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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自考刑事诉讼法学例年试题及答案

00260自考刑事诉讼法学例年试题及答案
00260自考刑事诉讼法学例年试题及答案

1、刑事诉讼是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公法;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事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称为:级别管辖;

6、下列情形中,有必要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是:该案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

7、自行回避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司法人员主动提出自已不参加诉讼;

8、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

9、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执行;

10、如果被决定拘留的人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报请:被决定拘留人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1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终结时间是:一审判决宣告;

12、提起公诉的基本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13、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生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并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14、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

15、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的是:因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

16、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

17、对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享有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18、对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终审判决,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19、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20、判处罚金的判决,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

21、回避制度的意义在于:它是刑事诉讼公正进行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当事人行使其诉讼权利;有利于当事人接受案件处理结果;有利于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威;

22、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口供是: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23、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应遵守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原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可以:没收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责令其重新交纳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变更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4、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反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反诉的对象是自诉人;反诉的内容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反诉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起;

25、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在于:体现了立法者对死刑案件极其审慎的态度;有利于统一判处和执行死刑的标准;从程序上保障死刑判决的正确性;有利于贯彻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有利于贯彻坚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26、审判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察、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7、地区管辖中所指的犯罪地仅指犯罪行为发生地:错。所谓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28、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对。

29、立案不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必经的独立阶段:错。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必经的独立诉讼阶段;

30、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错。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1、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是指依法参加刑事诉讼,并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力,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或者诉讼参与人;

32、刑事代理: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其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33、送达: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构依照法定的程序与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34、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35、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审判人员主持下,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

36、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特点?

答:第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对国家专门机关、公安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具有法律拘束力;第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阶段,作为刑事诉讼活动内在规律的反映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第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处于根本性规范的地位;

37、立案的材料来源有哪些?

答: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2)单位或者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3)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4)犯罪嫌疑人的自首;(5)其他来源:常见的还有以下几种:①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③党的纪检部门查处后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④群众的扭送;

38、未成的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特殊制度有哪些?

答:“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基本方针和原则。为实现上述基本原则和方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了若干特殊制度:1.社会调查报告制度;2、法庭教育制度;3、在场制度;

4、前科封存制度;

5、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39、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1)结合《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可能概括为: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之外不承担证明自已无罪的责任。其中,控方是指公诉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和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2)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要求。这一原则意味着控方必须对各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存在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且其证明必须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控方将承担指控不能成立的不利后果;(3)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已无罪的责任作为一项原则,也存在例外。即当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被告人就某些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时,若该事实最终未能证明,则应当由被告人承担不利后果;

40、被告人吴某,因犯抢劫罪被某市A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吴某不服,以一审剥夺了自己的辩护权、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和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A区人民检察院也发现一审过程中存在违反诉讼程序的问题,但未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的确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但是考虑到原判决定罪正确,量刑恰当,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生效后,被告人吴某仍然不服,继续向A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该区人民检察院对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诉有理,第一审确有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遂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问:本案诉讼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若有,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1)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被告人向A区检察院申诉错误。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故应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提出申诉。A区检察院直接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提起抗诉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复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向原一审法院提起抗诉错误,应向二审法院提起抗诉;

2019年4月完结

1、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宪法;

2、刑事诉讼最根本和最重要的一对价值是:公正和效率;

3、下列基本原则中,属于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的是:无罪推定原则;

4、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定罪量刑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5、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审级监督关系;

6、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当事人;

7、下列情形中,有必要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是:该案因地区管辖不明确而引发管辖争议;

8、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下限通常设定为:1000元;

9、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0、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终结时间是:一审判决宣告前;

11、当事人因法定原因耽误期间的,申请期间恢复应当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内提出;

12、侦查的任务主要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

13、关于刑事起诉,我国实行的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14、下列情形中,法庭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的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15、下列描述中,不属于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特点的是: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16、第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是: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

17、对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享有该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18、下列选项中,符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的是:生效判决所依据的主要事实被依法变更;

19、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20、有权决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予以强制医疗的主体为:人民法院;

21、刑事诉讼的特点包括: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处理刑事案件,解决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

22、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公正是指:诉讼程序严格依法进行;保障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各诉讼主体能依法参与讼诉并充分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判;救济机制通畅,制裁机制有效;

