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专利代理人__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

专利代理人__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

专利代理人__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
专利代理人__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

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

考点总结

目录

第一章专利申请程序 (3)

第一节专利的申请和受理 (3)

第二节申请日和有限权日 (6)

第三节初步审查 (7)

第四节发明专利的公布 (8)

第五节实质审查程序 (9)

第六节专利权的授予 (13)

第七节专利权的终止 (14)

第八节专利申请的撤回 (15)

第九节保密审查 (15)

第十节单一性与分案申请 (16)

第十一节优先权 (18)

第十二节著录项目变更程序 (22)

第十三节关于港澳台专利申请的特别规定 (24)

第十四节期限的计算、中止、恢复和延长 (26)

第十五节费用 (33)

第二章专利申请文件 (36)

第一节请求书 (36)

第二节委托书 (37)

第三节权利要求书 (40)

第四节说明书 (43)

第五节申请文件的修改 (47)

第六节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 (50)

第三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53)

第一节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53)

第二节新颖性 (55)

第三节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58)

第四节禁止重复授权 (59)

第五节创造性 (60)

第六节实用性 (63)

第七节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 (64)

第四章专利的复审和无效 (67)

第一节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基本制度 (67)

第二节复审程序 (71)

第三节无效程序 (73)

第五章专利的复议与诉讼 (81)

第一节专利的行政复议 (81)

第二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83)

第三节诉前禁令和保全 (85)

第四节专利侵权诉讼 (86)

第五节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和侵权诉讼的中止 (89)

第六节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 (91)

第六章PCT国际申请 (93)

第一节国际申请阶段 (93)

第二节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97)

第七章专利文献 (104)

第一节专利族和同族专利 (104)

第二节国别代码 (104)

第三节著录项目代码 (105)

第四节专利分类 (105)

第五节专利文献 (106)

第八章其他 (110)

第一节专利权的许可 (110)

第二节专利权的转让 (111)

第三节专利权和申请权的归属 (112)

第四节专利代理 (112)

第五节专利标记 (115)

第六节法律的修改 (115)

第一章专利申请程序

第一节专利的申请和受理

一、专利申请的形式

1、申请和审批“形式一致”原则

(1)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采用纸件形式

(2)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形式

(3)违背“形式一致”的后果——视为未提交

2、视为未提交的申请形式

(1)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

(2)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

二、专利申请的文字和书写

1、审查的依据

(1)中文专利申请文本

(2)外文申请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2、中文

(1)汉字,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公布的简化字为准

(2)异体字、繁体字、非规范简化字——专利局予以改正或者通知申请人补正

3、外文翻译

(1)外文申请文件应当翻译成中文

(2)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证据资料应当附具中文题录译文

(3)期满未提交译文的,视为未提交

4、书写方式

(1)单面、纵向使用纸张

(2)自左至右横向书写,不得分栏书写

(3)一份文件不得涉及两件以上专利申请

(4)一页纸不不得包含两种以上文件

5、书写规则

(1)只能打字或印刷——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以及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中文字部分

(2)手工书写

①数学式和化学式(安装制图方式)、其他文件

②字体应当工整,不得涂改

6、字体

(1)宋体、仿宋体或者楷体,不得使用草体或者其他字体

(2)子高(3.5毫米至4.5毫米)、行距(2.5毫米至3.5毫米)

(3)字体颜色应当为黑色

7、页码

(1)各种文件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2)页码应当置于每页下部页边的上沿,并左右居中

三、证明文件

1、证明文件的种类——非职务发明证明、国籍证明、经常居所证明、总部所在地或经常营业所所在地证明、申请人资格证明、优先权证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转让证明、生完材料样品保藏证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证明、文件寄发日期证明

2、证明文件的制作——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订

3、证明文件的提供

(1)提供正本

(2)证明文件时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四、专利申请文件份数

1、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3)原本或副本各一份,内容不同的以原本为准

2、其他文件一份——专利代理委托书、实质审查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转让合同

五、专利申请的受理点

1、专利局受理处——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

2、专利代办处

(1)仅受理专利申请

(2)不受理涉外申请、分案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和申请日之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专利申请的受理

1、受理条件

(1)请求书——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和权力要求书

(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力要求书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图片或者照片

