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四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四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四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四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6月经四川省建设厅批准成立,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注册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栋6层。

以下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八)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八)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九)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1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

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

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

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

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

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

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2]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

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

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

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办理程序

受理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内资企业初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5)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8)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

(9)造价员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人事代理(托管)协议及《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

(1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及本年度社保缴费发票复印件;

(12)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内资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延续,除第1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乙级暂定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一年完税资料;申请升级及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三年完税资料);

(3)企业营业收入含工程造价咨询以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料复印件(申请甲级资质的提交)。

3.企业申请经济性质变更或分立的,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复印件,企业股份中含有国有资产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材料复印件;

4.外省市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迁入北京,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材料;

(2)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现工商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上述事项的,除提交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投资方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相关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经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新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按照起成立年限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即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审查

标准:申请人条件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10个工作日

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对于由建设部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审核意见。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在10日内将资质证书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审核不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最新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

精选应用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最新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 目录 一、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和质量标准………………………………………………….. 二、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 三、本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 四、拟派项目专业人员配置……………………………………….. 五、项目组人员分工、责任……………………………………….. 六、咨询服务方案中服务承诺……………………………………..

一、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 要点和质量标准: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 我公司将针对具体项目的实际特点,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从事工业建筑、民用公共建筑及其他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配备专业齐全、审计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骨干组成审计组,在尊重业主、现场监理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获得他们的配合,公平公正的提出咨询意见,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我们按下述审计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步骤和审计工作方法进行审计工作。具体工作还可视业主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审计工作内容 ●审核招投标情况。 ●审核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履约情况。 ●审核合同内工程量的量、价情况。 ●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及计价的准确性。 ●审核工程索赔费用的合理、合法性。 ●审核工程物资采购过程的公正、合理合法性。 ●掌握工程质量实施的动态情况; ●审核施工方索赔费用,为业主提供各类反索赔咨询服务;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清理未完尾工工程,完成全部工程结算 审核; ●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提供其它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政策、法规等系列咨询服务; ●应业主要求,提供其他审计咨询服务。 (2)审计工作步骤 ●签订审计咨询合同,明确审计目的及相关事项。 ●向业主获取相关结算资料,并收集、整理、熟悉资料,仔细 了解结算的每一个细节。 ●现场踏勘,了解情况,并经现场测量后与施工方确认工程量。 ●提出初审意见,编制初审工作底稿。根据掌握的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选用正确有效的咨询数据、 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审计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并经自 检后,提出对结算的初步审查意见。 ●初审意见报业主初步认定。就初审结果及初审中有异议的问题与业主方交换意见。在征求业主的意见后,充分考虑业主的要求, 修改初审意见。 ●与施工方进行初步对审。就审核的原则、计算方法及审核结果重大差异的事项向施工方交底,对初审结果的相关资料双方一一进 行核对,确保量价的准确性。对于双方的分歧,应按合同原则及相 关政策文件执行,如超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可按类似工程结算办法 处理,或报业主解决。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研报告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研报告 ——随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赴京考察记 南京市造价管理处顾天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14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目标,提升咨询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咨询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升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继而全面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的管理水平,2014年6月10日至13日,由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吴红鸥总经理带队,专程赴北京市,实地调研学习当今中国工程造价届领军企业——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公司)和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公司),在工程造价领域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企业发展战略,收获颇丰。 在京期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吴佐民秘书长、施笠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切接见了江苏省赴京调研学习组,并就中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国际化合作和可持续发展做了扼要论述。下面就本次调研学习情况作一小结,以飨各位同行。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之源动力 (一)企业内部管理实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模式 1、不论是天职公司还是中昌公司,在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工作目标制定和工作任务分配等方面都传承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之精华,各工作事业部岗位设置科学合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如中昌公司制定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时定额(试行)》,对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益,强化企业的组织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2、在员工薪酬管理方面,为保障咨询人员业务实施的独立性,两公司摒弃了“提成制”,代之以“综合年薪制”,即参照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模式,施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员工根据各自岗位、技术等级、工作年限、月度目标考核等基本情况按月领取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成立工作业务目标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此外,为留住人才、关爱员工,公司每年还为每位员工额外办理“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金是对那些忠诚于为本企业服务到退休的员工而专门设立的。 3、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天职公司和中昌公司都为缓解员工紧张的工作压力,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轻松地的业余生活,组织安排员工带薪旅游、带薪休假,构建人与人之间的体贴关怀,彰显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基数 ≤≤≤≤ ≤1>1 100 500 1000 5000 亿元亿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 投资估算投资额 1.0 0.8 0.6 0.4 0. 2 0.1 2 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额 2.5 2. 3 2.0 1.7 1.5 1.3 3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投资额 1.5 1.3 1.2 1.0 0.8 0.6 4 编制工程预算(钢筋按定额含量)工程造价 3.0 2.8 2. 5 2.2 2.0 1.5 5 编制竣工结算(钢筋按定额含量)工程造价 3.5 3.2 3.0 2.7 2.5 2.0 6 编制工程标底(钢筋按定额含量)工程造价 3.2 3.0 2. 7 2.4 2.2 1.7 7 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 4.0 3.8 3.2 2.8 2.5 2.0 8 审核概算送审工程造价 1.6 1.4 1.3 1.1 0.9 0.7 9 审核预算、标底送审工程造价 3.6 3.4 3.0 2.8 2.6 2.4 10 审核竣工结算送审工程造价 3.6 3.4 3.0 2.7 2.5 2.0 11 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元 /T 12 12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额13 11 9.0 6.68 5.36 3.24 (1)图纸经济比选咨询投资额 1.4 1.3 1.1 0.08 0.06 0.04 (2)合同造价条款咨询投资额 2.4 2.0 1.7 1.1 0.6 0.2 (3)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 投资额7.0 5.6 4.2 3.6 3.0 1.8 款审核 (4)材料、设备价咨询、参加材料设投资额 2.2 2.1 2.0 1.9 1.7 1.2

