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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以法治校方针,明确责任措施,推动学校以法治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依据上级精神和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要求,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职责,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形成,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保障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依法治校责任制方案等重要工作事项,定期研究、部署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3、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监督工作,处理依法治校日常工作事务。

三、明确职责

根据学校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现明确各部门、处室及教职工依法治校责任如下:(一)校长室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将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按照年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的安排,定期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依法治校相关工作。

3、按照《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要求,领导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和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聘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4、全面负责学校教育行政工作,按照党政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挥各个管理层面职能,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5、实行全员聘任制度,依法与教师、职工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规范、合法。

6、建立科学、合理的校内岗位责任制,并以此对教职工全员管理,把教职工履行岗位责任的优劣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

7、定期向党支部和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8、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发生。

9、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积极沟通学校与家长联系,多渠道听取社会意见,改进学校工作。

(二)、教导室

1、协助校长组织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导工作计划。

2、协助党支部、校长室开展师德规范教育活动,教育教师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规定,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教师的依法执教意识。

4、通过开展生动活泼的校章校规宣传活动,向师生广泛宣传本校章程和各项规章

制度,并落实到常规管理中。

5、坚持德育首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督促学生严格遵

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工会活动,研讨有关问题。

2、负责教职工的思想状况,作好调查分析。配合党支部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

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校务公开有关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处室及时、准确公开学校规划、改革方案、评奖评优以及其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4、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不断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领导工作。

5、建立教师申诉委员会和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处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党群、干群联系的纽带。

(六)、教职工

1、按照学校普法计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完成预定学法任务,普法考试成绩合格。

2、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执行师德规范和《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有关规定,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不违规违纪,为学生做好榜样。

5、有责任向学生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常规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逐步树立遵章守纪的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6、坚持面向全体,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发展学生素质,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实

施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

7、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8、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9、配合学校其他依法治校工作。

四、考核奖惩

1、学校对各部门的依法治校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在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力、消极怠惰,依法治校工作评定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相关评优资格,部门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晋级、晋职。

3、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部门领导责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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