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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大一法理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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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第一讲关于法理学的学习

一、什么是法理学

(一)法理学讨论的是有关法律的问题,具体来说它是对与被称为法律的那些社会现象有关的根本性问题所作的哲学思考。

1、初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

2、法律是什么?

3、法律的来源?

4、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仅仅是消极的适用法律吗?他是否还偶尔的立法?进一步来说,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吗?如果法官如何使用它?

5、法律是否应该尽量保持中立?

2009年8月20日,英国苏格兰司法部长麦卡斯基尔宣布提前释放因制造1988年洛克比空难而在英国服刑的主犯、现年57岁的前利比亚特工迈格拉希,理由是他已患前列腺癌症晚期,所剩时日无多。

6、法学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学科吗?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否只要阅读法律材料以及执行逻辑操作?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的判决书注脚11

7、如果一个法律十分的糟糕,它是否就不算是法律?

孙志刚事件与《收容遣送条例》

8、法律如何被适用?即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应当掌握那些职业技能?(法律方法论)

9、不同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历史法学派

10、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思想地图:从国家与法的一般理论到法律人的法理学再到立法者的法理学

(二)法理学的问题与部门法学的问题的区别。

技艺理性(know how)VS.认识理性(know what).

二、法理学学习的意义

(一)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讲,除了懂法条之外,如果想成为一个智慧的法律人,就必须进入法理学领域。

法学(律)方法论及法律哲学若是对一位只想追求当一名目光如豆的法匠、而不想当法学家的法律人而言,必定会被他认为是没有必要加以重视的学问;而他永远不可能知道,这种基础法学的涵养对培养一个风骨卓然的法律人及伟大而有深度的法律文化有何等重要性。——林立《法学方法与德沃金》

如果没有一点哲学味,一个人的一生就只是为各种偏见所囚禁,这些偏见来自常识,来自他的年龄和民族的习惯性信仰,来自他大脑中生长起来却没有得到他的思维理性之合作或同意的内心确定。对这样的一个人来讲,他的世界趋向于变得的确定、有限和明显;普通物体不能引起他的发问,而他不熟悉的可能性又被他否认了。尽管哲学不能确定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答案,却可以提出许多可能性,使我们的思想增长,并摆脱习惯的制约。因此,它尽管削弱了我们关于事物是什么的确定感,却大大增加了我们关于这些事物也许是什么的知识;它会清除那些从未经历过自由怀疑的人们的某些傲慢教条,并且从不熟悉的方面展现了熟悉的事物,从而将我们从天真教条地沉睡中唤醒,使我们冲出凝固的偏见。——罗素《哲学问题》,商务印书馆

(二)法理学可以协助部门法学来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

(三)我们在忍受了学习法理学过程中最初的艰难之后,法理学还可以为我们提供智识上挑战与享受的,最终我们将发现法理学不再是枯燥的,折磨人的,它可以为我们带来思维的乐趣。

“权利、义务等概念,经过霍菲尔德的思想的洗礼,象蓝宝石一般熠熠生辉。在其中,我找到了法律与哲学、文学、

道德和我一直喜欢的经济学的融通之趣。我一直带着这种激动人心的经历,在民法领域中探险,尽情享受着法律文化内蕴的、真与善高度合一的无穷魅力。——沈浪

(四)法理学的学习为法律人将要从事一生的职业提供通识教育机会。

1、什么是通识教育(liberal education)——人文教育和公民教育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2、在法学院谈人文教育和公民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其一,众所周知,法律是一种职业教育,liberal education不能提供法律人职业所需要的知识。

其二,法学是一门独立甚至有些封闭的学科,法学的这一学科性质也决定了在法学院谈liberal education的问题似乎是件不太明智的事儿。

其三,法律职业教育和liberal education的培养出来的人也很不一样。法律职业需要的理智、冷静、保守、审慎和务实的品质,法学教育一般都是沿着这个目标来展开的。而一提到人文教育大家可能想到的是浪漫。

其四…….

3、法学院讨论通识教育的意义

(1)通识教育需要阅读大量的经典(big books),这种阅读可以提高你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乃至口头表达等修辞能力。

文采象征着权威的身份和地位,修辞乃刑名之学的基本功。波斯纳说法律也有靠修辞撑腰的时候,修辞意味着说服手法,它就好比药丸的糖衣,能够让药物更容易吞服,好的律师可以用一流修辞说服陪审团。我们可以在莎士比亚戏剧《裘力斯·凯撒》中看到将文学的修辞运用于法庭辩论演讲的时候所产生的力量。

但,民主社会中民众越败坏,修辞就越华美。一个好政治家说实话,他足够尊重他的听众,相信他们能够辨别公共利益,并有足够德性去那样做。谄媚者假设他的听众是卑琐的,并利用他们的邪恶,把他的引诱掩藏在华丽的词藻之下。

(2)通识教育过程中大量阅读是自我学习以及培养自学能力的重要途径。

(3)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通识教育中的人文教育和公民教育是法律职业教育的必要补充。

