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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doc 15页)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doc 15页)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doc 15页)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2. 墙面铺装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石材、墙面砖、木材、织物、壁纸等材料的住宅墙面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12.1.2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12.1.3 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作防碱处理。

12.1.4 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时,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12.1.5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2.1.6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以上;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5%,应防止湿度及温度剧烈变化。

12.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2.2.1 石材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

12.2.2 墙面砖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2.2.3 木材的品种、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12.2.4 织物、壁纸、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12.3 施工要点

12.3.1 墙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2h以上,晾干表面水分。

②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

③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表面应平整、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应压向正确,阳角线宜做成45°角对接,在墙面突出物处,应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④结合砂浆宜采用1:2水泥砂浆,砂浆厚度宜为6~10mm。水泥砂浆应满铺在墙砖背面,一面墙不宜一次铺贴到顶,以防塌落。

12.3.2 墙面石材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拼。

②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③当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筋网拉接点不得少于4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灌注砂浆前应将石材背面及基层湿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灌注砂浆宜用1:2.5水泥砂浆,灌注时应分层进行,每层灌注高度宜为150~200mm,且不超过板高的1/3,插捣应密实。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

④当采用粘贴法施工时,基层处理应平整但不应压光。胶粘剂的配合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胶液应均匀、饱满的刷抹在基层和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时应准确,并应立即挤紧、找平、找正,进行顶、卡固定。溢出胶液应随时清除。

12.3.3 木装饰装修墙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制作安装前应检查基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②按设计要求弹出标高、竖向控制线、分格线。打孔安装木砖或木楔,深度应不小于40mm,木砖或木楔应做防腐处理。

③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横向间距宜为300mm,竖向间距宜为400mm。龙骨与木砖或木楔连接应牢固。龙骨\本质基层板应进行防火处理。

④饰面板安装前应进行选配,颜色、木纹对接应自然谐调。

⑤饰面板固定应采用射钉或胶粘接,接缝应在龙骨上,接缝应平整。

⑥镶接式木装饰墙可用射钉从凹样边倾斜射入。安装第一块时必须校对竖向控制线。

⑦安装封边收口线条时应用射钉固定,钉的位置应在线条的凹槽处或背视线的一侧。

12.3.4 软包墙面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软包墙面所用填充材料、纺织面料和龙骨、木基层板等均应进行防火处理。

②墙面防潮处理应均匀涂刷一层清油或满铺油纸。不得用沥青油毡做防潮层。

③木龙骨宜采用凹槽榫工艺预制,可整体或分片安装,与墙体连接应紧密、牢固。

④填充材料制作尺寸应正确,棱角应方正,应与木基层板粘接紧密。

⑤织物面料裁剪时经纬应顺直。安装应紧贴墙面,接缝应严密,花纹应吻合,无波纹起伏、翘边和褶皱,表面应清洁。

⑥软包布面与压线条、贴脸线、踢脚板、电气盒等交接处应严密、顺直、无毛边。电气盒盖等开洞处,套割尺寸应准确。

12.3.5 墙面裱糊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粉化、起皮、裂缝和突出物,色泽应一致。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②裱糊前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花色、规格进行选配。拼花、裁切、编号、裱糊时应按编号顺序粘贴。

③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先垂直面后水平面,先细部后大面,先保证垂直后对花拼逢,垂直面是先上后下,先长墙面后短墙面,水平面是先高后低。,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应包角不得有接缝。

④聚氯乙烯塑料壁纸裱糊前应先将壁纸用水润湿数分钟,墙面裱糊时应在基层表面涂刷胶粘剂,顶棚裱糊时,基层和壁纸背面均应涂刷胶粘剂。

⑤复合壁纸不得浸水,裱糊前应先在壁纸背面涂刷胶粘剂,放置数分钟,裱糊时,基层表面应涂刷胶粘剂。

⑥纺织纤维壁纸不宜在水中浸泡,裱糊前宜用湿布清洁背面。

⑦带背胶的壁纸裱糊前应在水中浸泡数分钟。裱糊顶棚时应涂刷一层稀释的胶粘剂。

⑧金属壁纸裱糊前应浸水1~2min,阴干5~8min后在其背面刷胶。刷胶应使用专用的壁纸粉胶,一边刷胶,一边将刷过胶的部分,向上卷在发泡壁纸卷上。

⑨玻璃纤维基材壁纸、无纺墙布无需进行浸润。应选用粘接强度较高的胶粘剂,裱糊前应在基层表面涂胶,墙布背面不涂胶。玻璃纤维墙布裱糊对花时不得横拉斜扯避免变形脱落。 10、开关、插座等突出墙面的电气盒,裱糊前应先卸去盒盖。

