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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我国)

背景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取得可喜成绩。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达25616.3亿美元,德国以1.47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蝉联第一,我国以1.43万亿美元位居第二,美国以1.30万亿美元列第三。而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却稍微下降,为22072.7亿美元。这就使得我们在谈论我国对外贸易取得的成绩时,也不得不关注另外一个事实,以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为核心的新型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导致传统的贸易壁垒大大削减,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10%左右,发达国家平均关税水平降到3%左右,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也被大大削减。对此,我国的一些主要贸易国为保护国内市场,纷纷采取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国内经济低迷和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在很多国家不同程度地抬头。从中国出口产品所受到的遭遇,以及主要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贸易纠纷中都不难看出,出口高速增长的中国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针对的主要对象,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新贸易壁垒正逐步取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障碍,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和企业营运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原因一是国际规则给此类壁垒留下了法律空间,如各种环保公约、TBT、SPS等等,二是我国的技术标准低,标准意识差。

因此,分析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中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形式和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屡遭国外设置贸易壁垒的原因,我国应采取相应策略,突破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限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我国面对新贸易壁垒所采取的对策新贸易壁垒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想通过多贸易制度的约束,以各种严格的贸易标准,即技术标准、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劳工标准、动物福

利等对商品进口进行限制。新贸易壁垒与传统的贸易壁垒相比无疑在技术含量,人文要求上体现了更高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本身资金薄弱,技术含量不高,面对这一新的形式,我们应该积极面对。

新贸易壁垒下我国扩大对外贸易的措施

新型贸易壁垒的核心是技术标准,各种标准背后隐藏的是产业竞争力。无论是环境标准还是劳动标准,只能对落后的生产方式产生影响。所以,消除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关键在于提升本国的工业化水平。对政府而言,就是要通过政策扶持,优先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来促进知经济的出现和成断提高出口产品中的熟练劳动和知识技术要素的密集程度,从而逐步改善低档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上与他国过度竞争的局面。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正确发挥政府作用,提升出口产品结构。低档、低价是我国产品在进口国屡屡遭遇贸易壁垒,引发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经过20多年的发展演变,中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已发生了重大改变,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初级产品为主,变成目前的制成品为主。除飞机等少数品种外,我国几乎出口所有的制成品。特别是在发达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其纺织、钢铁等传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国内就业压力上升时,我国比较容易被当作矛盾的焦点。

建立协助出口商克服技术壁垒的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出口贸易涉及的范围很广,如何为出口企业做好咨询服务,关键是要全面了解和研究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信息。

我国关于TBT信息的体系还很落后,远远不能适应国内关于TBT信息的需求,致使我国许多企业因不知进口国对出口商品的具体技术性要求,而被进口国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式抵制外国商品进入本国,这就是由于“信息壁垒”引起的。因此我国应建立专门的咨询机构,一方面回答其他成员和其他成员境内有关方面的合理咨询并能提供我国有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评定程序的信息。但根据WTO /TBT的有关规定:只有可能给国际贸易带来较大影响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必须通报,其他是自愿的。所以我国在信息通报时应掌握一定的原则,做到合理、适度。另一方面,及时收集国外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建立我

国的信息数据库,为我国的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并接受他们咨询,以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加强预警与协调机制,规范出口秩序。我国出口企业对特定市场大多缺乏长远打算,一发现新的市场,就会蜂拥而入。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此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最终结果往往是将出口商品价格杀到无利可图,直至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出境。

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主动树立标准意识,积极实施绿色战略。一方面,要坚决反对国外歧视性贸易做法,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以及外交等途径捍卫国家利益。同时,还要看到技术、环境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要区别对待环境保护举措与绿色壁垒,顺应绿色消费的国际潮流,抓住绿色产品市场的无限商机。

推行环境标准制度,开发环境标准产品环境标准显示的是人类知识和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一个巨大进步。目前世界上,约有20个国家和地区推行了环境制度,我国应尽快完善并实施“国内绿色标志”工作,在出口产品的质量标准、制造工艺和产品认证方面,应参照国际标准和准则,争取国际社会承认。我们要认真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绿色产品、绿色标志方面的规定。要积极鼓励企业争取国际绿色认证,积极发展无污染的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格限制乃至禁止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的生产出口。

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不仅要追求出口数量的增长,还要追求出口质量的提高,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要发展绿色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随着保护环境与保护资源意识的不断加强,一个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新兴行业――绿色产业正方兴未艾。同时,它带动了绿色产品的开发和绿色市场的形成。据估计,未来10年内绿色产品将主导世界主要市场。我国应适应这一绿色潮流,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境标准以及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环境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规范,顺应绿色消费的需求,同时开发环保成本低、质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

在这一新的国际贸易领域打开市场。

应对蓝色贸易壁垒

蓝色贸易壁垒盛行之时,我们可以在综合考虑蓝色贸易壁垒各项内容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劳动法规的不足与中国国情,反省本国法规与国际立法趋势之间的差距,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解决劳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根本症结。

要正确区分利用人权标准干涉内政与合理要求改善劳工待遇的不同性质,树立公平竞争的观念。积极参与国际统一劳工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关注SA8000认证的动态和趋势,积极参与国际统一劳工标准的制定等有关活动,着力构建符合国情及国际标准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管理体系,并尽快推广实施,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受制于人。我国劳动法规在实体内容中缺乏基本原则的规定,使现有法规在面对新的问题时缺乏足够的灵活变通性,一些具体内容如就业歧视、结社、强迫性劳动、聘用童工等规定也不完善。在程序上缺乏执行的便捷性与时效性,劳工权益受损时难以寻求到快捷有效的解决方式。要加大力度改善国内众多劳工权益尚未得到充分保障的现状,督促企业认真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从政策上支持鼓励那些为承担社会责任做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应对其它国际贸易纠纷