第一,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培养精通法律逻辑、熟悉法条、知晓法理的工匠式法律人。但,除了必要的职业训练之外,司法实践者在某种意义上还需要那种基于对人的关怀而来的个人身心修养的人文教育。在这种通识教育中,他应该获得一种对于人类尊严和生活意义的信念,但同时也要了解人类自身尤其是个体存在的不完满性和缺欠,了解人类经验的阴暗和恶的种种面相,但并不因此就失去对于人的信心。

第二,法律职业教育主题侧重于个人自由,而不是公民责任,侧重于个人权利,而忽略正义。这种教育的结果是培养大量富有个人权利意识但欠缺公民责任感的法律人。但,对法学院的学生来讲,他将来不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他也是我们共和国的一员。因此,大学教育不仅应当培养法律人如何操作法律实务,而且还应当培养法律的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对公共义务的担当。

4、法理学在法学学科中也被称为法哲学,这是一门最远离法律职业品质的学科,从这门学科中衍生出来的知识体系也许是我们接近liberal education的机会。

第二讲法学作为一门科学

一、法学的概念

(一)不同时代不同学者对法学的定义

1、“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罗马法学家

2、“刑名之学”——中国古代法学家

3、“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一门科学”——当代中国法学教科书

4、“按照特定的方法对实在法进行思想的诠释和领悟,即所谓的法律教义学——包括比较法、法学方法论、法的一般理论——能够为现实的法律生活,为法官、公务员和立法者的活动做些什么,以及法学不能做什么。”——拉伦兹

(二)法学定义的多维性

1、从价值的层面来讲,法学是一种实现正义的知识(jurisprudentia)

2、从理论认识的层面来讲,法学又是一套认识、理解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科学(science)

3、从实践的角度看,法学又是一种如何实现法律的技艺(art)。

因此,法学有三个层次:正义之学、思辨之学、技艺之学。

二、法学的特征

(一)法学是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

是评价法学发展的尺度

正义是法学的价值目标,它是法学的最高层次

正义女神和正义徽章

(二)法学是一门具有独立性、自治性和保守性、实用性的技艺之学/实践之学。

1、法学的独特语言。

2、法学的独特思维方式

第一,运用法律的语言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

第二,通过程序进行思考,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

第三,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的对待情感因素。

3、法学独特的职业技能体现为三段论的演绎推理。

4、法学作为一门实践的科学,具有保守性、实用性和世俗性。

保守性

法学从来就不是以其新颖、玄妙、想象力而获得人们的青睐,而是以他的熟悉、便利和重复性与人们相伴随。

“法律??实际上是死者对生者的统治”——霍姆斯

实用性、世俗性。

法律是非常实用的,功利性很强的。这意味着法学必须有着关注社会的维度,它必须关注现实,回答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关心的问题。

(三)法学还是一套系统的知识体系。

作为科学,法学自身构成了一整套知识理论体系。

首先,法学有自己的范畴与概念体系,。

其次,法学有自己的理论体系,

最后,法学有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思维模式

三、法学的历史

“法学和民族志,一如航行术、园艺、政治和诗歌,都是具有地方性意义的技艺”,不同的民族有其不同的法学传统.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1、古罗马的法律科学

(1)罗马法律科学概况

法律科学诞生于罗马共和国.

东罗马帝国之后法律科学继续发展,<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编纂标志着罗马法学发展到顶峰。

(2)罗马法律科学的贡献

法律科学是罗马人对西方文明的最重要贡献。

法律科学为后世创设了保护个人自由的私法体系。

法律科学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成为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

2、中世纪法学

3、近代西方法学

(1)近代西方法学传统的渊源。

凯利的观点:近代西方法学诞生于12世纪的文艺复兴之中。

教会法学;罗马法的残存体;罗马教育(修辞学)的延续

伯尔曼的观点(参见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二章,第三章)

罗马法的发现;大学;经院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近代西方法学诞生于17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参见泰格、利维:《法律与资本主义的

兴起》)

(2)罗马法复兴的两个阶段:前注释法学和后注释法学

前注释法学:侧重于对罗马法文献的文字、语言、逻辑的解释,以澄清罗马法的精确意思。

后注释法学:致力于以罗马法为蓝本来整合和加工当时欧洲的城市法、封建法、习惯法、教会法,为社会实际生活服

务。

(3)自然法学:近代西方法学的意识形态

罗马法复兴既是主权国家对抗基督教的重要武器,也是构建现代国家的重要工具。在这一过程中,罗马法借助16、17

世纪的自然科学,逐步发展出了自然法理论,普适的、充满革命精神的自然法理论是欧洲法律统一以及法典编纂运动

的重要理论资源。可以说,自然法是近代西方法学主流意识形态。

4、现代西方法学——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参见强世功:《法律的现代性剧场》,二、法律家阶层与法律实证主义)

(1)背景:以国家法为核心的近代理性化法律体系的形成。经过十八世纪大规模的法典化运动,西方民族国家形成了

一套完整的现代法律系统

(2)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

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法律体系的形成,国家主权取代了曾经的教会权威,实在法取代了自然法的地位。从此,

启蒙时代的那种为万世开太平的立法者不见了,代之以讲授实在法的法学教授、执行法律的法官、律师、监狱官、公

务员等等;作为普遍道德之体现的自然法也不见了,代之以主权者颁布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国家法

