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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发布时间:2014-11-13 来源:就业指导网浏览:121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以下是关于《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全文。

【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省政府颁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与管理

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即“: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λ、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一律纳入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范Χ。

第三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由企业或用工单λ,按企业工资总额0.9%的比例于?月上旬,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企业缴纳的女职工生育保险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四条凡应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统筹的单λ,必须按时缴纳生育保险金。对逾期不缴者,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纳入生育保险基金)。对弄虚作假,隐瞒少缴的单λ,除追回款项外,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第五条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单λ破产、关、停、并、转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或停保手续。单λ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确有实际困难的,应书面报社会保险机构,经批准后方可缓缴,但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隶属关系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统筹。已经进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县(市、区),可按本办法进行修改,逐步并轨。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收缴、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在银行专户储存,银行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λ或个人不得挪用。

第八条社会保险机构按收缴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免征税、费。

第九条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加强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妇联、计生委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

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λ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λ,单λ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λ报销。

第十二条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λ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三条对滥用职权,侵犯生育女职工佥权益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璀该单λ给予被侵害生育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佥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λ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有关部门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生育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贪污、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其刑事责任。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从诞生之日虽然只有几十个人的一个组织,在嘉兴南湖上开会讨论党的建设时就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中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到今天是一个有近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和新中国的执政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历代党的总负责人都不遗余力地强调党的纪律建设,谆谆告诫全党要坚守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因为只有纪律严明了,才能朝气蓬勃,才能无往而不胜。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从党内来讲,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在《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讲到:《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我认真学习后,从内心深处感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有了《党章》做保障,有了《条例》做基础,有了纪律做根本,我就相信,我们党的领导就会更加伟大、更加坚强、更加有力;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就有了希望,我们的梦想就一定能实现。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 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回归自然、回归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总则 第一条目的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条例》的制定与实行,将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包含劳动合同制员工、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原则和方法 1)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的原则:明确职责、逐级负责、纵横结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2)管理方法:纵向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按日常逐级管理的方法进行;横向实行公司行为规范管理主管 部门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制,按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育、督促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 1)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检查、督促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行为规 范,有权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教育、处罚。 2)各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经常检查和督促员工遵守行为规范, 并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检查、教育、处罚。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品德言行 (一)忠于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二)同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三)根据公司有关着装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仪表整洁。 (四)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吵闹。 (五)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环境整洁,节约公司能源。 第四条工作纪律 (一)工作时服从安排,恪尽职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串岗、吃零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公司内严禁大声喧哗、争吵、谩骂、斗殴、酗酒和赌博。 (四)严守公司机密,非工作需要,不打听、不讨论也不泄露公司事务。 (五)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吸烟或休息。 第五条入职、转岗和离职 (一)拟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虚报。入职上岗前与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下岗、协保等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签订聘用协议),员工的各项信息(通讯地址、电话、家属、婚姻状况、教育程度、职称证书)等发生变化应在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如因通知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用工之日报到,并在报到后7天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劳动手册、退工单、社保(公积金)转移文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外来人员居住证(暂住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公司办理录用和社保手续。如员工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公司未能及时办理录用或社保,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三)员工转岗应在接到调令单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移交工作,并按调令单规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四)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 (五)合同期满前无论由公司或员工提出续签的,均应于合同期满前五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 (六)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归还借款、工具、办公用品、劳防用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所有公司物品后,至公司行政部门结算工资并办理退工手续。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致使公司不能及时办理退工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第六条考勤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按规定考勤,不得请人代替考勤或代人考勤。 (二)因公外出必须事先报请上一级主管书面同意,并说明外出去向。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细则

奖罚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管理次序,规范员工行为,促 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本办法。2、范围:公司全 体员工的奖罚适用本办法。3、原则:依据事实,奖优罚劣, 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及适用4、 奖励: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创 造佳绩。5、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见附表一)(1)最佳 团队奖;(2)优秀管理者奖;(3)优秀员工奖;(4)举报奖; (4)特殊贡献奖第三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6、处罚:公司奉 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 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7、公司的 处罚形式有:(1)警告;(2)记过或通报批评;(3)罚款; (4)降职、降薪;(4)解雇、开除8、公司违纪行为的处罚细 则(见附表二)9、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1)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 赔偿。(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3)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10、公司员工因重大 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依据其过错程度, 承担相应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1、处罚的 实施(1)部门主管依据事实,对员工违纪情况做出处罚建议, 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后予以处罚;(2)总裁及人力资源部 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

