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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大税种

我国四大税种
我国四大税种

我国税种

分为四大类:

1、流转税类。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

(1)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有7%、13%、6%、3%。

(2)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从量计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

(3)营业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有3%、5%、5%-20%。

(4)关税:设置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出口关税税率(实行暂定税率)

(5)资源税: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分为七类: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产品原矿、有色金属矿产品原矿、盐。

(6)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7)牧业税:

2、所得税类。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

(1)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5%,优惠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和15%(高新技术企业)

(2)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为11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3、财产税类。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

(1)房产税: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原值-减除比例<10-30%>)*1.2%和按按收入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

(2)城市房地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即幅度差别税率,分为四级,按平方米计算。

(4)车船税:实行从量征收,载客汽车、摩托车按辆计征,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算重吨位计征,船舶按净吨位计征。

(5)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10%。

(6)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7)耕地占用税:实行幅度定额税率。分地区按平方米计算。

(8)船舶吨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按船舶净吨位和使用期确定累进税额标准,分为一般税额标准和优惠税额标准。

4、行为税类。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不在市区、县城、建制镇1%。

(2)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目分为15类: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股权转让书据、资金账簿、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3)土地增值税:采用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有30%、40%、50%、60%。

(4)屠宰税;

我国现行的税收种类

我国现行的税收种类 一,我国税收的分类 我国现行税制中一共有19个税种,包括:增值税(1979年喀什)、消费税(1994年开始)、车辆购置税(2011年1月1日)、营业税、关税(1985年3月7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986年9月15)、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7月1日)、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1984年)、车船税(2007年7月1日)、船舶吨税(1952年9月29日)、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1984年)、烟叶税(2006年4月28)、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991年4月16日)。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1991年开征的,但是后来为了鼓励投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从2000年起停止征收了 主要税种 营业税 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2、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3、营业税的征税对象范围: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的具体的征收对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等。 4、税率:营业税按照行业、分类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为:①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为3%;②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为5%;③娱乐业为5%~20%的幅度税率,自2004年7月1日起,保龄球、台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5、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式中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就是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内、外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之外的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3、征收对象: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4、税率: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而取得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照20%的税率征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植的高薪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一般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我国税种分类

我国的税种分类主要有: 1.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

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3.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 4.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类: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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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行政 管理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苏扬 (吉林财经大学,长春130117) 内容提要:选取、培育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财税领域重要的改革内容。本文从“地方税”和“主体税种”两方面阐释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潜力分析的理论依据;分析了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潜力,提出地方税主体税种选取的总体思路,从空间维度来看,应根据各地税源特点,确立各地区主体税种,不宜保持全国范围内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统一性,从时间维度来看,逐步形成以房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的地方税收入格局。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潜力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 2015 )08-0062-05 [收稿日期]2014-12-22 [作者简介]苏扬,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现行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不够明确,辅助税种税源贫乏,导致地方税收入增长乏力,进而妨碍了地方税体系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的发挥。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取和培育,是实现地方税制规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

