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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社区获得性肺炎

社区获得性肺炎(communityacquiredpneumonia,CAP)是指原本健康的儿童在医院外获得的感染性肺炎。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轻度CAP,患儿精神反应好,无明显呼吸困难、低热3天以内、胸片仅提示斑片状阴影患儿,可以在一级医院治疗。治疗48h无效,持续高热3天以上、胸片出现单叶病灶融合病变患儿及短期内病变进展患儿必须及时转二级医院治疗。

二级医院

接受及诊治一级医院转诊患儿,如果出现持续高热7d不退或明显呼吸困难表现,以及胸片等影像学证实双侧或多叶受累或肺实变并肺不张、胸腔积液或病情迅速恶化,患儿出现休克、意识障碍、呼吸窘迫或衰竭征象者需转三级医院治疗。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先天性呼吸道畸形、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等基础疾病者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治疗。

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根据《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管理指南》对患儿进行诊治。需具备内外科综合实力,有经验丰富的小儿呼吸专科、完善的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条件,具备纤支镜等特殊检查治疗手段,有呼吸机等重症抢救设备。病情缓解可转二级医院治疗。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炎性细胞、气道结构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易感个体气道高反应性,当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刺激因素时,发生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从而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儿可经治疗或自行缓解。

哮喘可分为三期: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哮喘急性发作常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过程,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其起病缓急和病情轻重不一,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轻度哮喘发作,在一级医院进行治疗。一级医院如有对儿童哮喘诊疗随访有经验的医生,可对经三级医院确诊的哮喘患儿进行临床缓解期的随访。患儿出现中度以上哮喘发作,以及经系统治疗仍反复发作喘息的患儿需转二级医院治疗。对怀疑哮喘尚未确诊的患儿需转二级以上医院确诊。

二级医院

接受一级医院转诊患儿,对中度哮喘发作患儿进行诊治。对经3天喘息治疗控制无效者和重度、危重度哮喘发作者,以及经本级别医院系统治疗仍反复发作喘息的患儿需转三级医院治疗。

三级医院

接受二级医院转诊病人,按照《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对患儿进行诊治,并对下级医院转诊的未确定诊断的哮喘患儿进行确诊和哮喘治疗方案的制定。三级医院需具备有小儿哮喘诊治经验的呼吸专科,有肺功能、过敏原检查条件、脱敏治疗条件,及危重症哮喘发作抢救条件。患儿病情缓解,可转下级医院治疗。

腹泻

病腹泻病定义:小儿每日大便超过三次,伴有性状的改变,尤以粪便的性状改变为主要诊断依据。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小儿诊断为腹泻病,但没有明显的感染中毒症状,体温<38.5℃,不伴有脱水及电解质紊乱,尿量正常,进食正常,可在一级医院就诊。如治疗三天以上症状无明显改善,或体温>38.5℃,大便性状以水分为主,伴有尿量减少,精神差,或出现大便带血,则应转二级医院诊治。

二级医院

小儿腹泻病在二级医院治疗超过三天无好转或诊断腹泻病伴有重度脱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体温>39℃,精神反应差,合并有脑炎、心肌炎、肾功能改变应及时转三级医院诊治。

三级医院

小儿腹泻病合并重度脱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或合并有心、脑、肾等脏器功能损害;年龄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如出现严重呕吐影响生长发育、大便反复带粘液脓血、哭吵及严重腹胀的患儿。

急性肾小球肾炎

急性链球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急性肾炎)是一组急性起病,临床上具有血尿、水肿、高血压、少尿表现的疾病。由多种病因引起;因多数发生于急性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后,故又称链球菌感染后肾炎。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发现患儿有水肿、血尿、高血压等表现,应及时转二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二级医院

急性肾小球肾炎患儿出现有循环充血状态、高血压脑病、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并发症应及时转三级医院诊治。

三级医院

急性肾炎少尿或无尿>48小时或合并循环充血、高血压脑病、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并发症。

肾病综合征

肾病综合征是由于肾小球滤过膜对血浆蛋白的通透性增高、大量血浆蛋白自尿中丢失而导致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的一种临床综合征。以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高脂血症和水肿为其主要临床特点。分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种类类型。其中原发性肾病占儿童肾病综合征总数的90%,依临床表现分为单纯型和肾炎型。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尿检发现患儿有蛋白尿应及时转二级医院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二级医院

初次诊断肾病综合征患儿,若能除外继发因素,确诊为原发性单纯型肾病者可行正规足量泼尼松治疗;但若4周尿蛋白未转阴应及时转三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级医院

原发性肾病激素依赖、激素耐药、频复发的患儿进行进一步诊治,必要时行肾活检病理检查。

泌尿系感染

泌尿系感染是由病源微生物直接侵入下尿道(尿道、膀胱)与上尿道(肾盂、肾实质)而引起炎症的总称。儿童泌尿道感染临床上难以定位,且常伴有尿道畸形、结石、及膀胱输尿管返流。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所有疑似泌尿系感染患儿应转二级医院行中段尿培养明确诊断。

二级医院

2岁以下儿童初患泌尿系感染,复发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均应尽早转三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级医院

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应转至具备B超、静脉肾盂造影、排泄性膀胱尿路造影、核素肾静态扫描等条件的三级医院进一步诊治。除以上疾病外,对于IgA 肾病、遗传性肾炎、各种继发性肾小球疾病、肾小管疾病、孤立性血尿、孤立性蛋白尿、血尿伴随蛋白尿、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因需一些特殊诊疗设备及技术,故患儿应转至三级医院诊治。

过敏性紫癜

过敏性紫癜又称Henoch-Schonlein综合征,是以小血管炎为主要病变的系统性血管炎。临床特点为血小板不减少性紫癜,常伴关节肿痛、腹痛、便血、血尿和蛋白尿。

根据临床特点分五型:

1.过敏性紫癜(皮肤型):仅皮肤出现紫癜疹,无其它症状。

2.过敏性紫癜(关节型):除皮肤紫癜外,合并有膝、踝、肘、腕等大关节肿痛,活动受限。

3.过敏性紫癜(胃肠型):除皮肤紫癜外,合并有阵发性腹痛,常伴呕吐、黑便或血便。

4.过敏性紫癜(肾型):除皮肤紫癜外,合并有肾脏受损的临床表现。如血尿、蛋白尿和管型尿,可伴血压增高及水肿。

5.过敏性紫癜(其它型):除皮肤紫癜外,合并有其它症状,如颅内出血、睾丸出血、心肌炎、心包炎、喉头水肿、哮喘、肺出血等。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过敏性紫癜(皮肤型)可在一级医院观察及诊疗。如出现其它合并症状应转诊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过敏性紫癜(关节型)及过敏性紫癜(胃肠型)症状轻者可在二级医院诊治,症状重者(如腹痛难以控制,消化道出血等)应转诊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

