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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章程

x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十部委39号令《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xx

市《关于加快xx市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按照市场需求自主进行符合创业投资规范的经营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三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和存续期限

第四条公司名称: x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地址: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七年,其中前三年为投资期,后四年为回收期。

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一年(展期)。

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宗旨与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坚持以促进xx市相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宗旨,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和xx市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和xx

市有关创业投资的规定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己任,努力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以

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想结合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知

识资本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优化组合,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加快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第九条公司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一〇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一一条公司在创业投资实践过程中,应以“规范、慎重、创新、探索”为原则,探索和研究xx创业投资体系的具体运作模式和宏观政策环境需求,逐渐形成并建立具有xx特色的

融投资体系和环境。

第一二条公司将充分运用政策的杠杆作用和资金的推动作用,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xx传统产业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

给予包括资金、服务、管理等在内的各方面的支持。

第一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通过对主要经营地在xx市相城地区的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发行的股权(股票)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的投资,努力建立以市场为主导、

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优化组合,促进

技术产权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第一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第一五条公司将充分运用政策的杠杆作用和资金的推动作用,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有利于相城区传统产业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给予包括资金、服务、

管理等在内的各方面支持。

第一六条公司在开展投资业务过程中应积极采用组合投资,联合投资等各种投资方式,以分散风险。对投资工具的选择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债权、期

权等。公司的投资业务应采取短、中、长期投资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投资项目。

第一七条投资行业范围:创投企业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新科技之芯片设计及核心部件; 电子、光电器件,数码新产品

和部件; 新能源、再生能源及环保科技产业; 医疗设备、器械;以及其它创新型、高成

长企业,如消费品、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

第一八条投资阶段及类型:投资于成长期及成熟期的企业,以相城区的拟上市后备企业为主。第一九条公司投资资本的回收及投资收益的实现方式:被投资企业上市退出;被投资企业进行股份回购;向第三方协议转让所持有的被投资公司股份;被投资企业清算。

第二〇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包括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用

的外部专家。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预备投资的项目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所形成的投

资决议是公司进行投资决策的唯一有效指令。

第二一条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结合可转换债、可转换优先股等方式。

第二二条投资规模限制: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公司持有特定一家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一般不超过该公司股本的30%。

第二三条被投资项目管理:公司对所投资企业拥有权益的最低比例,除公司董事会同意外,应保证公司在所投资企业中拥有一个(含一个)以上的董事席位,从而参与监督和影响投资

企业的重大决策。所投资企业董事、监事人选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选派。

第二四条公司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1.直接投资于证券、期权、期货或任何金融衍生工具,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公司所持

股份及配送股份不在此列;

2.直接投资不动产;但是用于购买自用的房地产除外;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将公司资产用于抵押和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资金拆借、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但不包

括对所投资企业1年以上的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权性质的投资。

5.中国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它活动。

第二五条间隙资金的运用:公司股东已经出资到位但尚未实现投资的资金只能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且应具有良好的变现流动性。

第二六条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原有部门的设置或者设立新的部门。

第四章股东

第二七条股东名称如下:

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xxYY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第五章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二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股东出资及比例如下

第二九条股东全部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第三〇条股东出资及缴付期限:

1.公司各股东首期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20%,并应在签订投资协议后的〔〕个工作日

内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2.股东余下出资应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

3.如果某一股东不能按第二三条第1项之规定缴纳第一期出资,则该方应赔偿其他股东

因公司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算的已出资资金成本。

4.投资项目需要资金时,公司应按本章程第二八条规定的出资比例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

各股东缴纳出资,通知中应确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如果某一股东不能按时缴纳,则履

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有权以该股东前期已实际出资额的70%作为投资成本,重新计

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三一条股东出资转让: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股东的权益份额(即按出资比例计算的权益)不得转让;三年后股东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在公司中持有的权益份额,但

应当经股东会同意,受让人应承接原股东在公司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经股东会同意转让

的权益,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二条股东依法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权益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有权委派公司的董事和监事;

3.有权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记录、内部文件、合同、原始凭证等

资料,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资料;

5.有权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6.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7.有权按照出资收回本金,取得投资收益;

8.有权在创投公司清算时获得清算财产;

9.有权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条件转让公司权益;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三三条股东依法承担如下的义务:

1.遵守公司投资协议、章程;

2.按照投资协议和本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3.不干预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4.保密义务:股东只能将公司向股东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公司相关的事务,不得向