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3)所有的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奖励/处罚单》或通报的形式,报总裁批准后执行。第四章附则12、本条例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13、本条例由总裁签字后,从年月日开始执行。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 1 奖罚制度附表二:公司违反行为的处罚细则分处罚形式(每处罚细则类次) 1、员工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在承担法律责任处罚的同时,予以解雇。 A 解雇 1.1 因违法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解雇1.2 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雇的情形。 2、员工有下列侵犯、破坏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予以开除。开除+损失赔偿 2.1 利用工作便利,泄露、占有、转让公司商业秘密谋取私利的。开除+损失赔偿 2.2 违背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商业信息搞同业竞争的。 B 开除+损失赔偿 2.3 散布谣传,恶意中伤、破坏公司形象,使公司商业信誉遭受重大损失的。开除+损失赔偿2.4 因工作失误,导致客户遭受重大损失,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的。开除+损失赔偿 2.5 因管理失职,导致货期延误或因质量原因被客户退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员工有下列侵犯财产行为的,可视其情节予以解雇或留职察看,并依据成本赔偿公司损失。解雇+成本赔偿 3.1 利用工作便利,贪污公款、营私舞弊、私自接受或索取钱物者。解雇+成本赔偿解 3.2 偷盗公司或同事财物价值在50元以上或累计价值100元以上的。 C 雇+成本赔偿 3.3 虚报帐目或签定虚假合同,隐瞒重大事实,

中共党员纪律处罚条例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行为规范、奖惩制度

一、工作态度 作为客房部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之工作态度: ---友善:应以微笑来欢迎宾客及与同事相处; ---礼仪: 应举止温文而雅,尊敬客人与同事; ---勤奋:应勤奋能力工作,注重效率; ---诚信:应忠诚老实,不说谎话,注重信誉; ---守时:应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中途离开岗位; ---负责:应恪守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所委派之任务,保护企业财产; ---服从:应服从上级指令; ---整洁:应不但要经常保持个人仪容整洁,更要保持工作环境及工具之整洁。 二、行为规范 (一)要与不要 要: 提前10—20分钟到岗,在工作和时间控制你之前控制它们。 以规范的着装来到办公室,随时注意你的个人卫生和仪表。 管理资源,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 非遇紧急情况,一概杜绝私人活动。不在工作时间以电话或其它方式进行社会活动。 随时作记录,不要试图用脑子记忆所有事情。 随时保持良好的姿态。 在必要时以轻微的前倾或点头来表示明白或赞赏。 面带真诚的笑容。 认真而耐心地聆听。 主动问候,不因其国籍、年龄、性别和职位的不同而有区别。 尊重别人的隐私。不与他人谈论别人的私事。 寻求别人帮助时说“请”,接受帮助后说“谢谢”。 遵守规章制度。

使用标准的电话用语和礼仪。 保持自信和积极的态度,永远不说“我不知道”,而要说你会“查找”或“回话给您”,永远不说“我碰到了问题”而要说“我遇到了挑战”。 深入思考所遇到的挑战并设想解决方法,而不要说“我碰到了问题”并期望别人会解决它。 随时表示关心 始终乐于助人 乐于承担责任而不说“这不是我的工作” 始终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并担任部门的“外交官” 遵守办公室/部门的当日离店检查程序 减低噪音,轻手关门 离店前通知上级主管 向内部/外部客人问候及道别并尽可能地称呼对方的姓名 让上级主管/同事知道你在何处及何时回来 “美化你的王国”,确保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不要: 不要在办公室中用私人呼机或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要在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时挂断电话 不要高声说话或大声喊叫 不要对同事使用任何污秽的、侮辱性的言语 工作时,不要嚼口香糖 不要在任何约会和会议时迟到 不要飞短流长或花时间议论琐事 不要用电子邮件替代必要的口头沟通 不要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电子游戏 不要用电子邮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当有时间时,你应当: 整理、更新或丢弃旧档案 查找遗失档案 将你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更为系统的重新整理 寻求更为有效的工作程序 熟悉公司历史和其它项目 练习新的电脑程序 主动为其它部门提供帮助 切记 良好的工作态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效果 普通的工作态度创造普通的工作效果 糟糕的工作态度创造糟糕的工作效果 个人卫生 我们的工作要经常与客人及同事打交道,因此要特别注意个人卫生,必须做: 外表健康整洁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一、酒店、宾馆法律关系及依据概述 1、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有偿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娱乐等)合同关系、财物保管合同关系等。(《合同法》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2、酒店、宾馆与客户间的房间、场地租赁合同关系。(《合同法》租赁合同章节)。 3、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财产、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民法通则》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酒店、宾馆与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劳资合同关系。(《劳动法》)。 5、酒店、宾馆与其他销售供应商和服务商的法律关系。(《合同法》)。 二、酒店、宾馆相关法律法规 (一)综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 1、《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4月5日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酒店宾馆业发展正在走向自律。该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顾客贵重物品的保护、顾客一般物品的保护、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九大方面。对一些最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如客人入住时间与收费的界定问题、吃饭时的开瓶费和自带酒水问题等都有相关规定。《规范》还明确了对会员饭店违反《规范》的处理办法,根据情节的轻重,协会将分别给予会员饭店通报批评、公开批评和除名的处理。 2、《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试行稿)》 由浙江省饭店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饭店业的一般规定,预订、登记、入住的规定,收费规定,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规定,保管宾客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的规定,餐饮的规定,洗衣的规定,停车场管理的规定,争议处理的规定,等等。该规范试行稿对停车收费、可收两天房费情形、行规的效力、带有歧视条规等热点都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对饭店的自律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饭店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但对一些条款的制定是否与消费