从此,法学不再是象自然法理论那样体现在柏拉图、黑格尔、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或者政治学中,而是体现在概念法学、

利益法学、法律形式主义和分析法学中,这些形形色色的称呼都汇集在一个新的旗帜之下,即法律实证主义。从此,

上的所谓法律,或者是由政治上的上级对政治的下级所设定的法法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实在法

律。

可见,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是服务于探寻、发现既有法律含义这一实践目标的。因此,这种法学主要不是一个学科的

研究方法,也不是充满革命浪漫主义气息的激进学说,而是一种如何运用法律的方法。大陆法系的法学方法论和美国

的案例教学法都是法律实证主义的范例。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1、中国古代律学简史

2、中国古代律学特征

(1)律学完全是致用之学。

(2)律学并没有参与法律创制,而是紧紧围绕法律条文展开活动。

3、律学的这种特征使得在中国古代律学家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群体,更不可能成为塑造法律的力量。

四、法学于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学作为一种职业。

(一)理论建构

通过对社会中现有的规范性因素进行收集、概括和总结,创造出一套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从而为法律实践活

动或法律职业活动提供一套共享的符号体系。

仅仅提供一套概念体系上不足以维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一性(identity),因为一套统一的语词并不会必然导致一种

共享的“意义”(meaning),法学还通过解释来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创造共享的意义。

(二)“传道、授业、解惑”

职业性的道德自律。

除了进行理论建构工作外,法学还负责传授法律知识、法律技术和

(三)法律解释、法律发展和法律统一

(四)为立法作准备

五、如何学习法学

(一)从微观的层面看,我们要精通法律条文以及熟练运用法律条文,要关注现实,在现实与理论之间保持适度的张

力与平衡,这是成为一名合格法律人的基本条件。

(二)从宏观的层面看,我们深入理解蕴涵在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并且要广泛吸收其他学科的理论成果,而不仅仅

局限于法学,这是成为一名良好法律人的前提条件。

(三)要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精神,这是成为一名优秀法律人的前提条件。

一、什么是现代?

我们可以用下面几对概念来说明古代与现代的不同。

1、应然vs.实然

“我觉得最好论述一下事务在实际上的真实情况,而不是论述事物想像方面。……一个人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

怎样生活,其距离如此之大,以至一个人要是为了应该怎样办而把实际上是怎么回事置诸脑后,那么他不但不能保存

自己,反而会自我毁灭。”──马基雅维利

2、公民vs.市民。

“罗马人如果愿意蹲在墙角煮萝卜吃,这是他们的事——我们共和国的掌门人应该是快乐欢畅的伊壁鸠鲁和臀部丰满

的维纳斯,而不是道貌岸然的马拉和沙里叶。”──刘小枫

(1)古代公民的形象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

(2)现代市民的形象

“市民乃是根植于启蒙时代、尽可能的自由且平等、既理性又利己的抽象个人,是兼容市民及商人感受力的经济

人。”——星野英一

3、义务本位vs.权利本位。

传统国家是建立在一种客观的法则和尺度之上,这种“法则和尺度”是先于人类意志并独立人类意志的、有约束力的

秩序;而现代国家则是建立在一系列“权利”之上,这种“权利”是一种始于人类意志的主观诉求。──施特劳斯

不过是乌托邦

甚而是不大可能的

一种以人的义务来界定的社会秩序的实现

必然是不确定的

因为此类权利表达了

际上都欲求着

其情形则大为不同

而以人的权利来界定的社会秩序

对人而言

为了他们的权

人人所见而且很容易看到的每个人的自我利益神圣化了

的某些东西

用柏克的话来说

,‘

而不是履行他们的义务

利而战

施特劳斯

。”──

人权的小小教义问题很快就能教人学会

都在激情之中’

4、政治自由vs.个体自由

5、自然法vs.实在法

“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

法律,我们可能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的法律的文本,但只要它确实存在,它便是法律。”

