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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参考书目

第一部分基础教科书——适合初级读者

1.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教出版社、北大出版社2000年版;

2.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赵相林:《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张仲伯主编:《国际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

5.李双元:《中国国际私法通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3版;

6.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袁成第:《国际私法原理(西政学子文库) 》法律出版社2003版。

第二部分专论部分——适合中级以上读者

一、国际私法总论

1.李浩培:《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 王铁崖:《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黄进:《宏观国际法学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肖永平:《法理学视野下的冲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5.沈涓:《冲突法及其价值导向(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徐冬根:《国际私法趋势论》(国际法论丛)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版;

7.刘卫翔等:《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8.邓正来:《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9. 张翔宇:《现代美国国际私法学说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10.李双元主编:《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 李双元:《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的趋同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2.宋晓:《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武大出版社2004年版;

13.曾涛:《示范法比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14.赵相林主编:《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二、国际私法分论

第一编——物权部分

1.赵相林主编:《国际产品责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曹建明:《国际产品责任法概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

3.刘益灯:《国际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第二编——商事合同

1.沈涓:《合同准据法的解释》,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邵景春:《国际合同法律适用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王军、陈洪武:《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1年版;4.傅静坤:《契约冲突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王国华:《海事国际私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版;

6.何其生:《电子商务的国际私法问题》,法律出版社2004版;

7.肖凯:《跨国证券交易的国际私法问题》,武大出版社2008年版。

第三编——婚姻家庭继承部分

孟宪伟、王玉洁:《涉外婚姻家庭与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三、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编——国际民事诉讼部分

1.李浩培:《国际民事程序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李双元:《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第2版) 》,武大出版社2001年版;

3.李旺:国际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 》,清华出版社2003年版;

4.杜新丽:《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谢石松:《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6.刘仁山主编:《国际民商事程序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7.刘力:《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8.徐卉:《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张茂:《美国国际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李玉泉:《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武大出版社1998年版;

11.徐宏:《国际民事司法协助》,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二编——国际商事仲裁部分

1.谢石松主编:《商事仲裁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韩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 朱克鹏:《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 赵健著:《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 宋连斌著:《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6.宋航著:《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7.赵秀文:《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宋连斌:《国际商事仲裁资料精选》,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四、区际私法

1.黄进:《区际冲突法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

2.黄进主编:《中国区际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沈涓:《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肖永平主编:《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第三部分论文集及其它

一、论文集

1.韩德培:《国际私法问题专论(研究生教学用书)》,武大出版社 2004版;

2.丁伟、朱榄叶:《当代国际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国际私法卷》,中国法制出版

社2002年版;

3.肖永平:《肖永平论冲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国际法学精萃(2002-04年卷)(中国法学精萃系列丛

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后改为高教出版社)。

二、国际法人物志

1.王铁崖:《王铁崖文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李浩培:《李浩培文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韩铁:《风雨伴鸡鸣-我的父亲韩德培传记》,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4.韩德培:《韩德培文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倪征日奥:《淡泊从容莅海牙》,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三、国别国际私法研究

比较法是国际私法之母,我们要先比较各国对待同一法律制度有什么不同,再通过冲突法规范解决法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还要对各国的国际私法本身进行研究,也就是比较国际私法的研究,而其前提就是国别国际私法的研究。近年来,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在国别国际私法研究方面,有美国、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荷兰等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私法研究。

1.韩德培、韩健:《美国国际私法(冲突法)导论》,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2.陈卫佐:《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刘卫翔:《欧洲联盟国际私法(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4.刘仁山:《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袁泉:《荷兰国际私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6.黄进、郭华成:《澳门国际私法总论》,澳门基金会1997年版。

四、国际私法译著、台湾地区、国际私法史料

1.[法]亨利?巴蒂福尔等著:《国际私法总论》,陈洪武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版;

2.[英]J.H.C莫里斯:《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3.[德]马丁·沃尔夫著:《国际私法》,,李浩培等译,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

4.荣格:《法律选择与涉外司法》,霍政欣等译,北大出版社2007年版;

5.[德]克格尔:《冲突法的危机》,肖凯等译,武大出版社2008年版;

