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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裁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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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裁判培训教程

第一讲乒乓球竞赛规则

一、球台

1 .球台规格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 2 . 74 米,宽 1 . 525 米,离地面高 76 厘米。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 l )规则解释

①所谓“比赛台面”,是指球台台面的长 2 . 74 米乘以球台台面的宽 1.525 米的表面面积。其厚度为零。

②所谓“侧面”,是指球台边缘与球台侧面相交处以下的部分。

( 2 )裁判方法

如何判断球擦边或球出界

“擦边球”是指球触及比赛台面和球台四个侧面的交界线上,而且球已经结束了比赛状态。

“球出界”是指球触及比赛台面的侧面。

2 .比赛台面

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 30 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约为 23 厘米。

( l )规则解释

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其中包括木质材料、合成材料等。比赛台面是否符合正式比赛的要求,必须看它是否满足:

①比赛球台应具有一致的弹性。

②使球弹起一定高度的弹性。

③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且无光泽。

3 . “半区”与“中线”的规定

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 3 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1)规则解释

所谓“半区”的划分,是为双打比赛而设定的。“右半区”在双打比赛中,就是发球与接发球区。

(2)裁判方法

在双打比赛过程中,发球员将球发出时,球从本方台区的右半区(中线上)弹起,落到对方台区右半区(中线上),均视为合法发球。

二球拍

1 .球板

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底板厚度至少有 85 %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 7 . 5 %或 0 . 35 毫米。

(1)规则解释

①所谓球拍大小不限,是指球拍的大小在规则中没有限定,即可大可小。

②所谓形状不限。是指球拍的外观可以是任何一种形状。规则不限制任何一种形状的球拍在正式比赛中的使用。

③所谓重量不限,是指球拍的轻重在规则中没有限定,可重可轻。

(2)裁判方法

①一块平整、坚硬的方形木质球拍,可否用于正式比赛。

这块球拍满足了规则中关于球板的两项规定:

即球拍符合了“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和符合“底

板厚度至少应有 85 %的天然材料”两个方面的要求,故可以使用。

②一块球板,其木质部分为90%的天然木料,其中层的粘合层的厚度为 0.30 毫米,粘合层的厚度比例为 10 % ,此球板是否符合规则关于底板的要求。

可分两步分析:

第一步:要正确理解规则中关于球拍的厚度中至少有 85 %是天然木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或0.35 毫米。

第二步:确定这块球拍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a.其木质材料达到 85 %以上的规定,符合要求。

B.其一层粘合层的厚度为 0 . 30 毫米。

C.一层粘合层的比例,为 10 %。不符每层粘合层不超过7 . 5 %的规定。

故此拍不符合比赛规则要求,不能用于正式比赛。

2 .胶皮、海绵

“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 2 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 4 毫米。”

(1)规则解释

①所谓普通颗粒胶,就是我们俗称的胶皮,它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 50 颗的平均密度分布在拍面的整个表面。

②普通颗粒胶分为:正胶、反胶、长胶、生胶和防弧圈球胶。

③所谓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 毫米,是指在正式比赛中,如果使用没有海绵的胶皮拍,必须是正贴的胶皮。球板上直接反贴上胶皮在规则上是不允许的。

粘合剂是指贴粘球拍时所使用的胶水。在确定胶皮板的胶皮是否符合规则不超过2毫米的要求时,必须考虑粘合剂的厚度。不超过2 毫米的规定包括了胶皮厚度长粘合剂使用后的厚度。

④所谓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这里要注意的是,反贴胶皮必须和海绵一同使用,而正贴胶皮即可单独使用,亦可和海绵一同使用。

