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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范本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

二○一五年六月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编制说明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统一、有效的进行,现对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如下规定,望公司预算部门全体员工参照执行。

一、本范本由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预算部制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成果文件的编制,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成果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

二、本范本由封面、目录、签署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编制说明、计价表格、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方评价证明文件等组成,并按此顺序胶装成册,书脊需添加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三、本范本各组成部分文字部分不得任意删改。

四、封面(封底)图案、色彩可个性设计,以充分展现企业文化。

五、目录中第五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和竣工结算总价”等可分别添加子目录,按计价表格依次排放。

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主要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和绿化工程,其他专业可参照填写,或由编制人自行制定表格填写,能反映工程项目概况和特征为宜。

七、委托方评价或实践经验证明主要是指:委托方反馈意见、建议、评价,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实践经验证明或后评价文件,能体现项目咨询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证明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内容确定,包括: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成果文件统一交档案员存档,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同时为公司年度报告、资质升级、评优等做好考核依据。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封面]

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

竣工结算总价)

档案号:

共册第册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目录]

目录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竣工结算总价)签署页

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引用GB 50500—2013)

四、编制说明

五、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竣工结算总价分别按GB 50500-2013第45页计价表格使用规定排列

六、造价咨询合同(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七、委托方评价证明文件(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或者成果鉴定,具有社会、经济效益)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签署页]

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

竣工结算总价)

档案号:

共册第册

编制人:(执业或从业印章)

审核人:(执业或从业印章)

审定人:(执业或从业印章)

(单位名称)年月日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

表1工程概况

填表说明:

1.工程分类: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仿古建筑及其他;

2.结构类型:砌体结构、木结构、框架结构、框剪结构、钢结构、网架结构及其他;

3.建筑节能:外墙保温系统、内墙保温系统、屋面隔热保温系统及门窗保温系统;

4.计价方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

5.造价类别: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等。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

表2-1工程特征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

表2-2工程特征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

表2-3工程特征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1-1]

工程

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1-2]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招标控制价(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1-3(委托造价咨询人编制的)]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委托编制的

工程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1-4]

竣工结算总价

中标价(小写):(大写):

结算价(小写):(大写):

工程造价

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核对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一、

1.2.……

二、

1.2.……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计价表格]

计价表格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表格按GB50500—2013第45页-61页;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计价表格按GB50500—2013第45页-61页。]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造价咨询合同]

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

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 __年_ _月__ _日开始施,至__ __年_ _月_ 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一_份,咨询人_一

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唐山市商业银行火炬路支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63000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____年_ _月_ _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212)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怀仁 摘要: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解决办法,使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更加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从而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工程造价管理概论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遵循工程造价的运动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力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合理确定,提高效益,有效控制。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形成巨大的冲击,必须对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即: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改革现行的工程不实之处管理方式,实行量价分离,逐步建立起由工程定额作为指导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政府的管理职能应从原来的微观管理方式转变为宏观调控为主,实现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制定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为逐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创造条件。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90年代初至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工程的管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打开国门走出去,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建筑工程造价难以客观真实地得到反映,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突破计划投资的项目比比皆是。由于工程投资的确定缺乏科学合理性,导致工程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开始建立健全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模式,使工程造价的管理趋于科学合理。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前苏联模式,是适应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体制,目前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具体内容)

GF—2015—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山东坤瑞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咨询人(全称):山东金信达工程总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庄区褚墩镇社会资本参与的土地整治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2.工程地点: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 3.工程规模: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1346.92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规模46.4558公顷。 4.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2.1亿元。 5.资金来源:委托人自有。 6.建设工期或周期:开工之日起300日内。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甲方通知进场时开始,至本工程所有项目结算完成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等。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酬金计取方式:_工程造价的4‰_。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成果要求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计价与支付 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