6.柯泽东:《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卢峻:《国际私法之理论与实际》(二十世纪文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8.[日]山田三良《国际私法》(中国近代法学译丛)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9.[加]威廉.泰特雷:《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刘兴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

10.[英]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附件部分

一、国际私法相关网站推荐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en-index.htm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中国外交部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中国民商法律网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index.asp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https://www.docsj.com/doc/ea2370784.html,/中国仲裁网

二、国际私法学习和参考资料:

1.李双元、欧福永、熊之才编:《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

2.徐冬根、单海玲、刘晓红主编:《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国际私法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韩德培编:《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5.《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编,人民法院出版社(连续出版物);

6.肖永平:《国际私法-论点.法规.案例》(21世纪法律教育法规丛书),法律出版社2004版;

7.黄进、何其生、肖凯:《国际私法:案例与资料》,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三、国际私法案例集:

1.黄惠康、黄进:《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成案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杜新丽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王军主编:《国际私法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林准主编:《国际私法案例选编》,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四、国际私法相关期刊:

较为集中刊载国际私法论文及资料的期刊有:《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8年创办并出版至今)、《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武大国际法评论》、《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政法论坛》、《武汉大学学报》、《国际经济法论丛》、《国际商法论丛》、《民商法论丛》等。

注:

这是近年国际私法出版物中相关资料的一个书单,并非全部,而且有些书籍也存在再版的情况。

曾涛整理于2009年11月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库题库及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2、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3、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869篇)

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则》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或留置送达?( ) A、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丽贝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可向丽贝卡公司在中国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6章>第3节>国际司法协助 【答案】:C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AB错,不是任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都可以送达。C正确。D错,业务代办人应当是有权接受送达的,而不能是“任何”业务代办人。 2.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1节>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B 【解析】: 依据《法律适用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但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

国际私法试卷A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卷A及答案

《国际私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 20分。) 、被西方学者尊称为“国际私法之父”的学者是) A、杜摩兰 B、萨维尼 C、巴托鲁 D、孟西尼 、目前,我国对中国内国法人的确定,则采)。 A、实际控制说 B、法人住所地说 C、 D、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 、在国际私法的渊源中,()是最主要的A、国内成文法B、国内判例C、国 D、国际惯例 、在目前从事统一国际私法工作的有影响的国最有成效、最富影响的当首推()A、联合国B、泛美会议C、海牙国际 D、美洲国家组织国际私法会议 、自1878年福果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反致制度B、识别制度C、公共秩序 D、先决问题制度 、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属于) 、范围B、系属C、准据法D、、“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依法律论”,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 )。 、《永徽律》B、《法国民法典》C、《马

伐利亚法典》D、《意大利民法典》 8、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的,其方式有效:(1)行为地法;(2)立遗嘱地法;(3)立遗嘱死亡所地法;(4)立遗嘱人死亡国籍国法。这是一条()冲突规范。 A、单边 B、双边 C、选择性 D、重叠性 9、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方面的问题。 A、离婚 B、船舶碰撞 C、违约 D、诉讼程序 10、甲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法律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律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法律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甲国法律,这构成()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连续反致 11、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一般法理 D、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12、我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设代表机构,采取的是() A、特别认许程序 B、概括认许程序 C、一般认许程序 D、分别认许程序 13、被称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国际私法单行法规的是()。 A、《永徽律》 B、《法国民法典》 C、《巴伐利亚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14、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条件的最惠

国际私法讲义

国际私法讲义(2012年) (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冲突规范: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范 (1) 冲突规范的结构: 冲突规范的结构图示 例:诉讼离婚依法院地法 (2) 冲突规范的种类: A 、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 例:《合同法》 第126条第(2)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B 、双边冲突规范:将系属中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重点掌握我国的规定)——记忆 关联 连结点

例:《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 例:《法律适用法》第28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根据是否按顺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范 例1:《法律适用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例2:《法律适用法》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的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二)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 1、识别(定性):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为 《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大学《国际私法学》试题库及答案