──奥斯丁

结论:从高到低,现代人的下降之路

武汉大学慕课答案

第一章 一、有人认为研究生的科研活动还是以学习、模仿和借鉴他人的研究为主,所以不需要严格要求其遵守学术规范。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30分) 得分点:答对1为中、答对2、3为良,针对2、3有详细分析为优。 1.回答这种看法是不对的(10分、中) 2.指出学习、模仿和借鉴不仅包括对他人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学习,还包括对学术活动全过程的研究能力、方法的训练以及对学术行规的训练。(10分) 3. 对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具有双重性进行分析(10分) 二、你认为研究生在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和解决途径。(30分)得分点:(自由行文,只要是围绕学生个人的专业与课程的必要性开展讨论即可,但对字数有一定要求,不能寥寥数句,形同敷衍。) 三、简述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0分) 得分点:(见1.3.3 学术侵权与刑法) 1. 列出《著作权法》(2001年10月修订)分为6章,共60条。(此项为10分); 2. 列出包括的主要内容总则;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以及附则。(列出1和2的为中) 3. 有分析说明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开展研究、发表论文及公布成果等方面都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要求,使自己的行为在合法前提下进行。(简单分析为良) 第二章 一、请举例说明如何开展文献调研。(50分) 得分点:简单说明如何开展文献调研为中。解释文献调研概念,简单说明如何开展为良。能举例说明而且有概念解释和全面的结合举例的分析为优。 二、什么是超量下载行为?这是否属于学术不端?你认为应该如何避免产生这种行为?(50分) 得分点:答对1为中,2有简单分析为良,分析全面为优。 1. 概念解释(20分) 2. 说明如何有效的避免超量下载行为(30分): a.图书馆方面 b.用户、读者方面 第三章 一、日本的考古学家藤村新一采用自埋自挖的考古标本方式,制造了多起“重大发现”,后经日本考古协会特别委员会调查发现,由藤村新一参与的162处旧石器遗迹挖掘并未进行相关工作。请指出案例中的当事人做出了何种学术不端行为?试分析这种行为对科学研究会产生怎样的影响?(50分) 得分点:答对1为中,能解释伪造的概念,结合本案例对对伪造进行简单分析并说明伪造的后果为良,分析全面并能结合本案例的为优。 1.属于伪造/捏造数据。(25分),回答篡改数据的不得分。 2.影响:(25分) a.伪造的概念(10分)伪造是在科学研究活动中,记录或报告无中生有的数据或实验结果的一种行为。伪造不以实际观察和试验中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据,而是按照某种科学假说和理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葛洪义主编的版本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人民大学法理学(法哲学)学习推荐书目

目前,在法学理论学习领域,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江平主编《外国法律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季卫东主编《当代法学名著译丛》,苏力主持的《波斯纳文库》,皆精选域外名作,有利于拓宽同学们的知识视野,培养同学们的法学思维,提升同学们的人文素养。此外,出版谢晖教授主编并由山东出版社的《法理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中青年法学家文库》等等,均具很高水准,对大家学习法理学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不揣浅陋,列一些参考书如下: 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罗斯科.庞德著:《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法律史解释》,曹玉堂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3、(英)约翰.奥斯丁著,刘星译:《法理学范围》,中国法制出版社。 4、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5、勒内?达维德:《英国法和法国法》,潘华舫、高鸿钧、贺卫方译,中国政法大学印行,1984年版。 6、亨利?梅里曼:《大陆法系》,顾培东等译,西南政法学院印行,1983年。 7、罗杰?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潘大松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8、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9、亨利?莱维?布律尔:《法律社会学》,许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2、《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3、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下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14、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5、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6、孙国华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7、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19、黄建武:《法的实现--法的一种社会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0、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1、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5年版。 22、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23、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24、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睦茂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25、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6、费希特:《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谢地坤、程志民译,载梁志学主编:《费希特著作选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27、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8、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29、尼布尔:《道德的人与非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0、张文显:《当代西方法学思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1、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黄尊三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经校勘的重印版。

自考5677法理学小抄.自考笔记.自考预测押题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法学绪论 1、释义: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1)法是社会科学,具有科学性。 (2)法学的产生以法的产生为前提。 法学产生的前提,一般地说就是:第一,立法已发展到相当复杂和广泛的程度;第二、社会上已出现了专门研究者。 (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的法学有那些区别? 马克思主义法学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它与以往的法学具有原则的区别。 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科学的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它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 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第三、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意义上的法并不是超历史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她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2、法学是历史和国情的范畴 法学有悠久的历史,它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深化为专门的学问和学科的。 法学一词,源自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时期的拉丁文。 不过,在法学究竟是什么样的学问或学科的问题上,至今信用证有种种歧视。同人胶所处环境和所受传统的影响联系在一起。这些见解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都把法学同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问题联系起来;而其差异,则主要是由两大法系的不同传统,对其法学学人产生不同影响所造成的。 在中国古代,法学曾经是关于刑名法术的学问,故称“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后来,中国古代法学在很长时期里主要采取了律学的表现形式,法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官方注律为基本形式的律学。 在当代中国,关于什么是法学的问题,一般都认为:法学,又称为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

武汉大学慕课试题(三)

一、单选题(题数:19,共 95 分) 1 学术期刊是以广大读者为作者和读者对象、报道学术研究成果的()出版的杂志。 分 A、 定期 B、 不定期 正确答案: A 我的答案:A 2 判断:在学术论文中,凡是引用他人(包括作者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材 料和研究结果等内容,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给予注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分 A、 对 B、 错 正确答案: A 我的答案:A 3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是(),对预防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学术环境 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分 A、 一个第三方的独立审查平台 B、 隶属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

C、 一个学术机构创办的 正确答案: A 我的答案:A 4 “本校购置的数据库属于公共资源,校外人员可以使用,将个人借阅证件的账号和密码告诉 他人没关系。”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分 A、 不正确 B、 正确 正确答案: A 我的答案:A 5 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规定,高校范围内处 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机构是 分 A、 教育部学术委员会 B、 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 C、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 D、 各高校研究生院 正确答案: A 我的答案:A 6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从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不需要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对或错 0分 A、 错 B、 对 正确答案: B 我的答案:A 7 ()是采用自然科学的工具与规则对社会领域和人类经验进行研究,通过对客观物质世界 的观察与测量,寻求对现存事物的解释,对未来事物进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分 A、 实证研究方法 B、 思辨研究法 C、 实验研究法 D、 类比研究法 正确答案: A 我的答案:A 8 教育部针对高等学科技术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分别出台了两个文件,以下不正确的文件名称是 0分 A、