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内容是哪些

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内容是哪些? 工程造价咨询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包括工程造价中的多个环节,主要的工作围绕直接费用、设计工作、项目决策和施工设计四个方面入手: 1.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人工费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费用,所以需要对直接费用进行控制。首先,需要对工程建设中需要的材料进行统计,并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指导下进行材料的采购。其次,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机械设备的使用进行计量,并计算出所需机械使用费。第三,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进行确认,并计算出所需支付的人工费。最后,将实际的人、机、材三项费用与预算费用进行对比,并制定任务计划表,对直接费用进行合理的控制。 2.设计工作 设计工作一方面对工程建设中的施工技术有一定的规范限制,同时也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了预算。这一环节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部分,只要对造价控制设定之后,在后期的工作中就基本不会改变。因此,在工程造价咨询时应当对设计工作这一环节进行全面掌控,及时观察解决在设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此环节的控制工程造价是合理的。 3.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是将设计工作落实到实体建设的过程,在这个环节中会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建设的意义进行考虑,从而确定项目是否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在这一环节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对项目的背景、具体情况、项目实施的困难以及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经济利益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对市场状况进行分析,从而判断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能够为项目决策提供意见,从而在控制工程造价上做出正确的决策。 4.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工程建设的实施离不开施工组织方案设计,所以在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工程造价咨询来全面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尤其是价格方面,从而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因此,在工程造价咨询的过程中,要想对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的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就需要切实提高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的水准。

【2015】01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京价协[2015]011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 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 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万元×3.2‰=0.64万元 (500-200)×2.7‰=0.81万元 (2000-500)×2.4‰=3.6万元

