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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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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事纠纷与纠纷解决机制

一.民事纠纷

(一)纠纷或冲突

纠纷是一种社会现象,表现形式各异。在进入纠纷解决视野之前,纠纷更是一个社会学研究中的概念。在社会学领域,纠纷与冲突等同,社会学家更多的是对冲突这一概念的研究。诸多冲突论研究学者对冲突进行了体系化研究,并各成一体,对冲突这一概念的界定也因认识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或者用一些词语进行描述,或者进行明确定义。

就明确定义而言,克林顿·F·芬克认为,冲突是“任何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统一体由至少一种对抗心理关系形成或者至少一种对抗性互动关系形成相连接起来的社会情况或社会过程。”而乔纳森·H·特纳则更愿意将冲突定义为“各派之间直接的和公开的旨在遏制各自对手并实现自己目的的互动。”社会学学者一般不将冲突的概念界定作为研究重点,而是致力于冲突产生的根源的研究。

从社会学家对冲突产生的根源的研究来看,大致有两种思路:一是以冲突的主体个性为切入点研究冲突的根源,即冲突的个性根源;二是以冲突产生的社会为目标研究冲突产生的社会根源,即冲突的社会根源。就冲突的个体根源探究来看,又可以分为“冲突生物本原分析”和“冲突社会本能分析”两个方向,冲突生物本原分析旨在通过对人体的机理和人性的研究来寻找冲突产生的本源,无论是生态学家康拉德·劳伦兹提出的人类天生具有攻击性的观点,还是生物学家威尔森·巴拉什提出的人体的荷尔蒙激素水平与侵犯性行为的程度相关的理论,以及弗洛伊德揭示的人所固有的两种驱动力即建设性的能量和破坏性、侵略性能量的理论,都是从人体本原寻找冲突产生的根源。相比较而言,冲突社会本能分析

则从个体不可改变的习惯或者经验从而产生冲动以至于引发冲突的思路来研究冲突产生的根源。就冲突的社会根源研究而言,则是着重从社会角度对冲突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马克思·韦伯将对冲突根源的认识建立在传统社会向工业科层制1社会转变的基础上,认为在工业科层社会中,最为稀缺的资源权力、财富与威望的分配与这些资源分配的变异和非连续性以及人们控制这些资源的程度是导发冲突的根源。此外,科赛对冲突产生根源也有类似的认识。科赛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来寻找冲突产生的根源。认为冲突的产生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短缺资源的分配、特权位置的获得以及被统治者利益剥夺的感受有关。详细来说,冲突产生包括两个条件:一是被统治者对“现实资源分配格局合法化认可的撤销”,即怀疑或否认现实资源分配的公正性;二是被统治者不再对资源分配不公正现象表示冷漠和忍耐,而产生某种反抗激情。

客观来说,冲突的产生与个体和社会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个体在社会之中生存,在社会之往,在的因素与外在的环境都可能成为冲突产生的根源。因此,对冲突的认识应该兼顾主体个性根源和社会制度与条件。详细来说,个人生物性的冲突倾向、个性冲突本能为冲突的产生提供了主体条件,这种倾向或者本能构成了感知并超越具体制度化价值的意识基础。如果主体对一切制度安排都表现出压抑性的冷漠,任何方式的权利、利益、威望的分配都不会导致冲突的产生。另一方面,个体生物冲突倾向、社会性冲突本能又并非无压抑、无条件地显露。具体的制度秩序以及制度化价值的公正、文明程度实际调节着个体冲突本性或本能的外化。总之,社会冲突感源于主题个性以及主体生存的社会环境。

(二)法律纠纷

1科层制(又称官僚制)是建立在马克斯·韦伯的组织社会学的基础上的,它体现了德国式的社会科学与美国式的工业主义的结合。按照通行的解释,官僚制指的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

从社会冲突到法律上的冲突,顾培东先生将之称为“作为法律事实的社会冲突”。作为法律事实的社会冲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违反生效法律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1.冲突主体一方或多方的权益欲求违反生效法律的某一具体规定;2.冲突主体怠于承担生效法律制度所设定的某种社会义务,从而使特定社会利益或相对主体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满足;3.冲突所采取的对抗形式危及到现行法律所倡导或维护的社会安定,也别是采取了暴力对抗手段,超出了法律秩序的容忍界限。第二,以特定的社会单位为冲突主体。作为法律事实的社会冲突,其主体必须是自然人和法人。对于某些非法人的自然人的集合,认为自然人的个别权益和责任高于这些自然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因此从本质上来讲,这些自然人的集合没有超过自然人畴。