(5)申请文件时实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清晰可辨

(6)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符合强制代理

(7)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符合强制代理

2、不受理的情形

(1)请求书缺陷——专利的类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明确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

(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

(5)申请文件没有实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或者无法辨认内容

(6)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不具有提出申请的资格

(7)应当代理而没有代理

(8)直接从外国项专利局邮寄

(9)直接从港澳台向专利局邮寄

(10)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

(11)未使用中文

七、专利申请文档

1、文档的组成——在申请和有效期内形成的各种文件,包括案卷和电子文档

2、文档的作用

(1)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

(2)专利局进行审批和作出各种结论的依据

3、文档的法律效力——对专利审批、复审、无效宣告等法律程序和涉及由权利归属纠纷的结果引起的相关程序的真实记录

5、查阅和复制程序

(1)请求人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费用

(2)工作人员与请求人约定查阅时间并发出查阅通知书

(3)查阅人凭查阅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查阅文件,对文件进行复制

(4)工作人员重新整理,并将请求阅档的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存入案卷

7、专利公报(《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八章)——不予公布的内容

(1)初审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申请主动撤回和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

(2)中止请求

(3)发明的复审决定

八、专利公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使用信息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是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新增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自行进行是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解密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无效宣告、终止

(7)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9)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

(10)专利实施的潜质许可的给予

(11)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恢复

(12)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3)对地址不明的当事人的通知

(1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发明或者使用信息的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

第二节申请日和有限权日

一、先申请原则

1、申请先后的判断标准是以日期为准而不是以时刻为准。

2、先后申请的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额,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同时申请的协商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不成的,驳回所有申请。

二、申请日的确定

(《专利法》第28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41、43、100条,《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申请日

三、申请日的更正

1、申请人可以轻轻专利局更正申请日

2、更正轻轻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提出时间——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

(2)附由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

四、期限的计算起点

(《专利法》第42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92条)

第三节初步审查

一、初审范围

1、保密原则

2、书面审查原则

(1)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审查基础

(2)审查意见、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3)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3、听证原则——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

4、程序节约原则

(1)全面审查——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

(2)仅指出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

第四节发明专利的公布一、提前公开声明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6条)

1、指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2、不能负有任何条件

3、提前公开的程序

(1)不符合规定——视为未提出

(2)符合规定的,在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公报编辑

(3)进入公报编辑后,申请人撤销提前公开的要求视为未提出,申请文件照常公开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公报

第五节实质审查程序

一、实质审查请求

1、提出请求的时间

(1)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出,并缴纳实审费

(2)同时提交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2、审查和处理

(1)届满通知——在期限届满前3个月,申请人尚未提出实审请求

(2)视为撤回——未在期限内提交实审请求书或者缴纳实审费

(3)视为未提出——实审请求书形式不合格

(4)进入通知——实审请求合格

二、实质审查程序

1、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至少一次陈述意见

(3)程序节约原则

①在第一场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所有问题通知申请人

②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法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2、程序的启动——依申请/依职权

3、审查的顺序

(1)一般原则——先后顺序

(2)特殊处理

①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申请,由申请人或者其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经专利局局长批准后——优先审查和处理

②专利局自行启动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优先处理

③保留原申请日的分案申请——与原申请一起审查

4、审查文本

(1)首次审查的文本

①原始申请文件

②应初审部门要求补正后的文本

③申请人主动修改的文本(无论是否超范围)

④多次主动修改——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请文件

注意:在规定以外的时间对申请文件基线主动修改,一般不予接受;如果申请人进行的主动修改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没有超范围,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有利于节约审查程序,可以接受修改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文本。

(2)修改文本(或者替换页)

5、发明专利申请再授予专利权之前必须进行检索

6、公众意见

(1)时间——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前

(2)作用——供审查员参考

(3)不必通知公众

7、会晤

(1)举行会晤的条件

①审查员已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②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同时或者之后,提出了会晤要求(或者审查员根据案情的需要项申请人发出了约请)

(2)预先约定

①会晤日期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②必须变动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3)会晤地点

