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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为适应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便于基层评估人员掌握评估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国税机关评估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评估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现提供增值税纳税评估经常使用的部分指标,供纳税评估管理部门和评估人员参考使用。

1、三个月以上连续零、负申报异常分析

(1)三个月以上连续无销售额零申报但有发票购领记录的异常户(剔除出口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免退税外贸企业、全部销售免税货物企业)

分析目的:分析发现纳税人有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的嫌疑。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连续三个月)各月申报主表(1+5)行=0,评估所属期及其前一月有发票购领记录。

结果分析: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为异常。

(2)三个月以上连续有销售额负申报异常分析(剔除出口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免退税外贸企业)

分析目的:计算并发现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异常。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连续三个月)各月申报主表第1行>0,申报主表(11-12-13+14)行≤0。

结果分析: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为异常。

2、税负异常分析

(1)一般税负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计算并发现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异常。

计算公式:税负=[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合计×17%或13%-(进项税额合计-进项税额转出合计+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合计)×100%。

结果分析:低于全省(市、县)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为异常。

(2)剔除存货影响的增值税税负异常分析(仅用于商业企业) 分析目的:计算并发现评估所属期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异常。

计算公式:剔除存货影响的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缴增值税-(期初存货-期末存货)×(1+行业平均销售毛利率)×主要产品适用税率]÷[当期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存货-期末存货)×(1+企业平均销售毛利率)]。

结果分析:低于全省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为异常。

(3)高征低扣企业税负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检测评估所属期高征低扣企业与税负率的相关性。

计算公式:关联指标1:[评估所属期申报附表(一)5行小计栏“销售额”-13%税率栏5行“销售额”]÷申报主表(1+5+7+8)行≥8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关联指标2: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19行÷1行≤4%(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关联指标3:评估期所属申报附表二(6+7)行“税额”÷12行“税额”≥7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结果分析:上述三个关联指标同时满足,即为异常。

3、税负率差异幅度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是否存在异常。

计算公式:税负率差异幅度=(某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100%。

企业税负率=本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

×100%。

结果分析: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的,属于异常。

4、销售收入比对异常

分析目的:以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销售额与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对,发现申报异常。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1+5+7+8-4-6)行数≥损益表1行数。

结果分析:如申报主表销售额小于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为异常,但需要进一步判断该企业是否有非增值税应税收入。

5、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有无实现销售未计销售收入现象。

计算公式:(1)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2)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结果分析: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的,可能存在少计收入,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6、退货折让证明单比对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信息发现红字专用发票未认证。

计算公式:本评估所属期前四个月企业“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开具信息没有相关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信息。

数据来源:(1)“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中双方企业税务登记号、开具日期、金额、税额取自征管系统;

(2)红字专用发票认证数据取自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认证信息。

结果分析:如果在购方企业认证数据中没有比对出与申请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中销方企业税务登记证号、金额、税额完全一致的信息即为异常,但需要进一步确认销方是否已开出红字专用发票。

7、红字发票开具比例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计算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比例,分析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减少计税销售额的嫌疑。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负数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2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数据来源: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均取自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

结果分析:如果比例高于设定值即为异常。

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分析

分析目的:以防伪税控报税信息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

(此指标应结合专用发票用量和限额进行筛选)

计算公式:

(1)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开具金额累计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份数得出的数值与企业最大开具发票限额相比≥9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2)评估所属期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购买方企业户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份数≥5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数据来源:(1)企业最大开具专用发票限额取自金税发行系统最大开票限额审批信息;

(2)企业“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开具金额累计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总份数”、“防伪税控报税信息正数专用发票购买方企业户数”均取自防伪税控报税信息。

结果分析:同时符合(1)、(2)公式的有虚开专用发票嫌疑。

9、进项税额控制额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纳税申报真实性。

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农产品13%、海关完税凭证13%或17%、废旧物资10%)。

结果分析: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

10、非防伪税控抵扣凭证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非防伪税控抵扣凭证进项信息发现虚抵进项税额

嫌疑。

计算公式:评估所属期申报附表二4栏“税额”/12栏“税额”≥50%(此数值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上述分子可以评估所属期申报附表二5栏“税额”、6栏“税额”、7栏“税额”或8栏“税额”分别代替。