一般来讲,从法学角度看待冲突,一般称之为“纠纷”。社会学中的冲突是一个涵盖着法律纠纷在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而进入法学研究视野的纠纷则是指具有“可诉性”或者“可司法性”的法律纠纷。

(三)民事纠纷

一般认为,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的一种,是指平等主体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容的法律纠纷。2相比较社会学家对于纠纷尤其是对纠纷的产生根源研究的深入,民事诉讼法学界很少关注纠纷本身的理论,而重在对纠纷的解决进行研究。这种趋向取决于社会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之间的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不同。相比较社会学而言,进入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法律纠纷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民事权利义务之争。民事诉讼法领域对民事纠纷产生的根源也有探讨,但这样的探讨都是建立在社会学对冲突产生根源

的研究之上的。借鉴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法学学者在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时,也往往从社会资源的稀缺性来分析。3也有学者借鉴生物学家或者心理学家的理论,从伦理学或者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从心理学来看,稀有资源的竞争、心理暗示、报复心理以及信息沟通不畅都会导致纠纷的产生;而从伦理学来看,作为生物个体的人都有追求利益的动机,而追求利益就成为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4除了以上这些比较抽象的具有社会学特点的纠纷根源分析之外,也有学者致力于民事纠纷解决,对民事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棚濑孝雄认为,纠纷是由于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对现在的状态怀有不满并要求进行变更而产生的。5也有学者认为,民事纠纷的产生源于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对同一民事权利或者民事权益有不同的看法和主。6还有学者认为,纠纷的产生有两个方面原因,即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是指纠纷主体通过纠纷所期望达到的意图和目的,而客观原因则是指利益的冲突,并认为客观原因是纠纷产生的基本原因。7与对纠纷解决的关注程度相比,民事诉讼法学者对纠纷产生的原因缺乏关注,研究并不深入。然而,无论是从纠纷解决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纠纷的预防角度出发,对民事纠纷产生原因进行研究都是必要的。表面化的纷繁复杂的纠纷现象后面深藏着纠纷产生的原因,唯有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才可以对民事纠纷进行过程性了解和整体性认识,才可以正确使用纠纷解决的形式。民事诉讼法学界有学者对民事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类分析,认为纠纷的产生原因有价值观念、制度缺陷、个体意识、情感纠、疏于防、行为误差、恶性行为以及意外事件等几个方面。8应

3沈恒斌主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4李刚:《人民调解论》,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2页。

5[日]小岛武司,伊藤真《诉讼外纠纷解决法》,丁婕译,向宇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

6江伟,前注[40],第8页。

7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5页。

该说这样的原因分析是结合民事纠纷自身的特点和民事实体法的特点而进行的。通过对不同的纠纷原因的分析,可以对纠纷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而结合不同的纠纷特点选择恰当的纠纷解决方式。

与其他法律纠纷相比较,特征有四:第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民事纠纷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哪一种,民事纠纷主体之间都是平等的,不存在服从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第二、民事纠纷的容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民事纠纷形成的前提是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将受到侵害。第四,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

根据民事纠纷的容和特点,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的纠纷,主要是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的纠纷;二是人身关系的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的纠纷和身份权关系的纠纷。

二、纠纷解决机制

(一)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民事纠纷作为一种与社会秩序相悖、与法律秩序相斥的社会形态,其产生是不可避免的,迅速而公正地解决纠纷变的十分迫切。纠纷解决是指纠纷发生之后,特定的解决纠纷的主体依据一定的规则和手段,消除冲突、对损害进行救济、恢复秩序的活动。解决纠纷的方式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并逐步完善的过程。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从早期的神明裁判(灋)到现代的民事诉讼,从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到纠纷解决方式的多样化,纠纷解决系统不断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是纠纷解决主体用以解决民事纠纷方式和方法。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从整体来讲可分为诉讼和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诉讼是一种最为正式、最具权威性的纠纷解决

