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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和规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

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Ⅰ、Ⅱ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第六条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管、规运行的原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治超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超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治超检测站工作和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辖区治超检测站的运行。

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辖区治超检测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共同检查、督促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设有固定的执法机构,配备固定的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级政府和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二)制订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检测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

(三)依法承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具体业务工作,主要是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车进行称重检测和超限超载认定,查处、纠正和消除超限超载违规行为;

(四)组织超限超载车辆的卸载、驳载,组织卸载货物的存储、保管及处理;

(五)收集、整理和上报检测执法工作中各类数据,提供检测执法工作动态信息;

(六)管理和维护治超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国家鼓励在治超检测站集中进行各项涉及公路交通的执法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合理的组织安排,使治超检测站成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安全、规费稽查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的场所。

第三章治超检测站建设

第九条治超检测站的基础建设遵循规实用、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便于工作的原则。

第十条治超检测站站名统一称为“××国(省)道(高速

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

治超检测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全国统一标识(参见附图1);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在检测区雨棚顶部标注治超检测站站名(参见附图2);应当按交通部技术规要求统一外观形象和颜色。

第十一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具有称重检测(包括初检和复检)、执法处理、卸载驳运、停车场所等基本功能区,以及必要的治安、工作、生活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

交通量较大、治理工作任务较重的治超检测站,应当在主线上设置不停车预检系统,预先筛选超限超载嫌疑车辆。

高速公路上的预检系统应设置在治超检测站前方800至1000米处,嫌疑车辆进站检测第一次告示应设置在治超检测站前方500米左右。普通干线公路以上距离可在确保安全畅通前提下视情缩减。

第十二条治超检测站应当统一安装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当具备实时登录及上传数据、打印执法文书、查询证照和记录等基本功能。系统设计应当符合交通部规定的数据交换标准。

第十三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规设计检测执法工作流程(参见附图3)、场区外交通安全设施、视频监控设施、通讯与照明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应当合理设计进出站场的连接辅道及场区交通组织。

治超检测站前方应当规设置治超检测站专用标志牌(参见附图4)。高速公路可设置2km、1km、500m预告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普通公路可减设2km预告标志。

第十四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规检测执法行为。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及信息统计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的组织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批准文件、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监督等。

第十六条治超检测站应当保持外环境整洁。站区不得随意摆设摊点,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和与检测执法无关的宣传牌。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公路的治超检测站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后,应当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第四章人员和装备

第十八条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应当纳入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正规编制。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协商在治超检测站成立联合执法机构,并协商委派站领导和执法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编制上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执法人员应当包括路政人员、交通警察、治安警察、运政人员、征稽人员等。人员编制从交通系统部和公安部门调剂。

Ⅰ类治超检测站每站配备执法人员不少于30名。Ⅱ类治超检测站每站配备执法人员不少于15名。Ⅲ类检测点的移动稽查

人员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组织管理,并因此视情增加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人员配备。具体配备标准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治超检测站可另行招聘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其数量控制在全站执法人员编制的30%以。

严禁治超检测站超编配备各类人员。

第二十条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执法书及其他必需的从业资质证书。

具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的录用或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治超检测站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性组织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录用或聘用的具体办法可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治超检测站交通执法人员按现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持证上岗。

治超检测站后勤保障人员着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且应当与执法人员明显区分。

公安等其他部门执法人员按其所属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治超检测站应配备相应的执法专用车辆,用于

智慧货车超限监测站建设方案

仪陇智慧货车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目录 仪陇智慧货车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1) 1前言 (3) 2系统设计概述 (3) 2.1先进性与特点 (4) 2.2系统设计依据 (4) 3系统介绍 (5) 3.1系统工作流程 (5) 3.2道路不停车预检系统 (7) 3.3治超站静态复检系统 (12) 3.4系统防雷设计 (16) 3.5站端系统 (17)

