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4

四川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380V以上电压等级或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适用于本办法,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本办法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为公司服务的各外包单位和承包商在生产运行和检维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变电站、配电室内的倒闸作业、

检修作业或供电系统线路专业作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机动设备处是临时用电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的配置管理,组织审核电气作业人员资质、审核/审批临时用电方案,督促作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及作业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维护和管理本办法。

第七条公用工程部负责是临时用电的送/停电管理部门,负责对用电负荷和保护的核对、接引间隔的选择及送停电时间的控制,审批临时用电方案,审批《临时用电许可证》,并负责对电气运行车间进行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电气运行车间负责审核用电单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临时用电方案与作业许可,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执行临时用电的送/停电操作,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的现场管理单位,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管理,提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组织落实配套安全防范措施,对临时用电单位执行作业许可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用电单位负责编制临时用电方案,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的装设与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制定和落实用电安全防

范措施,并按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作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除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外,同时执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办理《作业许可证》及《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件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作业,原则上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当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前,要预先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对于动火许可的等级,视临时用电区域而定),且只有见到《动火作业许可证》时方可送电,并在每天收工结束时拉闸断电。

第十二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三条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要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具体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要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五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

地点与用途。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八条属地单位、电气运行车间、用电单位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属地单位、电气运行车间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用电单位及相关方。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

第十九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或需从变电所备用回路引接临时用电的,用电单位制定专门的临时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临时用电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勘测;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五)编制配电方案,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图;

(六)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七)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八)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第二十条编制完成的临时用电方案由电气运行车间临时用电审核人(即电气运行车间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用工程部主管副部长审批(主管副部长无法履行职责时,可由其授权人或公用工程部部长审批)。审核、审批时,审核人、审批人要在临时用电方案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临时用电方案发生变更时,要经电气运行车间审核、公用工程部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方案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五章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使用要求

第二十二条所有临时用电的配送采用TN-S系统,线路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施工电缆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单相用电设备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采用五芯电缆,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盘)采用五芯电缆。

第二十三条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所有的临时用电要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分开设置。

第二十四条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盘)—分配电箱

(盘)—开关箱(下级过载保护电流要小于上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盘)—总配电箱(盘),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条配电箱(盘)保持整洁、接地良好。对配电箱(盘)、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要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具体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办法》管理要求。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六条所有的临时配电箱(盘)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配电箱(盘)所属单位指定专人保管。室外的配电箱(盘)有防雨、防潮措施,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七条配电箱(盘)、开关箱装设要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盘)、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要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第二十八条所有临时用电线路由电气运行车间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用。用电单位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后要再次检查确认,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重新向电气运行车间申请复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

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

第三十条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或检修时,或搬迁、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切断电源,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具体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停送电由电气运行车间电气专业人员负责。

第三十一条电缆线路的要求

(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时,要满足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2.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必须接头时,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3.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4.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二)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三)采用埋地敷设时,要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并满足以下要求:

1.埋地电缆路径设方位标志和安全标识;

2.电缆类型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

3.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小于0.7m;

4.埋地电缆的接头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四)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要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第三十二条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防爆区域及机械损伤等区域时,不得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第三十三条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要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第三十四条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时,作业前要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第三十五条使用潜水泵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潜水泵在防爆区域使用时要满足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上锁、挂警示标牌,具体执行《四川石化公司能量隔离管理

办法》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一般作业场所,使用Ⅱ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要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

(四)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受限空间内),使用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要有人监护;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第三十八条临时照明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现场照明要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照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五)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三十九条所有临时用电开关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第四十条所有开关箱、配电箱(盘)有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在其前方1m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

第七章临时用电许可管理要求

第四十一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流程见附录B。

第四十二条用电单位申请人(即作业现场负责人,如队长、班长或组长等)持作业所在区域的属地单位审批的《作业许可证》到电气运行车间申请用电。涉及到本办法第十一条款的要求时,还要同时持有属地单位审批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申请用电时,用电单位申请人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已审批的《作业许可证》;

