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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说明与规则

说明........................................................................................................................................... - 2 -A.1 土、石方工程............................................................................................................................. - 3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 10 -A.3 砌筑工程................................................................................................................................... - 15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 - 18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 - 24 -A.6 金属结构工程........................................................................................................................... - 26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 28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 31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 - 33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 - 36 -A.11 脚手架工程............................................................................................................................. - 38 -A.12 模板工程................................................................................................................................. - 41 -A.13 垂直运输工程 ......................................................................................................................... - 44 -A.14 建筑物超高费 ......................................................................................................................... - 46 -A.15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 - 47 -A.16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 - 48 -

A.17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 - 50 -

B.1 楼地面工程 ............................................................................................................................... - 51 -B.2 墙柱面工程 ............................................................................................................................... - 53 -B.3 天棚工程 ................................................................................................................................... - 56 -B.4 门窗工程 ................................................................................................................................... - 59 -B.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62 -B.6 其他工程 ................................................................................................................................... - 66 -B.7 脚手架工程 ............................................................................................................................... - 68 -B.8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 - 69 -B.9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 - 70 -B.10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 - 71 -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座)计算的为“个(或座)”。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河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A.1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地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按6m以内每加深1m乘以系数1.25。

2.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1.18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挖地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5.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1.43系数。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1.5系数。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8.基础回填灰土时,套B.1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0.7系数。

9.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10.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12.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

1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土方:凡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凡图示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控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以个的为平基。

沟槽: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座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破,清理石渣。

二、机械土石方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数表

┌──────┬─────┬─────┬─────┬─────┐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

│系数│ 1.75│ 2.0│ 2.25│ 2.50│

└──────┴─────┴─────┴─────┴─────┘

3.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小于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土方项目中包括了机械挖不到地方的人工挖土,不另列项目计算。

5.机械挖土深度最深为5m,超过5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6.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1.15系数。

7.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若土壤含水率达到饱和时,另行计算。

9.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1.25系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1.17系数。

10.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1.25系数,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0.73系数。

计算规则

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与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或虚方体积之间进行折算时,可按下表计算。

体积折算表

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虚方体积

1.00 1.15 0.92 0.77 0.87

1.00

0.80

0.67

1.08

1.25

1.00

0.83

1.30

1.50

1.20

1.00

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线计算。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单位: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泥管

塑料管

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

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5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0.70

0.80

0.90

1.10

1.40

1.70

1.90

2.10

2.40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0.70

0.80

0.90

1.10

1.40

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

( m )

人工

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1.20

1.50

2.00

1∶0.50

1∶0.33

1∶0.25

1∶0.33

1∶0.25

1∶0.10

1∶0.75

1∶0.67

1∶0.33

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七、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八、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混凝土基础支模板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200

30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九、挖沟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地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不再计算放坡。

十、人工挖沟槽、地坑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底分层按深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0.8m计算。

十一、回填土按夯填或松填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回填土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等)的外形体积。

在计算管道沟回填土时,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含500mm),需减去其体积。每米管道应减去的体积,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 (mm)

500~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铸铁管塑料管混凝土管0.21

0.24

0.22

0.33

0.44

0.49

0.46

0.60

0.71

0.77

0.74

0.92

1.15

1.15

1.25

1.35

1.45

1.55

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余土(或取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整个单位工程中外运和内运的土方量一并考虑。

挖出的土如部分用于灰土垫层时,这部分土的体积在余土外运工程量中不予扣除。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室的资料,确定余土和取土工程量。

十三、机械挖土方如在坑下挖土时,计算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可按土方工程量的8%计算,也可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入土方工程量。

十四、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挖出的土方运输,应根据现场签证确定的数量和运距计算。

十五、机械平整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3∶7灰土碾压、2∶8灰土碾压、天然级配砂石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六、土方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分类普氏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

度下平均

容重

(kg/m3)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用轻钻孔

机钻进1m

耗时min)

开挖方

及工具

紧固系数

(f)

一、二类土Ⅰ

砂壤土

腐植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用尖锹

开挖

0.5~0.6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

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

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锹开

挖并少数

用镐

开挖

0.6~0.8

类土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

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

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

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

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

并同时用

镐开挖

(30%)

