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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学习培训提纲

一、汇缴基本要求

二、优惠事项备案、辅导及后续管理

三、企业所得税常用、最新政策

四、特殊事项

五、年度申报表填报(2017新版报表)

六、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2017汇缴重点工作

(声明:以下资料的归纳整理如出现疏漏,应以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外网下载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主页—通知公告—《2017年度汇算清缴学习培训资料》

一、基本要求

(一)哪些纳税人需要汇缴申报

除“不需要就地预缴申报分支机构”、“事先核定征收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全面推进网上申报,纳税人可直接利用电子税务局或软件端进行网上申报;

2.特殊情形需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人需同管理员沟通后,携带盖公章的完整纸质报表至前台申报;

3.重新申报和更正申报。在2018年5月31日前,纳税人申报后尚未缴纳税款的,需进行修改可直接在网上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已缴纳税款或缴税未成功的,需携

带盖公章的完整纸质报表至前台进行更正申报,可多次更正申报,不产生滞纳金;5月31日后更正申报,可能产生滞纳金。

软件公司申报咨询电话 95105151

(三)需要报送和留存备查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资料清单》。纳税人未按要求申报及报送申报资料的,税务机关按征管法26条和62条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所应妥善保存、归档纸质资料,以备执法检查或后续管理。

2.《企业留存备查的资料清单》。

3.汇缴结束后,按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后续管理的需要,可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后续管理事项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优惠事项备案、辅导及后续管理

(一)所得税优惠管理

1.所得税优惠管理程序性文件。税总公告2015-76《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2.《优惠事项管理表》

3.《备案表》及填表说明

4.《辅导(审核)工作底稿》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核(辅导)工作底稿

5. 备案管理的相关政策可能会有调整,但因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按以前的规定操作。

(二)常见优惠事项管理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免税(《实施条例》83条)

——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财税2009-122、财税2018-13)

——农林牧渔所得减免(《实施条例》86条、财税2008-149、财税2011-26、国税函2010-2、税总公告2011-48)

——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费加计扣除(实施条例95条、财税2015-119、税总公告

2015-97、渝财税2016-51、财税2017-34、税总公告2017-18、税总公告2017-4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总局1.0版)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实施条例96条、财税2009-70、税总公告2013-78)——小型微利企业所得优惠(财税2017-43,税总公告2017-23)

——西部大开发税率优惠(相关资料整理)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实施条例93条、国税函2009-203、国科发火2016-32)——软件企业税收优惠(财税2012-27、税总公告2012-19、工信部联软2013-64、税总公告2013-43)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优惠(财税2008-48、财税2009-30、财税2010-110、国税函2010-256、财税2012-10、税总公告2013-77、财税〔2017〕71号)

三、所得税常用、最新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概述

1.税法体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范性文件;季度、年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实体部分和程序都很重要。

2.最重要的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减计收入)-各项扣除(含加计扣除)+(纳税调增-纳税调减)-减免、抵免所得-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3. 税会差异导致的纳税调整难度最大,但只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关。

4.税收优惠贯穿所得税计算的始终。

(二)常用、重要政策

1.收入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权责发生制,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实施条例》第9条)

——税法对收入的规定;确认时间(《实施条例》第12-26条)

——视同销售收入(国税函2008-828)

——不征税收入(财税2008-151、财税2011-70、税总公告2012-15)

2.成本和费用

——扣除原则:真实、相关、合理(《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据。

——借款费用。(实施条例37-38条、财税2008-121、国税函2009-312、国税函2009-777、税总公告2011-34、税总公告2013-41)

——对外捐赠及公益性捐赠(财税2008-160、财税2010-45、财税2009-124、财税2018-15)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税总公告2011-25、税总公告2018-15)

6.201

7.04 -201

8.03出台的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2017-04-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 2017-05-02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2017-05-0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2017-05-2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2017-05-2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2017-06-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2017-06-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2017-06-19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 2017-07-21