(二)已审批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已审批的临时用电方案(涉及本办法第十九条要求时)。

第四十三条用电单位申请人、电气运行车间临时用电审核人共同对临时用电用途与用电地点、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相关资料与情况进行书面审核,确认工作电压与用电设备,确认风

险识别及削减措施。书面审核通过后,双方对用电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确认临时用电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已在作业现场落实,双方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相应栏签字确认。

第四十四条公用工程部临时用电批准人核查临时用电方案,审核临时用电的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确认用电期限、接引地点,批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用电单位接线人持批准的《临时用电许可证》开始接线,完成接线后在《临时用电许可证》(全部三联)相应栏签名确认,并填写电工证号。

第四十六条电气运行车间电气专业人员现场确认临时用电线路符合要求,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时)已审批后,方可送电,并在《临时用电许可证》(全部三联)相应栏签名确认,填写电工证号。

第四十七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分发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审批后的《临时用电许可证》按下面方式进行分发:

(一)第一联:用电单位摆放在作业现场;

(二)第二联:保留在临时用电批准人处;

(三)第三联:交给临时用电作业所在属地单位,由属地单位张贴在公开处(如控制室)以示沟通,让相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第四十八条用电单位开始实施临时用电作业。

第四十九条《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延期续签

(一)《临时用电许可证》首次签发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2小时。不能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的首次签发有效期内完成作业时,可由用电单位申请人在继续作业前提出延期申请。

电气运行车间临时用电审核人、临时用电作业所在属地单位的作业负责人、临时用电批准人确定原有的临时用电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有效且无新增风险后,在续签栏内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包括《临时用电许可证》全部三联),由临时用电批准人确定延期期限并签字审批,完成《临时用电许可证》的续签。

(二)《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4天。

(三)《临时用电许可证》延期续签时,与其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要处于有效状态。

(四)在已确定的延期期限内仍没有完成作业时,关闭原《临时用电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新的《临时用电许可证》,申请时按延期续签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十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关闭

(一)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用电单位及时通知电气运行车间,电气运行车间专业电气人员实施断电操作,并在《临时用电许可证》(全部三联)上签名、填写电工证号。用电单位拆线人按照临时用电方案中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拆线人在《临时用电许可证》(全部三联)上签名、填写电工证号。

用电单位申请人在《临时用电许可证》(全部三联)的“关闭”栏签字确认作业结束、现场清理完毕且无遗留任何隐患,然后提交到临时用电批准人处申请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公用工程部临时用电批准人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勾选“工作完成,现场无遗留隐患”并签字确认,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

(二)《临时用电许可证》到期(包括续签期限)但作业尚未完成并需申请新的《临时用电许可证》时,由用电单位申请人、临时用电批准人在原《临时用电许可证》(包括全部三联)“关闭”栏内签字关闭,同时由临时用电批准人勾选“许可证到期”。

(三)关闭后的《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一联的复印件交临时用电所在属地单位,以示沟通。

第五十一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取消

(一)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发生事故或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要求时,立即停止作业,由临时用电作业所在属地单位现场操作人员收回《临时用电许可证》,通知电气运行车间、公用工程部,并将《临时用电许可证》交临时用电批准人且告知取消原因,由临时用电批准人注明取消原因并签字取消《临时用电许可证》。

(二)《临时用电许可证》一经取消即作废。

(三)取消《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取消与其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四)取消后的《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一联的复印件交临时用电所在属地单位,以示沟通。

第五十二条已经关闭的、取消的《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一联及所有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由公用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存档保存,保存期限一年。

第五十三条临时用电批准人

(一)临时用电批准人为公用工程部的部长或主管副部长,或公用工程部根据其实际工作需求,授权给本单位电气专业工程师、班长作为临时用电批准人;当由于工作需要而授权给电气运行车间的电气专业工程师、班长作为临时用电批准人时,由公用工程部部长或业务主管副部长对被授权人的资质与能力进行评估、确认,符合要求后,由公用工程部提出申请并报机动设备处审批、备案。