23、侦查机关对于已经立案,经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24、第二审程序的功能包括:纠错;救济;统一和平衡法律适用;

25、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的内容包括:对执行死刑的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监督;对减刑的监督;对假释的监督;

26、诉讼公正是实体公正:错。诉讼包括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所以,讼诉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27、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可分另行使各自的职权,必要时也可交叉行使职权:错。

28、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不得撤回起诉:错。

29、不论是否具有管辖权,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提交给给自已的立案材料都应当审查并立案:错。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30、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错。只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1、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法提出,或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以其法定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32、鉴定意见:是指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运用科学知识、技术或技能对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和判断之后所得出的书面意见;

33、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34、送达: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与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活动;

35、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在刑事诉讼中规定的不同于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

36、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要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37、立案的意义:立案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诉讼阶段,其意义在于:(1)准确及时立案,有助于督促公安司法机关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2)准确及时立案,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程序性保障措施;(3)准确及时立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38、简要回答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1)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有利于恢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最终实现社会和谐;(3)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解决疑难案件;

39、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国家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刑事讼诉法规定,对被追诉人的法律援助分为申请指派律师援助和法定指派律师援助两种。申请指派律师援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法定指派律师援助是指只是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40、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7年。叶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地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上诉。该县检察院则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提出抗诉。上诉书和抗诉书分别由上诉人和抗诉机关直接提交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接受上诉,抗诉后,对案卷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上诉人叶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量刑不当,依法应当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但由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收到裁定后,由原审合议庭重新审判,改判叶某有期徒刑10年。

问: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答:本案中有以下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抗诉书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提交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县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2)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认定一审量刑不当,就当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而不直接改判,采取发回重新审判的做法是错误的。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不当的,可以直接改判。(3)县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审合议庭重新审判的做法是错误的。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2018年10月完结

1、依照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是: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2、下列原则中,属于国际刑事诉讼通行原则的是:无罪推定原则;

3、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依法行使刑事审判权;

4、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一般原则是: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辩护人法定责任的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最重要的意义是:有利于保障人权;

7、在刑事诉讼中,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无罪推定的需要;

8、刑事诉讼中,拘传的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9、下列人员或单位中,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是:与刑事被告人有经济往来的人和单位;

10、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期限为:5日;

11、控告人如果对公安,司法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12、下列对移送起诉的条件表述不正确的是:量刑建议恰当;

13、在人民法院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罪行,并适合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14、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的审查期限为:7日;

15、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1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17、下列主体中,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1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无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是:监狱;

19、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0、在执行过程中,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含义包括: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人民法院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不得将被追诉人称为罪犯;控诉方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有责任;疑罪从无;

22、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了解案件事实的途径不同;在是否具有可替代性上不同;对专门知识方面的要求不同;在回避制度上的适用不同;

23、公安、司法机关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变更性原则;

24、人民法院适用裁定:可以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可以针对诉讼程序问题;可以针对案件的部分实体问题;

25、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包括:审理对象的特定性;核准权的专属性;程序启动的主动性;审理方式的非诉讼化;裁决的终局性;

26、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诉讼公正的两个方面:对;

27、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唯一意义在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确保证据的真实性,防止冤假错案,提升刑事司法的权威性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28、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错。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9、违反期间的规定,对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来说,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一样:对。

30、对所有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反诉:错。

31、审判组织:审判组织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

32、鉴定意见:是指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运用科学知识,技术或技能对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和判断后所得出的书面意见;

33、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34、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5、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批的方式,方法的总称;

36、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有何作用: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在以下四个方面:(1)间接证据是确定侦查,调查方向的向导;(2)通过间接证据可以获得直接证据;(3)运用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4)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依靠确实充分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37、准确、及时立案有何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中:准确、及时立案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准确、及时立案,有助于督促公安,司法机关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2)准确、及时立案,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重要程序性保障措施;(3)准确、及时立案,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

3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何意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利于打击特定的刑事犯罪;(2)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定,有利规范司法机关的权力;(3)在刑事诉讼中规定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我国履行《联合国反腐公约》缔约国义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39、根据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评价司法实践中领导干部对案件处理进行具休指示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领导干部对案件处理进行具体指示是不合法的,它违背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根据该原则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当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但任何个人包括领导干部不得不当干预。领导干部对案件的具体处理进行指示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权的不当干预,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破坏。