在厚度的规定上,对颗粒胶(胶皮)的厚度有规定,即与粘合剂一起不超过 2 毫米。但对海绵的厚度则没有规定。

(2)裁判方法

案例1:A 球拍为正贴海绵胶,海绵胶与粘合剂的总厚度为 3 . 5 毫米,颗粒胶的厚度为 2 . 1 毫米。 A 球拍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A 球拍不符合规则的要求。尽管它满足了正贴海绵胶和粘合剂的总厚度不超过 4 毫米的要求,但正贴颗粒胶却违反了关于颗粒胶连同粘合剂不超过 2 毫米的规定。

案例2 : B 球拍为反贴海绵胶,海绵胶与粘合剂的总厚度为 4 毫米,其中海绵的厚度为 2 . 1 毫米, B 球拍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B 球拍符合规则的要求。因为规则只对颗粒胶连同粘合剂的厚度有规定,但对海绵的厚度没有规定。

B 球拍满足了海绵胶连同粘合剂不起超过4毫米和颗粒胶连同粘合剂不超过2毫米的要求。

案例3:C 球拍是正贴海绵胶,由于某种原因,其有3个颗粒已经脱落。C球拍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C球拍不符合规则要求。规则关于胶皮颗粒的要求有两个要点:

①球拍表面覆盖物颗粒胶的颗粒应均匀分布;

②每平方厘米不少于 10 颗,不多于 50 颗。

C 球拍不符合规则中球拍表面覆盖物颗粒胶的颗粒应均匀分布的要求。

3 .球拍覆盖物

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

以覆盖,也可用其任何材料覆盖。

球拍击球拍面的覆盖物应是国际乒联现行许可的品牌和型号,并在其边缘必须附有清晰可见的商标型号及国际认可(ITTF)的标记。

规则解释

所谓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是指覆盖物不得小于底板;所谓不得超过其边缘,是指覆盖物不得大于底板。当然覆盖物覆盖整个拍面,应除去执握球拍部分和球拍柄部分。

4 .球拍的整体性的规定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表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任何覆盖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规则解释

所谓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包括两个要点:一是厚度的均匀性,二是整体性。球拍在正式比赛中使用,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点。如果底板、底板中的夹层及用来击球的覆盖物受到损坏而进行修补。其厚度的均匀性和整体性有较大改变时则不能在正式比赛中使用。

当然,规则还有一个补充解释的条款,即“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性能,均可允许使用。”

5 .球拍颇色的规定

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只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规则解释

如果球拍两面都有覆盖物,则一面为鲜红色,一面为黑色。

如果球拍一面有覆盖物,一面没有覆盖物,球拍的两面也应为一面是鲜红色,一面为黑色。

覆盖物在此是指普通颗粒胶(胶皮),而不包括海绵。所以胶皮的颜色只有红黑两种;而海绵的颜色则有蓝、黄、白、灰等多种。

国际乒联关于球拍覆盖物批准表第 21 号的文件中一 ) ,关于胶皮与海绵有一个说明:“暗色海绵(黑、蓝、棕、绿、紫、红)上不能粘贴透明的红色胶皮(大多数红色胶皮都是透明的)。用鲜红色胶皮而在透明胶皮下面用暗色海绵,则胶皮为非法。”

6.球拍粘贴的规定

用来粘贴球拍覆盖物的粘合剂不得含有禁用溶剂。

规则解释

①粘贴球拍的溶剂,只能使用由国际乒联批准使用的无毒性胶水。

②在世界性比赛及奥运会和主要巡回赛中,如果发现使用违禁胶水,将被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并将情况报告其所属协会。

三、关于球的规则

1.球的大小重量规定

球应为圆球体,直径 40 毫米,球重 2 . 7 克。

2.球的质料规定

球应用赛璐路或类似的塑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四、关于乒乓球竞赛的基本概念的说明

1.“回合”的定义

“回合”,是指乒乓球比赛过程中,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规则解释

当球从发球员不执拍手中被抛起到静止状态的最后一刻起,比赛的每一方将球合法还击到对方台面,直到有一方失一分或双方均不失分而重新发球为止。这一段时内,称之为“回合”。

2.“执拍”手与“非执拍手”的定义

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非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3.“击球”的定义