[重点]法理学重点笔记

[重点]法理学重点笔记 法理学重点笔记 (约占卷面分值的10%一12%) 基本要求 应试人员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能够准确地把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理念和价值;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大纲的内容,能够对相关知识点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判断;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知识来分析法律事件、案件或现行制度;注意法理学知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的结合。 第一节:重点难点 一、法的本体 (一) 法 1、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所谓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强制性。 (4)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2、法的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或根本意志,是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反映。不仅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而且包括法本身,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

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的阶级意志性和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法的不同层次的本质属性,二者是矛盾的统一体。 3、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2)法的规范作用: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 第一,指引作用。 第二,评价作用。 第三,预测作用。 第四,教育作用。 第五,强制作用。 (3).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具有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表现为: 第一,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第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这些事务与统治阶级并无直接联系,在客观上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 (4).正确认识法的作用 那种“法律虚无主义”是错误的,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应看到法的作用的有限性。表现在:?法只是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法的自身特点所带来的有限性。法有主观意志性、概括性,且讲究程序,不能具体、迅速、及时地解决问题。?实施法律受人员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二)法律价值 1、法的价值的含义

法理学讲义大纲

第一讲何为法律 视频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 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 视频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视频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

第四讲法律的起源( 视频7、8 一、前提条件 1.劳动分工 2.剩余劳动 3.国家分工? 二、新问题 1.代理问题 2.信息问题 3.意识形态问题 第五讲法系问题 视频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中国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 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

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3、14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 第八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中国的社群主义问题 第九讲利维坦法理学 视频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利维坦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利维坦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中国的经验

第十讲利维坦问题 视频19、20 三、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利维坦问题 四、利维坦之后(从人治到法治) 魅力型政治 传统型政治 法理型政治 五、经验总结(利维坦法理学) 第十一讲职业主义法理学 视频21、22 一、职业 二、职业主义及其发生 三、核心主张 1.法律的治理 2.司法独立 3.法律形式主义 4.法律论证及推理 第十二讲法律与经济(以传统农业社会为例)视频23、24 一、概述 二、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与社会组织 三、制度需求 四、法律制度供给

武汉大学慕课试题二

一、单选题(题数:19,共?95?分) 1 判断题:学位论文答辩和呈交后等同于发表。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2 ()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3 武汉大学规定一篇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检测多少次?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4 判断题:由于抄袭物在发表后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A 5 ()是采用自然科学的工具与规则对社会领域和人类经验进行研究,通过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观察与测量,寻求对现存事物的解释,对未来事物进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6 一稿多投的行为在是指()向不同的报社或期刊社投稿的行为。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7 下列属于文献类学术成果呈现方式的是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8 ()是指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或多或少改变形式或内容的方式当作自己作品发表。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9 “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从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着作权,不需要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对或错?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10 什么是“中华牌”期刊? ?A、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11 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伏尔泰说:“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维护你发表意见的权利”。由此而论,我们在学术批评时应遵循()原则。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12 下列哪种方式不属于学术成果的呈现方式?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13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是(),对预防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学术环境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A、

司考法理学笔记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2016司考法理学笔记: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2016司考法理学笔记: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历史类型的理论 1.法的历史类型的含义 所谓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所体现的阶级的意志,对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法所作的划分。凡是建立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 2.法的历史类型的种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上存在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并非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法都一定经历这四种历史类型。但法的历史发展的总体表明,从奴隶制法到封建制法,继而发展为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是法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的历史类型也由低级类型向高级类型的法依次更替。 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原因 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直接原因。 (二)法的历史类型的其他划分方式 (1)英国的梅因把法分为“身份”的法和“契约”的法; (2)美国的庞德认为法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原始的法,严格的法,17、18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社会化的法,后来他又补充提出下一阶段的法是世界法; (3)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等; (4)美国的昂格尔认为人类的法律类型有习惯法、官僚法、法秩序(法治); (5)日本的田中成明将法分为自治型法、普遍主义型法、管理型法等。 (6)我国的不少学者将法划分为自然经济类型的法与商品经济类型的法;义务本位的法与权利本位的法;人治的法和法治的法、专制与民主的法等。

2015北大法学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法理学是法律硕士考研的重点科目,只有掌握了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才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今天大家分享法理学简答题,并附有答案,希望考生能够利用自己的所复习的知识点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自己的做题能力。 凯程在2014年北大法学考研中录取8人,其中2人勇夺细分方向状元,3人复试第一名,北大法学院作为国内最好的法学院,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包括总理,凯程对法学的理解,具有独到的优势,三级法是北大法学考研的法宝,并且北大法学专业课6+1,凯程都有全面而应试性的辅导,集训营提供了最强的专业课和公共课保障,也是凯程法学成功的保障。 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1.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①主体:自然人、法人。 特殊权利能力须以一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

