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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创业指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创业指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创业指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作者:刘海峰

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概念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壹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和运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地市级之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根据创业投资发展的需要和财力情况设立引导基金。其设立程序为:由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提出设立引导基金的可行性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

引导基金应以独立事业法人的形式设立,由有关部门任命或派出人员组成的理事会行使决策管理职责,且对外行使引导基金的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和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和方式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扶持对象主要是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备案的于中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于扶持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和发展的过程中,要创新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政策意图和所扶持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原则运作的有效结合;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考核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实现引导基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引导基金不用于市场已经充分竞争的领域,不和市场争利。

于风险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从1999年起,壹些地方政府针对国内政府型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经验不足、退出渠道部畅、运营业绩欠佳等问题,积极探索出新的风险资本引导方式。如1999年上海市政府提供6亿元风险资本创建了上海创业投资公司,采取了出资者和管理者相分离的基金管理模式,即上海创业投资公司不设立专业管理团队,而是通过招标方式从多家管理公司中优选22家,将政府风险资本分块委托专业管理公司管理;2000年,江苏省政府改革省科技发展风险基金的管理模式,由国有独资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以俩种方式对外委托运营,壹是和其他战略投资人共同建立风险投资机构,二是委托提供10%配套资金的民营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管理;2001年底,北京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符合资质要求的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跟进投资资金,2005年进壹步将方式扩大到“孵化+创投”、“跟进投资”和“联合投资”三种类型,采取政府资金委托民间机构管理的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园区内初创期、快速成长期和重点产业化项目。上述模式均将政府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和管理委托给民间资本,实现了政府出资者和基金管理者的分离,解决了政府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的低效问题。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0部位联合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能够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于发展。”自此各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陆续建立,这些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能够分为三类: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地方政府联合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深圳创新投资基金和地方政府联合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见下表)。

表当前我国已设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分类表

(壹)地方政府财政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目前,由地方财政独立出资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有3家: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海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001年年底设立的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我国第壹个地方政府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它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独立出席,资金总规模为5亿元,以注册资本的方式交由公司实体“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运作,投资方式有种子资金、跟进投资、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三种。其投资对象分别是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经认定的孵化器内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选定的中关村园区内企业和拟投资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产业领域内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新设子基金。由此可见,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资金投向具有极强的地域限制。经过近六年的发展,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已经确认了11家孵化器、26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合作伙伴;截至2007年9月底,种子基金投资了4家企业,余额为558万元;共跟进投资了22家企业,投资总额为4270万元。2007年参股设立了7家风险投资企业,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共出资2.45亿元人民币,引进外部资金7.05亿元人民币,组建总规模为9.5亿元,政府引导资金放大倍数为3倍。

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由浦东新区政府倡导设立的政策性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为10亿元,委托给上海浦东科技投资XX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技)负责管理和使用。引导基金分为生物医药、集成电器、软件、新能源和新材料、科技农业等5大业务板块,采取联合投资和参股设立子基金俩种方式,和上述产业领域内优选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2007年8月

底,浦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和德丰杰(DFJ)、戈壁合伙人(GobiPartners)、同华投资(Comway)三家创投机构签约且出资,出资总额近2亿元。

北京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于2006年9月,是海淀区政府用于扶持区域创业投资发展的政府专项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主要通过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方式,引导、扶持境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增加对海淀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投资。目前,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委托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区政府设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引导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审核,不直接干预受托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地方政府通过联合国家开发银行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壹家政策性银行,积极地参和了地方政策性引导基金的建立。于当前已建立的引导基金中,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以软贷款的方式以1:1的比例提供资金。如2006年3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和苏州创业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组建的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注册资金1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以贷款方式间接注入资金5亿元,这5亿元属于总行授予苏州工业园区200亿元贷款额度的壹部分。2007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共同出资设立的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10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以软贷款供应,公司运营期限为15年。2007年8月27日,国家开发银行和山西省政府共同设立了山西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首期金额为8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提供4亿元贷款。

(三)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联合地方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16亿元,是深圳市国资委控股的壹家集团式公司,目前拥有4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10家内资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0个基金,基金总规模为60亿元,于上海、武汉、成均等12个地方设立了分支机构或管理公司。深圳创新投资集团业务包括直接投资和基金投资俩类,目前逐渐转为以基金投资为主。当下,深圳创新投已和苏州市、武汉市、淄博市、重庆市、湘潭市、中山市政府共同组建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具体运作中,深圳创新投主要采取和地方政府联合出资设立基金公司,然后再委托给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组建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的模式。如2007年初,由苏州市政府、张家港市政府、苏州国发集团、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等共同发起组建“苏州国发创业投资基金”—苏州国发创新资本XX公司,同时,成立苏州国发创新资本管理XX公司。