①专利局指定的地点

②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晤,审查员可以不再安排,而通过书面方式审查

(4)参加人

①审查员主持

②申请人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必须参加

③申请人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当参加

④申请人的指定或委托发明人参加

⑤参加会晤的申请人或代理人等的总数,一般不得超过两名

(5)记录

①会晤记录不能代替申请的正式书面答复或者修改

②申请人必须重新提交正式的修改文件,审查员不能代为修改

③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审查工作通过书面方式继续进行

(6)会晤的中止——申请人提出了新的文件,而会晤前审查员没有收到

(7)会晤对答复期限的影响

①原定答复期限继续存在——不因为会晤而改变,或者视情况延长一个月

②原定答复期限不存在——另行指定

8、电话讨论——仅适用于解决次要的且不会引起误解的形式方面的缺陷

9、取证

(1)由申请人决定是否提供证据来支持主张

(2)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可以是书面文件或者事物模型

10、现场调查

(1)由申请人提出要求

(2)由负责审查申请的实审部的部长批准

(3)费用由专利局承担

三、审查意见通知书

1、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发出

(1)一般要经过检索

(2)可以不进行检索的情形——针对申请的全部主题

①属于《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②不具备实用性

③不符合发明专利的定义

④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公开不充分

2、继续审查的处理

(1)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

(2)在符合听证原则的前提下,驳回申请

(3)经过修改或者陈述意见后符合规定,授予发明专利权

3、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情况

(1)发现与申请的主题更加相关的对比文件,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评价

(2)在前一阶段的审查中,审查员未对某项或者某几项权利要求提出审查意见,经继续审查后,发现其中有不符合规定

(3)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和/或进行修改后,审查员认为有必要提出新的审查意见

(4)修改后的申请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但仍存在缺陷

(5)审查员拟驳回申请,但在此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未向申请人明确指出驳回依据的事实、理由或证据4、通知书的送达

(1)邮寄

①推定收到日——自发文日起满15日

②实际收到日——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收到日再推定收到日之后

(2)直接送交

①交付日——通知书注明的发文日

②推定收到日——自交付日起满15日

(3)公告送达

①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被退回,且因送交地址不清或者存在其他原因无法再次邮寄

②推定以专利公报上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为送达日

(4)电子方式送达——针对电子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

5、通知书的收件人

(1)由负责审查的审查员盖章

(2)由实习审查员和负责指导的审查员共同盖章

7、答复期限

(1)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4个月

(2)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为2个月

8、查询

(1)查询部门——专利局发文部门

(2)查询手续——由发文部门通过当地邮局查询收件人所在邮政部门

(3)查询结果

①未送达的责任在专利局或者邮局——按照新的发文日重新发出通知书

②未送达的责任在收件人一方——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重新发出,但不变更发文日(4)查询时效为10个月,自发文日起计算

四、驳回决定

1、程序条件

(1)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针对事实、理由和依据的陈述意见或者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2)一般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作出

2、驳回理由(《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实质审查的范围

(1)申请主题违法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申请主题属于不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客体

(3)申请专利的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

(5)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7)违法“先申请原则”

(8)违法“一发明创造、一专利”

(9)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要

(10)独立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1)申请的修改超范围

(12)分案的申请超范围

五、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

1、发出条件

(1)经实审没有发现驳回理由

(2)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之前

2、审查员依职权的修改

(1)说明书

①修改明显不适当的发明名称和/或发明所属技术领域

②改正错别字、错误的符合、标记等

③修改明显不规范的用语

④增补说明书各部分所遗漏的标题

⑤删除附图中不必要的文字说明

(2)权利要求书

①改正错别字、错误的标点符合、错误的附图标记、附图标记增加括号

②可能引起保护范围变化的修改,不属于依职权修改的范围

(3)摘要——不适当的内容及明显的错误

3、授权文本——经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最后确认的文本

六、实质审查程序的终止

1、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且生效

2、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

3、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4、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六节专利权的授予

一、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1、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2、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

(1)在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2)同时交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专利证书印花税和年度申请维持费

3、专利局办法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视为放弃专利权

(1)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在办理登记手续期满1个月后,发出视为放弃专利权通知书

(2)自视为放弃专利权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月,无法恢复权利——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在专利公布上公告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注意:一个时间点是“期限届满之日”,一个是“发出之日”。

三、专利登记薄

第七节专利权的终止

一、专利权期满终止

1、自申请日起算,不以优先权日计算

2、发明专利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为10年

二、专利权因年费的终止

1、缴纳时间

(1)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2)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

