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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说明

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说明
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说明

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专项“工商管理学科发展战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编号)课题组

一、特别说明

优先发展领域凝练是本专项任务的核心工作之一。过去一年中,工商管理学科千余名学者和企业家参与了此项工作,贡献了智慧。本课题研究组针对工商管理学科目前的14个学科申请代码,邀请了13位优秀年轻学者负责组织开展文献计量分析、专家问卷调查资料整理、凝练报告撰写等工作。为了让专家集体智慧成果能够在更大范围分享,启发学者的研究探索,课题组把第三轮的凝练报告以简报的形式发布,供参考,希望对工商管理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简报内容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项目指南,也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发布,只是项目研究的阶段成果分享,凝练工作也在继续中。特此说明。

二、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基本原则

本次工商管理学科优先发展领域遴选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原则展开:

(1)突出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在整个领域遴选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新兴技术发展和应用双重竞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改革开放深化、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实施等复杂因素叠加,“十四五”是百年未遇之大变局时代,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点。优先领域遴选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为基本导向,反映国家战略目标的要求。为此,课题组在论证期间提前认真研究、消化和吸收了中央和部委政策和文件以及重要企业研究院发布的课题和报告,并将分析所形成的基本认识和判断贯穿于后续的专家研讨和座谈、专家问卷等工作中。一方面,发挥专家作用来论证和凝练工商管理学科呼应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的关键领域;另一方面,保证专家在进行领域遴选时能充分考虑到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对工商管理学科规划的指导作用。争取在解决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民生的深层次关键科学问题,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管理技术开发等方面,提出并凝练具有战略意义并服务国家重大经济社会需求的重要优先领域。

(2)强调学科发展新态势在整个领域遴选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应用普及,企业管理行为实践开始发生了剧烈变革。特别是在过去五年里,这些实践变化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升,形成了一股强劲的管理实践变革浪潮席卷全球。企业管理实践变革给工商管理学科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和挑战,工商管理学科的不少基本假设、基本理论甚至是研究范式难以充分解释并指导新兴企业管理实践,这是全球工商管理学者面临的共同挑战。实践超前理论,我国在新兴行业方面的局部领先优势为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世界理论创造了良好机遇,这是课题组对工商管理学科发展新态势的基本判断。因此,“基于实践洞察来优化凝练学科前沿”是工商管理学科“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导向。一方面,课题组注重在学术层面梳理工商管理学科各领域的基本态势和最新进展,另一方面,邀请各类典型企业的企业家组织了4轮企业家座谈,面向国内重点企业开展企业家问卷调查,争取在超越新兴实践归纳甚至是突破工商管理学科已有理论束缚等方面,提出并凝练出具有重要学科科学价值和带动效应的重要优先领域。

(3)强调专家判断与文献计量相结合。学科规划需要建立在事实分析基础上,主要来自于学科内已有工作进展,这方面自然依赖于文献计量分析,文献计量的价值在于更为客观、充分、细致地反映特定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但这显然不够,基于事实分析的专家判断更有助于发挥专家在长期研究实践中产生的智慧和洞见,创造性的判断事实分析背后的科学问题。课题组采取文献计量的方式对每个领域进行文献分析,同时将文献分析工作结果与专家调查问卷设计结合起来,通过专家研讨和座谈等多种途径征求各领域专家的意见。

(4)调动专家广泛参与基础上提升优先领域凝练的学术共识。除了促进学科发展,优先发展领域还有助于促进学科队伍的发展和优化。在遴选过程中坚持这一原则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能够使得优先领域凝练工作真正做到博采众长,特别是在新平台上的工商管理学科规划,挑战与机遇并存,问题复杂性和综合性更加突出,调动专家广泛参与有助于在更广的范畴内吸收专家智慧和意见,在比较中凝练共性因素,更有助于突出理论和实践复杂性背后的深层次科学问题。其次,能够使得优先发展领域具有更广泛的专家参与和支持,基于工商管理学科各领域产生的学术共识,优先发展领域具有更强的学术号召力和影响力,不仅有助于推动工商管理学科在各领域的重点突破,而且有助于影响甚至是引领面青地等其他项目的研究走向,凝心聚力谋突破。

(5)保持工商管理学科的延续性。这一原则是对工商管理学科“十三五”规划原则的延续,也是学科规划工作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在进行领域遴选过程中,课题组充分考虑了“十三五”期间各子学科的优先发展领域。基于延续性的原则,有助于保持基金委在工商管理学科发展战略方面的一致性,在考虑各子学科发展基础和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具有针对性的持续性支持,更有助于实现各子学科之间的协同和交叉发展。