我国在台湾省回归祖国和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将会形成()不同的法域。 收藏 A. 四个 B. 二个 C. 五个 D. 三个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被称为是 收藏 A. 时际法律冲突 B. 国际法律冲突 C. 人际法律冲突 D. 区际法律冲突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国际商事仲裁得以发生的根本依据是 收藏 A. 仲裁协议 B. 法院地法 C. 当事人本国法 D. 国际条约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重大的涉外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应是 收藏 A. 铁路运输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基层人民法院 D. 高级人民法院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 所谓侵权行为自体法主要是指 收藏 A. 首先是指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其次才是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 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D. 法院地法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 国家认为对某些涉外民事关系从严掌握常采用 收藏 A. 重叠性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单边冲突规范 D. 选择性冲突规范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国际私法的各类规范中,占主要地位的是 收藏 A. 统一实体规范 B.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C. 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D. 冲突规范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应当仅限于 收藏 A.

1986年12月2日我国加入《纽约公约》以后作出的裁决 B. 1987年4月22日《纽约公约》对我国生效后作出的裁决 C. 1987年4月22日《纽约公约》对我国生效前作出的裁决 D. 1986年12月2日我国加入《纽约公约》以前作出的裁决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 既得权说的代表人物是 收藏 A. 曼斯菲尔德 B. 莫里斯 C. 莱弗拉尔 D. 戴西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对于一个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国籍的确定,最妥善的解决方法是适用 收藏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临时仲裁庭所在地法 C. 当事人属人法 D. 争议的标的所在地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 收藏 A. 侵权行为地法 B. 当事人本国法 C. 法院地法 D. 旗国法

知识结构图

九年级第六单元知识结构图 一、单元分析与提示 1.本单元共四篇文章,三篇史传篇幅较长,囊括了初中文言文学习的多种要求,五首词是古代诗词中的经典词作,从内容、风格、艺术上都各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2.在本单元的学习过程中,学生不但可以积累重要的文言文知识,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并受到古人智慧、勇气和节操方面的感染和激励。 3.学习这个单元的内容,引导学生去同古人作心灵对话,理解他们特殊的思想情感,从这些历史资料中去发现和领会中华民族那种为追求理想、报效国家,而甘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传统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指导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认识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引导学生结合时代背景、社会风貌,体会历史人物的思想感情和历史作用,脱离特定环境审视人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树立正确的偶像观、英雄观人生观和远大抱负;帮助学生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评价历史人物。 5.朗读在文言文的教学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学时应该采用多种朗读方式。如齐读、散读、个人朗读、分组朗读等方式,既加深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又让学生尽可能在课堂上识记相关名句。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6.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去掌握知识,掌握学习知识的方法。在教学中,可以让学生互相质疑,“有疑而问”或是“明知故问”,互相取长补短,从而掌握文章的大意,进一步熟悉学习文言文的方法。 二、单元教学目标 1.反复地诵读,熟悉并背诵重要的篇章,提高阅读能力,学会一些阅读技巧。 了解有关作者、文体及相关知识,积累文言词语,培养文言语感。 2.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文意,进一步培养学生把文言文翻译成现代文的能力。 3.积累古今异义词,揣摩、品味精彩文句,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4.欣赏古代诗词,体会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并与作者产生思想共鸣。 5.从文章中学到历史人物的勇气、魄力和智慧,并从他们身上汲取精华,传承美德,砥砺意志,自强不息。 三、单元教学重点 1.了解一些文学常识及中国几大历史著作的有关知识。 2.反复地诵读,熟悉并背诵重要的篇章,提高阅读能力,学会一些阅读技巧。 3.培养学生把文言文翻译成现代文的能力。掌握文言实词和虚词。 4.欣赏古代诗词,体会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并与作者产生思想共鸣。 四、单元教学难点 1.学生对特定的历史背景难以理解。 2.对古今异义词的理解和掌握有较大的难度,应重点训练。 3.文言文的一些语法知识与现代文的有所不同,学生难以理解和把握。 4.指导学生,从文章中学到历史人物的勇气、魄力和智慧,并受到思想教育。 五、单元教学设想 1.熟读成诵法:古代诗文教学中,诵读是十分关键的环节,学生能流畅诵读,对课文内容才能真正掌握,而且诵读本身就能够使学生感受到作品的美,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 2.疏通文意法:借助注释和工具书掌握浅显的文言词语,归纳积累重要词语,掌握疏通文言文内容的技巧和方法。