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公司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商业事

务)。其他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公司的名义追究违反保密义务股东的法律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七章股东会

第三四条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位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五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一般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三月份召开。应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公司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管理公司的要求,可以召开股东会临时会

议。召开股东会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位股东,通知中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审议的事项以及联系方式。

第三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三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批准由总经理提交的公司投资收益的分配、处置方案;

2.有权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3.选择和更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批准股东的出资转让和处置事项;

5.批准公司的章程及有关章程的修改;

6.决定公司的解散及清算事宜,处分公司财产;

7.法律、法规及投资协议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八条股东会会议应由代表公司权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所作的决议由投资人所持公司权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

当回避,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权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九条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并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长期保存。

第八章董事会

第四〇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XX公司委派X名代表,YY公司委派X名代表。董事任期三年。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四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XXX委派的董事担任。第四二条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审议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其他公司协议和章程中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三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和八月份。若董事长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四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在开会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董事,通知应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及主要议题。经过半数以上(含半数)董事的书面同意,前述董事

会会议通知日期可以缩短。

第四五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第四六条董事会决议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批准或同意方为生效。审议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四七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出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档案长期保存。

第九章监事

第四八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行使以下职权:

1.对股东、董事、以及外部业务机构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上述人员向股东会提出罢免建议;

2.当股东、董事、公司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3.法律法规、协议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九条公司的监事由XXX委派。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公司的董事、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章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五〇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同时,为了保证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减小投资风险,保证创业投资项目的可靠性与专业性,

按照本章程第二十条的规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投资决策。

第五一条在公司总经理未定的情况下,由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五二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指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负责管理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

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9.公司章程和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三条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

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民意开立账户存储;不得已公司财产为个人债

务提供担保。

第五四条董事会成员、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五五条董事会成员、总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董事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五六条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七条公司的经营模式:

1.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会对投资项目的评审、对投资决策进行投票表决,形成

投资决议;

2.公司设立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初审、调研、评估;

3.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被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监督、资本运作;

4.公司设立风险监督部,对公司的经营与投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与监督。

5.公司设立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各项行政事务。

6.公司可委托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经营审计和尽职审计。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五八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

2.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和报表应用中文书写。

4.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的,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牌价计算。

5.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制作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股东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

5.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〇条根据有关规定提计风险投资坏账准备金,计入成本费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

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六一条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可按照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公司

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六二条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批准聘请,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六三条公司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

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等各类会议相关开销费用。

3.公司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及因项目专业调查需要外聘会计师、律师和投资决策委员

会聘任的外部专家的费用;

4.其他与投资管理无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费、工商年检费、税务登记费等

及其他可能的费用;

5.按照国家法律,应由公司缴纳的税费。

第十二章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六四条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公司应被终止并清算:

1.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的;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六五条公司依照前条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六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形式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九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第七〇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七一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

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食物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七二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七三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系章程的签字盖章页)

股东签章:

XX公司:

YY公司:

二○○八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同意,将其在XXXXXXX公司的万元全部股权,依法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方式:乙方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甲方在XXXXXXX公司的权利、义务自动失 效,若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原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XXX将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万的股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对此表示无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转让事宜由XXX、XXX自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转让协议,协议要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原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新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2012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成立新的股东会,新股东由XXX、XXX组成。 二、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公司监事的职务,其他公司机构不变。 三、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 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比例时间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X 2009年11月30日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 2009年11月30日 四、通过新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公司) 要点 为规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关联交易,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制定本文本。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旗下产品运作及公司经营活动中 的关联交易,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1 诚实信用与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和公司的利益; 2.2 利害关系人回避的原则; 2.3 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任何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2.4 尽力避免公司任何股东或公司股东的其他关联方通过任何关联方交易垄断公司销售或其他业务渠道、或干涉公司运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 2.5 遵循商业惯例,公平交易的原则。 第三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基金业协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应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四条禁止从事不正当的关联交易,确保投资人和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基金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管理的账户以及与控股股东有上下游控股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管理的账户,基金托管人以及与托管人有上下游控股关系的机构和个人,与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 第六条根据是否为法律所禁止这一标准,基金关联交易分为禁止性关联交易和非禁止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xxxxxx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x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所: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xx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20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