1 前言 近年来,通过治理超限超载综合检查站、治理超限超载监测及信息系统等建设,使道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路网密度越来越高,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超限超载车辆绕行检查站,逃避检查行为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目前缺乏自动化的路面超限超载监测手段,难以及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绕行线路和冲站情况,为路面移动执法、源头末端责任倒查带来难度。 因此亟需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建设自动化的治理超限超载路面监测信息系统,实现车辆超限超载信息采集与共享,为各级管理部门掌握区域超限超载现状、实施相关管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撑,为建立智能治超体系与长效治超机制奠定基础。 2 系统设计概述 为提高治超站工作效率,实现治超科技化,需要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为治超工作带来辅助和提升,我公司为此结合动自身自动化与云数据分析处理以及传感器技术方面的技术优势,结合综合监测站、路面监测站、动态称重预检和静态称重精检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提出“智慧货车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本系统本着先进性选择的原则,动态称重模块采用最先进的石英称重传感器。石英传感器无论在施工工程量、称重精度、使用寿命与使用安全等方面,均占明显领先优势。 系统称重精度达到动态5级标准,数据可直接用于执法的要求,并可为软件计算提供更多基础数据。能有效的识别和处理车辆在检测区域内跨道行驶、拥堵、停留等各种不规则行驶。在通过我公司自有知识产权计重软件处理后,能准确得出车辆轴重、总重、轴型、车型、速度等信息,保障整个系统计重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同时系统称重模块采用稳定可靠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在其他设备选择时均优先选用性能成熟可靠的知名品牌,从源头上增强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且考虑到野外恶劣的运行环境,系统关键设备均采用工业级型号,坚决杜绝商用级设备用于户外环境对本系统造成的不稳定影响,以保证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性。 本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案,并预留了相应接口,便于用户根据实际使用需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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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Ⅰ、Ⅱ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最新范文】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一、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整顿,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顿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整顿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整顿与源头长效整顿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乡镇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整顿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从现在开始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问题进行集中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长效的综合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车辆基本杜绝,公路设施完好,公路安全、畅通、可持续发展。 三、整顿工作的内容 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用15天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整顿的意义与目的整顿的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 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全市整顿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XX省XXXXX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XXX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降低春季冻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决定自2015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本辖区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省局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严格治超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继续坚持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完好、安全、畅通、有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治理重点 坚持全面治超、全年治超、全方位治超,治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 重点部位:重点治理辖区内各市(县、区)沙场、石场驶出的恶意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煤、油等违法车辆;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外地区驶入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突出的路段。 重点路段:为顺利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统筹划分三个路

段及辖区内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XXX、XXX、XXX三个所以XX公路和XXX公路部分路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两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XX、XXX三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 重点治超站点:XXX治超站,XXX、XXX、XXX、XXX、XXX、XXX流动治超点。为全面加强XXX治超站的执法力量,处直各单位在做好本辖区治超工作的同时,按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随时充实XXX治超执法力量。在春融期治超期间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XXX治超工作做统筹安排。XXX所负责兰西治超站后勤保障、部门协调等工作。 三、治理措施 在XXX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加强路面管控。继续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各路段沿线各单位可采取独立治理和联合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是治理到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以路面治理为主,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以流动治超为手段,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强化路面管控。要研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辖区公路以外的超载运输车辆进入本辖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稳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1)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

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Ⅰ、Ⅱ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第六条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治超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超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治超检测站工作和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运行。 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共同检查、督促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设有固定的执法机构,配备固定的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

交通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计指南

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 (试点工程版)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二〇〇五年十月

