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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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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地点

当事人

参加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各方当事人。调解记录:

调解结果:

1、调解成功;

2、调解不成;

3、有待继续调解。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人民调解笔录模板

人民调解笔录 时间: _________地点: _________事由: _________参加人: ________当事人: 姓名______性别: ___年龄: ___单位\住址: _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_当事人: 姓名______性别: ___年龄: ___单位\住址: _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_笔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签名): _____调解员(签名): _____当事人(签名): _____记录人(签名): _____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 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 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 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 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 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 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

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隋某某、文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经调查,了解到:驾驶人饶某某认为是吴某某不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擅自横穿交通标线控制的路段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过错在对方,自己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补偿,但不能太高。伤者吴某某家属则认为,横穿道路虽有一定的过错,但驾驶人饶某某没有注意观察,开车不专心,没有及时根据路面情况采取刹车制动、转向变道或者停车等待等措施,从而导致碰撞发生,这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事故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至今,使一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治疗尚未终结,后续费用还是个“无底洞”,要求除了承担伤者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赔偿外,还要承担后续治疗费等,合计应一次性赔偿100

人民调解卷宗范本58571

XX区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名:彭某与徐某之间损害赔偿纠纷 卷号:平X(县市区)X (乡镇街道) X(村居社区)人调字【2007】8号人民调解员:化解何协调解日期:2007年7月7日-7月15日立卷人:何协立卷日期:2007年8月13日 保管期限:长期 备注:

卷内目录 序号文书名称页号备注 1 人民调解申请书 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1-3 2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4-10 3 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4 人民调解记录11-16 5 人民调解协议书 或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17 6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18 7 司法确认有关材料 8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9-20 9 卷宗情况说明21 10 封底22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彭某性别男民族汉年龄26 职业或职务某通讯公司职员联系方式90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街某某小区3-1号 被申请人姓名徐某性别女民族汉年龄64 职业或职务某单位退休职工联系方式01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某路某小区12号 纠纷简要情况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乘坐的83路公交车 到达本市水西门公交站,申请人从后车门下车后发现被申请人摔倒在地,于是便上前帮扶,后协助其家人将被申请人送至医院,但事后被申请人认为是申请人将其撞倒,并向申请人索要巨额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对于被申请人的主张无赔偿义务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彭某

2007 年7 月7 日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徐某性别女民族汉年龄64 职业或职务某单位退休职工联系方式01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某路某小区12号 被申请人姓名彭某性别男民族汉年龄26 职业或职务某通讯公司职员联系方式90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街某某小区3-1号 纠纷简要情况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在本市水西门公交站 等候83路公交车,车到站时被从车上冲下的被申请人撞倒在地,并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最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现就医疗费及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 2、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样板

调查笔录 时间:2015年4月16日 地点:司法所 案由: 欠款纠纷。 调查人:余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问”。 记录人:余丁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高俊福。 参加人:高俊福白杨李青梅 被调查人(调解申请人):张全孝,以下简称“答”。“问”:你好,我们是余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现就你与戴凤玲之间欠款纠纷一事向你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请你如实告之。 “答”:我知道。 “问”:你于2015年4月16日提交的调解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事实是否属实,是否愿意为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答”:我所提交的调解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事实是客观事实,如隐瞒或提供为证的,我愿意为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二十三条之规定,你有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和要求调解公 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的权利,你是否同意余丁乡人民 调解委员会白杨、高俊福担任调解主持人和记录人。“答”:我同意。但我希望本案(不)公开进行调解。 “问”:你对调解委员会有什么要求?