企业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企业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生产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 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3. 原则及定义: 3.1 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3.2. 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3. 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3.4 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 查。 3.5 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4. 职责 4.1 厂务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4.2 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4.3 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4. 行政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5. 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5.1. 口头警告 5.2. 书面警告 5.3. 记过 5.4. 记大过 5.5. 降职、降薪 5.6. 留职查看 5.7. 解雇、开除 6. 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7. 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8.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9.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10. 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主管。 11. 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1.1. 情节特别轻微的; 11.2. 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采购部日常行为规范奖罚条例

西安市震鑫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采购部奖罚制度 一、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奖罚细则 (1) 四、考核兑现 (2)

采购部日常行为规范奖罚条例 一、目的 建立采购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奖罚条例的目的是从机制方面理顺公司利益与采购人员利益的一致性,较好地调动和发挥采购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在与供货商的合作方面,争取合作条件最优,保证公司经济效益的逐步改善和稳定提高。采购人员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除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不断得到锻炼的提高外,个人报酬水平也应随主观努力程度相应有所提高。更好的引导与规范采购日常行为,加强员工的自我管理,激励和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保证按时、按量和按质地采购所需物品,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采购部全体人员。 三、奖罚细则 ㈠日常事务 1、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且当月无差错体现的,奖励300元/月 ?人。 2、不服从上级管理安排的按首次罚20元/次,逐次翻倍处罚至100元/ 次,月累计超过3次或季度累计超过6次的作“留岗查看”。 3、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任务和处理事情不及时且没有向上级汇报的酌情 处罚10-100元/次。 4、不规范的采购物料参数不全不对、交期错误、付款方式错误、税率错 误、数量错误和特殊物品的包装要求等,根据损失的大小酌情处罚 10-100元/次。 5、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做罚款20元/次。 6、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并不能说明原因的罚款20元/次。 7、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以外的事,(打游戏、聊天、上网)及时制止,若再次发现罚款20元/次。 8、采购员不得与供应商会餐、娱乐,不得借用交通工具以及接受供应 商提供的其它方便或款待等,一经发现,视情况处以50元的罚款。 9、采购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品、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不得向供 应商借款等,一经发现对受贿人处以1000以上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给予无薪开除处理,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㈡质量管理 1、因质量问题出现退换货、维修或返工的根据产生费用的大小酌情处 罚10-100元/次。 2、在同等或更低价格中找到更好质量的供应商,根据产品使用量与金 额酌情奖励20-100元(按每个新供应商连续合作3个月考核)。 4、当供应商供货质量异常,不能及时督促及调整而导致对生产质量或 生产延期影响的视影响程度的大小和事后跟催的情况综合考虑,酌情处 罚10-100元/次。 5、采购能找到价格更优惠的替代产品,按产品用量与总采购金额情况 酌情奖励20-100/次。 6、交期异常时不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导致生产计划打乱的按情况罚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4 集团字…2011T34号 关于印发《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的通知 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员工行为,提高集团规范化管理水平,从制度层面规避风险,倡导合规作业,特制定《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为 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行政人事中心将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统一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并请全体员工签署“培训确认函” (见附件 1 ),由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存档。同时将该制度在办公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培训确认函 2.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及违规处罚条例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抄送:集团全体员工。 2011 年 3 月2日印发承办单位:行政人事中心 附件1 培训确认函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同意遵照 附件2 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青岛百森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集团员工必须遵守的准则,是评价员工职业行为的标准,也是处罚员工的依据,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三条爱国,爱集团,爱岗。 第四条着眼整体,维护大局。 第五条敬业乐业,勤奋工作。 第六条品格正直,言行可靠。

