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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听证公开细则

县人民法院听证公开细则
县人民法院听证公开细则

县人民法院听证公开细则

(试行)

为保障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强化审判监督,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司法听证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管辖权异议案件、保全异议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和信访复查等案件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合理地实施司法权,在作出司法决定前,通过公开形式组织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的程序。

第二条人民法院适用听证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做到认定事实公开,法律适用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保证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宜公开进

更被执行主体的裁定,应该列明追加或变更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在裁定书末部写明被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不服裁定有15日的异议期限。被追加或变更的被执行主体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的,应进行听证;

(二)认为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职权需裁定中止、终结执行的案件,应当进行听证;

(三)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债务人,应当通知所有要求参加分配的债权人到庭听证;(四)变更执行措施等认为需要听证的情形。

第十三条认定无理访案件应按照省委政法委相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十四条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或提供新证据的信访案件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启动听证程序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听证程序

第十六条听证前的准备工作:

(一)认真阅卷,熟悉案情,核对有关证据和材料,确定听证的重点和提纲;

(二)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听证参加人;

(三)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的地点原则上应在法庭内进行,也可以根据方便原则就地进行;

(四)在听证三日前向听证参加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件,告知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五)将一方当事人的异议书、申请书等据以听证的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送达给对方当事人。第十七条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

第十八条听证程序:

(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

(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

(四)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听证开始;

(五)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审理法官及书记员名单,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第十九条听证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申请听证人或异议人陈述异议(申请)理由、事实和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二)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分别进行申辩,对异议人或申请人的主张承认或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三)听证主持人归纳争议的焦点及听证的重点,并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四)各方对争议焦点无异议后,听证主持人要求听证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焦点问题多于一个的,可分别进行质证和辩论;

(五)先由异议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发表意见,随后各方当事人依次发表意见,出示或宣读各自提供的证据,并与其他各方进行质证;

(六)听证参加人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可就对方出示的证据发问。

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年末总户数,年末总人口数量,常住人口总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驻马店平舆县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指标分析 (3) 一、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三、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占全省年末总户数比重统计 (3) 四、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同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2012年) 文章来源:本网版权保留发布者:包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发布时间:阅读:2302次 【编者按】:本文系包头律师咨询网编辑发表,如转载敬请标明出处。未经授权严禁批量转载本网站内容,谢谢合作。 (本网讯)为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省高院民一庭在深入调研、召开省高院咨询专家专题论证会的基础上,于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就23个突出问题作出解答。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内部承包合同的认定标准和效力。明确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合同有效。二是明确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签证的效力。规定除法定代表人和约定明确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三是明确“黑白合同”处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 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不论该中标合同是否经过备案登记,均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四是规定了特殊情形下发包人的质量抗辩权。对于发包人已组织验收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的情形,如果查明确因承包人施工导致地基基础工程、工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仍可以拒绝支付或

要求延期支付工程价款。《解答》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鉴定程序启动、证据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做了解答。 浙江高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新闻发布会发 言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蒋卫宇 (2012年4月5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为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我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并于日前正式下发全省各级法院。现在,我向各位介绍一下《解答》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制定下发《解答》的背景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公用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我省建筑业也

河南高院联系方式

立案一庭 (负责立案、三裁<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二审、申诉复查案件) 梁向阳庭长5号楼608房间 曹松志副庭长5号楼610房间 王春娥副庭长5号楼609房间 第一合议庭及成员 赵凌杰审判长5号楼一楼大厅 夏明军审判员5号楼225房间 李兴龙审判员5号楼313房间 第二合议庭及成员 魏超审判长5号楼615房间 路平审判员5号楼309房间 李娟审判员5号楼603房间 第三合议庭及成员

王赛光审判长5号楼602房间田伍莎审判员5号楼605房间张东审判员5号楼606房间第四合议庭及成员 杨丽娟审判长5号楼614房间申希江审判员5号楼307房间第七合议庭及成员 薛玉清审判长5号楼607房间张琳审判员5号楼613房间魏炳煌审判员5号楼611房间王江华审判员5号楼612房间谷登科审判长5号楼606房间王江华内勤5号楼612房间