责任能力是行为能力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 ②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条件:1)一种资源2)有稀缺性3)有可控性。 法律关系客体种类:1)物(主要地位)2)行为3)精神产品4)人身利益。 ③内容: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取得或付出的状态。 权利义务是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 本质上,权利是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行为方式上,权利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为、必须怎样为、不得怎样为,是意志与行为的自由。 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必须怎样为、不得怎样为,是意志与行为的限制。 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特有,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法律与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

【最新2018】法理学怎么写读书笔记-推荐word版 (2页)

【最新2018】法理学怎么写读书笔记-推荐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法理学怎么写读书笔记 法理学怎么写读书笔记呢?下面为大家带来了法理学读书笔记范文,仅 供参考~ 用了几天的功夫,读完了苏力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这本书(尽管这本书并不算是新书了,早在201X年年底已经出版,但是居然一 直没有兴趣翻开来过,也是很惭愧的事,或许人和书的结缘也需要过程吧!)。 感觉除在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相关问题方面有所启发以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可以作为我阅读波斯纳的《法理学问题》最好的导读。 波斯纳的这本《法理学问题》,也是由苏力翻译的,早在1994年——也就是十年前——就已经出版。而我得到这本书的时候是1996年的春天(那是大学 时代两个朋友合送给我二十岁的生日礼物,至今翻开书来,里面当年那张小小 的生日贺卡还在,使我能时时重温青春岁月以及温馨友谊),至今也有八年之久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都没有读完过这本书,甚至是它的十分之一都 没读完过,遭到相同命运的,还有书架上的波斯纳的一套《法律的经济分析》(不过,这套书稍微好一点,因为它要被我时时翻阅当字典,当注解的出处)。 当然,显然地有我不勤奋以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缺乏学术兴趣和热情的原因。不过,我认为还是有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读不懂它。也记得曾很期盼 地打开它,但是,我先前一直认为它太零碎,和我以往的阅读经验和学习 进路相比是迥异的。因此,在好几次打开又困惑的情况下,我放弃了想通读它 的打算。 但是,这次真地不一样了。在苏力的《送法下乡》中,他所使用的经验材 料倒丝毫不使我感到惊奇。其实,我想,不止是我,任何一个稍微有些中国农 村或者小城市生活经验的人;或者任何一个还比较关注这些问题,以前曾多多 少少有过类似问题阅读经验的人都不会感到太惊奇。这些材料如果说是苏力调 查得来的,还不如说是天天都生长在我们身边的,甚至,它就是我们的生活世 界本身。真正启发我阅读兴趣的,而且,也如同苏力写作时所希望的,真正让 我感觉受到“智识的挑战”的,是他的分析,他对这些我们先前就已经很熟悉 的材料的独特解读。我不能不承认,这种解读的视角吸引了我,也打破了我的 通常的解读习惯和分析习惯。我们通常的分析习惯是什么呢?带着观点看问题,在看一个实际问题时,我们是用早已形成的观点去不断地型塑它,用苏力的批 判来说,就是“先验的”而非“经验的”。其实,我们看实际问题,是要发现 里面的问题所在,用一个早已形成的观点去看问题,恐怕实现不了我们的初衷,而只能是一遍又一遍地强化我们对头脑中已有观点的肯定,这必然造成一种认

武汉大学慕课试题(五)

一、 单选题(题数:19,共
95
分)
1 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特点决定了自然科学以(D)为基础的获取方式。 A、对比 B、计算 C、观察 D、实验 2“所谓具有创新性的选题,指的是那些尚未解决或未完全解决的、预期经过研 究可获得一定价值的课题”。对或错?A A、对 B、错 3 以下是一条什么类型文献的著录格式?[1] 李德华.学术规范与科技论文写作 [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 D A、学位论文 B、期刊 C、电子文献 D、专著 4 李老师将他的一篇文章投到国内的某期刊社,被该期刊的中文版和英文版同时 刊载,请问这属于“一稿两投”行为吗? B A、属于 B、不属于 5 判断题: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从其提纲、思路、观点到最后定稿参加学位论文 答辩,都凝聚了导师大量的心血,所以导师可以做为合作者署名。A A、错 B、对 6 判断题:科研经费可以用于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项目参与者可以把科研经 费当做的生活补贴。A A、错 B、对 7 判断题:学术论著的写作应该遵循国家标准《GB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 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的要求。A A、对

B、错 8 下列哪个序次语或编号后搭配的符号是错误的 C A、首先, B、一、 C、1、 D、1.1.1 9 合著者应该按( )排名,且事先必须征得所有合著者的同意。D A、字顺或音序 B、职称高低 C、年龄长幼 D、贡献大小 10 判断题:研究数据是申请专利或在发表的成果真实性受到质疑,以及数据要 接受法庭传审时使用的法律文件。B A、错 B、对 11 教育部制定的 《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中规定, 高校范围内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机构是 A A、教育部学术委员会 B、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 C、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 D、各高校研究生院 12 以下是一条什么类型文献的著录格式?[2]刘仁文.研究生论文抄袭现象值得 重视[EB/OL].[2014-7-22] https://www.docsj.com/doc/b85446701.html,/oldnews_653/20060615/t20060615_183753.shtml.C A、学位论文 B、期刊 C、电子文献