国开(电大)本科2020年7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开(电大)本科2020年7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20 课程代码:0059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的域外效力也称为(C)。 A.域内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2.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C)。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3.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A)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 A.13世纪 B.17世纪 C.18世纪 D.19世纪 5.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 A.巴托鲁斯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6.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8.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从申请人取得优先权之日起的(D)内,可以单独向其成员国提交申请书译本,交纳规定的手续费。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D.20个月 10.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12.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 (AB) A.发运地法律 B.送达地法律 C.所有人属人法 D.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1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14.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D)。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5.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国际私法讲义

国际私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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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1、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2、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1)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和住所: A、自然人 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内国国籍——住所或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定居国——住所地国 住所积极冲突的解决:与纠纷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住所消极冲突的解决:惯常居所 B、法人 国籍的确定:注册登记地 住所的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外国法人认可制:是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在内国法律上的认定; 我国为特别认可制 3、国际私法主要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冲突法解决和国际统一实体法解决 间接解直接解

(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冲突规范:法律适用规范 冲突规范的结构: 例:侵权依侵权行为地法 冲突规范(结构、系属公式、种类)和准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识别、反致、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重点掌握我二、国内冲 突法 理解 范关系系属系属属人法:以国籍(大陆法系)、住所(英美法系)或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 连

冲突规范的种类: (1)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 (2)双边冲突规范:将系属中连接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根据是否按顺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范 2、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的实体法 国内实体法和国际统一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二)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

全国2001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有答案)

200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 A、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 B、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 C、是国际法 D、是国内法 2、自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属人法的是()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900年《德国民法典》 3、在我国,自西汉到明末,对外国人基本上采取() A、特权制度 B、排外制度 C、平等待遇制度 D、全理待遇制度 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人各该本国法”,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 A、胡伯和巴丁 B、卡恩和里斯 C、胡伯和里斯 D、卡恩和巴丁 6、自1878年福果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 A、我国法律 B、外国人的本国法 C、外国人的住所地法

D、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 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照() A、复合标准说 B、实际控制说 C、法人住所地说 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10、对于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首选应适用() A、本人的属人法 B、代理人的属人法 C、意思自治原则 D、最密切联系原则 11、关于行使票据上权利的行为方式和登记行为方式,一般只适用() A、法院地法 B、行为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 D、当事人属人法 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A、物之所在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破产宣告国法 D、意思自治原则 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A、15年 B、25年 C、35年 D、50年 14、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 A、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C、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D、1898年的《日本法例》 15、“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选适用() A、合同缔结地法律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 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 A、双方当事人都是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B、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C、双方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D、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17、国际金融组织和其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协议一般适用() A、该组织的有关规定 B、该成员国的有关法律

圆中知识结构图

关于《圆》的知识结构整理 一.主要定理及其作用: 1.圆心角, 弧,弦,弦心距之间的关系定理: 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①两个圆心角②两条弧,③两条弦④两条弦心距中,有一组量相等,那么它们所对应的其余各组量都分别相等:(等弧---等角---等弦……) 用的最多的依据: ①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两个圆心角相等,那么它们所对的两条弧相等 ②等弧所对的圆心角相等: ③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两条弦相等,那么它们所对的两条弧相等 ④等弧所对的两条弦相等 2.垂径定理: 如果一条直线①过圆心;②垂直于弦;③平分弦;④平分劣弧;⑤平分优弧.只要具备其中两个条件,就可推出其余三个结论. (直角三角形---等弧……)用的最多的依据: ①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弦,并且平分弦所的两条弧 ②平分弦(非直径)的直径垂直于这条弦,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条弧. ③一条弦的垂直平分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条弧 ④平分弧的直径过圆心的直线垂直平分这条弧所对的弦. 3.圆周角定理: (1)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 (2)90°的圆周角所对的弦是直径。 (3)一条弧所对的圆周角等于它所对的圆心角的一半; (4)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 (5)等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 (6)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周角所对的弧相等; (等弧---等角---直角三角形) 4.切线的性质定理: 圆的切线垂直于经过切点的半径(直径)。(垂直关系) 5.切线的判定定理: 经过半径的外端,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6.切线长定理: 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切线,它们的切线长相等,这一点和圆心的连线平分两条切线的夹角。(等弦---等弧---等角) 7.相切和相交两圆的性质定理: 如果两圆相切,连心线必过切点。如果两圆相交,连心线垂直平分公共弦 二.主要辅助线及其作用: 1.作弦心距:弦的中点.弧的中点。 2.过某一点作弦:构造相等的圆周角。 3.作直径:构造直角三角形和同弧所对的圆周角。 4.连结过切点的半径:“题中若有圆切线圆心切点连一连”。 5.两圆相切和两圆相交时,作连心线和公共弦。

