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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裁判态度(以民商事审判标兵深圳中院为例)

判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裁判态度(以民商事审判标兵深圳中院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在面对一些具体的情形是如何依据该规定认定合同无效,致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分担比例等,我们以民商事审判的标兵深圳中院为例,整理了深圳中院2015年的房屋租赁案件裁判文书,从中选出七个具有代表性的裁判结论。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案号】(2014)深中法房终字第1912号【案情概述】2013年8月30日,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乙方租赁甲方的位于深圳市XX广场XX层的铺位并已实际经营。2013年11月25日,由江苏省某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工程施工联系单》,载明承租人承租的物业根据消防要求,达不到消防验收条件。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发出《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确认XX广场XX层相关情况的复函》如下:一、XX广场某XX层擅自将部分设备房和停车位改建为商铺,现商铺面积约3500平方米,

涉嫌改变了原部分设备用房及停车位的使用性质。二、经查,2002年11月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项目未在我局办理过XX层改变使用性质的施工图修改。【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涉案房屋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出租人对涉案租赁物是否享有使用权,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的租赁合同无效的范围。虽然改变房屋用途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案商铺在开业前也应当进行消防验收,但上述规定并非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以此认定涉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果上述问题属实,承租人可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上述问题作出行政处理,至于上述相关问题是否导致承租方产生损失等民事纠纷问题,当事人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二、出租仅取得了《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的住宅,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523号【案情概述】2008年9月1日,深圳市龙岗区某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江某某出具了一份《龙岗区某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准予住宅施工。后该住宅由谢某某(江某某的儿媳)出租给某某公司使用。【法院观点】原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所有人虽取得深圳市龙岗区某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龙岗区某

某街道原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但未领取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某某公司、谢某某签订的《租房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深圳中院对原审法院的判决予以维持。三、在《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上加盖数层后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1751号【案情概述】2014年7月26日,朱某某、谢某签订了一份《某某房屋承包租赁合同》,约定朱某某将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XX两栋数层高的自有物业承包给谢平代为管理。后法院查明,租赁房屋并未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根据朱某某提供的租赁房屋的《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显示许可建设的仅分别为2层和3层的私人住宅。【法院观点】原审法院认为:出租人就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朱某某、谢某所签订的《樟坑房屋承包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的房屋,已超出及其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范围,则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深圳中院认为:涉案两栋房屋均未按《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存在违法加建的情形,原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认定涉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认定正确。四、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

产分割为若干间并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1087号【案情概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X号六层住宅X栋X号的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156.72平方米。X栋X号房产被分割成若干套房产并用于出租,其中的一套被出租人何某将X栋X房出租给承租人。【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涉案房产原来经过了规划验收,在何某将涉案房产改建为11间房屋后,变更了原来的规划,何某应就改建行为另行申请变更规划,获取有关部门的同意。何某在一、二审没有提交经过规划部门同意的变更涉案房产原来规划的有关文件,因此,本院认定涉案房产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何某与王某签订的涉案房产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延伸】不同的合议庭对此问题可能持有不同的裁判态度,在(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617号判决书中,原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判决各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合同解除的责任。深圳中院认为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某某公司在装修中将涉案房产分隔成若干小间,而深圳市公安局南山派出所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治“房中房”温馨提示》已确认将房屋分隔成若干小间出租、居住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应予以整改,并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判决。五、取得了《建筑许可证》的村民住宅拆掉重建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1905号【案情概述】1987年,深圳市xx管

理区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了x建证第(xx)xx号《建筑许可证》,批准在xx宅基地上建房一栋三层,共计240平方米。后,陈某某拆除了原房屋后重建了一栋房屋,2009年11月23日,深圳市福田区xx街道办事处出具《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普查申报表》(普查申报编号:xxxxxx),显示:涉案房产所在的建筑层数共七层,用地面积460平方米,批准文号“上建证第(xx)xxx号”。陈某某将重建楼房中的部分房屋出租给了周某某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陈某某在二审中确认涉案房屋在九十年代重建时,没有办理报批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陈某某与周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六、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出租人需承担部分责任