方式,而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则包含了和解、调解、仲裁等诸多除审判之外的纠纷解决方式。从另一个方面来分,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又可分为私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多样性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是从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翻译而来,简称“ADR”。一般认为,“替代”是相对于“诉讼”而言,泛指诉讼机制以外的纠纷解决方式。如美国第九上诉法院法官弗来彻(Betty Fletcher)认为,ADR统称为不经过正式的审判程序而解决纠纷的办法,如谈判、调解、仲裁等。9在我国,愉教授对ADR有着深入研究,她甚至认为ADR的“替代性”还不仅限于民事诉讼,“这里使用的诉讼概念是一般性的,在多数情况下是指民事诉讼,但是,现代ADR已经不限于解决民事纠纷。”10但是,对于ADR的替代围,也有不同的观点,如英国学者亨利·J.布朗(Henry J. Brown)认为,ADR 通常涉及一个中立的第三者的介入和帮助,如仲裁、调解;而谈判是由当事人双方直接交涉,没有第三者介入,所以不是ADR。显然,布朗把是否有第三人介入作为识别ADR的重要标准。11另外,还有人对ADR做出更为狭义的理解,认为ADR是指诉讼和仲裁以外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有时它和“调解”一词通用。12

根据愉教授的研究,ADR制度起源于美国20世纪30年劳动争议的解决,其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主要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及其派生形式在的纠纷解决方法体系,而且,其影响所及,使许多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使其成为司法改革9[美]弗来彻:“公平与效率”,载宋冰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20页。

10范愉著:《非诉讼程序(ADR)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注1。

11参见范愉主编:《ADR原理与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3页。

的重要容。13如英国在20世纪后期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就包含着实践ADR方式的容。2001年3月英国司法大臣办公厅发布了《英国民事司法改革后续评估报告》,其中有关ADR的调查结果指出:“通过ADR方式解决的案件数量增加了,这表明自从民事诉讼规则生效之后,当事人已经越来越乐意尝试用ADR解决纠纷。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随时使用ADR。在诉前议定书制度下,在起诉之前鼓励使用ADR,即使已经起诉,在案件分配时,管理会议和审前复核(pre-trial reviews)阶段,法院也会鼓励使用ADR,甚至会依职权主动中止诉讼,允许当事人采取ADR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14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德国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为适应实践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德国人总是及时通过修改法律、特别是民事程序法来对其制度体系进行调整和积极应对。因此,在德国既没有出现明显的诉讼激增和司法危机,也没有形成发展ADR的热潮。但是,20世纪末,德国同样受到“接近正义”思潮的影响,并开始了新一轮民事司法改革。在这一进程中,德国除了继续实施简化诉讼程序,便利诉讼,加强法院促进和解的功能和审判能力与效率,促进司法的社会化等措施外,对于ADR愈加重视,并开始进入实质性的制度建构。15

近邻日本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要由调停制度、仲裁以及各种专门性行政或准行政性ADR以及民间性(包括行业性、自律性、盈利性等)机制构成。16但是,日本的调停制度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德川幕府时期,与调停制度直接相关的主要是江户时期的《相对济令》、济制度和明治时期的劝解制度,之后又制定

13同上,第92页。

14参见齐树杰主编:《英国民事司法改革》,附录一,第523页。

15参见范愉著:《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第206-209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了一系列的调停法,建立了民事调停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于1951年颁布了《民事调停法》,将除家庭争议和劳动争议外的各种调停制度加以统一,形成了现在的民事和家事两大调停制度。20世纪70年代后,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纠纷,增设了各种专门性、行政性和民间性ADR,使ADR的发展和司法资源的利用成为互相促进的协调机制。另外,日本还注意发挥法官在诉讼中促成和解的作用,在实践中形成了“和解兼辩论”程序,通过在1998年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法官的试行和解义务和辩论准备程序,并将该程序制度化。

而在我国,作为ADR的主要方式之一的调解方式更是古已有之,不仅作为一种民间解决纠纷的常见方式,而且在诉讼制度中确立了调解的一席之地。中华人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调解方式经过数度磨砺、考验和改造,已经被更多的注入了现代性因素,成为一种渐渐融入现代法制体系的一种极具潜力的纠纷解决机制。至于仲裁制度,自我国1994年颁布《仲裁法》以来,仲裁可以说是异军突起,并以惊人的规模和速度向前发展,在纠纷解决领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至于谈判、协商这些解决纠纷的形式,随着我国民众法律意识和自主意识的逐渐加强,也已呈现出更加理性和稳健发展的趋势。