2、补缴时间

(1)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

(2)补缴时间不足1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3)补缴时间超过1个月,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详见《费用》总结)3、终止

(1)终止的原因——年费或者滞纳金在滞纳期届满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2)自滞纳期满之日起2个月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3)自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4)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4、恢复

(1)补缴年费

(2)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第九节保密审查

一、保密审查的范围

1、保密的范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

2、专利局保密审查的范围: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申请

3、专利局受理,移送国防专利的范围: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的发明申请

4、国防专利机构的范围:涉及国防方面国家秘密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保密请求的提出

1、专利局提出——审查员在进行分类时,径行挑选出来

2、申请人提出

(1)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上作出要求保密的表示

(2)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局准备公布申请之前(即自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起15个月内)提出保密请求

三、保密审查的确定

1、发明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的,移交国防专利局进行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2、明显不需要保密的,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再发出不予保密决定书

3、不属于“明细不需要保密的情形”

(1)把申请文件复印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和摘要)送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复印件之日起4个月内,将审查结果通知专利局,专利局应当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复的,保密审查员应当发出不予保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四、保密审查的程序

1、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的发明

(1)由国防专利局进行审查,由国防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无效宣告

(2)由专利局根据国防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3)由国防专利局颁发国防专利证书

(4)由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的内容——“一号”和“二日”:国防专利的申请日、授权日和专利号(5)国防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国防专利权无效决定,公告专利号、授权公告日、无效宣告决定好和无效宣告决定日

2、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

(1)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

(2)初步审查

①基准相同

②不予公布

③直接进入

(3)实质审查

①基准相同

②发出授通

③办理登记

④公告“一号二日”

五、解密

1、解密请求的提出

(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书面提出

(2)专利局提出

2、解密的确定——应当在征求原人为需要保密的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意见之后由专利局作出

3、解密的程序:按照一般专利进行审批和管理

(1)解密标记

(2)在专利公报的解密栏中予以公告、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第十节单一性与分案申请

一、单一性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单一性标准——《专利法》第31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5条

(1)“一发明一申请”原则

(2)“合案申请”: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①“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是指在技术上相关关联,具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②“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也就是使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技术特征(出现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

(3)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

①产品和专用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

②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

③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

④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二专门设计的设备

⑤方法和为实现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

⑥不能报考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4)一般情况下,只需要考虑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从属权利要求预期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5)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由于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理由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则需要考虑其从属权利

要求之间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注意: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单一性标准实质上是指多个技术方案之间存在着彼此联系的技术特征,二这些技术特征正是使申请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考题的设计往往就是让考生判断几个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之间是否存在能够彼此联系的技术特征)。当一件申请中不同的发明明显不具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时,则在检索之前即可判断其缺乏单一性。然而,由于特点技术特征是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是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的,所以通常情况下,申请的单一性问题常常要在检索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2、外观设计的单一性标准——《专利法》第31条第2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6条

(1)“一申请一产品一设计”原则

(2)“合案申请”: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

①同一类别: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产品属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同一小类

②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能够成套出售或者使用,即习惯上是同时出售、同时使用的,并且个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

注意:成套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构成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必须分别具备授权条件。

③将各项外观设计顺序编号标在每件使用外观设计产品的视图名称之前

二、分案申请

1、分案申请的提出:申请人主动提出或者依据审查意见提出,并以原申请为基础。

2、分案申请的类别

(1)分案申请的类别应当与原申请的类别一致,即发明分案仍为发明、实用新型分案仍为实用新型

(2)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未提出,并作结案处理

3、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

(1)申请人

①原则:不得改变申请人,即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

②例外: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权利转移证明材料

(2)发明人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3)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

4、分案申请的请求书

(1)分案申请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

(2)申请日填写有误的,期满未补正——视为撤回

(3)申请日填写有误的,补正合格——重新确定申请日

5、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

(1)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2)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形:2个月期限届满后,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已撤回,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

(3)针对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的分案。

①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②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4)分案申请递交日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出,并作结案处理

6、再分案申请

(1)提出再分案申请的,应当在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填写第一次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2)再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的原则:根据原申请计算,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出,并作结案处理(3)再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的例外:

①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以及再次提出分案申请,即递交时间适用指定期限

②申请人应当提交审查员发出的指明了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的复印件

7、分案申请提交的其他文件

(1)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以及原申请中语本分案申请有关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2)原申请中已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

(3)原申请时国际申请的

①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的原申请号之后的括号内注明国际申请号

②原申请的国际公布使用外文的,提交原申请的中文副本和原申请国际公布文本的副本

(4)期满未补正——视为撤回

8、分案申请的各种期限

(1)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从原申请日起算(享有优先权的,从优先权日起算)

(2)已经届满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2个月内补办各种手续

(3)期满未补办的——视为撤回

9、分案申请的费用

(1)视为一件新申请收取各种费用

(2)期限已经届满的各种费用,申请人可以在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2个月内补缴

(3)期满未补缴或未缴足的——视为撤回

10、分案申请的情况

(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3)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者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11、分案申请的文本审查

(1)在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即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之前,说明本申请时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元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

(2)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多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①“公开的范围”应当理解为《专利法》第33条所述“记载的范围”,包括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和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

②分案申请的内容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驳回分案申请

③一件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应当通知申请人在知道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无充分理由不进行修改的——驳回申请

(3)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说明书可以允许有不同的情况

第十一节优先权

一、优先权的要求

1、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几种“视为未要求”的情况

(1)在声明中未写明或者错写某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或者受理国之一的,视为未提出该项外国优先权声明(2)在声明中未写明或者错写某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或受理国家名称之一的,视为未提出该项本国优先权声明

(3)某份在先申请不符合规定,经过补正程序,未答复或者仍不符合规定,视为未提交该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视为未要求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对应的那项要求优先权声明

(4)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对于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为为要求该项优先权声明

2、外国优先权的基础

(1)与外国首次申请审批的最终结果无关

(2)首次申请再受理国获得了确定的申请日

3、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包括虽然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但未享有优先权的中国在先申请

二、优先权的撤回

1、撤回的时间——要求优先权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

2、撤回的对象——全部优先权要求、某一项或者几项优先权要求

3、撤回声明

(1)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优先权声明

(2)手续不合格;视为未提出

4、撤回导致期限的变更

(1)自优先权日起算的各种期限尚未届满,应当自变更后的最早优先权日或者申请日起算

(2)撤回请求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15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则在后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自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

三、优先权的恢复

1、申请人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时,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条请求恢复权利

2、优先权要求的恢复的条件

(1)要求外国优先权声明中,在先申请的国家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在先申请日或者在先申请号的两项填写正确,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2)要求本国优先权声明中在先申请号填写正确,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了优先权要求费

(3)要求优先权声明填写符合规定,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者优先权转让证明(4)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

(5)要求优先权声明填写符合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优先权要求费

3、其他原因造成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不予恢复

四、优先权的核实

1、需要核实优先权的情况

(1)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在申请日和优先权日之间

(2)他人专利的申请日在申请日和优先权日之间,而他人专利的公布日在申请日或申请日之后(“抵触申请”)

(3)他人专利的申请所要求的优先权日在申请日和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而他人专利的公布日在申请日或申请日之后(核实两个优先权)

2、核实的内容

(1)在先申请是否涉及与灾后申请相同的主题

(2)在先申请是否是记载了统一主题的首次申请

(3)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是否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或6个月内

3、核实的原则——前后主体是否一致

(1)判断在后申请各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是否清楚地记载在在先申请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包括摘要)

(2)不得以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没有包含技术方案为理由拒绝给予优先权

(3)“清楚地记载”——阐明了申请的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认为技术方案能够从在先申请中直接和毫无疑义地得出

4、核实后的处理程序

(1)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说明优先权不成立的理由,并以新确定的优先权日为基层,进行后续审查

(2)申请授权时,在著录项目变更通知单中对优先权作出变更

五、外国优先权

1、外观优先权的效力

(1)中国在后申请看作在外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

(2)从外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起至中国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中间,他人提出的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

2、外国多项优先权

(1)要求多项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专利法关于单一性的规定

(2)作为多项优先权基础的外国首次申请可以是在不同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提出的

(3)如果中国在后申请记载的一项技术方案是由多个外国首次申请中记载的不同技术特征组合成的,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3、外国部分优先权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18专利代理人考试相关法试题和参考答案解析