积极应对各种贸易纠纷。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环保公约、国际贸易协议中发展中国家免遭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与发达国家进行磋商、谈判,争取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时,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合作。在国际性条约制订、修改谈判中,共同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合法合理要求,阻止发达国家的一切滥用环境贸易协议条款乱设新贸易壁垒、进行贸易保护的企图。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虽然我国终于可以借助多边机制来解决贸易争端,但由于我国在加人世贸组织时承诺了“非市场经济”地位、“特保”等不利条款,使我国出口面临着新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贸易争端,我国企业就会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的政府、企业应该联合起来,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对抗新贸易壁垒,通过提高政

府的公共事物管理能力,调整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对外贸易发展方向,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提高自己的产品竞争力,从而把我国在国际贸易发展方向,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提高自己的产品竞争力,从而把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损失降到最低,改变本国在国际分工中处于外围地位的格局,在贸易利益格局的分配中争取更多的贸易利益。

新贸易壁垒下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在我国频发贸易壁垒的新形势下,企业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渐的被放大被凸显。想要自如的应对各种贸易壁垒的出现,不能只依靠政府的力量。企业自身也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加强企业对新贸易壁垒的认知程度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能自如地应对新贸易壁垒,中国企业首先要加深对其的认知度。通过政府宣传,参加培训,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尽管中国已经成为受贸易壁垒最大影响的国家,但一些中国企业却表现过度乐观。曾经对中国制造企业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被调查企业对于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显示了非常高的自信,但是对于国际贸易壁垒的了解程度,尤其是新贸易壁垒的各种表现形式,大部分被调查企业的认知度并不高,调查结果如下:

企业对贸易壁垒的了解程度(2008年)

此表来源:四川省商务厅工作研究统计资料可见中国企业首要工作是熟悉规则,认真研读世贸组织下的法律法规,了解各国对产品的制定标准,拓展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国际贸易壁垒的动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增加抵抗新贸易壁垒的

反应能力。

近年来,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的企业主要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而外资企业较少,主要原因是不熟悉国际贸易准则而导致出口秩序混乱。出口秩序混乱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不利局面,因而规范出口秩序更为重要。这一工作的关键是建立出口商的协调机制。我国应借鉴这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和商会的作用,建立出口预警机制和协调机制,规范出口秩序。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商会的职能:一是调查研究。商会若以科学的发展观统观全行业发展,摸清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就可以指导企业合理扩大再生产规模和进行结构调整,避免盲目上马,恶性竞争。二是桥梁纽带。商会是政、企之间,企、企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功能。三是信息交流。信息就是商机、就是效益。商会不但是信息汇集的节点,也是信息交流的平台。商会可通过办网站、办刊物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流通。四是宣传培训。商会可及时宣传报道本行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突破性进展,宣传国家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使企业掌握最新资讯。同时可强化专业培训,为企业培养复合型人才。五是行业自律。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商会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六是打造品牌。商会可整合全行业力量,推陈出新,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七是行业标准。包括受托制定行业标准或提出制定标准七是行业标准。包括受托制定行业标准或提出制定标准的建议。八是维护权益。壁垒限制时,应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应诉;同时,在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时,应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申诉,保护并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大力培植企业的竞争能力。国家既然从宏观政策上制定了发展竞争优势的目标,作为微观主体的企业则要在措施上予以落实。我国对外贸易过去一直按照比较优势来发展,这种发展模式是以数量型的增长模式,通过出口数量的增加去实现对外贸易的顺差,该发展模式在改革之初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科技等静态要素已成为关键性的生产要素。故我国在国际分工及利益分配中由于未掌握关键性的生产要素致使竞争力处于较低水平,很难在国际市场上与国外企业相抗衡。培植企业竞争力是企业体制、素质、能力,资源动

态整合,增强适应开放、环境和驾驭市场的能力。企业应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职工的劳动条件,及时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增强生产者的质量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改善生产经营环境和劳动条件。同时出口企业应该注意把握科技发展动态和质量动态,及时调整质量战略,使企业组织机构,战略管理及经营管理等适应科技时代和环保时代的要求。

积极获得产品的有关认证。出口产品应积极申请并取得出口市场所需要的环境标志、安全标志或社会责任标准等认证。获得产品认证标识的产品表明,它不仅符合质量标准,而且在生产、消费和处理过程中均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不会造成损害。

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以实现企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目标.积极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采取理性和稳健的出口策略。一方面,不失时机地扩大出口,在贸易自由化的体制下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把市场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加强自律,提倡绿色生产、绿色营销,避免无序竞争。切不可为短期利益蜂拥而出,竞相压价,损害贸易条件,影响可持续发展,以“一时之快”遭“长期之痛”。在产品质量上自律,用质量来保障产品的高品质、以高质量的产品来赢得市场。在知识产权上自律,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和制度,有效避免不正当竞争。

大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把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产业结构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一是加强技术创新组织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创立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努力开发专利产品和原创技术.发挥行业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产、学、研联合攻关,引进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大企业来我省设立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二是加快企业信息化步伐着眼于快速反映市场,建立研发、采购、生产、营销、物流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程再造,以适应多品种、个性化、高效制造加T的发展需要为目标。