目录 前言 (1) 1总则 (2) 1.1编制目的 (2) 1.2适用范围 (2) 1.3一般规定 (2) 1.4分类 (3) 1.5建设规模 (3) 1.6检测站选址 (5) 2总体设计 (6) 2.1检测站的工作流程 (6) 2.2检测站的组成 (6) 2.3安全设施 (7) 2.4连接道路 (7) 3超限检测系统 (8) 3.1预检系统 (8) 3.2精检系统 (9) 4交通工程设计 (9) 4.1安全设施 (9) 4.2视频监视 (11) 4.3通信系统 (11) 4.4照明设施 (11) 4.5防雷接地系统 (12) 5连接道路设计 (12) 5.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连接道路设计 (12) 5.2其他等级公路的连接道路设计 (17) 6房建设施 (20) 6.1建筑功能构成 (20) 6.2总图设计 (21) 6.3建筑设施 (21) 6.4建筑设计 (21) 6.5给排水设施 (22) 6.6供配电设施 (22) 附图 (23) 附录一:超限超载检测站各种用房建筑面积 (39) 附录二:超限检测站布设示意图 (40)

统筹规范地建设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是未来一段时期治超工作的基础任务。作为《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旨在对全国治超检测站点建设规模、选址、连接道路设计、检测设备配备、交通工程及房屋建筑设计等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以规范治超检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为了配合全国治超办领导组织的治超检测站点试点工程建设,在初步成果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编写了这部试点工程版指南,供试点工程建设或改造设计过程中参照执行。由于水平有限,加之前无经验可借鉴,难免有不完善甚至不妥之处,冀望通过试点工程实践广泛吸纳智慧和经验,便于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指导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设的全面铺开奠定规范化基础。 各有关单位在试点参照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及建议,请及时联系编写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3号邮编:710075 电话:029-********,联系人:张社升、杨晓东 Email:xdyangits@https://www.docsj.com/doc/d93135028.html,或sheji@https://www.docsj.com/doc/d93135028.html,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邮编:100029 电话:010-********,联系人:谭小平、王燕弓 Email:tanxp@https://www.docsj.com/doc/d93135028.html,或tanxiaoping@https://www.docsj.com/doc/d93135028.html,

汽车超限超载整改措施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汽车超限超载整改措施

汽车超限超载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二、治超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施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交通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目的意义,治理标准和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三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对“大吨小标”车辆不予年审。从年月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月向交通规费征管部门提供“大吨小标”车辆更正后的核定载质量数据。 四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第 2 页共 7 页

1加强协作与配合。集中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交通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统一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 2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 3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55吨;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要符合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违法行为,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 第 3 页共 7 页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上部)

某线某某某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 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规划建设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 1、场地清理 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

过磅检测引线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厘米水稳基层,****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 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 5、复检系统 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 8、排水工程 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米,直径为****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全部硬化) 10、办公区场地硬化 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 12、警卫室新建 13、治超岗亭新建 14、不停车预检系统 15、围墙建设及粉刷 16、电动伸缩门两套。 17、院内外绿化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XX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 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

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 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 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 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 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通知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投资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必要性 燃油税改革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我市境内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严重损坏了现有公路和桥梁。特别是207国道、荆新线、分当线、文乐线等国省干线公路不到维修改造期限就严重破损,出现大量安全隐患,影响到人民群众

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破坏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超限超载行为造成了国家公路投资的巨额浪费,使原本紧张的公路养护资金更加拮据。治超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既是保一方平安,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通行条件的需要,也是为地方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需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治超工作。 二、明确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限定标准 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运输和装载行为,力争用2年时间,使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控制在4%以内,农村公路控制在5%以内。 超限超载限定标准: 凡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必须

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

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 2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参考)篇一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xxx 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 (试点工程版 )》、《 xxx 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 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 )项目内容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 ****平方米,折合 ****亩,规划建设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 ****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 1、场地清理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 ****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 ****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过磅检测引线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路面结构为:

****厘米砂砾, ****厘米水稳基层, ****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 5、复检系统 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 8、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 ***米,直径为 ****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 (全部硬化 ) 10、办公区场地硬化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 12、警卫室新建 13、治超岗亭新建14、不停车预检系统 15、围墙建设及粉刷 16、电动伸缩门两套。 17、院内外绿化栽植雪松、玉兰、龙爪槐、黄杨、紫叶小檗等。 18、标志标牌 19、标线 20、安全配套设施 21、站名设计及安装 22、办公设施 23、设计费建成后的站点功能齐全、外观颜色醒目、标志标牌统一、交通组织优化,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技术规范的Ⅱ类治超检测站。 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doc