2019年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 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___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___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 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 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___ 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 )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 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________ 公司_______ %的股权已获得 _______ 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经营机制,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照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由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有关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名称:###########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 第八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九条经营宗旨:为产业发展提供长线资金后盾,支持企业不断发展扩大,并达到企业在国内或境外股票市场上市。基金投资者将可从企业上市后的加速发展中得到更高的长远回报。 第十条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起和管理产业基金,开展投资及咨询业务。 第十一条经营期限:永久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出资额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如下: 第十四条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

新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陵县供联商贸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约束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 公司住所:陵县xxxxxxx。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xxxxxxxx。 公司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修改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必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万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 万元,其余部分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四条公司股东为:xxx、xxx和xxx 第五条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如下: 韩玲应缴出资xx万元,应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xx%,首次实缴出资xx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缴出资额占实缴注册资本的x%;刘文松应缴出资xx万元,应缴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首期实缴出资xx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缴出资占实缴注册资本的xx%;裴振峰应缴出资xx万元,应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xx%,首次实缴出资xx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缴出资额占实缴注册资本的xx%;华军应缴出资xx万元,应缴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首期实缴出资x 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缴出资占实缴注册资本的xx%;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缴出资xx万元,应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xx%,首次实缴出资xx万元,实缴出资额占实缴注册资本的xx%。剩余xx 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各股东应在本章程签字后一个月内将首期的出资存入公司临时帐户,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依法设立后,由公司向各股东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出资证明书。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1】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工商股权转让范本(标准版)

工商股权转让范本(标准版) 转让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保证 (1)乙方受让公司股权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其公司章程及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2)乙方保证其受让行为是经合法程序确认,并保证受让后按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组织结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监事 第四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六节........................................................ 咨询委员会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章............................................ 公司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 第九章................................................ 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制基金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制基金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3 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3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和出资方式 4 第四章股权的转让及质押 7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8 第六章股东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 9 第七章董事会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11 第八章公司的基金管理人 13 第九章公司的投资 16 第十章公司的基金托管人 18 第十一章监事会 19 第十二章关联交易 20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 21 第十四章公司收入、费用与可分配资金的分配 21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清算、亏损弥补与债务承担 25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心)(以下简称“XX投资”)、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公司(以下简称“ ”)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基金”),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住所: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四条公司经营宗旨为:秉承“安全、稳健、诚信、增值”的投资理念,在严格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增值服务。在股东各方的鼎力支持下,通过多渠道融资,将人才、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机整合,为被投资企业创造价值,与股东共同积累,大力推进被投资企业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最大的投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1)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2)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7年,自公司经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

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X个: 姓名: XXX 住所:XXX 身份证号码:XXX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 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 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 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六、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同意在中国市区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上各方共同制定本章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存续期间: 住所: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 第二条股东出资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第三条公司类型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向公司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按其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公司应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原则和经营目的 第四条经营原则 公司经营原则:自主管理或者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规范管理运营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公开发行基金。 第五条经营目的 公司的经营目的: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为基金(指公司管理的基金)持有人和其他委托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投资管理服务,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六条分期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应分两期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缴付金额及缴付期限如下:

6.1 第一期出资:自各股东出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将人民币元汇入各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甲方应缴人民币元,乙方应缴人民币元,丙方应缴人民币元,丁方应缴人民币元。 6.2 第二期出资:自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个工作日内,股东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将人民币元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甲方应缴人民币元,乙方应缴人民币元,丙方应缴人民币元,丁方应缴人民币元。 第七条验资报告 股东每缴付一期出资后,公司应聘请各股东一致同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根据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向已缴付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出资证明书应包括:公司名称、设立日期、股东的名称及出资次数、各自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出具日等主要内容。 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八条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8.1 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 8.2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8.3 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享有资产收益权; 8.4 将除分红权以外的股东权利与职权托管给其他股东代为行使;

章程(分期出资)

重庆国顺铝业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国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渝中区大坪正街军106号附112号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橡塑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铝材加工。(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三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74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 Exampl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fter Equity Transf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转让合同范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章程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第三章 ............................................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组织结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监事 第四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六节........................................................ 咨询委员会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

有限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XX章程(分期出资) 为了规X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XX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X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X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分两期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XX、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核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六)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先按照应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X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东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通用版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通用版 General version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for equity transfer 编订:JinTai College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通用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 鉴于: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 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鉴于公司股东 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甲、乙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2017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提示 (制作章程时应当时删除本方框提示内容) 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 3、制作章程时,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 本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 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 经营场所1:; 经营场所2:; ……)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

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营业期限届满后需存续的,公司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2、公司设立或成立后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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