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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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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目录

(一) 项目成本控制制度 (2)

(二)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4)

施工造价管理制度

(一)项目成本控制制度

1、一般规定

1.1 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

1.2 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在项目部管理职责权限内能控制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承担的成本责任与风险应在“项目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1.3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层作为成本控制中心的功能和机制,并为项目成本控制创造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实施动态管理的环境和条件。

1.4 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

1.5 成本控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公司进行项目成本预测。

项目部编制成本计划。

项目部实施成本计划。

项目部进行成本核算。

项目部进行成本分析并编制月度及项目的成本编制成本资料并按规定存档。

2、成本计划

2.1 公司应按下列程序确定项目部的责任目标成本:

1 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公司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正常情况下的公司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制造成本。

2 将正常情况下的制造成本确定为项目经理的可控成本,形成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成本。

2.2 项目经理在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之后,应通过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2.3 项目部编制施工预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为依据,按照本公司的管理水平、消耗定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

2 当某些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量依据计算暂估费用。

3 施工预算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

2.4 项目部进行目标成本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工程部位进行项目成本分解,为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 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5 项目部应编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各成本要素的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应对确定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和时间进行检查和改善。

3 成本控制运行

3.1 项目部应坚持按照增收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用目标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3.2 项目部应根据计划目标成本的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3.3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定额管理和施工任务单管理,控制好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

3.4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调度,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成误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料积压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

3.5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证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和有关法规,及时进行索赔。

4、成本核算

4.1 项目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4.2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宜以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核算对象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宜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 应按照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2 人工费应按照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3 材料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人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人工程成本。

4 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人工程成本。

5 其他直接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6 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4.3 项目成本核算应采取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做下列比较分析:

1 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 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4.4 项目经理部应在跟踪核算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月度项目成本报告,上报企业成本主管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4.5 项目经理部应在每月分部分项成本的累计偏差和相应的计划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和状况;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成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的成本。

5、成本分析与考核

5.1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可采用下列方法:

1 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用对比法分析影响成本节超的主要因素。包括: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的对比分析,实际消耗量与计划消耗量的对比分析,实际采用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比分析,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支出额的对比分析。

2 在确定施工项目成本各因素对计划成本影响的程度时,可采用连环替代法或差额计算法进行成本分析。

5.2 项目部应将成本分析的结果形成文件,为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改进成本控制体系等提供依据。

5.3 项目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公司对项目部进行成本管理考核;项目部对项目内部各岗位及各作业队进行成本管理考核。

5.4 项目成本考核内容应包括:计划目标成本完成情况考核,成本管理工作业绩考核。

5.5 项目成本考核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 公司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时,应以确定的责任目标成本为依据。

2 项目部应以控制过程的考核为重点,控制过程的考核应与竣工考核相结合。

3 各级成本考核应与进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联系。

4 项目成本考核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为奖罚责任人提供依据。

(二)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

(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

(三)协助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

(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

(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

(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

(四)项目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洽商及索赔管理

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第八条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或施工中断,项目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有效地办理签认手续,注意日常的资料积累。

第九条设计修改或洽商变更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知情人、项目、部位、数量、延误工期、发生费用、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经办人签字及签证日期。

第十条各种变更、洽商签证记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由现场负责施工的技术、生产、经营人员办理,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杜绝竣工后出现资料不全,业务人员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项目经营负责人应会同项目部生产、技术认真研究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技术、工程及其他有关业务人员在办理洽商、签认时要有经营意识,适当规避合同风险,提高洽商、签认的经济价值。

第十二条各种变更、洽商签证记录应及时送交预算人员,预算人员要核实资料的完整性,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编制费用文件,并送业主、监理单位审批,经营管理部不定期进

行检查。

第十三条当出现重大索赔事项时,项目部应在28天内(或按合同约定)以书面信件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并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通知书的内容包括:索赔事项的名称、相应的合同条款、索赔要求和索赔清单。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无正当理由,对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和索赔报告不予确认,对变更价款、工期有异议时,应请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解决。

第十五条为避免企业损失,确保项目部权益,合理处理工程索赔业务,大型、重点项目在工程中标后、工程实施前应编制《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工作规范》,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程结算管理

第十六条具备阶段结算条件、工程竣工并取得核验证明或因故停缓建办理确认手续后,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整工程结算书,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结算会审,签署会审意见。在报送业主或监理前10天报工程总承包部经营管理部审核,经营管理部在5天内组织结算会审,项目部根据会审意见对结算进行修改装订后报送业主或监理审定。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结算书封面;