(整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現狀 浅析工程造价对房地产的严重影响 从经济角度看,建筑市场的竞争主要是工程造价的竞争,谁在工程建设中既能确保工期、质量,又能注重成本管理,控制和把握合理的造价,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取主动,走向成功。而就是这个浅显的道理却成为我国工程造价发展的瓶颈,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80年代完善起来的。表现为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也正是这个历史原因使我国工程造价制度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显著特点与不足。那就是设计与经济效益的严重分离“以令定价"现象明显。这是十分不符合今天中国情与时代的发展潮流。而这这一现象必然建筑业成本的增加又成为今天房地产的“有房无市、房价虚高、百姓持币观望”的一个诱因。而住房又是百姓的必需品谁都不可能逃避,那份“虚高"迟早也要有百姓买单。这是与“民生”二字严重相违背的。笔者通过对影响工程造价诸因素的分析和思考,认为,要降低工程造价,重要的方法与途径就是要控制建设工程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尽可能地挤净“水分”。 下面是一组权威数据看了之后你一定会对工程造价有了新的了解 一、重视源头,加强工程设计环节的控制 建筑的“龙头”是设计,把设计抓好,以最少投入实现最大产出、最高效益,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强对设计单位设计图纸质量的外部监督与审查。充分发挥图纸审查

中心的职能作用,像工程质监站监督施工质量一样,审查、监督设计质量。二是规范设计概算办法。确立设计概算须经过工程标准定额造价管理站和建行等全面审定,以确定的投资限额作为取费基数,这样可去除人为扩大设计规模与冒算的费用。三是制订设计奖惩制度。设计图纸被审查中心确认为优秀设计的应给设计单位以特殊荣誉,对设计人员实施奖励。四是制订“限额设计”标准。限额设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也是控制投资规模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尽快组织有关部门,按建筑的不同类型和规模,制订出适宜的限额设计标准,作为设计部门的“对照表”是设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五是推进“四新”成果在工程设计中的应用。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优化工程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提高工程的综合效益。 而要完成上面的要求,人才成为重中之重,那我国的工程造价方面的人才呢? 目前取得工程造价师资格的专业人才不多,高级专业人才就更少。有的虽已经取得执业资格,但无工作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不高。在造价师从业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在岗无证,有证无岗”的现象。工作内容依然是单一的,多在主管部门及领导的主观意志指令下工作,因而工作服务领域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要。迫切需要一批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的出现。所以要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高等教育及在职人员的再教育。由于工程造价管理在建设项目中和各方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且对全社会的经济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它要求造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多层次的知识,他们除了要对本专业的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外,还应对设计内容、设计过程、施工技术、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法规等有全面的了解。为此,国民教育机构要开设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工程造价专业课程。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学会团体等部门单位,对目前已经获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要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及培训,了解和掌握与我国达成双边协议的国家的工程造价技术、法规、管理体系及其发展动向,扩大内外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性或区域性工程造价组织的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目前从业人员在智能结构、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三方面都能满足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进行更新提高外,还应该结合工作广泛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技术专业的知识,国民教育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构成完备的教育体系,从而为工程造价领域高级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把握重点,加强项目施工环节的控制 实行项目管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而加强项目成本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更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它与工程质量一样,是企业的生命线。利用货币形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管理对象的耗费实行全面管理,运用标准成本进行项目成本管理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具体做法: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试行)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 二○一二年六月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试行) 编制说明 一、本范本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成果文件的编制,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成果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 二、本范本由封面、目录、签署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面、编制说明、计价表格、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方评价证明文件等组成,并按此顺序胶装成册,书脊需添加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三、本范本各组成部分文字部分不得任意删改。 四、封面(封底)图案、色彩可个性设计,以充分展现企业文化。 五、目录中第五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和竣工结算总价”等可分别添加子目录,按计价表格依次排放。 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表,主要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和绿化工程,其他专业可参照填写,或由企业自行制定表格填写,能反映工程项目概况和特征为宜。 七、委托方评价或实践经验证明主要是指:委托方反馈意见、建议、评价,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实践经验证明或后评价文件,能体现项目咨询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证明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内容确定,包括: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审可分别参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建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标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年月日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本协议签订后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后开始,至咨询人提供合格咨询成果(咨询人须在委托方的资料提供完整后日内完成)后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咨询人各执两份,一份提交相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号 京电大厦楼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帐号:帐号: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一、工程造价咨询的依据、程序及方法: 1、主要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相关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材料当月市场价格信息,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计价取费规定等; (6)其他的相关资料。 2、工程造价咨询的程序及方法: (1)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堪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7)按照有关各方的意见合理的调整并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二、确保咨询工作成果文件质量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咨询业务的操作的规程 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求信誉。 2、操作人员配置 2.1咨询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设立独立的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成果质量负责。 2.2咨询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担任)、专业造价工程师、预算人员三个层次,各自的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予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2、专业造价工程师 (1)负责本专业的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预算人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预算人员的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3、预算人员