“答”:我希望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地调解我与被申请人的纠纷为盼。 “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你是否需要邀请你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或 者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 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答”:看情况而定,如有需要的,我提前通知调解委员会。“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答”:没有了。 “问”:请你详约笔录内容,如无记录失误的,请你在被调查人处签名或捺印,并书写日期。 调查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参加人(签名或捺印): 被调查人(签名或捺印):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离奇纠纷伤脑筋巧妙计谋化干戈2011年8月份的一天,合峪司法所迎来了一批嵩县车村镇的群众,当听完这批群众的反映后,司法所同志都感到很离奇很纳闷,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离奇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1年2月份说起,嵩县车村镇农民王某,过完年后就留下家中两岁的幼子与智障的妻子外出打工。可他刚刚外出一月不到,就接到家里电话,说王某的岳父岳母在王某外出后不久就将智障的妻子接走,至今未归。王某当时不以为意,就让自己父母到妻子的娘家接人。一个月过去,王某父母始终未将妻子接回,岳父岳母的态度也让他很纳闷,每次去接都满口应承过几天就送闺女回去,可是始终不见妻子回家。想到两岁的幼子已经两个月未见母亲,王某只好从外地回来,从此他开始了艰难的接妻路程。 直至2011年8月10,王某已来回车村与合峪接妻子回家20多次,可每次都无功而返,岳父岳母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答应过几天送回,到现在找各种理由拖延妻子回家。老实巴交的王某无可奈何,只得求助合峪司法所。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后,司法所同志问了几个问题:“王某,你在家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谩骂、殴打智障的妻子?”王某直接找来自己的邻居为自己作证,从结婚到现在从未打骂过妻子。接着问王某的婚姻是否存在第三者插足?王某也找到证人证明自己从来没有。而且证人还证明王某夫妻俩一直很恩爱,尽管妻子是智障,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可是对王某也是温柔体贴,感情一直很好。又问王某岳父岳母

拒绝将女儿送回家中,是否问他索要财物?王某回答:来接20多次了,岳父岳母从来没提过要钱要物的事。 了解完这些,司法所同志当时都愣了,不存在家庭暴力,不存在第三者插足,妻子娘家也未索要钱物。可是为什么始终不让一家人团聚?解铃还须系铃人,司法所同志马上通知王某岳父李某到司法所接受调解。李某的态度也是让司法所同志很纳闷,问李某为什么不让女儿去丈夫家?他回答女儿在婆家受虐待,问哪里受虐待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说王某对女儿不好。问能否现在让他女儿回婆家,让他们一家团聚?李某回答:暂时不行,要让女儿在家多住几天。于是司法所同志就耐心的劝导,从婚姻法讲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夫妻感情讲到母子亲情。整整一天,李某始终态度如一,说不出任何理由,只是要求让女儿在家多住几天。司法所同志感到很伤脑筋,一个人做一件事总要有他的理由和目的,李某的表现没有理由那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于是司法所同志决定中止调解,调查清楚李某真实的想法再行调解。 第二天,司法所同志走访群众调查了解,终于了解到李某真实的想法。经群众反映李某在将女儿接回家中的这段时间,曾多次扬言当时王某只给了5000块彩礼就把闺女嫁了,现在嫁个女儿彩礼怎么也得两万,言语中颇有自己吃亏上当的感觉。可李某却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愿意邻居们说他为了钱把女儿卖了,就从来不提钱的事。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同志马上通知双方继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同志提出让王某支付给李某一些钱时,李某顿时大怒,叫嚷着

人民调解卷宗样本(最新版)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卷宗 卷名: 卷号: 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 立卷人: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注:

卷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樊浩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 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许岭军在其家后院修建厂房,该厂房现在正在建造地基,地基铺垫较高,建成后如遇雨季,将导致樊浩家院内排水不畅,且该厂房为加工机器,噪音较大,影响樊浩家日常休息,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停止许岭军修建厂房,将较高地基与路面齐平 当事人申请事项

2、 当事人申请事项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月日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许岭军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 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许岭军在自己家院内修建厂房,修建厂房对樊家无影响,与樊浩发生争执,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继续修建厂房 当事人申请事项2、 当事人申请事项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许岭军在其家后院修建机械加工厂房,樊浩

担心影响自己日常生活,阻止许岭军施工,两家不能达成一致。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时间: 地 点: 参加人: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样本)