从实现财政职能角度来看,一些具有周期性特征且收入较为稳定的税种、主要依托于居住地的税种及依据非流动性生产要素课征的税种适宜成为地方税(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1959年)。地方税主体税种,除了要满足“地方税”特征,还应满足“主体”特征,要保证地方税主体税种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入总额的比重突出。地方税主体税种应同时具备“地方税”和“主体”两大参考特征,以保证地方税主体税种选取的合理性。 (一)地方税 1.受益原则 地方税的选取应遵循“受益原则”。起源于洛克和休谟社会契约论的利益交换说,认为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使用价格或者说是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即纳税人以缴纳的税收购买社区提供的诸如卫生、教育、治安等公共服务。①选取地方税种需遵循“受益原则”,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能够将征收上来的税收收入用于本地公共产品的提供,并且地方政府为本地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所产生的效应范围仅限于本辖区,不会出现利益外溢现象,并且公共产品的提供为本辖区内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收益,该收益恰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地弥补辖区内纳税人缴税发生的支出。基于受益原则,纳税人缴纳的税收越多,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获得的益处越多,享受的公共服务质量越好。 2.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原则 地方税的选取应遵循“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原则。如果某一地方政府想增加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收入,就会通过降低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居民和企业迁移到本辖区来,这样就会使其他地方政府也容易采取类似的税收优惠来争取更大的税基进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各个地方政府实施的税收竞争策略,将会导致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 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 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国境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 .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收购价款×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为支付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10%20%1+10%),税率为;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价外补贴。烟叶税和消费税 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3船舶征 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 . 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了该税种,这意味着,从2013年起,我国现有税种将由19种减少到18种。 如果按分类来分的话情况大致如下: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1、对流转额的征税即流转税类:其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包括6个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资源税;(6)烟叶税; 2、对所得额的征税即所得税类:其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中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3%)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标准)备注 一、烟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种类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是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的。1983年、1984年又先后分两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1994年,国家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显着、影响最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2003年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步实施了改革农村税费,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所得税制、财产税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几经变革,目前,我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9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也由海关部门代征。 一、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另外,根据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大小,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季度等其他六种应纳税期限,其中1个季度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15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4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 1

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 (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10%为支付价外补贴。 烟叶税和消费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3、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2

个人所得税:未来主体税种的必然选择(一)

个人所得税:未来主体税种的必然选择(一)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主体税种 个人所得税成为主体税种是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的选择。同时遵循税制演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推动个人所得税种向主体税种迈进是可能的。 一、按主体税种的地位与方向推动个人所得税成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重塑政府与公民个人关系的需要 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与个人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两者的关系是公共管理者与纳税人的关系。政府通过征税获得其行政的财力,提供公共产品,个人通过纳税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每个享受公共产品的人都应向政府纳税,这是公民的义务,也是税负公平的基本原则:政府行政建立在公民个人纳税的基础之上,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不存在脱离纳税人的政府,也不存在游离于政府之外的个人。每个有纳税能力的人都纳税,既是唤起公民监督政府的动力,也是施加给政府廉洁行政的压力,是民主行政的基础,是塑造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个人新型关系的途径。 2.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 公共财政一方面包括为了公共目的,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另一方面是从公众手中取得资金:从运行的角度看,这一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政府财政行为要接受公众监督。个人所得税最能满足这一要

求,对于我国从“计划税”向“显性税”转轨的财政体制来说尤其重要。这能够唤起并确立政府和公众双方,也就是“纳税人意识”,一方面政府花钱要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公众也会产生积极主动参与财政管理和监督的“冲动”。这是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最基本要求。 3.组织财政收人的需要 转轨以来财政入不敷出,债务日益沉重,当下之计是尽快提高财政收入能力。在税收构成中,关税的增长潜力在加入WTO以后会越来越小,农业税受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限制在相当长时间内不会有大的增加,国有企业所得税在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之前难见起色,集体企业受到市场竞争及自身的局限发展也受到重重阻力,企业所得税增长幅度也不可能太大。现在课征不足的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在国民收入分配主体分配格局中,个人收入占比重过高。根据1992-1996年的数据,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在GNP初次分配格局中的所占比重平均为64.80:19.34:15.86,在最终分配格局中的所占比重平均为64.20:12.45:18.35,这表明征收个人所得税具有足够的潜力。目前,应该转换筹资机制,把它看作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税基,变向社会发债为向个人征税。这是解决财政困境的治本之计。因此,从增加财政收入能力的角度看,个人所得税应承担起组织财政收入的重任。 4.发挥税制调节功能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它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事实上,收入的集中化与不平等正开始妨碍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在这个意

中国现行的税种有多少

中国现行的税种有多少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地方税书籍) 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筵席税,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可行性分析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可行性分析 摘要: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核心问题就是要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我国当前的地方税收入很不稳定,地方政府的各项职能无法充分满足。如何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模式,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只能作为一种趋势借鉴,我国进行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方案。本文以云南省为例,从地方税收结构入手,分析了影响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主要因素,继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对于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可行性,以期为我国构建地方税体系及完善地方税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税地方税主体税种云南省一、云南省税收结构概况 长期以来对云南省而言,营业税是云南省地方税收收入中贡献最大的税种,贡献率接近三分之一;其次是增值税;排名第三的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云南省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总体贡献程度高达60.22%,2007-2015年云南省各税种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和云南省分享税收对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情况通过表1呈现。 从贡献率的变化而言,增值税的贡献率逐步下降。2007年,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22.64%;2015年,该比