除单纯皮肤型外,合并其它系统损害者,或反复发作的过敏性紫癜。

心肌炎

心肌炎是由各种感染或其它原因引起的心肌间质炎症细胞浸润和邻近的心肌细胞坏死,导致心功能障碍和其它系统损害的疾病。心肌炎的临床表现轻重悬殊很大,轻者可以无症状,极重者可以出现心源性休克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于数小时或数日内死亡。

根据上述特点,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临床诊断明确,生命体征平稳的患儿;

经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或诊断明确,仅需常规护心治疗及随访,不需特殊治疗。

三级医院

1.出现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或心脑综合征;

2.超声或x线示心脏扩大、或心包积液;

3.心电图明显异常,如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完全右或左束支阻滞,成联律、多形、多源成对或并行性早搏、非房室结及房室折返引起的异位性心动过速、低电压及异常Q波;

4.伴有多脏器功能损害;

5.治疗效果欠佳、或加重;

6.诊断不明确的疑难病例。

心律失常

正常心脏激动起源于窦房结,通过心脏传导系统,按一定的频率、顺序及速度播散,使心脏进行收缩和舒张活动,我们称之为窦性心律;如果心脏激动的形成、频率或传导不正常,均可导致心律失常发生。同一性质的心律失常可由不同病因引起,对血液动力学的影响因患儿具体情况而不同。

根据上述特点,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临床诊断明确,生命体征平稳,暂时无需特殊药物或其他治疗的患儿。

二级医院

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或诊断明确,仅需常规护心治疗及随访,不需特殊治疗的患儿。

三级医院

1.诊断不明确的疑难病例;

2.心电图明显异常,如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完全右或左束支阻滞,成联律、多形、多源成对或并行性早搏,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心室扑动,心室颤动,低电压及异常Q波等恶性心律失常;

3.超声或x线示心脏扩大、或心包积液;

4.出现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或心脑综合征;

5.伴有多脏器功能损害;

6.治疗效果欠佳或加重。

先天性心脏病

先天性心脏病是胎儿时期心脏及大血管发育异常而致的先天畸形,是小儿最常见的先天性疾患,其发病率在活产婴儿中比例大约为6~10%。目前绝大多数先天性心脏病可以通过治疗获得痊愈,早期准确诊断和正确处理是挽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关键。

根据上述特点,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临床诊断明确,生命体征平稳,暂时无需特殊药物或其他治疗的患儿。

二级医院

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心功能良好,进入康复期;或诊断明确,仅合并一般感染,不需特殊专科治疗。

三级医院

1.需要介入治疗的病人;

2.复杂先心病或伴有重度肺动脉高压的左向右分流先心病,外科手术前需要行介入诊断了解心血管畸形或血流动力学参数;复杂先心病,外科手术前、后需要介入治疗扩张血管或瓣膜、安放血管支架、堵闭侧枝等;

3.介入或外科手术治疗后并发症,如残余漏、严重传导阻滞等;

4.伴有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或心脑综合征;

5.合并心包积液、或心律失常;

6.有严重并发症,如:重症肺炎、感染性心内膜炎、重度肺动脉高压、脑栓塞或脑脓肿、咯血、严

重或频繁缺氧发作等;

7.治疗效果欠佳、或加重;

8.诊断不明确的疑难病例。

热性惊厥

热性惊厥(febrileseizures,FS)是指6岁以内儿童(不包括新生儿)在非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所致发热而诱发出现的惊厥。过去国内曾将本病称为高热惊厥。热性惊厥的发病率为5%~6%,首次发作最多见于6个月至3岁儿童,本病的发病原因尚无定论,遗传因素是惊厥的倾向,发热是惊厥的条件,感染是引起发热的原因,和年龄有关发育阶段是机体发病的内在基础。

FS可分为两型:

1.简单型:发作形式呈全身性,持续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一次热病过程中仅发作一次,发作前后神经系统无异常;

2.复杂型:发作形式呈限局性,持续时间15分钟以上,一次热病过程中惊厥发作2次或2次以上,发作前可有神经系统异常。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已确诊为热性惊厥的患儿,再次因非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所致发热而诱发出现的惊厥,可在一级医院处理。

二级医院

首次因发热伴有惊厥,精神状况好,且能进行常规脑电图、脑脊液及头颅MRI等检查,可在二级医院处理。

三级医院

因发热伴有惊厥的患儿精神状况差,难以控制的抽搐,且不能进行常规脑电图、脑脊液及头颅MRI 等检查应转诊至三甲医院。

化脓性脑膜炎

由细菌引起的脑膜炎称化脓性脑膜炎(purulentmeningitis)(简称“化脑”)。常见致病菌随年龄而异,新生儿期主要为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婴幼儿期为肺链球菌及流感杆菌,年长儿为肺炎链球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近年来,随着以抗生素为主的综合治疗措施的应用,化脑的预后已大为改观,但仍有较高的死亡率及神经系统后遗症。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新生儿表现为面色差、精神萎靡、拒食,两眼凝视,或发生惊厥;2个月~2岁婴儿表现发热、呕吐、嗜睡、惊厥,囟门未闭者出现囟门饱满;2岁以上儿童有发热、头痛、呕吐,继而出现嗜睡、惊厥可转二级医院处理。

二级医院

1.化脓性脑膜炎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加重或反复:逐渐加重的意识障碍,难以控制的抽搐等;

2.治疗效果不佳或并发症的出现如:硬膜下积液,脑积水,脑室管膜炎等可转三级医院处理。三级医院接收二级医院转诊的化脓性脑膜炎患儿,按照《临床诊疗指南-儿科分册》予以相应处理。

心内科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一、高血压诊疗常规 1、定义:高血压是常见的慢性病,是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心血管综合征”,是我国心脑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我国心脑血管病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国采用国际上统一的血压分类和标准,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可除外继发性高血压。 2、高血压分级诊断: 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 1级高血压(轻度)140-159 90-99 亚组:临界高血压140-149 90-94 2级高血压(中度)160-179 100-109 3级高血压(重度)≥180 ≥110 单纯收缩期高血压≥140 <90 临界收缩期高血压140~149 <90 3、高血压危险度的分层诊断: 低危组: 高血压1级,不伴有下列危险因素(见注),治疗以改善生活方式为主, 如6个月后无效,再给药物治疗。 中危组: 高血压1级伴1-2个危险因素或高血压2级不伴或伴有不超过2个危险因 素者。治疗除改善生活方式外,给予药物治疗。 高危组: 高血压1-2级伴至少3个危险因素者,必须药物治疗,或高血压3级病人, 但无其他危险因素。 极高危组:高血压3级或高血压1-2级伴靶器官损害及相关的临床疾病者(包括糖尿病),必须尽快给予强化治疗。