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触球。

规则解释

规则规定,击球时可以用球拍和持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击球。如果出现用执拍手手指或手背击出的球,均被认为是合法击球。

4.“阻挡”的定义

阻挡:对方击球后,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在没有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端线之前,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

( l )规则解释

所谓端线,是指包括球台端线以及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所谓穿带的任何物品,是指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如运动员的衣服、球拍、发带、眼镜等等。

( 2 )裁判方法

在裁判“阻挡”时,可以把握两个要点:①是球通过台面时,以台面为标准,在台面上空球触及了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属于“阻挡”。②当球不经过台面上空时,以比赛台面端线及其两端的延长线为标准,在端线之前球触及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属于“阻挡”。

5.“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的定义

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视做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 l )规则解释

当合法击球时,球从球网装置上方越过(包括触及球网) , 球从球网的侧面绕过,从网柱和夹钳的底下穿过,这三种情况都被视为合法的击球。

( 2 )裁判方法

案例:运动员A在还击球时,将球从球网装置的外侧绕过,落到对方的台面,此球是

否应视为运动员 A 还击球失分。

根据规则规定,球从网柱外侧绕过而落人对方台面,应视为“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运动员 A 的击球是合法的。

五、关于合法发球的规则

1.抛球手的规定

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 l )规则解释

所谓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是指球不得由执拍手抛起,如用执拍手挑球。

所谓手掌张开和伸平,是要求发球员不能以任何方式握住球,以避免通过手指的作用,使球在抛起时产生旋转。

所谓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端线之后、比赛台面之上,这是要求发球员在抛球前,抛球的不执拍手所处的空间位置和瞬间的静止状态。

( 2 )裁判方法

案例1:发球员将球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指上进行发球,是否可以。

球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指上进行发球,不符合规则中的“球应放在不执拍的手掌上”的要求,故是不合法的发球。

案例2:用执拍手抛球来实施发球,是否可以。

这一案例同样不符合规则“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的要求,故不可以。

案例3:用手掌使球来回滚动并突然抛起发球,可不可以。

规则规定“球应是静止的”,即在发球前一刻,球不能在手掌中产生移动。

案例4:发球时,不执拍手的手臂及手腕部分超过了端线,但球体则在端线后,这种情况符合不符合规则要求。

规则中只对球体做了端线以后、比赛台面之上的规定,而没有对不执拍手及手臂不能

超过端线进行规定。所以,在发球时,不执拍手的手腕部分伸过端线,只要球体保持在端线以后,就不视为不合法发球。

案例5:发球时,发球员的不执拍手的手掌低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这种发球是否是合法发球。

规则要求球体应高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在判别发球是否合法时,主要看球体是否符合规则的这一要求。如果球体低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则为不合法,如果球体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则为合法发球。

2.抛球的规定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

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 l )规则解释

所谓的“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是指发球时,球必须是向上方,并使裁判员认为其抛球确实是几乎垂直向上抛起,而不是向后上方抛起。

所谓“向上抛起”,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这个 16 厘米是指从不执拍手手掌起至球上升至 16 厘米处。这个距离应是垂直距离。

( 2 )裁判方法

案例:发球时,不执拍手将球向后上方抛起,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规则规定,不执拍手的手掌应将球几乎垂直向上抛起。这个几乎垂直的本意是指由于人的动作不是机械动作,完全垂直抛起是不可能的。故规定几乎垂直向上抛起。从发球者主观角度看,他必须努力使球垂直向上抛起,而不能试图通过向后上方抛起,以谋求借力发球的目的。

3.击球的规定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

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

规则解释

所谓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方可击球,就是说球在上升期内是不允许进行击球。此时击球为不合法发球。

被击出的球必须是两次触及比赛台面,一次在本方台区,在球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后第二次降在对方台区。而不能直接将球击到对方台区。