40、张某因盗窃罪于2015年1月16日被某县人民法院决定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并于当日送达决定书。2016年2月6日,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检察院机关抗诉理由成立,于是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

问:该案诉讼程序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该案诉讼程序存在四处违法情形:(1)县人民法院适用决定对张某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违法。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对被告的定罪量刑只能适用判决。(2)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违反法定程序。该案已过二审抗诉期限,一审裁判已经生效,对生效判决,裁定,决定,该县人民检察院无权抗诉。(3)上一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该案违法。对生效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4)上一级人民法院适用裁定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五年违法。上级人民法院改变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量刑判决,应当适用判决,而不能适用裁定。

2018年4月完结

1、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属于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3、下列选项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下列选项不属于人民检察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案件;

5、属于回避适用人员的是:鉴定人;

6、侦查阶段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有:了解罪名权;

7、人民法院的职权不包括:所有强制措施的适用权;

8、取保候审的适用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为: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

10、属于检察机关适用拘留的情形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11、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的主体为:检察机关;

12、有权申请期间恢复的主体为:当事人;

13、对已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地点为:看守所;

14、对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享有核准权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

15、开庭阶段审判长的工作有:传被告人到庭;

16、下列选项不属于二审审理地点的是:被告人居住地;

17、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18、属于延期审理适用情形的是: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19、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上级法院;

20、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1、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确立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人民法院确定任何有人罪必须依法判决;在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生效前不得将被追诉人称为罪犯;控方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疑罪从无;

22、间接证据的作用包括:确定侦查方向;获取直接证据;鉴别直接证据真伪;在直接证据无法取得的情况下,依据确实,充分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23、立案的材料来源包括:被害人报案;被害人的控告;犯罪人的自首;个人的举报;公安机关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4、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特殊制度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法庭教育制度;在场制度;前科封存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25、下列选项中符合“上诉不加刑原则”要求的有:不得更改罪名,加重处罚;不得撤销缓刑;不得延长缓刑;不得增加禁止令;不得增加附加刑;

26、证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唯一保障:错。证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27、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刑事诉讼法是内容,刑法是形式:错。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刑事诉讼法是形式,刑法是内容;

28、专门机关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送达主体:错。专门机关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送达主体;

29、检察机关在作出审查批捕决定前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错。检察机关在作出审查批捕决定前无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30、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只应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审查:错。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进行全面审查;

31、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是依法参加刑事诉讼,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或者诉讼参与人;

32、刑事回避:刑事回避是依照法律规定,与刑事案件有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不得参与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33、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34、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诉讼活动;

35、上诉:是指有上诉权的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批的误打诉讼活动;

36、简要回答审判公开的价值有哪些?审判公开的价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价值;(2)宣示价值;(3)教育价值;

37、简要回答公诉变更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公诉变更的基本内容包括:(1)撤回起诉;(2)变更起诉;(3)补充起诉;(4)追加起诉;

38、简要回答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有哪些?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包括:(1)审判对象的特定性;(2)核准权的专属性;(3)程序启动的自动性;(4)裁决的终局性;

39、试述鉴定意见的特点及其审查:(1)鉴定意见的特点:①鉴定意见所证明的事实与专门性事实;②鉴定意见是在刑事诉讼启动之后,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作出;(2)鉴定意见的审查对鉴定意见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审查:①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②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③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及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④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⑤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⑥鉴定过程及方法是否合乎相关专业要求;⑦鉴定意见是否明确;⑧鉴定意见与案件特征事实有无关联;⑨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⑩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有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经审查,如果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鉴定人存在回避情形,检材的来源,取得,保存,送检不符合要求,鉴定过程,方法,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鉴定意见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备或待证事实无关联,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40、李某因伤害他人被检察机关起诉到县法院,因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县法院指定法官王某直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并判处被告人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该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通过书面审理,改判被告人7年有期徒刑。

请指出该案存在哪些程序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本案存在程序违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经被告人同意。(2)对于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我国二审的审理方式有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两种方式,二审法院不能适用书面方式进行审理。(4)在只有被告方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