最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最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文1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 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 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 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 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 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 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 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预、结算委托乙方完成。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承包工程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规模:平方米。 二、服务范畴: 1、甲方承接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不包含消防及喷淋)预算编制及核对、工程月报编制及核对、收方单、设计变更及签证资料的把控及审核,劳务工程量的计算及核对、竣工结算的编制及核对。 2、服务人员:驻派现场人员一名,安装兼职一名,项目负责人1名,

项目负责人需一周去现场一次。 3、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及食宿: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及食宿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带电脑。 三、服务周期: 本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驻派现场人员周期: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离场,整个项目服务周期不超过,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周算起。(如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未按时办理结算,并出结算报告,周期超过,甲方按每月补贴4000元给乙方) 四、服务酬金: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1、全过程预、结算服务费为: 建筑面积: m2×元/m2= 万元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预付款,每季度支付预、结算服务费的%,累计付款达%,工程结算报告完成后的7日内,一次性付清5%的余款。

六、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七、甲方义务、权利、责任 1.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与本项目造价有关的资料。 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本工程造价相关的内容。 3、甲方应当履行协议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乙方义务.权利.责任 1、驻派现场人员1名,期限不能超过2年。负责人每周需去现场一次。 2、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内,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咨询服务。 3、不在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作,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遇新增工程项目需乙方完成应另加补充合同。 4、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协议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时按本合同第三条服务周期内容执行。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

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通知,中价协新号文

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诉求,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清【2002】6号文《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我协会在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地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现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质量标准,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应另行支付咨询费。 六、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七、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地方有关部门已发布收费标准的按其规定执行;地方没有发布或收费标准中项目不全的,可参照本标准。 附件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7月30日附件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 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地区调整系数为—之间;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4.需要进行钢筋工程精细计量的,另计取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见附件3。 附件2:

工程造价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工程造价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摘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按国际工程管理界习惯的定义分为三阶段:项目前期管理阶段:项目的决策期;建造期或建设期管理阶段:项目的工程设计期与施工期;项目后期管理阶段:项目竣工后的保修期。不同阶段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不同。本文主要谈的是建设期造价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引言 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是近年来出现在我国各类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流行语,住房建设作为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支柱在目前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在市场经济中日趋重要,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也日趋重视,特别是项目周期的全过程控制。 二、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法在设计阶段进行有效的工程造价的事前管理 在设计阶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往往都还没有明确,所以在设计阶段无法发挥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优势互补进行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事前控制,一般都是由设计单位单独完成的,而很多设计人员是没有现场施工经验的,在工作中也很少下工地,设计都是根据”天书”来设计的,设计出来的施工大样往往不能顺利完成施工,现在标准化设计图册虽然可以解决一些常用的施工大样,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个性的设计越来越多,很多设计大样到了真正要放线施工时才发现问题,变更索赔就自然无法避免。也有的是设计人

员挂靠一些设计单位进行跨专业设计,本人曾在工作中碰到园林专业的人员设计一些园建工程,地梁基础就直接设计在土层表面,在实际施工中就必须进行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变化自然就很大;再就是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现在的建筑结构往往不是单一的,常见的如体育馆主体结构往往是采用框架结构,屋面通常会采用钢结构,由于专业细分,很多建筑设计院往往没有钢结构设计资质,设计图纸中最常见的一句话是,由专业施工单位细化等字样,自然只有中标的施工单位才会对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细化,在施工时就会产生很多变更,事前工程造价控制就成为纸上谈兵。在设计阶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往往都还没有明确,所以在计阶段无法发挥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优势互补进行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事前控制。 2、招标控制价不能如实反映项目所在地的实际工程造价 在招投标管理中招标控制价及合理低价中标是比较普遍的做法,招标控制价应是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反映,我国很多采用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在竣工结算时往往偏离都很大,除去因设计问题引起造价变更之外,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人、章分离是这个行业的普遍现象,这使的许多刚参加工作的人员在未取得造价员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也能进行独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对于刚参加工作的造价专业的员工来说,很多人连图纸都不能完全读懂,很容易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况;闭门造车也这个行业的特点之一,很多造价人员在读完书后就直接进入造价行业,他们的造价知识都是只是来自书本,根本不懂施工工序,所以在招标控制价里我们还可以经常见到清单的设置很不合理的情况,很多清单的单价与市场也严重不符,造价人员基本上都是通过一系列的书本去完成定价工作,主材价格基本上来自由政府编制的材料指导价,很多主材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甚远,对于指导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书5329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兹有工程,拟将工程造价、工程形象进度造价业务委托收乙方办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工程情况及服务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服务内容:上述工程范围内的预算编制;形象进度预算编制(含相关 工程签证\变更)。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乙方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1套),保证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 准确、完整、合法性(变更、签证等)。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4、按协议条件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严格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有国家政策法规,规范编制预算文 件。 2、对项目工程造价跟综服务,编制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文件。 3、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建材价格信息与相关工程造价政策法规等造价 信息服务。