法理学笔记-重点

新编法学教程复习笔记 1. 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①法的本体; ②法的运动; ③法与社会现象的关系 2. 法学,又称法学或者法科学,是以法现象及其发展规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社 会科学的一个学科。 3.法学的性质: ① 具有科学性,它属于社会科学,因为运用法来管国家和社会,是有规可循的; ② 具有阶级性,因为法的产生是与阶级的统治要求直接相联系的,法学产生于统治 阶级有效运用法实现统治的要求。 4. 法学的职能: ① 意识形态的职能; ② 认识论的职能; ③ 应用的职能 5. 法学的产生以法的产生为前提,又以文字的表述和记载为重要条件。 6. 社会是由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所组成的有机体。 7. 社会调整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为建、保护和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对集体 的或个人的社会为按照一定规则进指导、管、监督和制约的活动。 10. 法产生的主要根源: ① 法产生的经济根源: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的发展; ② 法产生的政治根源:由于社会分为益用、甚至对的阶级,少数奴隶主阶级 的统治取代原始的民主管。原始的氏族制最终被一种驾于社会之上的由职 业官所组成的,以有组织的为基础的特殊公共权所代替; ③ 法产生的文化根源 法的起源是社会内部生产的发展引起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

关系的变革,进而引起整个上层建筑,包括调整社会关系的社 会规范的变革。 11. 法产生的一般规: ① 法的形成表现为由个别调整发展为规范调整的过程; ② 法的形成经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的过程; ③ 法的形成经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的混沌一体到逐渐分化独的过程。 12.法产生的标志: ① 国家的产生;②权和义务的划分;③解决纠纷的专门机关的出现 15.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保障实施的为规范的总称;狭义 的法,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 。 16. 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为规则,它包括法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 范、社会规章、习俗礼仪等。 17. 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 ①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所谓制定,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通过国家机关,按照一定 的权限和程序,创制成文法;所谓认可,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根据其需要,由国 家机关承认在社会上早已存在并起作用的某些为规则(如风俗习惯、宗教信条、 道德礼仪等)为现的法规范,赋予法效,如判法、习惯法。 ② 法以权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所谓权,亦称法权,是指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人 们可以从事某种为的权能;所谓义务,亦称法义务,是指法所规定的人们必须 某种为的责任。

【精品】2019年法理学笔记整理篇汇总完整版

法理学笔记整理篇汇总 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习惯法,习惯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后,即成为习惯法。 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如法理学,法律思想史。 应用法学:通常是指在社会中实际运用的法学分支学科,其内容包括国际法学和国内法学以及关于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实施的学问。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当这些技术规范在法律上被确认后,就成为技术法规。 技术法规:一般是指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方面的准则和标准,技术规范如被法律确认,就成为技术法规,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行为模式]:是从大量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作为行为的理论抽象、基本框架或标准。 ①可以这样行为→授权性法律规范(鼓励性规范、容许性规范) ②应该这样行为→命令性法律规范(“令行”法律设定了积极的、行为的义务;) ③不应该这样行为→禁止性法律规范(“禁止”法律设定了消极的、不行为的义务;) [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①肯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承认这种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以至奖励。②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 法的概括性(一般性):法律规范是一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即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使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它意味着同样情况同样适用,也就是通常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的评价准则:它是法的价值一个方面,它是指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主要导师介绍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主要导师介绍 朱景文教授:人大法学考试参考书目的作者,法理学宇宙超级至尊无敌牛人! 1948年生,198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学会中国分会副会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讲授课程: 1.法理学 2.法社会学 3.比较法总论 4.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5.Introduction to Constitutional Law in the PRC 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2.比较法总论3.法社会学 4.法律与全球化研究5.现代西方法哲学 张志铭教授 1962年2月出生,浙江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3)、法学硕士(198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1998)。自1986年以来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副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法学理论研究室主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副院长、党委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2005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任教授。《法学家》杂志常务主编。 讲授课程 硕士生:1.法理学2.法学方法论 博士生:1.法理学专题2.法律方法3.司法理论和司法改革专题 主要研究方向 1.法治与公共政策2.司法理论和司法改革3.法律解释 4.法律方法5.法律职业

武汉大学慕课试题终审稿)

武汉大学慕课试题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一、单选题(题数:19,共95分) 1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规定,高校范围内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机构是 A、 B、 C、 D、 正确答案: A我的答案:A 2()在正文之后,必须要有一个致谢,表达对老师、同学和其他对论文有贡献的人的感谢。 A、 B、 C、 D、 正确答案: B我的答案:B 3李老师将他的一篇文章投到国内的某期刊社,被该期刊的中文版和英文版同时刊载,请问这属于“一稿两投”行为吗? A、

B、 正确答案: B我的答案:B 4《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是属于 A、 B、 正确答案: B我的答案:B 5所有研究数据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条件下,是否应该向其他实验参与者开放? A、 B、 正确答案: B我的答案:B 6学位论文检测只针对论文本身,无须实名制。此说法对吗? A、 B、 正确答案: B我的答案:B 7一稿多投的行为在是指()向不同的报社或期刊社投稿的行为。 A、

