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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320000 TTYM-P 08-2020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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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320000 TTYM-P 08-2020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

Q 南京彤天岩棉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20000TTYM-P08-2020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

2020-01-02发布2020-01-08实施南京彤天岩棉有限公司发布

Q/320000TTYM-P08-2020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南京彤天岩棉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鑫、赵艳娟、贾忠朋、李亚龙。

本标准于2020年01月02日首次发布。

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物理量、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4132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5480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GB/T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T10295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

GB/T10299绝热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

GB/T11835—2007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GB/T17794—2008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

GB/T18696.1声学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第1部分:驻波比法

GB/T18696.2声学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第2部分:传逆函数法

GB/T20247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

GB/T30801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透湿性能的测定箱式法

GB/T30805建筑材料及制品部分浸入法测定短期吸水量

GB/T30807建筑材料及制品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性

GB/T32379矿物棉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GB/T41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标记

4.1产品标记

产品标己由产品名称、标准号和产品技术特征三部分组成。

产品名称应包括产品用途。

产品技术特征包括:

a)密度,单位为kg/m3;

b)尺寸,长度×宽度×厚度,长度、宽度和厚度的单位均为mm;

c)其他标记,放在尺寸后而的括号内,如标称导热系数、制造商标记、外覆层等。

4.2标记示例

示例1:密度为120kg/m3,长度、宽度和厚度分别为1200mm、600mm、50mm,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标记为: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GB/T19686120-1200×600×50。

5要求

5.1总则

以下所有要求(除外观和燃烧性能外)仅适用于基材。

5.2通用要求

5.2.1外观要求:树脂分布均匀,表面平整,不得有妨碍使用的伤痕、污迹、破损;若存在外覆层,外覆层与基材的粘结应平整牢固。

5.2.2所有制品的基本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基本物理性能要求

5.3选做性能

5.3.1有要求时,湿阻因子应不大于10。

5.3.2有要求时,长期吸水量应不大于1.5kg/m3。

5.3.3有要求时,水溶性氯化物含量应不大于0.10%,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应不大于0.25%。

5.3.4有要求时,应满足降噪系数不小于0.45(驻波管法)或0.70(混响室法)。

5.3.5有要求时,应通过对所覆盖金属的腐蚀性实验。

5.4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

应不大于0.5kg/m2。

5.5水萃取液pH值

应在7.0~9.5。

5.6尺寸允许偏差与密度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和密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表2金属面夹芯板用岩棉板尺寸允许偏差和密度允许偏差

6试验方法

6.1外观

在光照明亮的条件下,距试样1.0m处目测检查。

6.2尺寸和密度

按GB/T5480的规定进行。

6.3纤维平均直径

按GB/T5480的规定进行,显微镜法为仲裁试验方法。

6.4渣球含量

按GB/T5480的规定进行。

6.5酸度系数

按GB/T5480的规定进行。

6.6导热系数

按GB/T10294或GB/T10295的规定进行,以GB/T10294为仲裁试验方法。6.7质量吸湿率

按GB/T5480的规定。

6.8燃烧性能

按GB8624—2012的规定。

6.9憎水率

按GB/T10299的规定进行。

6.10降噪系数

按GB/T18696.1、GB/T18696.2或GB/T20247的规定。驻波管法试验时,安装条件为刚性壁;混响室法试验时,安装条件为铺地安装。

6.11对金属的腐蚀性

按GB/T11835—2007附录GB/T19686的规定。

6.12湿阻因子

按GB/T30801的规定,计算湿阻因子按GB/T17794—2008。

6.13放射性核素

按GB/T6566的规定进行。

6.14吸水性能

短期吸水量的测定按GB/T30805的规定,长期吸水量的测定按GB/T30807部分浸入的规定。

6.15水萃取液pH值、水溶性氯化物含量和水溶性硫酸盐含量

按GB/T19686—2015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7.1.1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

7.1.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1.3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外观、尺寸、密度、纤维平均直径、渣球含量、憎水率、短期吸水量;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应检项目有外观、尺寸、密度、纤维平均直径、渣球含量、酸度系数、导热系数、燃烧性能、质量吸湿率、憎水率、放射性核素、短期吸水量、pH值;选做项目有长期吸水量、水溶性氯化物含量和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吸声系数、阻湿因子、对金属的腐蚀性。

7.2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品种,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査批,同一批被检产品的生产时限不得超过15天。

7.3抽样与判定

7.3.1总则

单位产品应从检査批中随机抽取。样本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单位产品构成。所有的单位产品被认为是质量相同的。所需要的试样可随机地从单位产品中切取。

7.3.2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见表3。

表3二次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批量大小样本大小批量大小样本大小

条/m2第一样本总样本条/m2第一样本总样本≤150024≤300024

250036500036

500051010000510

900081618000816

150001326>180001326

280002040

>280003264

7.3.3判定规则

7.3.3.1所有的性能应看作独立的。产品品质以测定结果的修约值进行判定。

7.3.3.2外观、长度、宽度、厚度、直角偏离度和平整度偏差等性能采用计数判定,一项性能不符合技术要求,计一个缺陷。其判定规则见表4。合格质量水平(AQL)为15。

表4计数检查的判定规则

7.2.3.3纤维平均直径、渣球含量、酸度系数、导热系数、燃烧性能、质量吸湿率、憎水率、放射性核素、短期吸水量、长期吸水量、pH值、水溶性氯化物和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吸声系数、湿阻因子、对金属的腐蚀性等性能的样品按一次抽样方案抽取,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满足试验方法要求的样本量进行检验,检测结果符合第6章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上述性能单项合格。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上述性能单项不合格。

7.3.3.4合格批的所有品质指标,应同时符合7.3.3.2和7.3.3.3的规定,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

在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应标明:

a)产品标记和商标;

b)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名称、详细地址;

c)产品的净重或数量;

d)生产日期或批号;

e)按GB/T191的规定,标明“怕雨”等标志;

f)注明产品使用的范围、不适用的场合等指导安全使用的警语。

9包装、运输、贮存

9.1运输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性能,每一包装中应放入同一规格的产品,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

9.2运输

应用干燥防雨的工具运输,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伤。

9.3贮存

应在干燥通风的库房里贮存,并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避免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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