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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桥断柱要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再未修复前,应在各入

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

(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背金属或木棚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背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3)、片帮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4)、巷道交叉点、过旧巷时要采取特殊措施,主动放顶或加大支护强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矿井瓦斯预防

1、认真贯彻执行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加强瓦斯、机电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通风设施执行验收移交制,风门挂牌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

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招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

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3、井下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例会制,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并落实到人员,措施贯彻到位。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并由矿、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6、局部通风机不准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须认真排放瓦斯,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坚持执行“四人联锁放炮制”。

7、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5立方米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并且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施瓦斯抽。瓦检员执行瓦检制度,工作面应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煤掘巷道超过500米或瓦斯涌

出量每分大于0.4立方米时,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要保证切换好使。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应用瓦斯移动泵进行抽放。对瓦斯涌出量大、供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式隔爆轴流式通风式通风机增加掘进工作面风量。

三、矿井水害事故防治

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搞好矿井防治水文件要求。并成立防治水专业组,负责日常防排水管理工作。

3、掘进巷道是下山施工的,必须把防排水设施跟到工作面。预计水量大的施工地点,要有备用排水系统。

4、做好因采煤塌陷引起的沉陷区域积水情况,预测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积水通过裂隙罐入井下。

5、雨季前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器材准备齐全,各单位加强防汛值班,一旦有汛情二十四小时有领导指挥和有人员参加抢险。

6、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探放水的设计、施工、审批及协调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人员预先提出水情分析预测和预测图,做好防治水工作计划及总结。

7、探放水地点距水体必须留设不小于20米的隔水煤柱,加固好施工地点帮顶;探放水钻孔必须安装控水装置及压力表。

8、汛前要对受采动影响的地面塌陷区民房、铁路、通讯等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动迁计划,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副井、主井的井口要有可靠的泄水沟、放水堤或加固井口周围,防止暴雨洪水直接从井筒罐入井下造成危害。

10、对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区、河流积水区设专人检查,应尽可能将其疏干或排出井田。

11、各项防汛工程必须在汛期前结束。

12、雨季前,各水仓清理淤泥必须结束,主水泵必须检修完毕,

保证主水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3、汛期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井下电缆及电器设备的防雷试验、接地保护试验、绝缘保护试验。

14、具体防汛工作有汛期“三防”领导小组负责。

15、调度室、通风安检队作为“三防”工作主管部门,要本着防大汛、抗大灾的原则,提高防汛、防排涝、防雷电的抗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个单位加强“三防”值班,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16、备足备齐抢险物资、材料和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做

到防汛物资专管专用。

17、机电部门在汛期前,要检查、试验好地面供电设施的防雷工作及排水泵、潜水泵,并备好相应的开关、电缆等。

18、通风队要准备好足量的排水管及连接件。19、地面排水设施必须完好,排水管路必畅通。

四、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

1、外因火灾

(1)、矿井设防火组织。各科室、队有防火负责人,并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落实矿井防灭火制度和措施。

(2)、选煤场、车队、坑木场、库房,都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胶带输送机头等要害的点,都必

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及反风门,机电科、通风队和运转队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

(4)、加强机电运输和火工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和火药残爆,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5)、各单位的厂房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对防灭火设施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6)、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消火设施的管理和检查,要确保好使。

(7)、有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2、内因火灾

(1)、年初要根据采场接续情况,编制年度的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2)、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并纳入采掘作业规程。

(3)、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采煤工作面要随时调整采高,防止丢煤造成自然发火。

(4)、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

(5)、掌握自然发火预兆规律,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

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6)、对煤层漏风通道,采用喷浆、注阻化剂、注白泥、煤体加固等防火措施。

(7)、加强采空区、密闭、采掘工作面的煤层防火检测分析,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及时处理。

五、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1、编制好全矿性的年度防治粉尘措施制度。采掘、皮带、通风等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应将防

尘措施纳入。

2、对井上下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建立健全全矿井防尘、环保领导机构,定期对产尘地点按规定测定、产尘点达标率要逐年提高。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隔爆水棚等防尘设施要齐全完善,符合规定。