141号文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基数 (‰) ≤100万元≤500万元 ≤1000万 元 ≤5000万 元 ≤1亿>1亿元 1 投资估算投资额 1.00 0.80 0.60 0.40 0.20 0.10 2 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额 2.50 2.30 2.00 1.70 1.50 1.30 3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投资额 1.50 1.30 1.20 1.00 0.80 0.60 4 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工程造价 3.20 3.00 2.80 2.60 2.30 2.00 5 编制竣工结算工程造价 3.50 3.20 3.00 2.70 2.50 2.00 6 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工程造价 4.00 3.80 3.60 3.30 3.00 2.70 7 审核工程设计概算送审工程造价 1.60 1.40 1.30 1.10 0.90 0.70 8 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送审工程造价 3.60 3.40 3.20 3.00 2.80 2.60 9 审核竣工结算送审工程造价 5.00 4.80 4.60 4.40 4.00 3.50 10 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元/T 12.00 11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额13.00 12.00 11.00 10.00 9.00 7.00

(1)设计变更经济分析投资额 1.40 1.20 1.00 0.80 0.60 0.20 (2)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投资额 1.60 1.40 1.20 1.00 0.80 0.30 (3)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 审核 投资额7.80 7.50 7.20 6.90 6.60 5.90 (4)材料、设备价咨询投资额 2.20 1.90 1.60 1.30 1.00 0.60 12 工程造价争议鉴定鉴定标准 (%) 2-3 13 常年造价咨询顾问每人每年30000-50000元 14 计时咨询(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元/日1500-2000 (2)高级工程师元/日1200-1500 (3)工程师元/日1000-1200 15 造价信息咨询 (1)咨询工程造价元/数据20-100 (2)建材价格行情元/数据10-20 (3)建材供求信息元/条100-400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服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服务 摘要:基于当前的机遇和挑战,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借助信息技术及自身的优势 建立一套适用当地甚至全国的造价信息系统, 并且运用该系统为众多施工企业, 建 设单位等提供咨询服务. 为造价咨询机构提高自身在业界的地位, 同时也可以追求 新的利润点.。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 引言 进入 21 世纪以来 , 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 科学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 步 , 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 社会经济发展 ,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 , 与此同时 , 人们生产生 活对建设工程提出了更高要求 . 当今社会 , 机遇与挑战并存 , 面对这样的发展环境 , 建设工程 应该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 将建设工程于计算机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联系在一起 , 并且结合自身发展优势, 制定出合理的造价咨询服务系统, 为建设单位以及施工企业提供更好地咨询服务. 因此, 从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的信息服务体系必要性出发, 就如何构建此套体系提出了建议. 构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目前,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都是由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来发布的,而 在发达国家,该类信息还可以通过民间渠道进行发布。政府和民间组织职能是有一定区 别的,政府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具有全局性,涉及到各种指数信息,民间组织可以发布相关 行情信息。政府和民间组织发布信息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这样可以形成优势互补,民间组织 可以帮助政府减轻商务工作负担,还可以避免发生政府操纵市场的现象,使市场自我调节、健康发展。除此以外,民间组织信息更新速度快,还能秉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使信息 更好地起到作用。不管是从国外的发展模式还是国内的发展现状来看,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 具体来说,工程造价指的就是某一建设项目建设完毕进行投产过 程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它除了与工程内容有关系外,还会受到工程建设所在地区经济发 展水平、投资建设人员的管理以及技术水准、政府相关政策以及法律规定等等的影响。工程 项目和工程造价是一对一的关系,项目决定了造价的唯一性。当前,我国使用的工程造价管 理模式是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物,该管理模式下,国家直接参与到经济管理活动中来,经 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系统。但是,该模式仍存在很多弊端,可以总结概括为如下方面:(1)不能进行事先预测, 进行风险评估,只可以在事后归纳事实,影响管理者的决策,使工程造价超出控制范围。 (2)没有正视建设工程前期部分的造价控制。投资决策以后,前期的设计对于建设工 程造价评估具有很大的影响,若在是阶段,造价出现纰漏,仅在施工阶段和结算审核时期进 行弥补,这样是不够的,而且会造成本末倒置,并且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3)没有将工 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结合在一起。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工程技术人员缺乏经济观念,思想保守,不能大胆进行创新,不能充分利用新技术和创新成果;另一方面,造价工程师以及 财务人员进行造价工作时,并没有深入地投入到工程建设的细节之中去,只能通过事后复核,单纯地利用工程经济和概预算规则等方面控制造价。这样单打独斗,没有发挥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结合在一起的优势。