2017年10月完结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宪法;

2、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审级监督关系;

3、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

4、下列案件中,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是: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是盗窃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贪污和挪用公款案件;

5、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回避的人员范围是:辩护人员;

6、下列诉讼权利中,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属权的是:辩护权;

7、鉴定意见所证明的事实为:专门性事实;

8、对强制措施特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强制措施是惩戒性措施。

9、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特点:①.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②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③.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④.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⑤.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⑥.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10、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问题的性质而言,属于:民事诉讼性质;

11、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期间是:法定期间;

12、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标志是:立案;

13、侦查的意义:(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三)侦查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4、在人民法院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它罪行,并适合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15、人民法院的宣判方式分为当庭审判和定期宣判;

16、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没有上诉权的是: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17、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合议庭级成为:三名审判员;

18、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9、下列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特点描述正确的是:强调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0、罚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

21、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的罪为:新罪;

22、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必须是自然人;必须是通过诉讼以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

23、刑事诉讼中物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客观性;间接性;易失性;

24、正确,及时的逮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循序;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者逃跑;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

25、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相对简单;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必要时可以变更为普通程序;

26、下列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表述正确的是:只有部分被告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罪名认定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不得撤销原判中的缓刑判决,也不得延长缓刑考验期;不得增加宣告禁止令;不得增加附加刑判决;

27、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或者说是指证据材料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证据的属性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所具有的实质上的价值;

28、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的基础,辩护制度是辩护权的保障;

29、执行拘传的侦查人员或者司法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正确;

30、我国公诉制度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以起诉便宜主义为辅;

31、强制医疗程序有利于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正确;

32、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具体的组织形式;

33、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者反思的思想,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的;

34、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剥夺其人生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35、通辑:是指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发布通辑令,公安系统通力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36、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将继续开庭审理;

37、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答:一般来讲,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可以概括为: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的这一诉讼地位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一方面,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维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因此辩护人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而不能为其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更不能教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引诱证人作伪证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司法的行为。另一方面,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唯一的职能就是辩护,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职能;

38、侦查的主要任务有哪些?答:(1)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2)及时制止某些持续进行的犯罪并且预防该犯罪分子继续犯罪。(3)为提起公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地,充分的证据;

39、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有何重要意义?答: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死刑案件的适用标准;(2)有利于控制死刑的适用,减少死刑执行案件;(3)有利于防止死刑适用的错误;

40、根据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评价公,检,法机关协调和共同协商案件的现象。

答:公、检、法机关协调案件是不合法的。它违背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该规定明确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该原则要求,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首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此基础上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对其他机关发生的错识破应及时纠正,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公、检、法机构协调共同协商案件强调互相配合,忽视了分工负责和相互制约。

41、聋哑人张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也就医疗费用等损失的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认为被害人王某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赔偿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决定对王某的请求不予受理。开庭审理过程中,因未为被告人提供聋哑语翻译,导致庭审无法进行,法庭遂决定终止审理。

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何违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1)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是聋哑人,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2)被害人王某是因为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3)未为被告人提供聋哑翻译违法。本案被告是聋哑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为其提供翻译;(4)因没有为被告人提供聋哑翻译,导致庭审无法进行的,法庭不能决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7年4月完结

1、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下列选项中,属于“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含义的是:出现了“疑罪”的时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推论;

3、属于人民检察院职责的是: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补充(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3)对于公安机关侦査的案件,进行审査,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査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只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则由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4、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翻译人员;

5、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暴力取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

6、下列选项中,属于回避适用范围的是:翻译人员;

7、属于鉴定意见特点的是:鉴定意见所证明的事实为专门性事实;

8、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特点的是:普通的民事诉讼;

10、承担羁押必要性审查职权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11、下列选项中,属于送达特征的是:送达的内容为专门机关机关制作的司法文书;

1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为:立案后一审宣判前;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搜查程序的是:必须经检察表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14、对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享有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15、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

16、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为:上级人民检察院;

17、有权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予以强制医疗的主体为:人民法院;

18、下列选项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是:被告人脱逃;

19、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为:利害关系人不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20、下列选项中,属于简易审判程序功能的是: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2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包括: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对专门机关及诉讼参与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处于根本性规范地位;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