0.81~1.0

类土Ⅳ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

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

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

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

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用尖锹

并同时用

镐和撬棍

开(30%)

1.0~1.5

2000 1950

松石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

积10%以上)的冰碛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

手凿工

具,部分

用爆破开

1.5~

2.0

次坚石Ⅵ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

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1100

1200

2700

2300

200~400 3.5

用风稿

和爆破法

开挖

2~4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

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灰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尘岩

2200

2000

2800

2500

400~600 6.0

用爆破

方法开挖

4~6 Ⅷ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600~800 8.5

用爆破

方法开挖

6~8

续表

定额分类普氏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

度下平均

容重

(kg/m3)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用轻钻

孔机钻进

1m耗时

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紧固系数

(f)

普坚石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

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

法开挖

8~10 Ⅹ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2700

2700

2700

2600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10~12

坚固砂质片岩2600

特坚石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

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

法开挖

12~14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

粗石岩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14~16 ⅩⅢ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

法开挖

16~18 ⅩⅣ

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

法开挖

18~2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3100

2900

28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20~25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

3300

3000 大于2500 大于6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大于25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壤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1/3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桩长在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土壤鉴别见下表。

土壤级别划分表

┌──────────────────┬───────────┬──────────┐

│内容│一级土│二级土│

├──┬───────────────┼───────────┼──────────┤

│砂│砂层连续厚度(m)│<1│>1│

│夹││││

│层│砂层中卵石含量(%)│—│<15%│

├──┼───────────────┼───────────┼──────────┤

│物││││

│理│压缩系数│>0.02│<0.02 │

│性│孔隙比│>0.70│<0.70 │

│能││││

├──┼───────────────┼───────────┼──────────┤

│力││││

│学│静力触探值│<50 │>50│

│性│动力触探系数│<12 │>12│

│能││││

├──┴───────────────┼───────────┼──────────┤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2分钟│>2分钟│

├──────────────────┼───────────┼──────────┤

││桩经过外力作用较易│桩经过外力作用较难│

│说明│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沉入的土,土壤中夹│

││有较薄的砂层│有连续厚度不超过3m│

│││的砂层│

└──────────────────┴───────────┴──────────┘

三、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项目,土壤类别划分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中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四、本章打桩项目中的打桩机械系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

五、本章均未包括接桩,如需要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六、单位工程打桩或灌注桩成孔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

单位工程打(灌注)桩工程量

┌────────────┬───────────────┐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800m│

├────────────┼───────────────┤

│钢筋混凝土管桩│300m │

├────────────┼───────────────┤

│钢筋混凝土板桩│50m3│

├────────────┼───────────────┤

│各类灌注桩│80m3│

└────────────┴───────────────┘

七、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项目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八、试验桩(含锚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验桩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停滞费用另行计算。

九、打桩、成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十、本章以打预制垂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如斜度大于1:6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十一、本章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桩(坑槽深度大于1m),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如铺设坡道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各种灌注桩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度系数1.334。

充盈系数和损耗率

┌───────────┬────────┬────────┐

│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损耗率(%)│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1.25│ 1.5│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30│ 1.5│

├───────────┼────────┼────────┤

│打孔灌注砂桩│ 1.30│3│

├───────────┼────────┼────────┤

│打孔灌注碎石桩│ 1.30│3│

├───────────┼────────┼────────┤

│打孔灌注砂石桩│ 1.30│3│

├───────────┼────────┼────────┤

│振冲碎石桩│ 1.35│2│

└───────────┴────────┴────────┘

十三、凿桩头指凿桩长度在500mm以内。预制桩截桩长度在500~1000mm时,按截桩头计算;预制桩截桩长度在1000mm以上按截桩计算。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凿桩头按混凝土桩凿桩头项目乘以系数1.5。

十四、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如桩的设计长度超过20m时,桩长每增加5m(包括5m以内)基价增加20%。

十五、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如遇地下水时,其处理费用按实计取。

十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设计要求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设备另行计算。若桩径小于1200mm(包括1200mm)时人工、机械各增加20%。