注: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水平(1~3级),男性(大于55岁),女性(大于65),吸烟,高脂血症,糖尿病,糖耐量异常,心血管病家族史,肥胖,纤维蛋白原升高,靶器官损害伴随的临床情况。 4、症状、体征: 大多数起病缓慢,一般缺乏临床表现。常见症状有头晕、头痛、颈项板紧、疲劳、心悸等,呈轻度持续性;在紧张或劳累后加重,不一定与血压水平有关,多数可自行缓解。也可以出现视力模糊、鼻出血等较重症状。约五分之一患者无症状,仅在测量血压时或发生心、脑、肾等并发症时才发现。体检时听诊可有主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收缩期杂音或收缩早期喀喇音,少数患者在颈部或腹部可听到血管杂音。 脑部表现: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脑血栓形成。 心脏表现:高血压性心脏病、合并冠心病。 肾脏表现:肾功减退早期可表现为夜尿、多尿、蛋白尿、管型和红细胞尿,晚期可出现氮质血症和尿毒症。 眼底改变:视网膜动脉痉挛、变细;视网膜动脉狭窄、动静脉交叉压迫;眼底出血或棉絮状渗出;视乳头水肿。 5、入院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生化(肌酐、尿酸、谷丙转氨酶、血钾、血糖、血脂)、心电图(识别有无左室肥厚、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等)。有条件者可选做:动态血压监测、超声心动图、颈动脉超声、尿白蛋白/ 肌酐、胸片、眼底检查等。 6、特殊检查: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踝/臂血压比值,心率变异,颈动脉内膜中层厚度,动脉弹性功能测定,血浆肾素活性。 7、诊断与鉴别诊断:高血压诊断主要根据诊所血压,测静息上臂肱动脉部位血压,以未服用降压药物情况下2次或2次以上非同日多次血压测定所得平均值为依据。 诊断标准

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 . 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试行)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首次出现BP≥140/90mmHg,并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轻度:妊娠20周以后出现BP≥140/90mmHg;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重度:BP≥160/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 X 109 /L;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3.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舒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0. 3g/24h;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突然尿蛋白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X109/L。 根据上述分类,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发现孕妇血压升高,间隔半小时复测仍高者应转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可处理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病人及重度子痫前期病人未合并其他脏器损害者;若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血压≥160/110mmHg应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 重度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患者应在三级医院处理。产后,可转二级医院随诊。 早产 早产指妊娠满28周不足37周(196-258日)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成为早产儿,体重为1000-2499g。为便于分级处理,将早产按孕周分为<32周,32-34周,≥34周三类。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孕期检查,诊断34周以后的早产,胎膜早破孕妇应转到二甲以上有新生儿科的医院分娩。 二级医院 发现32-34周在有新生儿科的二级或以上医院。 三级医院 <32周在有新生儿科的三级医院。

眼科常见病诊疗常规

眼科常见病诊疗常规 一、白内障 (一)术前检查和准备 1. 眼科入院常规检查 2. 验光(双眼) 3. 测双眼角膜曲率(电脑测量、手动测量相互参照,必要时可参考角膜地形图测量结果) 4. 眼科A/B 超检查 5. 根据验光(包括对侧眼)和A 超测量结果确定拟植入的人工晶体度数(注意A 常数) (二)入院医嘱 长期医嘱: 眼科护理常规 三级护理 普食 盐酸左氧氟沙星眼液0.1ml 点术眼4/ 日 裂隙灯检查1/日 临时医嘱:裂隙灯检查、视功能检查、散瞳查眼底、间接检眼镜检查、角膜曲率、医学影像工作站、血常规、凝血四项、尿常规、血糖、胸正位片、心电图、 (三)术前交待要点 1. 手术的目的是摘除混浊的晶体,植入人工晶体,提高视力。 2. 如同时伴有眼底病和其它眼病,术后视力提高不理想或不能提高。 3. 有可能不合适放人工晶体,最多见的原因是后囊破裂、悬韧带断裂,术中医生根据情况植入不 同类型的人工晶体或不植入人工晶体。 4. 可能继发青光眼、视网膜脱离、角膜水肿失代偿和交感性眼炎,瞳孔可能变形。 5. 手术中若晶体核沉入玻璃体中,需尽快行玻璃体切除手术。 6. 术后如有晶体后囊混浊,影响视力者需激光治疗或再次手术。 7. 有继发眼内感染的可能,虽然大部分经治疗能够好转,但仍极少数病人由于严重的感染,不仅 视力丧失,重者还可能丧失眼球。 8. 极少数有眼内驱逐性出血的可能,导致术中眼压突然增高,不能缝合切口,严重者甚至需要当 场摘除眼球。 9. 术后人工晶体发生排斥反应或偏位,甚至脱落。 10. 术后可能仍有屈光不正,需要配带眼镜才能达到最好视力。 11. 若人工晶体脱落或偏位严重,继发青光眼、视网膜脱离、眼内炎等,需二次手术。 12. 术中和术后发生麻醉和心脑血管意外或全身其它意外危及生命。 (四)术前医嘱: 拟于明日X时X分在局麻下行X眼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及人工晶体植入术 冲洗结膜囊 剪睫毛 冲洗泪道 托吡卡胺眼液0.1ml点X眼1次/10分钟X 6次术前1小时 (五)术后处理: 1. 术后3天每天换药,检查术眼视力,观察前房的炎症反应情况,有无前房出血和晶体皮质 残留,虹膜有无后粘连,人工晶体位置有无偏斜,玻璃体是否混浊,眼底有无病变,眼压是否正常。 2?术后全身使用抗菌素3?5天,局部抗菌素和糖皮质激素点眼3?4周。

腰椎间盘突出症分级诊疗指南(2015年版)

