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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新闻评论345

“决算大幅超预算”不可成惯例
□潘洪其

中央部门日前集中公开的2012年决算数据显示,80多个中央部门2012年决算总额达9200多亿元,超出2012年预算2200多亿元。与此同时,多数部门的“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额低于预算,出现结余。据此前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决算报告,2012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4.2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5.59亿元。

此次中央部门公布2012年决算,其中公布的“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令人印象深刻。首先,“三公经费”公布更加细化。如在因公出国费用中,几乎所有部门都主动公开了团组和人次;多数部门公布了公车保有总数量、新买了多少车、买车和养车各花了多少钱等。一些部门还首次公布了“三公经费”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的分级支出。其次,“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表明,去年中央部门在遏制“三公”消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上下了很大工夫,取得了初步成效,兑现了李克强总理作出的“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承诺。

中央部门节约“三公经费”的成绩值得肯定,但对80多个中央部门2012年决算总额远超预算的情况,更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和警惕。80多个中央部门2012年预算总额为7000亿元,决算总额超出预算总额2200亿元,超出预算31.4%。

中央部门预决算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行政开支,其中“三公”支出所占比重并不高,但因为“三公”消费长期以来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群众对“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反应强烈,中央出台硬性政策规定,敦促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力压缩“三公经费”,这才有近两年“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突出成绩。然而,从“三公”支出的层面扩大到行政开支,进而扩大到整个财政预决算,不难发现,行政开支、财政预决算的变动趋势,与“三公”支出下降的趋势并不同步,在“三公”支出下降的同时,80多个中央部门的决算总额却出现大幅增加,超出预算总额比例高达31.4%,中央部门来之不易的节约“三公经费”的成绩,无异于被决算总额的大幅增加全部抵消了。

中央部门决算总额大幅超出预算,一方面表明中央部门的预算编制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无论是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还是参考各部门自行上报的年度预算计划,财政部门在编制中央部门年度预算的时候,都应当进行科学、严谨的测算和规划,只要社会经济状况没有出现重大变动,决算总额和预算总额就不应当有太大差距,否则预算编制就是很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编制预算是为了规范、约束实际的财政支出,使预算执行结果与事

先编制的预算计划大体符合,如果社会经济状况没有出现重大变动,却出现了决算总额大幅超出预算总额的异常情况,说明在相当程度上,财政预算已经失去了规范、约束财政支出,预防、遏制腐败的作用。

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让政府预算成为年度立法,政府预算一旦经过立法机构批准,就成为立法机构对政府的授权以及政府对立法机构的责任状,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在预算制度的约束下,政府部门所花的每一分钱,都必须严格依据预算;预算执行中如果需要有所变化(如超出预算),必须按法定程序经立法机构批准,否则就是财政违法甚至犯罪行为。80多个中央部门决算大幅超过预算,财政决算几乎脱离预算的约束,这是一种不正常的财政失范行为,决不能成为见怪不怪的惯例。今后如果再有类似情况,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预算制度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政府退出募捐”迈出
“办管”分离第一步
□木须虫

18日,民政部和云南省联合举办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会上,云南省公布《云南省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文件,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条例,今后,云南省的政府部门将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除发生重大灾害外,政府不再参与社会募捐。这是全国首个明确作出此类规定的省份。(7月19日《京华时报》)

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即意味着政府不再作为募捐主体开展募捐,同时也不再指定募捐对象。换言之,政府不再直接伸手来“办慈善”,而是把开展募捐的职能,交给慈善机构去自主履行。可以预见,此举带来最直接的变化,将会是政府“文件劝募”时代的终结,而与之相关“强捐”产生的负面情绪,将会无疾而终。

事实上,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与政企分开具有同等意义,都是政府转变职能,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需要,把更多社会能够自主完成的事情,交给社会自主调节,在微观层面上实现最优的配置。比如,政企分开激活了经济体制,市场配置资源,赋予了经济发展不竭的动力。同样的,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的目的,是要改革慈善固有体制的弊端,实现政府对公益慈善的管办分离,把“运动员”的角色交给社会,政府专注于“裁判员”的角色,维护和激励社会公益慈善的健康发展。

可见,“政府退出”迈出的只是慈善“办管”分离的第一步,今后政府应该从一个募捐主体,转变为一个慈善行为、慈善活动的制度制定者、监管者以及重要公共设施的提供者和保障主体。首先,应加快公益慈善组织