十七、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八、打送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规定的系数计算。

打送桩深度系数表

┌──────┬─────┬─────┬─────┐

│送桩深度│2m以内│4m以内│4m以上│

├──────┼─────┼─────┼─────┤

│系数│ 1.25│ 1.43│ 1.67│

└──────┴─────┴─────┴─────┘

十九、人工成孔及钻孔成孔时,如遇岩石层,其入岩工程量单独计算。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处理;中等风化岩套用入岩增加费相应项目;微风化岩按入岩增加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

岩石风化程度表

┌──────┬────────────────────────────┐

│风化程度│特征│

├──────┼────────────────────────────┤

│微风化│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

│中等风化│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强风化│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

二十、本章打桩项目未包括柴油打桩机桩架的90°调面;各打桩项目内包括打桩机架场内运距,履带式、轨道式、自动式30m以内,走管式12m以内,超过上述运距按桩架超运距项目另行计算。

二十一、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二十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各项目中均未包括预制桩价值。

二十三、各类灌注桩分别按其成孔方式及填料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四、混凝土护壁模板按本册A.12模板工程相应计算。

二十五、灌注桩混凝土需要泵送时其泵送费用按本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六、喷射混凝土支护、螺旋钻孔护坡桩中的钢筋按本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七、护坡桩的腰带连系梁及压顶按本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八、高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水泥用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的,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

二十九、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

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三十一、土层锚杆:

1、锚孔注浆孔径与定额不符时,注浆材料(注浆管除外)、机械台班用量按锚孔截面比例调整。

2、土锚围檩安、拆定额中的型钢是按摊销考虑的,拆除时如需切割,其工料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3、锚头制作包括锚杆端头螺栓制作及与锚杆焊接连接。

三十二、强夯每遍夯击之间的间隔时间,由于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和孔隙水压的消散时间不同,间隔

时间差异较大,间隔期间的机械、人工费用据实计算。

三十三、强夯机具的规格、数量均综合取定,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机械,数量多少,一律不得换算。

三十四、如采用强夯置换,按强夯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三十五、设计要求强夯填充材料时,其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三十六、强夯的夯锤、脱钩器、龙门架等在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摊销费,不得另行计算费用。

三十七、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等费用按本册A.15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用相应项目计算。

计算规则

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二、送桩:按送桩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送桩后孔洞如需回填时,按“A.1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四、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钻孔按实钻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与超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0.25m 计算。

2.泥浆运输按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人工挖孔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挖土按实挖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挖土尺寸按设计桩身直径加200mm计算,项目中包括垂直运输及100m以内水平运输。

2.设计有混凝土护壁者,护壁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护壁厚度按100mm,高度按孔身高度计算。

3.扩大头如需锚杆支护时,另行计算。

4.人工挖孔混凝土桩从桩承台以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护壁已另列项目,不得重复计算。

六、打孔(沉管)灌注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桩、砂桩、砂石桩、碎石桩、CFG桩的体积,按设计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规定桩径,如设计无规定时,桩径按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用复打法时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用翻插法时按单桩体积乘以系数1.5。

3.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七、深层搅拌桩、喷粉桩、振冲碎石桩、夯扩灌注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振冲碎石桩填料调整量项目,按下列公式计算:

填料调整量=实际桩口填料量体积-1.35×设计振冲桩体积

碎石容重取定为1.48t/m3。

八、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重量计算(护筒长度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重量为加工后的成品重量。设计重量不明时,可参考下表的重量进行计算:

桩径(cm)60 80 100 120 150 每米护筒重量(kg/m)112.29 136.94 167.00 231.39 280.10

九、钢筋笼制作按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以吨计算,钢筋笼运输及安装区别不同长度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桩架90°调面只适用柴油打桩机,调面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十一、桩架超运距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运距。

十二、凿桩头按剔除截断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截桩头、截桩以根计算。

十三、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十四、喷射混凝土支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实喷面积,初喷50mm厚为基本层,每增(减)10mm按增(减)项目计算,不足10mm按10mm计算。

十五、土层锚杆:

1.机械钻锚孔、锚孔注浆工程量按设计锚孔长度计算。

2.锚杆制安工程量按设计锚杆重量(包括锚杆搭接,定位器钢筋用量)以吨计算。

3.型钢围檩安拆工程量按包括托架在内的重量以吨计算。

4.锚头制作(包括承压台座、锚头螺杆制作、焊接)、安装(包括张拉、锁定)工程量以套计算。

十六、螺旋钻孔护坡桩按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基础垫层每边增加300mm,乘以褥垫层相应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八、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十九、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项目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二十、强夯工程量按设计处理地基的有效面积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进行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二十一、低锤满夯按有效地基处理面积计算。

二十二、重锤原土夯实按夯实面积计算,填土夯实按实体积计算。

A.3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章中标准砖尺寸为240mm*115mm*53mm,同样规格的页岩砖、灰砂砖、水泥砖均按标准砖执行。

二、本章中多孔砖、空心砖、砌块按常用规格编制,如规格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

三、本章中砂浆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砌筑弧形墙、基础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五、砖墙项目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

六、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是以浮石、火山渣、煤渣、自然煤矸石、陶粒等为粗骨料制作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陶粒空心砌块、炉渣砌块、粉煤灰砌块等均按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执行。

七、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是按水泥石灰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八、砖砌挡土墙,二砖以上按砖基础项目计算;二砖以内按砖墙项目计算。

九、零星砌体系指厕所蹲台、小便槽、污水池、水槽腿、煤箱、垃圾箱、阳台栏板、花台、花池、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口立边、三皮砖以上的挑檐、腰线、锅台、炉灶等砌体。

十、明沟、散水、台阶等项目均为综合项目,包括挖土、填土、垫层、基层、沟壁及面层等全部工序。除砖砌石阶未包括面层抹面,其面层可按设计规定套用B.1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外,其余项目不予换算。散水、台阶垫层为3:7灰土,如设计垫层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一、沟箅子中的塑料、不锈钢、铸铁箅子均是按成品考虑的,钢筋箅子是按现场制作考虑的。

十二、本章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台阶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

十三、砌毛石台阶按毛石基础项目计算。

十四、毛石墙镶砖墙身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十五、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六、方整石加工的人工均系累积数量,錾凿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及錾凿。剁斧三遍包括一、二遍,二遍包括一遍。

十七、水塔基础按烟囱基础项目计算。

十八、构筑物中所设爬梯按施工图计算,另加1%损耗,按本册A.6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九、砖烟道拱顶若为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者,则取消项目中的木模板、铁钉、螺栓及相应减少人工10.43工日。

二十、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圆形,按渗井项目计算,计算体积时不扣除渗水孔。浆砌部分区分不同深度,其深度应包括渗井的干砌部分在内。

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板头、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梁头、梁垫、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等所占的体积,凸出砖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下挑檐和腰线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烟囱、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不扣除每一孔洞的体

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如每一孔洞横断面面积超过0.15m2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抹灰应另列项目计算。

附墙烟囱如带有缸瓦管、出灰门,垃圾道带有垃圾道门、垃圾斗、通风百叶窗、铁箅子以及钢筋混凝土盖板等,均应另列项目计算。

3.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

计算。

二、标准砖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墙身1/4 1/2 3/4 1 1(1/2) 2 2(1/2) 3 计算厚度(mm)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后,按砖柱项目计算。

四、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有檐口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如同一墙上板高不同时,可按平均高度计算。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五、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砖石基础以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外墙墙基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砖平碹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七、女儿墙高度,应自顶板面算至图示高度,分别不同墙厚按相应项目计算。

八、框架间砌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按相应的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墙的工程量内一并计算。

九、砖砌围墙分别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相应项目计算。砖垛和砖墙压顶等并入墙身内计算。

十、暖气沟及其他砖砌沟道不分基础和沟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砖砌沟道计算。

十一、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及基础,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的孔洞、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和板头等体积,但不扣除梁头、梁垫以及砖墙内加固的钢筋、铁件等所占体积。内、外墙与基础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墙身外面防潮的贴砖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二、砖砌地垄墙以立方米按砖砌沟道项目计算。支承地楞的砖墩按方柱项目计算。大门柱墩按相应砖柱项目计算。