(二)编制说明;

(三)工程结算费用汇总。包括工程合同造价、合同外增加费用、历次洽商变更及索赔金额、暂估价差调整以及其他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政府有关文件可以调整的费用;

(四)洽商变更及索赔依据;

(五)其他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文件报送业主或监理时,项目部应做好签收登记。结算经办人应及时了解、掌握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业主未提出异议时,可视为同意结算报告,应尽快形成法定文件。当业主或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经调解无效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九条接到结算审批单后,将原件和完整结算资料报经营管理部;并对该工程进行结算总结,分析结算结果和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在一个月内将结算总结报告报送经营管理部。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在三个月内或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结算工作。

第五章结算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工程造价与结算具有可追溯性,方便调查,项目部要分类建立资料登记台帐和明确保存方法和保管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归档资料要随时积累,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结算资料装订成册,报公司经营管理部1套,结算资料最迟在审计报告成立之前报送。其主要内容为:(一)封皮、目录、结算确认单、工程概况;

(二)结算总结;

(三)工程结算文件;

(四)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

(五)竣工验收单;

(六)其他资料。

第二十三条重点工程和有代表性的工程竣工后,应进行资料分析,作为检验公司管理水平及以后投标报价的决策依据。

2018年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时间:2018-08-06 15:40 来源:未知作者:menghuiye 点击: 312次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年7月20日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配备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1 Cost Engineer,二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2 Cost Engineer。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 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确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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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造价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市场价格的变化,满足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形势下的造价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预算、结算计价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计价是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量和确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所有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 2.准确高效原则:各项计算工作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工作效率,以适应工程招标、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3.可复查性原则:应有详细、真实、完整的记录、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使工程造价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应以客观事实及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并灵活运用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以合理较低的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5.合同清算原则:所有合同在除保修条款外,应就合同范围内所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结算,但一份合同最终只能办理一次《竣工结算报告》。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六条管理机制 工程造价实行项目单位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同管理的体制。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计价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或单位应依照本制度积极配合、参与并负相应责任。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2.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 3.负责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零星工程的计价。 4.负责审核合同造价条款。 第八条项目单位职责 1.负责工程总包、分包招标、比价及相关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提供编制预算、标底的相关资料。 2.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执行。 3.负责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形象进度。 4.负责编制零星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5.单项合同价2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可直接洽商确定施工价格。 6.负责建立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账。 7.负责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预算管理 第九条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及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预算分为招标工程预算和非招标工程预算。 第十条招标工程预算应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的内容、项目划分、单价应与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要求一致。 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招标评标的参考,检验施工图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也可作为材料选择的指导。 第十一条非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合同的预算包干价使用或经济指标评价的参考。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计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优先于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批准的概算书。 2.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或工程量核定单及说明。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 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任务书等造价资料。 5.各类现行定额、计量、计价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doc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 专业咨询员自校 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4.2 自校的主要内容: 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 4.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4.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

理由是否充足; 4.2.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4.2.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5. 项目负责人审核 5.1 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5.2 复核的主要内容 5.2.1 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 5.2.2 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5.2.3 初步成果采用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真确、一致;

注册造价师管理规定

注册造价师管理规定 注册造价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 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第九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准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使工程预算做到透明、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的预算。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工程预算的职责分工 (一)成本合约部全面负责公司工程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设计图纸的工程指标,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图纸会审、施工交底和材料设备招标等工作,从工程经济角度提出合理建议;负责编制工程预算;负责复核在施工程的月报工程量,汇总各项工程月度收支报表。 (二)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成本合约部提交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三)总工办、设计部负责提供施工图及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或确认替代品。 (四)项目部预算员负责部分小工程量与材料量的计算、对分包商的变更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五)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表。 (六)工程部、成本合约部及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台班及其他费用,成本管理中心审核。 (七)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八)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计算,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成本合约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总工办相关技术人员核对。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设计图纸要求,由总工办技术人员提供协助。 (九)公司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总工办、成本合约部、成本管