安徽省腰椎间盘突出症分级诊疗指南 (2015年版)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脊柱外科常见病和多发病,是引起下腰痛和腰腿痛的常见原因。其发病机制是腰椎间盘髓核突出或退变同时纤维环变性破裂髓核脱出压迫和刺激神经根和马尾神经所引起的一种综合征。多数本病患者经正规保守治疗症状可以得到缓解,约有10%~20%的患者最终需要手术治疗。 一、流行病学特点 腰椎间盘突出症多见于20~40岁青壮年,约占患者人数的80%,男性多于女性,这与劳动强度大及外伤有关。90%以上腰椎 间盘突出症发生在L4~L5和L5~S1椎间隙。青少年也可偶发腰椎间盘突出症,多因明显外伤使软骨板破裂所致。老年人腰椎间盘突出症多合并骨质疏松或退变性不稳导致椎间盘脱出、多节段腰椎管狭窄及腰椎畸形,病情较为复杂。 二、临床表现 因腰椎间盘突出部位、程度、病理变化、椎管管径以及个体敏感性等不同,其临床表现有一定差异。 (一)症状:

1.腰痛伴一侧或两侧下肢放射性疼痛; 2.下肢麻木无力; 3.大小便功能障碍(巨大突出或中央型突出); 4.腰椎活动受限,姿势异常。 (二)体征: 1.立位检查:腰椎畸形,生理前凸变小、消失,甚至变为后凸,不同程度侧凸;腰部压痛点,可引发下肢放射痛或麻木感;腰椎活动受限。 2.仰卧位检查:直腿抬高加强试验阳性;下肢受累神经根支配区皮肤感觉、肌力及反射异常。 3.俯卧位检查:腰部压痛点;股神经牵拉试验。 (三)辅助检查: 1.腰椎正侧位X线片:可提供一些间接征象,对腰椎间盘突出症进行大致定位及初步诊断。同时为鉴别诊断腰椎其他疾病提供依据。 2.CT、MRI检查:可清晰显示椎间盘突出的部位、大小、形态和神经根、硬膜囊受压移位情况,是明确腰椎间盘突出诊断最重要的方法。 三、治疗 腰椎间盘突出症发生率较高,但真正需要住院治疗者甚少,一般早期仅卧床休息加服药物均可缓解或治愈。对需进行特殊治疗的一定要明确诊断,影像学检查有突出者并非称之为腰椎间盘

儿科三大优势病种诊疗常规

省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儿科常见病及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1) (一)肺炎喘嗽 (1) (二)感冒 (6) (三)小儿泄泻(小儿腹泻病)中医诊疗方案 (11) 省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儿科常见病及优势 病种诊疗方案 (一)肺炎喘嗽 中医病名:肺炎喘嗽 西医病名:小儿肺炎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国中医药行业标准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1-94中医儿科诊断标准) (1)发热,咳嗽,呼吸急促,鼻翼煸动。 (2)病情严重时,喘促不安,烦躁,面色苍白,唇周紫绀,肢冷,脉数疾:或高热狂躁不安,神昏,惊厥。 (3)肺部听诊有较细湿啰音,病灶融合可闻及管状呼吸音。 (4)初生儿患本病时,往往无上述典型症状,仅见不乳,神萎,口吐白沫等症状。 2.西医诊断标准 典型的支气管肺炎一般有发热、咳嗽、气促或呼吸困难,肺部有较固定的中细湿啰音,据此可以诊断。X线可见小片状、斑片状阴影。病原学及外周血检查,可明确病原体。 (二)疾病分期 病程小于一月者为急性;1-3月者为迁延性;大于3月者为慢性。 (三)分类 1.解剖分类: (1)大叶性肺炎

(2)小叶性肺炎 (3)间质性肺炎 2.病因分类: (1)细菌性肺炎; (2)非典型性病原体所致肺炎; (3)病毒性肺炎; (4)真菌性肺炎; (5)其他病原体所肺炎。 3.患病环境分类: (1)社区获得性肺炎; (2)医院获得性肺炎; (四)证侯诊断 1.常证 (1)风寒闭肺 证侯恶寒发热,无汗,鼻塞,流清涕,呛咳不爽,呼吸气急,痰白而稀,口不渴,咽不红,舌质不红,舌苔薄白或白腻,脉浮紧,指纹浮红。 (2)风热闭肺 证侯发热恶风,微汗出,流黄涕,咳嗽呼吸急促,痰稠色黄,口渴欲饮,咽红,舌边尖红,苔薄黄,脉数。 (3)痰热闭肺 证侯壮热,痰鸣,气促,喘憋,鼻翼煽动,烦躁不安;重证口唇紫绀,两肋煽动,摇身撷肚,舌红苔黄腻,脉滑数。 (4)毒热闭肺 证侯高热炽盛,气急,鼻煸,咳嗽剧烈,涕泪俱无,鼻孔干燥如烟煤,面赤唇红,烦躁口渴,便秘尿赤,舌红而干,苔黄腻,脉滑数。 (5)阴虚肺热 证侯低热或潮热盗汗,干咳无痰或少痰,面色潮红,口唇樱红,舌红少津,苔剥,脉细数。 (6)肺脾气虚 证侯病程迁延,低热起伏,动则咳甚,痰多,气短多汗,面色淡白,纳差,大便溏薄,四肢你温,舌淡苔薄白,脉弱无力。 2.变证 (1)心阳虚衰 证侯突然面色苍白,口唇肢端紫绀,气促加重,四肢厥冷,虚烦不宁,额汗不温,右肋下肝脏肿大,脉微虚数,舌淡紫,苔薄白。

中医儿科临床诊疗指南神经性尿频

中医儿科临床诊疗指南?神经性尿频(制订) 本指南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的《2014 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标准制修订项目》之一,已公开发表。因此,以此指南代替诊疗方案。 1 范围 本指南提出了神经性尿频的诊断、辨证、治疗、预防和调护建议。 本指南适用于18周岁以下人群神经性尿频的诊断和防治。 本指南适合中医科、儿科、泌尿科等相关临床医师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神经性尿频neurogenic urination 神经性尿频是儿科常见的泌尿系统疾病。临床表现以尿频为主,可伴尿急,不伴有尿痛、遗尿、排尿困难、发热、浮肿等。 本病病因不一。小儿大脑皮层发育尚未完善,高级中枢对骶髓排尿反射初级中枢控制功能较弱。膀胱容量小,舒缩调节功能欠佳。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刺激下,导致支配膀胱的副交感神经兴奋性增高,以致膀胱逼尿肌持续收缩,膀胱括约肌松弛,排尿反射亢进而引起尿频。此外,还与前列腺素分泌过多、锌缺乏有关。好发于学龄前期和学龄期儿童。古代医籍无此病名,可参见于中医“尿频”病证。 3 诊断[1-5] 3.1 病史 一年四季均可发病。既往无泌尿系统疾病、手术、外伤史,可有受精神刺激的病史。 3.2 临床表现[3-6] 临床表现以尿频为主,可伴有尿急,日间及入睡前排尿次数增加,轻重程度不一,分散注意力可减轻尿频症状,入睡后恢复正常。每次尿量较少,总尿量正常。无尿痛和排尿哭闹史,不伴有遗尿、尿潴留、尿失禁、排尿困难、发热、腰痛、浮肿、血尿、多饮等。 本病病程较长,症状无进行性加重,查体无阳性体征。 3.3 实验室检查 尿常规、血常规、肾功能检查正常,清洁中段尿细菌培养阴性,泌尿系统B 超检查正常。 必要时可做尿浓缩试验、垂体加压素试验、尿动力学检查、静脉尿路造影等检查。 3.4 需与神经性尿频鉴别的病种