例降低至15.72%。企业所得税占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也持?m 下降,从2007年的14.71%下降至2015年的12.18%。然而,营业税占云南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趋势持续上升,2007年为29.7%,2014年为30.37%,最高值出现在2013年,高达34.45%。具体的变化趋势请参见图1。 除此之外,其他税种对云南省税收收入的贡献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1)个人所得税对云南省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逐年下降,2007年个人所得税占云南省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5.07%,2015年该比例下降至3.65%。(2)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云南省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也呈现逐 步下降的趋势,但是变化幅度不大。(3)房产税和印花税对云南省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略有上升,但变化幅度也不大。(4)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云南省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有明显的上升,200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云南省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约为1.04%;2015年,该税种的贡献率上升至2.07%,翻了一翻。(5)土地增值税对云南省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也明显上升,2007年,土地增值税的贡献率为0.99%;2015年上升至4.65%,翻了四倍。(6)车船税对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也有明显的上升,2007年车船税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为0.57%;2015年该比例达到1.28%。(7)耕地占用税对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同样有

我国现行税收种类

我国主要税收种类 一、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6%,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等税法列举项目的征收率为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三、营业税 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四、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期限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资源税

我国现行的19个税种(西藏14个)

我国现行有19个税种(西藏14个,截止2012年) 目前我国的19个税种中,16个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1.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009年5月1日起,全区在卷烟批发环节开征消费税 3.营业税: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4.企业所得税:对在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 ——西藏税率为15% 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征收。 6.资源税: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 7.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011.01.01西藏开征 8.土地增值税: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 9.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 ——(西藏不征①) 10.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 ——我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统一为7% 11.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12.车船税: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2008年1月1日起在西藏范围内开征车船税 13.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征收。 14.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 ——(西藏不征②) 15.耕地占用税: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

我国的税种分类

我国的税种分类 1.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3.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我国现行的税种有哪些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 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关税; (5)资源税; (6)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7)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 (1)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企业和xx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 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 (1)房产税; (2)xx房地产税; (3)xx土地使用税; (4)车船使用税; (5)车船使用牌照税; (6)车辆购置税;

(7)契税; (8)耕地占用税; (9)船舶吨税; (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 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 (1)xx维护建设税; (2)印花税; (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4)土地增值税; (5)屠宰税; (6)筵席税; (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机械租赁税收 营业税(5%)、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7%)、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2%)、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水利基金( 0.06%)、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1%)、印花税( 0.1%),其综合征收率为 7.71%。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税收不可忽视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企业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项目大工程的赶工建设,使得推土机、挖土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重型吊机以及大型送料设备等施工机械因其经济、快速、高效已逐渐取代人工劳动成为建筑工程作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但是,由于这些大型建筑工程机械价值大、专业操作性强,作业时间短,一些规模小的建筑工程单位采取租赁的办法进行建筑施工。这个租赁市场十分广泛兴旺,而恰恰这一兴旺的市场是我们税收的死角。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税收征管中,作为基建工程税收的延伸,施工机械租赁税收问题正成为一个新的税收漏洞。以25吨以内的起重机为例,按每工时台班费平均1000元计,单台起重机年应纳税额就在5万元左右,而这些税收,都因为种种原因而流失。之所以造成流失,在调查中发现,由于施工机械租赁的流动性大、时间短、隐蔽性强等特点,使得对其日常的税收管理存在“四难”: 一、税源难监控。由于基础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基建工程项目众多。以本分局为例,目前在建超过亿元的大项目就有近20个,而参与建设的大大小小建筑施工企业达300多户,而这其中多多少少都存在施工机械租赁的现象。但施工机械租赁情况不象建筑施工企业搞施工一样,有明确的施工场地,到现场一看就可以掌握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而施工机械租赁则是非常隐蔽,对税务人员来说难以分清是自有还是租赁,且施工机械租赁项目众多,因此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很难发现这些租赁情况,导致税源得不到有效的监控。 二、信息难掌握。建筑施工机械有很强的流动性,租赁期一般都很短,几天或十几天,最多一、两个月,并且大多数都是无证经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对税务机关来说,对这种“短、频、快”的项目,往往是在租赁结束后才得到信息,而此时施工机械经营者已拿钱走人,无处找寻了。 三、金额难确定。建筑施工机械种类繁多,如起重机就有塔式、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自升式、叉式等等,每一种又有不同的型号,每工时台班费也因型号不同由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对税务机关来说很难区分这些设备,遇到不如实提供租赁金额的经营者,税务机关往往无法确定其价格是否真实准确。如实行核定征收,也会因种类多无法区分而不能准确确定其工时台班费,使得核定依据难以令人信服的,引起争议。