4、负责编制预算书的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单位与个人 泄漏本程造价信息。 6、确保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不错算、不漏项,按甲方要求准时 完成。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双方合作关系 及体现我方诚信经营的理念,我方决定按工程建安总造价的1.2‰收取服务费,不再计取业绩提成。(项目进度工程预算编制不另收费) 2、付款时间:交付工程预算文件之日,支付全部服务费。 3、如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 不计入上述费用。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未及时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而造成乙方返工, 修改文件,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结算文件。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消耗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本项目中途停止,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费用。 3、乙方如未能履行完毕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GJ-2002-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1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1 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

2020年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精选应用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2020年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 一、各阶段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 1、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查控制程序 2、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栏标控制价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二、造价咨询服务的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 1、造价控制的重点及难点分析。 2、造价控制的指导思想、控制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3、实施阶段性控制目标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4、实施工程造价总目标的主要措施及偏差纠正措施, 5、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流程及档案管理 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1、设立“咨询项目部” 2、咨询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3、建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4、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第二部分:项目目标控制措施 四、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五、服务周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承诺书 六、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 一、各阶段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自各阶段工程的计价,实施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人,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 本次投标范围所指的标的是配合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昆明市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争议鉴证等

造价相关工作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查控制程序 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咨询单位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主要是协助委托方及设计人实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并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最终实现达到优化投资的目的。 设计优化的理论根据是每一个人(设计人员)或每一个设计部门的工作是必然有缺陷的,但这些缺陷很难被原设计人员认识到。而另外的设计人员来审视这些设计成果时,必然可以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改进,达到功能不变,成本降低的效果。 1. 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①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②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③初步设计图纸 ④当地主管现行概算定额 ⑤拟建项目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2. 审查工程概算的内容: (1)审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 ①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编制规定,未经批准的不能采用。 ②审查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如有,应按新的调整办法和规定执行。 ③审查依据的适用范围:各种编制依据都有规定的适用范围,如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特别是地区的材料预算价格区域性更强。 (2)审查工程概算的编制深度 ①审查编制说明。审查编制说明可以检查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若编制说明有差错,具体概算必有差错。

(完整word版)工程造价的历史及发展现状

工程造价的历史及发展现状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历史 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借鉴前苏联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应当时计划经济需要的概预算定额制度,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均由国家统一规定,传统的概预算定额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定价依据,对我国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多、快、好、省地建设国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也日益复杂,原有的计价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对建设工程造价定价办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调整工程价格的费用项目,修订有关的费用、利润、税金计算标准,取费改按工程类别计取等等。所有这些改革,使建设工程造价逐步反映出其内在的商品属性,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造价定价方法仍存在许多问题,也说明仍需要进行深化改革 我国工程造价早在唐朝就有记载,但发展缓慢.自新中国成立后,有很大的发展,但未形成一个独立的系。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政府的计划模式。建设产品价格是通过计划分配建设工程任务而形成的计划价格,概预算定额基价是量价合一的价格。1984年,建设工程招标制开始施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开始突破传统模式,但形式虽变,内容实质照旧。概预算定额的法定地位没有改变。1985年成立了中国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 1990年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996年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已确定并行文建立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标志着该学科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学科体系. 90年代初,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思路,但改革进程十分缓慢,改革也迟迟不见成效。90年代中后期以来,《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相继出台,定额体系开始出现一系列变化。部分材料价格渐渐放开,工程结算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已经允许,但仍不能满足场经济发展的要求。2001年初,国家宣布年内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将逐渐改制,面向市场,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定额管理模式将出现历史性的改变,量价分离,单项报价提上日程,使材料价格有走向市场化,定额的法定性地位也将降低,变为指导性。 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将一些相关的工程设计规范统一的计划,但往往是在规范的更新速度是 落后的,改变的可能性很小。在全国有这样一个统一的规范,一些省级单位往往是基于对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 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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