应对蓝色贸易壁垒

企业应积极地看待和重视蓝色贸易壁垒及相关标准认证。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视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积极申请并取得出口市场需要的包括SA8000在内的各种认证,改善生产低水平的现状。尽管申请认证将带来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在短期内竞争力将会有所降低,但从获取认证可以突破国外壁垒角度看,对企业长期的发展是有帮助的。而且企业的经营不仅需要产品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能够长期为企业服务的专业人员的支持,而这一切,在SA8000等标准的执行过程中都能够得以实现。因此,企业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认证带来的短期困境是能够在未来得以改善的。

积极改善国内劳工条件。国外的跨国公司在选择国内合作伙伴时,也往往将社会责任标准看作一个重要的选择依据。对那些工作条件恶劣、环保意识薄弱、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即使合作成本较低,跨国公司也会弃之不理。因为他们知道,与这样的企业合作意味着承担较大的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随时都可能转化为商业风险。因此,声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就比较容易成为跨国公司优先选择的合作伙伴。所以,在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的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树立危机感,依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劳动标准,使企业自觉提高劳工标准,改善劳工条件,积极通过SA8000认证。

应对其它贸易争端

利用WTO 规则,积极申辩,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出口面临着新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贸易争端,我国企业会相当被动,加之我国的文化传统常以“和为贵”为美,我国企业在遭遇新贸易壁垒,甚至被别国制裁的时候,大部分企业常以“耗时、耗力、耗财”为由选择逃避。因此,采取回避的企业最终导致产品无法出口。实践证明,积极申辩终受益,消极逃避终受损。一旦我国企业遭遇新贸易壁垒,只要所面临的拒绝是非正当的,歪曲事实的理由,我们都应利用WTO 规则,积极申辩,搜集证据,及时申诉。由于人才与专业知识的不足,早期我国企业在面临反倾销诉讼时,不少企业选择了不应诉。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应诉率虽有明显提高,但由于不利条款的存在、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协调等多种原因,胜诉率并不高,这就在客观上鼓励了进口国企业滥用反倾销等手段阻碍中国

产品的进入。面对日益增加的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特保措施,政府部门与商会要支持和组织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应诉,提高胜诉率。

我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评析

决策参考 摘要:为消除国外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促进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我国自从2002年开始建立起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此后又经历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但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健全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贸易壁垒;实体规则程序规则;不足与完善 Abstract:In order to debate the trade barriers and foster the foreign trade,our country enacted the sys-tem of foreign trade barrier investigation in2002,and embodied and improved this system in the following years.However,there are still some imperfection in it,which needs further improvements both for the legal rights of Chinese business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Keywords:Trade Barrier;Substantial Rules;Proce-dure rules;Shortcomings and Improvements.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促进贸易自由化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经过世界各国几十年的努力,终于在GATT的基础上建立了全球性的WTO多边贸易体制。WTO通过制定一体化的多边贸易规则,规范各个成员实施的各种可能影响国际贸易正常发展的措施,以推动开放、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的建立。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国国际贸易地位的不断变化,加之世界范围内关税的作用日益减轻,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在抬头。为了达到增加出口和限制进口的目的,各种为自由贸易设置障碍的贸易壁垒,尤其是非关税壁垒和其他打算损害国际贸易的行为在全球范围内此起彼伏,严重损害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WTO对此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达成了诸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动植物和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等协议来规范,但这种国际法上的制约力量在范围和实施的力度上还远不足以形成国际法上全面、有效的管制。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大力开拓海外市场、保持对外贸易的正常秩序,各国相继在国内法中设立了针对外国贸易壁垒的调查制度,寻求通过国内救济的方式,对贸易壁垒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但对外贸易调查制度在各国都有不同的名称,其范围和实施机制也多有不同,其中,以美国的“301条款”和欧盟的“贸易壁垒条例”最为著名。参照欧美的相关立法,我国也初步建立起一套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一、我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2002年《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历程中,对外贸易起了重大作用。1978~2002年,我国从一个在世界贸易格局中无足轻重的国家成为世界第5大货物出口国,第6大货物进口国和货物贸易第5大国,提供了全世界5.1%的货物出口、4.4%的货物进口需求;进出口总额在24年里增长了29.1倍,年均增长15.23%。但是,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国外对华贸易壁垒不断构筑并不断向新领域扩散,以反倾销为代表的传统贸易壁垒仍不断提高进口门槛,以环境保护、安全为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则日益成为限制我国出口的主要障碍。 为维护我国企业的正当利益,外经贸部于2002年9月17日颁布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初步建立起我国的贸易壁垒调查制度。该《暂行规则》共有五章: ①总则。总则部分对该《暂行规则》的立法目的和依据、实施主体、贸易壁垒的定义和立案方式等作了规定。进行贸易壁垒调查的主体是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即现在的商务部,并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具体承担贸易壁垒调查工作。 《暂行规则》将贸易壁垒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所谓“作为”就是积极的行为,即外国(地区)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措施,《暂行规则》中称为“措施”;所谓“不作为”就是消极的行为,即外国(地区)政府有义务实施特定行为而未实施的情形,《暂行规则》中称之为“做法”。 ②调查申请。《暂行规则》第二章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书内容、申请书证据材料和申请的撤回等作出了规定。根据《暂行规则》,两类申请人可提起贸易壁垒调查申请:一类是国内企业或国内产业,即自身权益受到国外贸易壁垒影响的国内企业或产业可直接提起调查申请;另一类是代表国内企业、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第二种情形下,提出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出示证明其代表资格的相关材料。 《暂行规则》规定了申请形式和申请书应尽可能包括的内容以及申请书的证据材料。第7条第1款规定了申请书应附具的证据材料并要求说明其来源。为适当减轻申请人的举证负担,该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即可。 同时,《暂行规则》也赋予了商务部以自行立案的权利。 ③审查和立案。《暂行规则》的第三章对立案申请的审查和调 我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评析 □李本美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浅析(2020年九月整理).doc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浅析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国际化趋势的加强, 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 并且从国家安全、健康和意识形态方面出发, 对国际服务贸易逐步实行了严厉的保护主义政策。而各国服务贸易的保护往往是通过非关税壁垒的形式体现出来, 据统计, 各国设计出的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已多达2000 多种, 用来保护本国的银行、通信、保险、运输、旅游、数据处理和其他服务部门免受外国服务者的竞争。而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 服务业将与国际接轨。作为发展中国家, 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中也存在着如何进行合理保护的问题。因此,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服务贸易壁垒认识服务贸易自由化, 并对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和适度保护带来一定的启示。 一、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定义 提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框架的《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 并未明确定义服务贸易壁垒, 只在第一款和第三款提到“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而“成员的措施”是指“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和主管机关所采取的措施”, 或“由中央、地区或地方主管机关授权行使权利的非政府机构采取的措施”。据此, 各国学者对服务贸易壁垒均做出了不同的解释。这里将服务贸易壁垒定义为一国政府制定并采取的影响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的措施。这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