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和监督制度。引导基金能够专设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事务,也可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事务。

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其管理团队具有壹定的从业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3)最近3年之上持续保持良好的财务情况;(4)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纪录;(5)严格按委托协议管理引导基金资产。

引导基金应当设立独立的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支持方案进行独立评审,以确保引导基金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创业投资行业自律组织的代表以及社会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

五、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控制

应通过制订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章程,明确引导基金运作、决策及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规定,以及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关联条件。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绩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其高级管理人员或其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已经取得良好管理业绩。

引导基金章程应当具体规定引导基金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的支持额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以参股方式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可于符合关联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事先通过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引导基金的优先分配权和优先清偿权,以最大限度控制引导基金的资产风险。以提供融资担保方式和跟进投资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引导基金应加强对所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引导基金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以及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权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引导基金投资形成股权的退出,应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和引导基金的运作要求,确定退出方式及退出价格。

六、贵阳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选择

贵阳高新区由于缺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管理基金的经验,因此,选择有经验的合作伙伴共同设立贵阳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目前比较理想的模式。资金的来源上能够考虑和银行、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合作共同设立。

根据天津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经验,天津市高新区管委会和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联合设立了壹只政府引导基金——天津海泰创新投资基金XX公司,首期规模1亿元,目前该基金运行良好。因此,我们于选择合作伙伴上能够考虑借鉴天津的模式,从而避免自己于摸索中走更多的弯路。

另外,我们已经和国家开发银行就高新区新扩区的建设签订了融资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上,为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思路。我认为,有三种模式可供我们选择:壹是贵阳高新区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共同成立政府引导基金;二是贵阳高新区和深圳创新投集团合作成立政府引导基金;三是贵阳高新区、国家开发银行和深圳创新投集团三方共同成立政府引导基金。无论选择哪壹种模式,均能够既解决引导基金资金来源的问题,又提高了引导基金成功运作的可能性。我相信,随着引导基金的成功运作,必将给贵阳高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带去实质性的帮助。

创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

XX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2005第39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现提出设立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行性方案。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必要性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目的和作用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一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将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与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引导基金的示范作用拉动市内外社会资本在秦设立和发展一批创业投资企业,增强其资金实力,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通过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机制选评项目、投资项目和管理项目,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三是发挥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吸引

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处于创业前期和重建期中小企业的投资,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企业上市。四是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引进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通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团队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和资本增值服务,提高我市投资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强社会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自觉性,营造一种从事创业投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 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的需要,是拉动投资的需要,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社会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 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批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原本应该但未能成长为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必须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扶持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将我市科技优势、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市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重大科技成果,而高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直接投资难以满足需要,必须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充分运用创业投资机制,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我市中小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受抵、质押等因素限制而获得银行贷款占比较低,上市和债券融资的难度很大。由于全社会投资渠道狭窄和投融资工具单一,致使民间资金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启动,中小企业资金紧缺实质上是资本性资金紧缺,由此导致了债券融资的严重障碍,因此,充分利用创业投资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型投融资工具显得十分重要。我市创

青岛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发改、科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现将《青岛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 青岛市市财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科技局 青岛市经济与信息化委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青岛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加快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1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引导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投资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社会资本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号令)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未上市中小企业,优先扶持处于种子期、创建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种子期、创建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36个月以内,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每年科技研发投入不低于当年销售额5%的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第二章决策管理与运行机制 引导基金理事会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委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对市政府负责。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理事会主要负责引导基金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决策,建立健全创业投资项目评审、新闻媒体公示和资金托管制度,研究制定对受托管理机构的经营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监督引导基金规范运作。理事会办