立案二庭 (负责不服中级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调解书的申请再审案件) 秦德平庭长5号楼506房间 王晓东副庭长5号楼305房间 李庆军副庭长5号楼505房间 赵爱武副庭长5号楼507房间 第一合议庭及成员 蔡靖审判长5号楼508房间 蒋瑞芳审判长5号楼501房间 王锡芬审判员5号楼501房间 金文鹏审判员5号楼513房间 李百福审判员5号楼517房间 王峰审判员5号楼413房间 第二合议庭及成员

肖贺伟审判长5号楼504房间苏春晓审判员5号楼502房间于保林审判长5号楼503房间王海清审判员5号楼503房间任方方审判员5号楼512房间王卫霞审判员5号楼413房间第三合议庭及成员 王琪审判长5号楼302房间刘新安审判员5号楼302房间于跃辉审判长5号楼303房间程保华审判员5号楼303房间庄卫民审判员5号楼304房间戚寒箫审判员5号楼515房间

河南省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河南省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研究报告 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及趋势。 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研究报告深度解读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核心指标从年末总户数,年末总人口数量,常住人口总数量,城镇常住人口数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商丘柘城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商丘柘城县年末总户数指标分析 (3) 一、商丘柘城县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三、商丘柘城县年末总户数占全省年末总户数比重统计 (3) 四、商丘柘城县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商丘柘城县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商丘柘城县年末总户数同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商丘柘城县年末总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商丘柘城县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商丘柘城县年末总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商丘柘城县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商丘柘城县年末总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2019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小升初数学试卷

2019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小升初数学试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 24的因数有________,从中选出四个数组成一个比例是________. 【答案】 1、2、3、4、6、8、12、24,1:2=12:24 【考点】 找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 比例的意义和基本性质 【解析】 求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用这个数分别除以自然数1,2,3,4,5,6…,一直除到商 和除数互换位置结束,把能整除的商和除数按从小到大顺序写出来,就是这个数的因数,重复的只写一个,据此写出24的因数,然后根据比例的意义和基本性质写出即可。【解答】 ①24的因数有1、2、3、4、6、8、12、24. ②根据比例的基本性质:在比例里,两内项之积等于两外项之积。 可得1:2=12:24 2. 我国国旗法规定,国旗的长和宽的比是3:2.已知一面国旗的长是240厘米,宽是 ________厘米,国旗的长比宽多________%. 【答案】 160,50 【考点】 百分数的意义、读写及应用 比的应用 【解析】 ,长已知,从而可以求出宽,进而求得 由“国旗的长和宽的比是3:2”可知,宽是长的2 3 长比宽多多少厘米,从而可得国旗的长比宽多的百分比。 【解答】 (2)(240?160)÷160, =80÷160, =50%(1)答:这面国旗的宽是160厘米;国旗的长比宽多50%. 故答案为:160、50. 3. 5吨40克=________吨 3 小时=________分 4 1250毫升=________立方分米=________升________毫升 【答案】 5.00004,45,1.25,1,250 【考点】 时、分、秒及其关系、单位换算与计算 质量的单位换算 体积、容积进率及单位换算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已于2011年2月25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259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本院研究室。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2月25日第2259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结合浙江法院工作实际,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立案公开 1.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费用收结退、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 (1)设置单独的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必要时可以设置电子叫号系统; (2)设置导诉台并安排接待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3)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或多媒体视频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内容; (4)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在法院网站上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文书送达、联系法官等在线诉讼服务; (5)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开人民调解员的姓名、照片,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置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 2.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须知和廉政监督卡等。对于不予受理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或告知有关权利救济途径。 二、庭审公开 3.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有较多媒体记者旁听的,可以设置媒体席;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可以发放旁听证,并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以满足公众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 4.按照有关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每年选择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5.所有证据应当依法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当庭认证。逐步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比率。证人、鉴定人因故不能出庭或者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远程或在相关场所作证、接受询问。 6.依法及时将审判组织的确定、变更等情况告知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7.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需要延长审限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当事人;案件依法中止诉讼的,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8.实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印相关卷宗档案。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建立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化阅卷。 三、执行公开