——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 2017-09-06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 2017-09-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2017-09-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2017-10-17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2017-11-0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2017-11-0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 2017-11-2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2017-12-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2017-12-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号 2018-01-0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 2018-02-0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2018-02-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2018-02-09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2018-02-11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 2018-03-28

四、特殊业务

(一)多缴退(抵)税

大背景(考核任务)简易处理:数据核对确认及更正

(二)总分机构所得税管理(税总公告2012-57、国税函2010-156、重庆市国地税公告 2017—1)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国税发2009-31、税总公告2014-35)

(四)企业重组业务。(财税2009-59、税总公告2010-4、财税2014-109促进企业重组、财税2014-116非货币资产投资、税总函2014-318加强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

五、年度申报表

1.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的链接

最重要的前提——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2017版申报表的变化

——一表集成(操作说明、培训资料)

——预警系统的使用。税务机关将在汇算清缴期间或结束之后启动数据审核,并通知数据申报有误的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为了帮助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机关启用了所得税年度申报预警系统,用于帮助纳税人审核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因此,为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避免因更正申报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或麻烦,建议纳税人选择使用预警系统,并按照错误提示修改申报数据,待数据审核无误以后再提交申报。

六、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请务必加强对数据准确性的核查

1.政策依据:税总公告2016-42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3. 关联申报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4.关联关系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

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5.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资产的转让。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三)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著作权等。

(四)资金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劳务交易。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七、汇缴重点工作

(一)提升汇缴申报盈利面和降低连续三年亏损面,这是体现税务机关征管质效的重要指标。申报亏损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以及连续申报亏损的企业作为税务机关长期监控的重点对象。

(二)汇缴申报审核。重点税源企业;高风险事项企业;申报亏损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连续亏损企业;长期零微税负企业。

(三)优惠管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应享尽享;纳税人正确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对优惠事项开展后续管理。

(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用“房地产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全方位采集企

业所得税涉税数据;预售阶段及时足额预缴税款;项目完工年度报送《实际毛利额和预计毛利额差异调整情况报告》;项目完工年度报送《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对完工项目及时开展后续管理。

(五)清理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做到应退尽退,应抵尽抵。申报时尽量减少多缴税款信息的产生。对已经存在多缴信息的,如果通过自查发现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通过补充申报的形式消除多缴信息。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7年10月30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以下几种企业或者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但是由于年份的不同,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

深圳公司报税流程

深圳公司报税流程 就是在每月月底会计根据当月业务,计提应交税金。下一个月15日之前,登陆税务局网站,填写申报表,财务报表,基本上就是会计月末计提的数据,然后生成应交税金,和账面一致的话就可以提交申报,税务自动扣款。只要有会计知识,懂得税费计算,就能填明白的。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认证发票过程 进入企业电子报税管理→进项发票管理→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管理→新增→录进数据(紫色框框的都要填)→保存→审核。 录完了,查询看看有没有错。 待认证专用发票导出→选择录入日期→确认→写网上认证文件→保存到自己建立的文件夹中(把文件夹命名为:待认证文件)→会显示一句:写文件成功。 上国税网→发票认证→网上认证→浏览→选择待认证文件夹中的文件→上传→关闭。 查询→看看认证通过了没有。 认证通过了→认证结果下载→进入下载→选认证101→选择当月所属月份→下载→放在认证结果文件夹中→立即下载。 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进入下载→选当月→下载→保存到认证结果文件夹中→打印。 导入认证结果(最好在月底导入,下载完导)→进项发票管理→专用进项发票导入→电子数据认证结果读入→读入(rr00101)→读入认证结果(ZIP压缩文件)→保存→退出。 查询发票是否有认证成功(成功的话,已认证“√”)