领域。它不仅仅限于法律措施, 还包括政策措施; 不仅仅限于对外国服务的限制措施, 还涉及对本国服务的鼓励措施。这种措施应包括限制服务进口和鼓励服务出口两方面。 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 有别于有形的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标的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等特点, 决定了服务贸易壁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 以国内立法或政策为主的非关税形式施行。服务贸易在跨国界移动时通常以人员、资本、信息等形式的流动表现出来, 人们很难看到服务过境的过程, 一般无法进行海关登记, 所以利用高关税的限制方法一般难以奏效。无疑, 采用非关税壁垒形式是最佳选择。(2) 较多对“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的资格与活动进行限制。 (3) 以国内政策为主, 往往由国内各个不同部门掌握制定, 庞杂繁复, 缺乏统一协调。 (4) 灵活隐蔽,选择性强,保护力强。量的国际服务贸易壁垒都隐含在东道国国内繁杂的法律法规之中, 缺乏应有的透明度, 令外国服务企业无所适从。 (5) 除了保护商业贸易的利益外,还强调以国家的安全与主权利益等作为政策目标。

浅谈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应对措施(一)

浅谈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应对措施(一)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贸易壁垒;绿色营销;预警监测机制论文摘要: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技术壁垒将成为保护贸易的主要手段,将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文章具体阐述了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进而分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并在最后指出了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对策,包括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建立绿色营销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监测机制等措施。 在国际贸易领域,随着数量限制的取消和关税的降低,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不少WTO成员国,尤其是少数发达国家,将技术和卫生要求作为重要的保护手段。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技术壁垒将成为保护贸易的主要手段,将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一、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它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广泛性 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的设置标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外汇储备逐年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出口大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二)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三)我国出口产品与产业的相对弱质性 由于我国总体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标准的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即非复杂、苛刻,也足以将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拒之门外。

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 -------------------------------------------------------------------------------- 案例1 中国玩具出口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 【概要】 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发布1999/815/EC指令(以下简称“禁令”)。采取措施禁止销售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放入口中的包含以下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聚氯乙烯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该“禁令”将严重影响包括我国玩在内的WTO成员国的玩具出口,但其是符合《TBT协定》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合法目标的。这又一次体现了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导致的观念差异。 【案情】 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发布1999/815/EC指令(以下简称“禁令”)。采取措施禁止销售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放入口中的包含以下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DINP、DEHP、DBP、DIDP、DNOP、BBP)聚氯乙烯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欧盟称,该“禁令”特别强调“确保一个高水平的儿童健康和安全保护”,委员会可以作出决议要求成员国“采取临时措施阻止、限制投放到市场上的产品,或使产品服从于特定的条件”,如果该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有严重的和直接的危害,委员会也可以要求“将产品从市场上回收”。该“禁令”将严重影响我国玩具出口。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玩具出口第一大国,年出口金额50亿美元,占世界总量的50%以上,每年解决约150万劳动力就业。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到欧盟各国,金额14亿美元。据保守统计,出口欧盟的玩具约有60%使用了PVC原料,其中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占50%,因此“禁令”将直接影响我国4亿美元的玩具出口。 在2000年2月的TBT委员会会议上,巴西代表提请大会关注欧盟关于禁止销售某些使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PVC塑料制作的玩具的草案。她表示该决定是根据欧盟有毒物质、环境有毒物质与环境科学委员会(SCTEE)的技术报告制定的,修改了邻苯二甲酸酯(如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和邻苯二甲酸双酯)安全限量。但是,技术报告在结论中建议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以了解更多的情况。巴西代表认为,由于欧盟技术报告中现有数据的不确定性,为了她认为欧盟目前还缺乏实质性的科学证据来因此,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评估有关的风险, 证明欧盟禁止销售措施的合理性。 巴西代表表示,根据欧盟SCTEE的技术报告,不是所有的邻苯二甲酸酯都具有同样的毒性。例如,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双酯(DEHP)的毒性程度不同,后者在巴西也被禁用。而且,根据1999年9月SCTEE的另一份报告,邻苯二甲酸酯代用品的风险还不确定。她认为欧盟对邻苯二甲酸酯的禁令过于草率,并质疑欧盟是否考虑过《TBT协定》第2.2条关于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的规定。 中国香港的代表说,作为主要玩具出口地区,中国香港支持巴西的意见。 加拿大代表也表示赞同巴西代表的意见。他认为欧盟不能采用欧盟内部科学界的建议来证明其邻苯二甲酸酯禁令的合理性。 欧盟代表指出,邻苯二甲酸酯问题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欧盟在1998年已经收集了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玩具可能被3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并危害儿童健康的科学依据。这些科学依据表明最