(14)(地面)

14.地面铺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石材(包括人造石材)、地面砖、实木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地毯等材料的地面面层的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14.1.2 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14.1.3 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4.1.4 地面铺装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4.1.5 天然石材在铺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14.1.6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以上。

1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4.2.1 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4.2.2 地面铺装时所用龙骨、垫木、毛地板等木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4.3 施工要点

14.3.1 石材、地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石材、地面砖铺贴前应浸水湿润。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

②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十字线控制其厚度和石材、地面砖表面平整度。

③结合层砂浆宜采用体积比为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高出实铺厚度2~3rnm。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1:、2的素水泥浆或干铺水泥1~2mm后洒水。

④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结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⑤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h后应用1:1水泥浆灌缝,选择与地面颜色一致的颜料与白水泥拌和均匀后嵌缝。

14.3.2 竹、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mm。

②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③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④木龙骨应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600mm。

⑤毛地板应与龙骨成30°或45°铺钉,板缝应为2~3mm,相邻板的接缝应错开。

⑥在龙骨上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确定,地板接缝应在龙骨的中线上。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 饰面板(砖)工程 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

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1.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4.1.9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4.2 涂料工程 适用于室内外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油漆等涂料工程。 4.2.1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4.2.2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 4.2.3基层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4.2.4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2.5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滑、并清理干净。 4.2.6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反碱、收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4.2.7施涂涂料不得污染门窗、灯具、墙裙、踢脚板、木线条等。 4.2.8油漆应光亮(哑光漆除外)、光滑一致、刷纹通顺。 4.2.9混色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和反锈。 4.3 裱糊工程 适用于塑料壁纸、交合壁纸、植物壁纸、玻纤壁纸、墙布、锦缎等裱糊工程。 4.3.1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 (GB 50327-2001) 1. 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住宅建筑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 室环境污染。指室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 成品保护 3.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③对、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 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的规定。

装修标准所有施工工艺标准

施工工艺 进场前,必须细致检查原有设施有无损失,原有施工质量是否有问题,形成书面取得客户签证。 力工施工工艺标准 1、力工范围是:砸沟,砸墙,砸地面。(严禁拆除承重墙)在卫生间和厨房施工时把地 漏坐便口封闭好,以免堵塞,施工前必须对室内设施做好保护。 2、水电开槽横平竖直,开槽深度电线管必须超过浮管深处20mm。 3、砸墙方面:钢筋混凝土墙不准砸,梁下面的承重墙不准砸,只有120 mm厚度以下或 空心砖墙可以砸。(老式住宅、预制板楼除外) 4、一般地面可以砸深度30-80 mm左右,不能砸下面的楼板。(预制板楼不砸) 5、刨砸地面时严禁使用扦子、电镐,防止破坏地热。(指有地热的地面) 6、力工施工的建筑垃圾当天清理干净。 7、力工在对墙体拆除施工前,必须经物业或业主同意。 8、施工完毕细致检查,有无设施损坏,并进行书面签证。 9、进场施工前必须检查水表、水管是否完好,下水是否畅通,形成书面三方签证。 水路施工标准 1、水表多数不可以移动,表后可以改动必须加阀门,厨房下水可移动,应有返水弯。 2、上下水管铺设完毕后,-必须检查下水。 3、冷热水必须打压试水之后给水试验,观察12小时方可封闭。(压力不小于0.5Mpa) 4、冷水管如走棚加保温管,防止出汗。 5、下水管检查口检查到位,重新封紧,确保无渗漏方可砌筑。 6、上下水管线用钢钉卡扣固定牢固。 7、上水内牙弯头与混水阀之间调正。 8、上水管线直线线路4米之内不许有接头,冷热水管重叠处可加过管弯头。 9、上下水管线入墙部分必须低于墙面或与墙面持平。 10、上水管线走线时横平竖直,高度合理预留。 11、卫生间走管,可以走棚上,或走墙,如客户特殊要求走地,需客户签字认可。 12、厨房到卫生间冷热水管线可以走地或走棚。