登记改革,从政策层面给“准生”松绑,鼓励更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成立公益慈善组织。其次,制订和完善公益慈善机构运营管理的准则,规范慈善募捐、资金管理和实施捐赠等行为,促进其公开透明。第三,推进官方慈善机构改革,妥善推进“政善”分离,实现公益慈善机构地位平等化,并对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给予必要的扶持。

实现慈善“办管”分离是一个复杂而渐进的过程。对于公益慈善,既包含政府自身的定位,也包括公益慈善政策配套、“游戏规则”的构建,如何做好“退”与“进”、“破”与“立”以及“无”与“有”的文章,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

木须虫

(《“政府退出募捐”迈出
“办管”分离第一步》由金羊网
试点建立村民理事会须厘清功能界限
昨日报载,广州《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征求意见,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州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选取1-2个行政村开展建立村民理事会试点工作,以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能力。

其实,在广州之外,建立村民理事会的工作几年前就开始“试水”。从《指引》中不难看出,广州提出设立村民理事会的一般性原则,与其他先行一步的地方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身特点。比如,尊重民意自愿成立理事会原则,这是相同的;广州不提倡理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而有的地方则积极支持鼓励“两委”成员参与村民理事会。“英雄所见略同”固然好,对不同的方面,人们也不必立下判断,指点孰优孰劣,因为建立村民理事会毕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更何况,《指引》正在征求意见中,有识之士不妨献计献策,使之尽可能趋于完善,以更好地指导即将展开的试点实践。

在传统视域中,农村既然已经有了村民委员会这样一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再建一个村民理事会,是不是多此一举,有没有叠床架屋之嫌?如果广大农村仍然是改革开放之前相对封闭的状态,自然没有建立村民理事会的必要,也绝不会有建立村民理事会的诉求与探索。问题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在建设新农村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中,农村社会日益呈现出开放性、流动性和复杂性,村民事务也随之变得繁杂且往往具有外部性特征。如果现有的自治组织不能完全容纳村民的自治诉求,那么就必须创造新的形式来承载,否则,这种诉求就会游离于可控的范围,甚至不惜以破坏力的负面形象来自证其存在。在另一方面,由征地拆

迁等导致的冲突事件,往往根源于一些村“两委”罔顾村民意愿和利益、滥用自治组织公权力。因此,必须经由民众自愿和民主选举,找到一种矫正当前农村自治权力结构失衡的平衡力量,而村民理事会很可能成为这样一种平衡力量的载体。

这样一个村民自治组织叫什么并不重要,现在都叫“理事会”,似已约定俗成,不妨继续沿用。更为关键的是,要看到设立这样一个自治组织的必要性,而其必要性又与其功能定位密切关联。广州市认为村民理事会有两大功能:一是协商本村重大利益事项;二是参与民主监督村“两委”。这是举其荦荦大者,相信能为一般人所接受。如果没有后一项功能设计,那么村民理事会就很可能只是一个临时性组织。有的地方正是如此,要修路、建桥,就成立一个村民理事会,路修好了、桥建好了,村民理事会也就解散了。但民主监督村“两委”的功能规定,则有使村民理事会制度化的内在要求。而在有的地方,已开始以修订法律的形式,确立村民理事会的法律地位。

在实践展开之前或实践之初,村民理事会会与村“两委”发生什么样的摩擦乃至冲突,谁也无法完全预料。也就是说,一个设立村民理事会的指引很可能注定是不完备的,要靠实践来发现问题,也要靠实践找出答案,更要通过实践才能走向成熟。不过,在试点之前,厘清村民理事会与村“两委”的功能界限是必要的,没有一个功能框架加以规范,就很难避免短期的秩序紊乱。同时,与运行多年的村“两委”相比,村民理事会显得稚嫩是正常的,但也须借鉴已有的经验,从实体与程序、权利与义务等方面有基本的要求,这样才可能获得一个较高的逻辑起点和行动起点。(作者是北京青年评论家)

 近日,一名戒毒男子在路上遇警方设卡盘查,随后配合警方到医院接受尿检。尿检结果显示,该男子近期确实没有吸毒。他说自己戒毒成功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玩网游,“为了攒钱买游戏装备,就戒了毒”。专业人士猜测:这名男子的毒瘾应该不是很大,很可能是通过打网游的兴趣爱好将心瘾转移了。(据《新闻晨报》)