三、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方法和过程

2019年5月30日,管理科学部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张玉利教授代表课题组汇报了研究设想和工作思路,管理学部领导和咨询委员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工作正

式启动。6月4日,管理学部工商管理处吴刚处长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工商管理学科“十四·五”发展战略专家咨询会,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领导介绍“十四·五”战略规划定位,陈国青教授委派十三五规划专项项目组核心成员刘军教授介绍工商管理学科战略规划的经验,与会专家讨论了工商管理学科发展的战略问题,与课题组一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方案,确定了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课题组工作路线(优先发展领域遴选的方法)

会后,课题组杨俊教授带领博士生团队在创业管理领域开展文献计量分析、政策研究等具有探测性的工作,并准备和细化工作文件。与此同时,课题组成员走访资深学者和专家,就工商管理学科的整体发展以及战略主题听取意见,和吴刚处长一起针对工商管理学科的14个代码领域邀请优秀年青学者组建工作团队。他/她们分别是:

战略管理:谢恩(同济大学)

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江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企业技术管理与创新管理:焦豪(北京师范大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程德俊(南京大学)

财务管理:吴超鹏(厦门大学)

会计与审计:许年行(中国人民大学)

市场营销:才凤艳(上海交通大学)

生产与质量管理:何桢(天津大学)

企业信息管理:张楠(哈尔滨工业大学)

电子商务:李凯(南开大学)

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李勇建(南开大学)

创业管理:杨俊(浙江大学)

国际商务与跨文化管理:仲为国(北京大学)

2019年7月2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工商管理学科“十四·五”发

展战略研讨会在天津召开。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凝练学科发展共识,启动和落实工商管理学科“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各项任务。吴刚处长介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化改革的要点、管理科学部“十四·五”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和思想、以及工商管理学科“十四·五”战略规划工作的背景意义、任务目标与工作要求等。项目负责人张玉利教授代表课题组汇报了“十四·五”发展战略的前期调研情况、筹备工作和下一步的任务分工;清华大学徐心教授汇报了优先发展领域的遴选办法和调查问卷设计工作;浙江大学杨俊教授介绍了学科研究进展统计分析的试点工作。与会专家及各学科领域优秀青年学者围绕任务落实分工、工作任务时间安排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深入交流,就落实学科规划工作和保障规划质量,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工作得以全面启动。

(1)备选领域(领域方向)的形成。备选领域是通过文献分析、国家政策和行业分析和小范围专家座谈调研共同产生的,其中文献分析包含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和重要学术会议的论文,国家政策和行业分析包括政府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报告等资料。课题组在前期探测性研究与专家研讨的基础上,共同确定了备选领域形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由各领域规划负责人根据学科共识,以及期刊和会议的国际认可度、权威性,初步遴选出该领域内的主流国际期刊和高水平会议,然后征集领域内相关专家(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意见,对初步遴选的期刊和会议清单进行修订和补充,力求所遴选的期刊和会议能够体现各领域的学术动态,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能够较好地反映工商管理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前沿领域。最终,各领域确定出6~18个重要国际期刊,汇总整理后得到98个重要国际期刊、18个重要国际会议。这些期刊和会议涵盖了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的学术成果,文章总数59 264篇,形成了覆盖14个工商管理学科主流学科领域的200余个主题领域,在此基础上,对各个主题领域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比较,对学科领域进行了关键词分析及学科领域的关联分析,最终形成了备选领域(领域方向)。

(2)我国科研力量分析。主要针对基金委在十三五期间资助项目类型、资助项目领域进行分析,包括各年项目总资助率、分类项目资助率、各学科领域资助数量、各学科领域资助比例、研究团队等。

(3)初次凝练。初次凝练过程是在备选领域的基础上通过大规模的专家问卷分析完成的。为了保持连贯性,我们基于“十三五”问卷,结合文献研究结果和小范围专家意见,设计了网络版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包括封闭式和开放式问题,其中封闭式问题主要基于前期的文献分析。

问卷设计依托于大量的前期工作,主要有(1)基于2014-2019年国内外重要期刊论文及学术会议主题、论文开展的文献计量分析所得出的各学科领域主题领域及若干研究课题分析报告;(2)利用项目组及工作团队成员利用各种学术会议的机会开展的专家座谈会,如利用管理50人论坛在兰州大学的会议、吉林大学创业创业学术研讨会、人力资源管理学科在东北大学召开年会、在南京大学召开的信息系统国际学术会议等;(3)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如