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调整

京价协: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2015/7/1 13:32:41【大中小】 京价协[2015]01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万元×3.2‰=0.64万元 (500-200)×2.7‰=0.81万元 (2000-500)×2.4‰=3.6万元 (6000-2000)×2.1‰=8.4万元 合计费用=0.64+0.81+3.6+8.4=13.45万元 (二)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日参考费用》(见附件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约定; (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用,建议谁受益,谁付费,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将受益的第三方费用收取后与本方的费用一并支付给被委托方。 (四)通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跟踪测算,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见附件三)做了相应调整,费用指数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三、注意事项 .

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答疑转载

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答疑转载 房地产实务 2009-09-28 10:55 阅读82 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 1.请问土建工程在高原、高寒地区施工是否要调整系数,如要调整应该怎么调?(定额中没有说明)安装工程是按:(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系数。 答:在高原、高寒地区施工,土建工程定额没有规定调整系数。人工因素应包括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中,其他降效可以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又可采用(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系数的方式调整。 2.关于2000定额中的方钢 请问,实际采用方钢自加工围墙栏杆应怎样套2000定额? 答:属定额缺项,由甲乙双方另编补充定额。 3.2000定额混凝土墙柱面抹灰 在现场施工中,部分混凝土墙柱面需要凿毛,请问,在2000定额中,混凝土墙柱面抹灰定额项目中是否含有墙柱凿毛的工作内容?应不应另计? 答:墙、柱面抹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抹灰前的墙面清理、修补、凿毛等,不另行计算。 4.2000土建定额挖运石方 (1).在施工中遇到石方时,不能爆破,请问机械挖松石、次坚石怎么套项? (2)在施工中遇到普坚石时,不能爆破,先用破碎机破坚石,再用机械挖运,请问怎么套项? 答:①机械挖未破除的石方属定额缺项,由甲乙双方另编补充定额。 ②破碎机破石方属2000定额缺项,参考2004清单计价定额相应项目换算,机械挖运按机械挖运石渣相应项目执行。 5.砂石假山 园林定额中,堆砌假山按高度分为1~4m,请问如假山高度在5m以上如何执行? 答:堆砌假山高度大于4m时,属定额缺项,由甲乙双方另编补充定额。 6.植物起挖与栽植 一般来说,栽植乔木的坑肯定比乔木起挖的土球大,请问,如起乔木套用6F0024;栽植乔木是否套用6F0033,还是只能套用6F0032? 答:应根据施工规范的要求,确定栽植土坑的规格,套用相应栽植定额项目。 7.屋面盖瓦问题 (1)古建筑屋面“剪边”做法与一般做法的区别? (2)一沟一筒,一沟二筒,一沟三筒,一沟四筒的区别及做法? 答:①所谓“剪边”作法,系指檐头部位成脊根部位与屋面心的部位材料颜色或作法有区别。其作法有三种:A.小青瓦心素筒瓦剪边;B.素筒瓦心,琉璃剪边;C.同是琉璃瓦但颜色有变化。 ②所谓“一勾二筒”指的是一块勾头二块筒瓦长度之和,做为剪边宽度的一种做法,依次类推“一勾一筒、一勾三筒、一勾四筒” 8.防雷及接地装置 《清单计价规范》中项目编码030209001与030209002工作内容均有接地极制作、安装,请问它们有什么区别吗?如何界定? 答:030209001工程内容中的接地极制作、安装是接地装置用接地极的制作、安装;030209002工程内容中的接地极制作、安装是独立的避雷装置用接地极制作、安装。两者所执行的定额子目是一致的。 9.2000定额中仿古建筑的脚手架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511号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京价协 [2015]011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 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简称京价协)于2011 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 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 2011 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 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 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 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 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 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 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 万元× 3.2 ‰ =0.64 万元 (500-200) ×2.7 ‰=0.81 万元 (2000-500) ×2.4 ‰ =3.6 万元 (6000-2000) × 2.1 ‰=8.4 万元 合计费用 =0.64+0.81+3.6+8.4=13.45万元 (二)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工程 造价咨询日参考费用》(见附件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约定; (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用,建议谁受益,谁付费,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将受益的第三方费用 收取后与本方的费用一并支付给被委托方。 (四)通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跟踪测算,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见附件三)做了相应调整,费用指数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三、注意事项 (一)被委托方应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 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支付方式,并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计价咨询服务质量,及时化解工程合同价款纠纷,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 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公共交通、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计价依据解释是指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使用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计价时,对计价依据存在的疑问进行的答疑或补充说明。 造价争议调解是指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计价活动中 发生的分歧或争议进行的行政调解。 第四条计价依据解释遵循合法正当原则,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国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定额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造价争议调解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各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偏私、不歧视。 第二章解释和调解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的管理和实施,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工作。当事人若对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解释或咨询的回复有异议,可持回复文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核,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调查研究后作出最终解释或答复。 第六条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工作制度,配备熟悉计价依据、有丰富造价专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组织方案

