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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二)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二)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二)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 概况

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9月,期间历经八期改扩建工程,现役机组装机总容量85万千瓦。共1×50MW、2×100MW、2×300MW共五台机组。全厂职工2027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559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5%。

易于发生触电的工作:线路、设备停送电;系统倒闸操作;雷雨天变电站巡视;高压试验;使用电动工器具;电器设备检修等

易于发生触电的地点:110KV、220KV变电站;6KV、380V电气段工作间;电缆夹层;电气设备处等。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主任:

3.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3.1.3各成员职责:

人身触电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我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主任是本预案的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主任。

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4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7212 副总指挥电话:7211、7213、7214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7232 办公室主任手机:

医院门诊 7295 市医急诊 120

厂总机 7222 小车班值班 7456

厂生产值班:(新厂集控)7419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危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析

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 不使用工作票检修(夜间抢修除外);

b. 未经验电且工作地段两端未挂接地线在高压设备上作业;

c. 无人监护情况下,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d. 约时停送电,停送电作业不使用一次模拟图;

e. 未经考试的集体工、临时工等非电业工作人员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3.2.2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b.无人监护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工保护的投退;

c.未经“三核对”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工保护的投退;

d.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e.不按规定使用相应合格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3.2.3预防此类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强员工“安规”的学习,提高执行“两票”工作的认识,从思想认识到触电事故带来的危害,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按“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加强员工的紧急救护意识培训,进行预防触电培训和触电紧急救护法培训。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本预案的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时将情况告安全监察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本预案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时将情况告安全监察部。3.3.2本预案的日常管理机构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我厂职工医院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3.4.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3.4.4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应采取预防措施。

3.4.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3.4.6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3.4.7 高处触电紧急救护: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秒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呼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紧闭,防止漏气。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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