商务委研究院)拜访,以及中央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各部委十三五期间立项开展的研究课题梳理;(4)研究国际著名商学院专业、课程设置,重要学术期刊(UTD24、FT50)主编团队成员的学术背景和成果等,分析学科领域的国际学术前沿;(5)梳理分析国内外著名企业的研究院所开展的课题研究,中国企业入选哈佛案例库的情况,并在天津、青岛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和实践需求。

经过近2两个月的工作,2019年9月下旬,就调查问卷组织了多轮次专家咨询论证,把问卷发给各领域专家,请大家试填并提出修改意见。经过近一个月的测试、论证,2019年10月14日,吴刚处长通过邮件发出问卷填写邀请,共两份问卷,一份是《工商管理学科发展战略与“十四五”优先资助领域遴选研究问卷》,一份是《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关于工商管理学科代码调整问题的意见征集》,10月24日发了第二封邮件提醒填写,到11月8日共收到了527份有效专家问卷,所填答专家均是活跃在研究一线的学者,能够代表该学科领域的主流研究方向和水平。

我们在调查问卷中进一步加大了开放式问题的数量,邀请专家就“面向国家需求、面向国际前沿、面向学科交叉、面向理论原创”等不同角度提供和论证重要研究课题,同时邀请专家就“工商管理学科发展战略、国内外学科比较差距成因、国内学科进步和贡献”等方面发表真知灼见。通过这些问卷,我们进一步分析文献计量得出的初步结论,结合专家判断来确定目前各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以及未来研究趋势。特别是基于专家开放式问题的总结,我们得出了专家对于重点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差距与对策、工商管理发展战略、中国情境问题与理论创新等多方面的观点。

2019年11月中旬至2020年2月中旬,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分析了问卷调查结果,进一步向领域内著名学者咨询,继续收集研究行业报告等资料,提炼了10-20项值得关注的优先领域,并撰写了凝炼工作报告,陈述了凝练工作的依据、流程、原则等。

(4)二次凝练。二次凝练成果主要依靠“企业家问卷调查”与专家座谈在对初次凝练结果进行研讨的基础上形成。因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原计划2月中旬在广州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不得不取消,后续工作都转移到线上开展。2020年2月,课题组面向企业家开展了线上调查,核心一个问题,“您认为最需要管理学者研究的重大且具有普遍性的管理问题是什么?问题不超过两项,请您简述理由。”85位企业家和企业高管回到了问题,总体认为工业社会的管理理论与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实践的错位。

2020年3月~4月底。针对各领域负责人凝练的优先领域,在无法召开现场座谈论证会的情况下,吴刚处长分领域向专家邮件征求意见,请专家对凝练的优先领域进行评价,并打分排序。同时就“面向国际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提炼机制请专家发表意见。受邀专家高度重视,各学科领域都收到专家的排序和评价,科学问题提炼机制的调查收回59分有效问卷,专家详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其中最短回复75字,最长回复2868字,平均回复长度为462字。

结合专家评价和打分排序,课题组召开线上会议,进一步凝练工作形成共识,优先领域

再次凝练到10个以内。这期间,负责各领域凝练工作的学者征求了大量国内外著名学者的意见和建议。

(5)三次凝练。三次凝练主要是通过学科评审会专家、“十三五”规划的领域分析以及各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分析展开,对二次凝练形成的领域进行修正和补充。这一轮的凝练工作在先前已经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先提出凝练的工作思路、原则和初步方案,召开线上会议讨论,会后相近及交叉学科一起讨论凝练,其主要目的是:一方面使得优先领域在注重学科发展逻辑的基础上,在问题表述方面尽量简洁和包容;另一方面是保持与前五年重点支持的领域具有一致性。

四、鸣谢

特别感谢参与本专项任务调查、座谈、咨询等各项工作的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家,以及参与文献计量分析等方面工作的博士生。

特别感谢发布简报的公众号(按拼音排序):工商管理学者之家、管理世界、管理学动态、管理学季刊、南开管理评论、外国经济与管理、研究与发展管理、net2019。

特别感谢启发我们调研工作的文献作者。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4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 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 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思考功能定位、职职责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透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到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到达xx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对我中心药品供应品规实行总量控制,满足医保临床用药需求,有序、合理、及时、规范地引进新药,提高本中心的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 一、入选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并符合“一品两规”的要求。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我中心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一、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针对医保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的药物。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一、新药是指本中心未使用过的药品。本中心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实际用药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慎重提出新药的采购申请。 3、新药申请须由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填写《新药申请表》。 4、申请表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申购理由等。 5、业务部、药剂科对《新药申请表》进行审查,药剂科对已受理的申请进行筛查,并在《新药申请表》中注明意见。