装饰工程施工流程与工艺标准

装饰工程施工流程及工艺标准 一店面交底: 1)项目经理接到派工单后,由监理通知,确定第一次交底时间及地点;人员;项目经理或 工长→监理→设计师。 2)店面一次交底不要搞过场,设计图纸与报价必须吻合,缺图纸或者报价不符,监理必须 有记录报客服或副总由高层决定应对措施,图纸报价应有客户签字认可,没有签字的图纸报价,拒绝开工。 二现场交底: 1)确定图纸,报价无异议由设计师约客户确定时间,现场交底人员;设计师→监理→项目 经理→现场负责人。 2)设计师与施工负责人对照图纸现场详细交底,有异议(即改动方案)必须经客户同意确 认签字。 3)监理在履行职责同时,必须协助项目经理把该施工现场不利因素阐述于客户;墙体结构 →施工洞→顶部水平度→阴阳角垂直度→墙体龟裂,一系列因素经装修后达到何种程度,让客户提前明白现有存在问题,便于后期工程顺利完成。 4)电工或现场负责人初步与客户协商好水电位置,预估出大致费用,确定客户是否接受。 三材料验收: 1)交代完现场施工方案,项目经理提前通知监理材料进场时间,由监理联系客户验收材料, 并做详细解说。 2)材料验收完毕,客户签字认可,确定开工时间,项目经理安排成品保护事项,提前做好成品 保护。(按文明施工规范成品保护执行)。

3组织人员进场: 1)按公司形象工程规范,合理组织好施工人员,报监理登记于展示牌施工人员栏。 2)登记人员不得随便更换,让客户有安全感,如因此导致客户投诉,项目经理负全责。 四水电改造施工: 1.工艺流程:画线定位—开槽打孔—布管——验收——水泥沙浆封补 2.施工工艺标准: 1)水路改造施工时,根据厨房,卫生间实际情况及客户需求,合理定各水点及管道定位走 向。 2)开槽用无齿锯开槽,开槽顺直,凿墙深度应保证暗敷管道在墙面,地面内粉不后不应外 露,且应避免水平墙槽的开槽,防止破坏墙体结构。 3)水管应安装布局合理,横平竖直,管线不得靠近电源,与电源间距最短直线距离200 毫米槽内打眼,管线与卫生器具连接严密。 4)槽内打眼,打眼上木塞用铜丝固定。 5)改造完毕,未封闭之前由监理和客户一起进行注水打压实验,打压0。 6mpa,保持十分钟下降不超过0。 05mpa为合格,合格后用水泥砂浆缝补。 6)水路改造时须注意管道走向及遇留接口,角阀等的位置,高度尺寸的要求。坐边器给水 管安装高度一般距地面至角阀中心250 毫米,洗面盆冷热水与留接口距地面高度一般为350到 450 毫米,淋浴阀高度一般距地面接口中心线1050 毫米。 7)布冷热水管时,布管应热上冷下热,左热右冷。中心距不少于150 毫米。 五电路改造施工: 1工艺流程:划线定位→切槽开孔→布管埋盒、箱→穿线 2施工工艺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FS-DY-20497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丙方: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 1.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_GB_5024-200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4-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4-2002 1.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特许工程管理部 二OO三年十月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

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27-200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3 成品保护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规定 4.2 材料的防火处理 4.3 施工现场防火 4.4 电气防火 4.5 消防设施的保护 5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6 防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3 施工要点 7 抹灰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3 施工要点 8 吊顶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3 施工要点 9 轻质隔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9.3 施工要点 10 门窗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0.3 施工要点 11 细部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1.3 施工要点 12 墙面铺装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2.3 施工要点 13 涂饰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3.3 施工要点 14 地面铺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4.3 施工要点 15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5.1 一般规定 15.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5.3 施工要点 16 电气安装工程