ICU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ICU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脑血管意外及重度颅脑损 一.常规处理 1.保证足够的氧供,机械通气维持PaCO2 34~38mmHg,可使用短暂的过度通气(<2min)以快速降低过高的ICP。 2.足够的循环血量,维持血红蛋白在110g/L,HCT在0.35以上,血浆白蛋白接近40g/L;维持每8小时阶段出入基本平衡,保证水电介质和内环境稳定。 3.病情需要时,应行血肿清除,颅内压监测。 4.避免高体温,允许给予冰毯控制低温状态(T在36~37度左右)。5.主要经胃肠的低热卡代谢支持(对成年人,最大热卡供给量为15~20Kcal/kg/24小时);避免高血糖,控制血糖在5~7.5 mmol/L; 避免低钠血症,允许性的高血钠值为150mmol/L。 6.头位抬高30~45度,头部处于中立位。 二.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1.经验性治疗选择有利于通过血脑屏障药物:罗氏芬(头孢曲松) 2.0 qd或特治星4.5q8h。 2.当机械通气超过48小时,应完善病原学及影像学检查,尽快转为目标学治疗,根据药敏结果选择敏感抗生素。 三.颅内压>15mmHg,适当给予20%甘露醇100ml ivgtt q6h。四.早期给予充分的镇静 给予丙泊酚(得普利麻)30~80mg/h或咪唑安定(力月西)3~5mg/h。

五.为控制脑水肿,给予控制性降压,减少内源行二茶酚胺释放1.β1受体拮抗剂美托洛尔(倍它乐克)0.03~0.05mg/kg iv q6~8h,25~100mg po bid+中枢性的α2激动剂可乐定0.3~0.8ug/kg iv q4~6h。控制目标:成年人维持CPP在60~70mmHg。 2.小剂量的前列环素(凯时 0.4~0.8 ng/kg/min)可改善局部的微循环,并有修复损伤的血脑屏障的作用。 六.预防应激性溃疡的发生 1.早期质子泵抑制剂(洛赛克)40mg iv qd 2.恢复肠内营养后,即更换为H2受体阻断剂(雷尼替丁)0.15 bid 七.预防继发性癫痫 早期给与鲁米钠0.1 im q12h,开放饮食后替换为丙戊酸钠片 0.2tid,并注意监测血药浓度。 八.营养脑细胞及促醒药物 1.早期给予脑复康8.0 qd,慎用尼可林。 2.脑水肿高峰期过后,可给予适当促醒药物:醒脑静30ml qd。九.老年或较长时间机械通气者,可适当给予化痰药:沐舒坦/伊诺舒90~150mg qd.。 外科大手术后处理常规 常规处理 1.维持呼吸稳定,保证足够的氧供。 2.监测血流动力学

糖尿病分级诊疗指南最新版本

安徽省糖尿病分级诊疗指南 (2015年版) 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DM)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危害主要是其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大血管病变等。循证医学研究证明,严格控制血糖、血脂、血压和抗凝等多种危险因素,可显著降低糖尿病患者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性,对早期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和糖尿病足的患者采取特殊的干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其致残率和病死率,有效降低国家的疾病负担。 一、我国糖尿病的现状 (一)、患病率2007至2008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CDS)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的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20岁以上的人群中,糖尿病患病率为9.7%,糖尿病前期的比例为15.5%,糖尿病患者中仅有40%获得诊断。最近发表的全国性流行病学调查也进一步验证了这一发现。糖尿病分型包括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4种类型,其中,2型糖尿病约占糖尿病患者的90%,其治疗和管理多数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 (二)、发病率我国糖尿病的发病率尚无权威数据,根据历

年数据推算,我国每年新发2型糖尿病患者680万。 (三)、糖尿病患者的就诊情况按照就诊率60%推算,全国范围内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疗服务的糖尿病患者数约为2000余万人。目前,2型糖尿病指南所推荐的糖尿病基本诊疗措施和适宜技术中,一些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随着疾病筛查水平提高,未来所有未出现严重并发症的2型糖尿病患者均可以下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二、糖尿病定义及分型 (一)、糖尿病是一组由多病因引起的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不足和(或)作用缺陷引起。长期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蛋白质代谢紊乱可引起多系统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器官慢性进行性病变、功能减退及衰竭;病情严重或应激时可发生急性严重代谢紊乱,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状态。 (二)、糖尿病的分型我国目前采用WHO(1999年)的糖尿病病因学分型体系,分型的基础主要根据病因学证据。糖尿病共分4大类,见表1。 表1 糖尿病因学分类(WHO,1999年) 1.1型糖尿病 2.2型糖尿病 3.特殊类型糖尿病

儿童眼部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儿童眼部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一、睑腺炎(hordeolum) (一)定义及分类 系眼睑腺体及睫毛毛囊的急性化脓性炎症。多见于儿童及年轻人。根据发病部位不同,可分为外麦粒肿和内麦粒肿两种。化脓性细菌(以葡萄球菌多见)感染,引起睫毛毛囊皮脂腺或汗腺的急性化脓性炎症,称外麦粒肿;而引起睑板腺急性化脓性炎症的,则称内麦粒肿。(二)诊断 1.外麦粒肿睑缘部红、肿、热、痛,触痛明显。近外眦部者常 伴有颞侧球结膜水肿。数日后,睫毛根部出现黄脓点,溃破排脓后痊愈。炎症严重者,常伴同侧耳前淋巴结肿大、压痛,或可伴有畏寒、发热等全身症状。 2. 内麦粒肿眼睑红肿较轻,但疼痛较甚。眼睑红、肿、热、痛,睑结膜面局限充血、肿胀,2~3日后其中心可见黄脓点。自行穿破,脓液排出后痊愈。 (三)治疗 脓肿形成前,应局部热敷,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及眼膏。反复发作及伴有全身反应者,可口服抗生素类药物。脓肿成熟时需切开排脓。应注意对外麦粒肿,其皮肤切口方向应与睑缘平行;对内麦粒肿,则其睑结膜面切口方向须与睑缘垂直。切忌挤压排脓,以免细菌随血流进人海绵窦引起脓性栓塞而危及生命。 (四)门诊标准流程