5、掘进必须采取湿式钻眼,经常清洗煤帮煤壁。

6、清洗、清扫粉尘要严格按矿2006年《煤尘清洗、清扫计划》执行,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相应缩短煤尘清洗、清扫周期。

六、地面主要产尘点(煤场)煤尘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1、加强宣传,全体职工都了解煤尘的危害,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2、当班职工必须清除积尘,做好文明化生产。

3、对煤尘大的地方,增设水管喷雾降尘和设置除尘器除尘。

4、筛分间、煤仓、煤尘控制区域,不允许吸烟。

5、通风队定期对煤尘控制区域测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各岗位设防火负责人,具有消防火用具,齐全好使,必须人人都会使用。

7、厂区内消防火器材要管理好,消防火用具标志明显,责任明确,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消防火器材,固定地点的防火设施不准任何人挪用(除救灾灭火外),用过后及时按规68定补全。8、矿防火人员要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自然灾害防范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公司防范自然灾害的流程、措施,避免、减少自然灾害可能对顾客与公司造成的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4.1.1公司前台负责接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自然灾害预报信 息并及时挂公司网,同时通知荔景中心和抗灾救援工作指 导小组成员及各片区运营组信息管理员,由运营组信息管 理员负责通知本片区各部门做好防范。 4.1.2 公司每位员工从公共传媒获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预 警信息后,必须通知公司前台,前台经核实后,方可通报。 4.1.3荔景中心或有控制中心的部门收到有热带气旋或暴雨天气 时,即时将台风预警信号(白、绿、黄、红、黑色信号) 或暴雨预警信号(黄、红、黑色暴雨信号)在《工作信息

记录本》上进行登记,并向本部门各业务负责人通报,要 求在半小时内通报完毕,并每隔2小时对现场岗位通报一 次,直至预警信号解除;通报时须记录各业务部门接受信 息负责人的姓名、接受时间。 4.1.4各部门的信息受理人应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登记信息 来源、时间和内容,并将接收到的预警信号即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本部门所有人员。 4.1.5智能化工程部在深项目组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 况,准备好自身的各项防范工作。 4.1.6当各部门接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及以上或“暴雨黄色 预警信号”以及“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寒潮黑色预警信号”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经部门 负责人同意将信息即时向顾客发布,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登记,并通过现场岗位来加快传递信息的速度和广度。

4.2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 4.2.1 当各部门接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雨黄色预警信 号”以上预警信号后,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负责巡视各 部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当预示可能发生险情时应亲临现 场组织协助抢险工作。 4.2.2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组织职能部门人员成立支援小组到 各业务部门支援防灾抗灾工作。 4.2.3片区分管领导为本区域抗灾救援工作责任人,负责指挥片区抗灾救援工作。 4.2.4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抗灾救援工作责任人,切实落实预 防自然灾害的有效防范措施,现场指挥救援,保持24小时 开通手机。 4.3台风、暴雨防范应急措施: 4.3.1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如沙袋、手电、防洪闸、 潜水泵。 4.3.2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给排水、供配电等机电设备, 切断霓虹灯及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室外工程作业。 4.3.3加固户外设施,如广告牌、路灯架及树木等;收回活动的 公共设施,如公园椅、太阳伞、泳乐设施等;拆除临时设 施。 4.3.4安排人员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房屋的门、窗、阳台、天台, 对家里无人而门窗未关好的房间,应用电话联系该住户进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荔波县巴合煤矿北块段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二○一三年三月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修改负责人:耀红 修改单位:荔波县巴合煤矿北块段 实施负责人:乔元明 修改时间:2013年3月 修改人员:

目录 第一节前言 (1) 第二节矿井概况 (1) 第三节救灾组织 (4) 第四节灾变时各部门分工 (5) 第五节救灾通知顺序 (7) 第六节井下放炮 (8) 第七节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12) 第八节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4) 第九节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21) 第十节发生瓦斯及煤尘爆炸和瓦斯燃烧事故的行动原则 (22) 第十一节井下火灾事故的预防 (24) 第十二节井下火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25) 第十三节冒顶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25) 第十四节贯通事故的预防 (28) 第十五节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 (27) 第十六节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及防洪排水 (32) 第十七节井下空气压缩机事故的预防 (34) 第十八节堵塞煤仓或溜煤眼事故的预防措施 (34) 第十九节避灾线路 (35) 第二十节消防器材的存放与管理 (35)