结果分析:符合以上条件的可能有非防伪税控抵扣凭证虚抵进项税额嫌疑,注意审核企业没有自营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业务而以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收购农产品业务而以农产品收购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利废企业生产、销售的配比情况及运费支付情况。

1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发现纳税人帐外销售嫌疑。

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结果分析: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

1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发现纳税人销售未计收入嫌疑。

计算公式: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结果分析: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等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本企业历史数据或者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要结合其他指标一并使用。

13、业务利润变动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业务利润变动发现纳税人不计、少计收入嫌疑。计算公式:(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2)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结果分析: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本企业历史数据或者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要结合其他指标一并使用。

14、净资产收益率异常分析

分析目的:以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发现隐瞒收入嫌疑。

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平均净资产=(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结果分析: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问题。其中预警值可以采用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值。要结合其他指标一并使用。

15、销售毛利率变动分析

分析目的:以评估所属期申报主表销售额与损益表销售成本进行计算,发现申报异常。

计算公式: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结果分析:销售毛利率变动20%以上的为异常,但要结合纳税人的销售规模来判断。

销售毛利率比上年上升,增值税税负率却比上年下降的为异常,纳税人可能存在瞒报销售或多抵进项的问题。

16、其他业务利润分析

分析目的:查看存在其他业务利润的企业的经营业务是否属于应纳增值税的项目,应申报增值税而未能申报。

计算公式:损益表6行“其他业务利润”评估期内累计数>0

结果分析:如计算出的结果大于零,应具体分析该企业的其他业务是否应纳增值税。

17、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

计算公式:(1)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

(2)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100%。

结果分析: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18、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分析

分析目的:分析纳税人应收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情况。

计算公式:应收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结果分析:如应收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19、投入产出评估分析

分析目的: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

计算公式: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当期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

结果分析: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的平均值。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实际产量。根据测算的实际产量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从而进一步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如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20、工(商)业增加值指标分析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分析目的:对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结果分析: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1。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

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分析目的: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其中: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结果分析: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

?21、货物流测算进项税额分析

分析目的:检测纳税申报的进项税额与按货物流测算的进项税额的偏差值(只适用于商贸企业)。

计算公式:申报主表12行(进项税额)之和-{[资产负债表10行(存货本期末数-存货期初数)+损益表2行(销售折扣和折让)]×17%(或13%)+申报附表二8行“税额”}。?

结果分析:绝对值相差较大则说明纳税申报的进项税额可能偏大,应对进项税额作进一步分析。

22、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实现销售收入而不计提销项税额或扩大抵扣范围而多抵进项的问题。

计算公式:(1)比值=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

(2)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 /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3)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结果分析: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应接近1。

(1)当比值大于1,两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实现销售收入而不计提销项税额或扩大抵扣范围多抵进项税金的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

(3)当比值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

23、销售毛利率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如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若低于正常幅度可能存在购进货物(包括应税劳务)已入帐,但在销售货物时只结转销售成本而不计或少计销售额、销售价格偏低、或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在建工程等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等。

计算公式:(1)比值=销售毛利率变动率/税负率变动率。

(2)销售毛利率变动率=(本期销售毛利率-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 /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100%。

本期销售毛利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本期累计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主营业务成本)/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3)税负率变动率=(本期累计税负率-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 /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100%。

本期累计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 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结果分析:正常情况下销售毛利率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应接近1。

(1)当比值大于1,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额,销售价格偏低或扩大抵扣范围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当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

(3)当比值为负时,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

24、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综合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销售利润率与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发现隐匿销售收入等问题。

计算公式:(1)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2?×100%。

(2)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额×100%。

(3)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2?×100%。

结果分析: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本期的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但收益不足以抵补销售利润率下降造成的损失,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等问题。

如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而本期资产利润率-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0时,说明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导致资产利润率降低,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25、存货变动率、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配比分析

分析目的:比较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发现隐匿销售收入等问题。

计算公式:(1)存货变动率=(本期存货-上年同期存货)/上年同期存货。

(2)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2?×100%。

(3)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2?×100%。

结果分析:若本期存货增加不大,即存货变动率≤0,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木制品生产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手册