进行授权时,要有书面授权书(见附录C),授权书中的“授权人”为公用工程部的正职部长。授权时执行“授权不授责”,被授权人审批的作业发生事故时,授权人承担责任。

(二)“授权书”一式三份,授权人、被授权人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临时用电批准人发生变更时,要及时上报。

(三)对于临时用电的申请方与批准方皆为同一单位的情况,临时用电申请人、批准人不得为同一人。

第八章临时用电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十四条用电单位申请人

(一)是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

(三)组织危害因素辨识,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对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十五条电气运行车间临时用电审核人

(一)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与用电单位共同进行危害因素辨识;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确认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及落实情况,并对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审核用电单位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审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六)制止、纠正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

第五十六条临时用电批准人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二)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三)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五)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第五十七条作业人员

(一)持有效的作业许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二)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三)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四)作业过程中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

(五)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川化安字[2012]8号〕同时废止。

附件A 临时用电许可证

编号:

附录B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流程

附录C:临时用电批准人授权书

临时用电批准人授权书

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岗位,已经参加《四川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HSE制度的培训,并熟练掌握这些制度的要求,具备审批《临时用电许可证》的能力,现授权其为公用工程部临时用电批准人,授权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作为临时用电批准人的职责如下:

1、确认所有准备工作按要求完成;

2、与作业方讨论并同意作业方编制的作业方案;

3、确认作业方知道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4、确认作业方按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

5、确认作业方知道如何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并在发出警报时知道如何采取正确行动;

6、确认作业方知道作业的确切地点、位置;

7、确认无交叉作业或交叉作业的风险已识别且防控措施已落实;

8、确认与相关方已进行充分的沟通,相关方已了解本作业及其风险;

9、时刻了解作业的进行状况,确认与作业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操作班组(包括交接班时)。

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483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Company temporary electricit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5.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269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 3.1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3.2用电负责人职责 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3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 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3.4接线人职责 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

报并停止供电。 3.5拆线人职责 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严禁无票作业。 4.2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4.2.1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4.2.2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4.2.3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4.2.4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2.5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03-44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 2.1 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1.依据的标准及规范 1.1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外阜项目应执行当地标准) 1.3中建一局集团相关规定 2.管理要求 2.1项目经理部(总包方)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实施统一管理。项目必须设置临电专业主管部门,专业责任师和足够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以便于全面策划、部署、协调、控制、改进项目的临时用电工作。 2.2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依据建设部JGJ46-2005临电规范、北京市相关标准和局集团有关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核后交由公司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由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2.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总包方相关人员及监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项目设置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不得兼任电气安装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工作。在总包方维修电工中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电工作为现场电工负责人。现场电工负责人要对现场的临时供用电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现场电工按规范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设施的敷设、并做好消除临电隐患、实施全面改进、搞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5各项目均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各分包队伍及各维修电工人员,要求所有用电人员切实执行。 2.6各项目同时应制定电工管理制度、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2.7各项目总包单位均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供用电的条款内容。 2.8各项目所购买的电箱、电缆及各类电器开关均必须优选合格的专业厂家,并购买符合标准的定型产品。所选择的厂家须经安全部门认可。所购买的电箱、各种开关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厂家标牌。电缆、漏电器应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有全国电工认证书)。 凡我公司在北京市的工程项目(包括分包单位)所购买的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必须在中建一局的定点厂家购买。 总包、分包单位均不得自行制作配电箱,非厂家专业人员均不得擅自拆改和修理漏电保护器。 各项目必须严格要求分包单位所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按我公司要求购买,2.9.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所属企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所属企业相关方的临时用电作业也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临时用电管理程序 第三条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 第四条 《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办理程序 (一) 用电单位按作业性质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审请用电,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的相关现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若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前,需先向接引点所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用火作业后,再向用电接引部门申请临时用电。 (二) 用电接引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确定接引负责人,在临时用电作业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三) 用电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存在的风险,负责临时用电过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进行生产环境临时用电作业过程风险评价,提出相应风险削减措施,保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四) 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作业票》到电气主管部门审批,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作业票》生效。 (五) 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由接引单位作业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上签字封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六) 《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航天龙华建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未涉及部分,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 46—200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一名电管人员,配备专职电工,配备必要的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安全部应会同工程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施项目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 第五条各级电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设备总容量≥50kW时,开工前必须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及资料。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不足5台或设备总容量不足50kW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绘制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第八条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第九条停用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工程竣工后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拆除。当外单位需利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第十条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负责总体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指定使用的配电箱、开关上引出电源,负责分包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双方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年4月19日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 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管理。 3.编写依据 3.1国家电网安监[ ]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3.2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6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7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8中油化安〔〕163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3.9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4.术语和定义 4.1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技 3 2020年4月19日

