. b. 炉头类所有燃烧孔均匀及引火槽无堵塞,无明显扭曲,任何方向弯曲变形量<3mm. c. 烤板烤网类需无毒黑漆处理,炉头类普通黑漆处理。颜色、亮度与确认的检验样板一致。 整体涂层均匀,油漆层完全烘干,无刮花、碰伤、气泡、漏喷、喷流、生锈等不良情形。 4.2.2 搪瓷铸件 a. 瓷层均匀并完全覆盖基体,无烧焦、正面无明显焦点,无明显气泡,无毛刺。表面瓷层 无开裂,无裂纹,无污点,无杂色点等。 b. 无掉瓷爆瓷,正面无疤痕,侧面背面疤痕≤3mmx3mm且不超过3处,表面流痕≤3mm且不 超过3处。正面无搪瓷缺失,背面侧面搪瓷缺失≤3mmx3mm 且不超过3处。 c. 搪瓷铸件颜色、光泽与确认之样板一致. d. 铸件变形量:面≤3mm,边≤2mm , 四脚(四角)≤2mm。 1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实行污染 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工 作当做企业第一要务。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检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 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候、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 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做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 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 工过程要防止生产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 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他单位利用的 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 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 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 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 造成污染转移;

材料与设备的划分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 1、材料与设备的划分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者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定型(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2)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不起单元工艺生产作用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2、设备与材料划分举例 1、电气工程设备与材料 (1)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器、磁力启动器、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均为材料 (3)小型开关、保险费、杆上避雷针、各种避雷针、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 (4)各种装在墙上的小型照明配电箱、0.5kw照明变压器、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等小型电器均为材料。 2、通风工程设备与材料 (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机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均为设备。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调节阀、风口、消声器、及其他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3、管道工程设备与材料 (1)公称直径在300mm以上的阀门和电动阀门为设备 (2)各种管道、公称直径在300mm以内的阀门、管件、配件及金属结构件等均为材料 (3)各种栓类、低压器具、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现场自制的钢板水

铸 件 检 验 规 范。

采购物品检验规范(铸件) 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对铸件质量控制,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质量,特制订潍坊中云机器有限公司铸件进厂检验办法。 适用范围:进入本公司的所有铸件。 内容:铸件的检验主要包括铸件表面质量的检验和铸件内在质量以及铸件质量的综合评定。本公司主要进行铸件表面质量的检验,其他均不做检验。 铸件表面质量的检验: 1、铸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孔眼(气孔、缩孔、渣眼、砂眼、铁豆),裂纹(热裂、冷裂、温裂),表面缺陷(粘砂、结疤、夹砂、冷隔),形状缺陷(多肉、浇不足、变形、料口毛刺)等影响产品的外观和强度缺陷。 2、进厂的铸件表面必须清砂干净,铸件缺陷修补部位应打磨平整,无凹凸、裂纹等缺陷。 3、铸造的毛坯材质符合图纸资料要求,检测铸铁、铸钢铸铝等毛坯件具体的化学成分不作分析。 4、定期对零件的硬度进行抽检,抽检率10%。 5、模具毛坯的几何形状和尺寸符合图纸资料要求,要求加工处要留有足够的加工量,错型公差符合要求(检测以单边最小数为准),具体尺寸见下表(单位:mm): 6、铸件表面不能有裂纹,毛坯的浇口、顶杆痕迹允许留有痕迹,但必须留有加工量,可以通过加工去除表面痕迹。 9、铸件加工后的表面不允许有铸态表皮存在。 10、铸件螺纹孔内螺丝旋入四个螺距之内不允许有缺陷,四个螺距之外缺陷直径不大于1.5mm,且整个螺纹孔内不多于2个。 11铸件的尺寸检验公差值按照下表执行,一般取其最低的一级执行: 铸件尺寸公差值(GB6414—1999)

12、为避免成批铸件因尺寸不合格报废、保证铸件满足机械加工和使用性能要求,在检验铸件尺寸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2.1铸件的尺寸和几何形状应符合零件图与铸件图要求。 12.2外购铸件首次必须将模样或首件送检,并认真填写检验记录。 12.3铸件进厂应按10%进行抽检,若铸件尺寸不合格时,应逐件进行检验,不合格的铸件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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