最新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pdf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一、基本药物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 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物,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本实施办法 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二)职责及分工 1、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 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一)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品遴选专家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 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达到国家及广西制定的基本药物总品种的30%以上。 (二)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 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三)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未中标的品规由药 剂科参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结果确定中标厂家,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四)药品采购人员合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采购量, 保持药库有充足的库存,尽可能防止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验收入库人员,对基本药物应优先验收,优先入库,优先发放。 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 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 (二)医院将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医院根据各临床 专业科室的诊疗特点及我院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设置各科室的基本药物使用指标 (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指标情况见后附表)。特殊情况下无法达到此比例的科室必须书面向医务科说明理由,经医务科论证后重新确定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 比例。 (三)严格落实贵重药品审批制度,通过医院网络系统控制医师贵重药品处方 权限,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 五、监督管理 (一)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及统 计分析,基本药物使用指标不达标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考核科室评分中扣2分。同时将科室基本药物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使用较好的科室给予表彰。 (二)药剂科按规定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 医务部。医务部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对使用不达标的科室主任进行告诫谈话和通报。 (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

药品遴选方案

药品遴选方案 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7.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院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4.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湖北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湖北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医院药物遴选原则及药品资料

阿鲁科尔沁旗医院药品遴选原则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三、程序与方法 1.由临床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组织编写,药剂科具体承办。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2015年医院临床遴选药品 40mg*24 规品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 【适应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药代动力学单硝酸异山梨酯口服吸收迅速无肝脏首过效应有效血浓度稳定持续时间长分布心脏脑组织中含量较高血浆蛋白结合率13主要经尿中排约81%,胆汁中也有部分排约18%。在尿中排泄的要形式为异山梨酯,48;其次5单硝酸异山梨葡萄糖醛酸结合物,27,以原形排泄仅6。胆汁排泄的主要形式也为单硝酸异山梨葡萄糖酸结合物它们随胆汁进入肠腔后被水解释放出5单硝酸异山梨酯绝大分又重新吸收至血液。本品为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处方。有效成分释放p 关,释放时间长1小时。缓释处方中吸收期、作用期比普通片延长。食物吸收无影响 【不良反应治疗初期可能头疼,持续用药后症状消失,偶尔有低血压、睡、恶心等症状,这些症状一般在持续用药后消失 品种优势(遴选原因作用期比普通片延长;口服吸收迅速;无肝脏过效应;有效血药浓度稳定;减少给药次数,患者用药依从性好

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及审批制度

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及审批制度 一、新药遴选原则 (一)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或因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引进管理。 (二)医院选用药品原则上选用省招标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三)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四)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时,申请科室和药学部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可以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替换。 (五)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六)优先考虑品牌、原研、专利的品种。 (七)优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 (八)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 (九)优先考虑与医院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且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生产厂商的品种。 (十)存在以下问题的品种不予引进: 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商生产的品种。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

3、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禁用的。 4、生产商、销售商的医药代表在医院药品营销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5、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否决过的品种,半年内不再接受该品种的申请。 二、新药引进程序 (一)新药由申请科室集体讨论后,填写《蚌埠三院新药申请表》,科室行政主任在表上签字同意后提交药学部。 (二)药学部组成新药审查小组,对科室申请的新药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 1、形式审查的内容有: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批件、新药证书、注册商标批件、物价批文、GMP证书、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单、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药品的药学、药理、毒理资料和临床验证资料、专利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GSP证书等。进口药品还需索要进口药品注册证等。验证以上证书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该企业的原印章,并在有效期内。 2、技术审查的内容有:药品的质量与安全性;药理作用方式是否被广泛认可;是否可以为现有的治疗、检查提供新的方法和手段;经济学评价;依从性评价;与在用品种比较是否有明显优势等。 (三)审查小组填写审查结论,提交药学部主任签署意见。 (四)将通过的品种编制成《蚌埠三院待批新药汇总表》,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三、新药审批

医院 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度新

Xx医院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我院基本药物目录框架,确定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药事委员会由药剂科、医教科、护理部、感染控制办公室、临床各科室主任和财务处,承担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定的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院用药特点,合理确定品种