1、工作流程 一)概算审核组织方案 (一)概算审核依据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 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及工程技术规范、概算编制规定; 3、经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技术文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概算书; 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他参考资料; 6、合理预测的施工方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 (二)概算审核主要内容 1、概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 2、概算的编制方法是否正确; 3、概算所反映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否与设计内容及可研报告相符; 4、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及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概算是否超规模、超标准或存在多项、漏项等。 (三)概算报审材料要求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咨询机构编制的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项目业主申请审批(核准)项目概算的请示; 5、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件; 6、评审工作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工程概算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1、审核受理。建设单位提供完整齐全的项目概算报审资料。 2、制定方案。我公司根据审核项目上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组织审核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审核工作方案。 3、实地考查。按照拟定的审核重点,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现场资料; 4、组织初审。全面认真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报告。初审报告包括:工程概况、建设项目标准、审核依据、核增减说明、合理化建议、存在问题、审核汇总表及主要设备清单等内容。 5、审核交底。对特殊项目、重大项目或在初审报告中有争议的项目由有着单位召开审核交底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在技术经济上统一; 6、审核结论。根据初审结果和审核交底情况,作出审核结论,并出具概算审核报告,同时对工程概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 概算审核的重点 组织有有丰富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造价工程师的审核团队是作好政府投资概算审核的基本保证; 设计概算,通常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编制,因在这个时期设计的深度还不够深,往往只是较粗的方案,造价工程师上只能根据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总说明、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的平面布置图、设备专业的平面图及主要设备材料表来进行审核,因此此项工作对造价工程师的工程造价经验要求很高,必须要有具备各专业的一般设计知识、了解反映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熟悉设计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要有充分的案头工作、同时也要具备现场施工管理的丰富经验,只有具备这样的条件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将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造价审核正确,使概算成为对设计阶段有影响的文件。否则难以达到概算造价起到对设计的指导作用。 工程费用审核,是审核工作中的重点之重;

北京市人工费调整信息

京造定【2008】4号文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京造定〔2008〕4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超出其幅度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明确约定。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 (二)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 (三)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进行认价。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工作方案、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和质量标准及保证;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 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且工作时间紧, 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招标控制价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 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使招标控制价在招标过程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因此,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为了能快速、准确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我公司组织相关的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专门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工作咨询服务方案。 1.1 咨询工作的内容及工作方案 1.1.1 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可以把招标控制价编制划分为以下步骤: (1)制定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案、确定项目取费标准 (2)编制工程量清单 (3)计算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汇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4)计算措施项目费 (5)计算其它项目费、分列暂定价项目 (6)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出具招标控制价咨询报告 1.1.2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方案 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的工作方案的制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初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专业人员编制清单及控制价、三级复核、出具成果文件等。 (1)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