浙江出现首例请求法院确认国企改制无效案

浙江出现首例请求法院确认国企改制无效案 杭州8月3日电(通讯员吕国成)因为不满“红顶商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将资产装进了个人和家族腰包,原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1名职工近日将组建该公司的4家行政单位、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连同新公司股东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改制无效”。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例“确认改制无效”案。而导演这场改制的就是当地著名的“红顶商人”,台州市黄岩区国土局原副局长、原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陈熙。 陈熙,在黄岩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1993年,黄岩市(后撤市设区)国土局副局长陈熙被提任市农经委主任,但未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恰逢此时,黄岩市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和计经委等4家行政机关共同出资成立国有股份合作企业——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 总公司。当时的黄岩市委决定陈熙担任这家公司总经理,其国土局副局长职务、公务员身份、工资待遇一切照旧。陈熙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红顶商人”。 由于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占尽天时地利,获得了超常规的发展,很快成为台州市最有实力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几年后,陈熙便开始打起了企业改制的主意。2002年底,黄岩区政府发文同意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改制:“由41名在册职工出资置换,实行股权重组。”但重组的结果,陈熙与他的亲属获得了改制后的亿嘉房地产开发公司186股股权中的151股,占总股权的81%,其余19%的股份分给了19名职工,另外22名职工则被排斥在改制之外。 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职工张文胜、蔡文耀等11人对这一改制结果不服,认为陈熙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非法操作、自卖自买、隐匿资产等一系列“猫腻”,致使几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并进了陈熙家族的腰包,遂将黄岩区当初出资的4家行政单位、改制后成立的浙江亿嘉房地产开发公司连同该公司的14名股东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改制无效”。据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改制无效”,这在浙江省还是第一例。 在上述11名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下岗职工也不断向有关部门写信举报陈熙的问题,终于引起了省、市纪检与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继而,揭开了陈熙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谋取巨大利益而大肆行贿、非法操作的内幕。据了解,陈熙因涉嫌向黄岩区区委原副书记丁连德、原常务副区长池坚刚等行贿,于今年年初被逮捕,目前这些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河南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豫高法〔2017〕272号 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2015年以来,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继出台。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我院对2014年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豫高法〔2014〕223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地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一)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对基准刑进行调节,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即为拟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二)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只有单个量刑情节的,在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确定拟宣告刑。 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在确定各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对于不具有本条第3项规定的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3.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

2020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真题

2020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事业单位考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 目笔试》真题库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血压监测器显现患者的血压为76/40mmHg,此时正确的处置为()。 A、用血压计再测量1次血压,以便决定后续治疗 B、立即检查患者的桡动脉及股动脉搏动,以便决定后续对策 C、给予多巴胺5μg/(kg?min)静脉滴注,再依血压调整 D、立即予去甲肾上腺素1mg 【答案】B 【解析】收缩压达60mmHg可维持大动脉搏动,检查股动脉和桡动脉,确定低血压是否是血压监测器的缘故。 2、符合变性的描述是()。 A、细胞体积缩小,伴功能下降 B、细胞内或细胞间质表现为异常物质的出现或正常物质显著增多 C、细胞功能丧失 D、属不可复性损伤 【答案】B 【解析】变性系指细胞或间质内出现异常物质或正常物质的量显著增多,并伴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 3、细菌性痢疾的传播途径是()。 A、经呼吸道传播 B、经消化道传播 C、直接接触传播 D、垂直传播 【答案】B 【解析】菌病的传染据是患者和带菌者。痢疾杆菌从粪便中排出后,通过直接或间接(通过苍蝇等)污染食物、饮水、食具、日常生活用具和手等,经口传染给健康人,传播途径为消化道。故选B。

4、血管壁玻璃样变多见于()。 A、小静脉 B、大静脉 C、大动脉 D、细动脉 【答案】D 【解析】血管壁玻璃样变多发生于高血压病时的肾、脑、脾及视网膜的细小动脉。 5、间接免疫荧光技术检测抗核抗体的基本原理是()。 A、将特异性抗原标记上荧光素检测抗原或抗体 B、将第二抗体标记上荧光素检测抗体 C、将特异性抗原标记上荧光素检测抗体 D、以上选项均不对 【答案】B 【解析】间接免疫荧光技术是用第一抗体与标本中抗原结合,再用荧光素标记的抗体进行检测,因此荧光素标记的为第二抗体。 6、肝昏迷病人灌肠或导泻时应禁用()。 A、肥皂水 B、25%硫酸镁 C、生理盐水加食醋 D、生理盐水 【答案】A 【解析】肝昏迷病人灌肠或导泻时应禁用肥皂水。 7、口腔温度38.1~39.0℃,其发热程度为()。 A、低热 B、中等热 C、高热 D、超高热 【答案】B 【解析】以口腔温度为标准,可将发热分为:中等热:38.1~39℃。低热:37.3~38℃。高热:39.1~41℃。超高热:41℃以上。故选B。 8、奇静脉()。 A、起自左腰升静脉