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 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宣城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0号)和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596号)精神,形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面治超的网络,在政策制定、站点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方式转变上实现我市治超工作新突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源头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原则;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治超力度,研究解决非法改装、农用车超载等问题。2011年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治超综合领导机制。通过加强治超考核、完善治超法规等,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各个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提高治超工作合力。完善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我市治超办综合协调作用,落实月度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超联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交管站货运管理职能,加大源头治超力度。 2.完善治超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治超制度体系,根据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交通、公安、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治超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治超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3.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相关部门对抄报单位的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每个抄报案件都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提高抄报制度效力。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严厉处罚,切实消除超限超载侥幸心理。 4.进一步完善治超统计、监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治超工作基础台帐,统计治超相关工作数据,监测超限超载形势,提高治超工作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治超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手段,强化治超工作约束,实现奖优罚劣,促进治超工作良性发展。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doc 14页)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doc 14页)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厅党组2010年26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打赢治超这场硬仗,全面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护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为宗旨,以为社会提供通畅、快捷的交通环境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保护公路、桥梁及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目标 (一)治理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靠政府领导,交通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二

主、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达到不想超、不愿超、不敢超,自觉抵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目的。 2、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要在治超检测站和公路收费站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等,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形成全面治超的舆论态势。 3、各地公路路政、运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一些重要的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有关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政策、处罚措施和标准,强化源头治理。 4、2011年3月25日为专项行动宣传日,各地交通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标语、统一内容,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5、编辑工作简报,及时传递工作信息,交流经验,报道动态消息和经验体会。各治超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每周五12时前将本单位、本地区一周治超信息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每周上报不少于2份治超工作简报,对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二)实行源头监管,规范车辆装载行为 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工作机制,重点把好、管好“三个源头一个路口”,即货源头、车源头、人源头与一路口。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由运管机构对重

普通公路治超检测站策划建议书

普通公路治超检测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背景和编制依据: 1.1.1项目背景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事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事关构建和谐社会。——2004年11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交通部上报的《2004年全国治超工作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 国家八部委从2004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了车辆“双超”治理工作(2005年三月份又专门印发了“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田成平书记、张宝顺省长、梁滨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给予及时有力的指导。 山西是煤焦大省,全国的能源基地,据统计,去年全国产原煤19亿吨,而山西就达5亿多吨, 55%的外运靠公路运输,再加上陕西神府、内蒙东胜两大煤田公路东运,主要途径山西。山西坑口电站多,煤碳需求量大,因此,公路运输压力非常大,由超限超载造成对道路、桥梁破(损)坏每年损失达10亿多元,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增多,车流量大造成的堵车现象经常发生,运输车辆抛洒造成公路沿线污染严重,环保治理难度增大,同时,

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了不平等的竞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因此,根据交通部安排,我省从2000年就开始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先是交通一家治,后是交警治,2003年华东五省(市)联合治,效果都不是很好,从去年6月20日开始,全国八部委联合行文,在全国集中开展治超行动。我省的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治超工作者的奋力拼搏,治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果表明,治超工作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既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这项工作不仅为运输业户守法诚信运输、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提供了保证,而且为保证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了必要条件,更为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所以,治超工作绝不仅仅是解决车辆装载、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问题,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检验政府部门公信力和提高行政能力的体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安排,从2005年开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和设置工作,加快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在新建公路时,要结合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将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现有的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 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3〕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2 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 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3 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州、县治超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自身工 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 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为主抓的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局治超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要求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相应成立了治超工作办公室主抓本企业治超工作,为方便直接监管,将管辖的执法中队长纳入企业治超办名单,并明确了局治超办和企业治超办的工作职责。局领导班子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治超工作,制定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城区渣土运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治理行动不松劲,治理结果出成效。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条不紊推进。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我局把加大治超工作宣传教育放在重 要位置,对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为宣传主要内容,在老司城入口、董家塘等重点治超路段设立了值守点,对过往车辆下发宣传单500余份,在本单位院落拉了1条横幅,及时总结编写本局治超工作信息,积极上传治超信息,被州人民政府网站采