毒品之害,罄竹难书,有毒瘾的人为吸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毒品危害这么大,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一旦上瘾,就几乎戒不掉。而网瘾之害,近年来也屡被报道、反思,有人甚至说网瘾坏过黄赌毒。新闻中的男子,通过网瘾戒掉毒瘾,网友阅后,都不看好,纷纷跟帖说:“离了一坑,又进一坑”、“这说明网瘾比毒瘾更毒”……最坏的可能是,既戒不掉毒瘾,又沾上了网瘾。

千万不要误读这个新闻,以

为通过网瘾可以戒掉毒瘾,那真会害死人。可能最关键的还是,该男子的毒瘾不深,心瘾才有可能转移,或暂时转移。

最近,在杭州市左岸花园小区门口,每天停着一辆破旧小面包车,它的任务就是给一辆法拉利F430占车位。法拉利的车主说,家有4辆车,两辆停家里,一辆停地下车库,一辆停上面,但小区车位太紧张,“我也是被逼出来的!”(7月18日《都市快报》)

这年头,“买得起马配不起鞍”的事情早已见怪不怪。毕竟,一个车位动辄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比一辆中档轿车还贵,相信买得起车却买不起车位的大有人在。但是,开着价值几百万元的法拉利,却买一辆破面包车来霸占小区的公共免费车位,这样的奇葩车主还真是头一回见。当然,这名车主确实有他的“苦衷”:家里车太多了,自家两个车位,外加地下车库一个,还不够用,“被逼出来的”。瞧,说得振振有词,听来却令人十分反感——你富得流油居然还想着法子占用公共车位,这不是找骂么?

如今,一些富人常常抱怨社会仇富心理严重,却很少想过公众为什么仇富。其实,只要富人遵纪守法且有公德心,有多少人会“仇”你呢?而恰恰是为富不仁之风盛行,才抹黑了富人形象,并加剧了社会的仇富心理。

广东该如何善待民办教育
□马由道

近日省府发布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意见22条,将对全省民办学校在身份、土地、产权、融资和师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先不说落实的前景,光是省府这片心意,就是对彷徨了近十年的民办教育工作者极大鼓舞。罗伟其厅长说民办学校“为政府省了这么一大笔钱,政府出点政策、出点小钱支持民办教育是应该的。”此话尤其温暖贴心。

广东省民办教育起步不晚,底子不薄,但因种种原因,近年来广东民办教育步履蹒跚,而内地却在赶超,在精英教育领域尤其明显。就拿教师薪酬来说,广东一些民办学校教师十年前就月薪过万,但是几乎十年冻薪,而公办学校教师薪酬大幅度提升,迎头赶超。教师薪酬不是孤立现象,它反映了广东民办学校日渐边缘化的窘况。只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平等的政策支持,凭借民办学校的灵活机制,民办学校教师薪酬向公办学校看齐,甚至超过,乃是顺理成章的事。

新的促进民办教育22条意见,将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摆在重要地位。产权清晰有利于民办教育机构做大做强,以至融资上市,只要省府政策到位,持之以恒,多年后广东一定会冒出若干家“新东方”。

罗厅长要求全省各地落实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

此我不抱有多大希望。安排款项不难,难的是将资金分配到正在做实事的人身上,真正起到促进作用。所以,不如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转变为教育券,直接发放给没有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龄儿童。我们有严密的人口和户籍管理制度,直接向全广东的学龄儿童发放教育券,不会比中央向几亿农民发放耕地补贴的难度更大。事实证明,直接面向个人,比面向组织结构更透明而高效。教育券的意义还在于促进教育市场繁荣,而不是抑制,甚至毁坏教育市场机制。

在22条意见之外,我希望省府省厅还要关注公办学校不合理扩张的现象。公办学校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教育普及,但是近年来,公办学校利用与市县教育主管的亲缘关系,大肆向精英教育领域扩张,依仗公共财政支持、品牌资源和招生优势,挤压民办学校的用武之地。民办学校不可能指望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公共政策和资金扶持,只希望省府能够出手抑制基层主管部门的扩张冲动,这是对民办学校的最大支持。

通过发展民办教育激活民间投资,可收立竿见影之效,以薪酬优势,不拘一格吸引内地学术和产业人才,眼下就能为产业经济充当人才蓄水池或者智库的作用,这是广州眼前的短板。 (作者是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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