编号: 2015 号 存根 备注: 1、在本单除横线栏外其余栏目序号上打√。2、本单用于统计考评调解纠纷工作量,辖各组、网格调解人员每周1上报本单;3、本单本属当事方签字的等同调解协议,正联沿虚线裁下交社区人民调解调解委员会加盖鲜章后,存根由参与调解人员留存。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 月 日,调解 、 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 ②主动调解 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 ②邻里纠纷 ③房屋宅基地纠纷 ④合同纠纷 ⑤损害赔偿纠纷 ⑥劳动纠纷 ⑦村务管理纠纷 ⑧山林土地纠纷 ⑨征地拆迁纠纷 ⑩环境污染纠纷 ○11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12物业纠纷 ○13医疗纠纷 ○14其他纠纷 属其他的简要写明纠纷情况 。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 ①口头协议 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 ①行政 ②仲裁 ③诉讼 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江津区支坪镇津坪社区 人民调解委员会 ………………………………………………………………………………………………………………………… 编号: 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 月 日,调解 、 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 ②主动调解 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在什么 时间、什么地点、谁与谁因什么事发生怎样(比如:互相推搡、殴打、辱骂或其他)的纠纷; 如为申请调解,要写明在双方或哪方的要求下第几次调解,其本次调解情况如下: 调解情况: 在津坪社区调委会、组长和网格志愿者以及当事各方共同努力下,以依法调解的为前提,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1、......2、...... 3、........ 履行方式、时限: 填当场兑现或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纠纷 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在加盖调委会鲜章后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并且当事各方均不得因此事再起纠纷。(当事各方在协议签字并加盖手印后即可表示当事各方认可上述记录属实并同意调解结果,同时协议生效) 当 事 人: 联系电话: 调 解 员: 当 事 人: 联系电话: 记录日期: 江津区支坪镇津坪社区 人民调解委员会 1月写01、2月写02以此顺推 1组写01、2 组写02以此 顺推 本月第1件填001第2件填002以此顺推 网格志愿者不填写,由社区统一编排

人民调解文书格式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调解卷宗 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员: _________________ 调解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立卷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立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委员会 保管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卷内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______ 年龄_______ 职业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______ 年龄_______ 职业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简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申请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陈某与项目部 之间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一、案情介绍: 2014年5月27日,建桥项目部在李家村二组施工时,由于同时使用几台压路机开工,并且施工地点离李家村二组村民陈某的宅基地较近,使得陈某家的部分院墙被震裂。事情发生后,陈某及其家人在施工地点阻挠项目部继续施工,要求项目部进行赔偿。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与陈某家人多次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由于陈某的阻挠影响了工程进度,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多次到李家村村委会寻求解决办法,但李家村委会最终调解无效,于是告知双方当事人到镇调委会寻求解决办法。2014年6月6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 在当事人申请调解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定为房屋赔偿产 生的争议。陈某及其家人要求项目部必须赔偿房屋损失30000 元整,项目部不予接受。调解员到陈某家实地查看了院墙受损情 况,询问了左右邻居事发当时的情况,并到项目部施工地点进行 了调查,确定了申请房屋的裂缝是因为施工导致的,施工方应给 予赔偿。根据受损程度及修补难度由调解员调解双方确定赔偿事

宜。为妥善处理陈某房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陈某请专业的机构对房屋受损程度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参考本市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以及本市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但当事人陈某嫌麻烦没有做相关鉴定。调解员约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其讲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征地补偿相关条款等。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的调解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协议。 三、调解和履行结果: (一)项目部赔偿陈开强房屋受损费用20000元整。 (二)自达成协议后陈某及其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项目部施工。 (三)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的当天,项目部一次性支付给陈某现金20000元整。 四、点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大量的市区重点项目都涉及到土地征收或拆迁,由此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越来越多,类似于陈某房屋受损赔偿的案件也会越来越多,而陈某案件只是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 例上报材料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真情调解,情系百姓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 叶里哈提男哈萨克族33岁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 魏贤礼男汉族47岁XXX市XXX乡XXX村村民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