(剂型)和数量。 第五条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我院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我院药事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委员会负责组织建立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医学、药学、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人组成,负责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原则,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 (一)药剂科相关人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云南省增补品种》,并结合我院基本情况,制定备选目录并对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的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我院基本药物目录框架,确定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药事委员会由药剂科、医教科、护理部、感染控制办公室、临床各科室主任和财务处,承担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定的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院用药特点,合理确定品种

(剂型)和数量。 第五条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我院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我院药事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委员会负责组织建立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医学、药学、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人组成,负责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原则,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 (一)药剂科相关人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云南省增补品种》,并结合我院基本情况,制定备选目录并对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 规定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四川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四川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一、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200元人民币;使用金额比例为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300元人民币.由于特性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为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目录 第一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二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三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四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第五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及基本dgao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我院指导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住院医药费用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草药、中医诊疗费用、经市药监局批准的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适宜技术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第二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栏 一、宣传标语 (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二)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二、宣传展板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三、宣传知识问答 1、什么是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目前基本药物用多少种? 现阶段我省的基本药物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共有523个品种以及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在523个品种中,包括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省增补药物216种。 3、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有哪些好处? 一是节省费用。基本药物不但本身价格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够明显降低群众负担。二是用药合理。国家规定了基

药品遴选原则

医院具体遴选的原则和程序 总体上,按国家《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既能满足临床需要、又能减少对临床用药的影响。又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在遴选药品上本着优先考虑质量优、价格廉、用量大、层次好的药品遴选到基本用药目录中,凡属《目录》内的药品都通过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实行网上采购。 遵循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原则,在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下,通过医院临床、药学专家的集中评议,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挂网《目录》中遴选适合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品种即一品双规。以提高临床用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合理用药的内部管理,做好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在遴选中注重,合理增补广大群众习惯使用的中药、民族药品种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确定民族药中药品种用药比例。 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确保一些基本药物不缺货、不断档,确保临床用药品种遴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完善新药和临床必需特殊药品增补制度,对新进药品品种严格控制,对同类药品新增一个、淘汰一个,不得随意增加药品的品规和剂型。 其目的是要让患者真正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为老百姓减轻医药负担。实现“阳光采购、阳光用药,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积极研究解决药品采购和使用的办法,实现药品集中采购造福为民的目的。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院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形成药品采购和使用全过程的良好规范。凡属挂网《目录》内的药品必须全部通过“宁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网”实行网上采购,对未在自治区网上招标药品,不得遴选进入医院一品双规目录。 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采购网外药品。 对临床治疗必需且挂网《目录》以外的特殊用药、医疗急救药品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临时采购,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三、讨论 医院药品品种、品规较多,要达到品种遴选、控制的要求,就必须淘汰大量药品品种,论证淘汰方案,并贯彻执行是药品品种控制遴选的工作难点和关键。 医院对药品品种控制、遴选实施方案,经多次论证。 一是会前准备充分,收集药品信息全面、准备,确保为专家科学评议,为遴选提供最详实的参考信息。二是建立多科专家药事委员评议机制。14名药事会委员专家参会覆盖14个临床用药科室,同时,对个别专科性较强的药品,还特别安排了专科用药咨询专家及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并陈述专科用药临床需求和意见。集中大量专家联席评议药品形式,有效避免了凭主观片面评药的情况。三是科学制定评药规则。统筹药品质量、服务、价格和临床用药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有序推进药品品种遴选、控制和实施。能有力解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2)

欢迎阅读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四川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四川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欢迎阅读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一、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200元人民币;使用金额比例为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300元人民币.由于特性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为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基本药物遴选制度 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为了对我中心药品供应品规实行总量控制,满足医保临床用药需求,有序、合理、及时、规范地引进新药,提高本中心的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遴选原则 一、入选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并符合“一品两规”的要求。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我中心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一、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针对医保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

的药物。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一、新药是指本中心未使用过的药品。本中心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实际用药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慎重提出新药的采购申请。 3、新药申请须由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填写《新药申请表》。 4、申请表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申购理由等。 5、业务部、药剂科对《新药申请表》进行审查,药剂科对已受理的申请进行筛查,并在《新药申请表》中注明意见。 6、药剂科将《新药申请表》汇总,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7、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召集会议进行讨论遴选,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作为新药引进使用,列入中心药品采购目录。 四、药品淘汰 一、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按规定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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