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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控股公司信息中心

2018年7月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房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机房安全运行问题响应机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机房是指计算机和网络专用机房,主要存放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机房专用设备等。

第三条信息部负责本级机房的管理,并指导下一级机房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房日常管理

第四条机房是数据信息存储和处理的重要场所,机房应与工作区隔离。除信息部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机房。外来人员需进入机房的,应经信息部负责人批准,并由信息部人员陪同进入。

第五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使用一次性鞋套。

第六条严格机房电子门禁和机房钥匙的管理,不得外借,不得复制;钥匙丢失后应立即更换门锁;信息部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信息部的,应及时将机房钥匙交回。

第七条机房内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配备气体灭火器等适用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使用状态,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材,确保安全有效;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火情时迅速处置。

第八条机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机构进行检测,形成相应的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九条机房应配备防水设施,地面做防水处理。

第十条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带入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和强磁物品;

第十一条不准在机房内吃喝各种食物和饮料,定期清理机房内卫生,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每周对机房清洁一次灰尘,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灰处理。

第十二条房内严禁堆放与机房设备无关的杂物,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未经许可,机房内严禁摄影、摄像。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空调运行状况,确保机房的温湿度环境要求,机房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摄氏18至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5%至55%之间。加强空调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其它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认真监控设备运行状况,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设施和设备未经信息部负责人批准,严禁拆卸或挪动。

第十六条机房内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及存储介质,确需使用的,须经信息部负责人批准,并经过全面彻底的杀毒处理,以防病毒感染或木马入侵。

第十七条机房内禁止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第十八条机房内各机柜线缆应保持规整。

第十九条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机房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人员要由信息部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机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措施,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机房安全管理的水平。

第三章机房用电管理

第二十条机房管理员要熟悉机房供配电情况,熟悉整个机房内电源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分配负载,严禁超负荷运行;要能正确区分市电和UPS电源供电系统,正确分配不同类型负载的用电电源。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UPS前铺设来自于不同变电线路的双路供电系统。

第二十一条机房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在使用低功率电烙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监督;严禁在UPS电源上使用动力设备。

第二十二条机柜电源应使用机柜专用PDU;严禁随意铺设电源线,电源插座要安放于隐蔽处,防止无意触动插头或插座造成

设备断电;增加设备时,要对电源插座进行测试,增加小型机时,要对所用电源进行零地电压测试(一般要求零地电压应小于1V)。

第二十三条机房管理员要每天检查UPS运行情况,市电停电时,要随时监控UPS电源放电情况;当市电不停时,应每3个月对UPS电源的电池组进行一次维护性放电、充电过程。UPS电池经专业公司技术人员检测需要更换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第四章机房巡检管理

第二十四条机房要安排巡检。巡检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人员离开机房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并落锁。

第二十五条机房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口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及时处理,监控资料保存至少2个月。

第二十六条巡检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配电系统、UPS系统、专用空调系统和消防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及维护技能,熟练掌握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巡检人员主要巡检机房供电、空调、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消防系统、防盗安全系统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五章机房设备维护管理

第二十八条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专业的设备维护、管理技术培训。

第二十九条建立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档案,主要记载机房设备的增减变化,设备的故障、修复以及部件更换等运行维护情况,设备应用软件安装和变动情况。要保存好随机软件、资料及机房设备档案,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条建立并执行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维护检查制度,定期组织设备维护小组和专业公司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进行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维修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采取防静电措施;严禁带电作业,或在带电情况下进行拆换、插拔零部件(非热插拔件)等操作。

第三十二条对新购进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须经专业人员检测后方可安装运行,防止质量问题和原始病毒的侵害。

第三十三条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应做好系统配置和相关软件的备份工作,确保发生问题后能迅速恢复。

第三十四条使用时间超过保修年限的设备,可以购买保修和维护服务,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三十五条建立设备更新机制,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处理,对于超过保修期限的故障设备,若无维修价值,可提前报废。

第六章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机房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机房须提出申请,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内的工作由机房管理人员全程陪同。

第三十七条进入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任何设备,不得长时间逗留。

第三十八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房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水、食品、烟酒带入机房。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信息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相关记录

附件1《机房进出登记表》

附件2《机房巡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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