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 (2)踏勘现场。了解工程布置、地形条件、施工条件、料场开采条件、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等。 (3)初步研究。对以上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认真研究,深入了解此项目的相关情况,明确咨询目的及相关情况,为制定造价咨询方案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做准备。 (4)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熟悉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要求和依据;计算基础价格的基本条件和参数;明确招标控制价工程单价所采用的标准和有关取费数据;编制、校审人员安排及计划工作量;招标控制价编制进度及最终招标控制价的提交时间。 1.2 咨询工作的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靠拢,结合招标文件和委托单位的要求,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编制招标控制价: 1.2.1 工料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计划内调价、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标底价格计算表中。 1.2.2 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1.2.3 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可以采用工料单价或综合单价,具体使用那种计价方式,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 1.3 咨询工作的工作流程 接到委托方的招标文件,就会组织专业人员共同研究招标文件,

北京市造价协会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参考标准

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 一、前言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我市从无到有,发展至今已13年了。它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投资和工程造价确 定与控制作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营业收入达12.18亿元, 上缴营业税6000多万元。但是,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收取与支付一直处于无序状态,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构成概念界定不清,费用的成本无从考证,致使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常发生费用纠纷,胡夯乱要或低于成本,造成服务质量不保、优劣不分,严重违背了价值规律。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多方面调研和测算制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表及费用指数。 二、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概念及由来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是指为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所耗费的费用;同时可作为对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所提供服务的报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49号)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 (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由来,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委托方提供有效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服务所收取的报酬。 三、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测算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测算,是根据不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类型、性质(用途)、规模和委托目的及要求等因素,经工程造价专家和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长期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费用情况进行认真调研,且采用科学地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跟踪了多个项目,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了测算,测算的结果(见:附件一)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的合理水平。测算的结果作为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的基期数。 四、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是通过某一时期市场形成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作为基期数与定期跟踪市场测算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作为报告期数相比得出的指数,能够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基期为100点。 五、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使用说明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计算: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附件一)。例如: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范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方案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方 案 目录 一、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和质量标准………………………………………………….. 二、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 三、本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 四、拟派项目专业人员配置………………………………………..

五、项目组人员分工、责任……………………………………….. 六、咨询服务方案中服务承诺…………………………………….. 一、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 施要点和质量标准: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 我公司将针对具体项目的实际特点,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从事工业建筑、民用公共建筑及其它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配备专业齐全、审计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骨干组成审计组,在尊重业主、现场监理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获得她们的配合,公平公正的提出咨询意见,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我们按下述审计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步骤和审计工作方法进行审计工

作。具体工作还可视业主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审计工作内容 ●审核招投标情况。 ●审核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履约情况。 ●审核合同内工程量的量、价情况。 ●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计量及计价的准确性。 ●审核工程索赔费用的合理、合法性。 ●审核工程物资采购过程的公正、合理合法性。 ●掌握工程质量实施的动态情况; ●审核施工方索赔费用,为业主提供各类反索赔咨询服务;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清理未完尾工工程,完成全部工程结 算审核; ●提供有关造价控制和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提供其它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政策、法规等系列咨询服务; ●应业主要求,提供其它审计咨询服务。 (2)审计工作步骤 ●签订审计咨询合同,明确审计目的及相关事项。 ●向业主获取相关结算资料,并收集、整理、熟悉资料,仔细了解结算的每一个细节。 ●现场踏勘,了解情况,并经现场测量后与施工方确认工程量。 ●提出初审意见,编制初审工作底稿。根据掌握的工程量、

[川建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

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4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