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4.2本规定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的 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 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组织制定工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机械动力部 5.2.1机械动力部是全公司电气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独立合同、框架协议 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的审批,负责公司外区域临时用电的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安全等管理。 5.3用电区域的电气管理单位 5.3.1负责管辖范围内保运队伍临时用电的签发。 5.3.2负责厂区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3.3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等管理。 5.3.4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5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 5.3.6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作业违章 时责令停止作业。 6.管理要求 4 2020年4月19日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最新)

阳高同煤热电项目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临时供电,保证施工中的人员及用电设备的安全。保证施工用电的可靠性、连续性,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明确施工用电的管理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同煤阳高热电项目山西电建施工现场供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国金工程施工电源管理制度》(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制度文件) (四)公司有关临时供电管理规定 第四条职责 (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现场临时供电管理办法,负责审批现场临时供电的总体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电源盘配置及线路走向等。 (二)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临时供用电的安全管理。 (三)电气工程处为临时供用电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现场临时供电的施工、运行及维护。 (四)电气工程处按照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负责现场临供配置及走向设计,出图后报项目部审批。 (五)电气工程处按照审批后的图纸进行供电用料计算,并做材料及安装预算,报项目部审批。 (六)电气工程处按照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施工,项目部负责验收。 (七)电气工程处须成立国金工程现场临供电小组,人数需满足现场施工和生活供用电的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 第五条实施方案 (一)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 1、电气工程处应根据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业主提供的接入电源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备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施工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项目部批准后开始实施。 (二)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施工 1、电气工程处按照批准后的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材料预算,报项目部相关部室审批。 2、项目部物资供应部按照审批后的预算进行材料采购。 3、采购标准为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临时供用电的设备材料的要求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符合临供用电安全要求。 4、电气工程处按照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5、箱变安装、调试、验收、投运及高压电缆敷设,项目部委托电气工程处施工。 6、一级负荷开关箱安装及主电缆敷设由电气工程处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填写申请单,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电气工程处根据批准的申请单,定点布置,基础由申请单位施工。 7、二级负荷开关箱及三、四级负荷开关箱(均属负荷类开关箱)安装及主电缆敷设由施工单位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填写用电申请单,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电气工程处根据批准的用电申请单,定点布置,基础由申请单位施工。 8、负荷开关箱基础做法为:砖砌高出地面200mm,长、宽各宽出开关箱底座四周各5cm 的支墩,面层抹灰,负荷开关箱与基础通过膨胀螺栓固定,要求基础地面坚实可靠,不下沉,300mm厚3:7灰土地基处理,坡向四周。 9、安装完毕后,负荷开关箱周围做安全围栏,地埋电缆在地表按规定做出明显标记,标记为“下有电缆,埋深XX米及电缆型号、规格”,一级负荷开关及以上部分由项目部委托电气工程处负责,一级负荷开关以下部分由申请的施工单位负责。 10、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申请的专业工程处(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请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电气工程处、专业工程处(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1、电气工程处受项目部委托进行大区域照明的安装及维护管理工作,小区域照明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12、施工完毕应绘制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针对隐蔽工程应详细说明,特别是埋地电缆的位置、深度应明确记录;二级负荷开关及以上部分由电气工程处负责绘制,二级负荷开关以下部分由管理使用的专业工程处负责绘制,竣工图由电气工程处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电气工程处负责保管与备案。 13、电气工程处负责完成工程完工后的盘柜、电缆盘点工作,并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物资供应部,并有书面记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 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 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 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 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 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 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列》和国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伤、亡)、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结合朝阳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朝阳分公司内的工程、临时施工、维修的临时用电作业,以及外来(包)施工单位用电作业。 二、临时用电审批 1、分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需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由安保部门,确定用电部位,落实好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电工班长指定专职电工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临时用电的用途,由安保部到现场实地查看,确保安全后,通知电工班长安排专职电工人员为其接、拆电源线,严禁施工单位私自乱接、拆电源线。 3、外来施工单位需进行用电作业是,必须是持有国家承认资质的证书,持证上岗作业,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时间需要延期使用时,必须由用电部门/施工单位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延长临时用电作业使用时间,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用电主管部门可随时为其断电。 5、施工临时作业现场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监控,确保用电防火安全。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组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装置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具有国家“CCC”认证,或具有建委相关部门许可证方可使用。 9、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 10、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应使用接线端子板分开连接。