技术性贸易壁垒-----瓶装水措施案

WTO-TBT案例-加拿大-韩国:瓶装水措施案 [1998-01-01] 案件简介: 自1992年起,韩国的瓶装水市场迅速扩大,1992年至1994年其国内瓶装水销量翻了3倍,1995年韩国成为世界第5大瓶装水市场。为了规范国内瓶装水市场,1995年,韩国公布了一项有关瓶装水的法令《瓶装水标准、规格和标签要求的公告》(No.1995-43)。该公告第3条规定,采用物理方法,诸如冷凝、过滤、充气、紫外线消毒等处理的瓶装水允许销售;而经任何化学方法处理的瓶装水禁止销售。第8条规定,瓶装水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6个月。 公告发布后,加拿大认为这两条规定违反了WTO有关原则,影响了加拿大瓶装水贸易。1995年11月8日,加拿大WTO常驻使团依据《关贸总协定》(GATT)第22条[3]、《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SPS协议)第11条[6]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第14条[8]的有关规定,要求就韩国有关瓶装水的法律法规与韩国政府进行磋商,并依《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备忘录》(DSU)第4条第4款[9],将该请求散发给WTO各成员。 加拿大认为韩国现行的有关瓶装水的法律法规,如《饮用水管理法》、《瓶装水标准、规格和标签要求的公告》以及有关法规,与SPS协议第2条[4]和第五条[5]、TBT协议第2条[7]以及GATT第3条[1]和第11条[2]相违背,韩国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影响了加拿大在上述协议下所享有的直接和间接的利益。 美国和欧盟认为韩国有关瓶装水的法规也对他们的贸易产生了同样影响,并依据DSU 第四条第11款[10],分别于11月23日和11月30日提出加入磋商的要求。 协议情况: 此后,双方就瓶装水问题进行磋商,并于1996年4月1日达成谅解。磋商结果包括两点: (1)化学方法处理瓶装水问题: 于1997年1月1日但不迟于1997年4月1日允许经臭氧处理的瓶装水进口、销售和分销。为此,韩国政府将: 1.向1996年6月召开的国民大会例会提交《饮用水管理法》的修正案; 2.承诺在上述议案通过后,立刻执行任何修改后的法规; 3.在建立有关臭氧处理法规方面不会对贸易产生不必要的障碍; 4.尽早向加拿大提供修正案草案及其实施条例副本; (2)瓶装水储存期: 韩国政府承诺将尽最大可能确保延长保质期批准程序的透明度。在正常情况下,从接到申请书及按照韩国有关法规要求的技术材料之日起,这一程序将持续一个月。韩国政府承诺,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分析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我国) 背景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取得可喜成绩。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达25616.3亿美元,德国以1.47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蝉联第一,我国以1.43万亿美元位居第二,美国以1.30万亿美元列第三。而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却稍微下降,为22072.7亿美元。这就使得我们在谈论我国对外贸易取得的成绩时,也不得不关注另外一个事实,以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为核心的新型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导致传统的贸易壁垒大大削减,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10%左右,发达国家平均关税水平降到3%左右,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也被大大削减。对此,我国的一些主要贸易国为保护国内市场,纷纷采取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国内经济低迷和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在很多国家不同程度地抬头。从中国出口产品所受到的遭遇,以及主要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贸易纠纷中都不难看出,出口高速增长的中国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针对的主要对象,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新贸易壁垒正逐步取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障碍,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和企业营运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原因一是国际规则给此类壁垒留下了法律空间,如各种环保公约、TBT、SPS等等,二是我国的技术标准低,标准意识差。 因此,分析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中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形式和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屡遭国外设置贸易壁垒的原因,我国应采取相应策略,突破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限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我国面对新贸易壁垒所采取的对策新贸易壁垒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想通过多贸易制度的约束,以各种严格的贸易标准,即技术标准、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劳工标准、动物福