【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615号【案情概述】2012年6月29日,平某公司将深圳市xx区xx办xx工业区某栋1-4楼的厂房出租给某某公司使用。2012年7月4日,某某公司将xx区xx办xx工业区某栋一楼的厂房租给葛某某,租赁期内深圳市普降暴雨,涉案房产被水浸,造成葛某某财产损失,对于葛某某的财产损失,某某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后,涉案房产被原审法院认定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

签订的“承租”涉案房产的《合作协议》为无效合同。【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某某公司将未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的房屋转租予葛某某,而葛某某亦未审慎核实房屋合法产权状况即承租涉案房屋,双方对于无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存在过错。本案中,暴雨水浸导致涉案房屋内设备及物品损坏,系因双方在履行无效转租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合同无效法律责任的规定,自应由双方当事人按各自过错程度对该损失进行分担。而某某公司上诉称水浸事故属不可抗力,其按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院认为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系立法针对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即违约责任所设的免责事由,而与合同无效法律责任的承担无关,不适用于本案纠纷。本案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协议》属无效合同,当事人在该合同中的相关免责约定一并无效,因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由法律直接特别规定,故既不存在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也不应依据当事人在无效合同中的免责约定来判定是否应承担合同无效法律责任。七、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承租人装修现值损失,出租人承担60%的责任【案号】(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484号【案情概述】范某某自以为承租人先后与某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多份,租赁房产多处,因涉案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范某某与某某公司签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法被法院认定无效。租赁房产的装修现值经评估合计为354419元。【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某某公司作为出租方,在涉案房产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出租涉案房产,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范某某作为承租方,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过错责任。原审酌情认定某某公司承担60%的责任,范某某承担40%的责任并无不当。【延伸】在没有其他原因,仅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对装修现值损失的分担比例,不同的合议庭有不同的分担比例,但出租人承担的限制损失的比例基本都在50%-70%的范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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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标准 版本

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出租方(甲方):________性别:____年 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年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 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 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 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

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保证金账户资金构成质押担保的认定标准--案件平息

保证金账户质押是银行与担保公司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时出现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该担保方式的产生有特定政策背景: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大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各地政府都在出台多种措施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合作,由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从银行贷款获取资金。实践中,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一般要求担保公司除提供信用保证外,还要开立保证金账户,按担保贷款比例存入资金并不得动用,在其担保贷款逾期时,银行可直接扣划保证金账户内资金用于代偿贷款。近年来安徽省各级法院受理了大量针对法院执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而产生的执行异议之诉,本案即为其中典型案例之一。类似本案案件审理中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商业银行对案涉账户的资金是否享有质押权。如果商业银行主张的质押权能够成立,则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只能冻结,而不能扣划该账户资金;如果不成立,银行对该账户资金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则该账户即与担保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无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直接扣划该账户资金。 一、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法律性质 审理本案首先需要正确认定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法律性质,然后才能根据其法律性质来认定相关生效条件是否完备,得出银行主张质权是否成立的裁判结论。质押分为 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关于账户质押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银行账户质押的实质是以未来债券出资的债权质押,所以应当属于权利质押。①存款人一经将金钱存人银行账户,就丧失了这些金钱的所有权,而只有权请求银行支付其账户上金钱债权,即账户金钱支付请求权,因此存款人不可能再就其账户中的金钱设定动产质权。账户质押的标的应当是账户金钱支付请求权,而账户质押的性质应为债权质押。②笔者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账户质押的性质应当属于动产质押,理由如下:1.《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据此,储户对存入银行的存款享有所有权,而不是债权。储户以账户资金为质物设立质权,应当属于动产质押。2.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存款人将资金存人账户后,银行并不向其签发法定的权利凭证。若认定账户质押为权利质押,则其成立还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才能成立。而至今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账户质押登记手续。而事实上账户质押普遍存在于银行业务实践中,其效力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确认。事实上司法解释已经认可了银行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享有质权。权利质押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由此也可以反推出保证金账户质押不应属于权利质押。3.《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该条规定的特户是账户的一种,且该条是位于动产质押章节之下。特户是金融机构为出资金钱开设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特定化以区别于普通账户,③故该司法解释也认定账户质押的法律性质属于动产质押且属于金钱质押的一种。综上,在现行法律语境下,保证金账户质押应当认定为动产质押项下的金钱质押。 二、保证金账户质押的构成要件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保证金账户质押属于动产质押。担保法规定,动产质权成立需要两项条件:其一是当事人之间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二是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质押的性质决定质物移交于质权人的占有并不改变质物所有权主体,否则就成为标的物的转让,而不是出质。但金钱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不同于其他动产,其权属确定遵循“占有即所有”的原则,换言之,金钱的所有权随着交付而绝对转移。因此,金钱质押不能通过直接移交金钱物理上占有形式进行,而需用特定的方式。对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篇一: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法释〔2009〕1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用途为写字楼,出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房屋附属设施:地板、吊顶、水、电、空调表。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至年前的使用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出租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写字楼使用,并遵守国家、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在该房屋内的一切活动均由自己承担后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金。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年租金按万元计算(该房屋

