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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申请书

计量标准申请书
计量标准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请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通用)(空白模板)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 印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CMA计量认证申请书填写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 :XX 实验室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XX 局(委) 申请日期: X 年X 月X 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 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 A4 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 共 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 4 .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受理号: 受理日期: 年月日 页,

实验室概况 1实验室名称:XXX 实验室 地址: 广州市白云大道金钟路22881号3楼 邮编: 510405 传真: E-mail : 负责人:张三职务:所长电话:手机: 联络人:李四职务:检测部部长电话:手机: 2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3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XXX 局(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广州市 XX 路XX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510405 传真: E-mail 负责人:王五 职务: 局长 电话:020 — 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 □ 可移动□ 多场所□ 5 法人类别 5. 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口 事业法人口 企业法人 其他口 5. 2实验室所属法人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口 事业法人口 企业法人口 其他口 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1计量认证 首次 扩项口 复查口 其他口 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口 扩项□ 复查口 其他口 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口 扩项□ 复查口 其他口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JJF《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实施指南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无论申请新 建计量标准,或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均应提供《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份和电子版各1份(格式按省局规定)。 ●各栏目的填写要点和具体要求如下: A.封面 ● 1 “ [ ] 量标证字第号” 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待考核合格后,根据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 ● 2 “计量标准名称”和“计量标准代码” 按《计量标准命名规范》JJG1022-1991的规定查取计量标准名称和代码。《计量标准命名技术规范》中没有的,可按该规范规定的命名原则进行命名。 ● 3 “申请考核单位”和“组织机构代码” 分别填写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单位的全称和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的全称应与本申请书“申请考核单位意见”栏内所盖公章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 4 “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分别填写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单位的具体地址,以及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 5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可以是该单位分管计量标准的负责人,也可以是所建计量标准的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应是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同时注明所在地区的长途区位号码),或手机号码。 ● 6 “ 年月日” 填写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单位提出计量标准考核(或复查)申请的日期。该日期应与本申请书“申请考核单位意见”一栏内的日期相一致。 B.申请书内容 ● 1 “计量标准名称” 与本申请书封面的“计量标准名称”栏填法一致。 ● 2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时不必填写,申请计量标准复查时应填写原《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编号,并与本申请书封面的相关栏目填法一致。 ● 3 “存放地点” 填写该计量标准存放部门的名称,存放地点所在的地址、楼号和房间号。 ● 4 “计量标准总价值(万元)” 填写该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原值的总和,单位为万元,数字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该总价应当和《计量标准履历书》中“总价值(万元)”相一致。 ●5“计量标准类别” 需要考核的计量标准,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三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属于计量授权。此处应当根据该计量标准的类别和是否属于计量授权在对应的“□”内打“√” ● 6 “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 填写该计量标准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如果是新建计量标准则不填;如果是新建后的第一次复查,则仅填新建计量标准考核时的时间和方式;如果是第二次复查,则填新建计量

(-10~10)KPa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技术报告、履历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 申请考核单位:华能滇东第二发电厂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雨汪镇滇东第二发电厂邮政编码:65550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1年8 月25 日

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即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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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XXX实验室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XXX局(委)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XXX实验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金钟路22881号3楼 邮编:510405传真:E-mail: 负责人:张三职务:所长电话:手机: 联络人:李四职务:检测部部长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XXX局(委) 地址:广州市XX路XX号 邮编:510405传真:E-mail: 负责人:王五职务:局长电话:020—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可移动□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附录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治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讲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要紧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能够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要紧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 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假如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假如适用)复印件一份; 11)能够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纳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认证申请书

计量认证申请书 计量认证申请书 质检机构名称: (盖章) 主管部门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字迹清楚。 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主管部门”指管理质检机构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本《申请书》“CNAL”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 本《申请书》须经质检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 本《申请书》亦适用复查、扩项的申请。 1.概况 质检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质检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质检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法人类别 独立法人质检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质检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评审类型 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授权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验收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CNAL认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专业类别 质检机构总人数:名 高工名,占 %;工程师名,占 %; 助工名,占 %;技术员名,占 %; 质检机构检测报告批准签发人数: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 质检机构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质检机构房屋面积(m2) 实验室面积:恒温面积: 2. 提供资料状况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见附件1) 组织结构框图(见附件2)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20××]鄂量标鄂企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压力控制器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厂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市××县(区)××镇(路)××村(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年××月××日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份和电子版1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 一、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五、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六、计量认证与实验室国家认可有何区别?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即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CMA计量认证申请书填写