浅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福建茶叶出口的影响

浅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福建茶叶出口的影响

浅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福建茶叶出口的影响 摘要:本文通过阐述福建茶叶出口所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现状以及详细介绍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福建茶叶出口所产生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对福建省如何应对茶叶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策做出了建议。 关键词:茶叶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 茶叶是福建省重要的传统出口农产品之一,远销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出口创汇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主要出口茶类有乌龙茶、花茶,其次是绿茶、红茶和白茶,还有少量保健茶。2006年福建茶叶产量为19.67万吨局全国第一,出口量1.74万吨居全国第四。但近年来,产业的出口量呈逐步夸大趋势,但出口额在全省总的出口规模中比重连年下降,茶价下跌,使得我省茶叶出口的贸易条件恶化10多个百分点。2010年出口茶叶2432批、1.41万吨、6977.3万美元,分别比增6.62%、-0.37%和16.25%。我省茶叶出口呈现量减价增态势。我省出口茶叶量减价原因与当今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很大的关系。 一、福建茶叶出口所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现状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如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如标签要求、产品检疫、检验制度、绿色技术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障碍。 茶叶贸易技术壁垒强调茶叶产品符合进口方持有的技术标准,包括茶叶生长环境标准、茶叶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的农药可用规定、茶叶采摘标准、茶叶加工参数标准、茶叶初加工和精加工环境标准、茶叶产品包装材料标准、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标准以及茶叶运输过程的监控等标准。在茶叶产品方面,农残是最高的技术性壁垒。 欧盟2007/27/EC指令及日本肯定列表对茶叶农残限量要求分别有234项、183项;2008年9月正式实施的欧盟EC149/2008指令,茶叶共涉及221项农残限量要求有关茶叶中的新MRL农残技术标准共计设定了886项限量标准;波兰对茶叶中昆虫遗骸严加检测等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制约我省出口茶叶发展的瓶颈。依据这些标准,使得我省的对外出口的茶叶数量明显减少。但是我国茶叶标准项目严重偏少、指标不一致,与国际国外标准存在差距。茶叶生产大多仍然是小作坊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管理与技术水平落后,综合竞争力差,卫生质量缺乏有效的标准进行规范。茶叶出口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开拓市场能力弱,中国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及竞争力还远不如印度、肯尼亚、斯里兰卡等产茶国。 二、技术贸易壁垒对福建茶叶出口产生的影响 技术贸易壁垒的兴起对福建茶叶的出口贸易无疑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它对福建茶叶的出口商品又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促进了符合技术贸易壁垒要求的产品的出口,提高福建茶叶质量,促进茶叶相关标准体系的健全。 1、增加生产成本 企业为了达到进口国的农残技术标准和措施,提高出口茶叶技术水平、卫生水平,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学、卫生学等学科的原理全面运用到茶叶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必然会引起出口茶叶成本的增加。(1)茶叶的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现状及应对措施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现状及应对 措施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康健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近年贸易保护主义助长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滥用,并使得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渐发展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在影响国际贸易的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约占10%-30%。 为了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1970年,关贸总协定成立了一个政策工作组,专门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与质量认证程序方面的问题并负责起草一个防止TBT的协议草案。1974年4月,达成了第一个《贸易技术壁垒协议》。1979年正式通过了《TBT协议》,1980年生效。1994年3月15日修订成了第二版《TBT协议》的正式文本。同时,还签署了《卫生措施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以上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现状 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经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的贸易壁垒形式。 1、使用越来越经常,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要形式 WTO《TBT协议》和《SPS协议》的基本原则规定,各成员方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评审程序的时候,必须提前一个合适的时期向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通报,并允许其他成员进行评议。近年来,TBT和SPS的通报数量呈现出较快的上升趋势,特别是SPS,更呈现出安定快速的逐年增长之势。 2000年WTO成员方的TBT和SPS的通报总量是877件,到了2005年已经上升到1701件。

WTO保障措施制度解析.

WTO保障措施制度解析 小耘律师事务所张毅 一、WTO保障措施制度概况 世界贸易组织(WTO)致力于通过多边谈判使各成员方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这使得各国难以再通过这种方式保护其国内产业,取而代之的是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符合WTO规定的手段。其中,实施保障措施的案件虽然数量相对较少,但却有着独特的调整范围,被视为保护本国幼稚工业,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安全阀”(safety valve),成为世界贸易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是指当某项产品进口急剧增长并造成进口方国内相关产业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方政府可对该进口产品实施的限制措施。可见,与反倾销、反补贴制度不同,保障措施针对的是正常贸易行为,而不是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行为。它所保护的,是那些因为技术水平较低、成本过高、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在正常的贸易条件下缺乏竞争力的产业,为它们赢得进行调整的机会。保障措施的适用,不需要证明存在倾销、补贴等违背WTO公平贸易规则的行为,在这一方面,其实施的条件要宽松一些,但是其在损害标准等方面的适用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它的实施要求无歧视性,而且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给利益受损方以“实质相等”的补偿,否则将面临报复。可见,在实践中保障措施的实施应当是非常慎重的,政策性更强。 WTO现行的保障措施制度主要包括《GATT1994》第19条和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保障措施协议》,两者共同构成了WTO保障措施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外在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做出的有关保障措施争端的裁决往往也具有“准法律效力”,即如果一当事方引用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以支持其诉请,除非对方或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能够证明该当事方的引用不当,否则,该当事方的诉请即应获支持;也就是说,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对WTO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往往具有“判例效果”。 由于关贸总协定(GATT)缔约国履行降低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壁垒的义务会加剧产业部门的竞争尤其是某些工业和农业部门,即使关税减让分阶段实施,短期内仍难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为此,《GATT1947》第19条规定,当一成员方发现由于关税减让等原因,导致某一产品进口激增,以致对