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3000元; 2、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 3、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双 方握手言和。 案件心得: 这是一起赔偿纠纷。叶里哈提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受伤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多次商讨未果后,找到司法所和乡调委会。抓住矛盾的症结,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是本起纠纷调处成功的关键。调解员尊重事实,灵活变通,反复协调,最后保证了纠纷化解。 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指导各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一、卷宗封面和封底 “卷宗封面”是将一起纠纷的所有文书(资料)立卷归档时所加的封面。只填写“民间纠纷受理鸭嘴阀调解登记表”,不使用其他文书的纠纷,可以不使用“卷宗"。其中填写封面单位名称要规范,不盖公章,如XX县(市、区)XX 乡镇(街道)XX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卷宗类别”栏同“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中的“纠纷类别”栏;“卷名”指所调解的具体纠纷;“卷号”统一按年份加百位序号办法填写,如2009001(此编号应与调解协议书编号相同);“卷宗”封面要填写完整;采用白线绳左侧装订,在封底装订处粘贴卷宗封条并加盖调委会或调处中心公章;“卷宗”的形成应当是纠纷调处成功后,然后按一案一卷,分类归档。 二、目录 “目录”是按照一定次序编排而成的揭示与反映资料的工具,包括序号、内容(项目)、起始页号、备注等。调解卷宗目录一般按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及证据收集、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卷内备考表等顺序排列(原市局要求“人民调解协议书”排在目录后的规定从今年起不再执行)。 三、调解申请书 “调解油田阀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其中“当事人”栏应详细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议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应当详细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调委会(调处中心)。调委会(调处中心)调解矛盾纠纷一般应当使用书面的调解申请书。 四、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是调委会(调处中心)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的简要记载。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纠纷所有当事人,其具体要求同“调解申请书”。“纠纷类别”栏按民间纠纷内容的分类,如婚姻、邻里、赔偿等填写。“编号”栏统一按年份加百位序号办法填写,如2009001(注:此编号是2009年度本单位受理的所有矛盾纠纷登记号,但不应与卷宗号和调解协议书 A4大小 \ 自由编辑 \ 最新最热 \ 标准模板 号相同)。调委会(调处中心)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择“达成协议”、“调解不成”、“不受理”栏目,填入适当内容。调委会(调处中心)调解的简易

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

古蔺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的 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 为规范全县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加强人民调解卷宗档案管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局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制定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自2012年2月施行,现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 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使用说明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 1 -

附件一 人民调解卷宗 古蔺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编号:[]民调字第号卷宗类别: 卷名: 年度:卷号: 调解员: 调解受理时间:调解结案时间: 立卷人: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注: - 2 -

卷宗目录 - 3 -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申请事项1、 当事人申请事项2、 当事人申请事项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月日- 4 -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纠纷类型:编号: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之间的纠纷。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 (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 5 -

民间纠纷不予受理登记表 纠纷类型:编号: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审查,因决定不予受理 的调解申请,告知当事人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 (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 6 -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年老夫妻居无定所一筹莫展 一纸协议圆满解决喜笑颜开 冯春明、姜秀华与四子之间的赡养纠纷 【纠纷情况】 冯春明,系邗上街道原冯庄村冯六组居民,共养育四子:冯华喜、冯华其、冯华吉、冯华果。2005年底,冯六组拆迁,冯华吉先行拆迁,并安置于幸福小区。冯春明与其他三个儿子后拆迁拿房,冯春明自此一直与老大一起居住,相安无事。但至2007年,冯春明夫妻因家庭琐事想要回自己在拆迁中的面积,单独居住,父子五人由此产生矛盾。11月,冯春明在胸口挂“还我主权”的牌子,手里敲着锣,腰间系着导尿袋,带着患病老伴,情绪激动地来到街道上访,要求政府帮他们解决家庭内部安置房分配及赡养矛盾。 【调解经过及结果】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引起的赡养纠纷。接案后,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冯庄社区取得联系,向社区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名单、地址、电话及时与冯春明的四个儿子联系,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可是事情并不一帆风顺,因为之前冯春明夫妇与四个儿子就因房产分配及赡养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五人都不愿与对方对话,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可是冯春明现在身体状况令人堪忧,诉讼程序必耗时较多,如何