1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A. 张某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产生的法律关系 B. 王某请求交警队退还其多缴的违章罚款产生的法律关系 C?李某向当地科技局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产生的法律关系 D.甲公司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 【答案】D 2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 A. 法人 B. 公民 C. 个体工商户 D. 个人合伙 【答案】B 3. 陈某夫妇因意外事故双亡,二人的儿子陈畅刚刚年满3 周岁。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陈畅的监护人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 可以由陈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 B.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疋 C. 陈畅的祖父被指定担任监护人后,可以自行变更监护人 D. 若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陈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作为陈畅的监护人 【答案】C

4.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应当予以支持 B.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 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 D.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答案】B 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情形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 商标权人林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商标权转让协议 B. 张某与某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C.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郑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 D. 刘某与徐某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协议 【答案】A 6 . 北京甲公司和上海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组装生产并向乙公司出售500 辆汽车。甲公司遂与丙公司签订零部件买卖合同,向丙公司购买组装生产汽车所需要的车轮。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车轮的运输合同,运输途中,由于丁公司驾驶员的疏忽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交货。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驾驶员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专利代理人实务题撰写模板

发表对对方出席口头审理人员的身份和资格的意见范文: 专利复审委员会: 1、我方要求核实对方公民代理的身份证、委托书和委托权限。如果有委托书,其公民代理 权限应仅限于在口头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收当庭传送的文件;如果没有委托书,则其不具备出庭资格。 2、我方要求核实对方专利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执业证、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书,乙公司 作为专利权人在申请阶段的代理人,又接受了**的委托请求宣告同一专利权无效,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如果没有委托书,则其不具备出庭资格,并且可视为**自行接受委托,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 宣告无效请求书及意见陈述 专利复审委员会: 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号******,名称为“****”,申请日为***的发明/实用新型全部无效/权利要求*到*项无效。 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到*不具备《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第9条、第2条、第20条第1款、第22条、第26条第3款、第26条第4款、第27条、第33条、《专利实施法细则》第20条第2款、第43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全面/部分无效。请求人提供的对比文件如下: 影响新颖性的对比文件列举: 上述**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对比文件*的申请日在前,但公开日在后,构成抵触申请,可用于评价本发明的新颖性。请求人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 1、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到*不具有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2的规定。 (1)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公开了全部技术特征,。。。 (2)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单一对比原则) 2、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到*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3的规定。 (1)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和*不具备创造性。。。。。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得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2)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和*不具备创造性。。。。。 3、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4、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 围。 综上所述,。。。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发明/使用新型无效。 答复无效请求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权人接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来的请求人**在**年**月**日提交的关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对比文件**,(随后又收到**在**年**月**日提交的对比文件**。现陈述意见如下: 一、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修改说明如下: 一种情况: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该独立权利要求下的两个从属权利要求合并。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页**行或者附图*中能够直接的表露出来。 上述针对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和*的合并方式是在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期限内作出的,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1.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2. 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3.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 C.艺术花瓶的设计 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 7.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 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2012年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某中文期刊 B.在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2012年11月出版的专业书籍,该书籍印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专 利 代 理 实 务 考 试 试 卷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料: .......................................................................................................................... 4 技术交底书材料附图 ...............................................................................................................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第一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1-3页上; 第二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4-5页上; 第三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6-7页上; 第四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8页上。 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写在答题卡相应区域内的,不予计分。 5.为方便答题,考试时,考生可将试卷第15--19页的草稿纸沿虚线撕下来使用;考试结束时,草稿纸需随试卷、答题卡一同由监考老师收回,请勿带出考场,否则一律给予零分。 6.每个考生配有两张答题卡,不予增补,请认真思考后作答。 祝您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期限汇总