4.发球击球时球与球拍的规定

从抛球前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位。

( l )规则解释

规则对发球抛球到击球时,球的空间位置有三个明确规定。

①球的整体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②球的整体应在球台端线或及其延长线之后。

③球的整体应在发球员身体(手臂、头和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端之前。

规则对发球抛球到击球时,球拍的空间位置的规定是球拍在这一个时间段内,球拍位置必须保持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 2 )裁判方法

案例1:发球时,不执拍手在抛球时,手向下沉时使球低于比赛台面,此发球是否为合法发球

不是。规则规定发球时抛球到击球时,球体不能低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当然类似的犯规现象还有发球时,球体处在球台端线内。

案例2:发球击球时,击球点低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或超过身体离端线的最远端是否是合法发球

不是。规则规定发球击球时,球体不能低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也不能超过身体离端线的最远部分。

5.发球动作的规定

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规则解释

所谓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是指发球员在发球过程中,包括球在不执拍手的手掌静止起至发球击球动作完成止,整个发球过程必须符合关于发球规定的11个要素。即:

①球是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并且手掌是伸平的。

②球是静止的。

③球的整体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④球几乎是垂直地向上抛起。

⑤球不得有旋转。

⑥球离开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

⑦球下降到击球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⑧球在下降时,方可击球。

⑨发出的球,必须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

⑩在发球过程中,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⑩击球时,球应在端线之后,身体(除手臂、头或腿之外)离端线最远端之前。

6.发球合法性的补充规定

国际乒联在2001 年 5 月,在第 46 届大阪世乒赛对发球做出新的规定:发球员在发球时,球拍在触及球的一瞬间,球拍与球网之间不能有任何阻挡物,包括手、衣服等。并能让对方能看清楚发球员发球的动作的瞬间。

新的发球规定,限制了用身体或手臂在发球的瞬间进行对球的遮挡。国际乒联主席沙拉拉认为,目前世界一流选手中,萨姆索诺夫的发球有90%是符合新规定的。孔令辉有80%的发球是符合新规定的。事实上,也是通过实例来使发球新规定变得具体化。

新规则的解释

①关于球拍与球网之间不能有任何阻挡物,是指球拍在击球时,球拍与击球时的动作状态,应该是开放的,这是能让接发球员看清楚发球员发球动作瞬间的必要前提。

所谓看清楚,就是指在没有手臂、衣服的遮挡干扰下发球时的击球动作。

②原规则中,发球时,只强调发球员的合法发球过程要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楚,而与接发球员看清楚与否无关。这些规定给裁判员对发球合法性的判断上,带来了一些不便。如发球员侧身发球时,球从不执拍手臂下穿过,使接发球员几乎看不清楚发球瞬间的动作过程。裁判员或副裁判员也不易判断自己是否看清与否。新规则中在发球瞬间,球拍与球网之内不能有任何阻挡物的规定,使裁判员在关于发球合法性判断的操作上,变得简单、准确和可行。

7.不合法发球及判失分规定

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以判失分。

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合法性再次受到怀疑时,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均判接发球方得 1 分。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 1 分,而无需警告。

规则解释

所谓警告,是指对发球员发球的合法性有怀疑时,对球员发出的一种警示或告诫,希望他注意其发球的合法性。如果在同场比赛中再次出现怀疑发球的合法性时,即可判发球

员失 1 分。也就是说在执裁过程中,对发球合法性的怀疑,初次是警告而不判失 1 分,第二次及以后,则直接判发球员失 1 分。

所谓无需警告,是指发球员明显违犯发球合法性时,即刻判发球方失 1 分。

六、关于合法还击的规则

合法还击的规定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 l )规则解释

合法还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①击球概念。

在规则中,击球是指运动员用执拍手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触球。击球规定了合法击球所必需的条件。

②合法还击。

合法还击,首先必须满足击球的规则规定,并对对方发过来或击过来的球进行的还击,并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或触及网、网柱以后再触及对方的比赛台面。合法还击规定了击球后球是否处于比赛状态的 2 个条件,即,直接越过球网触及对方比赛台面和经过或触及球网装置后触及对方比赛台面。