16.1 一般规定 1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6.3 施工要点 1 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 Interior decoration of 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 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 basic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装修施工标准.docx

以下施工工艺验收标准以“北京市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准 序分项工 施工工艺及备注 号程名称 成品保 1. 入户门, 2. 燃气设备(表,管), 3. 窗户, 4. 过门槛, 5,地面,(瓷砖采用地膜,水泥砂浆垫层采用彩布), 6. 临时1 护马桶, 7.水泥砂浆专用灰槽 标准化新房: 1.成品保护, 2.全屋地固, 3.基础施工水平线,开关水平线,插座水平线, 4. 材料分区, 5. 消防设施, 6. 清理现2 场( 1-2次/天), 7.8. 临时水龙头, 9. 施工进度计划表,10. 主材进场进度计划, 11. 来访人员登记; 施工临时配电箱, 一、门厅,卧 室,客餐厅 拆除室内木门、窗套、衣柜、洁具卫浴、橱柜吊柜、厨卫墙地砖、卧室地板/ 地砖、吊顶拆除、墙面腻子铲除(套内包含拆除项 1铲除腻子层,如需铲除到红砖或水泥层每平米加20 元。注:如铲除到红砖层需增加一道水泥抹灰工序,每平米30 元。)目 不包含墙体、地台及窗下台拆除。 墙顶面 2包工包料:使用美巢墙固(QG500)对原墙面进行滚刷一遍,使批刮腻子和原墙面结合更好。防止原腻子层脱落。 刷墙固 3墙顶面对板缝、施工洞、墙面开槽处网格带防裂处理(套内包含40 平米)(墙面大面积开裂需整体挂网格布处理,15 元 / 平米)。

石膏顺对水泥毛坯墙、新建墙体、墙面铲除腻子后的墙面进行底层石膏找平处理(顺平)(美巢 QN45GQ石膏)。厚度不超过平10mm,墙面误差超出 30mm找平费用另算。完成后墙面顺平误差≤5mm 刮墙面 1、石膏层干燥后,披刮美巢 YGP800jj 耐水腻子 2 遍(顺平),(为防止腻子凝结龟裂披刮厚度不超过3mm), 200W 白 4腻子及 炽灯泡侧光砂纸打磨 1-23mm; 遍,打磨后观察墙面,无明显划痕及麻点。两米靠尺检查误差≤ 打磨 墙顶面清理墙面遗留粉尘。滚刷工艺,底漆涂料一遍,面漆涂料两遍。刷漆后检查墙面无漏涂、流坠、透底、无明显色差及刷5 刷漆痕,离墙一米观察墙面表面无坑、点、麻面、砂眼等缺陷。如果超出 2 种颜色,每增加一种颜色需要增加150 元。 1、测量墙角的准确长度,确定石膏线下沿、上沿位置; 2、用快粘粉或腻子粉粘贴专用8-10 公分石膏线(泰丽雅石膏线); 6石膏线3、用腻子粉填充石膏线的边缘,打磨刷底漆一遍,面漆两遍; 4、石膏线安装牢固、端正、无歪斜,接缝无错位,无翘曲现象 5、订做高级石膏线价格另议(包工包料); 1、清理原地面灰尘,局部找补,1:3 现拌砂浆找平(顺平)。厚度小于 30mm; 地面 72、 2 米靠尺,误差小于 3 毫米或地板厂家验收,(以厂家测量验收标准为准,地面找平后需约地板厂家上门检查,如不 找平 符合铺贴要求施工方再进行处理。以达到铺贴要求为准);

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

编制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6242-2002) 5.《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建标[2002]219号) 6.《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01-2003) 9.《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1.厨房家具标准与有害物质限定 1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3.我公司多年施工经验

