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09月22日 17时28分 61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工业行业

 “新能源”
 “汽车产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郑政文[2011]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能源汽车是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新能源汽车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进程,努力建成国家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抓“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发展机遇,围绕“打造百万辆汽车生产基地”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电动客车、电动工程车、电动轿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突破,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协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示范运营,加快规模化、市场化进程,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到201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0万辆,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2—3个车型市场份额居全国前列。

——技术水平。到2015年,整车及主要零部件研发、生产和检测检验体系完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整车及关键总成的开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自主研发与创新

1.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自主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2.支持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合作,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机构等,着力攻克电动汽车“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

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组织汽车企业实施一批新能源汽车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由市财政按照企业项目投入的10%给予补贴。

4.鼓励企业研发新车型进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对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863、973

、科技支撑、重点新产品、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改造等各类计划。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的,市财政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

6.鼓励有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作为新能源汽车领域新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且标准已正式发布的,按照《郑州市标准化战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郑质监发[2010]48号)予以奖励;鼓励本地企业制定郑州市新能源汽车联盟标准,并参照制定行业标准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二)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1.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对来本市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检测、试验的建设项目,按照郑州市技改补助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2.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大做强。对于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各类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辆、5000辆、10000辆的,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研发。

3.鼓励重点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外引内联、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扩张产业规模。

4.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提高本地配套率,降低生产成本。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动力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本地年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达到20%以上的,以上年为基数,本地采购额每提高10%,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5.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支持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园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和项目,在项目审批、资金、土地、人才和产业配套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1.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落实“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探索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模式,深化示范运营管理,巩固示范运营成果。

2.扩大示范运营范围。鼓励在供电、公交、环卫、邮政、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示范运营,并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3.设立新能源汽车展示园区,在园区内推行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开展试乘试驾活动等,宣传示范运营效应,扩大新能源汽车影响力。

4.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将本地生产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汽车采购时,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采购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5.鼓励单位、个人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于单位购买本地生产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的,市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研究制定我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并积极申请将我市列入“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

6.划定新能源汽车示范区域,对在区域内行驶的新能源汽车,凭相关手续进行示范运营。

7.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示范运营单位、大专院校共建信息化管理平台,采集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的各种动态数据,为企业提供包括车辆实际工况试验、车辆性能改进、车辆性能评估在内的车辆研发、改进、制造的整体解决方案。

(四)推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1.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考虑,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用地需求。

2.加快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路网、居民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重要公路沿线等地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配套设施建设,对于经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投资者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在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信贷、担保支持。支持创投资金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鼓励私募投资基金、民间资金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3.优先推荐新能源汽车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等,支持已上市的重点企业采取增资扩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进行再融资。

(六)加快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

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才引进发展资金,用于引进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技术团队。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的院士、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并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的,按照市政府《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发放补贴,并在研发、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对为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新能源汽车相关学

科和研究基地,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培养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与新能源汽车企业用工需求的衔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企业输送实用人才。

四、组织推动

1.成立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协调整合各方面资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

2.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围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产、学、研、用有机结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