1.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 2.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 3.数据传输――其他传输――设置通讯参数(只填写注册码,选择互联网)――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远程――下载成功退到主界面; 4.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查看下载信息是否正确; 5.增值税: (上网)――数据传输――其他传输――销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确认退出――进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退出到主界面; 发票处理――销项发票――普通发票数据录入(a:想要录入需先点击“增加”;b:含税销售额指实际销售额不包括作废发票额;c:税率一次只能选一种;d:发票份数指总份数包括作废发票数)――可对其修改删除――保存返回即可――销项发票――无票销售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进项发票―其他进项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退出――进项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 7.报表填写――增值税――填写各表(增值税附表三和四由系统自动生成)――各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保存退出――数据审核――单击“审核”――审核成功――确定返回到主界面; 8.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生成数据――远程上报――提示申报成功――确认返回到主界面; 9.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申报情况反馈信息――查询打印――选择报表打印即可(A4)。

2017年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

2017年以来与我司相关的企业税收政策梳理 一、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微调并延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政策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执行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制定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捐赠支出扣除政策 《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自发布之日(2017.7.12)起执行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3、新增特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政策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

79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全国范围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加大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政策力度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二、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扩大并延续小型微利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本月申报期截至7月17日(下周一),想必财务小伙伴们都在忙于申报了。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小微企业30万提高至50万元业务调整”受到大家的关注。申税小微收集了部分小微企业以及常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热点问答,大家 可以关注一下哦。 1.主表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是哪里来的?为什么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没有跳出来? 答:公式规则: (1)SD003主表第8行,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A; (3)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4)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 值; (5)第8行累计金额<=系统计算的可弥补亏损限额。 (1)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42585.82+0+0-0-39564.41=3021.41=A

(2)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3021.41>0,则第8行第1列=3021.41和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看汇 算清缴A106000表最后一个数字),两者取较小值。 总是有小伙伴会问,我们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据不止这点,这个数 据是不是错了? 因此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自动带出所有可弥补亏损金额,而是根据企业 当期填写的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金额? 答:(1)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一列=“本期金额”+期初数据;

(2)期初数据可通过报表界面的【菜单】-【期初数据】查看(如下图所示)。 因此,正确填表流程如下所示: (1)先做【更新核定】 填表之前,一定要先做【更新核定】; (2)再做【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 打开报表之后,一定要先做【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如上图所示,在【菜单】-【期初数据】上面一个选项【重新获取申报表初始化数据】),获取后可在【菜单】-【期初数据】中查看数据是否正确; (3)开始填表 当期初数据中的“累计金额”是正确的,才开始填表,报表会自动把“本 期金额”加上期初数据。 (4)最后需要说明的是: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7 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7-04-30 浏览次数:6406字号:[大中小] 在企业所得税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都对企业特定人员”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优惠内 容,具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方便对比,避免经验主义”,现将与人员”有关的十项企 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1、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近几年来,国家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 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小型 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四季度的特殊情况略)。考虑到绝大多数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按季预缴,财税〔2015〕34号也对应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频次从月”降至季度”。财税〔2015〕3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 在国家的支持和税务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已经成为了覆盖面最广的优惠政策之一。为了适应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小型微利 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税总在2014年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专门要求企业披露“104从业人数”、“ 105资产总额(万元)”和“ 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点击文中飘蓝词可直接进入官网查看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大部分人对于新公司税务申报流程还不是很了解,会问:什么是税务申报?税务申报的流程有哪些?2018年,南京新公司税务申报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国家鼓励创业创新。众多的创业业者纷纷加入到创业的浪潮中去。 众多的初创公司,对于创业者来说,税务申报不是很了解,更不知道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该怎么走?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寻找答案吧。 什么是税务申报?税务申报的流程该如何走?需要注意什么? 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减除预缴税额后,计算全年应补(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