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 (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 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见附录 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 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 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 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 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维修制度: 1、电气维修工作应在停电或部分停电后的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装置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在场的电气维修工作。 3、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年必须清理注油或维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进行清扫或检修一次,对一般的低压电器、开关等,每半年检修一次。 4、建立工作监护制度,在带电设备附近、狭窄及潮湿场所及登高用电作业等,必须设监护人进行监护。 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不准一次性全部完成工程交底工作。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后,通电试验前以及定期维修或检查整改前均须进行技术交底。 3、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4、做好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 三、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 1、检测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电阻值,每年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重复接地电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均应测试一次电阻。禁止在雷雨时及降雨后测试,操作时不得少于2人。 2、每年对漏电保护器时行一次主要参数的检测,不符合要求时应送厂修理。 3、对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机械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每年至少检测两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作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表。 四、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制度: 1、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锁,且开关箱与所控固定机械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3m。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 —S接零保护系统。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严禁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用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完整版

XXXXXX工业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与术语解释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 2.2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审批管理 3.1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作业部门负责人实施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经配电室负责人、安全环保办审批同意后,由配电室安排专职电工人员负责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3.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向配电室提出用电申请,经公司配电室负责人安排专业电工开始检查、安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毕由配电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签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作业。

3.3临时用电作业需要延时使用时,必须向安全环保办、配电室申请临时用电作业的延时使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责要求 4.1配电室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批或授权供电部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3)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4.3作业人员职责 (1)持经审批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3)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执行; (5)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4监护人职责 (1)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2)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 新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厂内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JGJ46-2005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6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 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开关箱、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临时用电作业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附件1)。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人员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持电工有效资质证上岗;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申请单》和相关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并应: (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申请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六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西南油气田公司临用电申请单》。 第七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挂牌。 第九条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安全技术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建五局唐山万科凤凰新城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全阶段。 二、制定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要求遵循下列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05-83《安全电压》 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工程,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1)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

(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确定线截面规格。 (3)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 (4)绘制临时用电施工图,并作为临时用电的施工依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2)临时用电工程技术交底有关资料。 (3)修改或补充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资料。(4)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验收资料。 四、电气专业人员管理 1、持证操作 (1)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与本岗位相符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2、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安全运行、维护知识。 (2)严格执行局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各条款。 (3)电气作业所用工具、仪表、仪器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并定期进行校核检测。 (4)拉闸停电或合闸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必须书面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悬挂警示标志。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