十三、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

十四、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另行计算。

十五、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实砌部分以立方米计算,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七、零星砌体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八、空心砌块结构上铺钢丝网抹水泥砂浆按实抹面积计算。

十九、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穿过散水的踏步、花台面积。

二十、台阶基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一、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但净空断面面积在0.2 m2以上的沟道,应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二、沟箅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成品箅子宽度不同时人工不作调整;钢筋箅子设计与项目含量不同时,可按钢材用量调整项目含量。

二十三、石砌墙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砌砖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体积另列项目计算。挡土墙墙身与基础合并按挡土墙项目计算。

二十四、砖烟囱:

1.砖基础与砖筒身的划分: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不论圆形、方形均以实砌体积计算,扣除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所占体积。

3.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根据设计规定的重量,按砌体内钢筋加固项目计算。

4.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5.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6.为了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项目中,不另计算。

7.为防止内衬及混凝土筒身渗入酸性凝液,因而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其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8.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9.砖烟囱及其砖内衬加工楔形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10.烟囱的铁梯、围杆及紧箍圈的制作、安装及刷油,可按有关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五、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水塔砌体内加固钢筋,钢梯、围栏、铁件的制作、安装及刷油等项目,按有关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4.砖水箱(槽)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

二十六、砖(石)贮水(油)池:

1.砖(石)贮水(油)池不分圆形或矩形,按相应项目计算。

2.砖(石)贮水(油)池的独立柱,按相应项目计算。如有钢筋混凝土柱或混凝土柱,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七、砖砌井、池壁不分壁厚均按不同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混凝土

1.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及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混凝土按现场搅拌项目计算。

2.商品混凝土、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混凝土的泵送按相应项目计算,采用移动泵泵送混凝土所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是运送到施工现场的价格。

4.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可以调整,混凝土的外加剂根据实际掺量和单价计算,同时应扣减因减少水泥用量而节约的费用。

5.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粗骨料最大粒径是按通常情况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6.毛石混凝土带形基础和毛石混凝土独立基础,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用量。

8.斜梁(板)是按坡度30°以内综合取定的。坡度在45°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60°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9.明沟、散水、坡道、台阶等项目均为综合项目,包括挖土、填土、垫层、基层、沟壁及面层等全部工序。除混凝土台阶未包括面层抹面,其面层可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章节有关项目外,其余项目不予换算。散水、台阶垫层为3:7灰土,如设计垫层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钢筋

1.钢筋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筋区分现浇、预制分别计算。

3.钢筋接头设计图纸已规定的按设计图纸计算;设计图纸未作规定的,现浇混凝土的水平通长钢筋搭接量,直径25mm以内者,按8m长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者按6m长一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现浇混凝土竖向通长钢筋(指墙、柱的竖向钢筋)亦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自然层一个计算。

4.钢筋锚固长度及马凳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规定的按规范规定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5.钢筋是以手工铁丝绑扎,部分电焊及点焊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仍按项目规定计算;若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采用气压力焊、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筋、锥螺纹钢筋接头者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项目,同时不再计算钢筋的搭接量。直螺纹钢筋接头套用锥螺纹钢筋接头项目。

6.钢筋、铁杆用量应按施工图及设计规定计算净用量(含张拉预留量),另加施工损耗:现浇3%,预制2%;预应力:低碳冷拔钢丝9%,大型屋面板、大楼板、槽形板、平板、矩形梁、T型梁、支撑、檩条、天窗上下档、天沟板、挑檐板、桁架、薄腹屋架、托架梁6%,鱼腹式、T型吊车梁13%,后张预应力钢丝束10%,无粘结预应力钢丝束6%,铁件1%。套用相应钢筋、铁件项目,直径5mm以内的钢筋按冷拔钢丝项目计算,冷拔钢丝价格已包括加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7.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所用的螺丝端杆、锚具及无粘结、有粘结预应力钢丝束所用的锚具、七孔板、穴模、承压板,其用量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