木制品生产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南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拥有大、小兴安岭和完达山脉等2007 万公顷的森林土地面积。是我国最大的林区和木材商品生产基地,林木蓄积量14.3 亿立米,全省森林覆盖率43.6%。同时,是我国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发挥着贮碳、制氧、涵养和调节水源等重要的生态效益。丰富的森林资源曾为我省和全国的经济建设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目前,我省的各类木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计有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要紧分布在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牡丹江、哈尔滨等几个地市,分不隶属于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管局、伊春林管局和各地点林业局系统。投资主体有国有森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有限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 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来源有各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生产调拨、俄罗斯进口、企业自行采购等几个要紧渠道;原材料种类要紧有落叶松、红松、白松、樟子松、桦木、柞木、杨木、椴木、水曲柳、榆木、色木等品种;生产的产品要紧有各种规格的锯材、刨光材、集成材、家具料半成品、卫生筷子、雪糕柄、食品签、细木工板、胶合板、高中密度板、刨花板、实木复合地板等;产品除满足国内生产、生活消费市场外,相当一部分产品进入国外市场。 我省的森林资源几十年来受打算经济的阻碍,由于过度开发和无序生

产,造成森林资源锐减、森林材质下降的林业“两危”现象。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进展的决定》,实施了“天然林爱护工程”的进展战略。我省各地也采取了“实施生态战略,进展特色经济”、“林权制度改革”、“原木不出局、就地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等一系列振兴林产工业的新举措,培植了可持续进展的强劲后续经济税源。 现就以普遍拥有的锯材加工行业为主,其他精深加工产品行业为辅的8个细目行业纳税指标体系作以讲明。 附件1: 锯材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指标体系讲明 我省木制品行业中锯材加工是传统的、基础的工业产业,企业原料供应、生产经营、销售市场连续性、稳定性较好。各地锯材产品平均产销率90%以上。随着“原木不出局、延长产业链”经济策略的实施,锯材加工行业将会长期存在和稳步进展,是一项重要经济税源进展行业。 一、行业特点及工艺流程 (一)行业特点 1、原材料——材种要紧有落叶松、樟子松、桦木、杨木、白松、红松、水曲柳、柞木、椴木、榆木、色木等。原料来源有林业局统一调拨优等材、一般原木、火烧木、薪碳材,企业自行购买、收购的山场采伐剩余物和贮木场造材截头剩余物,原材料价格逐年上升。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 白酒制造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体积分数)在18%~ 60%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主要产品分类:按香型分为酱香型、清香型、米香型、浓香型(大曲香型)、其他香型;按固液结合法划分为半固半液发酵法白酒、串香白酒、勾兑白酒。白酒制造业是我国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重要税收来源。从总体趋势来看,虽然最近几年白酒产量有所降低,规模相对有所缩小,已经由快速扩张时期发展到相对稳定期,产量主要集中在山东、四川、江苏、河南和安徽主要产区和骨干企业。 (二)工艺流程 白酒酿造的工艺流程简单,主要经过选料配料、入池发酵、蒸馏、勾兑,即成产成品。工艺流程图:

主料为高粱、大麦、小麦、玉米、糯米、豌豆、大米等农产品,辅料主要为稻皮,以大曲、小曲或麸曲以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 (三)行业特点 1.原度酒的生产特点:一般是以高粱、小麦、大米、糯米等农产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以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主要经过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等工艺过程而制成的蒸馏酒,酒精度(体积分数)一般在60%左右。 2.产成品的生产特点:以原度酒或酒精加纯净水进行勾兑,然后用含活性炭的净化机进行净化,并加香精搅拌,再通过化验、过滤、最后罐装、包装销售。 3.白酒产品使用不同曲药的特点:大曲药酒发醇期长,出酒率低;小曲药酒发醇期短,出酒率相对相高。 4.影响白酒产品出酒率的因素众多。白酒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例(即出酒率)受原材料质量、生产技术水平、人员设备能力、气候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5.白酒产品的营销特点,主要表现在品牌种类繁多,产销数量巨大,价格水平参差不齐,多采用设立关联销售公司的方式进行营销。 二、税收征管难点 (一)由于白酒生产企业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征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同,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规避消费税税基,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白酒给其关联的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由销售公司统一按照市场价对外销售,使生产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转移到了流通环节,导致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税负明显提高,利润增加,而生产企业增值税税负相对较低,且大都处于亏损状态。 (二)白酒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渠道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来源广,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

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应纳税额增长率弹性系数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 其中: %100?-=基期应纳税额 基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长率 %100?-= 基期工业增加值基期工业增加值当期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 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 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