第七条积极进取,求实创新。 第八条清正廉洁,勤俭办行。 第九条严格执行保密协议规定,保守秘密。 第三章职业形象 第十条文明用语,谦和文雅。坚持文明用语,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杜绝服务禁语。 第十一条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举止稳重亲切。 第十二条坚持“客户至上”、“信誉至上”的理念,一切为客户着想,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基本职业纪律 第十三条知法守法,依法行事。 (一)树立法律意识,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熟悉、掌握并 运用有关第三方支付工作及第三方支付从业人员的法规、条例及 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研究金融政策,熟悉金融法规,掌握政策界限,增强识别能力,坚持规范作业,及时堵塞漏洞,时刻防范风险。 第十四条尽职尽责,权责匹配。 (一)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及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不得玩忽职守。

党员教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教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 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 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 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 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 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 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 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 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 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 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 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 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 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 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

员工行为规范与奖惩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与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和店堂行为纪律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秩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对象为:各区域服务员、收银、顾问、保洁员、保安、理牌、吧员。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店堂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第四条基本准则 (一)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热情工作,积极进取,服从管理,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播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不得有任何危害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保守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 (四)待人态度端正、热情、和蔼,同仁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向上。 (五)不得私自经营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六)工作期间应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搭讪攀谈或闲谈聊天、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七)爱护公司财物,节约易耗用品,不浪费,不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的财物。 (八)严谨操守,不得接受他人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拾金不昧、捡到钱物及时上交。 (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 (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遵守公共道德。 第三章识别卡使用规范 第五条识别卡类别 识别卡分为正式识别卡和临时识别卡。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必须按要求佩戴识别卡。 正式识别卡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临时识别卡适用于试用人员或正式识别卡丢失后正在补办的正式员工。 第六条识别卡作用 1.作为员工在公司的身份识别;

2.作为员工出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的凭证; 3.作为员工出入公司生活场所及住宿与用餐的凭证。 第七条识别卡佩带要求 1.识别卡应佩戴于外上衣左胸口袋上端,与口袋平行。 2.识别卡只能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未佩带识别卡者,禁止出入公司办公场所、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 第八条识别卡只用于本公司识别员工所用,不代表其他用途。 第九条识别卡保管 员工识别卡由员工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于当天内到人事部处补办,交付工本费10元,领取临时识别卡。逾期造成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第十条识别卡列入移交,员工离职时必须将识别卡交还人事部,遗失、损坏或不上缴者,应赔偿10元。 第十一条处罚规定 1.利用公司识别卡在外做不正当事情或违法行为者,予以开除。 2.外借识别卡给非本公司人员、未造成公司损失者,予以记大过;造成公司损失者,予以解雇。 3.识别卡转借给公司其他员工者,予以记小过。 4.冒用他人识别卡者,予以警告处分。 5.未按规定位置佩带识别卡者,处以10元/次罚款。 第四章员工着装管理 第十二条店堂各级员工上班期间应注重仪容仪表,工作穿戴、装束等必须简洁明快、整齐大方。 第十三条员工着装管理分类 1..营业人员等着装; 2..技师着装; 第十四条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或职业装,违者处以10元/次罚款。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着装规定 1.男性员工着装 (1)禁止留长发,前发不过耳,后发不过领,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 (2)禁止穿戴怪异服饰; (3)禁止留怪异发型或染黑色以外的颜色; (4)不许穿拖鞋、凉鞋(工作岗位需要除外);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履行诚信准则,保障客人和旅游饭店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饭店业经营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旅游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经济性质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旅游饭店行业的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 第四条饭店应当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饭店由于出现超额预订而使预订客人不能入住的,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六条饭店应当同团队、会议、长住客人签订住房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客人入住和离店的时间、房间等级与价格、餐饮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 (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如携带动物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 (五)饭店客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饭店收费 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如果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应当在房价表或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明码标价。 第四章保护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为了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经营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三、原则及定义: (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司规司纪。 (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5)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四、职责 (1)管家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3)管家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五、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降职、降薪 (6)留职查看 (7)解聘 六、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七、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九、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十、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主管。 十一、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3)因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中共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