最新自考00249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含评分标准资料

2018年l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O.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19世纪,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孟西尼 D.杜摩兰 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的法律冲突是 A.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 B.不同国家之间的刑事法律冲突 C.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闻的法律冲突 3.中国于l986年1月1日正式成为其成员国的,从事统一私法工作的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是 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B.国际法委员会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D.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4.萨维尼在其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指出 A,凡是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凡是人法则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于域外 B.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 C.在契约关系中应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 D.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5.“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屠所地法律。”在这条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经常居所地”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连结点 B.范围 C.准据法 D.关联词 6.提出“功熊识勇4说”的学者是 A.德国的拉贝尔 B.法国的巴丁 C.德国的纽豪斯 D.法国的德帕涅 7.不同种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阶级的入的法律之间的冲突属于 A.区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时际法律冲突 D.国际法律冲突 8.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下列哪种方式直接加以规定的?

国际私法答案上课讲义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学 交卷时间:2016-09-01 13:31:39 一、单选题 1. (3分)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的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 ? A. 反致 ? B. 转致 ? C. 间接反致 ? D. 双重反致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2. (3分)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A. 单边冲突规范 ? B. 双边冲突规范 ? C. 选择冲突规范

? D. 重叠冲突规范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3. (3分)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 A. 12个月 ? B. 6个月 ? C. 3个月 ? D. 2年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4. (3分)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 A. 意思自治说 ? B. 最密切联系说 ? C. 自体法说 ? D. 合同履行地说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5. (3分)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_______法律。 ? A. 德国

全国2012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规范标准答案

,. 全国2012年4月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目前已知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则最早的成文法,欧洲大陆当数()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 B.公元前1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 C.公元653年的唐朝《永徽律》 D.公元565年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2.“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一条()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3.对于不当得利应适用的准据法选择,有各种不同的主张,但一般来说,主要应适用()A.法院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意思自治原则 D.不当得利发生地法 4.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按照有关立法规定,应当适用于() A.合同履行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C.法院地法 D.外国法 5.首先提出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学家是() A.巴托鲁斯 B.达让特莱 C.胡伯 D.萨维尼 6.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3条第1款规定:“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于居住于法国境内的居民均有强行力。”这一规定属于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中的()

,. A.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 B.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 C.合并限制的规定方式 D.以上三项均不是 7.在涉外代理中,关于本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代理关系成文地法 B.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 C.代理人营业地法 D.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8.在国际私法上,有学者提出了“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它是指对涉外侵权行为应该适用()A.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B.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侵权行为地法律 D.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住所地法律 9.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A.看成同我国法院的判决一样,直接由当事人履行 B.重新起诉再作一份判决 C.不经审查直接由我国法院发出执行令 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A.电汇 B.信汇 C.票汇 D.托收 11.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 A.胡伯和巴丁 B.卡恩和里斯 C.胡伯和里斯 D.卡恩和巴丁 12.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

国际私法讲义

国际私法授课大纲 国际私法中的“国”是指一个独立的法律空间 国籍和住所冲突的解决 1、自然人 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内国国籍【最后取得者优先】——住所或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定居国——住所地国 住所积极冲突的解决:与纠纷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住所消极冲突的解决:惯常居所 2、法人 国籍的确定:注册登记地 住所的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重点掌握我国的规定)——记忆 二、国内冲突法