B、 正确答案: A我的答案:A 8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是(),对预防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学术环境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A、 B、 C、 正确答案: A我的答案:A 9判断题:学术论着的写作应该遵循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的要求。 A、 B、 正确答案: A我的答案:A 10布赖恩特是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卫生科学中心的采血职员,他在参与的一项儿童血液铅含量的调查项目中,把自己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血液样本标记为被调查儿童的血液样本。请问这属于哪类学术不端行为? A、 B、

法理学笔记重点

法理学笔记重点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概念P3 2、两个角度划分法学P3 3、一些古代法学发展P4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 了解 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 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P8 2、阶级分析方法P8 3、价值分析方法P8 4、实证研究方法(五个)P9 第五节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1、中国正规法学出现时间P11 2、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10个)P12 3、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P13 第二章、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1、法理学的对象P15 2、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P15 第二节中国法理学 1、法理学一词由来P18 2、中国法理学的体系P19 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1、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了解 第二节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了解

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了解 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四章、法的概念 第一节“法”概念的语义分析 1、法律的广义狭义P39 第二节法的本质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P41 2、法的阶级本质P42 3、法的本质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P44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P45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P45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P46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7第四节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的分类(填|选|判)P48 2、法的局限性(简|论|选|)P50 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类别P54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P55 第二节法的分类 1、国内法与国际法P58 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P59 3、实体法与程序法P59 4、根本法与普通法P59 5、一般法与特别法P59 第三节法的效力 1、法的效力的概念P60 2、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P60 3、法的效力范围P60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育明考研推荐)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 宪法: 1.肖蔚云《宪法》(2008版);《宪法学概论》北大出版社 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3.魏定仁、甘超英《宪法》 4.周叶中《宪法》第二版北大、高教出版社 5.胡锦光《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 6.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中国政法出版社 7.魏定仁《宪法学》自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 刑法: 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2.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 3.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 4.陈兴良《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5.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中国刑法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刑事诉讼法:1.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

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版) 3.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第2版) 4.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人大出版社 民法: 1.魏振瀛《民法》(第三版) 2.陈华彬《物权法》 3.崔建远《合同法》 4.刘凯湘《民法总论》北大出版社 5.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6.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梁慧星《民法总论》《物权法》 民事诉讼法:1.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2008版);《民事诉讼原理》北大出版社 2.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三版) 3.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二版)北大出版社08 国际法:《国际法》人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法理:《法理学》北大版远程教育系列,周旺生著。 《法理探索》周旺生著 经济法 《经济法学》北大版,张守文主编(必看) 《经济法》杨紫煊,北大高教版第2版,反垄断部分这本书稍好 《企业与公司法》北大版,甘培忠著,第四版 《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刘剑文主编,第三版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张守文著

法理学笔记(重点)

论 第一章、法学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概念P3 2、两个角度划分法学P3 3、一些古代法学发展P4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 了解 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 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P8 2、阶级分析方法P8 3、价值分析方法P8 4、实证研究方法(五个)P9 第五节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1、中国正规法学出现时间P11 2、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10 个)P12 3、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P13 第二章、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1、法理学的对象P15 2、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 位P15 第二节中国法理学 1 、法理学一词由来P18 2、中国法理学的体系P19 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1、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 发展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了解 第二节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了解 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了解

3、 法的效力范围 P60 第四章、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概念的语义分析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P45 2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P45 3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P46 第四节 法的作用 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 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1、 法的渊源类别 P54 第二节 法的分类 第三节 法的效力 第六章、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的要素释义 1、 法的要素的定义 P65 1、 法律的广义狭义 P39 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P41 2、 法的阶级本质 P42 3、 法的本质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P44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P47 1、 法的作用的分类(填 | 选| 判) P48 2、 法的局限性(简 | 论| 选| )P50 2、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P55 1、 国内法与国际法 P58 2、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P59 3、 实体法与程序法 P59 4、 根本法与普通法 P59 5、 一般法与特别法 P59 1、 法的效力的概念 P60 2、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P60 4、 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 P63

北大考研辅导班-2021北京大学610法理学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

北大考研辅导班-2021北京大学610法理学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北京大学610法理学考试科目,2020年初试时间安排为12月22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用时3小时,北京大学自主命题。 一、适用院系专业: 北京大学法学院030101法学理论 二、考研参考书目 北京大学610法理学没有官方指定的考研参考书目,盛世清北根据专业老师指导及历年考生学员用书,推荐使用如下参考书目: 《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北京大学出版社 《现代西方法理学》-明辉-法律出版社 北大法理学各位老师的论文 盛世清北建议: (1)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2)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A: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B: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关键点、核心部分记到笔记上,关上书本,要做到仅看笔记就能将书上的内容复述下来,最后能够通过对笔记的记忆就能够再现书本。 三、重难点知识梳理 北京大学610法理学2019年暂未提供考试大纲,但盛世清北的课程中总结了复习的大体方向,考试重难点知识梳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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