河南省平舆县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卷

河南省平舆县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3题;共6分) 1. (2分)在下列句子的空缺处依次填入成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1)历史其实无处不在。在你我生活的城市里,每一幢由逝去时代留下的老建筑都是一页的活的史书。 (2)以“侃”、“凑”、“加”为核心的剧本写作模式肯定会破坏故事的思想性和整体性,剧中人物的情感和生命轨迹的展现也很难做到。 (3)试想一下,如果不是马云拜访王林的一张照片,使王林重回公众视野,那么,会不会有新京报的记者去采访,以及引发接下来令人的问题呢? A . 触手可及水到渠成眼花缭乱 B . 唾手可得水到渠成眼花缭乱 C . 触手可及一以贯之目不暇接 D . 唾手可得一以贯之目不暇接 2. (2分)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 . 从今年10月1日起,中国将以两万多个小城镇为重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拥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 B . 拿我们国有企业来说,就是要不断加大改革的力度和范围,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更好地适应市场,才能创造出新的生产力水平。 C . “9?11”事件后,随着美国和欧洲经济萎缩,一些国际基金组织为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将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中国,尤其是亚洲这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 D . 周谷城先生早年就投身于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所以最终成为蜚声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历史学家。 3. (2分)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

地坛是明清帝王祭祀“皇地祗神”的所在,。,,。。。她不张扬已有过的繁华,任凭人们从记忆中洗去那些于今看来似乎多余的影像。 ①然而时过境迁,当年热闹场景而今云散烟消 ②以至荒芜冷落如同野地,忍受着被人遗忘后的孤独和寂寥 ③过去每年夏至便是她的沸腾之期 ④曾经的圣地却成了“一座废弃的古园” ⑤她以静物的身份聆听了死神的宣示,又以思想者的姿态进入了无余之涅粲 ⑥或许可以说,地坛也经历了一番生死的轮回,而且最终大彻大悟 A . ③①④②⑥⑤ B . ③①⑤⑥②④ C . ⑤①③②④⑥ D . ⑥③①④②⑤ 二、现代文阅读 (共3题;共36分) 4. (6分)(2016·西安模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现代诗的“有”与“无” 《贞一斋诗说》概括诗歌技巧时说:“诗求文理能通者,为初学言之也;诗贵修饰能工者,为未成家言之也。其实诗到高妙处,何止于通?到神化处,何尝求工?”清人的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新诗的情况其实也相去不远。纵向来看,《贞一斋诗说》说的三种情形,其实也是不少诗人走过的艺术之路的三个阶段。用散文方式写诗——注意表现技巧,从这个视角,一切优秀现代诗的技巧都可以用“有”和“无”二字加以解说。 一是有诗意,无语言。诗美体验的产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诗人在外在世界里不经意地积累着感情储备和形象储备。长期积累使诗人在某些方面形成了特别敏锐的诗美触角。一个偶然的契机,诗人就“感物而