尽快解决此事,让老人能够尽快安享晚年成了摆在调解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他们决定与社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三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召开家庭会议,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街道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当时的拆迁协议及拿房记录,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冯春明的身体状况进行阐述,并说出了老人家希望全家和睦,安享晚年的希望。然后再提出召开这次家庭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即冯春明的房产分配及今后的赡养问题。会上四人仍是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争锋相对:老三认为自己先行拆迁,在房产分配上没有多拿任何父母的面积,这是老大、老二及老四的问题。且如果父母愿意分开居住,其本人愿意赡养,但是如果仍与老大居住,自己将不负责赡养,因为父母的房产全部被其他三人拿走,谁拿房谁赡养。而老大、老二和老四均不承认自己所拿的安置房中有父母的面积。针对他们之间存在分歧,调解人员与社区及时进行分头工作,调解员一方面拿出调查的证据,将老大、老二、老四三人应拿面积与实际面积进行对比,让他们对自己多占的面积无法辩解,另一方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赡养的规定对他们进行解释。社区工作人员则不断从风俗人情及周围群众的真人真事对他么进行劝解,让他们一要让周围百姓认为兄弟间是团结友好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二)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二) “谢谢你沈所长,要不是你们来调解我们两家的矛盾,说不定会发生什么样的大事情呢?”,“真的感谢你们司法所,为我们两家的事做了主,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是发生在上窑镇马岗村村民沈某与王某两家院子里的一件事。 事情还得从八十年代初期说起。20多年前,沈某与王某两家几代人就一直生活在一起,只有一墙之隔,彼此相处和睦,十分友好。当时在双方父辈活着的时候,其中一方为了方便,便和另一方协商搭一面山墙,双方均表示同意,这些年来彼此也都相干无事,也同样非常和睦的相处着。可是到了2008年,因沈某家房屋破旧、漏雨无法居住,便要重新建造,沈某说这面山墙是属于自己所有,而王某不承认,于是双方便发生了矛盾,一直争吵不休,经村调委会调解多次均无效。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找到镇司法所,申请调解。该所同志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解。调解中,司法所同志感到非常为难,双方均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而且从房屋的前墙来看应属沈某所有,从房屋的后墙看应属王某所有,从现场无法认定权属。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僵持不下,司法所所长沈立武同志当机立断,根据实际情况,以相邻关系入手,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并以有利于两家今后生活、生产的原则,提出了调解意见。让双方都让出这一面山墙,并且要求两家无论谁重新建房时都要离此山墙20厘米,以后形成一条淌水沟,留作两家共同出水,

永久不得侵占。双方对司法所同志提出的意见,都表示能够接受,于是在现场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就发生了本文开头一幕。 点评: 这是一起宅基地纠纷,20年前两家一直处于友好状态,好的连两家的房屋都是共一面山墙的,也从未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随着时间的变迁,沈某房屋年久需要重新修建,在这个时候王某一方提出了产权问题,然而争议双方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据,而且根据现场的实际地形也很难判断出明确的地界。在这情况下,调解员从相邻关系入手,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最终确定让双方都让出争议的这一面山墙,从而形成一个公共的淌水沟。调解员的这一调解方法,充分利用了相邻关系中的三个原则,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有效地化解了这一起纠纷。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指对在司法行政机关备登记备案的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有效化解的矛盾纠纷的案件补贴。 第三条有效化解的矛盾纠纷,指矛盾纠纷基本情况清楚、调解程序合法、调解协议有效、协议得到履行。 第四条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由市、各市(区)地方政府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年终根据矛盾纠纷调解件数按照个案补贴标准进行发放,由市、各市(区)财政统一报销。 第五条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按照“一案一卷,调解成功,协议履行”、“一案一补”的原则予以实施。 第二章个案补贴标准 第六条个案补贴标准按照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分成四级,在此基础上,根据调解案卷质量最终认定。