22、刑事证据运用的原则包括:证据裁判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已有罪原则;客观全面原则;综合运用原则;

23、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24、下列选项中,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特殊制度的有: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在场制度;前科封存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法庭教育制度;

25、下列选项中,属于裁定适用范围的有:减刑;假释;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26、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的基础,辩护制度是辩护权的保障:对;

27、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对;

28、准确,及时立案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的重要程序性保障措施:对;

29、审判期间,人民法院无权建议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错;

30、二审法院应当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对;

31、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者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并因此而参加行使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参与人;

32、刑事管辖: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33、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34、刑事侦查: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35、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将其所定的确定的内容依法付诸实施,以及在此过程中处理与之有关的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36、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有哪些?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主要有:①了解案件事实的途径不同;②是否具有可替代性不同;③是否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不同;④是否适用回避制度不同;

37、立案的材料来源有哪些?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有: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②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③被害人的报案或举报;④犯罪行为人的自首;⑤其他来源;

38、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有哪些?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主要有:①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②审判组织相对简单;③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相对简化;④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应当变更为普通程序;

39、试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①证明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②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可以概括为: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除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不承担证明自已无罪的责任。其中,控方是指公诉案件中行的人民检察院及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③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无罪推定的基本要求。即控方必须对各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存在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且必须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否则,将承担指控不能的不利后果;④对于疑难案件,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处

理,即被告人有罪,无罪难以确定,按被告人无罪处理,被告人罪重,罪轻难以确定,按被告人罪轻处理;⑤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已无罪的责任为作一项原则,也存在例外,即当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被告人就某些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时,若该事实最终未能证明,则应当由被告人承担不利后果;

4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张某因故意杀人被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诉期间,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起抗诉。上诉期满后,在高级法院的督促下,该中级人民法院才启动死刑复核程序。复核过程中,合议庭未提审被告人即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张某因故意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请指出本案存在的程序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1)该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并未主动启动死刑复核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上诉、抗诉期满后,中级法院应主动启动死刑复核程序;(2)高级法院在复核过程中并未提审被告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高级法院在复核过程中,应当提审并讯问被告人;(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张某因故意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被告人因故意犯罪,应当由服刑地中级法院进行一审,所作判决可以上诉、抗诉。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016年10月完结

1、属于我国刑事诉讼特点的是: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2、对辩护人诉讼地位表述正确的是:承担辩护职能;

3、审判委员会会议:由法院院长主持进行;

4、属于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是:被害人、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5、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6、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是:辩护人;

7、属于公安机关职责的是:主要的强制措施执行机关;

8、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9、有权申请期间恢复的主体是:当事人;

10、属于刑事拘留的特点是:有权决定采用刑事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审查批捕过程中补充侦查的法定程序为: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2、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业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技术侦查适用范围的是:黑社会案件;补充:‘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14、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享有核准权的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核准权在高级人民法院,而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在最高人民法院。

15、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机关为:社区矫正机构;

16、对已生效裁判享有申诉权的主体为:当事人;

17、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作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救济途径为:提出异议;

18、适用延期审理的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二审程序功能的是:实现全国范围内情况相似的案件,处理上大体相当;

20、下列选项中,符合“上诉不加刑原则”要求的是:可以变更为较轻的罪名;

21、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22、间接证据的作用包括:是确定侦查,调查方向的向导;通过间接证据可以获取直接证据;可能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依据确实充分的间接证据,有时间也可认定案件事实;

23、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认定准确;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手续完备;

24、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包括:对于部分案件,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诉;对于部分案件,法院可以调解;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5、下列选择中,属于决定适用范围的有:回避问题;立案问题;撤销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羁押期限的延长;

26、回避制度是刑事诉讼公正进行的制度保障:对;

27、明确管辖制度,利于维护刑事司法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正确;

28、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书面的形式提起:错。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9、不论是否有管辖权,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提交给自已的立案材料都应当接受:对;

30、死刑复核程序有利于从程序上保证死刑判决的正确性:对;

31、刑事回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与刑事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得参与办理该案件的一项诉讼制度;

32、刑事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法提出或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以其法定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33、刑事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完成某些诉讼行为所必需遵守的时间限制;