二、新生儿泪囊炎(neonatal dacryocystitis) (一)病因 先天性泪道发育障碍所致。多为鼻泪管下端管腔被先天性残存膜封闭。 (二)诊断 1.临床表现常为单侧。病情缓慢,症状较轻。患儿溢泪、分泌物增多。有时,泪囊区可略隆起,压迫泪囊有分泌物溢出。 2.检查仔细检查外眼情况,必要时也可行分泌物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 (三)治疗 每日数次按摩泪囊,局部使用抗生素滴眼液。以生理盐水高压冲洗泪道或仔细探通,可使鼻泪道通畅而痊愈。如泪道探通失败则手术。(四)入院标准 1. 泪道探通失败。 2. 无其他内科疾病。 (五)出院标准 1. 一般情况良好,溢泪消失。 2. 鼻泪管置管位置正。 3. 无需要处理的并发症。 (六)随访指导 患儿定期随访,1—2周进行泪道冲洗,3—6个月拔管。 (七)门诊标准流程

临床诊疗指南

临床诊疗指南 —————————————————————————————— 癫痫病学分册 人民卫生出版社

内容提要 本书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与中华医学会委托中国抗癫痫协会组织全国主要从事癫痫诊治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儿科、精神科及中医专家编写、审定的癫痫临床诊疗指南。全书共9章,分别介绍了癫痫病的定义、分类、诊断、药物治疗、外科治疗、脑电图的应用和结果判定、癫痫持续状态及特殊癫痫人群的诊治策略、预后、伴随的社会心理问题及中国传统医学对癫痫的认识和治疗原则等。本书可供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儿科、精神科及基层医师诊治癫痫时作为依据和参考。

序(1)(2) 前言 领导小组名单编辑委员会名单(按标准本)

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学分册 编写说明 为了规范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癫痫诊疗中的行为,提高诊断水平和医疗质量,同时兼顾到医疗保险对癫痫诊治的给付标准,2005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和卫生部有关司局委托中国抗癫痫协会编写“癫痫诊疗指南”。我们充分认识到指南的编写是一项极为严肃、重要的工作,在我国癫痫诊疗领域亦属首次。因此,我们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推选出30余位学识高、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癫痫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老、中、青结合的编写委员会,根据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对临床诊疗指南编写的要求,借鉴国内外数个权威性的指南文本,结合我国临床实践的具体情况拟稿。内容和文字经过数次集体审阅、讨论和修改,最后又请国内癫痫学界权威专家进行了审阅并定稿。因此,本指南在学术水平、涵盖内容、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诸方面,都达到了较高水平。 鉴于此次参与编写的人员同时也是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中华医学会神经外科分会功能神经外科学组的专家成员,中华医学会所属该分会、学组同意与中国抗癫痫协会以“联合编写”的名义发布本指南。经请示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华医学会,认为本指南符合《临床诊疗指南》丛书的编写要求和标准,在按中华医学会规定程序批准后,纳入《临床诊疗指南》丛书序列,作为“癫痫分册”出版。 本指南系首次出版,其中缺点、不足在所难免。热切希望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在施行中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待再版时予以改进,使之逐渐完善。 中国抗癫痫协会会长李世绰 2006 年 9 月

心外科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常见疾病诊疗常规(心脏外科) 【室间隔缺损诊疗常规】 一、入院评估 (一)病史采集要点:对于疑诊室间隔缺损的病例在病史采集中应明确以下几项: 1、首次就诊原因、时间、当时的诊断、随后的治疗和检查经过; 2、和正常儿童比较是否经常出现上呼吸道感染的情况,感染是否容易治疗, 是否并发过心衰; 3、平时或哭闹时是否出现过口唇紫绀; 4、母亲怀孕3个月内是否有病毒性感冒和/或使用药物的情况; 5、尽量了解并搜集院外检查资料作为辅助诊断参考资料 (二)体格检查要点:在体格检查中要求重点记录以下几点体征的情况: 1、杂音的位置范围、性质、强度、震颤情况、传导情况; 2、肺动脉第二音的高低情况,是否分裂; 3、心界的大小; 4、有无胸廓畸形; 5、口唇及甲床的颜色; 6、肝脏是否增大; 7、四肢血压情况; 8、双肺是否存在啰音; 9、能够反映儿童发育情况的指标,如身高、体重、囟门的闭合情况,智力发 育情况等。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 先天性心脏病是室隔缺损主要与一下疾病进行鉴别诊断,诊断及鉴别诊断依 据主要是病史中的重点问题和体格检查中的阳性体征,超声心动图的诊断可 以是最终诊断依据。 1、房间隔缺损 2、心内膜垫缺损 3、动脉导管未闭或主—肺动脉间隔缺损 4、轻度肺动脉瓣狭窄 对于室间隔缺损的最终诊断要求具体到以下内容: 1、明确室间隔缺损的诊断,而且是否合并其他畸形; 2、明确室间隔缺损的部位、大小 3、室间隔缺损处的分流方向 4、肺动脉高压是否存在以及程度 二、术前准备 (一)目的 1、控制可能存在的肺部感染,心力衰竭; 2、继发肺动脉高压的患者给与吸氧治疗,必要时应用扩血管药物;

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试行)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首次出现BP≥140/90mmHg,并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轻度:妊娠20周以后出现BP≥140/90mmHg;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重度:BP≥160/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 X 109 /L;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3.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0.3g/24h;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突然尿蛋白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X109/L。 根据上述分类,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发现孕妇血压升高,间隔半小时复测仍高者应转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可处理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病人及重度子痫前期病人未合并其他脏器损害者;若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血压≥160/110mmHg应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 重度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患者应在三级医院处理。产后,可转二级医院随诊。 早产 早产指妊娠满28周不足37周(196-258日)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成为早产儿,体重为1000-2499g。为便于分级处理,将早产按孕周分为<32周,32-34周,≥34周三类。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孕期检查,诊断34周以后的早产,胎膜早破孕妇应转到二甲以上有新生儿科的医院分娩。 二级医院 发现32-34周在有新生儿科的二级或以上医院。 三级医院 <32周在有新生儿科的三级医院。

