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分工 (2)
6 管理内容 (2)
7 咨询款拨付 (3)
8 附则 (3)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管理办法
1 目的
明确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咨询条件、咨询业务范围和工作程序等。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
3.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2006.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机关采办管理办法》,LG-01-06,2011,总公司。
3.3 《山东海化集团采办管理规定》,PC-01,集团公司。
4释义
4.1 海油总公司
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2 集团公司
指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4.3 项目组
指由集团公司为项目建设专门成立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4.4 项目管理单位
指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
4.5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指集团公司所属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招标标底、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决算审计及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其他相关业务。
4.6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结合当地建筑市场的行情编制并经集团公司审定用于项目建设的文件。
5 职责分工
5.1 采办专业委员会
a) 审批工程造价咨询采办业务谈判结果;
b) 检查、监督集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采办行为。
5.2 审计监察部
a) 组织选择合格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并推荐入集团公司供应商库;
b) 组织与造价咨询单位签订《造价咨询合作框架协议》;
c) 监督合同履行,验收服务成果;
d) 审核造价咨询业务费用。
5.3 工程部
a)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入库选定工作;
b)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采办审批工作。
5.4 市场部
a)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入库选定工作;
b) 负责合格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入库管理。
5.5 产权与法律部
审核合同条款。
5.6 财务部
a) 审查费用预算;
b) 结算咨询费用。
5.7 项目组、项目管理单位
a) 提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申请;
b) 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采办审批;
c) 签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d) 配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 管理内容
6.1 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条件
a) 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程度高,工期要求紧的新建项目;
b)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
d) 其他需要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的情况。
6.2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备条件
a)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
质,且无不良从业记录;
b)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具有较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执业质量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a)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
b) 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决算审计;
c) 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其他相关业务。
6.4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程序
6.4.1审计监察部组织考察造价咨询单位入库管理,签订《造价咨询合作框架协议》。
6.4.2 项目组、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申请。
6.4.3审计监察部审核推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6.4.4项目组、项目管理单位依据《造价咨询合作框架协议》和《山东海化集团采办管理规定》办理采办审批手续。
6.4.5项目组、项目管理单位签订书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6.4.6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造价相关文件。
6.4.7审计监察部组织审核,确定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7 咨询费用拨付
7.1 项目组、项目管理单位依据签订的咨询合同的规定,当到达咨询款支付节点时,依照集团公司资金审批流程办理咨询款付款手续。
7.2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费用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8 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1:造价咨询合作框架协议
附件2:造价咨询单位考察入库流程图附件3:造价咨询业务运作流程图
附件4:造价咨询费支付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