服务贸易及其壁垒的特点

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和标志特点 2008-07-18 文章来源:经济学作者:张南 视力保护色:【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当今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地位正日益上升。80年代中期,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约占货物出口的1/5,而到90年代初,服务贸易额已占货物贸易额的1/4。 1993年12月结束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又正式将服务贸易纳入了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从而标志着全球贸易结构的深刻变化和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全面推进。 然而,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毕竟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由于服务产品的非实体性,服务贸易的发生往往是“无形的”,它不象货物贸易那样可以确切地“看到”货物跨越边境的过程,并且可由海关记录下来。许多时候,人们都难以了解是否有服务贸易在发生,特别是当服务与货物的贸易同属一份合同时,服务的价值就往往被视为货物成本的一部分而不再单列。其次,由于服务产品的非贮存性、非转移性,服务贸易的发生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服务的提供者须存在于“进口国”内;或服务的购买者须转移到“出口国”中;或供需双方各自居于本国内,但须借助于先进的电讯传输技术,使服务得以直接到达购买者所处的地方。 服务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当今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的基本方式,即(1)人员流动,指自然人到别国境内提供服务,如建筑承包、劳务输出等;(2)实体存在,指通过在别国境内建立商业提供服务,如开办百货商店、律师事务所等;(3)消费者移动,指在本国境内向外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最典型的如旅游业;(4)过境贸易,指服务提供者从其本国境内向在另一国境内的消费者直接提供服务,如电讯服务,以及借助于电讯手段实现的跨国的咨询、信息、金融、设计等。以这四种方式从事的经营活动即为“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所定义的服务贸易。如果说货物贸易主要是凝结的劳动跨越国境流动,那么,服务贸易则基本上是以劳动的提供者(或购买者)跨越国境实现的;与此相适应,服务贸易的政策壁垒必将与货物贸易的有所不同。 服务贸易政策的一般特征 首先,由于服务贸易多要涉及人员过境,并在一国境内发生,因此,服务贸易的政策也以国内政策为主,有较多关于“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的资格与活动的限制规定。其中包括有关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移民政策以及国家电讯服务方面的管理法规等。这类政策本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贸易政策,并且有些内容涉及国家的主权与安全。因此,尽管服务贸易已被纳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制框架,但要在这些敏感的国内政策问题上取得突破仍困难重重。实践中许多服务贸易的壁垒都是以维护国家主权与

最新浅论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1论文

浅论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1)论文 论文摘要:近年来,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明显减少,高技术标准的措施被更多地用来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目前,国际贸易中盛行的“技术壁垒”,正是一些发达国家以保护动植物和人类健康安全为理由,而施行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工具。论文关键词:技术壁垒;影响;对策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各国设置国际贸易障碍和壁垒,阻碍了世界贸易的发展。经济界为了避免全球贸易战的发生,共同签订了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为各国开展贸易活动规定了在技术规则方面必须遵守的准则。一、技术壁垒 1.技术壁垒的定义。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措施。 2.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TBT的实施手段和形式主要有: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法规;制定苛刻的安全、环保标准;采取过于苛刻的卫生标准。二、技术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我国出口受限。目前,我国出口市场主要是美国、日本、欧盟及东盟、韩国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出口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80%左右,这些国家为保护本国市场,肆意推进技术壁垒,提高产品的技术标准,限制我国的产品出口。 2.出口产品成本增加。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在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及检验制度等的制订水平和内容方面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同一种产品为适应不同的市场,需要经过重复的认证及检验,而高额的检验费用也势必会大大提高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的增多,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3.我国产品的国际

专业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及案例汇总

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录: 一、定义 二、壁垒形式 三、原因 四、我国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现状 五、对策 附录:案例

一、定义 1、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出口产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2、它是目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人为设置贸易壁垒,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有效手段。 3、WTO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文件有两个,分别是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 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 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壁垒形式 1、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利用技术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具有非对等性和隐蔽性。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强制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使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出口厂商望尘莫及。而且这些技术标 准、技术法规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 特殊规定,使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要么无从知晓、无 所适从,要么为了迎合其标准付出较高的成本,削 弱产品的竞争力。 2、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 在贸易自由化渐成潮流的形势下,质量认证和 合格评定对于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和进口市场的

保护作用愈益突出。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质量认定标准是ISO9000系列标准。此外,美、日、欧盟等还有各自的技术标准体系。 3、严格的包装、标签规则 为防止包装及其废弃物可能对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构成威胁,许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来看,包装制度确有积极作用,但它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且技术要求各国不一、变化无常,往往迫使外国出口商不断变换包装,失去不少贸易机会。 三、我国产品遭遇技术性壁垒的原因 (一)外因 1、维护该国的利益是一切国际关系的根本目的。虽然为了推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承诺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在保持现状下逐步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但现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维护该国的贸易利益,在逐步取消明显有违WTO精神的一些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的同时又不断推出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名目繁多,要求越来越苛刻。在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只是由于在技术水平上,发展中国家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大。 2、《WTO协定》中的许多例外条文和漏洞,也为技术性壁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规定:“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认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又如《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缔约方有权采纳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而且只要缔约方确认其的措施有科学依据和保护水平是适当的就“可以实施或维持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措施”。这意味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立具有很大的合法性。 3、各国和国际性环保组织的地位在不断地提高,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所以各国政府在实行有关政策时,不得不考虑他们的声音,在有关方面做