由以上分析可见,所谓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与其说是西方某个国家的发明,不如说是一种建立在东西方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基础之上的现代性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即,这种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并非是指的或者西方的独有传统,而是综合了东西方传统的产物。例如国家特别是中国的调解机制,还有西方国家的仲裁机制。而且,ADR的主要特点在于对诉讼方式的“替代”,并不在于其机制部的特殊构造。从ADR机制的构成因素来看,无非是与诉讼存在着某种微妙关系的调解、仲裁或者直接的谈判,其根本的宗旨在于通过“替代”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阶段测试题1b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1章至第4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为解决民事争议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 2、诉讼标的就是指诉讼标的物。()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 4、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5、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只能通过口头形式进行。() 6、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也可放弃权利。() 7、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合议制。() 8、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9、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 10、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是恒定的。() 二.单选题 1、下列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 ) 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 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2、合议庭在评议案件,如有意见分歧时,应当() A.由审判长决定 B. 少数服从多数 C.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D.报法院院长决定 3、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者是指() A.亲属 B.朋友 C.单位领导 D.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 .

4、人民陪审员应邀到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职务时,其权利() A.和书记员同等 B.和审判长同等 C.和审判员同等 D.和审判委员会同等 5、诉的构成要素包括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和() A.争议事项 B.诉讼费用 C. 诉讼请求 D.诉讼理由 6、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 A.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申诉解决 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A.重大涉外的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C.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 D.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8、按照同一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划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是() A.裁定管辖 B.级别管辖 C.专属管辖 D.地域管辖 9、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 A.被告所在地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C.原告所在地法院 D.当事人协议确定的法院 10、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三.多选题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当事人 D.证人 E.诉讼代理人 2、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有() A.要求支付货款之诉 B. 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之诉 C.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之诉 D.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E.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之诉 3、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 A.公正 B.及时 C.自愿 D.平等 E.合法 .

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五答案

形考任务五 一、单项选择题 1.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甲某与乙某离婚一案,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乙某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由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4.公民甲诉公民乙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甲败诉,甲未上诉,后甲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欲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甲可以选择某县人民法阮或某县人民法院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5.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6.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7.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再审 8.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陪审员丁某在市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9.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10.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内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 11.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1)概念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过程的根本性和指导性规则。 (2)特征 结合近几年来法学界对基本原则的研究成果,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可从以下几方面 涵义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功能 体系 涵义 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依据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 约束性辩论原则 涵义 具体内容 处分原则 分类 法理依据 与辩论原则的关系 缘起与认识基础 诚实信用原则 意义 适用情形 适用对象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

来认识: ①是贯穿整个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规则。 ②对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具有指导性。 ③与具体制度和规范相比,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④是宪法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的具体落实。 ⑤一种对诉讼主体的基本要求,是具体和明确的。 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功能: (1)指导诉讼主体正确地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 (2)有利于克服既定民事诉讼法的有限针对性。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审判人员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原则性根据。 (3)为民事诉讼法的局部修改和调整提供了依据。法律总是要不断修改和调整的,当既定的民事诉讼法的局部规定滞后时,立法者应当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对其进行修改和调整。 3.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体系 (1)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侧重于强调裁判机关与社会的关系,因此不宜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只是裁判机关裁判的原则,也不宜作为基本原则。 (3)民事诉讼关于调解的规定实际上包括原则和具体制度两部分。就调解在民事诉讼中应有的地位以及调解与民事审判的关系来看,调解作为基本原则是不台适的。 二、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 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 人之间 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 强制性 通用力。 4.(民事诉讼的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 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 诉 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期日 ,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 行诉 讼行为的日期。 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 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

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 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 利 和诉讼权利的准则。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 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 形 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 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 诉 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1、私力救济机制:私人调解、和解; 2、社会救济机制:人民调解(可诉可确)仲裁(或裁或审); 3、公力救济:诉讼(强制执行力保障)。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1、从法律体系角度划分,属于基本法; 2、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属于部门法; 3、从内容的角度划分,属于程序法; 4、从公私法角度划分,属于公法。 三、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标的是法院的裁判对象,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诉讼请求(主张)和诉讼标的物(具体对象)相区别。 四、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1、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包括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 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行为之诉(积极给付之诉或消极给付之诉)。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五、反诉(构成要件,与反驳的区别) 1、构成要件 (1)主体:反诉的原告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2)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3)独立性: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效力。 (4)程序同一:程序必须属于同一种类。 (5)管辖同一: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6)牵连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第二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与对等,同等相区别)