国外典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国外典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一、以色列YOZMA母子基金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色列高新技术产业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在若干领域其技术水平跃居世界领先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独具特点的创业投资机制,而政府设立的YOZMA基金则发挥了巨大作用。 以色列创业投资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但是发展速度不快,作用也不理想。由于市场失效的存在以及国内创业投资发展迟缓,对科技发展发展作用有限。为打破创业投资发展的这种呆滞局面,以色列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资设立了YOZMA基金。 1、YOZMA的基本使命 培育以色列的创业资本市场,为处于初始阶段的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来源。 2、基本构成 YOZMA,1992年中期初创,1993年开始运作,是一家政府独资创业投资公司,总资本1亿美元。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的倍增效应,提高资本使用效果,促进国内创业投资市场繁荣,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YOZMA积极吸引私人资本。 YOZMA母基金是一个投资于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即基金的基金,它不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而是参与发起创业投资基金。 YOZMA母基金共建立了10个混合基金,每一个混合基金的资金规模大约为2000万美元,其中YOZMA基金出资800万美元左右,其余1200万元资金由境外机构提供。境外投资者包括美国的MVP、Advent,德国的Daimler-Benz(DEG),日本的A VX,Kyocera以及远东一些国家创业投资机构等。 YOZMA对投资于新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比例最高可达40%,但投资于每个基金的总额不超过800万美元。到1995年YOZMA共吸引了1.5亿美元的的外国资金,与外国投资者合作,共同组建了10只基金,并直接投资了12个项目。 3、基金的组织管理 新组建基金采取有限合伙模式组建和运作,鼓励私人部门和外国投资者发起建立新的创业投资基金。YOZMA作为新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合伙人承担出资义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财建[2011]668号 【颁布时间】2011-8-17 【失效时间】 【全文】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指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 第三条参股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原则,其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一项金融创新,在管理模式、制度体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通常,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承诺参股、融资担保或跟进投资的运作模式。下面对这三种模式及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简要介绍。 一、承诺参股 承诺参股模式的是引导基金运作最基本模式,引导基金通过承诺参股方式,支持民间机构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被参股创业投资企业一般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或信托的组织形式。 (一)公司制 是指创业投资机构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 公司制度是在其他企业组织形式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具有其他组织形式所没有的优点,成为当今最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公司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创业投资基金的组织稳定性。公司具有永久存续的制度基础。也可以根据投资者要求事先设定好存续期限。 2、公司全面实行有限责任,所有出资人都可以享受有限责任的法律保护。 3、公司可以通过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约束来防范经理人员的“内部人控制”;而且可以更灵活、更多样化地对经理人实行业绩激励。 4、公司内部责、权、利划分明确,有利于提高投资决策效率。 当然,公司制度也有其固有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公司的多重制度设计(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团队)可能给公司运作带来较大的制度成本。对于一些原本不需要太多制度安排的财产组织形式而言,公司的制度优势就很可能成为一种制度包袱。 2、公司需要承担双重税负。合伙由于被视为“人的聚合”,而不是独立法人,故通常被当作免税主体对待;而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则被当作纳税主体对待。这样公司便必然面临一个双重纳税问题。 (二)有限合伙制 1、有限合伙制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个有限合伙形态(Limited Partership)的创业投资机构,是Draper,Gaither & Anderson于1958年成立的。但总体而言,在60年代和70年代,有限合伙形式在美国整个行业中比重很小。1978年美国劳工部修改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即ERISA法案)中“谨慎投资者”(Prudent Man)条款。允许养老基金对小的或新兴企业所发行的证券以及对创业投资投入基金。由于养老基金是私人资本市场上最大的投资者,尽管其仅仅投人5%-6%的基金于创业投资方面,但由于数量的绝对量非常大,因此,很快地,养老基金如潮水般涌人创业投资领域。由于养老基金、大学和慈善机构等投资者为免税实体(作为有限合伙人它们不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因此从长远看,这个修改极大地改变了创业投资的资金供给情况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结构,由此导致了创业投资的机构化,以及有限合伙制度在创业投资领域的主导地位。Sahlman,William A.(1990)指出,80年代以后至今,美国创业投资基金的典型组织形式主要采用有限合伙制。目前,有限合伙制形式占整个创业投资机构的80%以上,成为美国创业投资的典型模式。 在英国,90年代以后的创业投资机构也以有限合伙为主要形式,数量上比较多,但资金规模并不大。 日本在80年代出现了类似美国的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公司形式,在日本称之为TSJ。TSJ发展并不快,而且投资也并不多,仅占日本全部创业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左右,对日本创业投资的发展影响并不十分显著。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选择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选择 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在创业投资的法律、政策条件、政府支持的意识和行为模式以及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融资实践等方面,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国家对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体制”,成为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探索建立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的折子工程。结合北京实际和现有的创投资源,北京在创投引导基金模式选择上不仅要简单易行,还要为创投业的未来发展做好机制准备。 一、国内创投的沉浮与北京的实践 创投公司可以说是伴随我国市场化的进程而曲折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中创投资公司,由于创投业务较少,在市场上挣扎几年后很快转向房地产产业。由于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了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支持科技性产业发展的号召,1994年后又陆续成立了20多家风险产业机构。由于缺少政策支持,大部分创业投资企业偏离了创业投资方向,大量资金被投向低风险领域。1996年后,上海、北京相继成立了政府背景的创投公司,这些机构对大众化的风险投资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发展几乎主导了国内创投的浮沉。2000年前后,受互联网风潮、纳斯达克和国内的“创业板即将推出”的传闻的影响,国内创投达到了高潮。2000-2001年,仅深圳设立的创投机构就超过了100家。2004年5月深圳中小板推出时,创投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在中小板上市的6家公司中,创投机构4家。此后IPO暂停,创投归于平静。今年IPO开始发行,国内创投又开始活跃。 北京创投业起步较早,2004年末,共有创业投资机构87家,其中本地创业投资机构55家,外资创业投资机构20家,外地创业投资机构驻京办事处11家,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1家,可投资资本共52.27亿美元。今年一季度,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及其他省市创业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9%,14%,10%,7%,10%。不过从创业投资的总投资额来看,国内创投投资总额80%以上是国外创投机构的投资。自1998年市政府出资1.2亿元引导非政府资金6.9亿元,成立两家创业投资公司以来,这两家公司的资本规模一直维持不变,并且相当一部分投资偏离了创业投资性质,整体经济效益也不高。 二、北京市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时机和政策已经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培育一