受理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XXX实验室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XXX局(委)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XXX实验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金钟路22881号3楼 邮编:510405传真:E-mail: 负责人:张三职务:所长电话:手机: 联络人:李四职务:检测部部长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XXX局(委) 地址:广州市XX路XX号 邮编:510405传真:E-mail: 负责人:王五职务:局长电话:020—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其他□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次 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示范文本-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书

示范文本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2×××年××月××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 地址:××市×××路40号 邮编:530011 传真:1234567 E-mail:abc@https://www.docsj.com/doc/c517644890.html, 负责人:×××职务:主任电话:1234567 手机:123456789联络人:×××职务:主任电话:1234567 手机:123456789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其他□ 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 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CMA国家计量认证

CMA国家计量认证 这是做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最基本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我国实验室认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必须经依法认定。2008年通过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共486家(含通过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实验室,不包括监督/扩项和换证的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验收)复查的实验室14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9家。 申请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 2、具有与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主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4、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整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5、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申请提交材料

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

计量标准考核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 2018年7月1日

(一)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自行提供);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计量机构出具); 4.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自行提供);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 (二)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自行提供); 3.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计量机构出具); 4.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自行提供); 5.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自行提供);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自行提供); 7.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 8.《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自行提供); 9.《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自行提供)。 (三)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化,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 2.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有效地检定或校准证书(计

量机构出具)。 (四)如果建标单位名称发生更换,应当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行提供)。 注:申报时以网上材料为准,不再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对需要现场核查的,由审查组结合现场审查将纸质申请材料企业现场签章后,带回留档备查。对不需要现场核查的,由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寄送省(市)局政务受理窗口。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示例表格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单位:海宁市××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宁市×××× 邮政编码: 3144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3-××××

××××年××月××日

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18年3月修订)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6号局长令发布, 自2018年3月6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

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和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首次申请计量认证需提交以下材料2012[1].4.13

检测机构首次资质认定申请工作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拟建立检测机构之前,应向省质监局认评处提报建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介绍本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目的和想法,在认评处对申请资质认定基本同意的前提下,申请人方可着手办理工商注册及资质认定的准备工作。 第二步:检测机构具备资质认定条件后,检测机构应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资质认定申请的正式文件。 正式文件中应描述以下内容: 1、申请认证的目的和意义; 2、说明本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否具备第三方公正检验; 3、机构的资源情况,包括实验室组织机构的设置、实验室检测场所、实验室面积、固定资产的投入、仪器设备台(套)数、环境条件、人员情况等; 4、申请认证的项目类别(具体的产品或参数可列表附在文件后); 5、开展检验工作范围或领域。 随申请文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法律地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满足从事检验领域相关专业

的学历证明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证明及复印件;从事检验领域的检验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聘用人员的机构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如从事特殊领域检验的(如珠宝鉴定、无损探伤等),机构应提供从事特殊检验的人员资质证明。 3、申请认证项目一览表。 4、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并提交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合格证明。 5、固定办公/检测场所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租用的办公/检测场所的应提供至少三年以上租房协议及缴纳租金证明。 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一份。 7、(适用时)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认定和资格许可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检测场所地理位置、场地布局图。 8、(适用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的,应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认证申请书3篇

认证申请书3篇 认证申请书一:计量认证申请书范文 质检机构名称: (盖章) 主管部门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字迹清楚。 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主管部门”指管理质检机构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本《申请书》“cnal”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 本《申请书》须经质检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 本《申请书》亦适用复查、扩项的申请。 1.概况 质检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质检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质检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法人类别 独立法人质检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质检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评审类型 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授权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验收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cnal认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专业类别 质检机构总人数:名 高工名,占 %;工程师名,占 %; 助工名,占 %;技术员名,占 %; 质检机构检测报告批准签发人数: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 质检机构资产情况

计量标准(压力表)考核申请书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弹簧管式压力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代码 申请考核单位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内蒙古达拉特旗王爱召 邮政编码014300 联系人王永芳 联系电话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注:只有申请复查考核时才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复查时间和方式。

计量认证申请书

计量认证申请书 质检机构名称:(盖章)主管部门名称:(盖章)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字迹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3.“主管部门”指管理质检机构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5.本《申请书》“CNAL”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 6.本《申请书》须经质检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7.本《申请书》亦适用复查、扩项的申请。 1.概况

1.1 质检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质检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1.4 质检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质检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 质检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6 评审类型 1.6.1 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6.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6.3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7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授权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验收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CNAL认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1.8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专业类别 1.9质检机构总人数:名 高工名,占%;工程师名,占%;助工名,占%;技术员名,占%; 1.10质检机构检测报告批准签发人数: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 1.11 质检机构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1.12 质检机构房屋面积(m2) 实验室面积:恒温面积: 2. 提供资料状况 2.1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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