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1、同等原则(常态) 2、对等原则(报复) 三、辩论原则 1、辩论原则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但不适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 2、辩论权专属于当事人 3、包括口头辩论和书面辩论 四、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相区分) 1、处分原则在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均可适用 2、处分权专属于当事人 3、当事人可以做出实体性和程序性处分 4、处分必须依法处分,诚信处分 五、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公对公) 七、支持起诉原则(与公益诉讼没有关系) 第三讲民事诉讼基本制度(贯穿始终) 一、合议制度(合议制+独任制) 1、独任制的适用范围 (1)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 (2)部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 (3)公示催告程序的公示催告阶段 (4)督促程序 二、回避制度(适用对象,方式,法定事由,决定权,法律效力) 三、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为原则,一审终审是例外) 实行一审终审的特殊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4、一审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 6、小额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1)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申请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期间是(C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2.民事诉讼中,在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情况下,原当事人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 A )。 A.一律发生效力 B.一律不发生效力 C.发生效力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 D.发生效力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是(C)。 A.证据的来源 B.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 C.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D.证据的内容和含义 4.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时,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B)。 A.终结 B.中止 C.延期审理 D.继续进行 5.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的,(D )。A.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 B.处于辅助当事人地位,不能上诉 C.可以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 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则可以上诉,否则不能上诉 6.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C)。 A.变更当事人 B.更换当事人 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D.追加当事人 7.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制度中,起诉或应诉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B )。 A.五人以上 B.十人以上 C.十五人以上 D.二十人以上

8.民事特别程序实行(A)。 A.一审终审 B.两审终审 C.三审终审 D.四审终审 9.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A )。 A.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B.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C.不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D.视具体情况而定 10.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11.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除金钱给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应当(A )。 A.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B.支付迟延履行金 C.加倍偿还 D.以财产抵债 12.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的效力(C)。 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B.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C.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D.暂不生效,待法院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决定 13.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C)。 A.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 B.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C.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14.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已被撤消、合并或分立,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应当裁定(B )。 A.不予执行 B.中止执行 C.继续执行 D.终结执行 15.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失踪人仍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C )。 A.裁定案件审理终结

民事诉讼法学_习题集(含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民事诉讼法学》(编号为05009)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简答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实体法 B、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程序法 C、民事诉讼法属于私法、实体法 D、民事诉讼法属于私法、程序法 2. 下列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我国基层政府组织 B、我国基层权力机关 C、仲裁机构的特殊形式 D、群众解决纠纷的自治组织 3.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之诉属于()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撤销之诉 4. 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判决与裁定 B、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于自己任何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 C、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 D、处分原则仅仅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诉讼权利的处分,不包括民事权利。 5.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则 C、同等原则 D、相等原则 6. 民事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其特殊性表现在() A、民事诉讼是纠纷解决的最后手段和方式 B、民事诉讼的裁判结果最具可接受性 C、只有民事诉讼的裁判结果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D、民事诉讼中有国家权力介入

(精选)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四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四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调解制度,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不能以任何理由申请再审 2、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仍应严格划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个步骤 3、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4、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5、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6、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7、下列关于法院调解的表述,正确的是( )。 法院调解应遵循自愿原则 8、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 9、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 10、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多项选择题 11、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12、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 婚姻家庭案件,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13、原告吴某因所购买商品房质量纠纷诉开发商,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吴某不服准备上诉,问吴某上诉应当具备哪些形式要件?( ) 上诉必须在上诉期间内提出, 必须提交上诉状 14、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时,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15、下列关于法院调解效力的说法,有那些是正确的()。 调解协议生效,可以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 调解协议生效,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和法院一切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人民检察院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分别发生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4.民事管辖,是指确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和解决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的职权范围。 5.民事诉讼当事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6.普通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7.按照民事诉讼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 8.当事人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形式;二是口头形式。 9.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 10.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民事诉讼。 二、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每小题2分,共20分) 1.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调整的( D )。 A.目的 B.范围 C.方法 D.对象 2.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有( AB )两个方面。 A.因财产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B.因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C.选民资格案件 D.督促程序 3.依法调解的含义包括( ABD )。 A.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调解 B.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C.一切案件都要经过调解 D.凡是可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尽量采用调解 4.世界各国通用的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的原则有( BCD )。 A.民事主体的国籍 B.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 C.案件的影响面的大小 D.诉讼价额的大小 5.普通的共同诉讼应当符合以下( ABCD )条件。 A.几个诉都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B.能够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经当事人同意 D.能够达到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目的 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B )。 A.10天 B.15天 C.一个月 D.三个月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 D )负担。 A.原告 B.被告 C.原告和被告共同 D.人民法院 8.凡是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为证明自己主张成立而提出的证据,就是( A )。 A.本证 B.反证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9.法庭辩论的顺序是( C )。 A.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互相辩论 B.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C.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D.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复习课程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 务一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 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违反了辩论原则 2、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3、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 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 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6、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8、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对乙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甲的子女 9、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0、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 一般地域管辖 1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12、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3、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是()。 民事裁判权 14、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人民调解原则 15、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 程序法 16、关于管辖权转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管辖权转移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7、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 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