34、刑事起诉:是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或者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该法院对该被控告人进行审判并予以刑事制裁的一种诉讼活动;

35、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36、简述视听资料的特点有哪些?视听资料的特点主要有:①所包含的证据信息需要特定的仪器设备才能存储和展现;②具有各种言词证据所不具有的直观性;③具有各种物证所不具有的动态连续性;

37、简述刑事侦查的任务有哪些?刑事侦查的任务主要有:①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②及时制止持续犯罪并预防新犯罪的发生;③为提起公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充分的证据;

38、简述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有哪些?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主要有:①审理对象的特定性;②核准权的专属性;③程序启动的自动性;

④审理方式的非诉讼化;⑤裁决的终局性;

39、试述“审判公开原则”:(1)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审判信息的公开;②审理过程的公开;③审判结果的公开;(2)审判公开原则的价值有三个方面:①监督价值;②宣示价值;③教育价值;(3)不公开审理的情形: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③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④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4)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②不公开审理仅指不对社会公开,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仍必须公开,他们有权参加全部庭审活动;③前三种情形不公开审理由职权决定,当事人无选择权,第四种情形的不公开审理由申请决定,当事人有选择权,但最终由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④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有的被告人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有的被告人不符合不公开的审理的情形,则全案均不能公开审理;

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40、李某因抢劫被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该县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无法到庭,法院缺席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处5年有期徒刑。李某在上诉期内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指定审判员王某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以一审程序违法为由,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并未补充起诉。该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人李某7年有期徒刑。请指出本案存在的程序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本案存在的程序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①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李某进行了缺席审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审判一审不能缺席判决;②二审法院指定审判员王某一人对该案进行审核。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不能由独任庭进行审理,应当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③在检察机关未增加起诉的情况下,县法院经过重审,加重对被告人李某的刑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在检察机关并未增加起诉的情形下,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

2016年4月完结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

4、刑事诉讼法所指的犯罪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5、有权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是:人民法院院长;

6、辩护、辩护权,辩护缺席三者之间关系描述正确的是: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的基础;

7、物证具有有易受人主观因素影响的特点,指的是物证的:客观性;

8、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9、附带民事诉讼所解决的问题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10、刑事诉讼中合法的送达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11、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对有关材料应当:接受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2、侦查过程中,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13、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并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14、下列描述中,不属于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特点的是: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15、下列对第二审程序功能描述不正确的是:贯彻“上诉不加刑”原则;补充①权利救济与保障;②纠错防错功能;③统一司法功能;

④安抚劝慰功能;

16、死刑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7、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18、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于: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9、刑事诉讼最后一个阶段是:执行;

20、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的罪叫:新罪;

21、下列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地位描述准确的有:处于被追诉的地位;是案件的当事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案件重要的证据来源;

22、下列有关物证特点描述准确的包括:客观性;间接性;易失性;

23、下列关于简易审判程序特点描述正确的是:只能适用于基层法院;审判组织相对简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可以简化;必要时可以变更为普通程序;

24、我国的公诉制度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

25、关于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表述正确的有: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恢复社会关系;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26、刑事被害人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概念,它不等同于刑事实体意义上的被害人:正确;

27、回避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使当事人更好的接受案件处理结果:错。回避是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对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①回避制度是刑事诉讼公正进行的制度保障;②回避制度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接受案件处理结果;③回避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威;

28、自诉人起诉后,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错。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29、侦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查获犯罪嫌疑人: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①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②及时制止某些持续进行的犯罪并且预防该犯罪分子继续犯罪;③为提起公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充分的证据;

30、裁定,决定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正确;

31、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32、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33、刑事拘留: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34、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与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35、上诉:是指有上诉权的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

36、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需要具备三个条件:①证人必须是自然人;②证人必须是通过诉讼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③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

37、视听资料有哪些特点?视听资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①视听资料所包含的证据信息需要特定的仪器设备才能存储和展现;

②视听资料具有各种言词证据所不具有的直观性;③视听资料具有各种物证都不具备的连续动态性;

38、设立简易程序有什么意义?设立简易程序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①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趋势,也是我国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②有利于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缓解人民法院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产,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中去;

③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讼累;