《医院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规范指南规范》试行版.doc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试行版)儿科疾病分级诊疗,基层医生能够以及应该承担哪些工作?安徽省出台的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试行版),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所承担的儿科疾病工作内容。 新生儿疾病 新生儿病情变化快,危、急、重症多,接诊医院需设有新生儿病房、拥有新生儿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的专科设备等条件。因此,原则上新生儿疾病应在具备一定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治,以确保医疗安全。 早产儿胎龄≥35周和出生体重>2500g,无高危因素,生命体征平稳的早产儿可在具备治疗条件的一级医院观察。疑有并发症时需转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治。新生儿黄疸生理性黄疸可在具有黄疸监测条件的一级医院观察。病理性黄疸需转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治。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现疑似新生儿患儿,需及时转二级及以上医院治疗。新生儿感染性肺炎发现有口吐泡沫、气促等疑似新生儿肺炎症状的患儿,应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新生儿腹泻病诊断腹泻病的新生儿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新生儿化脓性脑膜炎新生儿出现精神萎靡、嗜睡、持续发热或体温不升、吃奶减少等疑似化脓性脑膜炎症状,应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新生儿窒息有围产期高危因素的产妇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待产。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有新生儿窒息史,临床上疑似诊断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患儿立即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新生儿病房治疗。 新生儿颅内出血发现疑似颅内出血的新生儿立即转诊上级医院治疗(转诊中注意头部制动)。新生儿破伤风疑似新生儿破伤风的患儿应转三级医院治疗。 先天性梅毒疑似先天性梅毒的新生儿应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消化系统疾病 腹泻病小儿诊断为急性腹泻病轻型或仅伴有轻度脱水及电解质紊乱者,可在一级医院就诊。如病情无明显改善或有加重趋势则需转二级医院诊治。 急性胃炎小儿急性单纯性胃炎,无明显感染中毒症状,仅为低热,不伴有消化道出血、无脱水及电解质紊乱,尿量正常,进食基本正常。可在一级医院就诊,如效果不佳,则应转二级医院就诊。 慢性胃炎一级医院对疑似慢性胃炎患儿可以进行初步治疗,效果不佳可转往二级医院治疗。 消化性溃疡一级医院对疑似消化性溃疡病例可以进行初步治疗,效果不佳者应转至二级医院诊治。 幽门螺杆菌感染对HP感染疑似病例可以进行初步治疗,如效果不佳可以转至二级医院检查治疗。 消化道出血一级医院对消化道出血患儿可以进行初步处理后转上级医院。急性胰腺炎如临床疑似本病,应及时转至上级医院就诊。 婴儿肝炎综合征如临床疑似本病,应转至二级医院就诊。呼吸系统疾病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诊治普通上呼吸道感染,如治疗后患儿仍高热不退或病情进展,应及时转上级医院;三个月以内患儿,由于病情变化快,应酌情到二、三

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

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 ---中医骨伤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临床诊治及疗效观察神经根型颈椎病是由于各种原因如盘源性,骨源性,颈椎关节错缝或化学因素等导致颈神经根被压迫而导致颈椎 及上肢的疼痛,功能活动受到限制的一组综合征。其致病因素有很多,患者也会有多种疼痛表现,该病还会引起相关部位的并发症,临床对于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治疗方式有许多种,包括中医疗法的中药疗法、针灸疗法以及西医疗法,但是实践中,不同治疗手段的效果却大相径庭,因此,通过对中医和西医对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选取我院自2014年4月---2015年1月接收入院治疗的108例患有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患者每组各54例,其中一组采取中医骨伤疗法,另一组采取西医疗法。中医骨伤疗法中有男性患者30例,女性患者24例,患者年龄19-70岁平均年龄为44.5岁,患病时间平均为3.4年;采取西医 疗法的一组,有男性患者29例,女性患者25例,患者年龄20-69岁,平均年龄44.5岁,患病时间平均为3.2年。将 这两组患者基本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1.2治疗手段 对于两组患者分别给予中医疗法和西医疗法。其中施行

中医骨伤疗法的一组给患者服用汤药同时配合中医的针灸 和推拿手段对54位患者进行治疗,中药成分包括杜仲、续断、葛根、丹参等,并且根据患者个人的体质用药有所增减,如果患者为寒湿性体质,则需要加入独活、细辛等药材;若患者为湿热型体质,则需要加入薏苡仁、黄柏等药材,其他类型的体质也需要对症给予不同的药方,患者每天要服用一剂中药分两次分别服用,同时有些患者伴随上肢麻木、颈肩疼痛异常、手指有麻木现象等情况,应根据其具体部位的不同施针于不同的穴位,并配合指拨经络的方式进行推拿。采取西医疗法的一组,应每天一次静脉注射甘露醇,同时使用地塞米松配合葡萄糖注射液,连续几日后,观察患者的反应,减少地塞米松的用量,如果患者的自身感觉逐渐良好,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减少用量甚至停止用药,之后在根据患者情况进行手术治疗。 1.3疗效评价 参照199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将患者的治疗效果分为:无效,有效,显效,基本痊愈。其中,若眩晕麻木等临床症状减少不足30%则判定为无效;若采取治疗后,临床症状基本消失且眩晕麻木等临床症状减少在30%-70%则判定为有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且眩晕麻木等临床症状减少在70%-90%则判定为显效;若症状明显改善且眩晕麻木等临床症状减少不少于90%则判定为基本痊愈。

骨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修订版)

骨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117.股骨颈骨折 上转指南 经X 线摄片确诊为Garden分型Ⅱ-Ⅳ级的股骨颈骨折病人。需要手术治疗者,经过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以上的医院。 下转指南 经X线摄片确诊为Garden分型Ⅰ型,或年老体弱,全身合并疾病多,不能耐受手术或不愿手术,采取保守治疗的患者,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基层医院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18.股骨粗隆间骨折 上转指南 GAGGAGAGGAFFFFAFAF

经X 线摄片确诊为Evans分型Ⅱ-Ⅳ型的股骨粗隆间骨折,骨折不稳定的病人。需要手术治疗者,将患者转往二级以上的医院。 下转指南 经X线摄片确诊为Evans分型Ⅰ型,骨折稳定或年老体弱,全身合并疾病多,不能耐受手术,患肢伤前不能行走或不愿手术,采取保守治疗的患者,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基层医院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19.股骨远端骨折 上转指南 经X线拍片发现股骨远段骨折(股骨远段7cm以内)Seinsheimer分型Ⅱ-Ⅳ型,需手术治疗者,经患者同意, GAGGAGAGGAFFFFAFAF

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 下转指南 经X线摄片确诊为Seinsheimer分型Ⅰ型,或年老体弱,全身合并疾病多,不能耐受手术或不愿手术,采取保守治疗的患者或经手术治疗,伤口愈合好,骨折固定可靠,需住院康复者,经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将患者转往基层医院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20.胫骨平台骨折 上转指南 GAGGAGAGGAFFFFAFAF