专利制度概论 1、执业证申请条件:连续实习满1年;颁发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不予颁发的:领取后不满1年又转换代理机构的;惩戒不满3年的。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等事宜,收到申请15日内颁发,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代理人从事业务期间和脱离代理工作后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3、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股东应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申请设立代理机构时不超 过65岁。 4、设立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各期限均为30 日。 5、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颁发或通知不符合的,均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 内。 6、年检每年9月1日~10月31日。 7、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包括“停止承接新代理业务3~6个月”。 8、辞退或辞职均提前30日通知对方。 9、职务发明:公告3个月内给奖金,发明3000,实用或外观1000;发明和实用 新型按营业利润2%,外观0.2%;许可他人的,收取的使用费10%。 申请专利权的程度及手续 1、抵触申请: 申请日以前(不含申请日)提出,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2、优先权: (1)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自申请之日3个月内交原申请的副本。 (2)优先权转让证明: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不完全一致的,应当在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3)PCT优先权:优先权书写错误,自进入日起2个月提出改正请求;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否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期限 1、法定期限 指《专利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各种期限,主要包括:提出实质审查的期限、优先权期限、申请人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的期限、权利恢复期限以及寻求救济的期限等。 2、指定期限 指审查员作出的各种通知中,规定申请人作出答复或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指定期限一般为2个月,自推定当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一般指定期限在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可以申请延长,应在期限届满前提交请求书,并缴纳请求费,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同一通知或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3、耽误期限的处分 因耽误期限作出的决定应当于期限届满日起满1个月后作出;处分决定作出后,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丧失的,应给予2个月的恢复权利请求期限,期满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不符合规定的,自处分通知书之日起4个月(涉及复审或无效宣告程度的为6个月)后,将专利申请(或专利)进行失效处理。 4、期限届满的通知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前3个月,对还未提出请求或尚未缴纳实审费的专利申请,发出届满前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年费缴纳期限届满后1个月,对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发出缴费通知书。 其它期限届满前不发出通知书提示。 费用和缴纳期限 1、申请费、优先权要求费、必要的申请附加费和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这四种费用需要同时缴纳。 2、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年内。 3、延长期限请求费: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 4、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 5、复审费: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6、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收到授予专利权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还要缴纳5元的印花税。 7、年费及其滞纳金:当年年费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法律—应当可以 一、应当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烧杀淫掠不经事,伤贩爆投应负刑。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偶尔发个小神经,精神正常应负刑。 3.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喝酒虽然迷糊虫,敢作敢当应负刑。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口诀:他们还有点年轻,应当从轻或减轻。 5.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过失杀了人,应当从轻或减轻。 6.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防卫、避险超限度,应当减轻或免刑。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只有从犯享此福,应当从、减或免刑。 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被迫犯罪不情愿,应当减轻或免刑。 10.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中止犯罪主观轻,没有损害应免刑,及时收手不干了,造成损害应减轻。 1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口诀:教唆小孩去犯罪,思想太坏应从重。 12.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 口诀:故犯结束没5年,不长记性又故犯。 觉悟太低应从重,缓刑假释都不用。 二、可以 1.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故意要杀人,可以从轻或减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半疯半癫不免刑,可以从轻或减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和参考答案解析.doc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 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 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 甲公司 B. 甲公司和张某 C. 张某 D. 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答案】C 3.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4. 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A. 2017年7月4日 B. 2017年8月4日 C. 2017年8月17日 D. 2017年8月24日 【答案】C 5. 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 代理机构 B. 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 专利代理人资格 C. 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 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答案】C 6. 专利代理人李某在代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由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其所在的代理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李某追偿 D. 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答案】C 7. 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下列哪种手续? A. 提出专利申请 B. 委托专利代理 C. 转让专利申请权 D. 答复补正通知书 【答案】D 8. 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B.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最新-中考政治必考100个考点--(一)法律常识部分