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 (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冲突规范:法律适用规范 冲突规范的结构: 冲突规范的种类: (1)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如,“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 (2)双边冲突规范:将系属中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且须同时适用【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须选择其中之一适用;根据是否按顺序选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范【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冲突规范中只有一个系属时:1.如系属后有国别,则是单边冲突规范;如无国别,则是双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中有明示或默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时: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都要用了才能判案,则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2.择其一就能判案的是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以是否必须按顺序选的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的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和准据法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九天考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有条件选择适用冲突规范】

2007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2007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B 2.A 3.B 4.D 5.A 6.D 7.C 8.D 9.D 10.D 11.B 12.C 13.B 14.A 15.C 16.C 17.D 18.D 19.A 20.B 21.C 22.B 23.B 24.D 25.B 26.B 27.D 28.D 29.A 30.B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ACE 32.ABCD 33.ABDE 34.AD 35.ABCDE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途径: 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一般是以内国国籍优先;当事人同时具有的二个或二个以上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一般做法为:(1)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2)当事人住所地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3)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国籍优先;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一般主张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的,则以其居住地法为其本国法。 37.公共秩序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律作准据法时,因其适 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保留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次全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该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工分)此处的“社会公共利益”实际上就是我国法律中的公共秩序。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就立法方式而言,它采用的是直接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立法方式,是一个颇具弹性的自由裁量条款,一般来说,社会公共利益包括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道德的基本观念。从公共秩序的适用来看,应认为援引该条款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是一种例外情况,在正常情况下,法院应适用经冲突规范指定的外国法律。 38.(一)协议离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中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 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离婚

2020年国际私法自学考试试卷(供参考)

绝密★启用前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页,5大题,42小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填写清楚,并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信息,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粘贴条形码。 2.选择题的作答: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上填涂选择项。应使用正确 填涂方法,将选择项涂满涂黑。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用橡皮擦擦除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在试卷、草稿纸上无效。 3.非选择题的作答: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签宇笔作答。答题时要求依试题顺序作答,首先在“大 题号”列依次注明大题号,在“小题号”列依次注明小题号,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非选择题答题区”的部分作答无效。答在试卷、草稿纸上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清洁。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上交。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美国教授库克提出了著名的 A.法则区别说B.国际礼让说C.法律关系本座说D.本地法说 2.联合国通过的涉及国际私法的国际公约是 A.1923年《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议定书》 B.1965年《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C.1930年《关于本票、汇票的日内瓦公约》 D.1928年《布斯塔曼特法典》 3.杜摩兰的以下哪一原则,现在已成为选择契约准据法的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 A.特别法优于普通法B.国家主权C.意思自治D.既得权利 4.下列属于国际私法中的双边冲突规范的是 A.“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 B.“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D.“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5.英美法国家多以当事人的以下哪一选项为当事人的属人法? A.住所地法B.属人法C.本国法D.法院地法 6.下列关于反致的表述中哪顶是正确的? A.在直接反致和间接反致中,最终导致法院地国的实体法规范得到适用,而转致则导致第三国实体法规范的适用 B.若针对同一具体案件,有关国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消极冲突,则反致即会发生 C.我国承认转致但不承认反致 D.直接反致和转致均涉及三个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补充讲义-两页版 (杨帆)

国际私法补充讲义 一、适用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 1. 识别(定性):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为 《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案件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 转致:甲乙丙 2. 反致 (广义)直接反致:甲乙 反致: (狭义)间接反致:甲乙 丙 《法律适用法》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3. 外国法的查明: (1)查明义务 《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2)无法查明外国法时的解决方法 《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18条的补充规定: A. 若外国法应当由当事人查明,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B. 若当事人对查明的外国法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有异议,由法院审查认定。 4. 公共秩序保留: 《民法通则》第150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适用法》第5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注意: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原则上不能再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 5. 法律规避和(部分)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 (1)法律规避: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或变更某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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