浙江法院网上立案规则

浙江法院网上立案规则(试行) (年月日印发)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提升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法院立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网上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登记立案。 第二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家事纠纷、相邻纠纷、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起诉申请网上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网络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网上立案工作。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为网上立案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案件相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完整。 第五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按照本规则要求提交起诉(申请)材料,即视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申请)。 第六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浙江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网上立案。 律师凭有效执业证件进行网上登录。当事人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通过身份验证后进 行网上登录。 第七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通过网络在线提交起诉状(申请书)、身份信息证明、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送达地址确认书及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所有诉讼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应当对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进行确认。 起诉状(申请书)应当记明的事项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2020至2021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试题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2018-2019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 试题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选择题 1.下列词语中加点字的读音完全不同的一项是() A.投掷.执.着滞.笨鲜为人知. B.陡峭.深宵.捎.信悬崖峭.壁 C.侮.辱污.秽醒悟.当之无.愧 D.狂澜.蔚蓝.揽.活色彩斑斓. 2.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学海浩瀚,我们所了解的只是沧海一粟,耐人寻味 ....。 B.敌人表面上耀武扬威 ....,实际上已是外强中干,不堪一击。 C.未来在他眼里,就如同飞船前面那氤氲不定的黑暗,不可捉摸 ....。 D.他为了找寻失散的孩子,走遍了天涯海角 ....。 3.填入下面横线处的句子与上下文语意连贯、音节和谐的一组是() 这是一片生命的风景,整个的底色是绿。______,每座山都像一个披着哈达的丽人。江流如带, ______,带着一股野性。 ①远山凝青含黛,云烟袅袅②远山,凝青、含黛;云烟,裊袋 ③从远处飘来,波光闪闪,雄浑、强健④波光闪闪雄浑、强健、从远处飘来A.②④B.①③C.①④D.②③ 二、句子默写 4.古诗文默写。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缘身在最高层。(《登飞来峰》王安石) ②可怜夜半虚前席,__________________。(《贾生》李商隐) ③刘禹锡在《陋室铭》中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现自己日常生活的高雅脱俗。 三、名著阅读 5.结合你对《海底两万里》的阅读,回答问题。 (1)1866年,几艘大船在海上遭遇了一个庞然大物。这件事引起沿海居民和世界舆论的热切关注,大家纷纷猜测这个大家伙是什么。法国生物学家最后发现那是一艘

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年末总户数,年末总人口数量,常住人口总数量,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城镇化率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驻马店平舆县人口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指标分析 (3) 一、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三、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占全省年末总户数比重统计 (3) 四、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户数同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驻马店平舆县年末总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浙江法院网上诉讼指南(试行)

浙江法院网上诉讼指南(试行)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浙江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总结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进一步推行并规范网上诉讼活动,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制定本指南。 一、总则 1.网上诉讼应当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公开、便利原则。 人民法院适用网上诉讼,应当在依法保障诉讼参加人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权利的同时,为诉讼参加人和法官提供增量服务。 网上诉讼使用网络信息技术应当注重技术公平,保障数据安全。 2.人民法院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充分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网上诉讼平台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3.人民法院全程或部分在线办理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一般适用本指南。 人民法院认为对其他案件可以适用网上诉讼的,参照本指南执行。 —1 —