超级孵化器投资基金募集方案

财智汇创业投资基金募资计划深圳财智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

目录 一、基金概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基金设立的背景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基金宗旨和目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基金宗旨................................................................................................................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基金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3、基金的特点和优势................................................................................................ 错误!未指定书签。 4、基金成功运作的关键............................................................................................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基金运营方案........................................................................................................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基金管理架构简介................................................................................................ 错误!未指定书签。 2、管理模式及治理结构............................................................................................ 错误!未指定书签。 3、投资领域................................................................................................................ 错误!未指定书签。 4、投资方式和投资限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5、决策组织和决策方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6、投资托管................................................................................................................ 错误!未指定书签。 7、投资退出................................................................................................................ 错误!未指定书签。 8、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发起人和管理团队介绍.........................................................................................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基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员介绍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主要管理人员(GP)介绍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主要股东情况介绍................................................................................................ 错误!未指定书签。 4、投资决策委员会名单和简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基金募集计划和募集进度安排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基金募集计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出资期限................................................................................................................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风险分析和控制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风险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八、法律和税收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九、项目储备情况及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1、储备项目情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2、第一阶段投资计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介(新)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介 一、背景: 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在创业投资的法律、政策条件、政府支持的意识和行为模式以及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融资实践等方面,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国家对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体制”,成为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时机和政策已经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是一条重要的途径。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政策上规范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同时,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以下简称《配套政策》),明确了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有关政策。 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述

作为创业投资领域的主体之一,政府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不仅要充分发挥其宏观指导与调控的职能,保障创业投资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创业投资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支持,并会直接参与资本的进入,完善市场体制,做好创业投资的监管,规范投资行为。“十一五”规划的出台,为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从宏观上为创业投资的发展优化了外部环境,证监会开设创业板,为创投提供了最佳的退出机制。政府参与创业投资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近年来,政府在创业投资领域的角色在发生转变——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不再直接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而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进而引导这些资金的投资方向。 (一)政府引导基金定义 所谓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这一定义包含三层含义: (1)引导基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基金,而非商业性基金。 (2)引导基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机制是“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而非直接从事创业投资。 (3)引导基金按市场化的有偿方式运作,而非通过拨款、贴息或风险补贴式的无偿方式运作。所谓“市场化运作”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引导基金在选择扶持对象时应由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市场状况,综合考虑风险、收益和政策目标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二是引导基金在使用方式上,主要应当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以利于所扶持创投企业强化财务约束机制。

创投基金设立框架方案(众筹版)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框架方案

目录 一、设立“赣商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和必要性 (3) 二、赣商创投基金的宗旨 (7) 三、投资策略 (7) 四、基金设立方案 (8) 五、基金管理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10)