浅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浅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摘要: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这加剧了各国之间经济贸易的竞争。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以阻止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进行贸易保护。本文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基本特点,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企业产生的影响。最后,对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如何应对TBT 障碍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企业国际贸易绿色管理 统计显示,从1995年到2007年,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通报的贸易措施达到23879件。其中技术性措施16974件,占总数的71%。中国企业在这样的国际贸易环境中步履维艰。针对日趋严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如何积极主动地应对这种新的挑战,应该成为我们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通过苛刻的卫生、安全和技术标准以及严格的检验程序等措施控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它主要有3个特征:广泛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有关成员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依然存在 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各国总是希望通过各种手段限制货物的进口。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后,欧盟农产品开始从短缺向过剩转变,为了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欧盟开始对某些农产品实行配额控制,对撤出市场的产品予以补偿。1992年欧盟又实行了新的共同农业政策,但保护的主旋律并未改变。 (二)客观原因:WTO贸易条款上的问题 WTO贸易规则原则上禁止配额、许可证和高关税等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但WTO并不禁止个别成员国为了实现自己的正当目标而制定技术法规。WTO/TBT2.2条款明确阐述了正当目标: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正因如此,有关成员为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必然会更加关注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我国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一)标准体系落后是遭遇TBT的根源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一)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1、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含义和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非关税壁垒中发展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及健康、阻止欺诈、保护环境、保证质量为目的,或以贸易保护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自由贸易的障碍。 技术性壁垒标准既包括决定一种商品特性的规格,如质地、纯度、营养价值、尺寸、用途等,也包括设计和说明、证书、标记、商标及检验程序等。 这些标准不仅日益复杂,而且经常变化,手续繁杂,标准也不透明,使外国商品难以适应。这些规则的制订有其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等完全合法的理由,其本身可能不是有意设置贸易壁垒,但这些规则往往可以产生贸易壁垒的作用,形成非关税壁垒。有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工业的利益,对进口品规定特殊的严格要求,实行双重标准。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措施 1、技术标准即工业产品的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s)日益复杂。

由于各国工业化程度、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各国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差异,有些国家的厂商则有意识的、有针对性地制定某些技术标准并通过法律的形式过定下来形成技术法规,把这些标准作为进口入门的通行证,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使得出口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而形成贸易障碍。 例如日本消费品安全法引用的强制实施的金属棒jis标准,就长期把美国的铝制垒球球棒挡在了日本的国门之外。诸如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900,欧盟的eu9002成为欧美国家的工业品的进口通行证。 2、卫生检疫措施(healthandsanitaryregulation)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是指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的措施。 包括保护人类和动物的生命免受食品和饮料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及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保护植物的生命免受外来病虫传入的危害。但由于各国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维护人生健康、安全及生活环境,特别是收入水平的差异,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往往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近乎苛刻的要求。 3、商品包装和标签(packagingandlabelingregulation)规定等标记、商品和包装要求也能成为贸易壁垒,如对包装物料要求,填充物不能用稻草,废棉絮等。美国对木质包装要求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剂处理,这就大大增加了进口成本。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类别 相关规定 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将技术性贸易壁垒分为技术法规、

贸易壁垒 案例分析

技术性贸易壁垒——蜂蜜贸易 案例: 蜂业是我国的传统特色产业,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于一体,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世界最大的蜂产品生产和出口国之一,2004年蜂蜜产量达到30万t以上,出口量超过8万t,同年的世界蜂蜜贸易量是35万t左右,我国占世界蜂产品贸易量的20%以上。我国在蜂蜜生产方面虽然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但出口不畅,原因之一是在世界贸易趋向全球化的今天,各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大行其道。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对进口商品制定严格甚至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安全标准、检验包装、标签等规定,达到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因其特有的灵活多变性、隐蔽性和技术性,对出口方尤为不利。我国的蜂蜜产品在出口过程中屡屡因化学残留超标而受阻,严重损害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利益。 欧盟是我国蜂蜜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但出口量很不稳定。早在20世纪90年代,对中国产蜂蜜的大量进口,引起了欧盟各国相关产业的高度重视。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欧盟宣布.从1999年1月1日起,对蜂蜜产品实施卫生监控计划,要求出口蜂蜜到欧盟各成员国的第三国,都必须在此之前提交对蜂蜜中残留物质进行监控的保证计划,否则欧盟将禁止该国蜂蜜进口。德国从2000年起对蜂蜜的药物残留实行更加严格的限制,将链霉素残留量标准由原来的0.2mg/kg降低到o.02mg/kg,检验门槛提高了9倍n该标准现已成为欧盟各成员国的控制标准。2002年初,欧盟调查组做出对华残留监控体系的考察报告.认为中国的监控体系薄弱,1月25日即做出暂停进口包括蜂蜜在内的中国动物源产品的决议。我国政府强烈抗议有关国家对中国商品采取不公正贸易行为,后来经过协商,欧盟提出,

浅析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浅析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我国出口贸易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原因和应对策略 郭晓清 (西安翻译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710105)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各国政府对环保、安全、卫生要求日趋严格,促进了TBT的发展。而TBT的影响和作用已经超出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成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首要因素。所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贸易壁垒,这是由于多种国内外原因造成的,如他国的保护意识、贸易地理方向、技术水平落后、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对滞后、《TBT协议》的内容不够完善等,针对这些原因,我国应建立政府主导下的由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及出口企业共同组成的分层次的应对体系,共同应对TBT,保障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贸易应对策略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含义及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一)貌似合理性 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二)灵活多样性 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三)伪装隐蔽性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四)针对性 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五)坚固有效性 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六)广泛性 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七)复杂性 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八)利弊双重性 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二、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一)特点 1.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2.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3.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4.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二)现状 1. 涉及金额大、影响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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