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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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标 签】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总局核价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9﹞416号 【发文日期】2009-08-05 【实施时间】2009-08-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消费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第六条规定,现将由税务总局核价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具体生产企业及品牌、规格见附件),核定比例暂统一确定为60%。 二、 纳税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 格×;核定比例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出厂价格大于按本公式计算确定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按出厂价格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辅导工作。 五、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计算确定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和消费税应纳税额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白酒消费税纳税评估,税务总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附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及品牌、规格名单(略)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宁行业税收负担 率X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 ( 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 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 )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 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 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 应纳税额增长率 其中: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 纳税额与 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v 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 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 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 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 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二〔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宁同行业工业增加 值税 负〕x 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二本企业应纳税额宁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二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宁同行业工业增加值 2.评估方法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当期工业增加值 基期工业增加值 基期工业增加值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专用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算术、加权平均值以及合理变动范围。 算术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 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 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 评估指标预警值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进行确定。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对比,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3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4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5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税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累计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五号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结果的处理 1、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 审核分析纳税资料的重点 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

纳税评估考试题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0年下半年主题岗位练兵模拟试题 (时间: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番号填在空格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时,采用的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是( C )。 A 、资产负债率 B 、总资产周转率 C 、净资产收益率 D 、存货周转率 2、税务约谈的主要对象是( B )。 A 、企业法人代表 B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 B 、企业投资方代表 D 、企业管理人员 3、在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进行配比分析时,出现( B )情况,表明纳税人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A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 B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 C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 D 、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负后者为正 4、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 D )。 A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B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 C 、《纳税评估分析表》 D 、《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5、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评估时,以下指标属于二类评估分析指标的是( C )。 A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B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C 、成本费用利润率 D 、存货周转率 6、某企业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明的流动资产总额为7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50万元,短期投资6万元,应收票据8万元,应收账款398万元,存货119万元,待摊费用32万元,一年以内的长期债权投资53万元,其他应收款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0万元。则该企业速动比率为( A )。 A 、1.94 B 、2.33 C 、1.83 D 、1.65 7、某企业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数据中营业费用为87万元,管理费用为58万元,财务费用为46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三项费用分别为55万元、42万元、40万元。对三项费用列支情况设置的预警值分别为 20%~30%、10%~20%、10%~20%。则费用列支正常的是( D )。 A 、都不正常 B 、营业费用 C 、管理费用 D 、财务费用 8、某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单位产品耗电18度,9月份的用电量为54000度,9月初库存产品为200件,月末库存产品为300件,其申报的销量为2000件。则运用单位能耗评估分析法推算该企业的实际销量与申报销量之间的差为( C )件。 A. 700 B 、800 C 、900 D 、1000 9、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对( A ),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A 、重点税源户 B 、纳税信息等级较低的税源户 C 、有税务违章行为的税源户 D 、财务核算不正规的税源户 单位: 姓名: 考号: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 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 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

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 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 )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 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 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 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 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 栏“应纳税额”、第6 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 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 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 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取1--12月“本月应税销售额”累计》180万元的商业企业、》100万元的工

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报告书(doc 71页)

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报告书(doc 71页)

增值税纳税评估讲义 第1章纳税评估概述 1.1纳税评估的产生和背景 一、纳税评估的产生和发展 纳税评估是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管理制度,起源于西方的税务审计制度,目前大部分西方国家已建立了纳税评估体系和税收评估模型。我国纳税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其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全面启动,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开始了纳税评估的实践探索。1998年开始实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提出“审核评税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税收征管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个纳税期内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对纳税资料的审核、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申报现象”,标志着我国纳税评估实践的正式开始。 (二)发展阶段 1999年青岛市国税局将外资企业的“审核评税”扩展到内资企业,在实践中率先提出了“纳税评估”的概念,之后纳税评估工作陆续在部分省市税务系统推行。

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评估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我国纳税评估产生的背景 纳税评估是税收制度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税收征管改革逐步深入的必然结果。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纳税评估 税收征管承担着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保障税收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纳税环节日趋复杂,致使税源变化规律、纳税申报质量难以掌握,税收征管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税收征管理念、操作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纳税评估的方法监控税源,符合现代化管理的理念,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推进依法治税需要纳税评估 通过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形式和手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良好的税收管理秩序,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税的客观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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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