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物流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

物流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物流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髙企业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特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圧制订本条例。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期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3、原则及定义 3.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 3. 2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处理决左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机密的除外。 3.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査淸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3.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左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在异议,应于接到处分决左后3日内向综合部提岀书面申述意见,也可直接向上一级部门申述。 3. 5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可向上级部门检举。 4、流程 4.1员工符合奖惩标准需进行奖惩者,由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依据该员工的需奖惩情况填写“奖惩申请单”,书而向上级部门提出奖惩本部门职工的建议。 4. 2物流公司综合部对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填写的“奖惩申请单”及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后向集团公司上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4. 3奖惩申请批准后由物流公司登记、存档,三级、四级奖惩同时进行通报。 5、奖罚方式及等级 5.1奖罚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批评)、经济处罚、辞退 5. 2员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表扬奖金30元 二级:嘉奖奖金50元

三级:记功奖金100元 四级:记大功奖金500元 5. 3员工惩罚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批评处罚20元 二级:警告处罚30元 三级:记过处罚80元 四级:记大过处罚300元6、行政奖励标准 6.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 (1)品徳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特殊或重大交办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情服务,好人好事有具体事迹者。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6.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对于公司管理,提岀具体方案,经执行有成效者。 (2)节能降耗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6.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减少损失者。 (2)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苴他员工之表率者。 6. 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2)创新发明方面,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2)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3)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7、行政处罚标准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履行诚信准则,保障客人与旅游饭店得合法权益,维护旅游饭店业经营管理得正常秩序,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得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旅游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得各种经济性质得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得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 第四条饭店应当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得,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得,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饭店由于出现超额预订而使预订客人不能入住得,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得饭店入住,所产生得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六条饭店应当同团队、会议、长住客人签订住房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客人入住与离店得时间、房间等级与价格、餐饮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得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 (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得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如携带动物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 (五)饭店客满; (六)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情况。 第三章饭店收费 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与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如果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应当在房价表或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明码标价。 第四章保护客人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为了保护客人得人身与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细则

奖罚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管理次序,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本办法。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的奖罚适用本办法。 3、原则:依据事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及适用 4、奖励: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创造佳绩。 5、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见附表一) (1)最佳团队奖;(2)优秀管理者奖;(3)优秀员工奖;(4)举报奖;(4)特殊贡献奖 第三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6、处罚: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 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 7、公司的处罚形式有: (1)警告;(2)记过或通报批评;(3)罚款;(4)降职、降薪;(4)解雇、开除 8、公司违纪行为的处罚细则(见附表二) 9、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10、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1、处罚的实施 (1)部门主管依据事实,对员工违纪情况做出处罚建议,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后予以处罚; (2)总裁及人力资源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 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 (3)所有的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奖励/处罚单》或通报的形式,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附则 12、本条例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13、本条例由总裁签字后,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 1 奖罚制度 附表二:公司违反行为的处罚细则 分处罚形式(每 处罚细则 类次) 1、员工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在承担法律责任处罚的同时,予以解雇。 A 解雇 1.1 因违法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 解雇 1.2 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雇的情形。 2、员工有下列侵犯、破坏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予以开除。 开除+损失赔偿

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参考答案3

一、单选题(共 10 题, 每题 5.0 分) 1.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 处分。 ? A.警告 ? B.严重警告 ? C.撤职 ? D.留党察看 2.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 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 A.一周 ? B.十个工作日 ? C.一个月 ? D.两个月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 A.撤销党内职务,从重或者加重 ? B.留党察看,从重或者加重 ?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从重 ? D.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加重 4.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 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 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 C.留党察看 ? D.开除党籍 5.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①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②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③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④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6.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A.严重警告 ? B.撤销党内职务 ? C.留党察看 ? D.开除党籍 7.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受到()及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 A.严重警告 ? B.撤销党内职务 ? C.留党察看 ? D.开除党籍 8.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处分。 ? A.警告 ? B.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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