儿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儿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新生儿肺炎 【病史采集】 1. 入院24 小时内完成病历。 2. 孕母在妊娠期感染。 3. 胎膜早破、急产、滞产、反复经产道检查。 4. 婴儿出生有窒息史,生后有感染病人接触史及脐炎、皮肤感染、败血症等病史。 5. 接受侵入性操作和检查等医源性因素。 6. 吃奶少或拒乳、反应低下等一般症状及咳嗽、喘、吐沫、呛奶等呼吸道症状,体温不升或发热。 【检查】 1. 体格检查:缺氧、呼吸困难的表现,呼吸音的改变,罗音的性质及特征,重症伴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及中枢神经系统等多脏器功能异常的表现。 2. 血常规、血培养、痰培养、病毒学检查、血气分析等实验室检查及摄胸部X片 等。 【诊断】 1. 根据上述病史、临床表现及胸部X光片等辅助检查可确诊。 2. 需与大量羊水吸入综合征、胎粪吸入综合征、肺透明膜病等鉴别【治疗】 1. 加强护理及监护、保温。 2. 抗感染治疗。

3. 加温湿化后供氧,加强呼吸管理。 4. 胸部物理治疗,体位引流、胸背部叩击或震动。 5. 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吸痰、雾化吸入及气管内冲冼等。 6. 纠正酸中毒,心衰者强心、利尿、对症处理,对并发症治疗。 7. 供给足够的营养及液体,支持疗法。 新生儿黄疸 【病史采集】 1. 入院24 小时内完成病历。 2. 患儿父母有黄疸、遗传代谢病家族史,患儿父母血型。 3. 孕母既往有原因不明的死胎、流产史、输血史、分娩过黄疸新生儿病史。 4. 患儿有窒息、缺氧史。 5. 患儿有宫内感染史或感染性疾病患病史。 6. 患儿有内出血病史。 7. 黄疸出现在生后24 小时内、进展快,或消退延迟,?伴吃奶差、呕吐、腹泻、体温波动等。8. 黄疸退而复现。 【检查】 1. 体格检查:黄疸的分布、程度、颜色,有无贫血、肝脾肿大及核黄疸的神经系统体征。 2. 血常规、血型、网织红细胞、总胆红素、未结合胆红素、结合胆红素检测。 3. 抗人球蛋白试验、游离抗体、抗体释放试验、抗体效价测定。 4. G-6-PD 活性测定、血红蛋白电泳。 5. 血培养、肝功能、转氨酶、乙

消化内科常见疾病诊疗常规题库(终审稿)

消化内科常见疾病诊疗 常规题库

消化内科常见疾病诊疗常规 消化道出血 消化道出血是内科常见的急重症之一,完整的诊断应包括出血的部位、出血量及病因。 【出血部位及病因的诊断】 常将消化道出血以Treitz韧带为界分为上消化道出血和下消化道出血。 1.小量出血与胃液混合,为咖啡色呕吐物;大量则呕吐鲜血,同时伴暗红色或柏油便。(注意与咯血及服中药鉴别) 2.根据便血判断出血部位,柏油便为上消化道出血或高位小肠出血,暗红常为低位小肠或右半结肠出血,鲜红色血便常为左半结肠出血,与大便不混或排便后滴血常为直肠或肛门出血。(注意大便色泽与出血速度及肠蠕动有关) 上消化道出血的常见原因有:消化必溃疡、急性胃粘膜损害、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胃癌、贲门粘膜撕裂征等。 下消化道出血的主要病因:结肠癌、息肉、血管病。粘膜下肿物、Crohn病、溃疡性结肠炎、白塞病、缺血性肠病、淋巴瘤、放射性肠炎。 【出血量的判断】 1.消化道出血量微量――便潜血阳性,黑便――50-70ml,柏油便――200ml ,呕血――250-300ml 2.全身情况头晕、口渴、心慌等,出血量约>400ml出现周围循环衰竭,出血量>1000-1500ml称上消化道大出血。 3.24h后Hb下降1g约失血400ml。【活动性出血的判断】持续呕血或便血,积极补液输血后生命指征不稳定,Hb继续下降,肠鸣音亢进。

一、上消化道大出血的诊疗流程 强调行急诊胃镜检查(发病24h内行胃镜检查)山同时行镜下治疗,活动出血而内镜检查阴性者行选择性血管造影。 1.一般急救措施积极补充血容量、输血。 2.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治疗 (1)药物:垂体后叶素0.3-0.4U╱min持续静滴,可同时静滴硝酸甘油,止血后垂体后叶素0.1-0.2U╱min维持3-6d;生长抑素(包括施他宁)250ug静注后250ug╱h维持72;奥曲肽100ug静注后25ug╱h维持72h。 (2)生命体征平稳时可行急诊内镜下止血。 (3)视肝功情况选择急诊手术。 (4)必要时使用三腔二囊管压迫。 3.非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治疗 (1)下鼻胃管;灌注止血药。 (2)药物:H2RA、PPI、立止血。 (3)内镜下止血。 (4)保守治疗无效者急诊手术。二、下消化道出血的诊疗流程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儿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社区获得性肺炎 社区获得性肺炎(communityacquiredpneumonia,CAP)是指原本健康的儿童在医院外获得的感染性肺炎。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轻度CAP,患儿精神反应好,无明显呼吸困难、低热3天以内、胸片仅提示斑片状阴影患儿,可以在一级医院治疗。治疗48h无效,持续高热3天以上、胸片出现单叶病灶融合病变患儿及短期内病变进展患儿必须及时转二级医院治疗。 二级医院 接受及诊治一级医院转诊患儿,如果出现持续高热7d不退或明显呼吸困难表现,以及胸片等影像学证实双侧或多叶受累或肺实变并肺不张、胸腔积液或病情迅速恶化,患儿出现休克、意识障碍、呼吸窘迫或衰竭征象者需转三级医院治疗。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先天性呼吸道畸形、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等基础疾病者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治疗。 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根据《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管理指南》对患儿进行诊治。需具备内外科综合实力,有经验丰富的小儿呼吸专科、完善的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条件,具备纤支镜等特殊检查治疗手段,有呼吸机等重症抢救设备。病情缓解可转二级医院治疗。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炎性细胞、气道结构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易感个体气道高反应性,当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刺激因素时,发生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从而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儿可经治疗或自行缓解。 哮喘可分为三期: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哮喘急性发作常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过程,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其起病缓急和病情轻重不一,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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