点击文中飘蓝词可直接进入官网查看 得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应补缴的税款,或者申请办理抵(退)税手续。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税务申流程如下所示: 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常是每月的1-15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税务部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数据进行导入,并将其它扣税凭证数据进行手工录入。 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纳税申报资料并导出保存数据,若有税款产生,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申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卡处理的步骤,这时一般纳税人国税报税已处理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解读: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行部分修订。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申报表修订背景 2018年以来,财税部门相继发布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多个方面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如: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为全面落实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决定对《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行部分修订。 二、申报表修订思路 本次修订涉及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以及16张正式表单或填报说明。其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原《基础信息表》)等4张表单调整幅度较大,其余表单仅对样式或填报说明进行局部调整或优化。主要修订思路如下: (一)落实政策要求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修订《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9张表单。 (二)简并优化表单 在不增加纳税人填报负担的基础上,对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4张表单相关项目进行优化、整合。 (三)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实际填报情况和反馈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3张表单的填报说明进行局部修订。 三、申报表具体修订情况 (一)大幅度修订的表单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集成基础信息,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方便纳税人填报;优化填报方式,调整和补充填报项目,增强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修改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流程简介

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流程简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以下 简称网上申报)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广州市国税局开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时,可以通过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大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网上申报,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和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鉴证报告等附送资料的网上报送。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 一、网上申报适用对象 (一)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广州国税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一般: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现已有CA证书的为一般纳税人] (二)已经在其它政府部门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广州国税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纳税人,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

(三)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如: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国税强烈推荐网上申报】,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 (四)不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 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915426690.html,)查阅(首页右下角->“业务文件下载”->“机构(企业)数字证书宣传手册”和“国税应用数字证书申办指引”)。 二、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6月10日,纳税人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如上传的数据与报备不一致等】导致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包括网上申报后发现数据有误】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汇算清缴期结束【6月10日】后,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三、网上申报登录方式 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915426690.html,),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目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1) 第一步:登录 (1) 第二步:企业注册登记,并发放U盾及IC 卡 (2) (1)网上申请税务登记 (2) (2)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5) 第三步: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6) 一、季(月)度预缴纳税申报 (6) 二、年度纳税申报 (11) 第一步:登录 进入福思特多媒体教学平台——账号:z001(学生身份);密码:空——电子报税

第二步:企业注册登记,并发放U盾及IC 卡 (1)网上申请税务登记 一、【国税网上报税平台】,打开网上报税平台的主页: 打开网上报税平台主页页面如下: 点击对应登录框下方的【税务登记】文字按钮,打开“税务登记表”页面如下:

点击【添加】功能按钮,进入税务登记表的允许填写状态,根据实训案例信息填写“税务登记表”对应的内容(实训案例中没有体现内容的项目保留系统默认状态),然后点击【保存】(保存按钮在点击添加按钮后出现)。 保存后,点击【审核】,确认当前显示的申请信息并提交到税务局系统。 二、点击【国家税务局】: 进入登陆页面如下:

输入账号、密码(密码、帐号均为admin),点击【确定】进入税务局大厅页面如下: 点击【系统管理】→【税务登记】: 选择用户正在进行税务登记操作的企业,点击企业信息右边的【进入】按钮:

查看显示的“税务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完成信息审核工作,该企业信息成功在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用户需要尽快到税务局完善其他相关信息。 【退出】--点击【企业资料管理】,点击该企业【进入】-【发放U盾及IC卡】。(2)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一、点击【国家税务局】: 打开登录页面如下:

最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A类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离线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目录 1.登录 (2) 2.申报 (3) 2.1.下载报表 (3) 2.1.1.非广州市纳税人下载 (4) 2.1.2.广州市纳税人下载 (5) 2.2.填写报表(手工或导入) (10) 2.2.1.手工填写数据 (10) 2.2.2.导入数据 (11) 2.3.数字证书签名提交表单 (13) 2.4.输入用户密码提交表单 (18) 2.5.提交表单 (19) 2.5.1.更正填写错误的数据 (19) 2.5.2.处理程序问题 (19) 3.查询申报处理结果 (22) 4.网上缴税方式 (24)