第二十一节计划贯彻和要求 (37)

第一节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一旦发生后,能够按预先制定的抢救方案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具体情况,修改本矿二○一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由于作业地点不断转移,为更好防治矿井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五大灾害的威胁,切实掌握这些灾害发生的规律,严格监测、监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定要做到防于未然。随着本矿采掘生产的发展,开拓不断延伸,安全面临考验。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各级领导和全矿员工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和思想,努力做好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坚持在安全的前提下生产,确保全年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矿井概况 1、交通位置 巴合煤矿位于荔波县城以东平距15公里的吉王附近,距水尧乡政府约3公里,荔波县城茂兰镇至佳荣镇公路从矿区南部经过;矿区距平寨火车站23公里,交通方便。 2、矿井境界 矿区面积约4.5887平方公里。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切实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安全发展,结合煤炭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能公司所属煤炭生产承运单位、袁大滩矿业公司。 第二章强化预防重大事故的基础管理 第三章建立预防重大事故责任体系。袁大滩矿业公司、各煤炭生产承运单位必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在安全第一责任者的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相关业务部门对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袁大滩矿业公司要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办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完善预防重大事故技术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第 2 页共 2 页

第五条合理优化生产布局。袁大滩矿井开拓、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形成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及其它灾害治理系统后,方可施工回采巷道。矿井、采区、采面的通风、防灭火、供电运输、排水、安全监控、防尘供水等系统必须满足灾害治理需要,采区和采面接续时间满足灾害治理的时间要求。 第六条严格矿井设计管理。袁大滩矿要制定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计编制、审批、变更等程序。新采区、采面设计时,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探测查明设计区域及影响范围的开采技术条件,分析预测开采过程中的隐蔽致灾因素,制定灾害治理和风险防范专门措施。采区、采面设计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灾害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提前投入使用。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矿要组织进行自检,并经公司组织验收和评估,确保灾害防治工程和措施到位有效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七条强化作业规程管理。各单位要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办法》,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包含安全措施的作业规程。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过破碎带、闭采以及巷道贯通、大型设备安装、探放水、巷道维修等特殊作业都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加强重大事故的安全管控。袁大滩矿要按规定制定《重大隐患辨识标准》,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系统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 第 2 页共 2 页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公司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各单位、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项目贯彻执行公司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项目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特种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应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四章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试题答案

2014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贯彻试卷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2、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 1 )次矿井救灾演习。 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现象。 5、每一名入井人员都有发现灾情(及时汇报)的责任。 6、井下使用电火焊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无措施)作业。 7、井下各施工,预防水灾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8、根据不同的施工地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考试, 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9、井下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10、井下电缆使用阻燃产品,接头要做到“三无”,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11、综合防治井下水的措施是(探、防、堵、截、排) 12、井下供电和电气应有(漏电)、(接地)和(过流)“三大”保护装置。 13、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类衣服入井。 14、配电室的门必须向(外)开,以便发生事故时疏散。 15、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二、选择题(1~15题为单选题,每题2分;16~20题为多选题每题4分;共50分) 1、现阶段我矿通风方式为( B ) A 中央分列式 B 中央并列式 C 分区对角式 D 两翼对角式 2、煤矿企业( D )必须至少组织 1次矿井救灾演习 A月 B 季度 C 半年 D 每年 3、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敷设好防尘管路,巷道内每( B )设置一个消防三通。 A 30 B 50 C 100 D 200 4、井下的所有排水设施在(D)必须完成检修。 A降雨后 B 雨季后 C 降雨前 D雨季前 5、若发生水灾,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 B)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A 技术总监 B矿调度室 C 矿领导 D 区队长 6、施工巷道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不大于( A )㎜。 A 300 B 200 C 500 D 800 7、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对全部(C)进行联合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凤庆县桂花树垭口至平河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 (K0+000~K21+000) 事 故 预 防 管 理 制 度 编制:云南坤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审核: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云南坤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目录 一、事故说明 (01) 二、事故管理、预防………………………………………………………………01-02 三、事故处理与报告………………………………………………………………02-04 四、事故责任的划分 (04) 五、事故的调查、性质分类及审理结案…………………………………………05-06