( 2 )裁判方法

案例1:A 发出的球在网上弹了一次,然后落在伸人比赛台面的球网支架上,再弹起时 B 方运动员将球还击到 A 方比赛台面上。 B 的还击符合规则的要求否要明确球网装置的概念,球网装置包括网、网柱、网架三个部分,在球处于比赛状态中,球触及到网、网柱和网架的任何部分,均被规则视为球触及球网装置,即我们俗称的“擦网”。

明确了“擦网”的规定,便可判断 B 运动员的还击是不合法的。因为此时的球还没

有触及 B 方的比赛台面,仍处于“擦网”状态。 B 运动员的击球应判为“阻挡”。

案例2:比赛中运动员 A 搓近网球,运动员 B 因离台较远,故将手中的球拍扔向前去救球,并将球碰过球网,落到 A 方台面上。 B 运动员是否是合法还击击球的规定在规则中有确切的含义,即是指运动员在击球时,必须用执拍手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的部位触及球。这就是说当球拍在运动员手中时,它是合法的击球工具,而一旦球拍脱离开了执拍手,球拍便成为了运动员所“带”的物品了。虽然此球运动员 B 用扔出的球拍将球击了过去。由于运动员 B 没有用合法的击球工具击球,故此球应判运动员 B 没能合法还击而失分。

案例3:运动员 A 前扑正手救球摔倒,球拍的拍柄摔丢,运动员 A 捡起无柄的球拍进行下一次还击,并将球击到对方台面。运动员 A 用无柄球拍是否符合合法还击球这涉及是否是合法还击问题只有一个焦点,即用失去球拍柄的球拍是不是合法的击球工具。规则规定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虽然比赛中 A 的球拍摔掉了拍柄,但依然符合规则中对球拍合法性的要求,故此还击是合法还击。

案例4:运动员 A 搓了一个很转的下旋球,球越过球网装置触及对方台面后即刻向回越过球网装置又触及到 A 方的台面。此球如何判定

规则规定,在发球或还击后,运动员必须击球,由于对方没有进行击球,故判对方失1分。

七、关于比赛次序的规则

1 .单打比赛次序的规定

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 l )规则解释

在单打比赛的一个回合中,双方运动员在合法发球、合法还击过程中,只能交替每击只能是一次击球,如果击球两次,则破坏了交替合法还击次序。

( 2 )裁判方法

案例:运动员 A 在还击球时,球碰到其执拍手手指后向上弹起,运动员 A 随即又用拍面将球击回对方台面,这种情况应如何判

运动员 A 的两次击球,破坏了交替合法还击的次序,虽然在比赛次序的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交替合法还击就是指运动员在比赛的一个回合中,必须是一次性地进行合法还击。但可以参照规则中关于“一分”球判罚规定中“连击”的概念,进行判定。所以运动员 A 的击球,可以判为“连击”。

2。双打比赛次序的规定

在双打比赛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 l )规则解释

乒乓球双打比赛中,必须是每人轮流按顺序各击一次球。如果某一运动员在本方还击时,第二次击球即破坏了双方运动员按双打每人各击球一次的次序轮流合法还击的规定。

( 2 )裁判方法

案例:双打比赛中, A 方运动员 Al ,还击 B 方运动员 Bl 发来的球后,B2进行合法还击。当A2还击时,他的球拍在挥动中恰好碰了 A1的执拍手,致使球被 Al 手中的球拍将球碰击了过去。这种情况应如何判定

A2尽管施实了击球动作,但是由于还击球过程中,碰到Al 的执拍手,球事实上是由A1击过去的,A方运动员违反了交替轮流合法击球的规定,故应判 A方运动员失1分。

八、关于重发球的规则

1.发球擦网的规定

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后,此后成为合法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 l )规则解释