一、设立“赣商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我国创业投资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高潮 创业投资是三十年来国际上发展最迅速的金融投资工具,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与银行、保险并列的三大金融业支柱,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目前西方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占其GDP份额已达到4%-5%。国际经验表明,创业投资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保证投资有效增长、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在中国,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委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国的创业投资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2009 年,我国资本市场终于迎来了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登录,截止2010年8月24日,创业板过会132家,过会率80%,创业板股票发行市盈率平均68.15 倍,个别发行市盈率上百倍,上市后动态市盈率很多高达100多倍;中小板今年挂牌130家,过会率84%,发行市盈率平均52.66倍;由此预期的投资回报率高达十几倍。创业板市场引

发的财富效应,正极大地激发企业家和创业投资的热情,可以预见,在未来3-5年内,中国创业投资事业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高潮。 (二上海市江西商会章程中具体宗旨和任务规定要求 上海市江西商会是江西驻沪企业之“家”及服务中心,是联结沪赣两地经济、社会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江西省在外成立的第一个社会组织。 上海市江西商会宗旨:“……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和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扶持和促进赣籍企业的发展;加强与上海市、其他各省(市、区和港澳台地区及国际组织的经济技术联系与合作,为赣籍企业参与上海和国内经济建设、开拓市场、繁荣赣沪经济提供服务。”。 上海市江西商会任务:“第三条: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举办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讲座;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经贸洽谈会和商务考察活动。向政府和有关组织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落实,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第四条:组织会员之间的交流,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增 进会员之间的了解,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引导会员强强联合,提升赣籍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五条:加强与赣沪两地及其他地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支持会员在沪和各地依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并积极为会员参与两地经济建设和扩大国内外的经

XX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XX XX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4.2 基金目标 (16) 4.3 基金规模 (16) 4.4 投资领域及投资阶段 (16) 4.5 基金发起人 (17) 4.6 政府引导基金 (18) 4.6.1 政府引导基金的特点 (18) 4.6.2 政府引导基金托管机构 (18) 4.7 基金管理机构组织构架 (19) 4.8 管理团队在创业投资领域业绩 (21) 4.9 管理团队主要专职成员介绍 (22) 4.10 管理团队投资案例 (24) 4.11 项目储备情况及第一阶段投资计划 (24) 第五章基金运作机制 (30) 5.1 项目评选程序 (30) 5.2 项目获取 (31) 5.3 尽职调查 (31) 5.4 投资决策机制 (32) 5.5 加强项目投后管理 (32) 5.6 投资退出 (33) 5.7 投资托管 (34) 5.8 风险防范 (35) 5.9 管理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35) 5.9.1 管理团队激励 (35) 5.9.2 基金收益分配 (36) 5.9.3 管理费用 (37) 5.10 基金存续期限 (37) 第六章投资收益及风险分析 (38) 6.1 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 (38) 6.2 管理公司收益 (38) 6.3 基金收益 (42) 6.3.1 静态财务分析 (42) 6.3.2 动态财务分析 (43) 6.4 投资风险分析及应对 (45) V

目录 6.4.1 基金募集风险及应对 (45) 6.4.2 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及应对 (45) 第七章结论 (46) 致谢 (47) 参考文献 (48)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市财政局、发改委、经委、科技局、国资委、金融办 (二○○八年四月三日) 为落实省委关于“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决策,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杭州市集聚,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科技部财企〔2007〕12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概念界定 (一)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专门设立,旨在通过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主要进入对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的创业投资领域,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 (二)本办法所称初创期企业,是指在杭州市注册设立,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3.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原则上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 二、基本原则和引导方式 引导基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其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通过股权结构的科学设计,保证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企业的决策及经营的独立性和商业化运作。 引导基金主要采用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的引导方式,原则上对同一创业企业或项目不重复支持。 引导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杭州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政策。 三、支持对象 (一)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杭州市域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知识型服务业、高效农业等符合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 (二)引导基金支持社会资金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并重点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 (三)引导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必须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吸引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成熟、网络资源丰富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合作。 四、基金的设立和资金来源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计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2) 1.1背景 (2) 1.2目标 (3) 二、基金组建方案 (4) 2.1基本架构 (4) 2.2基金募集 (4) 2.3业务定位 (5) 2.3.1投资方向 (5) 2.3.2投资领域 (5) 2.3.3投资对象 (5) 2.3.4投资限制 (5) 2.4管理架构 (6) 2.5基金运营模式 (6) 2.5.1运营原则 (6) 2.5.2项目遴选 (7)