2017年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公示催告程序属于(特别)程序。 2.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和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是(共同诉讼)· 4.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是(诉讼代表人)。 5.法院、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时,依法应遵守的期限,为民事诉讼中的(期间)·6.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作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是(财产保全)。 7.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8.民事主体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为(诉)· 9.在民事诉讼的实践中,当事人对本证提出反驳,证明对方当事人所提的本证是虚伪的、不合法的。这种反驳叫做(证据抗辩)。 10.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叫做(受理)。 11.我国的民事诉讼为(两审)终审。 12.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来源于(诉讼地位)的平等。 13.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14.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共同为诉讼行为的时间叫做(期 日)。 15.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 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 院提出独立的反请求,被称做(反 诉)。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 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A )日 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A.十B.十五 C.三十D.三个月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 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 B )。” A.拘留B.拘传 C.缺席判决 D.判决其败诉 3.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 件时通常适用的最基本的一种诉讼 程序,是( D )。 A.督促程序B.特别程序 C.简易程序D.普通程序 4.对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进行 补救的一种程序是( D )。 A.特别程序B.督促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D.公 示催告程序 5.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 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C )。 A.3个月B.6个月 C.1年D.2年 6.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法院是 ( B )。 A.基层人民法院B.中 级人民法 C高级人民法院D.最 高人民法院 7.以下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是 ( A )。 A.当事人B.证人 C.审判人员D.代理人 8.人民法院依法对必须出庭参加诉 讼的被告人,迫使其到庭而采取的强 制措施是 ( D )。 A.拘留B.拘役 C.传唤D.拘传 9.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经审 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 C )日内立案。 A.3 B.5 C.7 D.9 10.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C )。 A.庭审笔录当庭宣读 B.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被 告知在五日之内阅读 C.庭审笔录不能改动 D.庭审笔录要由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三、多项选择题 1.广义的诉讼,以( BCD )作为诉 讼的三个基本阶段。 A.侦察B.起诉 C.审判D.执行 2.委托代理人,是指接受( ABCD ) 的委托和授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A.当事人B.法定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D。诉讼中的 第三人 3.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 讼中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 ( ABCD )。 A.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由 人民法院实施 B.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的 对象是不特定的 C.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依据的 是民事诉讼法 D.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主要是 排除性的,排除妨碍诉讼的行为,保 障诉讼的正常进行 4.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以下 ( ABCD )条例:。 A.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B.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 观事实 C.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 的客观事实 D.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 观事实 5.法庭辩论的程序有(ABCD )。 A.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B.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 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 违反了辩论原则 2、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 )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3、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 管辖?( ) 被告住所地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下列哪种表述就是正确的?( )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 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 )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6、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就是正确的?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的? 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8、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

贬损甲。对乙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 甲的子女 9、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就是( )。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0、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就是( )。 、一般地域管辖 1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就是( )。 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12、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就是( )。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3、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与最核心的内容就是( )。 民事裁判权 14、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就是( )。 人民调解原则 15、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与( )。 程序法 16、关于管辖权转移,下列说法错误的就是( )。 管辖权转移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7、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就是( )。 诉讼权利的同一性与对等性 18、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 )。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1答案及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1答案及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 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