租金在年前保持不变)。 2、乙方支付租金方式如下:本合同签定后十五天内乙方支付甲方房租万元。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对租金收取给乙方负责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同意租金可开具装修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空调、通讯、设备、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停车费、再装修费用及其保证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时间和方式:按大厦物业管理规定自行交纳。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非乙方责任)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甲方可代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实用版

YF-ED-J975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共xx层,第xxx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租赁房屋产权的承诺。

最高院判例:买卖合同判例规则知识讲解

最高院判例:合同法纠纷案例指导 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合同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后,委托人可以选择是否行使介入权: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则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委托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不行使介入权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仍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纠纷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另行解决。 ——上海闽路润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钢翼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1期)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所涉的《购销合同》是闽路润公司基于兴盟公司的委托与钢翼公司订立,现尚无证据证明钢翼公司在与闽路润公司订立合同时明知闽路润公司是基于兴盟公司的委托与其订立的合同,故不能依据《合同法》第402条认定该合同直接约束兴盟公司。 《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隐名代理的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后,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委托人行使介入权,则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委托人代替受托人成为合同主体,受托人不能行使合同权利;委托人不行使介入权的,则合同仍约束受托人,受托人可以行使合同权利。在闽路润公司向钢翼公司主张权利之前,兴盟公司并未向钢翼公司主张权利,故不能认为兴盟公司已经行使介入权。既然兴盟公司没有行使介入权,则不是《购销合同》的主体,不享有《购销合同》项下的权利。 闽路润公司虽是基于兴盟公司的委托与钢翼公司订立《购销合同》,但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钢翼公司订立的合同,在兴盟公司并没有行使介入权的情况下,闽路润公司仍是《购销合同》的主体,有权行使《购销合同》项下的权利。因此,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闽路润公司有权解除《购销合同》,并要求钢翼公司返还货款。 2.在判定合同的效力时,不能仅因合同当事人一方实施了涉嫌犯罪的行为,而当然认定合同无效。此时,仍应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判断,以保护合同中无过错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在合同约定本身不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下面是在线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xxx)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易版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易版 公司办公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标准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标准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标准范本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借款纠纷”司法观点集成(2005-2014) 来源:法律讲坛日期:2014年11月19日11:26 阅读提示:本文共收录24则案例,分五个小节(程序、合同效力、债权债务转让、借款担保、其他),均是围绕借款合同纠纷中系列问题展开,均收录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第一节:程序 一、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与山东鲁祥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嘉祥景韦铜业有限公司、陈中荣、高学敏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2007)民四终字第28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8年第12期 裁判摘要:原告据以提起诉讼的基础法律关系涉及多份借款合同,虽然借款人为同一主体,但是,为多份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均系多人,各担保人所提供担保的对象、金额、方式也不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此类诉讼的合并需要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否则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合并审理。 本院认为:上诉人瑞华公司据以起诉的基础法律关系涉及多份借款合同,借款人为鲁祥集团和景韦公司两家公司,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既有多个自然人又有多个法人,各担保人所提供担保的对象、金额、方式也不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此类诉的合并需要当事人同意和人民法院许可。而作为本案当事人之一的黄岗集团对上诉人瑞华公司在原审法院提起的诉讼明确提出了管辖权 异议且不同意合并审理,原审法院也不认为本案可以合并审理,因此,上诉人在原审法院所提起的诉讼不具备法定的合并审理的条件。上诉人的上诉无理,依法应予驳回。 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与昆明新人人海鲜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07)民二终字第2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8年第9期 裁判摘要: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鉴于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其在各企业法人中的法定职权与义务基本相同,故在向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篇一: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 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法释〔20XX〕1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 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 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租赁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租赁合同 篇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时间:20XX-12-17|作者:张新祺|浏览:51710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文本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参 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共xx层,第 xxx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租赁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目录及判决要点整理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刊登案例整理 2008年第1期 河北胜达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16 〃签字盖章的效力表明合同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还具有使合同相对人确信交易对方、确定合同当事人的作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山东省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房屋与所在划拨土地一同抵押的,土地应登记,未登记的无效;仅抵押房屋并登记的,不涉及土地。 