三、构筑物

1.钢筋混凝土沉井。适用于底面积大于5m2的陆上明排水沉井工程。

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通廊制作安装,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项目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构件的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预埋铁件、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墙、板等构件,均不扣除孔洞面积在0.3m2以内的混凝土体积,其预留孔工料亦不增加。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应扣除孔洞所占的混凝土体积。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基础:

(1)带形基础: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分别按毛石混凝土、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计算。凡有梁式带形基础,其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超过1.2m时,其基础底板按带形基础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

(2)独立基础:应分别按毛石混凝土和混凝土独立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其高度从垫层上表面算至柱基上表面。现浇独立柱基与柱的划分:(H)高度为相邻下一个高度(H1)2倍以内者为柱基,2倍以上者为柱身,套用相应柱的项目(见图1)。

(3)杯形基础:杯形基础连接预制柱的杯口底面至基础扩大顶面(H)高度在0.50m以内的按杯形基础项目计算,在0.50m以上H部分按现浇柱项目计算;其余部分套用杯形基础项目(见图2)。

(4)满堂基础: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均按满堂基础项目计算。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应并入满堂基础内计算。满堂基础梁高超过1.2m时,底板按满堂基础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5)桩承台:应分别按带形和独立桩承台计算。满堂式桩承台按满堂基础相应项目计算。

(6)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不分体积大小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以及墙的相应项目计算;楼层地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项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

框架设备基础的柱高应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肋形板的上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应并入梁内计算。

设备基础的工程量不扣除地脚螺栓套孔所占混凝土体积。

二次灌浆按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地脚螺栓套孔所占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体积。

2.柱:

(1)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工程量。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顶上表面的高度计算。但无梁楼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头(帽)的下表面的高度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应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2)构造柱按图示尺寸计算实体积,包括与砖墙咬接部分的体积,其高度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现浇女儿墙柱,套用构造柱项目。

(3)圆形及正多边形柱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4)空心砌块内的混凝土芯柱,按实灌体积计算,套用构造柱项目。

3.梁:

基础梁:凡在柱基础之间承受墙身荷载而下部无其他承托者为基础梁。

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各种梁的长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梁与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或梁垫体积应并入梁的体积内计算。

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可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并按过梁项目计算,其他按圈梁计算。圆形圈梁、地圈梁以及砌块墙中的混凝土水平带均套用圈梁项目。

叠合梁应按设计图示的二次浇灌部分的实体积计算。

4.墙:

按图示墙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各种墙体积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 m2以上的孔洞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5.板:

凡带有梁(包括主、次梁)的楼板,梁和板的工程量分别计算,板算至梁的侧面,梁、板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由柱支撑的板,无梁板体积按板与柱头(帽)的和计算。钢筋混凝土板伸入墙砌体内的板头应并入板体积内计算。钢筋混凝土板与钢筋混凝土墙交接时,板的工程量算至墙内侧,板中的预留孔洞在0.3m2以内者不扣除。

叠合板是指在预制板上二次浇灌混凝土结构层面层,按平板项目计算。

现浇空心楼板执行现浇混凝土平板项目,扣除空心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1。管芯分不同直径按长度计算。

6.其他:

(1)整体楼梯(包括板式、单梁式或双梁式楼梯)应按楼梯和楼梯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内。楼梯段间(楼梯井)的空隙宽度在50cm以外者,应扣除其面积。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楼梯基础、室外楼梯的柱以及与地坪相连接的混凝土踏步等,项目内均未包括,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项目。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按每一旋转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道板分界以楼梯梁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内。

螺旋楼梯栏板、栏杆、扶手套用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

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面积。中间柱的工程量另按相应柱的项目计算,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柱式螺旋楼梯每一旋转层面积计算公式:

S = π(R2-r2)

式中r—圆柱半径;

R—螺旋楼梯半径。

(2)悬挑板(直形阳台、雨篷及弧形阳台、雨篷)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的梁及通过门窗口的过梁应合并按过梁项目另行计算。阳台、雨篷如伸出墙外超过1.50m时,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项目。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1、适用范围及作用 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 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具有以下特点: (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 一、共性说明 (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4)2008建筑定额配套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二、主要调整内容