1.登录 (1)通过如下域名可直接访问网上办税服务大厅: (推荐使用IE浏览器),如下图所示。 (2)登录系统后,在菜单栏点击“网上拓展”进入离线申报系统(注:没有登录的情况下主菜单栏不会出现), (3)点击网上拓展后进入离线申报电子表单下载页面。

(4)点击主菜单上的“我要申报”链接,则左边菜单栏会出现该纳税人所有可以申报的项目,如下图。 2.申报 2.1.下载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报不允许重复申报、逾期申报,如有类似情况,下载申报表时系统会给出相应提示。对于总机构在本省的“分支机构纳税人”,在申报时需要在总机构申报完毕且总机构的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填写了相应分支机构的申报数据后,分支机构才能申报。提示信息举例如下:

2.1.1.非广州市纳税人下载 (1)点击左边菜单栏的“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如下图,进入年度申报相应模块。 (2)点击“我要申报”按钮。 (3)点击“下载申报表”,出现提示框,点击“保存”,将企业所得税电子表单保存到本机,如下图。

2017年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2017年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欢迎参考! 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一、征收范围: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上门申报(包括:自助机,无CA)、网上申报(CA)、微信申报(国税核定征收) 三、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四、申报期限:按季申报 五、区别(税率:10%、25%) 一般企业(25%)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10%)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计算方式;查账征收的计税依据是应纳所得额(利润总额),不是净利润,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是收入的本年累计数。查账:(不含税收入-成本费用)*税率 核定:(不含税收入*核定率)*税率 注意:企业所得税在国地税都会有的,看税局核在哪里,看行业,现在营改增之后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了;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参考 1 餐饮业2.00% 2 道路运输业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 房地产业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 纺织业1.00% 8 纺织业--袜业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2.00% 15 家具制造业1.50% 16 建筑安装业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 金属制品业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 居民服务业1.20% 23 零售业1.5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25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 批发业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29 其他采矿业1.0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公司纳税申报流程

公司纳税申报流程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 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申报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 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 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4、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专用纳税申请表》; (2)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出口销货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协议; (4)购货单位出口的货物资格证明; (5)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提供的产品名称目录表。 5、逾期申报应纳税款的处罚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的,国税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从税务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必须要建立比较健全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管理制度,这个自行申报的管理制度是由税务机关或是主管部 门进行批准。对于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来说,可以采取不同的方 式来进行申请以及上报,大多可以采用邮寄或是数据电文的方式来 进行办理相应的纳税申报管理。通过报送或是代扣代缴,或是代收 代缴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税款的上报工作。除此以外,中国还实行 定期定额进行缴纳税款的方式进行纳税,对于纳税的方式来说分别 可以采用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纳税申报的工作。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亦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相关文件清单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相关文件清单 日期:2019-03-14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4.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9年第1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超额利润税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号) 6.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9.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6号) 1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12.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8〕110号) 13.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4号) 14.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八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3号) 15.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2018年第4号) 16.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八批)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2018年第3号) 17.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1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 1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号)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22.财政部税务总局应急管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2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26.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27.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8〕41号) 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29.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嘉和公益基金会等60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沪国税发〔2018〕50号)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盘报excel文件使用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盘报excel文件使用说明步骤1:纳税人可登陆省地税网站或所在地市的地税网站,按指引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报盘使用).excel”文件;步骤2:纳税人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excel文件。由于主表的大部分内容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 报说明的规定由附表相关数据产生,建议纳税人先填写附表 内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excel文件中,空白格 为可填项(注意:所有可填数据项的缺省值为0.00,请不要 清空为“空格”!),灰色格为按照设置的逻辑式,由报表自 动计算,纳税人无需填写; 步骤3:纳税人填写完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excel文件后,回到表单(Sheet)“主表校验表”(在界面左下方,主 表的左边),点击“工具”->“审核”->“显示‘审核’ 工具栏”(如图1所示); 图1:选择“审核”工具 步骤4:使用“审核”工具的“圈释无效数据”(如图2所示),对“主表校验表”(实质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内 容)进行逻辑校验;