事故说明 一、什么是事故? 安全是指不发生伤亡,不发生设备或财产损害和环境危害的状态。由此可见,安全是一种状态,是一种不发生事故和灾害等危险的状态。而不安全状态是与事故和危险联系在一起,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等,这些都不是人们所期望的。为了实现安全,就要防止或消除各种危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不涉及生活方面或其他方面的安全;危险因素与事故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与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因此,由于生产劳动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职工伤亡,都可能定为伤亡事故,如职工在生产时受到伤害,上下班厂内通道生产用车辆撞伤或因道路不平而跌伤等。职工在生产劳动区域以外发生的伤亡,不应作为工伤事故。关于这些伤亡事故的确定,劳动保护管理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伤亡事故造成的各种伤害,按轻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1.暂时性失能伤害---指导致受伤者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造成受伤者某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3.永久性全失能伤害---事故中造成受伤者完全残废的伤害; 4.死亡---指当场死亡或受伤者在一定时间(如当月)内死亡。 三、事故发生原因怎样分类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 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 2.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违反操作规定,分散注意力,忽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安全装束等。 3.间接原因。如: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设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没有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或虽订有措施但没有认真实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得力等。 事故管理、预防及责任 一、什么是事故管理? 为实现安全,首先必须防止或消除各种危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就要处理好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管理是指事故预防,事故处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事故的管理涉及面广,是政策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就解决了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利于稳定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也是安全工作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一种管理,它依靠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科学方法,平时从预防事故的基础工作做起,发生事故后作好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处理等项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达到完善安全系统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鑫福煤业天池煤矿2013年度矿井灾害 预 防 和 处 理 计 划

2012年12月8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4)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组织计划 (5)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技术措施计划 (9) 第四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措施 (13) 第五章顶板大面积冒落的预防计划 (19) 第六章预防水灾事故的措施计划 (22) 第七章防治外因火灾事故的措施计划 (24) 第八章矿井灾害事故处理原则 (27) 第九章外因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30) 第十章避灾路线 (31)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鑫福煤业天池煤矿是原市市属地方国有煤矿企业破产改制后,由鑫福集团收购组建的民营煤炭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原核定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矿井为突出矿井,按“双突”矿井进行管理,煤矿主要为下山开采,雨季矿井涌水量大。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瓦斯灾害、突出、煤层自燃和煤尘爆炸危险、顶板垮塌、水灾、火灾、运输提升等事故,灾害较为严重。煤矿距华蓥、较近,交通十分方便。 2013年计划生产原煤10万吨,掘进进尺1973米(其中:开拓200米、准备1161米、回采612米)。主要回采阵地布置在+540m南八采区和+390m南二采区。回采工作面有5811、5812、5813 、5814 、3312工作面。开拓巷道主要布置在+390石巷,煤掘主要分布在+540八采区收尾眼、开切眼。生产和运输环节较复杂,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组织计划 一、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明宏() 副指挥长:梁登勇()、邱邦云()、帮荣()、王德鸿() 成员:戴文友()、亚军()、吉俞名()、启全()、梅先知()、家学()、志群()、殷华()、仕兵()、胡银兵()、罗建国()、貌()郭云祥()、事故队负责人,物资供应负责人等。 2、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总指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公司、矿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技术负责人:是总指挥处理矿井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矿井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矿井事故所需的人、材、物。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并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由保卫负责人负责落实专人看守井口,由事故抢险指挥部签发入井抢救人员的特别通行证。 (4)通风负责人、机电负责人、供应负责人: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通风负责人要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意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砌筑通风设施必要的人力和材料,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机电负责人负责掌握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重伤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或“贵州省人民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麦架镇卫生院“就诊,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doc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 的制定、审批、决策制度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 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 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 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 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 ---- 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 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井下对照图。 2.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 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 1