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要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同步实现。 第三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四条预算编制分工 在公司全面执行和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且项目预算员配置到位情况下:(一)100万元以上的预算,主要指桩基、主体土建与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 楼、塔楼或栋号)等,由成本合约部完成。 (二)100万元以下的预算,主要指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 排水、天线、安防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燃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勘察、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等预算的编制,由项目经理部预算员完成。 (三)招标工程外委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成本合约部 组织中介机构和中标单位进行预算核对,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 (一)外委中介机构编制招标工程预算程序: 1、项目开发部组织筛选预算编制单位,签订预算编制合同(按“对外分包 管理制度”执行)。 2、各专业预算人员对专业图纸进行核查,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 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3、委托人要跟踪中介机构的预算编制情况,抽查标底首稿的合理性与准确 性,对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与中介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 4、合理调整后的中介预算,其造价作为标底和工程总包预算。 5、专业预算人员要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 6、工程招标完成后,成本合约部要核查分包商的预算,核实工程量。 7、甲方合理调整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8、确定后的预算返馈项目经理部,并与其交底。 (二)自编招标工程预算程序,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关部门提供招标要求(如分包内容、甲供材料、工程完工标准等),确定合理的工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措施 为了高质量地做好接受委托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范公司业务,我们从项目评审的承接、计划、组织实施等环节入手,结合公司以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定(包括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等方面的相关内控制度)专门制定了《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评审工作廉政制度》,《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评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责、权、利,把执业人员风险、成本效益和自身利益挂钩,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在项目评审工作中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职责区分,来最大限度地规避执业风险,减少或降低公司风险,保障公司信誉。 附件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附件二:《评审工作廉政制度》 附件三:《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附件一: 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体系的组成 1、ISO 9001:2000质量体系管理控制文件 2、公司其他相关质量控制文件 3、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二、人员配备 1、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评审负责人组成一个领导小组,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昆明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评审业务各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全面防范、控制评审风险; 2、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评审业务中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对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复核,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3、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本专业的评审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专业评审人员的工作,防范、控制评审具体过程中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完整版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 度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2018-08-06 15:40 来源:未知作者:menghuiye 点击:312次 ?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 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 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 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年7月20日 ?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充分发挥造价工程 师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 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 配备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为了不断完善与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员质量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成果的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在全员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 1、岗位质量管理职责 (1)单位技术负责人 主持制订大型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指导与审核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全过程负责技术指导,解答咨询(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专业上的分歧,寻找专业支撑,提出处理意见;对更新的软件、新颁布的工程造价文件及时组织学习,针对工程造价咨询(审计)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建立全员参与研讨的互动机制,提高全体执业人员专业水平;结合咨询(审计)业务具体开展情况与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情况,归纳其共性问题,并将存在的共性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并负责向公司备案本单位全年培训计划与季、月度培训计划的调整情况。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负责编制一般性项目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组织本项目组专业人员对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的学习,并用它来指导项目组每个成员的执业行为;对委托方提供咨询(审计)资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并办理资料交接清单;按照实施方案拟定的原则、风险防范要点、计价依据等要素,规范地开展咨询(审计)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

工作;对咨询(审计)过程中尚未排除的风险,须如实向单位技术负责人反映报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决;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组初步咨询(审计)成果复核后,汇总成册;对咨询(审计)初步成果文件的评价深度与复核质量负责;咨询(审计)成果审核后,负责组织按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按照批准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规范地进行咨询(审计)工作;对自己的计价依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计算结果、 取证及必要的论证分析评价过程记录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与留存;依据留存资料,完成咨询(审计)初步成果的自校或互校,自校或互校后的初步成果,应表述清晰规范完整、计算数据齐全准确,结论真实可靠;对自己发现而无法排除的风险,须在咨询(审计)过程中,及时向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反映汇报,以征得问题解决;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对自己承担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质量负责,对支撑自己咨询(审计)结论的资料完整性与准确性负责,对送审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按复核与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2、校审签发质量管理责任 (1)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自校或互校责任 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按照职责划分,对完成自校或互校的初步成果确认无漏项与错误后,随同归纳整理后的全部咨询(审计)资料及填写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一道提交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对未决事项与需要提请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重点复核的问题,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自校或互校意见栏中加以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视同对其已认同,由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造价及相关管理制度汇总 2016.4.8