39、试论对证人证言应当着重审查的内容:对证人证言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①证言的内容是否为证人直接感知;②证人做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③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④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⑤询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或有关规定;⑥询问未成年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⑦有无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收集证人证言的情形;⑧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

40、张某因犯抢劫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因病无法承受审判,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恢复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该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抢劫罪名成立,裁定判处有期徒刑6年。该案审判程序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该案审判程序存在以下三个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定:(1)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违法。简易程序只适用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本案的处刑结果,该案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2)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期间,被告人因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而不是延期审理;(3)人民法院裁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解决被告人的实体问题,应当使用判决而不是裁定;

2015年10月完结

1、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活动;

2、刑事诉讼的功能是: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

3、下列案件中,符合公开审理条件的只有: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定罪量刑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5、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6、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是:诉讼主体;

7、证据能力通常是指证据的:合法性;

8、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9、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即证据条件,罪责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

10、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终结时间是:一审判决宣告后;

11、当事人因法定原因耽误期间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内提出申请;

12、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应当:接受;

13、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的情形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14、关于刑事起诉,我国实行的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15、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的必须程序是:讯问犯罪嫌疑人;

16、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证气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17、法庭可以决定中止审理的是:①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②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③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④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⑤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18、享有独立上诉权的只有:被告人;

19、下列选项中,符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理由的是:生效判决所依据的主要事实被依法变更;

20、属于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特殊制度的是: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21、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是自然人;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

22、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管辖法定原则;准确及时原则;便利诉讼原则;

23、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24、刑事诉讼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包括: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犯罪事实;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犯罪人的自首;群众扭送;

25、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约束公权力;有利于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犯罪;有利于维护公众安全;

2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要求,在分工的前提下,配合为主,制约为辅:错;补充: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整体,三者相辅相成,任何一项不可偏废。本题知识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7、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正确;

28、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正确;

29、只要有犯罪事实存在,公安,司法机关就应当立案:错;

30、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惩治国际性犯罪:正确;

31、刑事诉讼主体:是指依法参加刑事诉讼,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力,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国家专门机构或者诉讼参与人;

32、物证:是指以自身的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的状况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物质痕迹;

33、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3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35、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同于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

36、简要回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是什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①它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对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它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阶段,作为刑事诉讼活动内在规律的反映具有普遍指导意义;③它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处于根本性规范的地位;

37、简要回答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①犯罪事实清楚;②证据确实充分;③罪名认定准确;④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⑤法律手续完备;

38、简要回答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有哪些:审判监督程序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①可以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②可以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③可以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定团结;

39、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合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及确立该规则的意义:适用范围包括:①非法言词证据,一是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二是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②非法实物证据;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其意义在:①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权;②有利于确保证据的真实可靠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③有利于提升刑事司法的权威性;

40、郭某在国外期间,加入国外某情报组织。回国后,郭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国外情报机关提供我国有关重要情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此案由A市B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由B区人民检察院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B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郭某间谍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郭某不服,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遂改判郭某死刑,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核准,并由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请分析:该案的处理在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

答:(1)郭某涉嫌间谍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2)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3)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区人民法院无权判处无期徒刑。(4)二审人民法院不能改判死刑,违背了二审“上诉不加刑”的原则。(5)高级人民法院无权核准死刑,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2015年4月完结

1、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刑事责任;

2、狭义的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

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执行:起诉职能;

4、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起诉的地位;

5、刑事讼诉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6、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7、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

8、辩护人的首要任务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9、被害人的陈述是:人证;

10、对正在被告犯罪的人可以:先行拘留;

11、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先人和被告人;

12、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10日;

13、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是:立案;

14、刑事立案的首要条件是:有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

15、侦查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收集证据和运用证据;

16、凡是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决定;

17、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和决定性阶段是:审判阶段;

18、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最后一个阶段是:评议和审判;

19、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20、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

21、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

22、下列人员中适用回避的有: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

23、刑事诉讼证据具有的特点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

2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侦查实验;

25、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有:独任庭;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

26、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又具有司法机关的性质:对;

27、故意杀人案件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错;

28、犯罪现场发现的嫌疑人的遗留物是直接证据:错;应当是间接证据;

29、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当退回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错;

30、被告人对人民法院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通过提起上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错;而是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1、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已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2、证明要求:是指用证据对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证明应达到的程度;