图2:使用“审核”工具 步骤5:当纳税人提交验审的主表存在不符合逻辑校验关系的数据项,会出现红圈标记出错的数据,其右为应该遵循的逻辑关 系(如图3所示),此时纳税人需要检查所填的《企业所得 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对错误数据进行纠错后重新按照步骤 3对“主表校验表”进行校验,直至“主表校验表”红圈标 记消除。 如纳税人不对错误数据进行纠错填报,存在“主表校验表” 中红圈标记的数据,当纳税人申报时,税务机关无法受理。 当“主表校验表”中没有红圈标记的数据,纳税人继续下一 步骤; 图3:圈释出错的表格项 步骤6:保存《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excel文件(注意:不得修改主、附表的表单名和先后顺序!)。纳税人将保存的《企 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excel文件存入到可移动磁盘(如 U盘)报送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注 意:必须通过逻辑校验,才可将excel文件报送税务机关!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7-04-30 浏览次数:6406 字号:[ 大中小] 在企业所得税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都对企业特定“人员”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优惠内容,具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方便对比,避免“经验主义”,现将与“人员”有关的十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1、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近几年来,国家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四季度的特殊情况略)。考虑到绝大多数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按季预缴,财税〔2015〕34号也对应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频次从“月”降至“季度”。财税〔2015〕3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 在国家的支持和税务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已经成为了覆盖面最广的优惠政策之一。为了适应“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税总在2014年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专门要求企业披露“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和“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本月申报期截至7月17日(下周一),想必财务小伙伴们都在忙于申报了。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小微企业30万提高至50万元业务调整”受到大家的关注。申税小微收集了部分小微企业以及常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热点问答,大家能够关注一下哦。 1.主表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是哪里来的?为什么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金额”没有跳出来? 答:公式规则: (1)SD003主表第8行,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3)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4)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上期申报表第8行累计金额的较小值; (5)第8行累计金额<=系统计算的可弥补亏损限额。 参考上图,填入数据仔细看: (1)本期金额第4+5+6-7行+上期申报表第9行累计=A 42585.82+0+0-0-39564.41=3021.41=A (2)若A>0,则本行本期金额=A与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较小值。 3021.41>0,则第8行第1列=3021.41和系统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看汇算清缴A106000表最后一个数字),两者取较小值。 总是有小伙伴会问,我们能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数据不止这点,这个数据是不是错了? 因此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自动带出所有可弥补亏损金额,而是根据企业当期填写的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2.填了本期金额以后,为什么累计金额就等于本期金额,而不是全年累计金额? 答:(1)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一列=“本期金额”+期初数据; (2)期初数据可经过报表界面的【菜单】-【期初数据】查看(如下图所示)。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1、系统初始设臵:包括纳税人信息和初始数据核对。 ⑴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相关基本信息。 ⑵税款所属时期:填写纳税人税款所属时期起、所属时期止(系统默认状态为2010.01.01-2010.12.31);同时选择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或?核定定率征收”。 ⑶初始数据:填写纳税人年度申报信息中需根据税务机关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初始化的数据和信息。 ⑷研发费用、设备与创投台帐:填写纳税人研发费用、环保设备、节能节水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其他设备、创投设备抵免相关数据。 2、年度申报表填写:包含有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财务报表的录入、保存和修改。 鉴于年度纳税申报表许多数据相为依据的复杂性及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建议填写年度申报表的步骤按如下列示进行: ⑴第一步 附表一: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 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

研发费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⑵第二步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⑶第三步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⑷第四步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⑸第五步 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 3、关联业务报告填写: 包含有关联业务报告及其附表的录入、保存、修改和打印等功能。 ⑴第一步 表一:关联关系表 ⑵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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