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三章初步设计概算管理 第四章施工图预算管理 第五章招标标底管理 第六章工程结算管理 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及价差管理第八章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率定额管理 第九章工程造价人员管理 第十章奖罚 第十一章造价中心档案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有效控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中间结算、竣工结算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确定工程造价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新建、改扩建、维修项目(含地面和矿井(露天)基建工程、地质测量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巷道与露天的接续延深及改造工程、房屋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机电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供配电改造安装工程、热力、给排水改造安装工程、道路及基础改造工程、绿化工程、零星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精神,工程造价由各项目负责单位与造价中心协同管理的体制。财务部、审计部、生产技术部和项目负责单位依照本办法和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履行业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第六条项目负责单位(生产技术部、煤矿)是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 一、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已批准的立项申请表(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见附表二),及其它编制工程预算所需的基础资料。 二、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立项申请表、商务谈判纪要(按工程管理办法)、呈批件(见附表三)、图纸、说明等编制预算所必需的资料。 三、下达中标通知书(见附表四),起草合同并办理合同审批,准备开工条件,办理工程开竣工。(见附表五、六) 四、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见附表七),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等签证手续。 五、及时上报产值进度情况。 六、及时上报材料供应情况(有甲供材料的情况),编制材料供应清单、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强化咨询质量,降低咨询风险,促进提高整体水平,保证咨询资料的完整性、统一性、实用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项目归档”制度,每个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资料的归档工作; 2、每个工程项目文档都要进行编号处理,并按文件类型再分成若干个子项以便查找; 3、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4、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档案管理员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二、档案的收集及移交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公司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三、档案的保存 项目负责人在交付存档资料时要保证各种资料齐全,归档时填写资料清单及页数,工程量计算书要求加封面,并分类装订完好,资料完整方能存档。各种类型项目存档资料要求如下: (一)工程标底、清单编制存档资料: 1、存档资料目录; 2、工作总结(业务范围、完成时间、参加人员等); 3、工程造价(标底、清单)编制委托合同; 4、委托方交付的资料:建设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除图纸外); 5、成果文件:工程(概)预算书(电子版及纸质版); 6、三级复核表; 7、工程量计算书(电子版及手稿); 8、委托方评价意见。 (二)工程造价审核:

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须知 一、申请人注册系统申报: (一)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s://www.docsj.com/doc/ca19011329.html,)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初始注册”部分,如实填写基本情况、造价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等。 1、聘用单位名称必须是公章上的全称; 2、工作经历必须填写; (二)扫描件上传必须清晰可辨。 1、照片(与提交资料的一致); 2、执业资格证(人事部章页、建设部章页、照片页、人事厅章页); 3、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 5、继续教育证(跨年注册); 6、劳动合同(有个人内容页上传,共性内容页不需上传); 7、人事代理协议、人事档案证明、养老保险发票、上缴养老保险明细(受聘于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 (三)进行申请表网上上报,并将“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两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完毕后,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上报。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申请人网上填写并打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单放,一份与申请材料2-8装订成册)。 2、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 3、毕业证; 4、执业资格证(2009年以前考试通过的需要复印原人事部章页、原建设部章页、照片页、原省人事厅章页;2009年以后考试通过的需要复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章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章页、照片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章页);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 6、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单位必须同注册单位一致); 7、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8、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并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 9、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 10、申请人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于A4白纸上,并注明申请人姓名、注册单位、执业资格证号。 附: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工程造价质量控制制度

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质量控制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的核心问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审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和影响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所以,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审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为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制定本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部令、法规,严格执行定额及相关规定。 二、工程造价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服务于建设。 三、工程造价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崇高的敬业精神,以客户(业主)利益为已任,遵守职业道德。 四、工程造价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造价咨询部按照《合同》和公司任务书的要求,组建造价编审工作班子,确定项目负责人并编写工作“纲要”,按专业分工,落实责任和完成时间。 五、建立工程造价质量保证体系 1、各专业造价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定额完成造价编审工作,对造价编审成果质量负责,并作好自检工作。 2、项目负责人除完成自身专业的造价编审工作外,加强其它造价人员造价编审工作的指导,并对其它造价人员的造价咨询成果进行检查,确保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并安排造价人员相互检查。

3、造价咨询部负责人对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把关负责,对咨询成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后报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签发。 4、经过以上自检、互检、审核三关后的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应完全能够得到保证。 六、项目负责人组织造价工作人员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打印、校对,按要求的份数装订。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的数字部份,不允许任何差错,文字部份的错误应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 七、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时间,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送达委托方(业主),并请委托方作出对公司造价咨询工作和咨询成果的书面评价意见。 八、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造价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按资料归档制度的规定归档。 九、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已完成项目造价编审工作进行总结。 十、本制度从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四川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 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全公司员工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指挥和调动; 4.爱护公共财产,保守公司的机密; 5.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职责范围 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会计报表。 3.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6.每月为公司经理提供全公司的财务情况,为公司搞活经济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参谋部的作用。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财务部经理是会计主管,负责协调、研究、布置和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的记帐考凭证进行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4.负责控制本公司使用的发票,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做好发票检查工作。 5.安排和检查落实各项会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登记总分类帐,做好总帐与分类张的对帐工作;需要作内部转 帐的经济事项,编制转帐记帐凭证。