中考政治必考100个考点 (一)法律常识部分 1.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 2.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3.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增强法制观念。 6.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法律。 7.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8.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10.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 13.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发展下去就是犯罪) 14.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母法),其他专门法律为子法。 15.刑法的作用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 16.谈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由。 答:我国自然资源总量大,种类多,但人均占有量少,开发难度大,资源利用率不高;我国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17.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18.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肯定违法(违反的是刑法) 19.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联系:两者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20.犯罪要受到的惩罚:刑罚 21.刑罚的目的――预防和减少犯罪 2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3.(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24.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25.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制度)――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 28.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9.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0.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有――受教育和劳动。(体现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31.新时期推进现代化建设,需要大力倡导和发扬艰苦创业精神(艰苦奋斗) 32.对青少年的成长法律给予特殊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33.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4.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35.【青少年时期】是成才的最佳时期,要立志成才 36. 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建设富强(经济)、民主(政治)、文明(文化)、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37.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 38. .发展教育和科学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切实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39. .当代中国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 40.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孝敬父母、依法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1.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2.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法继承权等。 43.公民应依法自觉纳税。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强制性),不按章纳税是违法行为。 4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45.公民依法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46 谈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由。 答:我国自然资源总量大,种类多,但人均占有量少,开发难度大,资源利用率不高;我国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47 (1)列举社会生活中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至少两种现象) 答: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答到2条即可) (2)请你设计两条校园安全的警示语。 答:a“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b“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健康”、 c“关爱生命,远离危险”、 D“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等。 (3)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你有哪些好的建议?(不少于三点) 答: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答3条即可) 49.我国公民享有的自由和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其原则是(或公民行使权力的原则)―--―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50.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即: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公民意识的重要表现(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相互依存) 67.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6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

专利代理人《专利知识》试题及答案

专利代理人《专利知识》试题及答案 选择题 二选一(14) 1、在我国,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应授予谁 A A. 最先申请的人 B. 最先发明的人 2、我国对于发明专利所采用的审查制度为 B A. 形式审查制 B. 早期公开,请求实审制 3、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是指B A. 新颖性、创造性、显著性 B.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专利代理机构对被代理人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公布”是指 A A. “公布”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后的公布 B. “公布”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授权后的公布 5.下列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B A.培育的新型高产水稻 B.培育的一种新的治理污染的细菌 6.外国人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A A 6个月 B. 12个月 7.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下列哪些保藏单位提交发明所涉及的生物材料样品 B 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内保藏单位 B.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内保藏单位 8.B提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B A.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其他文件 B.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 9、以下属于不予退款的情形有 A A.对多缴或重缴的专利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1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B.对多缴重缴的专利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6个月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10、专利局于2002年5月16日发出补正或审查意见的通知书,如果该通知书的指定期限为2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 B A.2002年7月16日 B.2002年7月30日 11、《专利法》中的临时保护适用于 A A.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 B.申请日至公布日期间的发明专利申请 12、间接侵权帮助和导致了直接侵权的发生,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应承担B A.各自的侵权责任 B.共同的侵权责任 13、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A.200310102344.5为发明专利申请号 B.200405022423.6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 14、从属实施许可合同又称为 A A.分许可证 B.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2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 B.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C.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 D.发明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答案C 题型:面型题 考点:发明的客体、申请、公布、授权和优先权 解析:根据A9的先申请原则,谁跑得快归谁,A错误;根据A39发明实审授权制,没经过实审怎么会授权,强局这么多部门喝西北风,根据A34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B错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均是12个月,外观设计外国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C正确;根据A2.2的定义,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把方法给生吃了怎么行,D错误。 2、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A.201120276239.3 B.201210233747.2 C.201330498971.X D.201290000806.5 答案B 题型:点型题 考点:专利号编码规则 解析: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死记硬背,根据《专利申请号标准》都是2003以后的专利,适用新编码规则,看第五位数字,1是发明,2是实用新型,3是外观设计,8是PCT发明,9是PCT实用新型,选B。

3、甲公司职工王某在执行本公司任务的过程中,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王某2012年6月1日从甲公司辞职。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王某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王某 D.经甲公司和王某协商确定 答案B 题型:点型题 考点:职务发明 解析:A6规定执行本公司任务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辞职以前完成的,跟什么时候辞职就没有关系了,不要上当,选B。 4、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 A.手机 B.中型书柜 C.电子设备 第1 页共30 页 D.人体增高鞋垫 答案A 题型:点型题 考点:外观设计产品名称 解析:M1-4.1.1规定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等;(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人体增高鞋垫”;(4)附有产品规格、大

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法律法规在历年教师招聘考试中的考法主要有两种: 1.考察对“数字”的识记 2.考察归责问题 第一种考察方式大部分以选择判断为主,只需要大家汇总识记即可,第二种方式可能会涉及到材料分析题,需要大家理解把握。 1、数字类识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3)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4)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6)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1991年9月4日公布;2006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2012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8)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9)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3)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特别提示——1999版原文表述: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 (14)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1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6)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