第七条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分为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四个等级。 (一)简易矛盾纠纷,每件补贴10-20元; (二)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 (三)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贴200-400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1.纠纷当事人5-9人,同时涉案金额较大(5万-10万)的矛盾纠纷; 2.市(区)级以上领导或信访部门交办的矛盾纠纷; 3.经市、市(区)司法局研究认定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 (四)重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300-500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矛盾纠纷: 1.事实需经有关部门或专家反复调研论证后才能认定,调解极其困难,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 2.纠纷当事人10人以上,同时涉案金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矛盾纠纷; 3.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矛盾纠纷; 4.上级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 5.经市、市(区)司法局研究认定为重大矛盾纠纷的。 第八条对同一矛盾纠纷或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经

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卷宗(整套)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卷名: 卷号: 调解员:调解日期: 立卷人: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注:

卷内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页码备注1 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 记表 2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3 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4 人民调解记录 5 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口头协 议登记表 6 人民调解回访纪录 7 司法确认有关材料 8 卷宗情况说明 9 封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申请事项:1、 2、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有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按指印) 年月日

人民调解受理调解登记表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主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被调查人 记录: 调查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人民调解记录 时间: 地点:

当事人: 参加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各方当事人。 调解记录: 调解结果:1、调解成功;2、调解不成;3、有待继续调解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当事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调解卷宗样本

卷宗目录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和职务):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特申请通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登记日期年月日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告知书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当事人,请当事人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人民调解工作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如一方反悔或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就本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打击、压制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四、当事人的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五、当事人的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则;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当事人阅读后签字: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 调查笔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事由:纠纷参加人: 被调查人: 笔录: 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调解笔录 时间:地点: 事由:纠纷参加人: 当事人: 笔录: 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 参加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 **区**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典型案例 案例调解类型:**镇“人民调解协调中心” 纠纷性质类别:家庭财产分割 影响程度类别:较大 关于钱芳和刘素华财产分割的矛盾纠纷 案例评析:该案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督办,镇司法所、镇信访办、驻村律师帅相全、***社区调委会4方共同调解,使双方的共有财产合法分割,评析了家庭内部的矛盾。 基本案情:刘**与钱**是婆媳关系。刘某的儿子,钱某的丈夫(双方属再婚)郭**于09年10月12日去世,留有一套70平米房屋(为钱某、刘某、郭某三人共有)。如今刘**不愿和儿媳共同生活,且要求按市场价格,分割房屋(谁要房屋就补钱给对方)。 调解过程及结果:通过我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人员对事件的了解,根据法律法规和郭某留下的合法遗嘱,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此房属拆迁安置房,本应该按照每人35平米分得 105平米房屋,但由于当时郭家没有钱安装水电气和房屋,因此将35平米房屋按180元/平米的价格反给了政府,钱全部用于安装水电气和装修。因此认定每人拥有房屋面积为23.3平米。 二、郭某在遗嘱中要求由钱某继承他的房屋面积,且郭某的遗嘱合法有效(有医生关于郭某清醒的认定和多位第三方当事人签字),因此钱某拥有的房屋面积为46.6平米。 三、双方商议此房屋价格为2000元/平米,由钱某支付2000元 *23.3平米=4.66万元给刘某。 离奇纠纷伤脑筋巧妙计谋化干戈 xx年8月份的一天,合峪司法所迎来了一批嵩县车村镇的群众,当听完这批群众的反映后,司法所同志都感到很离奇很纳闷,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离奇的案件。 事情要从xx年2月份说起,嵩县车村镇农民王某,过完年后就留下家中两岁的幼子与智障的妻子外出打工。可他刚刚外出一月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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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亩方田招来三个主人人民调解消逝多年积怨——奉先县司法局经典“调解案例”申报材料 奉先县司法局

