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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汪金敖来源:湖南社会科学添加日期:07年12月26日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虽然历来土地征用法规均有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原则要求,但按原用途补偿而不充分考虑农民现实生存和未来保障的现行制度,无法使失地农民生活得到长期和稳定可靠的保障。由于土地承载着农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一旦土地被征用,其生存和养老的保障尽失。同时由于失地农民中大部分文化和技能素质较低,缺乏竞争力,致使农民失地即失业。现有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标准低,无法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失地农民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和安定,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广

泛关注。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初见成效

为破解失地农民难题,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在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探索,收到了初步成效。

1、失地农民得到了征地补偿和妥善安置。2005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对完善现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新思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2004年初,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给老百姓承诺年度实现8大实事,其中第四条就有依法解决失地农民和城镇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的内容: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失地农民安置政策,确保征地补偿不低于法定标准,征地补偿费用不拖欠、不侵占、不挪用。

近年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

府的重视,一些经济发达市、州为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进行了大胆探索,长沙市失地农民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妥善安置。全市失地农民按政策兑现了征地补偿金,个人领取的征地补偿金总额达34154亿元;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了失地农民住房,其中集中安置的22043户;最重要的是政府、企业、社区联合安排就业19482人、组织外出务工20728人、其他形式就业的17172人; 此外有少量人员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失地农民生活总体上得到了基本保障。目前,全省特困失地农民16万人中已有6万人被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近2万人被列为农村低保对象,领取社保金人数达2万人,其他保障人数为6万人。同时,正在酝酿试点推广征地补偿变养老保险”的征地保险模式,以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此外,商业保险也开始关注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正在筹建

县域保险部”将组合推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拆迁户保险、务工人员保险、计划生育保险等涉农险种,大规模进军农业保险市场。省保险行业将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酝酿推出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新模式,计划用1到2 年时间,

鼓励各家保险公司涉足农村保险,使县域保险保费力争达到整个保费收入的50%。

3、各级政府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就业服务。湖南省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开展为失地农民送政策、送培训、送项目、送服务"活动。大力实施一帮一”就业援助,举办失地农民现场招聘会,开

展有针对性的订单式”培训,广辟就业渠道,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有效地提高了失地农民市场就业竞争能力。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真正覆盖全省失地农民、适应失地农民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还没有相应制度规范。调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1、思想认识上有缺陷。目前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建设问题上最大障碍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缺陷。首先是少数部门的领导对此认识模糊,甚至置失地农民利益于不顾,片面地静止地分析估算土地产出效益,对农民靠土地生存的依赖程度和

对农民耕种土地加工增值发展养殖的土地产出链所产生的效益估计不足,进而对农民失地问题不予重视。其次是失地农民只顾眼前利益,对征地补偿费的处置缺少长远打算;今朝有酒今朝醉",对交纳社保款不主动。

2、制度建设上有缺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导致失地农民边缘化。1997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各地也就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具体问题做出了规定。但总的说来,湖南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仍存在劳动保障政策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存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基金监管、运营不规范等难题。例如, 农民失地后,本应列人城镇居民行列,其社会保障也应该与城镇居民并轨,但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法规不健全,实施措施不配套,失地农民成了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无着落的边缘群体。特别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项目不全面。在普遍实行货币补偿后,失地农民一般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

窄,保障水平低。全省至今仅有6万失地农民参保,占全部失地农民的3%,绝大部分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现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政府补

助,补贴农民看大病,农民的负担稍轻点,但是

失地农民已经失去了农民”身份,不再具有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格。

3、资金供给上有缺陷。公共财力紧张,财政负担过重,投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金严重不

足。据统计资料,湖南省社会保障资金严重短缺

的问题越来越突出。1997年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发放的理论收支差和实际收支差都为正,到1998年理论收支差为正,实际收支差为负,到2001年都为负,差距越来越大。养老保险负担呈逐年加重之势,基金支撑能力逐年减弱,并形成巨额缺口。市县政府财政资金紧张,无力担负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

4、培训制度上有缺陷。目前对失地农民的一一般安置模式是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

征地农民自谋职业。但失地农民由于知识水平、

文化素质、科学技能等方面的差异,参与城市就

业岗位的竞争始终处于劣势。而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对失地农民开展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工作调研等方面,仍没有正常渠道的资金来源,从而严重制约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许多地方虽然举办了多种类型的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就业培训

班,由于财政投入培训资金严重不足,培训范围、形式有限,农民参加的积极性不高,效果也不是很明显,目前相当一部分失地农民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

5、管理体制上有缺陷。至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仍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因管理体制、资金筹措、社保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失地农民的当地政府无力统筹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有不少地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成了无人过问的工作,特别是失地农民集中的地方,将过去的村民委员会改为了居民委员会,而实际上成了村不村” 居不居”的空间地带,失地农民则成了边缘群体。

三、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加速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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