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三-精选.doc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题目 1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选择一项: A.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 原告 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题目 2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 目题干对于鲜活食品的保全,应当采取的措施是()。选择一项: A. 扣押 B. 查封 C. 变卖后保存价款 D. 冻结题目 3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 记标记题目题干以下关于转交送达的表述,正确的是()。选择一项: A. 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由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属于转交送达 B. 法院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转交送达 C.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法院应当转交送达 D. 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由法人的收发室签收的,属于转交送达题目 4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以下关于行为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 A. 当事人不服法院关于行为保全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 B. 行为保全适用于财产纠纷案件 C. 当事人申请行为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D. 行为保全只能因 当事人申请而开始题目 5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作为证人的是()。选择一项: A. 未成年人 B.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C.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D.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的人题目 6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以下关于对民事诉 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选择一项: A. 期间是关于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 B. 期间只有法定期间 C. 期间是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进行 审判、诉讼所需要的时间 D. 法院可以指定期间题目 7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以下送达方式中,属于直接送达方式的是()。选择一项: A. 法院将诉讼文书的内容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 B. 法院派人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的代理人签收 C. 法院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寄给当事人 D. 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所在单位转交给当事人题目 8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是 ()。选择一项: A. 甲诉乙名誉侵权损害赔偿案 B. 甲诉乙支付医疗费用案 C. 甲诉乙支付租金案 D. 甲诉乙返还借款案题目 9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甲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法院对其可以采取的送达方式是()。选择一项: A. 委托送达 B. 留置送达 C.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D. 转交送达题目 10 还未回答满 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根据诉讼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选择一项: A. 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 B. 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 C.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D. 本证和反证邮寄送达中,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目期与送达回证上收件日期不一致的,送达日期应该是()。选择一项:A. 法院交邮局挂号的日期 B. 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 C. 诉讼文书寄到的日期 D. 送达回证上的收件日期题目 12 还未回答满分 2.00 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 A. 诉前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2版)在线作业1

一、单选题 1. (5分) 张文有一块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意出价3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3次将钱在2个月内付清。2个月后,李进只付了1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签合同时正好处于发病状态,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李进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李进父母的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李进的父母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 ? B. 应对李进作法医鉴定,如果李进被确定有间歇性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宣布合同无效 ? C. 应中止诉讼,由李进的父母另行提起确认李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 D. 应让李进的父母代理李进正在进行的诉讼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民事诉讼法(第2版) 2. (5分)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 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问:此案的诉讼 标的指的是什么?() ? A. 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

? B. 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 C. 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 D. 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民事诉讼法(第2版) 3. (5分)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200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2007年,李平与王坚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1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 B市乙区法院 ? B. C市丁区法院 ? C. A市甲区法院 ? D. C市丙区法院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民事诉讼法(第2版) 4. (5分) 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是()。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试题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试题 "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 违反了合议制度 ; 违反了回避制度 ; 违反了辩论原则 ; 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 被告住所地 ; 合同实际履行地"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 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 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由双方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 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 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 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 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田平安《民事诉讼法学》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第五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5.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根本性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性质 抽象性 概述 强制性 立法准则功能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行为准则功能 赋予法官创造性司法的功能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概念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 辩论原则的概念及内容 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的实施保障 我国民事诉讼法辩论原则的完善 处分原则 处分原则的概念及内容 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审判权的关系 直接审理原则与不间断审理原则 直接审理原则的概念及内容 不间断审理原则的概念及意义 法院调解概述 法院调解原则 法院调解原则的历史沿革 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 法院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 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概述 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对当事人的适用 对法院的适用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对民事诉讼各主体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调整,并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起指导作用的根本性准则。它是制定民事诉讼法具体原则、具体制度的基础和根据,它集中体现和反映了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是制定和实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依据。 (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包括: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直接审理原则与不间断审理原则、法院调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性质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具有根本性、抽象性、强制性的属性。 (1)根本性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就是立法者指导思想、理念的基本载体,其效力贯彻始终。 (2)抽象性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所涵盖的内容不但深邃而且外延非常广泛,而非通过具体、明确的规范来加以实现。 (3)强制性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根本性的行为准则,并且其所负载内容具有根本性。 3.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立法准则功能 基本原则是立法者立法时基本的参考依据,其具有立法的基准功能,它规制民事诉讼的具体原则、制度、规范,使其符合基本原则所体现的立法目的、立法价值的要求,使整个民事诉讼法规范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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