四亩方田招来三个主人 人民调解消逝多年积怨 ——奉先县司法局经典“调解案例”申报材料 案例上报:奉先县司法局南阳司法所黑黑 调节机构:奉先县司法局南阳司法所 调解员:奉先县司法局南阳司法所所长 x-factor 案情简介: 2010年9月,南阳镇曾家村村民王某来到南阳司法所求助,说同村村民曾祥宇强种自家土地,初步掌握情况后,司法所受理此案,并随即展开调查。谁知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惊愕的发现,这场看似简单的土地纠纷背后,居然还隐藏着一个又一个案中案...... 调解经过: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曾家村村民王某从同村村民王丹手中承包了4亩土地,准备2010年耕种。可哪知当来年开春王某扛着锄头下地干活时,却意外的发现同村的曾祥宇已经在这块地上开始了自己的“田间劳作”,王某开始以为是曾祥宇看错了边界,但当他仔仔细细查看了一遍自己的土地后,不禁心里开始打鼓,自己家的4亩地都被别人种了,那曾祥宇再怎么说也不至于“糊涂”到这个份上吧?王某开始意料到了情况不妙,便上前与曾祥宇进行沟通,问清缘由,试图要回土地。可哪知曾祥宇一开口便理直气壮的把王某给吓了回来:“地是我家的,我怎么种用你管!”王某也不能示弱啊,自己花钱承包的土地怎么就成了你曾翔宇家的呢?双方各执一词,就这4亩地,

双方展开了拉锯战,而且这一纠结就到了秋收的时候...... 眼看就要秋收了,王某有些沉不住气了,自己家的土地,眼巴巴的看着别人种,总不能再眼巴巴的看着别人收吧?在几次与曾祥宇交涉未果后,王某决定申请司法调解。于是,他来到南阳司法所,将事实情况说明后,司法所决定受理此案,并由南阳司法所所长x-factor 亲自承办此案。 受理此案后,x所长按照惯例走访相关当事人,然而这一走访却发现,这并不是一件像起初他认为的“村霸豪夺土地”的土地纠纷,这案件里面还有隐情...... 土地是王某从同村村民手中转包过来的,而土地原来的主人王丹,与本案的另一位当事人曾祥宇,还有着一段并不愉快的婚史...... 2002年,豆蔻年华的王丹和曾祥宇坠入爱河,在同居期间生下一女,取名叫曾馨莹,正当王丹甜蜜的盘算着小两口未来美好生活的时候,他心中的白马王子曾祥宇却“马失前蹄”——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6年。美梦破碎了,只剩下王丹一个人拉扯着曾馨莹勉强过活。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王丹瘦弱的肩膀已经很难扛起这个每况愈下的家,于是,在亲戚朋友的撮合下,2005年,王丹同同村的高某登记结婚,根据农村现行的土地政策,王丹原来在曾家的口粮地,也过继到了高家的名下。 2009年,由于高家人在外打工见到了实惠,家境也日益殷实,因此高家人决定将自家的土地对外承包一部分,于是,王丹的四亩土

人民调解卷宗范本

卷内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彭某性别男民族汉年龄 26 职业或职务某通讯公司职员联系方式 1234567890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街某某小区3-1号 被申请人姓名徐某性别女民族汉年龄64 职业或职务某单位退休职工联系方式 0987654321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某路某小区12号 纠纷简要情况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乘坐的83路公交车到达本市水西门公交站,申请人从后车门下车后发现被申请人摔倒在地,于是便上前帮扶,后协助其家人将被申请人送至医院,但事后被申请人认为是申请人将其撞倒,并向申请人索要巨额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 1、对于被申请人的主张无赔偿义务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彭某 2007 年 7 月 7 日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徐某性别女民族汉年龄 64 职业或职务某单位退休职工联系方式 0987654321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某路某小区12号 被申请人姓名彭某性别男民族汉年龄 26 职业或职务某通讯公司职员联系方式 1234567890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街某某小区3-1号 纠纷简要情况 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在本市水西门公交站等候83路公交车,车到站时被从车上冲下的被申请人撞倒在地,并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最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现就医疗费及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 2、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徐某 2006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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