中国恒基伟业集无国籍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与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仲裁条款有独立性,约定解决争议的准据法不适用于仲裁条款,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仲裁约定又不明确的,应适用法院地法审查仲裁条款效力。 吴林祥、陈华南诉翟晓明专利权纠纷案 〃公司董事高管侵权,公司无法起诉的,股东可起诉;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属于单位。 杨庆峰诉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工伤认定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包括工伤事故导致的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一年内申请工伤的,不超过时效。 2008年第2期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18 〃公司的分支机构无独立资格,其是否完成注销登记不影响公司行使分支机构的权利义务。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26 〃最高额保证较主合同而言相对独立性较高,保证范围是最高额保证期间已发生的债权和偿还债务的差额,而非该期间已到期债权的余额。 〃票据无因性,票据基础独立于票据关系,前者效力不影响后者效力。 刘志兵诉卢志成财产权属纠纷案-36 〃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对价,受让时善意,或变更登记或交付。未在二手市场内取得他人合法所有的机动车,不能证明善意及支付对价,不是善意取得。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40 〃服务标志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93年以后中断使用三年的不得再使用;在先使用人规范使用则不侵权,但突出商标名称或与字号分开使用使人易误认的,侵犯他人商标权。 2008年第3期 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但起诉前已获得土地证或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同意的,合同有效;合同约定由纳税义务人以外的人交纳税款不违反规定,该约定合法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word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阳光小区东侧C2商5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程度:大理**梯和地面、楼上卫生间、隔间、阁楼、装潢灯饰、卷帘门、厨房:设施设备(电表、水表、其他无)完好无损。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房屋原样交给甲方,如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每年房屋租金为元(人民币 ),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时,缴纳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赁年后,房租随市场行情变动。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 3、承租后,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

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费用乙方概不负责。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出兑,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时,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若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此房屋,则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对房屋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已交的房租费不予退还。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511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最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最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元。 三、租金于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计罚。若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

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全文(2017最新版本)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除房屋租赁之和解协议(p)

和解协议 甲方:,性别:,汉族,年月出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房屋”)用于居住使用。双方约定房屋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后乙方单方面无故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现甲、乙双方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条文,秉承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依照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的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中途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冲抵违约金。双方约定协议约定,保证金为二个月租金,即双方租赁关系的补偿金全额应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支付租赁合同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元(比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赔偿款项减少人民币____元),乙方已经支付了部分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即,乙方实际需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柒仟伍佰元),甲方今后不再因此事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将赔偿金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柒仟伍佰元)一次性以现金的付款方式交予甲方。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包括未能按照本协议及时全额支付补偿金,乙方除了应向甲方全额支付补偿金外(未支付部分),还应当按照上述补偿金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

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租赁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

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 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 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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