(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 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 (2) 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4.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 (1)处理火灾事故原则 (2)处理爆炸事故原则 (3)其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附件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容和要求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矿井概况 叙述矿井开拓方式、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煤层开采技术条件、生产工艺,各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 第二节矿井本年度采掘衔接计划 说明本年度计划采掘地点的名称、位置、数量和衔接情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评价 第一节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价 第二节各矿生产地点重大危险源评价 以上评价要结合矿井风险预控管理工作进行。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领导组织机构第一节组织领导机构 叙述事故处理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二节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 事故的汇报程序和通知方法、调度室、通知人员等。 第三节相关人员职责 叙述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所要做的具体工作等。 第四章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叙述矿井瓦斯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第二节发生瓦斯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叙述发生瓦斯事故后应采取的自救、互救及其它措施,叙述不同地点发生瓦斯事故后的人员避灾路线。 第五章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水害类型的分析和预兆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分析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说明水灾事故发生的预兆。 第二节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 根据不同的水患地点、类型确定不同的防治水措施,叙述防治水一般原则。 第三节矿井水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说明水灾事故发生后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其它措施,说明不同水害事故发生地点的路线。 第六章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分别叙述矿井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第二节矿井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根据不同的火灾事故的类型、地点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处理事故的方法,叙述受灾人员的自救和互救方法,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明确人员的避灾路线。

安全事故预防管理制度(doc 17页)

安全事故预防管理制度(doc 17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餐饮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必须始终牢记安全第一,安全防事故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食品生产安全防事故主要概括为;

一、预防食物中毒和发生食物中毒 时的应急措施 (前一章饮食卫生与安全中,己经详细规定了预防细菌性、和食源性食物中毒的各种制度,复杂残酷的现实,人为投毒致死人命的教训,提醒我们),还要防止坏人投毒,其规定如下: (一)预防措施如下: 1.食品生产操作间、售饭间、库房重地禁止非本食堂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必须有食堂人员陪同及监控。 2.食堂营业结束必须锁好门窗,严防坏人进入。 3.各食堂设值班员24小时值守。 4.防止内外部矛盾激化,有人泄愤报复投毒。 5.禁止购买和使用毒鼠强、敌敌畏等剧毒,灭鼠、灭虫药,做到妥善保管安全用药。 (二)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时,应急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措施

(一)预防火灾的规定 1.各库房、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吸烟。 2.中心各场所严禁堆积易燃物,必须加强对易燃物的管理,凡是存放有易燃物品的场所,(主副食库、杂品库等)要切实做好明(灯)火管制工作。 3.按规定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执行天然气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理设置使用电源、线路,不准随意乱装电源,乱拉线路,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因漏电引起火灾与人身伤亡事故。 5.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并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人人会用。 6.预防油锅失火四必须; (1)使用油锅炸制食品必须遵守操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控制油温,如油温过高,必须熄火降温。 (2)用油锅炸制油条、油饼、馒头时,油温控制在180℃左右,即油面滚动较大,没有声音,属热油炸制,应备有凉油以便降油温。 (3)油锅开启加热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必须死看死守;如欲离开,必须离火降温并将油全部从锅内取出或交与其他操作人员看管。使用油锅时,操作间应配有灭火器。 (4)使用油锅必须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使用中加油不易太多,以免油热溢出后发生意外。 (二)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1)锅内油少、火小时,可将菜或其它食品倒入锅内,将火扑灭,(油锅起火,勿用水灭)。 (2)在锅内油多起火较大的情况下,可将锅盖、笼屉帽或灭火毯、湿棉被将着火的油锅盖住、控制火苗外窜。同时迅速关掉电源、汽源。 (3)停开抽油烟机,防止锅内火苗上吸引燃油烟罩,如抽油烟机罩被引燃时,应迅速使用灭火器,如控制不住火势应及时报警119。 (4)因电源断路,漏电、电火花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因气源失火时应立即关掉气源,除油锅失火不能用水灭外,其它可用灭火器消防栓。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 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分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四条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施工处项目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地质灾害分类及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

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本条所述数值,“以上”含本数值,“以下”不含。 第六条报告程序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速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三)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受灾项目执行24小时抢险救援日报制度; (四)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联系电话机制。项目部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分局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公司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第七条速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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