目录 1.工程概况 (5) 1.1工程简介 2.对施工任务的认识 (5) 2.1对任务范围的理解 2.2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 2.3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优势 3.施工部署 (6) 3.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施工组织理念 3.3施工部署 3.4管理架构及组织机构 3.5施工进度安排 4.施工筹划 (9) 4.1劳动力计划表 4.2施工机具计划表 4.3主要材料(来源及性能指标) 4.4现场平面管理 4.5现场分区安排 4.6施工垃圾处理 4.7施工用水用电 5.施工方案 (10) 5.1施工前先行确定标高及水平尺寸 5.2嫡系队伍承担施工工程任务 5.3有效地控制材料的供应期 5.4施工班组实施综合效益管理 5.5对设计的深化和互补 5.6施工协调工作 5.7.1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5.7.2与总包监理单位的协调 6.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监控要点 (12) 6.1 吊顶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为了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管理,保证工艺质量,稼禾装饰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国国家标准(GB 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了以下现场施工规范。 一、施工安全文明规范 1、对进户门和窗户采用印有公司统一标识的保护膜进行保护; 2、对高档住宅的进户区域的石材、楼梯台阶、门柱进行有效保护,规避 不必要的损坏。 3、施工作业场地每层面配置两个干粉型灭火器; 4、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张贴各种标识、标牌警示危险,确保施工安全; 5、材料分类整齐堆放,规范、安全使用电动工具,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施 工配电箱; 6、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确保安全的五条定律:施工现场一条电路,临 时用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电器装置的四个装设原则,五芯电缆; 7、橱柜家具制作过程一定不能随意放东西,避免沾污橱柜内壁的饰面板。 二、施工前期准备规范 1、在深化理解设计图纸后,进场用红外仪或水平管确定水平基准线,凡 是所有图纸体现装饰的区域都要求有这个水平基准线,在装饰行业中也有称为 “质量控制线”; 2、作业区域弹出离地1米左右的水平线,测量原物业地面及顶面水平误 差并记录,配合设计现场家具放样; 3、对原物业下水管道通水试验并记录,检查原物业顶面是否渗漏并记录,对原物业的下水管路口做保护,地面存水(闭水)试验,检查原物业的地面、墙 面有无空鼓。 三、水电作业规范 1、电施工基本要求规定 1.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2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一、基本要求 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不得占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必须确保建筑物原 有的安全性,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工程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不得随意 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如果变更方案(尺寸),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 主验收。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 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再检查施工图有 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如有问题,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 3CM以上,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冬季、梅雨季节施工时设置温湿度仪。 07、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跟踪检测验收标准,工程变更单,施工进度单,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 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内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然后手工凿除。 04、管线槽深度不小于35mm,布线应平直,尽可不走斜线。 05、线盒、端口的标高、间距应符合标准,偏差小于等于3㎜。 06、管道终端10㎝处设管卡,应平整牢固端正并用水泥封固。 07、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和燃气管,相距大于150㎜。 08、水管端口避开电管插座,避免交叉,相距大于150㎜。 09、冷热水管排设完毕后,用压力泵(8㎏/cm2 )测试,待地板搁栅安装后地板铺设前再作第二次测试。 10、管排设为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11、给水管在试压前必须将增压泵暂时拆下。 12、检查线路走向、标高、开关插座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3、电线、线头连接应符合要求。 14、相线L红色、零线N蓝色、黄绿双色为保护线(PE)。 15、穿弹簧方可弯曲PVC线管。

室内装饰施工规范

水电施工规范 水电施工规范: *基本要求 必须是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电工规范及《水电工艺规范》操作施工。必须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耐心听取业主的要求,确定好电源开关.及水位器具.冷热水龙头等的位置,使业主满意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因没有充分沟通,造成返工。 电路.水路改造中所有的主材与辅材均采用国家认证的产品。强弱电路及水路铺设入墙时互相之间应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施工中线头裸露在外须包扎。 水电装修完工后,施工人员应按实际位置绘制水电改造竣工图,交公司存档。 *电工施工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应有完整的插头.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设置,临时用电须用电缆。 电源线分三种颜色:火线红色.零线兰色.地线黄色.所有单向插座应该“左零右火中间地“或“上火下零“连接。 各房间插座的供电回路,厨房.卫生间.浴室的供电回路应各自独立使用漏电保护器,必须与其它供电回路,不得将其零线搭接其它回路。