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 ......制度。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 ....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 ?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 ....、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 ?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等。

改革税种和完善税收体系 优化税制结构。这是税制改革的要点。改革目标重点包括逐步提升直接税比重,与货物和劳务税一起构成政府收入的主体,研究推进环境、资源、财产等方面的税制改革,以构成更为完整的现代税制体系,以匹配现代财政制度,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具体来说,要加大间接税改革力度,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包括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促进社会公平。包括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财产税制,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要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财力,包括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环境保护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拓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等。 1.流转税体系的完善。 (1)推进增值税改革。增值税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转型 .., 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由于不包括固定资产中的小动 产部分,所以并不彻底;二是扩围 .......。 ..,即将增值税的实用范围扩大到服务行业当前进行的“营改增”,正是完善增值税“转型”和“扩围”的重要步骤。 目前的“营改增”是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头戏”,其经济效益是多方而的,但是,“营改增”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对地方收入的冲击。营业税作为地方财力的主要来源,近一年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自保持在26%一29%之间,地方收入的减收是“营改增”推行中无法回避的,这就需要对财政收支的划分作适当调整:将相关税种划归地方支配;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将财产税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等。 另外,目前“营改增”中的税率有多档,与增值税的中性原则不相适应。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应“适当 ... 简化税率”,以 ...。 .......2.~.3.档为宜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介绍(doc 30页)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介绍(doc 30页)

中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1.甲类卷烟50% 2.乙类卷烟40% 3.丙类卷烟25% 4.雪茄烟25% 5.烟丝30% 二、酒和酒精 1.粮食白酒25% 2、薯类白酒15% 3.黄酒240元/吨 4.啤酒220元/吨 5.其他酒10% 6.酒精5% 三、化妆品30% 四、护肤护发品8%其中香皂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 五、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2.其他首饰和珠宝玉石10% 六、鞭炮、焰火15% 七、汽油 1.无铅汽油0.2元/升

企业流转税包括哪些税种

企业流转税包括哪些税种 企业流转税包括哪些税种 税收制度的主体是税种,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由多个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种税既有各自的特点,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共同点。因此,有可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各种税进行分类研究。按某一种标志,把性质相同的或近似的税种归为一类,而与其他税种相区别,这就是税种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税种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是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因此,按征税对象的不同来分类,是税种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1、对流转额的征税 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这个流转额既可以是指商品的实物流转额,也可以是指商品的货币流转额。商品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如果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商品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如果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商品

流转额即为采购数量或采购支付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社会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或劳务收入金额。按销售收入减除物耗后的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也归于流转税一类。 流转税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相联系,商品无处不在,又处于不断流动之中,这决定了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流转税都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易于征收;流转税形式上由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缴纳,但其税款常附着于卖价,易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消费者却不直接感到税负的压力。由于以上这些原因,流转税对保证国家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调节生产、消费也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流转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一方面体现在它的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较大;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调节面比较广泛,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直比较显著。 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对所得额的征税 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税法规定应当征税的所得额,一般是指下列方面:一是指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合法的所得大致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如利润等),提供劳务所得(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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