造价工程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造价工程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实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国家统一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和注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质量,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我们面临的21世纪,是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建设项目仍是投资的热点,改革、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中的十分紧迫和重要的工作,因为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始终并参与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种倍受关注和重视的工作,搞好这项工作,对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建立,不仅能够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而且能促使其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目前在我国已有概预算人员达80万人,虽然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层次的工程造价队伍,但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的体制下,财产为全民所有制,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则是完成国家统一的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和成本核算意识十分薄弱,缺乏精度,由此可造成资金的浪费和不足。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的大专院校当中没有相应的专业设置,无相应的学科支持该领域的发展,造价工程师的培养缺乏一理论与实践氛围。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天津理工学院在全国率先论证并设置了工程造价专业的专科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工程管理”的本科专业,但毕业生要在

三、四年后才能走上工作岗位。因此,国内现有从事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均是从其他专业“改行”而来。由于大家学习、工作背景不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的需要。特别是随着我国投资体系的不断深化改革,必将冲破国家计划价格体系而转变成市场经济的造价机制,因此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市场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在借鉴了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实行了对从事工程造价管理职业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笔者认为这对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相应制度的完善和建立又同时对执业人员的执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为了维护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荣誉和尊严,保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是首要条件,笔者认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做到: 1.诚实、公平、全心全意地为雇主、委托人和公众服务; 2.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行业和自身声誉; 3.积极采用相应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不断进步和社会进步。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139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Model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

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操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造价的编制与交底 1、工程造价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1)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由造价部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编制造价的依据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建筑工程机关造价信息; (6)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 (7)按照陕西省统一的计价规范,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3、工程造价必须在投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为: (1)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造价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造价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工程造价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造价,并自行复核一次; (3)造价部设专人负责造价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造价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价; (4)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做最终审定。 4、不参加投标或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前三项程序。 5、造价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

避免出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1)造价编制说明 A、工程概况; B、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做法; ——参考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并确定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C、编制说明 ——造价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造价中已经调整或未做调整(如暂定价格及暂估设备价格等风险材料); ——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给出的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工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 (2)工程量计算底稿 A、基本数据,以土建为例: ○1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2基础轴线长度; ○3门窗框外围尺寸; ○4预留洞口尺寸; ○5层高; ○6檐高 B、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主要有: ○1土建工程分基础、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饰、室外工程,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市政工程分管道、道路、桥梁等不同工程对象,单独按照定额分项目,计算降水、土方、基底处理、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管道敷设及装修等项目,以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临时设施各分项工程量;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薪酬管理体系,体现员工价值,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并使公司能长远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二章薪酬管理一般规定 第三条薪酬设计和管理 一、负责人通过工作分析和职位评估,根据薪酬市场调查,制定工资结构,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计算方式,设定薪资管理流程,制定薪酬管理体系,并由合伙人会议审批。 二、负责人将公司合伙人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薪资设计和管理体系加以执行,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不断完善。 第四条薪酬构成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和辅助工资。 二、员工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所发的工资,按照月平均二十六天核计,按日计算当月工资。基本工资(900元/月) 三、绩效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基本费率为3‰的30%为工资标准,编制预算占60%(其中编制图形、合计工程量、编制说明及汇总打印预算书22%、编制结构钢筋1 8%、安装工程:给排水5%、采暖5%、电气10%)编制结算占40%(其中核量、审核变更签证及编制结算书:25%、安装15%) 系数调整表 注:以上为房建部分执行标准;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视工程规模进行调整:市政(道路)工程为2.5‰的30%;园林绿化为2.5‰的30%(若有小品及廊亭的系数×1.2);抗震加固及拆迁工程为2.5‰的30%;(若有装修部分的系数×1.2); 2、提成扣减: A:公司内部发现的错误按100元/次;同一项目累计三次扣除全部提成 B:公司外部及客户发现错误 1)可挽回的错误,按提成标准扣减10%~50%; 2)不可挽回的错误,不予以提成;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8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配备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要配备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1 Cost Engineer,二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2 Cost Engineer。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 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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