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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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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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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纳申请人;一联留档。

申请医师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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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ocsj.com/doc/eb6376990.html,/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纳申请人;一联留档。

申请医师重新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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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你(单位)申请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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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修改和更正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

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管理及完善医师网络信息的通知】、【省卫计委、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及办理程序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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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

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你(单位)申请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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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

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你(单位)申请医师执业证书注销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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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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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护士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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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换证加重新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你(单位)申请护士换证加重新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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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护士延续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你(单位)申请护士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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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执业证书信息更正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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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你(单位)申请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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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重新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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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注销注册办事指南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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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办事指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本告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纳申请人;一联留档。

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事指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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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告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纳申请人;一联留档。

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疗机构检验办事指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你单位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需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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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疗机构变更办事指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纳申请人;一联留档。

隆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医疗机构注销办事指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你单位申请医疗机构注销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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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市直医疗机构医师 所需材料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4、5条: (一)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申请注册者,需提交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经3-6个月培训) 5.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广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6.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7.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8.《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情形者提供)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窗口办理流程:递交申请→窗口人员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符合条件,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后送市卫生

医师执业注册若干问题解释

医师执业注册若干问题解释和相关表格 一、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此处指定医院为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中医院);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注册时还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原件。 二、变更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执业记录栏须有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记录或结果通知书,通知书见附件5);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见附件2,此处指定医院为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中医院);

5、非本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须有医师定期考核记录);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备案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注:医师执业范围须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之内; 5、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等(需注明聘期)。 四、医师注销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见附件3); 2、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文件。 五、主执业机构(执业医师) 1、一个执业地点下,只能有一个主执业机构,同时可以在多个其他机构备案,备案机构的数量不限。 六、多个执业地点(执业医师) 1、执业医师可以注册多个执业地点,每个执业地点下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 2、多个执业地点之间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必须一致。

2017年最新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注册申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科目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目说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发布时间:2017-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8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新版)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2月28日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

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发布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完整版) —

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本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务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办理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审批条件 (一)执业注册(首次)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西畴县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登记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两年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重新注册准予批准条件: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和首次注册中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 1 - / 7

2018年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一般在3月份,相信很多考生比较关心如何注册?下面考中榜医考分享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流程完整版 注册流程 一、打印成绩单 2017年医师笔试成绩单将全部采用自行打印,并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已开通打印入口,请广大考生尽快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特别提醒:成绩单是考试考试合格的成绩证明,请按时打印。) 二、合格材料领取 1、医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由各个考点集中发放,通知考生领取,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个地区的时间不尽相同,详情请关注新阳光教育医考培训微信公众号。 2、其它材料 在领取医师资格证的同时,各考点会发放如下材料: (1)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三、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一)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允注册情形如下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新版)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就是医师执业注册得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得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得,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得;(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得;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得;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得;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得;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她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得;(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得其她情形得。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就是指执业医师执业得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得省级行政区划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得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得县级行政区划。执业类别就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与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执业范围就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得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得专业。 第八条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得执业地点、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从事相应得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得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得人员,应当向该机构得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得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得其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样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玲 : 周姓名 执业医师: 级别资医师格床: 临 类别: 201251110XXXXXXXXXXXXXXXXXX编师资格证书码医 : 11052000000XXXXX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此栏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日填表时间月XX: XXXX年X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明填表说、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l 、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2. 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X 本 近 出生年XXX X XX所学系、专XXX 家庭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 专业技术职务任 XXXXXXXXXXXXXXXXXXXX 资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医原执业机构名称登记登记号XXXXXXXXXXXXXX 原执业机构地 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XXXXXX 临床原执业类别执业医师原执业级别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须知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受理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卫生局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 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所交资料均要求为A4纸,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袋;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 一、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2、《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3、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照片背景色须相同)五张(含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8、申请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需在二年内申请注册;逾期未注册者,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2、《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3、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照片背景色须相同)五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9、从其它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变更至我局注册者,还须提交《变更通知单》; 10、变更执业范围者,还须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两年或者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师证书补办提交材料清单 1、《重庆市医师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在我市发行的报刊杂志上的《遗失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含补办申请审核表上粘贴1张); 5、《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者,还须提交《授予医师资格申请审核表》; 6、《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者,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医师变更注册(新完成)

医师变更注册 一、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 二、审批部门 核发拟聘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 7、医师定期考核证明(执业未满两年的除外)。(二)医师主执业机构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医师执业范围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业务培训考核证明》(在该机构进修拟注册专业连续两年以上)或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四)医师执业类别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申办医师执业变更注册承诺书

申办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承诺书 区(县)行政审批局: 本单位(人)于年月日向贵部门申请办理 事项审批,并按照规定要求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审批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本单位(人)承诺完全按照贵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 3、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4、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5、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

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7、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签字(盖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注: 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行政审批局存档,一份由申请人保存。 2、审批进件时,提交的该承诺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网上申报的,在网上录入承诺人姓名,领取决定书时,将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递交。 3、自然人作为申请主体的,必须由其本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主体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在作出承诺前,必须仔细阅读,准确理解承诺书的内容,然后作出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申请人一经签字、盖章即被视为作出承诺。 5、横线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医师资格级别: 类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4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6、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9、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二年内首次注册者不填写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和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考核和培训机构或组织的意见栏目。 11、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2、执业范围按《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填写。

姓 名 性 别 近期 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 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 历 所学系、专业 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码 申请执业 机构名称 及登记号

申请执业机构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执业类别 获得执业助理医 师资格的时间 获得执业医师资 格的时间 何时何地因何 种原因受过何 种处罚或处分 个人工作经历 时间单位技术职务证明人

(新版)医师注册及变更所需材料

二、医师变更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取消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取消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取消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执考过后必看】

1.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去拿医师资格证和成绩单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瞅着通告看什么时候去拿。 2.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准备以下资料: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 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印件,不要紧) 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

会有几块钱不同)。)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好多人都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了不知道怎么注册现在我就告诉下大家哦,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科室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3.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级别: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材料。 1、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3)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4)法定代表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7) 法定代表人健康体检表。 8)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2、变更负责人: 1)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3、增设诊疗科目 1)业务用房的平面图及产权证明; 2)拟设诊疗科目医护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与拟设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清单。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4、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相关批准文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5、变更床位(牙椅)数。 1)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是否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意见。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6、诊疗科目变更: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诊室设置平面图,设备清单,执业人员聘用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选址可行性报告,用房产权证或租赁证明,诊室设置平面图。

医师申请变更注册

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须知 一、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二、审批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核发 (一)受理 申请人(指在经朝阳区卫生局设置审批的医疗机构或在其执业的医师)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 受理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签收《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审核人员审核。 (二)审核 承办部门科室主管人员依据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审核标准对送审申请材料的齐全、规范、有效性进行审查,签署拟办意见,送复审人员复审。 承办部门科室负责人对送审材料和受理程序进行复审,签署核准意见,送主管局长审核。 (三)审定 主管局长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并签署审定意见。 (四)核发 局长按审定标准对审定意见进行审定并签署核批意见。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变更注册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到受理人员处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申请答复。 三、办理条件: 朝阳区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医师。 四、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同意受理后30日完成。 六、提交材料 一、本区内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1)(每人一份); 2、授权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3、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A4纸复印件; 8、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9、《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0、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附件4);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 二、本区向外省(市、区)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授权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2、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一式二份); 4、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张);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三、外省(市、区)向本区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表(每人一份)(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3、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8、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张); 9、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附件4); 10、原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出据的变更通知书;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 12、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审核表的照片相同); 四、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取得地方身份证的)申请变更执业注册: (一)首先要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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