2.5.3投资决策 (8) 2.5.4资金托管 (8) 2.5.5风险管控 (9) 2.5.6投资退出 (9) 2.5.7基金管理费用 (10) 2.5.8收益分配 (10) 三、基金管理人 (11) 3.1基金管理人概况 (11) 3.2竞争优势 (11) 3.3管理业绩 (11) 3.4专业管理团队介绍 (11) 为响应国家建设创新型经济社会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带动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湖南今朝习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管理经验,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设立今朝习善创业投资基金。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1.1背景 1、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2、我国经济仍将平稳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将涌现出大量创新型企业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虽在增长率上会有波折,但增长趋势不会改变,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命题。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关键就在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外延增长转到创新驱动、内生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可行性方案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20xx第39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现提出设立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行性方案。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必要性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目的和作用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一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将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与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引导基金的示范作用拉动市内外社会资本在秦设立和发展一批创业投资企业,增强其资金实力,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通过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机制选评项目、投资项目和管理项目,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三是发挥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吸引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处于创业前期和重建期中小企业的投资,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企业上市。四是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引进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通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团队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和资本增值服务,提高我市投资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强社会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自觉性,营造一种从事创业投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的需要,是拉动投资的需要,是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社会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批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原本应该但未能成长为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必须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扶持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将我市科技优势、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市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重大科技成果,而高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直接投资难以满足需要,必须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作

产业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 产业子基金申报指南 (2016年度) 为加快推进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引导基金参股产业子基金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本指南支持的行业涵盖厦门自贸区范围内航运物流、口岸进出口、保税物流、加工增值、服务外包、大宗商品交易等现代临港产业,高新技术研发、信息消费、临空产业、国际贸易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邮轮经济等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以及与片区内重点产业协同发展的厦门市企业的投资。 (二)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参见《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股权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时,需按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同时,申请人

还需要按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附件2)、《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和《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已投资企业列表》(附件4)等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请。 (四)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为常年受理。2016年度的申请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报送内容 本次申报方式为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纸质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7本,正本和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三、联系方式 我办委托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理有关申报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9号国际航运中心E栋10层,邮编:361006,联系电话:0592-XXXXXXX,联系邮箱:XXX ,联系人:XX )

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县产业基金设立方案 1.基金组建方案 1.1 基本架构 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基金募集:发起人亿元人民币;对外募集亿元人民币 基金期限:年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某市 基金性质:盈利性基金基金管理人:某机构管理费率:2% 资金到位时间: 基金投向:基金总规模不低于 %的金额需投资于注册在某市的企业项目投资金额: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规模的 % 业绩报酬:参照基金管理的通行惯例,有限合伙人(LP)获得项目收益的80%,普通合伙人(GP)获得项目收益的20%; 1.2 基金募集 基金规模: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 发起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某市政府平台公司,出资亿元; 2、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机构,出资亿元。募集对象: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面向市内外招募。募集条件:有实力的,有信誉的,且对创业投资基金有充分了解和认同,认可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募集金额:首期对外募集亿元,最小出资单位为万元。 1.3 基金宗旨 立足某市,辐射全国,着力扶持某市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打造一支有影响力的区域基金品牌,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为出资人创造最大化的收益。 1.4 基金优势

1、某市的最佳机遇期; 2、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3、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有利于最大程度整合政府各方面资源; 2.5 业务定位 投资方向: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 投资区域:优先选择某市本地的优质企业。 投资对象:相对成熟的拟上市项目及中早期项目。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产业和县主导产业及重点扶持产业。 2.6 基金运营 2.6.1 投资策略 以企业有良好发展前景及具备上市意愿和条件为投资标的选择基本标准;以条件相对成熟的拟上市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控制风险,缩短投资周期;同时兼顾中早期项目的投资培育,在整体收益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提前布局,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 2.6.2 运营原则 根据基金宗旨在运作上完全采取市场化策略,严格坚持股权投资必要的业务原则――尽责调研、客观评估、科学决策。 基金的运营全权委托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团队,其他出资人不介入具体管理工作。基金管理机构在当地组建一批专业团队专门负责某市基金的投资。 提高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及独立性,基金管理机构要借鉴国际主流管理模式,并结合中国的本土特点,设立独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基金管理机构要奉行稳健的经营风格,力图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 2.6.3 运作流程 (1)市区政府引导并发起,吸引社会资金共同设立基金; (2)将基金托管至各方认可的银行; (3)基金管理机构接受委托作为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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