4.网上诉讼平台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用于在线办理诉讼案件全部流程或任一流程的各类PC端平台和移动端平台。 5.各方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网上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网上诉讼。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适用网上诉讼的,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使用网上诉讼平台对其他同意的当事人进行送达、询问、调解等活动。 二、电子送达 6.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网上诉讼平台或其他网络方式(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电子送达。 7.电子送达的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应诉通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一般性诉讼文书,也包括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以电子送达。受送达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进行线下送达。 8.当事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接受送达的电子送达地址。 —2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第四批六个参考性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第四批六个参考性案例 2015年9月1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介绍了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和河南法院案例工作开展情况,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少禹详细通报了河南法院2014年度案例分析报告暨第四批参考性案例有关情况。 一、郭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该案是一起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公民机动车、公司注册、护照、旅馆入住、人口、银行等信息后,又加价出售获利2万元的案件。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罚金10000元,并追缴非法所得2万元。 该案例的指导价值在于: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之外的信息,诸如公民机动车信息、旅馆入住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纳入到刑法保护的范围。二是明确了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参照标准。本案从被告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手段、数量、获取的非法利益等方面综合评价了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特别是将获取非法利益较大(2万元为起点,含2万元)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一个主要因素,便于审判实践中操作,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参照标准。 二、张某信用卡诈骗案 该案例是一起将盗取的信用卡信息进行复制,再利用复制的伪卡盗取现金的信用卡诈骗案,是近年来信用卡诈骗案中出现的新型作案手段。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该案例的指导价值在于:明确了盗窃信用卡信息又复制伪卡,使用伪卡盗取现金的行为,应按照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一方面给人们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给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该案例既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犯罪的决心,同时也提醒人们要提高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维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焦作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该案例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中“第三人”身份的认定问题。卢某某驾驶挂靠于原告焦作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驾驶人卢某某、乘车人卢某甲二人从车中摔下当场死亡。物流公司赔偿卢某甲家属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本案受害人应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范围,物流公司要求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理赔没有法律依据,拒绝理赔。法院判决认定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是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人”,不属于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对象,驳回原告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例的指导价值在于: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本车人员脱离了被保险车辆,不能视其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人,不应将其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设立的目的考虑,不应对“第三者”的范围作扩展性解释,受害人是否属于第三者应从危险发生时计算,而非受害人受到伤害时起计算。 四、河南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某陶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例涉及企业之间临时性资金拆借的合同效力认定问题。被告河南某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瓷公司)向原告河南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利息为月息三分五厘。原告投资公司依约支付被告借款200万元,被告陶瓷公司先行支付利息7万元。后被告陶瓷公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中考语文试卷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中考语文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积累与运用 (共7题;共36分) 1. (2分)下列划线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 . 澹澹(zhān)匍匐(fú )磅礴(páng)啜泣(duō) B . 瞬间(shùn)嶙峋(xún)收敛(liǎn)卑微(bēi) C . 厄运(è)猝然(cuì)酝酿(yùn)芊芊(qiān) D . 主宰(zǎi)隧道(suì)灼热(zhuó)落难(nán) 2. (2分)下列句子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 . 上帝手扶胡须,离开了小土丘上的老头儿。 B . 这种美使上帝迷惑不解,惊慌不己。 C . 他的一双眼睛充满忧郁悲伤的神情。 D . 摇蓝里躺着个熟睡的婴儿。 3. (2分)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 .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公共场合,有人看到小偷扒窃,却充耳不闻,无动于衷。 B . 不管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黄发垂髫的孩童,都被这盛大的场面深深吸引住了。 C .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驻地工作人员具体而微的服务十分满意,某酒店大堂的墙壁上贴满了代表、委员们写给酒店的感谢信。 D . 日落确实很美,色彩绚丽,变化多端。可是观赏者不会想到吧,这些奇异景象竟然大都是幻觉,夕阳本身没有任何变化。 4. (2分) (2016七上·无锡月考) 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 . 我校的教学成绩显著,多次受到上级教育部门表彰。 B . 材料厂经过技术革新,成本下降了一倍,而产值却增长了百分之十。 C . 当外国友人来到盐城游览时,受到盐城人民的热烈欢迎。 D . 蒙古草原的八月,是一个天高云淡、绿草如茵的好地方,也是各地游人最佳的旅游圣地。 5. (2分)(2017·杭州模拟) 下列关于文学常识的说法,有错误的一项是() A . 《沁园春?雪》《新闻两则》的体裁分别是诗歌和新闻,作者都是毛泽东。 B .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风情,许多作家对于一年四季的景色都有自己的描绘。我们学过朱自清的《春》,何其

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及趋势。 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心指标从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 (1) 第二节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占全省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3 四、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同全省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员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 分析 (7) 四、驻马店平舆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8)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依法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的若干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依法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 公民代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司法解释2009-12-07 09:37:47 阅读17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依法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民事、行政 诉讼活动中的公民代理行为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称的公民代理人,是指除律师以外所有以公民身份接受委托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活 动的代理人。 二、下列公民可以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受委托担任代理人: (一)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有关的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三、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五)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人民法院应当附卷。 四、公民从事诉讼代理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一)诉讼代理活动收取报酬的; (二)煽动、教唆当事人或者群众扰乱诉讼秩序的; (三)原系受案法院工作人员或聘用人员的; (四)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其他不宜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 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浙高法[2011]5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1.02.26 【实施日期】2011.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的通知 (浙高法〔2011〕56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已于2011年2月25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259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本院研究室。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2月25日第2259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结合浙江法院工作实际,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立案公开 1.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费用收结退、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 (1)设置单独的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必要时可以设置电子叫号系统; (2)设置导诉台并安排接待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3)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或多媒体视频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内容; (4)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在法院网站上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文书送达、联系法官等在线诉讼服务; (5)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开人民调解员的姓名、照片,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置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 2.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须知和廉政监督卡等。对于不予受理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或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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