用2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5条,被县超办简报采用2条。在局办公楼入口显著位置设立了本局治超工作宣传栏,及时发布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对我局监管的渣土清运企业进行宣传,组织召开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会议2次,明确企业治超工作任务,提出治超工作要求,确定所有各型车辆超载的检查核定标准,给所有渣土车司机每人发放了一张车辆核载标准宣传单,努力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一是对企业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监管,建立渣土车辆基本情况摸底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永净、保康两家渣土公司登记在册的各类渣土运输车辆78台,并及时将新成立的金图渣土公司纳入管理范围。二是对其他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所有车辆必须到我局综合管理股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对3家渣土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举办渣土清运公司所有员工治超工作业务培训共3次,同时责成公司负责人自行开展贴近生产工作实际的超限超载知识培训各2次。5月31日,副局长田宏国再次到永净渣土公司培训现场授课对超限超载进行重点强调。四是强化前置审批,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职人员2名,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权限进行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

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管理规定

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管 理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关于印发《公路超限检测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超限检测人员管理通知 抄送:省治超办;厅人事处、厅法规处、厅规划处、厅路政处。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印发

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所属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的录用和管理。 各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路超限检测站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是指,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针对超限车辆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公路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 第四条省厅负责所属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具体负责所属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执法人员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二章人员编制及核定 第六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的编制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Ⅰ类检测站40人以下(含40人),双向检测的45人以下(含45人); (二)Ⅱ类检测站30人以下(含30人),双向检测的40人以下(含40人); (三)省界入口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站按Ⅰ类检测站配备人员;高速公路匝道入口超限检测系统12人以下(含12人)。 公路超限检测站可以招聘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后勤人员数量控制在执法人员总数的20%以内。 第七条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含后勤保障人员)列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核拨。 第八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及其编制,原则上从交通运输部门内部调剂解决;难以调剂的,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增。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编制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公路局、省高管局提出意见报省厅核定。经省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省厅批准擅自决定人员配置的,一经查实,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人员配置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第(1)期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 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5月11日召开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全国治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会议由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同志主持,交通部张春贤部长受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对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同志,就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车辆超限超载治

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马振川同志介绍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华北五省(区、市)自去年12月1日以来联合治理机动车超限超载工作的有关情况。 最后,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联席会议汇报,迅速作出全面部署。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与配合,全力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支持交通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谩骂、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现将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全文刊载,以便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 交通部张春贤部长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5月11日) 同志们: 受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

公路超限检测站工作总结

公路超限检测站工作总结 西**公路超限检测站2012年1—10月份工作总结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又是分局“规范路政管理年”。今年,我站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一步一个脚印,以勇于创新的实践勇气,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省交通厅和省公路局的方针政策,以分局职代会精神为导向,以作风过硬、规范管理、执法文明为目标,以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日常管理规范化、超限治理责任化、站点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大力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成效显著,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管理工作全面加强,顺利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1—10月份治超工作总结如下: 1、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超限检测情况:2012年截止10月10日,共检测车辆569218辆,查处超限车辆35辆,卸载139.47吨,收缴罚款47000元,超限率0.006%,做到检测率100%,查处率100%,卸载率100%。

2、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建立和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组织了班组**全学习培训、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了督查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节日领导值班带班制等防范措施,以卓有成效的管理手段,保障了全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治超检测安全。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和治安事故。 3、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自上而下签订了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狠抓了治超“五不准”、执法人员“十条禁令”的学习,并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4、内业资料规范完善情况: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相关要求,通过学习和借鉴,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内业资料,使其更精细,更规范,更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达到合法、严谨、规范、完善。 5、超限检测规范化建设情况:按照分局要求,自安装不停车检测设备以来,达到了检测手段科技化,管理过程信息化,治超检测透明化,检测程序规范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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