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应纳税额增长率弹性系数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 其中: %100?-=基期工业增加值 基期工业增加值当期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白酒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家庭式小作坊白酒生产企业评估案例 作者简介:李兵,1985年。长春税务学院税收学、会计学双学士,国际税收学研究生毕业。现任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管理人员,省大企业管理骨干人才。曾发表:《预约定价税制研究》、《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机制研究》、《证券市场税制研究》、《大企业预约安排制度研究》等多篇实用性论文。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企业成立于2004年,2009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公司系原供销合作社作坊式生产的沿袭,2004年以前曾濒临消失,03年酒厂承包给一人,一年后因经营亏损,主动提前终止合同。04年下半年,酒厂在无人接手的情况下承包给了现在的承包人。 该酒厂占地面积约5亩,房屋低矮破旧阴暗,公司总员工人数18人,且经营竞争激励,除了本地同样的8家其他酒厂的竞争外还存在大量的假冒伪劣竞争,生存现状较为困难。生产经营地夏天易出现洪水,冬天易出现冰雪。生产产品为清香型小曲酒,窖池数量30个,每个窖池容积约3立方米。其主要原材料均为高粱,不使用其他粮食。酒精发醇期为8天。其产品以52度散装白酒(简单塑料桶)为主,主要面向农村市场,销售价格较低。 2012年申报销售数量254,132.00斤,销售收入2,911,883.77元,增值税419,252.75元,消费税586,966.79元,所得税24,580.19元,5月以前地税入库所得税23,732.69元,总共入库增、消、所三税1,054,532.42元。窖池每立方米税收贡献率为11,717.03元。

(二)案头分析 根据粮食投料分析法计算, 粮食投入量=窖池总窖积×200×365÷发酵周期,即30×3×200×365÷8=812250斤。 产出标准度数酒量=粮食投入量×出酒率(按46%计算),即812250×46%=377775斤。 产成品数量=标准度数酒量(57度)×加浆降度系数(1.1),即377775×1.1=415552.5斤 申报数与理论数差距415552.5-254132.00=161420.50斤。 须进行评估核实。 (三)约谈举证 通过约谈,企业认同公司窖池有30个,出酒率约为46%,主要原材料均为高粱,购进均从东坡区火车站***处购进。包装物分别从夹江、成都和彭州购进,但所有购进均未取得发票,账务也不健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申报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均价的合理性,但认为公司是据实申报了的。同时认为公司每年的生产时间只有200天左右,仅能生产销售250000斤左右的白酒。公司低端白酒的销售均价约为7元/斤,高档白酒的销售均价约为35元/斤左右。低端白酒和高端白酒的销售比例约为90%∣10%。 (四)实地核实 根据约谈内容,我们进行了实地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核实发现企业虽为一般纳税人,但属于农村作坊式生产,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 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 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

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栏“应纳税额”、第6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取1--12月“本月应税销售额”累计≥180万元的商业企业、≥1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新修订申报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180万元的商业企业、≥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

出口不退税货物纳税评估相关政策

出口不退税货物纳税评估相关政策 一.出口不退税货物征税政策依据 ㈠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负责部门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㈡《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㈡《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八.消费税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3.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二.如何查询出口不退税货物 ㈠查阅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操作性差) ㈡按照商品代码或名称查询相关网站 建议点击中国出口退税资讯网税率查询(税税通博客有链接) ㈢利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查询: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 ㈣携带相关资料(报关单)到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查询。 三.出口不退税货物征税计算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2)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分别核算的,其相应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进料加工手册海关核销后,出口企业应对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行清算。清算公式为: 清算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实际保税进口料件总额-退(免)税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进料加工副产品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 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与各纳税期扣减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之和存在差额时,应在清算的当期相应调整销项税额。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总额大于出口货物离岸金额时,其差额部分不得扣减其他出口货物金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四.收入的确认和时间节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 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xx 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 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 分) 计算公式: 销售(营业)收入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基期销售(营业)收入]X 1购 指标分析: 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1 、隐瞒收入; 2、xx 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 3、市场因素; 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 分) 计算公式: 销售(营业)成本率=[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X 1购 指标分析: 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1 、虚列成本; 2、隐瞒收入; 3、xx 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 4、市场因素; 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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