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必须设置专用供电回路,空调采用4MM的电源线,照明线采用2。5MM的电源线,所有电源插座供电回路宜选用2。5MM的电源线。其它供电负荷参照此标准。 所有入墙电线采中20的PVC阻燃管套管埋设,并用弯头.直节.接线合等连接,盒底使用杯梳管中不可有接头,不可将电源线裸露在吊顶上或直接用水泥抹入墙中,以保证电源线可以拉动或更换。 特殊状况下,电源线管从地面下穿过时,应特别注意在地面下必须使用套管连接紧密,在地面下不允许有接头源泉线出入地面处必须套用弯头。地面没有封闭之前,必须保护好PVC套管,不允许有破裂损伤,铺地板砖时PVC套管应被沙资助完全覆盖,钉木地板时,电源线应沿墙角铺设,以防止电源线被钉子损伤。电源线走向横平竖直,不可斜拉,并且避开壁镜,什物架.家具等物的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电源线埋设时,不应考虑与电热.水汀.水管及弱电管线等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 电源线管应预先固定在墙体槽中,要保证套管表面凹进墙面 13MM以上,(墙上开槽深度>33MM) 经检验认可,电源线连接合格后,应浇湿墙面,用1:5砼封闭,封避砼表面要平整,且低于墙面2MM。电源底盒安装要牢固,面板底面平整与墙面吻合。 空调电源采用16A=孔插座,在儿童可触摸的高度内(1。5M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新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基本要求 第三条结构安全工程 第四条防火工程技术交底 第五条防水工程技术交底 第六条水电工程技术交底 第七条泥水工程技术交底 第八条木作工程技术交底 第九条油漆工程技术交底

第十条玻璃工程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裱糊工程技术交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艺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公司形象及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造的住宅内部的装饰装修。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及危房的装饰装修。 除执行本规范以外,任何施工规范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条基本要求 一、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基本程序规定: 1、起居室、卧室、办公室应先顶部、再墙面、后地面; 2、厨房、卫生间、开水房应先做好防水、再墙面、再顶部、后地面。 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按先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顺序施工。 4、下道工序应在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及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施工。 二、材料的基本要求 1、材料采购要求: ⑴、所采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包装或标识上有中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产品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抱标准、卫生标准和消防标准; ⑵、采购材料时,须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⑶、采购材料入库时,应做好验收工作。 2、材料保管要求: ⑴、库存材料须堆放整齐、进行分门别类专人保管;

⑵、木制材料须存放于干燥通风地段,并做好防火、防虫工作; 3、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⑴、施工中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③、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④、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⑵、施工中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地面蓄水; ②、临时用水不得使用有破损、滴漏水管; ③、暂停施工时,须切断水源。 ⑶、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①、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②、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③、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④、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⑤、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⑷、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①、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b、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c、施工现场不得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施工人员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施工;施工人员须在现场留宿的,须办理相关手续,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d、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e、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f、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明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6允许偏差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 基本规定 4.1 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二、防水工程 验收要点:防水工程结束后,必须进行24小时的蓄水实验。 1,涂膜表面平整,不起泡、不流淌,与管件、洁具地角、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上返不少于30mm,过度圆滑,不得有渗漏现象; 2,涂膜防水层涂刷应均匀平整,厚度不少于1.5mm;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于地面不低于300mm,淋浴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4、地面不平整需作保护层时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防水验收流程 1、刮刷平整,不留空白,总使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层与层间粘结密实,层间接茬呈阶梯行 3、涂层无起泡,无返砂,无裂痕 4、防水做24小时蔽水试验 5、楼下无滴漏、渗水情况 三、电工工程 验收要求:材料达标,安全可靠,外观洁净,灵活有效 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阻燃管及配件,内穿国标2.5mm2塑铜线,分色布线,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线路应采用4mm2以上塑铜线; 2、直径20阻燃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屏蔽后并行; 3、安闲铺设必须配阻燃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暗埋时需留检查口。吊顶内可直接用双层塑胶护套线; 4、剔槽埋管后,需经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或石膏填平; 5、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单独铺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6、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8、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9、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表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电工验收流程 1、确认电线是否为本公司配备 2、观察走线是否横平竖直 3、观察开关、插座接头是否牢固、 4、向工程监理员询问,线径匹配,零地相三线位置是否合理 5、观察开关、插座安装是否平正,高低是否一致 6、检验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四、水工工程 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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