226429-09年内蒙定额土建部分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册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 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重庆市08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 2. 土方体积折算表 松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3. 4. 5. 平基土石方按图示尺寸加放坡工程量及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增加量、放坡量以立方米计算;人工挖孔桩土石 6. 挖沟槽、基坑的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如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放坡系数计算: 人工开挖 机械开挖土方 放坡起点深度(m ) 土方 在沟槽、坑底 在沟槽、坑边 土方 1:0.3 1:0.25 1:0.67 1.5 注:(1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7. 外墙基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槽长度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 8. 基础、沟槽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设计规定时,无基础(垫层)的沟槽底宽按其基础底宽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有基础(垫层)的底宽按其基础(垫层)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撑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各加0.1m 。沟槽每侧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9.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地坪)高度 10. 人工挖孔桩和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和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子目。 ①土方按6m ②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 11. 建筑工程 构筑物 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宽(m ) 无防潮层(m ) 有防潮层(m ) 砖 0.20 0.4 0.6 浆砌条石、块(片)石 0.15 混凝土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 0.3 垂面做防水防潮层 0.8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08定额计算规则

一、定额总说明 1 定额总说明十九条第1款:“由于工程的特殊,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用外单位机械的,其租赁费用与定额机械费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怎样按差价处理? 答:因赶工期等特殊原因或遇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可按实际租赁费结算。其租赁机械费与定额中相应的机械费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 2 定额总说明十九条中“在特殊情况下,需租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其租赁费与预算价值相差部分按差价计算。” 怎样计算? 答:因赶工期等特殊原因或遇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模板、脚手架 等周转性材料可按租赁价结算。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和实际的租赁单价计算的租赁费用,与根据定额含量确定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费用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3 定额综合用工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用工是按不同工种和技术等级综合取定的,以综合用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4 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消耗在工程实体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净用量和 损耗。零量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5 定额机械消耗量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中机械消耗量包括:按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或按实际工程测算的主要机械和辅助机械的消耗量,以及机械幅度差,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无法以台班计量的辅助机械,以其他机械费表示。 6 编制补充定额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编制补充定额应以施工现场的技术经济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现行规范、标准为基础,还应当有:劳动定额、施工定额、其他相关定额,正常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 位消耗量和材料的损耗率等。 7 我省编制补充定额权限如何划分? 答:(1)省造价总站负责补充定额的编制、管理和解释; (2)受省造价总站委托,各市造价站负责涉及定额直接费在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充定额的编制,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 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B.1楼地面工程 (1) B.2墙柱面工程 (6) B.3天棚工程 (24) B.4门窗工程 (30)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2) B.6其他工程 (51) B.7脚手架工程 (55) B.8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59) B.9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2) B.10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4)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

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水泥地面应加踢脚面积)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 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 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 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 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 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 说明 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按3.6m以内和3.6m以上分别计算的,并综合了内外墙单、双排脚手架、上人斜道等。此外,单层工业厂房还考虑了厂房屋架、吊车梁安装用的挑架子。使用时,除下列情况外,均不作调整。 1.民用项目及多层工业厂房: (1)室内净高(除楼梯间外)超过3.6m者,按相应规则计算。 (2)地下室按综合脚手架定额乘1.2系数,同时可以计算基础部分的砼浇灌道架子。 (3)建筑物外墙以外、地坪以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单项脚手架的规定另行计算。 (4)高层建筑下部需双排双立杆者,按实际搭设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冷库除执行综合脚手架和折层规定外,其外墙内侧可另增加双排脚手架。 (6)电梯井字架如发生时按规定另外计算;不扣除电梯井所占的面积。 9.砼筒仓按相应的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折层面积。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计算。折层面积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底层如需折层计算脚手架面积时,高度应按设计室内地坪。 (1)层高超过3.6m的多层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每3.6m高折合一层,余数超过1.8m 为一层,1.8m以内舍去不计。 (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按一个折层面积计算。 4、独立砖柱,混凝土柱(包括围墙大门垛)按外围长度加3.6m乘实际高度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定