33、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34、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有关的人身,处所,物品等进行的搜索和检查;

35、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解决案件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也就是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处罚的决定;

36、简要回答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37、简要回答刑事诉讼中适用逮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38、简要回答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必须查明的内容有哪些?①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②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③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④有无附带民事诉讼;⑤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39、试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只有法院有确定某人有罪或犯有某种罪行的权力;②在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宣告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或者说,不能在法律上将任何人作为有罪的人或罪犯对待;③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都必须是依法作出的。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具有重要意义:①有利于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②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审判权;③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④有利于促进文明司法,民主司法和防止有罪推定;

40、某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盗窃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过立案审查以后,认为虽然张某不认罪,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正确,但量刑过重,于是二审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0年。

问:本案审理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如有,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1)县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2)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由县人民法院审理是错误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P105)

(3)上一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0年违法。根据刑事诉讼的规定,对可能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以一审法院违反程序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

2014年10月完结

1、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有:法定代理人;

2、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不包括:执行权;

3、下列人员实施犯罪行为,适用中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甲国在华学习的留学生;

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5、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刑讯逼供案件;

6、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不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7、审判过程中,有权决定公诉人回避的主体是:所在检察院检察长;

8、由上海飞往巴黎的中国航班途经乌克兰上空时,发生了犯罪行为,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返回中国最先降落地乌鲁木齐地区的法院;(非目的地而是最先降落地)

9、某甲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致某乙受到伤害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为:某甲所在单位;

10、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11、某甲关于目睹乙到过案发现场的证言为:间接证据;

12、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有权予以拘留的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

13、某甲涉嫌受贿被扣押邮件,电报,批准机关为:人民检察院;

14、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为:公安机关;

15、人民法院对于某甲举报本单位领导贪污的材料应当:接受后转交检察机关处理;

16、对于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有权提出申诉的是:酌定不起诉;

17、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为:自诉人;

1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的主体为:被害人;

19、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0、甲县法院对于不具备法定情节因特殊情况需减刑处罚的李某受贿一案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判决,上诉期满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对该判决享有最终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2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包括:立案权;侦查权;部分生效裁判执行权;强制措施执行权;

22、辩护律师的公诉权利包括:独立辩护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会见权;拒绝辩护权;

23、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一张身份证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24、审查起诉的方法包括:查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听取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5、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26、在弹劾式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地位与权利平等:对;

27、侦查阶段被害人有权聘请律师作为自已的诉讼代理人:错;

28、人身检查笔录属于人证的范畴:错;

29、检察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予以查询,冻结与划拨:错;

30、执行过程中有权批准监外执行的主体是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对;

3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32、刑事回避:是规定同案件有某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或审判等人员不得参与处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33、送达:是司法机关依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

34、立案: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作为一个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35、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二审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

36、简要回答律师辩护的意义:律师辩护的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参加诉讼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②律师在执行辩护职能时,享有更广泛的诉讼权利;③辩护律师比其他辩护人更熟悉法律,有更多的辩护经验,更能有效进行辩护;④律师辩护有组织上的保证,纪律上的约束;⑤律师具有专门业务知识,并受到社会信赖;

37、简要回答拘留与拘传的区别:拘留与拘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①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②适用对象不同;③适用条件不两只;④适用期限不同;⑤适用效果不同;

38、简要回答人身检查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人身检查应当注意的事项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①进行人身检查,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不能任意扩大检查泛围;②对于被害人不能强制进行人身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③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录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④人身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39、试述“有权获得辩护原则”:(1)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申诉和辩解,说明自已无罪,罪轻或者认为自已应当减轻,从轻,免除处罚,以维护自已合法权益的权利;(2)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享有辩护权,辩护权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已行使,也可以由其委托的辩护人帮助行使;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公,检,法机关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3)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意义:①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公平,合理和民主精神;②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防止出现偏差和错误;

40、被告人张某(17周岁),因盗窃被某县检察机关起诉至该县法院。因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经检察机关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三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查,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重审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没有补充起诉,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处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

请分析本案存在哪些程序问题?

答:(1)适用简易程序未经被告人同意。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应以被告方的同意为前提;(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应公开审理。法律规定,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3)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不应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根据规定,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外,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14年4月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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