①规则中明确了两种关于由于“擦网”这一事实而导致的重发球。一种是发球/擦网

/球落对方台面,另一种是发球/擦网/阻挡。第一种情况是易于理解的而且常见。第二种情况,则会引起歧义,因为“阻挡”在规则中是判得失分的一条依据。由于在重发球规则中,规定了“阻挡”出现在“发球/擦网”之后,则阻挡便失去了判得失分的含义。

②规则中对“擦网”的次数没有规定。这就表明在发球过程中,尽管有多次发球擦网,结果还是继续发球,而不会有其它的判罚。

( 2 )裁判方法

案例:比赛中,发球员 A 将球发出后,球从本方台区弹起后“擦网”并飞向对方台区上,此时接发球员用不执拍手将球接住。此球如何判定

规则中已明确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球触及球网后球被接发球方阻挡,应判重发球。此种情况下接发球方的“阻挡”, 不判失分。

2.发球时机的规定

“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已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没有企图击球”,此种情况应重发球。

( l )规则解释

上述情况被判重发球的规则要求有两个必备条件,①是接发球员(方)未做好准备,②是接发球员(方)没有击球的动作。如果缺少一个条件,即不能判重发球。

( 2 )裁判方法

案例:当运动员A还未站好位时,发球员已将球发出,运动员B匆忙接球,并失误,此球如何判定

应判运动员 A 得分。因为接发球员已经做出了接发球动作,实施了击球的意图,故可认定接发球员是在正常接发球。

3.意外情况干扰的规定

“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应判重发球。

( l )规则解释

规则中所指的“无法控制的干扰”,指的是参赛队员无法控制的意外事故。它们不是由于运动员自身造成的,而是客观外界因素造成的。比如:外界的球进人本赛区内,突然停电或灯泡破裂,相邻赛区运动员撞倒本赛区的挡板等,都被视为无法控制的干扰。

( 2 )裁判方法

案例:运动员 A 将球发出,运动员 B 正在准备还击时,一个球从场外飞人比赛台面,运动员 B 击球下网。此球如何判定

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无法控制的干扰”现象。由于外界来球影响到运动员 B 的还击球,致使击球失误,这种情况应判重发球。

九、关于一分的规则

1.球出界的规定

对方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台区的端线,被认为是出界。

规则解释

规则中没有球出界这一术语,在乒乓球比赛实战中,人们一般用球出界这一术语来称谓规则的描述。

2.连击的规定

“连击”在规则中没有进行解释,因为“连击”本身具有自明性质。规则中有关于“击球”的规定。它强调了握在手中的球拍及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触及球,这个触及球指的是回合中的击球或还击球,只能是一次性的。所谓的“连击”,可以理解为在握在手中的球拍及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两次以上触及球。这种击球是不合法的。

3.“两跳”的说明

“两跳”术语没有出现在规则中,但“两跳”的现象可以归人合法还击的概念中去理解。即当球在本方比赛台区第一次弹起后,必须击球。如果第二次弹起后击球,则视为“两跳”,此次还击球为不合法还击。

4.击球拍面的规定

规则规定,用来进行合法击球的拍面必须是符合规则要求的,即球拍击球面必须有覆盖物,不能用球拍的木板拍面击球。

5.球台移动的规定

规则规定,在球处于比赛状态时,运动员或其穿与带的任河物品都不能使球台移动。对于球台移动的理解,①在球台的支撑腿没有发生移动,而球台发生移动时,应视为“球台移功”②球台的支撑腿发生移动时,便视为“球台移动”。

6.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的规定

在球处于比赛状态时,规则规定不执拍手不能触及比赛台面。

所谓不执拍手,是指球在比赛状态中不执拍的手。如果是用左右手轮流交替击球,那么不击球的手,就是不执拍手。不执拍手是指不执拍手的手腕以下部分,臂、肘和身体是可以触及台面,但不能使球台移动。

A .如果用不执拍手触及球台侧面,不构成“手触台面”行为。

B .如果运动员击球后,球拍落在本方台面上,当用手重新拾起球拍时,会出现:

①手先触及了台面后,再拿起球拍。

②手先拿到球拍后,再触及台面。

③手同时触及了台面和球拍。

④手拿起球拍后,没有触及台面。

情况分析:

①的情况属于“手触台面”是犯规行为。

②的情况是手拿起了球拍,此时手已成为执拍手,所以再触及台面是合法的。

③的情况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说,因为在乒乓球比赛中,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

④的情况符合规则要求。

7.触网的规定

运动员或穿带的任何物品不能触及球网装置。即运动员的身体任何部位以及衣服、眼镜、饰品等。“触网”发生应判失分。

8.双打击球次序的规定

双打击球次序错误判失分的情况有:

①在错发球和错接球发生后,而且裁判员没有及时发现错误,只能按这个错误的次序继续进行下去。这个击球次序被认为是“合法”的击球次序。从第 3 板开始,双方必须以这个错误的发球或接发球建立的次序击球,谁破坏了这个次序应判失分。

正确双打击球次序为 Al 发 B1 接, B1 发A2接,A2发B2接,B2发 Al 接。

②如果第一板球错发的一方未能合法发球,不能以纠正错发球为理由提出重发球,而应判失分。

③如果第二板球是错接发球而未能合法还击,同样不能以纠正错接发球为理由,提出重发球。而应判失分。

④运动员认为错发或错接时,欲自行纠正,在边举手边击球时,击球失误,应判其失分。

双打击球次序错误判重发球的情况有:

当裁判发现错发或错接情况后,应立即叫“停”,中断比赛回合,纠正错误的发球或接发球次序,此回合应判重发球。

十、关于发球、接发球和方位选择的规则

1.抽签的规定

规则规定,在赛前选择发球、接发球和这一方或那一方位的权力应由抽签来决定。抽签可采用掷币的方法进行。中签者即获得优先选择的权利。中签者不可以将优先选择权让给对方。

2.选择权的规定

( l )选择发球或接发球。有优先选择权的一方如选择发球或接发球时,对方即被决

定了是接发球或发球。此时,没有优先选择权的一方,则可对方位(是这一边还是那一边)进行选择,如选择了这一边,则中签(有优先选择权利的一方)即被决定在那一边。

( 2 )选择方位。有优先选择权的一方如果选择了这一边或那一边,对方则可以对发球或接发球权利进行选择。

3.双打比赛中发球和接发球人员的规定。

( l )在双打比赛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谁是第一发球员,再由接发球方确定谁是第一接发球员。

Al 是发球方确定的第一发球员 Bl 是接发球方确定的第一接发球员( 2 )在双打比赛第一局的发球、接发球次序确定后,在以后各局比赛中,先确定第一发球员,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一局中首先发球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

注:①实线①~②~③~④是第一局双打比赛的发球和接发球的次序:即为: Al 发 Bl 接, Bl 发 A2 接, A2 发 B2接。

②虚线①…~②…~③…~④是第二局双打比赛的发球和接发球的

次序:即 Bl 发 Al 接, Al 发 B2 接, B2 发 A2 接。

如果由B2为第一发球员时,则为B2发A2接,A2发Bl 接,B1发A1接。

( 3 )在双打比赛的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到 5 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如比分在 5 : O 或 5 : 4 等等时。接发球方交换接发球员,在第三局或第五局单数局中,通过将整局比赛划分为两个部分,使双方在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上保持公平。

①决胜局如是 A1先发球时:即比分为 5 : 0 时,交换方位,则由A2发 Bl 接。在比分为5 : l 、 5 : 2 时,交换方位,应由B2发,A2接发球。依次类推。

决胜局如果是A2为第一发球员时:在 5 : 0 时,交换方位,应由 Al 发B2接,当比分是5 : 1、5 : 2 时,交换方位,则是由B1发Al接。依次类推。

十一、关于轮换发球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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