河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 规则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目录 楼地面工程 (2) 墙柱面工程 (7) 天棚工程 (25) 门窗工程 (31)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3) 其他工程 (52) 脚手架工程 (56)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60)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3)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5)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材料乘系数。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台阶乘系数。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工日,砂浆3,灰浆搅拌机(200L)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 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3,其他不变。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河南08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 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 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 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 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 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 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 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 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 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

《河北省安装工程08定额》定额解释

河北省安装工程(08定额)定额解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一、主材费是否给出考虑价? 答:主材费可参照省、市造价信息。 二、新定额在照明开关中取消了“双控”项目,如遇到这样的双控开关应如何处理?双控单联开关、声光控延时开关缺项。 答:08定额中,照明开关不区分单、双控、按单联、双联、三联、四联综合考虑。声光控开关、延时开关套用相应开关项目,主材据实调整。 三、第十三章“照明灯具”说明中第七条(341)页:小型自动空气开关安装定额适用于照明系统中60A以下的小型单联、双联、三联自动空气开关。如断路器:MB30S-63/3200-16A,自动空气开关:ATM30-63-50A,这两种开关都适合这项吗? 答:照明系统中60A以下的小型单联、双联、三联自动空气开关均适合此项目。 四、盘柜配线2-316子目至2-322子目,工程量计算没有明确的计算规则。 答:按设计图要求,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在工种中如何区分? 答: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提供电能的为电力电缆,控制功能的为控制电缆)。 六、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极与均压环有何区别,河北地区应套用哪一项定额?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单位是m2,理解上出现争议,条形基础的面积是指本身的截面积还是条基围成的封闭面积? 答: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止侧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m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m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接地极指埋入土壤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和均压环分别套用2-708(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制作安装)和2-768(避雷网安装,均压环敷设,利用圈梁钢筋)。 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条形基础的面积是按基础本身尺寸计算的,不是指条基围成的封闭面积。 七、电缆敷设沿垂直通道敷设如何考虑?住宅电井中电缆敷设是否需要套用此项定额? 答: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高度超过20m或6层,可套用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 八、电缆10mm2以下是否需要套用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控制电缆是否需要套用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 答:电缆敷设均应制作、安装电缆头并计算相应费用。 九、电气井内的桥架、配电箱、电缆等电气器材的安装比正常情况下的安装要费时费力,定额是否要适当考虑? 答:定额是综合考虑本专业工程施工的工序、方法、技术要求等特点、并按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编制的,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费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十、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定额中给出了扣除系数,但未给明水、电各所占的比例。 答: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结算办法或签订补充协议、定额中的水、电费扣除系数仅供参考。 十一、金属软管安装具体指什么软管?若是吊顶出桥架或接灯具的软管,套用该子目是否合理? 答:电气工程中所使用的金属软管是指用镀锌低碳钢带制成的无填料的金属软管,结构上又有单扣与双扣之分,俗称“金属蛇皮管”适用于无双保护层绝缘导线,在易燃或易撞击部位加以保护(如常见的P3型镀锌软管)。金属软管一般用于用电设备及电动机接线盒与线缆保护钢管末端口的连接处,用来保护导线或电缆不受机械损伤;也常用于明配管伸缩(沉降)缝时的连接保护管。 吊顶出桥架或接灯具的软管,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实际施工情况确定相应定额子目。通常情况下,吊顶出桥架或接灯具的软管安装,可参照“可挠金属套管敷设”相应项目。 十二、电气预留穿外墙套管实际施工时经常是一组钢管外加止水钢板形式,此种情况是否执行第6册刚性防水套管项目? 答:止水钢板制作、安装可执行2册铁构件制作、安装项目。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一、金属结构:彩钢板墙(夹心)的边角护边板如何计算?

2008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除已注明高度的项目),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其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应按“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 十二、本定额中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和现场需要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如因设计或施工要求采用砂的品种与本定额不同时,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换算。 十三、凡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或混凝土输送泵车的工程,其混凝土输送使用量达到建筑物上升工程现浇混凝土总量40%以上时,其工程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95。 十四、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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